公司集體員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公司集體員工勞動合同 篇1
______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員工方代表______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爲了鞏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本着雙方積極合作共事、共謀企業發展的宗旨,經過充分醞釀和平等協商,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程序,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履行合作。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穩定良好的勞動關係,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勞動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推行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的通知”(勞社部發17號),結合公司有關章程,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旨在協調公司與全體員工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雙方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在發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通過集體協商就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勞動安全衛生、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及各種假期待遇等方面達成一致,制定有關規定,以利於充分調動員工的生產積極性和創造性,共謀公司的發展。
第三條簽訂本合同必須遵循的原則:合法,平等合作,協商一致,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兼顧國家、企業、員工三者利益。工會作爲員工整體利益的代表,依據本合同規定,指導員工正確處理與公司的勞動關係,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共謀企業健康發展。
第二章 勞動關係的協調
第六條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公司與員工以書面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確定勞動關係,按照《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和《上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文本徵求工會意見後由公司提供,並於簽訂前一星期交給員工,允許員工就合同的條款進行瞭解和諮詢。
第八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依法可以就公司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簽訂特殊勞動合同條款,公司對員工出資外出培訓、出國學習深造等原因,可以在合同或者有關協議及公司規定中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工會依法指導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應具備:
①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②勞動者的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③勞動合同期限或者終止條件;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⑥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工會代表員工有權依法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勞動法》、《安全生產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和《上海市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作規則》,工會有義務接受員工勞動爭議的投訴,並與公司協商,組織勞動爭議的調解。如公司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時,工會有權提出重新處理的意見,在協商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工會依法給員工以法律上的支持和援助。
第十一條公司修改勞動合同文本、修改員工獎懲條例時,應徵求工會意見,聽取員工代表建議。公司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時根據其工作業績和表現,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也可以根據《勞動法》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勞動報酬是指員工按照公司勞動合同規定,正常出勤、遵章守紀,履行勞動義務後,公司應當支付的崗位工資、獎金和補貼。
公司全體員工爲爭取工資的增長和福利待遇的改善,應該建立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認真工作,保證質量、提高效率,確保安全生產、服務質量基礎上,努力完成公司年度各項生產任務,實現利潤目標。
公司在實現企業利益的同時應努力提高全體員工的利益。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崗位責任大小、職業技能、學歷及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也可依據崗位職責、工作質量、勞動強度、技能水平以及專業知識、勞動素質等綜合因素對員工進行考覈評估後決定員工的工資。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正常出勤,其最低工資收入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20%;員工受到行政處分的,工資待遇另按公司獎懲條例規定執行,但是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公司根據年生產效益、勞動生產率的變動以及上海市職工平均收入水平和物價指數上漲因素等實際情況,在有利潤的年份應視員工對公司的工作實績和貢獻以及員工的工作表現,對員工工資進行增資和調整。
第十六條 公司按照上海市有關規定支付各類津貼和退休工人的補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假期
第十七條公司根據《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週四十小時工作制。
第十八條 公司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員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依照《勞動法》和《公司員工加班暫行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和計劃生育等有薪假期,每年還可享受爲期
十二天的帶薪年休假期。在生產繁忙時公司按照生產實際需要採用輪休制,安排員工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員工如在工作時間需要參加國家、社會團體組織的有關活動,須事先徵得公司領導和部門經理同意方能離崗,離崗期間工諮照發。
第五章 勞動保護
第二十一條 公司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勞動保護等法律法規,制訂有關勞動安全的操作規則和規章制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不斷完善和改進勞動安全、勞動保護條件,以保障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提供專門培訓並經過技術考覈,取得崗位操作證書後方能單獨操作。
