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精選33篇)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

  國 家 郵 政 局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

  (示範文本)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5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__ 年第4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__ 年第12號)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訂,供當事人簽約使用或參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填寫,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選擇和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被選擇的條款和補充約定的內容視爲雙方同意的內容。

  3.雙方關於快遞服務操作規程有具體約定的,作爲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人(加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___________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___________(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__________(名稱、圖形)、專利 ___________(專利號)、專有技術___________(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營業面積______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___________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_____部(號碼附後);手機____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_______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___________(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註冊商標權;企業標記權;專利權;其他權利___________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___________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_____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___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____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____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_________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着裝及設備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着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爲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次或____次/年的統一培訓。

  7.4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________(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 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 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爲,應當予以改正。

  8.9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 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被特許人可以發佈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發佈。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 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____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 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5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6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7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____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11.8 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1.被特許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特許人繳納履約保證金____元。

  2.被特許人應當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戶(賬戶號:____________)存放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方式(程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雙方對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有爭議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證金少於_______時,被特許人應當在收到特許人書面通知後________日內補足。

  6.履約保證金的歸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履約保證金未能足額按時歸還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平方米;

  營業面積: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員;計時工: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點到下午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箇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箇月內提供坐落於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爲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築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箇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爲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爲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爲,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爲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覈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覈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覈。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爲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爲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爲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爲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爲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爲,一律視爲總部的行爲,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箇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爲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啓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衆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爲公衆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後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並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爲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爲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爲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爲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爲採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爲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爲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爲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爲採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爲採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 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 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爲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爲制止侵權行爲,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採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爲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加盟店採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爲案件的代理人蔘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爲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爲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 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佈,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佈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佈廣告。加盟店發佈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於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基金來源與繳付金額(或比例)繳付時間

  總部每年度繳付不少於____元

  總部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

  總部廣告基金的____%

  供應商支付的廣告與促銷費用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於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於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佔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覈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託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爲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於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並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餘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 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爲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元作爲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元作爲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爲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範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覈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覈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爲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並視爲違約行爲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保證金

  爲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於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於每年(季)結束後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於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並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註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註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並作爲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於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爲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 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後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並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爲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並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註冊資本、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 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後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並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零六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加盟店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零七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加盟店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加盟店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零八條 總部轉讓合同

  加盟店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總部或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加盟店同意。

  轉讓合同簽訂後,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加盟店,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轉讓本合同。

  加盟店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一十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本合同的第三人應當符合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並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條 優先權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加盟店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加盟店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加盟店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一十二條 合同文本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條 轉讓補償費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爲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加盟店需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一百一十五條 經營方式

  加盟店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的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合同變更

  第一百一十六條 系統變革

  加盟店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系統共同的目標。

  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爲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一十七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經總部同意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於經營手冊規定的範圍,並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第一百一十八條 變革的實施

  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於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天通知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加盟店實施系統變革,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一十九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總部制定的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於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爲是對加盟店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二十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加盟店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加盟店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加盟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爲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後,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與對方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同。未能協商一致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加盟店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爲之一的,總部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

  (一)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三)未經總部同意進行分立、合併的;

  (四)未經總部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五)故意向第三人泄漏總部的重大商業祕密的;

  (七)未經總部同意出讓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財產的;

  (八)逾期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超過_________天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連續兩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的,以及總部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爲進行處罰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有權解除合同:

  (一)超過總部規定的期限仍未作出令人滿意的改進的;

  (二)在一年內受到總部_________次以上處罰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保留解除權

  在加盟店發生破產、無力償還債務及其他情形時,未經總部的預先書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獲得本合同中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不論債權人對加盟店享有何種權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否則,總部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條 加盟店的解除權

  總部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下列重大違約行爲之一的,加盟店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二)無故停止向加盟店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三)許可使用的商標因未續展而喪失商標專用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專利因未交納年費而失效的;

  (五)公開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盟店亦可解除本合同: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被撤銷註冊的;

  (二)許可使用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

  (三)喪失許可使用的著作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非因第三人原因被公開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終止的執行

  總部或加盟店要求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終止合同的理由,並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經仲裁裁決終止本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對方是否發生足以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爲,總部或加盟店違反上述規定終止本合同履行的,視爲其單方違約解除合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加盟店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二)撤除與總部商標(品牌)有關的內外裝修、招牌、廣告牌等標誌;

  (三)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誌、廣告等交還總部;

  (四)將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總部商業祕密的文件交還總部;

  (五)返還總部指定的使用總部商標與品牌的商品;

  (六)清算對總部、供應商、客戶的債務;

  (七)將租賃的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未履行前款第二項義務時,總部可自行執行,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一百二十五條 優先受讓權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對加盟店的下列財產或財產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一)辦公場所的所有權(或承租權);

  (二)加盟經營場所房屋的所有權(或承租權)及_________的所有權;

  (三)戶外廣告牌的發佈權;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財產的轉讓價格按市場價格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共同委託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按照評估價格執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 存貨處置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沒有義務回購加盟店的存貨,但應允許加盟店以特許經營系統的名義在合理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銷售存貨。

  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證金的返還

  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在加盟店按照本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條全部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完成後滿____個月,總部將保證金返還加盟店

  第二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因一方的違約行爲構成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對方除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外,有權要求違約方同時或單獨償付違約賠償金。

  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爲發生時上一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但最少不低於_________倍。合同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特許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爲標準計算。

  第一百二十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加盟店延期向總部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包括罰款),將追加每日1‰的滯納金,自該款項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一百三十條 罰款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的行爲,總部有權責令其改正,並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在下列處罰標準的範圍內酌情予以處罰:

  序號違約行爲處罰標準(元)

  1違反規定使用總部知識產權

  2超出特許區域開展業務

  3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

  4違反工作指令

  5未按規定簽訂保密協議

  6未按規定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7違反規定行使訴權

  8不按規定行使訴權

  9侵犯消費者權益

  10違反規定發佈廣告

  11不按照規定開展廣告與促銷活動

  12違反規定採購商品

  13銷售不符合質量的產品

  14不執行規定的銷售價格

  15不履行售後服務的職責

  16公開發表不利於總部及系統形象與聲譽的言論

  17不按規定報送財務報表

  18拒不接受財務審計

  19拒不接受檢查

  20不按規定披露信息

  21擅自中止加盟店的營業

  22不按規定參加培訓

  23不按規定處理消費者的投訴

  24不按時支付供應商的貨款

  25違反規定向客戶收取費用

  26對員工的違規行爲不予以處罰

  27……

  對上表以及經營手冊未規定處罰標準的違約行爲,總部有權在修訂經營手冊時參照上述標準作出規定。

  加盟店受到處罰後,應當及時予以改進,在總部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爲新的違約行爲,總部有權再次予以加倍處罰。

  第一百三十一條 類推適用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本合同雖然未明確規定但其行爲損害了總部及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或利益,總部可以比照最相類似的行爲對加盟店予以罰款。

  第一百三十二條 減輕與免予處罰

  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爲,總部可以根據加盟店的悔改態度、補救措施等情節,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 加盟店對員工的處罰

  加盟店對員工應予處罰的行爲,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罰。所得罰款作爲加盟店獎勵基金使用。

  加盟店怠於履行對員工的處罰職責,總部有權根據該員工的違規行爲對加盟店處以_________倍以內的罰款。

  加盟店員工的行爲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視爲加盟店的違約行爲,由加盟店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 告知與申辯

  總部在對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和擬處罰的結果,並告知加盟店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加盟店應當在收到總部擬作出處罰的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

  總部應當充分聽取加盟店的陳述和申辯,對加盟店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加盟店提出的理由成立的,總部應當採納。總部不得因加盟店的申辯而加重對加盟店的處罰。

  第一百三十五條 處罰時效

  總部對加盟店違約行爲的處罰,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約行爲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逾期不得予以處罰。

  第一百三十六條 解除權的放棄

  總部或加盟店因對方的違約行爲享有解除合同權而不解除合同時,不影響其要求對方承擔解除合同以外的違約責任,但權利人在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不得再以此爲由解除合同。

  第一百三十七條 處罰的執行

  根據本合同所作出的處罰,加盟店應當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總部交納罰款。所得罰款作爲_________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總部要求加盟店作出的改進,加盟店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實施,並將改進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總部在必要時,將對加盟店改進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第二十三章 爭議與解決

