飾品加盟協議(通用5篇)
飾品加盟協議 篇1
Herlenar 加 盟 協 議 協議編號
甲方:洋浦華鼎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Herlenar”系列飾品在
(商場)經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法律地位:
1、 甲方是“Herlenar”商標在中國的註冊者和擁有者。
2、 乙方應具有法律上的獨立簽約人資格,並以自身名義及賬戶購銷經營。尊重和維護該品牌聲譽,成功地在如上商場推廣該品牌產品。主動向甲方介紹有關商場經銷狀況(包括櫃檯相片、商場協議、促銷活動等)。
3、 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在如上商場經銷“Herlenar”品牌項下發飾、絲巾、新潮首飾、太陽鏡、陽傘、梳等飾品系列,乙方同意遵守並履行所有有關授權協議。
二、 甲方同意對乙方授權的條件:
1、 乙方需具備相當資金實力和商場營銷能力,保證有能力進入相應商場設立專櫃或聯銷,並能達到一定銷售額。
2、 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政策,乙方須配套齊全品牌各系列產品進入以上商場銷售,保證品牌的完整性,並嚴格遵守零售指導價標準,不得隨意漲價或降價銷售,進貨格是零售價的25%。
3、 乙方首批進貨金額,必須在 2萬 元以上;品牌保證金爲5000 元整;加盟金爲3000元整。品牌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乙方無重大違約行爲(例:未經公司允許跨區經營、嚴重串貨等違約行爲),甲方在合同期結束日起計一箇月內一次性無息退還給乙方。
4、 乙方進入以上商場經銷該系列產品,須向甲方提供有關獨立進商場銷售單據證明和櫃檯相片等資料,甲方憑此出具正式授權書。
5、 爲了統一體現品牌專櫃形象,形象專櫃一律由公司統一設計及製作裝修。(注:專櫃製作裝修費用由加盟商承擔)
乙方保證正常經營的連續性及定期銷售任務。甲方授權乙方壹個商場,經營“Herlenar”品牌系列產品,相應的商場每月補貨金額不低於二千元。如果相應商場連續六十天內未有補貨或連續三個月累計補貨金額低於六千元,乙方須提供書面解釋,甲方有理由認爲該商場已停止銷售該產品,甲方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有關授權及是否中止該協議。
7、乙方保證積極配合甲方組織的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8、乙方願意按甲方要求填寫有關銷售會計統一報表。
9、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其它條款。
三、乙方享有的權益:
6、 獲得甲方出具的經銷商授權書和進入商場銷售的一切必備有關資料。
7、 可優先獲取該品牌產品的廣告宣傳品和新產品信息。
四、新產品推廣:
1、甲方推廣的新款產品,如結算額在壹仟元之內,甲方將按照乙方經營情況給予主動配貨,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最新推出系列產品的樣品。
2、如該批新款產品結算額超過壹仟元,乙方須接受甲方最低配貨金額爲¥1000元的樣品。
五、產品調換率:(見附件)
六、訂貨、交貨、支付、運輸及保險等:
(一)、訂(補)貨:
1、現貨訂單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確認,現貨訂單需明晰指定顏色,未指定顏色或用文字籠統說明顏色時,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理解均勻分配或選擇類似顏色。
2、 訂單須以書面形式或傳真爲準,甲方不接受電話訂單。
飾品加盟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herlenar”系列飾品在
(商場)經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法律地位:
1、 甲方是“herlenar”商標在中國的註冊者和擁有者。
2、 乙方應具有法律上的獨立簽約人資格,並以自身名義及帳戶購銷經營。尊重和維護該品牌聲譽,成功地在如上商場推廣該品牌產品。主動向甲方介紹有關商場經銷狀況(包括櫃檯相片、商場協議、促銷活動等)
3、 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在如上商場經銷“herlenar”品牌項下發飾、絲巾、新潮首飾、太陽鏡、陽傘、梳等飾品系列,乙方同意遵守並履行所有有關授權協議。
二、 甲方同意對乙方授權的條件:
1、 乙方需具備相當資金實力和商場營銷能力,保證有能力進入相應商場設立專櫃或聯銷,並能達到一定銷售額。
2、 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政策,乙方須配套齊全品牌各系列產品進入以上商場銷售,保證品牌的完整性,並嚴格遵守零售指導價標準,不得隨意漲價或降價銷售,進貨格是零售價的25%.