第二十三條工會支持公司對員工開展教育培訓,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操作規程。工會支持和配合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檢查、整改活動,督促勞動保護措施的貫徹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根據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細則和使用年限,根據各工種崗位需要,向員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工會應積極配合公司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和愛護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五條 公司在每年夏、冬兩季對員工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夏季採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要的清涼飲料和鹽味湯補貼,氣溫超過35度高溫時,現場工人適當延長工間休息,改善勞動條件。冬季採取防凍保暖措施,發放禦寒薑茶和冬季防護用品。
第二十六條公司每年爲員工安排一次體檢,爲女員工每年組織一次婦科病防治檢查。女員工計劃生育假期工資待遇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公司按《勞動法》和國務院頒發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以及《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對女員工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不安排女員工從事禁忌的勞動。
第二十八條 根據我國《安全生產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勞動保護監察暫行條例》規定,如發生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工傷事故,工會必須參加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六章 員工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二十九條公司爲了關心員工身心健康,陶冶員工情操,調動員工生產積極性,實行年一次帶薪療休養(具體細則見公司療休養有關規定)。
第三十條 公司爲員工提供食堂就餐和浴室,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員工各類津貼。公司根據員工上、下班的路程情況提供部分交通車輛,並按實際情況向市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整或增加班車停點線路,儘可能改善路途較遠的員工上、下班困難。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勞動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爲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並按時交納社會保險費。在公司經營利潤允許的年份,努力爲員工辦理社會保險以外的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在職員工患病和非因工負傷,根據《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視員工本企業工齡的長短,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醫療補助及工資待遇。對員工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作出突出貢獻的醫療期還可適當延長。
第三十三條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員工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用於對員工的獎勵和集體福利,工會根據我國《工會法》和《上海市工會條例》規定監督公司對福利基金的使用,並協助公司辦好員工集體福利。
第七章 合作與聯繫
第三十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代表和維護員工合法利益的權利,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在研究和制定各項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和規章制度時,必須依法通知工會代表參加。工會遵照《工會法》有關規定,採用與合資企業相適應的形式組織員工積極參與企業民主管理。
第三十五條工會主席依法列席董事會會議,代表員工發言,反映員工利益和要求。
第三十六條公司領導參加員工代表大會,應向大會傳達董事會有關精神,通報上年度生產經營和員工福利情況以及本年度生產計劃。
第三十七條 工會應支持公司依法行使職權,進行有效管理。工會應教育員工愛護公司財物和國家財產,認真履行勞動合同,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在管理上,工會發動員工開展雙增雙節、技術改
進和羣衆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經常收集員工的合理意見和對公司有利的建議,反饋給公司領導和各部門,改善公司的企業管理。
第八章 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
第三十八條 公司和工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有關規定,結合合資企業特點,採用靈活多樣的教育形式,宣傳改革開放的政策,加強員工思想工作。要運用多種形式開展員工精神文明教育和企業文化建設活動,以激勵員工愛崗敬業、崗位成才,爲公司發展作出貢獻。
第三十九條公司應支持工會開展以金櫃獎、巾幗獎、優秀服務員、創文明行業示範窗口的先進評選活動,組織和鼓勵員工崗位三學,學技術、學業務、學電腦,提高員工科學文化素質,繼續開展以安全、優質、信譽、服務爲內容的勞動競賽和文明行業示範窗口競賽活動,鼓勵員工學習先進,爭創一流,創造公司良好社會信譽。
第四十條公司和工會共同合作,完善工會俱樂部文化、娛樂設施,開展具有企業凝聚力的各項羣體活動,豐富員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組織員工開展喜聞樂見、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娛、體育活動,通過宣
傳創作、文藝演唱、書畫攝影、藝術展覽多方位反映公司發展新貌,加強企業文化建設。
第九章 合同保障與中途管理
第四十一條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具有同等法律責任。爲保證合同的全面執行,雙方應對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
本合同執行情況,每半年雙方各自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的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並召開集體協商會議,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凡涉及企業裁員或下崗分流等重大事項,公司應事先通知工會,召開
集體協商會議共同協商。對裁減人員公司無法安置再就業的、自謀就業出路的、符合《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企業將按有關規定,提供適當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二條 出席協商的代表要遵守公司有關保密規定,經法定程序集體協商決定的事項,出席協商的代表,在未達成協議前不得泄露談判中的內容,在經協商雙方確認達成一致、形成書面決定的文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四十三條 當公司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內容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和解除,並按簽訂程序審議、簽字,報上海市勞動局備案。
第四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勞動法》和勞動部《集體合同規定》,通過調解、仲裁或訴訟予以解決。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一經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字並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覈準後,即行生效,有效期爲一年。合同到期前雙方就新合同進行協商,