  第一百三十八條 協商

  總部和加盟店均充分地認識到,在長期的合作中產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協商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雙方均願意本着公平的原則與合作的態度解決發生的爭議,共求發展。

  第一百三十九條 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未能協商解決,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雙方一致認識到,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是消除分歧,保障合同順利執行的有效途徑,不得因爲將爭議提交仲裁而影響雙方的合作。

  第一百四十條 仲裁前置

  總部或加盟店如需解除本合同,應當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如未能協商一致,只有經仲裁裁決解除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經仲裁裁決前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將喪失勝訴權,並承擔解除合同的全部違約責任。

  第一百四十一條 擱置爭議

  加盟店同意,因總部按照本合同規定對加盟店進行處罰的爭議,加盟店應自處罰決定書送達加盟店之日起經過___________日,方可申請仲裁。

  第一百四十二條 訴訟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知識產權許可使用的範圍,製造、銷售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產品(服務)的行爲,不屬仲裁協議管轄的範圍,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四十三條 仲裁(訴訟)費用

  總部或加盟店依據本合同規定提起的訴訟、仲裁,敗訴的一方應負擔勝訴方因此而發生的合理的開支,包括律師費、調查費、鑑定費、公證費、差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但不超過勝訴金額的_________%。

  上述費用的負擔,可以在提起訴訟、仲裁時一併提出,也可以在案件裁決之後向對方提出付費要求。如未在提起訴訟或仲裁時一併申請裁決,因此而發生爭議,應按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章 其他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 送達

  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送達文件,應當將原件直接送達收件方,或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收件方收到文件後應當立即簽署送達回證並加蓋公章,將送達回證交送達方收存或傳真給送達方。

  收件方拒絕提交送達回證的,送達方可以掛號信函、特快專遞或電報的方式送達,信件或電報發出即視爲送達。特殊文件需要公證送達的,公證送達。電報送達和公證送達的費用由收件方負擔。

  第一百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由總部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總部作出的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一百四十六條 可分割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範圍內無法執行,除另有約定之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或履行。

  發生上述情形時,總部可以有效條款代替無效條款,或者將無效條款修改爲合法有效的條款。

  第一百四十七條 標題

  本合同中的所有章、條的標題是爲了便於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並非本合同條款的一部分,不作爲解釋合同條款的依據。

  第一百四十八條 接替營業

  如總部認爲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總部有權派出代表臨時接替加盟店的營業。經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營業後,將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總部接替加盟店營業期間產生的收益和損失,以及總部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加盟店承擔。

  第一百四十九條 僱傭限制

  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僱傭特許經營系統內的現職僱員(含兼職),以及被總部及網絡成員開除或除名的僱員。加盟店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僱傭的,在知悉情況後,應當立即解除僱傭關係。

  第一百五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括一系列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籤署的其他文件:

  (一)《特許店經營手冊》;

  (二)《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

  (五)《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

  (六)《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

  (七)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保密協議》;

  (八)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競業禁止協議》;

  (九)《擔保協議》;

  (十)《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及附屬文件;

  (十一)《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附屬文件;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五十一條 替代責任

  由於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及其他行爲損害了第三人權益時,加盟店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人因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與品牌而向總部主張權利的,總部應當盡力維護系統的合法權益。總部因此而被要求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過錯責任原則,具體確定系統內部承擔責任的當事人。如屬加盟店過錯的,加盟店應當承擔總部對外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總部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一百五十二條 擔保

  保證人對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擔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責任期間爲二年,自加盟店應當履行債務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五十三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投保險別、投保金額和投保範圍辦理有關財產、人身保險。其中,_________保險應指定總部爲受益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 非盈利保證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向加盟商詳細說明了開辦加盟店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困難及合同內容。總部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加盟店開展業務作出的盈利保證。

  第一百五十五條 商業風險

  加盟商認識到投資特許經營的商業風險,特許經營並非簡單的複製,而是一項依賴於加盟商的獨立努力、商業判斷與技能、市場條件等因素的商業活動。加盟商將通過培訓等途徑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規範與方法。加盟商將與總部同心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不可抗力

  總部或加盟店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發生後24小時之內,總部或加盟店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結束後_________日內,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時通知,則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爲免除責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條 合同文本

  總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總部和加盟商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部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商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應當向總部申請,加盟店不得複製本合同。

  加盟商應當對本合同文本採取保密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加盟店有關人員需查閱本合同文本,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查閱制度,經加盟商(負責人)批准後,在指定地點查閱。

  因訴訟所需,可以將本合同複印件提交仲裁委員會、代理案件的律師,但應與代理律師簽署保密協議。

  第一百五十八條 聲明

  加盟店聲明:加盟店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十五章 附則——術語定義

  本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總稱。

  主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屬協議——本合同附件中標明“協議”字樣的附屬文件。

  特許店——指特許經營系統設立的營業機構,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與總部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義設立加盟店,則加盟商與加盟店指向同一主體。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立的營業機構。

  網絡成員——特許經營系統內除總部之外的所有獨立覈算的單位,包括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主體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通知——指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發出給對方的文件。

  書面通知——指加蓋單位印章並由主管人員簽名的書面文件,其中有關財務方面的通知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蓋公章。

  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實際使用,但不向客戶銷售的產品。

  專用設備與物品——由製造商按照特許人特定的要求(種類、規格、品牌等)製造,提供給網絡成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除專用設備與物品以外的設備與物品。

  產品——特許經營系統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與無形商品(服務)。

  工作指令——總部、總部按照管理權限向網絡成員發出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通知、指示、決定等書面文件。

  處罰——特許經營系統內對輕微違約行爲的罰款,即要求違約方償付違約金。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_________正職:__________員;計時工:_____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點到下午______點。

  三、商圈範圍:__________(另附圖)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箇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_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合同範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箇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六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七條 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5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 特許方、受許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 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 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僞劣商品,規範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 、parker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 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二0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0 年 月 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註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註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費用須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許方不再經營本品牌終止履行本協議,本公司無須退還以上二項費用。

  第五條:特許經營範圍規定

  5-1 特許方根據派克家紡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 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暢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 “ 、parker”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 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派克”與“派克萊、paikelai”兩個品牌同一類商品。

  5-4 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櫃),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 、parker”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5-5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parker”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國際分類第24類商品。

  6-2 所有帶有“paike”及派克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paike”及parker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於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範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恆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 受許方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櫃)的“ 、parker”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製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櫃的門頭招牌。

  6-4 受許方不得製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 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 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祕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並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祕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 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範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僞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爲。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7-1 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 、parker”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 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派克”品牌牀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櫃)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牀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牀品。

  7-5 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並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 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範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並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 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 、parker”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櫃)的佈置和裝修,並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覈及備案。

  9-3 特許方在爲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 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9-5 受許方有義務爲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覈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 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 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後,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 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 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 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爲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爲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特許經營證。

  11-3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爲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爲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爲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應視爲違約,特許方有權在每次受許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爲其違約對特許方的補償。

  11-5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爲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 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箇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

  11-7 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 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善後處理的規定

  12-1 違約終止

  12-1-1 因受許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特許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的,特許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2-1-1-1 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 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 受許方不得繼續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 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 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 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 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燬,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 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爲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爲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爲一年。

  12-2 合同終止

  12-2-1 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 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3 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覈不予續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 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4 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覈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爲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規定

  13-1 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爲、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知及備案規定

  16-1 本合同所規定的“ 、parker”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 本合同所書雙方的註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爲當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條 附則

  1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 合同簽署地爲江蘇省通州市大慶路40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17-3 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並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 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 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定的原則下籤訂合同。

  特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___傢俱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傢俱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___傢俱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傢俱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傢俱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傢俱系列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內_________傢俱_________系列產品的_________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鑑於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許經營加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

  第十二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三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四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傢俱”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爲,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 「 6」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傢俱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_________結算價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下調,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七條 針對乙方新開店所需樣品,甲方按購貨基準價格_________折一次性收取樣品貨款。樣品方案需符合甲方要求,樣品清單須報特許經營部經理審覈,並報傢俱銷售總監批准後執行。賣場調整及樣品調整不享受此折扣政策。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九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二十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二十一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和數量的賣場專用陳列、銷售“_________”產品。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標準爲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四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爲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訂單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三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如需跨區域開展集團銷售業務,需向集團公司傢俱經營部申報項目,經傢俱經營部備案審批後,方可開展集團銷售業務。