3、 乙方首批進貨金額,必須在 2萬 元以上;品牌保證金爲5000 元整;加盟金爲3000元整。品牌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乙方無重大違約行爲(例:未經公司允許跨區經營、嚴重串貨等違約行爲),甲方在合同期結束日起計一箇月內一次性無息退還給乙方。
4、 乙方進入以上商場經銷該系列產品,須向甲方提供有關獨立進商場銷售單據證明和櫃檯相片等資料,甲方憑此出具正式授權書。
5、 爲了統一體現品牌專櫃形象,形象專櫃一律由公司統一設計及製作裝修。(注:專櫃製作裝修費用由加盟商承擔)
乙方保證正常經營的連續性及定期銷售任務。甲方授權乙方壹個商場,經營“herlenar”品牌系列產品,相應的商場每月補貨金額不低於二千元。如果相應商場連續六十天內未有補貨或連續三個月累計補貨金額低於六千元,乙方須提供書面解釋,甲方有理由認爲該商場已停止銷售該產品,甲方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有關授權及是否中止該協議。
7、乙方保證積極配合甲方組織的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8、乙方願意按甲方要求填寫有關銷售會計統一報表。
9、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其它條款。
三、乙方享有的權益:
6、 獲得甲方出具的經銷商授權書和進入商場銷售的一切必備有關資料。
7、 可優先獲取該品牌產品的廣告宣傳品和新產品信息。
四、新產品推廣:
1、甲方推廣的新款產品,如結算額在壹仟元之內,甲方將按照乙方經營情況給予主動配貨,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最新推出系列產品的樣品。
2、如該批新款產品結算額超過壹仟元,乙方須接受甲方最低配貨金額爲¥1000元的樣品。
五、產品調換率:(見附件)
六、訂貨、交貨、支付、運輸及保險等:
訂(補)貨:
1、現貨訂單在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內確認,現貨訂單需明晰指定顏色,未指定顏色或用文字籠統說明顏色時,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理解均勻分配或選擇類似顏色。
2、 訂單須以書面形式或傳真爲準,甲方不接受電話訂單。
飾品加盟協議 篇3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係列飾品在
(商場)經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法律地位:
1、 甲方是商標在中國的註冊者和擁有者。
2、 乙方應具有法律上的獨立簽約人資格,並以自身名義及帳戶購銷經營。尊重和維護該品牌聲譽,成功地在如上商場推廣該品牌產品。主動向甲方介紹有關商場經銷狀況(包括櫃檯相片、商場協議、促銷活動等)。
3、 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在如上商場經銷品牌項下發飾、絲巾、新潮首飾、太陽鏡、陽傘、梳等飾品系列,乙方同意遵守並履行所有有關授權協議。
二、 甲方同意對乙方授權的條件:
1、 乙方需具備相當資金實力和商場營銷能力,保證有能力進入相應商場設立專櫃或聯銷,並能達到一定銷售額。
2、 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政策,乙方須配套齊全品牌各系列產品進入以上商場銷售,保證品牌的完整性,並嚴格遵守零售指導價標準,不得隨意漲價或降價銷售,進貨格是零售價的25%。
3、 乙方首批進貨金額,必須在 2萬 元以上;品牌保證金爲5000 元整;加盟金爲3000元整。品牌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乙方無重大違約行爲(例:未經公司允許跨區經營、嚴重串貨等違約行爲),甲方在合同期結束日起計一箇月內一次性無息退還給乙方。
4、 乙方進入以上商場經銷該系列產品,須向甲方提供有關獨立進商場銷售單據證明和櫃檯相片等資料,甲方憑此出具正式授權書。
5、 爲了統一體現品牌專櫃形象,形象專櫃一律由公司統一設計及製作裝修。(注:專櫃製作裝修費用由加盟商承擔)
乙方保證正常經營的連續性及定期銷售任務。甲方授權乙方壹個商場,經營品牌系列產品,相應的商場每月補貨金額不低於二千元。如果相應商場連續六十天內未有補貨或連續三個月累計補貨金額低於六千元,乙方須提供書面解釋,甲方有理由認爲該商場已停止銷售該產品,甲方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有關授權及是否中止該協議。
7、乙方保證積極配合甲方組織的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8、乙方願意按甲方要求填寫有關銷售會計統一報表。
9、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其它條款。
飾品加盟協議 篇4
1、本合同有以下雙方簽訂:
連鎖總部: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明確地址: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的地址: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在連鎖經營上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資共同遵守。
2、連鎖經營的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資_________元(甲方投_________%,乙方投_________%)並由甲方授權後開辦連鎖店,連鎖門店是專門經營甲方開發、加工的_________食品和配送的其他產品,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覈算。連鎖企業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連鎖門店)經營地址:_________
2.2甲方向合夥門店授予連鎖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包括專用的商業名稱、商標、店面裝修指引、培訓體系、財務體系、_________食品、經營指導、開業指導、管理手冊,核心是_________商標,_________食品和經營管理標準。
2.4連鎖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系列及公司的代理產品。
3、連鎖經營費用
3.1甲乙雙方合作經營,加盟費不收。
3.2管理費:第一年內不收,第二年開始按第一年營業額等級收取,營業額_________元以內,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營業額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注:管理費爲上級公司對合作加盟店員工培訓、管理、廣告宣傳以及貨物配送的貼補,管理費可作經營成本。
3.3貨款和結算:營業額爲活動資金,當日營業額第二天交品牌出讓方週轉,第二個月的5日由品牌出讓方按上月營業額25%的商業毛利返回。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合夥連鎖門店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連鎖門店提供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根據需要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提供《連鎖經營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手冊》屬於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複印和擴大使用範圍。