在新合同未產生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確定。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更,依照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簽署正本二份,副本三份,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叄份副本分別在合同簽訂後十天內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並報集團公司工會和集團人事組織部備案。
上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 上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工會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總經理: 工會主席: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公司集體員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經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總經理。爲加強管理,提高績效,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內容: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總經理。
二、聘用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乙方須於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當年度聘用經營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元,作爲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擔保。
四、權利義務
(一)甲方由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決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監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
1、對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接受甲方董事會的監督。保證甲方正常經營,長效管理,公司資產保值增值。
2、遵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3、不得改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董事會同意;
4、對甲方的財產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5、聘用期間,若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董事會同意;
6、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以甲方財產爲其他個人或公司提供擔保;
7、應於每月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甲方的財務報表;
8、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9、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費用指標:乙方個人每月可列支經營管理等費用人民幣萬元;如超出,則從乙方個人的月收入中扣除。經營管理等費用具體支出項目爲:
六、工資福利:聘用期間每年基本報酬爲人民幣萬元(含社會保險、福利等),每月平均預支元,次月10日發放,年終統一結算。若在聘用期間甲方會計年度利潤達萬元以上時,超過該利潤部分%作爲甲方支付乙方的獎勵,年終統一結算。
七、合同解除:
在聘用期內,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指出後十日內不糾正的,或者甲方董事會認爲乙方不能勝任總經理工作而決議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總經理職務,甲方有權重新爲乙方指定新的工作崗位,自甲方被解除職務後10內雙方就甲方爲乙方指定的新崗位及由此引發的合同新內容簽訂新的勞動合同,若乙方拒絕接受甲方爲其指定的工作崗位及與此相關的合同內容,則甲方對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手續移交
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後,甲方有權對於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甲方資產進行清產覈資,清產覈資由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移交程序爲:。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擅自終止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內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萬元。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涉及的培訓、保密、竟業禁止等事項所簽訂的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執2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公司集體員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爲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爲 公司擔任門衛值班工作。乙方必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具體任務爲:負責工地門衛安全保衛工作,包括工地大門管理及進出人員、車輛管理、材料、機械、設備、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衛工作。
三、勞動紀律
1、遵守勞動紀律,不得在上班時間內喝酒;按時上下班,不得私自找人頂班,堅守工作崗位,嚴禁脫崗。因脫崗造成的工地財物及工地財產被偷盜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即時關閉工地大門,對滋擾工地的人和不明身份的人要干涉和詢問,不準進入工地,若發生特殊情況,要立即報告工地領導,情節嚴重時報警110。
2、保衛人員要看管好工地的財產。
3、日常工作做好門衛室消防工作,消除各種隱患,避
4、搞好門衛內外情潔衛生,管好門衛室財產;特殊情況如買生活用品時(外出時間不超過半個小時)關好門窗、燈以及工地的大門。
四、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工作及休息時間均保持保衛值班狀態。
五、勞動報酬
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每月付乙方固定工資 元,乙方個人生活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因故辭職或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資。
4、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工作期間,出現正常和非正常傷亡事故,工地不負任何責任。
七、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不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制度和勞動制度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續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更改相關內容。
十、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乙方應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賠償辦法按實際價值比例賠償甲方。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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