  第三十一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_________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___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覈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銷售回款至少在___萬元以上,乙方開店三個月後,每月保底銷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覈,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保底銷售回款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

  第三十五條 甲方有覈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九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四十一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二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維修或調換。

  第四十三條 向乙方提供裝修設計方案,並指導商品陳列,確保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銷售。

  第四十四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五條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必要的安裝服務工具、導購員和服務技工服裝以及部分助銷品和一定的廣告支持。

  第四十六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乙方業務人員,甲方應給予直接的表彰和適當的鼓勵。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五十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五十一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五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四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五條 一切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於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註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六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五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二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九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六十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六十一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___集團傢俱經營部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 方: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7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系根據法律合法設立的企業,有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其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並保證在中國大陸從事特許經營符閤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乙方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爲此,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節本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據需要選擇或補充)及甲乙雙方以後可能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所有補充合同組成,且各文件間互爲解釋和說明:

  《特許經營合同》

  《定金合同》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及相應授權書

  第二節本合同詞彙釋義

  第二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詞彙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特許經營資源”:是指甲方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商號、著作權及其他經營資源。

  (二)“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以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爲基礎,以其設計並開發的標準化標誌爲特徵,通過特許經營合同形式,與被特許人合作發展形成的經營系統。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標識,字號,匾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和佈局,制服,名片,文具、商業表格,辦公程序手冊,集中廣告計劃、銷售培訓計劃及人事管理和控制體系,質量和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統一性,著作權信息和資料,門店分佈等。上述各項可由甲方隨時變更和改進發展。

  (三)“特許經營費用”: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基於甲方特許經營資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第三節甲乙雙方的法律地位及關係

  第三條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地位的法律主體,獨立覈算、自負盈虧。雙方之間基於本合同建立特許經營的商業合作關係,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委託、合夥關係。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甲方亦無權以乙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對方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並使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向擅自以其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的一方進行追償,同時有權要求賠償其商譽損失。

  第四節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授權內容和性質

  甲方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性質:

  口直接特許

  口分特許

  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口具有獨佔性

  口不具有獨佔性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爲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特許區域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商號以及商標。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採用甲方統一的店面設計及形象識別系統,按照甲方統一的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加盟點內按照合同的約定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乙方有權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許經營資源:

  第七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

  乙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屆滿後未與甲方續簽合同,加盟店繼續營業的,應立即停止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特許區域與店址

  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本合同簽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面積爲:。

  第五節特許經營費用及支付

  第九條加盟費(可選擇)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大寫:)。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口當日支付

  口日內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條特許權使用費(可選擇)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口每月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爲當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當月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爲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爲每一箇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

  口按照加盟店當年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爲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個月。

  口其他支付時間和標準:。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可選擇)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口當日/口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爲履約保證金,以保證此合同完全正當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在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時,甲乙雙方應當簽訂諒解備忘錄,載明抵充原因、金額以及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期限。在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並且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下,視爲甲方已經放棄因乙方本次違約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權。

  在履約保證金足以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仍有剩餘,並且合同同時終止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剩餘部分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當履行本合同並且合同終止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全部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的費用

  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其他費用作爲特許經營費用。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費用的支付

  本節所述之特許經營費用採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現金。

  口支票。

  口銀行轉賬。

  口其他:。

  甲方指定對公帳戶: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時,均應當開具收款票據。

  第六節陳述和保證

  第十四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甲方合法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有權授予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權。

  (三)甲方具備向乙方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能力。

  (四)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甲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爲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業特許經營的相關信息是真實可靠的,並且沒有隱瞞相關信息。

  (七)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乙方有能力獲得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須的經營資源。

  (四)乙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乙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爲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七節信息披露和競業限制

  第十六條信息披露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雙方保證向對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披露虛假信息或隱瞞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投資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在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任職或兼職,乙方還應該要求其僱員遵守此約定,並簽署相應的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股東或實際操縱人不得在授權區域內開展與本合同授權品牌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宣傳推廣和營業。

  第八節、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八條商業祕密保護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保密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知識產權範圍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識產權,乙方負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對上述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擁有的知識產權超過法定保護期的,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不負保護義務。

  乙方在合同期間基於上述知識產權所開發的新的知識產權,其所有權歸屬應當依照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確定或者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爲確保甲方特許經營系統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有權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區域進行本合同項下商業零售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四)甲方有權制訂特許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全國/區域統一價格/指導價。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帳目、產品銷售及庫存、商業零售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六)甲方有權對特許經營產品的結構進行調整。

  (七)甲方有權制定、修改企業識別系統、完善經營管理資料、升級系統軟件,並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統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軟件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決定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提供所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傳授實施本合同內容的方法及技巧義務。

  (三)爲乙方提供開業前的培訓和教育義務。

  (四)指導、協助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乙方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或培訓服務義務。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推廣宣傳,維護該系統整體形象的義務。

  (七)根據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義務。需要甲方指定供應商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組織、協調的義務。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爲乙方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不少於次的技術/經營管理培訓機會,並由甲方通知具體培訓的日期、地點及培訓方式。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經營指導,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

  (十)其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覈准地點行使特許經營權,使用甲方的特許經營資源。

  (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獲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設備,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協調其指定供應商向乙方供應商品、設備。

  (三)乙方有權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所提供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有權決定是否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有關本特許經營活動有關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四)除需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有權拒絕向甲方交納其他費用。

  (五)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有知情權。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裝潢、設置應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要求,並拍攝照片,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經營非甲方同意的商業零售服務及商品。

  (四)乙方應按照約定將其賬冊、納稅申報資料與記錄提供甲方審計。

  (五)乙方的經營行爲必須符合本合同和《管理/運營手冊》中的規定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其經營、資質證書、註冊登記文件及執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應於計劃刊登、出版或推出廣告之前天將其製作的一切廣告或推銷資料提交甲方審查,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發佈。

  (七)乙方在發現他人有對甲方的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行爲的事實存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併爲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設立與開業

  第二十四條爲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當設立加盟店,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註冊手續。

  第一節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設立加盟店僅採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合夥企業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合夥人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纔能與擬定中的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

  (二)合夥協議中應載明合夥企業專爲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約定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夥協議應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合夥企業的內部組織、合夥協議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第二十七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新設立公司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股東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纔能與擬定中的股東簽訂出資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於。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則,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權。

  (二)在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專爲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爲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應各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內部組織、合同、章程等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四)乙方設立的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元。

  第二十八條除乙方採取“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該經濟組織向甲方出具經蓋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該經濟組織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未出具承諾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

  第二節加盟店設立時間和開業條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後個月內,加盟店符合開業條件。

  第三十條加盟店的開業條件爲:

  (一)加盟店完成設立,取得營業執照以及消防、環保、衛生許可證照。

  (二)加盟店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五)商品分類展示整齊,營業員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第四章加盟店的運營

  第一節特許經營體系運營標準

  第三十一條乙方認可甲方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的商業價值並承諾遵守甲方該特許經營體系的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條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經營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六條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許經營費用後,乙方加盟店開業前天,甲方向乙方贈送開業贈品,見《開業贈品清單》。甲方對開業贈品的質量負責。

  第三十七條獎勵政策

  (一)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二)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三)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第三十八條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

  乙方應當按照《管理/運營手冊》規定和甲方的指示進行裝修,並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許經營標識。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經營標識。裝修完成後,加盟店需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管理/運營手冊》後方能開業。

  在本合同訂立後,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加盟店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進行粗略估算,該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有乙方負擔。

  乙方應當保證經營環境和設備的安全性。如果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標準進行裝修設計,並且因設計不符合規範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購置設備,並且因該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乙方應確實保養店鋪建築、設備及其他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整體形象。

  乙方應經常清洗、檢查加盟店外觀、養護內外裝飾、設備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規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關改進通知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自行委託第三方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認爲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隨時派督導員進入加盟店檢查店鋪、設備及其他用具的保養情況。

  第三十九條授權產品的銷售限制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點開設或授權開設分店、辦事處、專櫃、銷售點或其他任何方式銷售特許經營產品。

  乙方銷售特許經營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

  加盟店增售不屬於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十條服務規範

  乙方提供的商業零售服務應當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規定。

  前款所說的“商業零售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餐飲產品質量、服務水平、設備保養、店面清潔的’要求、餐飲設備和用具的清潔要求、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工作裝、工號牌、與消費者的關係、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免費監督電話號碼的公佈等。