4.4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連鎖門店的`服務質量和《手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5向合夥門店提供所有連鎖經營資料和門店平面設計圖。
4.6負責企業的形象、品牌宣傳,組織促銷活動。
4.7有權向連鎖店配送本公司各種包裝物品及各種帶有企業標識商標的易耗品,由合夥門店結算。
4.8按照合夥門店的訂貨單及時保質保量將食品送到乙方門店。
5、合夥連鎖門店的權利和義務
5.1合夥門店按甲方要求(門店設在繁華商業網區和中高檔住宅區,並由甲方認可),自行負責籌備經營場所,申請辦理開業所需等手續,爲連鎖門店落實經營面積不少於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並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設計進行裝修,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連鎖門店的開業經營條件。
5.2合夥連鎖門店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方或連鎖門店發生重大變動時,必須在3日內通知甲方,連鎖門店改變經營場址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或連鎖門店應保證連鎖門店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連鎖經營管理。
5.5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之外使用連鎖權,不得擅自將連鎖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甲方的標誌。
5.6連鎖門店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價格和展示方式進行銷售。
5.7連鎖門店只准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得經營其他企業的產品。
5.8連鎖門店必須在甲方指定處購買營運所需的設備、器具、用具。在甲方處購買所需的包裝材料、提貨袋、標籤及其他附屬材料。
5.9按甲方的要求參加連鎖會議和公關活動及各種培訓。
6、連鎖門店的管理
6.1連鎖企業應嚴格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乙方連鎖門店執行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7、督導制度
甲方根據需要對連鎖門店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督導。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導人員工作。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述:"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商標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標)。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連鎖門店遵守連鎖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在經營管理中,合夥連鎖門店發生服務質量等其他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銷售甲方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連鎖門店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連鎖門店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三年內,不得將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組織。
飾品加盟協議 篇5
甲方:(下文簡稱“甲方”)
乙方:(下文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經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 經銷範圍:
1.甲方授權乙方爲甲方品牌的專營店。
2.授權產品系列爲甲方的“”品牌系列產品。
3.授權區域爲:——————省——————市(縣)————區————路(街)————號
4.此經銷範圍只指在上述店鋪內從事傳統渠道的銷售活動,不允許在互聯網上或進行郵購,電視購物等銷售活動。
5.乙方在不違背本合同所規定的經銷條件的基礎上,甲方承諾不再授權給其他營銷商在以上店鋪周圍2公里內經營“”品牌產品,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6.乙方承諾不經營“”以外任何產品。
7.乙方可以經甲方同意增設或開發專賣店,獎勵制度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二.經銷條件
1.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國家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證,法人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等法律文件之複印件,以便甲方建立乙方的相關檔案。(乙方法定代表人應以個人的身份與甲方簽訂專賣合同)
2.爲了杜絕惡意串貨,低價傾銷或者違反甲方的相關市場政策,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需一次性向甲方繳納3000元保證金,已交□;未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採購或銷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標的產品,一經發現,乙方向甲方繳納五千元的違約金,甲方並將以書面形式(包括直接送達,傳真,信函或電子郵件)終止本協議並保留追訴和查扣之權利。
4.爲使品牌能夠長期持續發展,乙方直接租賃店鋪,統一終端形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遵守甲方各項規定,甲方同意乙方合法經營使用,以防如有違反甲方規定,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使用權。
5.乙方年度進貨計劃:年進貨計劃(萬元)
6.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內,未能完成本項條款中所規定的年進貨計劃的40%,或連續二個月未向甲方進貨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經銷區域發展第二個專賣店,第二個專賣店與乙方享有同等權利。
7.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未能完成本項第5條款中所規定的年進貨計劃的60%,或連續二個月未向甲方進貨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終止本合同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10天內,支付首批貨款、保證金及開店費用後合同生效。否則甲方可按乙方自動放棄經銷權而終止本合同。
9.乙方出具專賣店平面圖,甲方提供裝修方案,乙方須嚴格執行。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甲方:
(1) 提供優質產品,並不斷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需求;
(2) 不斷創新,提供甲方品牌的市場競爭力;
(3) 幫助乙方提供服務能力,完善經營系統。
(4) 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相關的產品知識和營銷知識培訓。
乙方:
(1) 制定銷售目標,並有效措施;
(2) 負責甲方產品在所屬區域內銷售;
(3) 及時反饋市場信息;
(4) 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人員在該經銷區域進行調研,檢查,培訓等工作。 四.訂.供貨條款 1.訂貨 (1) 季度訂貨由甲方組織乙方於季度前共同制定訂單計劃。
(2) 乙方向甲方第一次進貨,首批訂貨金額————萬元。貨款一次性到賬,貨品可分批下單發運。
(3) 乙方每次向甲方進貨時,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
2.甲方收到乙方訂貨後,於1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實。甲乙雙方共同確認訂單,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後,在1-2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並通知乙方。
3.訂貨量大,超出訂單計劃的,乙方需提前與甲方簽訂產品訂購單,並支付30%的預付款,餘款於發貨前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預付款後,立即組織生產,在10-20個工作日內保質保量發貨。
2.運輸
甲方代辦託運,運輸運費和保險運費由乙方承擔。
3.驗收
乙方收到貨物應當即清點驗收,如發現貨物的品種,數量與甲方出庫單不符,應在當日內通知甲方,如數量不符要由承運部門開具證明。如驗收無誤,乙方須向甲方傳真貨運簽收單。如超過三天責任乙方自負。
4.品質
(1)甲方提給乙方銷售的產品必須符閤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產品質量和包裝的法律規定之要求;
(2)甲方提供的產品如發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退換。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導致的產品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5.調貨
(1)調貨期限;由公司配貨的新產品,自甲方開單之日起30天內可以調換。後續有補貨的不予調換。乙方訂單訂貨不予調換。
(2)調貨條件;需調貨的產品內包裝應完好無損,不影響第二次銷售,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條款
1.付款:
(1) 甲方實行款到發貨或以貨運代收款。
(2 ) 付款方式: 電匯 □;現金□;託運方代收款□,結算幣爲人民幣。
2.對賬
(1)甲方寄給(或傳真)乙方的對賬單,乙方收到後3日內簽字蓋章確認,並將確認聯寄回(或傳真)甲方。若超過期限未寄回(或傳真),甲方視爲乙方默認。
(2) 甲乙雙方在每月20日對賬一次,如乙方對甲方發出的對賬單有異議,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否則甲方不予接受和認可。
六.形象貨架,貨架支持條款
1.乙方開設甲方品牌專賣店.店中店或專櫃,甲方免費提供相應設計圖紙和具體標準要求。乙方須按甲方的設計進行裝修。
2.甲方給予乙方的貨架支持:貨架全額款由乙方付給甲方,(1)自第一筆發貨之日起滿1年返總貨架值45%;第2年滿後返總貨架值55%。或(2)自交款進首批貨起算,滿25萬元返2%作爲返還貨架款,直到反清爲止。
七.品牌保護條款
1.乙方使用甲方“”牌商標及相關標識.文字.圖案.文稿時須報經甲方審批並書面同意後方可使用。不得改變和添加其他成分,不得擴大使用範圍。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可印製在名片.櫃牌上,有利於品牌推廣。
3.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在經銷區域內的電視.廣播.報刊.路牌等媒體,開展有利於提升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八.廣告費用條款
1.甲方將根據品牌推廣和產品銷售的需求,在全國性媒體上投放廣告,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2甲方按需要和比例無償提供統一授權牌匾,現場宣傳海報,宣傳彩頁等。
3.甲乙雙方,共同開展有效的宣傳推廣,甲方乙方各分擔廣告費的50%。
4.乙方如單獨或與其他品牌共同進行廣告.宣傳活動;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所生產的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覈實後,給予10%-50%的補助。
5.同一年度中,在乙方經銷區內,甲方總的廣告宣傳費用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乙方當年累計進貨額的2%。廣告費用的補貼全部是年底以貨補的形式兌現。
九.保證金的使用及退還:
乙方交納保證金後甲方開具保證金收據,保證金使用及歸還約定如下:
1.經銷期間,甲方經查證,發現乙方有違反合約規定及市場管理政策的行爲時,第一次以書面形式給乙方下達《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後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通知》的要求,否則乙方須向甲方交納4000元的違約金,以後甲方如查證乙方仍有違反合同約定及市場管理政策行爲的,有權直接取消乙方的經銷權利,一切後果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正常到期,雙方辦理完手續一月後,甲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十.保密條款
乙方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不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如價格,銷售數據,產品知識,技術等所有甲方認爲是商業機密的信息)披露給任何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十一.解除合同條款
1.甲方或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方有權追究另一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2.乙方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而私自轉讓經營權,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因其他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滿,根據年度合作情況,雙方再協議是否續約。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訂立附加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甲方指定地法院爲第一受理法院。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十三.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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