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特許加盟合同(精選3篇)
餐廳特許加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知識產權:特指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全套vi視覺系統、經營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縣)區,開設_______連鎖餐廳。
2.2、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覈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____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爲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爲,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整(¥元),及支付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爲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爲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爲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爲維護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爲乙方違約。
8.3、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爲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爲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爲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
乙方: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廳特許加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 章的規定,爲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 知識產權:特指""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全套VI視覺系統、"" 經 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 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縣)區,開設""_______連鎖餐廳。
2.2、 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 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 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 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覈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 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爲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爲,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 元),及支付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 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 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爲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 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 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 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爲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 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 爲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 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 爲維護""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爲乙方違約。
8.3、 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爲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爲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爲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 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 方: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餐廳特許加盟合同 篇3
甲方: 服飾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爲了拓展 童裝銷售市場,甲方推出 特許加盟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單點單櫃(加盟店或專賣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 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點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爲 連鎖加盟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合同的保證與申明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僅從甲方購得用於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產品。
2、乙方嚴格執行甲方推行的 特許加盟計劃,以利於 業務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甲方規定的經營模式經營,按甲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僱員、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被視爲甲方的僱員、代理人、合夥人、合資企業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認的方式充當或試圖充當甲方的代表人,聯營企業,合夥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認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義承擔或試圖承擔或造成任何義務或責任,不論該種義務責任的種類或性質如何。
第三條 特許加盟的區域、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的特許授權區域爲。
2、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櫃使用由甲方獨立擁有的 " "和" . "註冊商標,乙方以 的經營方式和風格經營 系列產品。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1、爲促進乙方業務發展,降低乙方經營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費,僅收取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元。該保證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滿後按合同規定全額轉爲貨款或退還。本合同期滿後,如續簽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2、乙方於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5000元)和首期進貨款(10000元)共計15000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縣______ _區域內開設 加盟店,加盟店的具體地址爲 。
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 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 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 產品。
3、因地理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第七條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外新建 加盟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另外簽訂以該新加盟店或專櫃爲對象的 連鎖加盟合同。
第八條 商品的進貨和發貨
1、加盟合同簽定後,乙方預付1萬元首期進貨預付款,連同5000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1.5萬元一併匯入甲方帳戶,此後首批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預付款抵扣。
2、首期進貨超過1萬元預付貨款的部分和此後進貨,乙方按實際訂貨金額將貨款匯入甲方帳戶,甲方確認匯款後予以發貨。
3、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4、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對每次收發貨情況單獨記帳,每月對帳一次。
5、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退換貨
1、退換貨是指乙方將有質量問題或積壓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貨款換購新貨。退換貨只限於商品調換,不涉及現金支付。
2、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爲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因銷售原因造成商品積壓的,乙方應在貨到30日內(以貨運公司通知乙方收貨或送貨上門時間爲到貨日)提出換貨申請並將積壓商品發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後,將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實際進貨額的80%折算金額爲乙方調換新貨。換貨以退回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爲前提。乙方累計退換貨金額(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計算)不得超過以現款支付的實際進貨金額。
4、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爲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貨調劑平臺服務,乙方可在調劑平臺上自由選擇調劑對象,相互調劑存貨。
5、甲方在甲方網站上爲乙方提供積壓商品代賣服務,乙方可將積壓商品委託甲方在甲方網站上代爲銷售,甲方按代賣商品銷售額的20%提取代賣手續費。
第十條 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達到規定進貨額後將獲得年終返利獎勵:(均不含首批進貨額)
累計進貨額達到50000元獲得年終2%的返利獎勵;
累計進貨額達到100000元獲得年終4%的返利獎勵。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爲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不限於在乙方正常營業時間內視察乙方的設施與經營情況的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連鎖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加盟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穩定、豐富、高品質的供貨支持,並在開店設計、貨品定位、進貨選擇、新款推進、推廣促銷以及客戶資源等各方面給予乙方有效的建議和實際的支持。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 和 . "品牌標識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門頭的標準樣式進行店面裝修和陳設。
2、乙方必須完全銷售甲方供貨商品,如需銷售其他補充商品,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關" "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要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並使用獲甲方同意的資料。
4、乙方有權享受優先供貨的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 和 . "或與" 和 . "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或與甲方有關企業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除應按規定承擔違反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來自第三方的索賠)。
3、所有帶有" 和 . "商標、徽記的商品及物品均需從甲方進貨,在加盟店使用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承認。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 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 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該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濫用 商標。
2) 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 商標。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一箇月內,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 "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和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索賠.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或經甲乙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後,按本條第4項的要求已經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帶有" (keaido)"和" . "標識的物品後,乙方可要求將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全額轉爲貨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滿後全額退還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6、如因乙方有本條第3項所列行爲而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再退還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爲、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產品,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含甲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同,並適用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3、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方給予乙方之所有優惠即時取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箇月內,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 連鎖店燈箱及一切有關裝飾用具、店面裝飾、宣傳品等、否則視同違約及侵權。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八條 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 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爲送達。
第二十條 附則
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爲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從乙方向甲方繳納全額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服飾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時間: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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