  第二節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一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管理/運營手冊》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加盟店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服務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

  第四十四條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審計、律師),對乙方的服務記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進行復制和審查。

  第四十五條如果甲方通過對乙方審查發現乙方遞交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營業報告:

  (一)是準確的,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二)不是準確的,則由乙方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第三節廣告和促銷

  第四十六條甲方可根據市場需要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甲方推出與乙方相關的廣告宣傳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之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四十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

  第四十八條甲方爲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口由甲方承擔。

  口由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口由甲方、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第四十九條如需乙方承擔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乙方有權對該成本費用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異議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後個工作日內將分擔的促銷費用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

  第五十條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內張貼統一形象的海報及宣傳品。

  第五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授權區域內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四節培訓與指導

  第五十二條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組織開業培訓,乙方應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開業培訓,掌握特許授權相關知識和技術。培訓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三條充分考慮到乙方的經濟負擔以及提高服務質量的兩面性,甲方可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再培訓,以鞏固乙方相關知識和技術,提高加盟店餐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再培訓由乙方決定。再培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點進行。乙方參加再培訓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組織加盟店商業零售服務技術競賽,以促進加盟店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業績。

  第五十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導:

  (一)指導乙方對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在內的說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範的裝修資料和甲方許可的有關範圍內進行改動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十七條根據乙方實際需要和申請,甲方可乙方進行技術和管理人員勞務派遣,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節店址的變更

  第五十八條如因環境變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權的變化需要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變更店址申請。由於加盟店店址的變更涉及特許經營體系分佈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對是否允許變更享有完全的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甲方允許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甲方允許乙方變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應當盡其全力,表明其謹慎、忠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第一節合同的變更、轉讓

  第六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六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第六十六條在轉讓之日起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二節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條件約定的,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經營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合同簽訂前未就上述事實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經營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

  (四)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4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六)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許經營體系的,乙方可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義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合甲方進行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七)乙方爲遵循《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二)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開業條件。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義務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接受監督和檢查義務。

  (五)乙方擅自變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

  (七)因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八)乙方經營嚴重虧損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條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妨礙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的權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條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強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經營活動,乙方及其員工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關指示。.

  口應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活動,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註銷登記手續。

  第七章合同終止後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到期且雙方未續期。

  (二)甲方或乙方進入破產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註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氣條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以及甲方的任何經營資源。

  第七十八條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七十九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複印件、複製品電子存儲介質,不論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八十一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八十二條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八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第八十八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條前條選擇或未作選擇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雙方約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爲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簽訂地爲。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履行的,雙方可協商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變、騷亂、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總動員。

  (二)地震、水災、瘟疫、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爲準。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雙方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九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條款行使其權利不應解釋爲其放棄了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

  第九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應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爲準。雙方均當面全文通讀,雙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合格內容均無疑義。

  第九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備案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權代表:

  姓名:

  授權代表: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署:

  簽署:

  日期:

  日期: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8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箇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箇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 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 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 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 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 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 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 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 營業賣場的地點;

  2. 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 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 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 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 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 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 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 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 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爲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 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9

  甲方:北京世紀子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授權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櫃檯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1.1 知識資產:指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商譽以及由甲方開發經營銷售用於“QQ農場”生態工坊零售店經營的獨特的經營理念。

  1.2“QQ農場”生態工坊:指乙方專門經營銷售甲方研發生產銷售的產品(不排除甲方通過OEM或ODM生產的產品)的零售店。以下簡稱“QQ農場”生態工坊。

  1.3 授權地址:指經甲方確認並認可的乙方開設“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店的地址。

  1.4 商業祕密:指所有關於“QQ農場”生態工坊的資料和信息,該類資料和信息均是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 授權許可與開業手冊

  2.1 本合同授權地址

  2.2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在授權地址經營授權業務。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條件接受並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第三條 知識資產的使用承諾

  3.1 甲方允許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店鋪或櫃檯上使用“QQ農場”生態工坊或甲方商標。但應該在明顯處標明乙方店面或櫃檯工商註冊名稱。

  3.2 甲方不允許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稱等進行工商註冊、對外締結合約、或約定其他義務等行爲。

  第四條 店址的選擇,建設,變更及追加建店

  4.1 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完成“QQ農場”生態工坊的裝修、佈置和形象的統一設計。並於開業一週內將店面照片八張寄到公司總部,以便公司進行備檔審覈。

  4.2 因地理環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在2.1條規定區域內的店面時,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

  4.3 乙方除2.1條款所規定的店鋪外,需要追加新建“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者專櫃時,必須與甲方另外簽定經銷合同。

  第五條 開店費用

  5.1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萬捌仟捌佰元銷售保證金,由甲方負責免費配送市場價值貳萬貳仟元的產品,以便乙方正常經營.此保證金後期返還,從第二次進貨起累積進貨壹萬元返壹仟元,返完爲止。

  5.2 從第二次進貨起店面將按各級店鋪經銷價供貨,代理商將按代理價格供貨。

  第六條 獨立經營

  6.1 本合同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獨立法人或者工商個體戶),雙方之間不存在共同投資僱傭承包聯營或者合夥關係,甲乙雙方應獨立承擔與各自業務相關的經營費用和民事法律責任。

  第七條 支持與指導

  7.1 甲方對符合條件的乙方無償給予人民幣捌仟元的裝修費支持。條件爲:店面裝修符合總部要求,銷售保證金返完後累積完成提貨定額人民幣捌萬元。

  7.2 爲統一專賣店形象及保證工藝質量,專賣店內的員工牌、銷售票據、水晶牌、開業POP等原則上由甲方統一製作。

  第八條 銷售政策

  8.1 結算方式:款到發貨。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8.2 銷售獎勵支持:在銷售保證金和裝修費用返還後進貨累積以五萬元人民幣爲基數按6%返點支持!

  8.3 調貨規定:乙方所進貨品如有在三個月內嚴重滯銷的,其產品及包裝無損壞的,甲方允許乙方在5%的比例內調換貨;調換貨品的運費由乙方負責(被調換的產品若有配套贈品,則調換貨的總金額應減去贈品的金額);超過發貨日6個月以上的產品不予調換。所調換貨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等值調換適合市場的產品和新產品(贈品、乙方指定產品、特定產品除外)。

  第九條 甲方責任

  9.1 爲確保授權業務的統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指導和監督。

  9.2 產品: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企業標準爲準)及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的相關證件。如售出產品經證實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則甲方予以調換並承擔調換產品所產生的運輸費用。

  9.3 運輸:產品運輸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有關貨物運輸費用則由甲方承擔。收到乙方匯款後甲方保證在二個工作日內將貨品發出。

  9.4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經營授權業務必需的有關資料和“QQ農場”生態工坊授權證書,並將根據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產品信息、促銷贈品及資料。

  9.5 甲方將根據規定向乙方提供“QQ農場”生態工坊選址建議、設計及裝修標準圖紙,並提供店面標準牌匾設計、招牌或者標誌以供乙方店面裝修參考。

  9.6 甲方權利:本合同生效後,在乙方遵守各項條款的情況下,由於乙方個人推廣經營的原因,乙方連續三個月未進貨,甲方有權另行發展加盟商開展品牌業務。

  9.7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員提供經營管理的各種輔導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0.1 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

  10.2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銷售從事本合同明確許可“QQ農場”生態工坊產品以外的授權業務。

  10.3 嚴禁將禮品包裝系列產品拆開銷售,嚴禁將贈品當作產品來銷售。由此被國家機關監督部門查處沒收或被消費者投訴的,甲方有權撤消乙方的經營權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10.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甲方授權的“QQ農場”生態工坊的經營權。

  10.5 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滿一年者,乙方應該在甲方的監督下自動拆除所有“QQ農場”生態工坊的標誌,不得再以“QQ農場”生態工坊名義經營。

  10.6 乙方不得對產品、產品的用途及說明書進行修改和變動,保證產品的整體形象。

  10.7 乙方不得散發非甲方確認或者提供的資料,確保甲方宣傳的準確性,防止誤導消費者。

  10.8 若是因爲乙方的過錯、過失或者故意行爲造成任何第三方對甲方提起訴訟和賠償,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對甲方進行行政處罰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時無條件就甲方造成的損失直接全額賠償給甲方。

  10.9 乙方應接受甲方指定的區域代理商的市場管理,若與其有爭議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10.10 乙方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及提前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自動失效(如該有效期超過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的營業執照有效期或QQ農場生態工坊租約的租期,則本合同將與“QQ農場”生態工坊營業執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約的租期終止日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續簽,須在期滿前五十天內重新簽定新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續簽合同的權利。

  11.2 乙方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任何規定、或違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規章制度的任何規定,甲方均有權在本合同當期期滿前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單方面負責賠償或承擔。

  11.3 本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或提前終止後十天內,乙方應完成以下所有事項: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停止使用並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銷材料;停止經營任何授權業務;並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對外表明宣稱其有權繼續經營任何授權業務或者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法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面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歸還的企業材料後,退還乙方交納的相關款項。

  12.2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QQ農場”生態工坊合同。

  12.3 如因不可抗力行爲,法律政策變化以及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無須對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生效日期: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款項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3.2 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並簽定書面協議後方可有效。

  13.3 未盡事宜: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經雙方簽署後方可生效。

  13.4 無效條款:如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合同其它條款仍然有效。

  13.5 本合同有效簽署期爲貳年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署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 條附加條款

  15.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北京世紀子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____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____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爲,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____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超市特許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門店以“_____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_____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_____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_____%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_____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第二條 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第三條 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第四條 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2.根據本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9.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2.乙方沒有按時履行支付義務,除向甲方補交餘款外,應按每日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損失,視損失程度支付相應賠償金以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每_____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_____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_____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超市特許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餘用於辦理手續所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2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註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爲: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

  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誌。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中山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爲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爲促進雙方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及特許經營範圍:

  1、乙方爲上海市塗料研究所上塗牌建築類產品在範圍內的特許經營戶。

  2、試銷期爲六個月即從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銷期內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總額達到_____萬元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試銷期區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銷售期區域進行試銷。

  3、正式銷售期:如乙方在試銷期內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額,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地區範圍內的特許經營商即從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銷售網點,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視爲非乙方銷售區域。

  4、甲方不能對該地區的其它經營商供應已經授權乙方的上塗牌產品,否則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經營或藉助親友名義經營原來沒有經營的其它品牌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二、價格、訂貨、付款及信用條款:

  1、價格:乙方每次進貨按甲方《特許經銷合同》所標的價格供貨,甲方承諾非原材料價格有大的波動不隨意對供貨價進行調整,如有價格變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訂貨:

  乙方訂貨(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一箇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訂貨(指非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訂做產品,須詳細說明技術要求或提供實物樣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條款:

  乙方購貨採用電匯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每次進貨需付清當筆款項。

  匯款後若發生乙方故意解匯行爲,甲方有權索賠或訴諸法律。

  三、交貨及運輸:

  1、甲方免費將貨物運至乙方上海地區入庫地點。

  2、因不可抗力導致貨物運輸延誤,從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損失甲方不負責。

  3、乙方訂貨量超過1噸以上,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限乙方經銷範圍內)

  四、驗收:

  1、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在10天內驗收並有責任告知甲方。

  2、責任劃分:

  乙方收貨人必須檢驗貨物的狀態,無異狀的纔可御貨,如有異狀(變形、破損)必須由收貨人與運輸單位證明具體情況方可御貨。沒有當事雙方對貨物的證明而發生貨損、貨差,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行委託他人運輸的,則貨物交驗在乙方或其委託人由甲方倉庫提出時即爲完成。

  五、質量與退換貨條款:

  1、甲方確保所供應的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甲方有責任爲乙方出具關於產品質量的各類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3、貨物的外在質量(包裝、合格證、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有問題乙方應在收貨時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關人員共同認定,否則視爲甲方產品完好無損交付給乙方。

  4、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產品質量產生疑義,應立即將原樣封存,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技術服務人員前往處理。

  5、甲方承諾如因甲方產品未達到國家或本企業有關質量標準造成乙方用戶賠償問題,經雙方共同確認後,甲方全額賠償油漆損失,且對未使用、未售出產品實施全部退換,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在確定質量問題後5天內退貨。

  6、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應嚴格按甲方有關技術標準配套銷售,正確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當或施工不當產生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7、乙方因銷售超出產品標示保質期或銷售補發合格證、標籤、外包裝的產品而造成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8、無論何種原因退貨,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退貨,任何未徵得甲方同意的退貨,甲方均有權拒收或不計貨值處理。

  9、退貨質量確認:退貨質量一律等退貨至甲方後,甲方保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檢驗退貨。

  六、市場管理條款:

  1、甲方承諾:保護乙方的市場不受衝擊,如乙方市場被相同品牌衝擊,甲方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

  2、乙方承諾;只在本合同限定的範圍內銷售產品,保證不在其他區域設點銷售。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對乙方經營甲方產品的場所、經營行爲進行指導,對不規範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條款: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業務開展進行扶持,具體方案根據乙方當地市場行情,經甲方業務人員確切調研之後,由雙方共同擬訂,擬訂的扶持方案經雙方簽定認可後,作爲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備檔。

  2、乙方有義務在當地進行一定的廣告宣傳(含門牌、店面陳列等)。

  3、甲方有義務滿足乙方提出關於產品的售前、售後服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義務積極蒐集和反饋當地市場行情與行業政策、信息,主要競爭對手動態情報(內容包括新產品、價格、市場政策與推廣策略等),並與甲方共同研究市場營銷策略和其它應急對策,配合甲方處理相關的社會事務。

  八、合同的終止:

  1、自己終止:合同期限到達或因任一方出現合同條款規定終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2、協商終止:合同規定的期限未到,但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同意結束合作,則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終止。

  3、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進貨,則經銷權喪失,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產品,乙方將所有甲方產品的存貨,退給甲方並立即停止銷售。

  5、乙方不得將經銷權隨意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補充事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乙方須交納3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乙方完成合同內所要求的銷售額指標,甲方則全數退還3萬元保證金並按照當年銷售額(不含稅)的1%作爲獎勵返利給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內的銷售額指標甲方有權沒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證金。

  十、合同條款如修改,以雙方最新的簽章確認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4

  近年來,特許經營在我國的發展趨勢是越來越火熱,業內人士迫切希望瞭解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內容,以便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知道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於特許經營合同是由一名特許人分別與多名受許人訂立的合同,而特許人爲了統一運作的需要,又希望與不同的受許人訂立的合同能夠在形式上保持一致,因而一般來說,特許人與受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均採用特許人提供的格式條款。下面我們就某一國際知名連鎖企業的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爲例作一簡要介紹。 

  這是一份餐飲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開頭部分的內容是關於一些基本事實的陳述,包括特許人與受許人雙方的基本情況、簽約時間和地點、受許人向特許人作出的總體承諾等等。當然,不同的合同會有不同的風格,爲了強調爭議的解決方式,該樣本便將爭議解決的總體原則也置於基本事實的陳述部分中。樣本的正文部分是協議約定,共有二十條。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爲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爲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爲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諮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係,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準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準;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複製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審覈複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

  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箇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衆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說,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說,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爲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箇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箇廣告基金賬戶,受許人從每週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爲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賬戶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賬戶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準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賬戶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爲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賬戶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賬戶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誌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爲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爲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爲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稅行爲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5

  甲方:北京世紀子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授權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櫃檯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1.1 知識資產:指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商譽以及由甲方開發經營銷售用於“QQ農場”生態工坊零售店經營的獨特的經營理念。

  1.2“QQ農場”生態工坊:指乙方專門經營銷售甲方研發生產銷售的產品(不排除甲方通過OEM或ODM生產的產品)的零售店。以下簡稱“QQ農場”生態工坊。

  1.3 授權地址:指經甲方確認並認可的乙方開設“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店的地址。

  1.4 商業祕密:指所有關於“QQ農場”生態工坊的資料和信息,該類資料和信息均是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 授權許可與開業手冊

  2.1 本合同授權地址

  2.2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在授權地址經營授權業務。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條件接受並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第三條 知識資產的使用承諾

  3.1 甲方允許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店鋪或櫃檯上使用“QQ農場”生態工坊或甲方商標。但應該在明顯處標明乙方店面或櫃檯工商註冊名稱。

  3.2 甲方不允許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稱等進行工商註冊、對外締結合約、或約定其他義務等行爲。

  第四條 店址的選擇,建設,變更及追加建店

  4.1 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完成“QQ農場”生態工坊的裝修、佈置和形象的統一設計。並於開業一週內將店面照片八張寄到公司總部,以便公司進行備檔審覈。

  4.2 因地理環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在2.1條規定區域內的店面時,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

  4.3 乙方除2.1條款所規定的店鋪外,需要追加新建“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者專櫃時,必須與甲方另外簽定經銷合同。

  第五條 開店費用

  5.1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萬捌仟捌佰元銷售保證金,由甲方負責免費配送市場價值貳萬貳仟元的產品,以便乙方正常經營.此保證金後期返還,從第二次進貨起累積進貨壹萬元返壹仟元,返完爲止。

  5.2 從第二次進貨起店面將按各級店鋪經銷價供貨,代理商將按代理價格供貨。

  第六條 獨立經營

  6.1 本合同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獨立法人或者工商個體戶),雙方之間不存在共同投資僱傭承包聯營或者合夥關係,甲乙雙方應獨立承擔與各自業務相關的經營費用和民事法律責任。

  第七條 支持與指導

  7.1 甲方對符合條件的乙方無償給予人民幣捌仟元的裝修費支持。條件爲:店面裝修符合總部要求,銷售保證金返完後累積完成提貨定額人民幣捌萬元。

  7.2 爲統一專賣店形象及保證工藝質量,專賣店內的員工牌、銷售票據、水晶牌、開業POP等原則上由甲方統一製作。

  第八條 銷售政策

  8.1 結算方式:款到發貨。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8.2 銷售獎勵支持:在銷售保證金和裝修費用返還後進貨累積以五萬元人民幣爲基數按6%返點支持!

  8.3 調貨規定:乙方所進貨品如有在三個月內嚴重滯銷的,其產品及包裝無損壞的,甲方允許乙方在5%的比例內調換貨;調換貨品的運費由乙方負責(被調換的產品若有配套贈品,則調換貨的總金額應減去贈品的金額);超過發貨日6個月以上的產品不予調換。所調換貨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等值調換適合市場的產品和新產品(贈品、乙方指定產品、特定產品除外)。

  第九條 甲方責任

  9.1 爲確保授權業務的統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指導和監督。

  9.2 產品: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企業標準爲準)及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的`相關證件。如售出產品經證實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則甲方予以調換並承擔調換產品所產生的運輸費用。

  9.3 運輸:產品運輸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有關貨物運輸費用則由甲方承擔。收到乙方匯款後甲方保證在二個工作日內將貨品發出。

  9.4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經營授權業務必需的有關資料和“QQ農場”生態工坊授權證書,並將根據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產品信息、促銷贈品及資料。

  9.5 甲方將根據規定向乙方提供“QQ農場”生態工坊選址建議、設計及裝修標準圖紙,並提供店面標準牌匾設計、招牌或者標誌以供乙方店面裝修參考。

  9.6 甲方權利:本合同生效後,在乙方遵守各項條款的情況下,由於乙方個人推廣經營的原因,乙方連續三個月未進貨,甲方有權另行發展加盟商開展品牌業務。

  9.7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員提供經營管理的各種輔導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0.1 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

  10.2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銷售從事本合同明確許可“QQ農場”生態工坊產品以外的授權業務。

  10.3 嚴禁將禮品包裝系列產品拆開銷售,嚴禁將贈品當作產品來銷售。由此被國家機關監督部門查處沒收或被消費者投訴的,甲方有權撤消乙方的經營權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10.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甲方授權的“QQ農場”生態工坊的經營權。

  10.5 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滿一年者,乙方應該在甲方的監督下自動拆除所有“QQ農場”生態工坊的標誌,不得再以“QQ農場”生態工坊名義經營。

  10.6 乙方不得對產品、產品的用途及說明書進行修改和變動,保證產品的整體形象。

  10.7 乙方不得散發非甲方確認或者提供的資料,確保甲方宣傳的準確性,防止誤導消費者。

  10.8 若是因爲乙方的過錯、過失或者故意行爲造成任何第三方對甲方提起訴訟和賠償,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對甲方進行行政處罰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時無條件就甲方造成的損失直接全額賠償給甲方。

  10.9 乙方應接受甲方指定的區域代理商的市場管理,若與其有爭議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10.10 乙方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及提前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自動失效(如該有效期超過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的營業執照有效期或QQ農場生態工坊租約的租期,則本合同將與“QQ農場”生態工坊營業執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約的租期終止日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續簽,須在期滿前五十天內重新簽定新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續簽合同的權利。

  11.2 乙方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任何規定、或違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規章制度的任何規定,甲方均有權在本合同當期期滿前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單方面負責賠償或承擔。

  11.3 本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或提前終止後十天內,乙方應完成以下所有事項: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停止使用並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銷材料;停止經營任何授權業務;並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對外表明宣稱其有權繼續經營任何授權業務或者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法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面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歸還的企業材料後,退還乙方交納的相關款項。

  12.2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QQ農場”生態工坊合同。

  12.3 如因不可抗力行爲,法律政策變化以及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無須對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生效日期: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款項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3.2 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並簽定書面協議後方可有效。

  13.3 未盡事宜: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經雙方簽署後方可生效。

  13.4 無效條款:如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合同其它條款仍然有效。

  13.5 本合同有效簽署期爲貳年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署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 條附加條款

  15.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北京世紀子語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6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______正職:______員;計時工: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點到下午______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箇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箇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______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爲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甲方:

  乙方: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7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__”,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__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__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__招募手冊》、《__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__,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__,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__,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__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___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___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 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___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____________中國 省(市) 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____________《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__。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__的地址爲 。

  三、加盟__的面積爲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____________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___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_______元;

  □ 按照加盟__□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三、保證金:____________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 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_______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 。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____________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____________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__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__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__的,加盟__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__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__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__的,必須在加盟__開業前的 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註冊商標用作加盟__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__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__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__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__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__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__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 加盟__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__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__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__。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__樣式、__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__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__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__開業的條件

  加盟__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___

  一、加盟__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__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__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__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__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__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__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__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__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加盟__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__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__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__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____________

  □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

  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

  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爲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__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__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__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__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____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__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__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___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___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__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爲:____________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 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__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 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爲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8

  總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許經營的需要,雙方根據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本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作品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創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稱及描述_________(詳見附件)。

  (二)作品名稱及描述_________(詳見附件)。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作品的權利種類爲: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_________項權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_________項權利。

  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1)複製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戶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許可他人臨時使用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

  (4)展覽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公開陳列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_________技術設備公開再現作品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衆傳播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衆提供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_________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_________文字轉換成_________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_________方式,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獲得報酬權,即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客戶收取費用的權利。

  三、許可使用的方式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_________作品(計算機軟件)爲(非)專有使用權,具體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許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於特許經營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範圍限於分部(加盟店)特許區域內,並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項條件:

  (1)在特許區域內的特許店向客戶銷售;

  (2)其銷售的客戶限於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分支機構;

  五、許可使用的期間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於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付酬標準和辦法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協議規定的作品,其著作權使用費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

  按照_________標準交納專利許可使用費,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七、著作權的歸屬

  分部(加盟店)在總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八、違約責任

  分部(加盟店)違反本協議及《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規定,使用許可的作品,以及其他違約行爲的,應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並按照以下標準向總部(分部)償付損失賠償金。

  (1)擅自發表總部許可使用的作品,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總部作品上署名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總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4)違反本協議許可權利的種類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5)違反本協議許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九、總部的權利

  加盟店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商業祕密

  總部許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業祕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內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對上述商業祕密,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的規定予以保密,並符合以下規定:

  (1)不得公開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2)不得向客戶提供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分部(加盟店)的行爲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違約責任。

  十一、專利權

  總部許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總部的_________專利權,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專利實施許可協議》的規定予以執行。分部(加盟店)的行爲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違約責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協議文本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總部(簽章):_________分部(簽章):_________加盟商(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1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CROKRO”品牌時尚女裝與乙方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共識,並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授權範圍:

  1、授權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爲理商,授權的區域包括

  2、授權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年月爲一年。期滿之前一箇月內雙方協商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3、授權範圍:甲方向乙方授予的是在規定區域內的“CROKRO”品牌時尚女裝產品總代理經銷權,不包含產品的開發和生產權力。

  二、品牌資信保證:

  1、品牌保證金:甲方擁有的“CROKRO”品牌爲中檔偏上品牌,爲保證乙方能遵守甲方的授權事項,實施甲方規定的經營方式和策略,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品牌保證金萬元,此款在合同期滿、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和賬目後的一箇月內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首批貨款: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匯入首批貨款

  3、網絡指標: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簽約區域的主要服裝市場內設置不少於平方米的“CROKRO”品牌獨立展示廳一箇,三個月內在本區域內的主要商場設立的專廳家,年度發展加盟專賣網絡

  4、進貨指標: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的年度進貨指標爲萬元。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CROKRO”品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甲方是合法的商標擁有權人,禁止一切侵權行爲,甲方有權對侵權行爲進行追究或訴諸法律解決。

  2、甲方向乙方及下屬網絡提供帶有編號的區域專賣的特許授權證書,保護乙方及下屬專賣網絡在簽約區域內的獨家專賣權,有權對乙方或其它區域的跨區域串貨銷售行爲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CROKRO”品牌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規範,協助乙方制訂區域性發展的戰略規劃、拓展專賣銷售網絡、培訓工作人員,指導乙方提高經營業績。

  4、甲方按季節提供符合市場流行趨勢的產品供乙方選擇和銷售,儘量滿足乙方所需產品的生產和供應。

  5、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銷售政策做出必要的調整,並在調整後及時通知乙方並和乙方溝通確認,以便於乙方儘快調整對終端專賣網絡的政策和策略。

  6、甲方屬於獨立的法人團體,與乙方之外的債權債務自行承擔,與

  7、甲方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沒有違約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授予該區域的特許經營權,否則視爲甲方違約,乙方可以中止合同,並可以向甲方追討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覈算、自負盈虧,除與甲方的債權債務及合同規定的情況外,其它經濟責任、經營費用與甲方無關。

  2、乙方按合同規定守法經營,嚴禁私自生產、銷售或委託他人生產銷售“CROKRO”品牌產品,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3、乙方應嚴守區域性經銷的原則,禁止跨區域銷售產品。否則甲方將會按實際情況進行處罰。

  4、乙方認可“CROKRO”的品牌價值,有權利維護品牌的聲譽,不得做有損品牌形象和甲方企業形象的事情。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將品牌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或私自開發生產,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除將特許專賣權授予他人、沒收保證金外,還要追討經濟損失。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制訂的營銷策略和方案,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拓展市場銷售網絡,做好終端維護工作,同時有義務向甲方反饋市場信息。

  7、乙方有義務將拓展的終端網絡的詳細資料上報給甲方,以便於甲方更合理的制訂和調整營銷策略。

  五、貨品和結算政策:

  1、甲方每年舉辦不少於兩次的產品訂貨會,提供適合市場銷售的產品供乙方選擇訂貨;

  2:乙方的訂貨折扣爲統一零售價的2.9折,乙方訂貨以後的15日內向甲方交納20%的定金,其餘80%按甲方發貨批次按次付款,如乙方補單,付款方式與訂貨相同。

  3:對於乙方所訂貨品退換貨的規定如下:

  A:甲方規定的調換貨時間爲春季產品爲_____月_____日,夏季產品

  爲_____月_____日,秋季產品爲_____月____日,冬季產品爲____月 _____日,超過規定日期不能調換;補單的產品不能調換;

  B:甲方能夠允許乙方按照上述時間調換貨的比例爲15%,超過比例部分不能調換;

  C:如因質量問題退換貨不受前兩項時間限制。

  3、對於甲方新開發的投產品種,甲方採用配發的形式供乙方試銷,確因產品不對路未銷售的款式,甲方允許乙方退貨,乙方雖有銷售、但銷售數量超過40%、又未補單的款式,甲方打8折由乙方買斷。

  4、對於乙方補單的產品甲方儘量滿足供應,確因各種原因無法供應的款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補貨通知(傳真)的三日內予以告知。

  5、甲方產品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按2.9折出廠供給乙方則按4折供給下屬終端,不得低價銷售。

  6、乙方自行指定貨運站發貨,乙方未指定的甲方安排,從甲方到發貨站的運費甲方承擔,途中運費乙方承擔。

  7、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不對外賒銷產品。每月7日前將上月

  乙方如在季內沒有調換貨,甲方則給予乙方在季末5%的比例調換下一個季節的產品,如乙方未在季末調換下一個季節產品,甲方則按照5%比例的50%給予乙方獎勵,獎勵的金額不能直接提取現金,只能衝抵下一年度貨款。

  六、貨架及廣告政策:

  1、總代理形象展廳及一箇專賣店(廳、櫃)的貨架由甲方無償提供,但如果乙方經營未滿一年就停止經營“CROKRO”品牌的,乙方要全額支付貨架款。

  2、乙方發展的“CROKRO ”專賣終端,甲方按下列形式支持:

  A:甲方提供店面的設計,貨架、裝修由終端客戶自行完成,甲方向終

  B:甲方對乙方及終端客戶給予貨架、裝修補貼,標準如下:乙方每付款40萬元,甲方給予乙方裝修補貼1萬元,此款可以轉爲乙方下期的貨款,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此辦法補貼終端加盟客戶;

  C:甲方免費提供店堂內外所需的X展架、POP、DM宣傳單、兩平方米以下的噴繪畫、弔旗等宣傳品;

  3、簽約後乙方應在服裝市場的醒目位置設置路牌廣告,甲方給予50%的報銷,款項在廣告發布的第三個月時、第六個月時分兩次算作乙方的貨款。

  七、區域管理政策:

  1、乙方應嚴格執行區域銷售政策,如果跨區域銷售產品,給其它區域造成損失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第一次跨區域銷售承擔其它區域的損失,第二次開始每次罰款5000元作爲甲方處理事件的費用,罰款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八、獎勵政策:

  在合同期內,乙方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其超額部分甲方予以2.5%的貨款獎勵,在第二個年度抵頂貨款。

  九、續約與合同解除:

  1、續約:合同期滿前的一箇月前雙方洽談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2、解除:合同到期前,雙方均無意續約,到期後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及往來賬目,乙方將所有甲方授權文件以及拆除形象展廳的標誌後合同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1、在雙方正常合作條件下,原則上不能單方中止合同,否則視爲單方違約,必須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拒的政治或自然災害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應本着平等的原則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訂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0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甲方:北京市大中電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爲: 註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爲: 註冊地址:

  一、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二、加盟資格

  1、乙方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乙方需認同公司商標,能親自經營管理;

  3、乙方資金及財務能力健全,固有資金不得少於300萬元人民幣,流動資金不得少於100萬元人民幣,從甲方年度採購額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4、乙方經營場所須在20xx平方米以上。

  三、訂立本合同並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擔任甲方或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僱人,乙方不得依據本合同,代表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四、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的權利。

  五、訂立本合同並未使雙方喪失獨立法人資格。

  六、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除非合同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續簽合同之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重新續簽合同。

  七、授權有效期

  大中電器商號爲甲方所有,甲方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使用大中電器商號,使用範圍僅限於乙方所屬的位於 的 營業單位。有效期從甲方正式簽發文本授權書之日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之日止。

  八、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大中電器的有關VI標準,協助加盟店營業場所內外的總體設計,與供應商聯繫製作商品展櫃及選派廠家促銷員;

  2.甲方負責向加盟店提供其經營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種類(根據乙方的需要),並保證其供貨價格與甲方的其他門店一致。

  3.甲方全力協助乙方的經營管理工作,並按甲方各門店的管理模式協助乙方執行並實施對加盟店的管理。

  4.甲方在取得生產廠家返利時,應將加盟店銷售部分的應得返利款支付給乙方(已預先扣除返利供貨的商品除外)。

  5.甲方有權根據《消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服務標準要求乙方處理解決售後服務及顧客投訴的問題。

  6.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有償提供廣告方面的支持(根據乙方需要),並有權向乙方收取相應的費用。

  7.甲方有權要求和監督乙方執行聯合刊登的廣告價格及相關公衆承諾及乙方從甲方獨家購進的商品零售價及最低批發價格。

  8.甲方有權(義務)爲乙方培訓經營人員。

  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加盟店經營所需的資金、場地及經營人員。

  2.乙方負責提供加盟店營業場所內外裝修及商品展櫃的各項設計製作費用。

  3.乙方負責加盟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並有義務接受甲方對加盟店商品庫存結構、價格及售後服務等方面工作的指導和建議。

  4.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從事加盟店的經營活動,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給甲方聲譽造成的損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每年壹拾萬元人民幣,支付方式是以每年度爲一期預先支付。自本合同生效十日內,乙方應將第一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後每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乙方應於上期屆滿前十天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6.乙方應保證加盟店在經營及售後服務過程中嚴格執行《消法》及工商管理法規,與顧客發生糾紛,造成顧客投訴的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7.乙方有權要求享受甲方對其他門店的供貨價格,並有權有償參加甲方的各項促銷活動,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8.乙方有權要求參加甲方的廣告,但乙方應根據比例承擔相應的廣告費用,廣告費每月底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9.凡甲方經營的商品,乙方均應從甲方進貨,不得外購,但如甲方商品的供貨價格(含返利)高於其他供貨商的價格,乙方可申請外購,但需經甲方批准。

  10.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保證不接受其他專賣或任何類似形式的指定或資格。

  11.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呈報經營報表。

  12.乙方應承擔對甲方商業信息及機密,乃至經營管理手冊的保密義務。

  13.乙方應及時處處維護甲方的商業信譽,不得以任何形式有損甲方的聲譽。

  十、乙方購進的商品如長期未能銷售,可要求甲方協助處理,任何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自甲方的進貨由乙方自行安排運輸,如乙方確有困難時,經協商,甲方可給予協助運輸,但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二、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否則應視具體情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人民幣,並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乙雙方如因合作過程未能達到預期值,可以提前30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並做經營結算。

  3、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任一條款,並在接到對方通知後七日內仍不改正,則無過錯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如因乙方違約,甲方並可先行扣除乙方的銷售返利。

  4、如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中的有關條款或違反國家及地區有關法律、法規,以致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嚴重懲罰,或被新聞媒體報道,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商業信譽,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有權在新聞媒體公開聲明。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商業信譽損失。

  十三、如遇國家政策變化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而終止,則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將預收乙方未到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及未提貨的貨款退還乙方。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滿或終止後,乙方將不再享有大中電器商號的使用權,乙方應拆除涉及大中電器字樣的廣告牌海報及宣傳標識等,註銷或變更涉及大中電器商號的營業執照,並不再以大中電器的名義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

  十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1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業特許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或其他組織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兩店一年”,是指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特許經營操作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單店特許”,是指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是指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場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許可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許可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只能選擇一項)

  □單店特許。

  □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只能選擇一項)

  □具有獨佔性:_________甲方不得自行或許可第三方在特許區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具有排他性:_________甲方可以自行但不得許可第三方在特許區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具有非排他性:_________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權第三方在特許區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第三條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當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_________中國省(市)

  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見附件2:_________《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積爲:_________

  1面積:_______________ 。

  2面積:_______________ 。

  3面積:_______________ 。

  4面積:_______________ 。

  5面積: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每月________日前/□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上月/□上年營業額的%,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保證金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支付方式

  □現金。

  □票據。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當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與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第七條商業祕密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任何時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知識產權

  第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_________

  □註冊商標。(可另附頁)

  註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按照有關規定向商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可另附頁)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____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按照有關規定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當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十條乙方應當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十一條除爲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乙方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四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十二條商號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提供書面許可文件。

  第十三條加盟店經營資格

  乙方應當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四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當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五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當對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

  第十六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等。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七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特許經營操作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五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九條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具體約定詳見附件3。

  第二十條加盟店經營所需的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或使用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貨物,應當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產品。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應當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標準,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零售價,甲方指定零售價標準方式爲:_________

  □統一零售價。

  □其他:_______________ 。

  第六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四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甲方可以委派督導員完成本條所述甲方工作。

  第二十七條甲方有權檢查和審覈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當對乙方的人員提供不少於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當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條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特許經營操作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三條乙方對消費者直接投訴加盟店的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四條消費者向甲方投訴乙方設立的加盟店的,對確有瑕疵甲方已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推廣與宣傳

  第三十五條甲方開展推廣與宣傳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甲方在開展推廣、宣傳活動前,應當將有關活動信息或要求及時通知乙方。若活動相關費用須由乙方承擔的,甲方應當在活動之日前至少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七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推廣、宣傳活動,但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八條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特許經營費用。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讓給第三方,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協議。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六條所述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

  三、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

  第四十一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兩店一年”的法律規定。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第四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日的,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日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六條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四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當立即停止使用甲方許可的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九條乙方經甲方許可,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店字號的,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主管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條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中所列舉的所有手冊、可視光盤、教材等文件及其副本、複印件或複製品。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回購外,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二條乙方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由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爲:_________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其他:_______________ 。

  第五十三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後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五十四條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應當用書面形式,且採用以下方式:_________

  □掛號郵寄。

  □直接送達的方式。

  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的附件、《特許經營操作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________(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營業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________員;計時工:________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________點到下午________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圖)  東: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箇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________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________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________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箇月內提供坐落於________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X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

  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X或由負責人蓋X簽字的送貨單,作爲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_________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招募手冊》、《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 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 。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_________中國 省(市) 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_________《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地址爲 。

  三、加盟面積爲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_________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_________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_________元;

  □ 按照加盟□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三、保證金:_________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____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 。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_________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_________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加盟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必須在加盟開業前的 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XX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 加盟開業培訓

  在加盟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樣式、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開業的條件

  加盟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

  一、加盟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加盟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_________

  □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 ,《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

  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 ,《專利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

  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爲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____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_________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__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_________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__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爲:_________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 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 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爲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4

  “恆源祥”品牌特許經營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特許方、受許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僞劣商品,規範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恆源祥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註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註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第五條:特許經營範圍規定

  5—1特許方根據恆源祥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場、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恆源祥(集團)有限公司“恆源祥”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恆源祥”與“發財羊、fazeya”兩個品牌商品。

  5—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櫃),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恆源祥(集團)有限公司“恆源祥”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5—5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恆源祥(集團)有限公司“恆源祥”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 “恆源祥”系中國馳名商標,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重點保護。

  6—2所有帶有“恆源祥”及衍生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恆源祥”及衍生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於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範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恆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受許方經營特許方“恆源祥”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櫃)的“恆源祥”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製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櫃的門頭招牌。

  6—4受許方不得製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祕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並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祕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範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僞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爲。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7—1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恆源祥”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恆源祥”品牌商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櫃)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恆源祥”品牌商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商品。

  7—5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規範其轄區內的分銷商、零售商的市場行爲,使恆源祥經營銷售網絡逐步實現五連一鎖(連品牌、連形象、連投入、連特色、連管理、鎖經營理念)。

  7—6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並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範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並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恆源祥”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櫃)的佈置和裝修,並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覈及備案。

  9—3特許方在爲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9—5受許方有義務爲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覈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後,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爲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爲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特許經營證。

  11—3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爲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爲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爲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應視爲違約,特許方有權在每次受許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爲其違約對特許方的補償。

  11—5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爲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箇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11—7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及善後處理的規定

  12—1違約終止

  12—1—1因受許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特許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的,特許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2—1—1—1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受許方不得繼續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燬,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爲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爲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爲一年。

  12—2合同終止

  12—2—1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覈不予續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4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覈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爲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規定

  13—1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爲、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通知及備案規定

  16—1本合同所規定的“恆源祥”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本合同所書雙方的註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爲當事人的收件地址。第十七條附則

  1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合同簽署地爲上海市金陵東路358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17—3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並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定的原則下籤訂合同。

  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5

  1、合同雙方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註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甲方賬戶所在地爲: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誌。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6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各自_____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_____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區________縣(區),經營________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賬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________%。

  7.乙應具有________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________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________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 市(縣) 區(鄉、鎮) 路(街)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 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講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

  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瞭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爲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並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 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爲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塗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後,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並答覆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後,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並由開單組衝還紅單。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_____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_____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_____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___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_______________”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爲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爲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繫,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覈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覈,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覈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_____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_______________”或與“______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於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註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2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築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30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8.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 乙方(印):

  時間: 時間:

  地址: 地址: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31

  特許者: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被特許者: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方式和內容

  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特許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

  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特許經營權益費及

  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萬元。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________萬元保證金。

  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

  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

  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將保證金補足。

  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________日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6、甲方賬戶所在地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

  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

  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四、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________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

  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

  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公司標誌。

  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五、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3、乙方應按________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_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六、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___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商標使用

  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八、保密

  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________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九、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與處罰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

  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

  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

  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

  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2、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

  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十四、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委員會會仲裁。

  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六、附則

  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32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爲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爲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爲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GF-2025-2511) 篇3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 市(縣) 區(鄉、鎮) 路(街)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 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 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 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講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

  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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