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連鎖協議(精選33篇)

加盟連鎖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國際連鎖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帕羅斯國際湯療連鎖機構和銷售帕羅斯品牌系列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帕羅斯湯療國際連鎖機構”連鎖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帕羅斯湯療”湯療項目和“帕羅斯品牌”系列產品。

  二、經營期從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後可優先續約。

  三、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但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帕羅斯品牌”的產品。

  四、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規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獲得本合同項下的甲方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費用,該加盟金從乙方支付給甲方之日起不再返還。

  3、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區域內開設帕羅斯加盟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4、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帕羅斯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帕羅斯加盟店(帕羅斯“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市場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設備,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應向乙方提供加盟證書、加盟牌、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廣告支持和相應營銷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直營連鎖加盟合同文本)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專業人員上門免費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由乙方負責在培訓期間甲方培訓師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__元的獎勵。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帕羅斯國際湯療”項目和“帕羅斯品牌”系列產品的權利。

  2、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3、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覈准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4、乙方於簽約後至少支付配貨金額的30%,實際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作爲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餘額_______元人民幣在簽約後10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屬區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爲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爲人民幣______元。

  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3家;或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6、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統一簽訂合同,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金給乙方獎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7、乙方銷售上述產品時僅限於第一項約定的地區範圍內。

  若乙方有跨區銷售行爲,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並處以罰款。

  8、乙方在銷售上述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零售價格的15%,批發價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9、乙方對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並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七、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採用乙方委託甲方代辦方式,託運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後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爲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覈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並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爲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4、乙方需退換所購產品,如屬甲方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費調換;如屬乙方自行換貨,如包裝損壞影響再銷售,乙方需承擔產品折扣價後30%的包裝費用。(直營連鎖加盟合同文本)八、違約及其責任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行爲均視爲違約: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也視爲違約,在合作單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可即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標的20%的違約金。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協商處理。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合同簽約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交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連鎖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組織

  1、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

  每個店鋪爲__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

  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

  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公司________________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爲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作一箇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公司”的徽記,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

  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

  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

  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爲加盟店所有。

  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

  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

  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15000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爲1000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_____0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30000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_____0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40000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爲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爲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銷售額比率

  ______________元以下部分交1.50%;

  ______________元以上3000元以內部分交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內部分交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部分交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爲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

  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爲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爲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

  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等的手續費爲: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箇選址費用爲20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爲20元;

  ③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施工額的2%;

  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3%;

  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爲:銷售場地面積每平(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元。

  ⑥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爲: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

  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

  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

  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

  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

  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爲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1)缺少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公司”的徽記以及因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

  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

  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

  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間

  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2年。

  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公司連鎖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爲:公司______________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公司連鎖(總部名稱)(支部名稱)。

  甲方依據自由連鎖加盟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爲________元,乙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止支付。

  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爲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債權範圍: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

  票據債權、支票債權。

  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

  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借擔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擔保。

  或變更擔保物現狀等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行爲;

  當擔保物不管什麼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製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後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爲__________元,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

  乙方作爲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

  乙方向甲方借用並安裝指定的計算機終端,並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

  另外,乙方要負擔安裝所需要的費用:

  (1)設置安裝費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使用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___月;

  (3)使用費每月爲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支付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__________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託加盟店的經理業務。

  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爲__________元,每月向甲方支付。

  除此之外,需要製作決算書時,作爲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爲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__________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託進貨

  甲方依照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託乙方進貨。

  14、委託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託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指定銀行

  依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名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爲公司連鎖加明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及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製作成由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限度金額:________________保證限度金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加盟連鎖協議 篇3

  特許方:________(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郵編:________

  被特許方: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

  前言

  1﹑特許方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經有關部門批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在本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具有生產及經營權的特許經營企業。

  2﹑被特許方(以下簡稱乙方)期望獲得使用特許方商標及X公司(全國連鎖)企業形象設計(以下簡稱CI)的授權,和特許方經營範圍內的X公司的區域經營權,成爲特許方的網點。

  3﹑特許方和被特許方均系獨立的權利主體,並遵守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爲代理人,互相不另主張權利,承擔義務。

  4、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特許經營的法規﹑政策,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5、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協議到期前一箇月,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是否續展,如雙方一致同意續展,則另簽約。

  第一條 特許權的授予

  1-1 甲乙雙方簽約之日起一週內,乙方經甲方認可後,即可成爲特約加盟店。

  1-2 在乙方履行1-1條款的基礎上,甲方即將X公司(全國連鎖)的區域特許經營權交給乙方;並在一週內將X公司(全國連鎖)企業形象設計全套資料交給乙方。

  1-3 乙方負責按甲方提供的效果圖及施工圖進行加盟店的裝修,並使用甲方指定的經營設備。

  第二條 特許權的取消

  2-1 若乙方無故不履行其應盡基本義務,甲方可取消乙方的被特許權。

  2-2 乙方申請破產、被宣佈破產、解散、被撤銷或終止、停止經營者。

  第三條 經營區域

  3-1 本協議所指的經營區域爲________。特約經營權及相關權利僅限於合同所述之區域,不得在其他區域進行經營。

  第四條 特許方的基本權利

  4-1 爲確保X公司企業形象設計的統一性及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按甲方的發展規劃,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指導。

  4-2 加盟店的零售價及打折幅度或服務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推廣產品及特價貨品由甲方另行定價。

  4-3 甲方有權對申請升級爲獨家經營加盟店的特約加盟店進行評估、考覈,甲方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4-4 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之責任條款及嚴重侵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即時以書面通知終止乙方的特許經營資格,並由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第五條 特許方的基本義務

  5-1 提供加盟店效果圖及施工圖。

  5-2 提供服裝樣板一套,由乙方在當地製作,如需甲方製作,則按實際製作成本向乙方收費。

  5-3 以統一訂貨的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最新X公司產品。

  5-4 按進貨比例免費配給貨品宣傳資料(產品樣本手冊、海報等)及推廣贈品,超比例配給乙方有償向甲方索取。

  5-5 提供相關產品的合格證明文件。

  5-6 向乙方提供統一的CI資料(包括統一的牌證、服務手冊、店面內外飾等)及完善的營銷指導,根據乙方營銷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務及協助,如廣告宣傳、開業和重大節假日促銷活動等。

  5-7 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培訓時發生的差旅、食宿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培訓人員的此類費用每人不得超過60元/天。

  5-8 向乙方及時傳遞資源、政策、市場等信息。

  第六條 被特許方的基本權利

  6-1 獲得甲方經營範圍內的X公司(全國連鎖)特約經營權。

  6-2 獲得甲方提供的優惠政策和廣告支持。

  6-3 獲得甲方商標、品牌、CI等無形資產的使用權。

  6-4 獲得甲方的經營管理技術,信息網絡的支持。

  6-5 獲得甲方提供的培訓和其它有關服務。

  6-6 乙方成爲特約加盟店後,表現出色的,由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考覈、評估合格,即可升級爲獨家經營加盟店。

  6-7 合約期內,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之責任條款及嚴重侵害乙方利益,乙方有權即時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關損失。

  第七條 被特許方的基本義務

  7-1 加盟店經營手續由乙方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7-2 乙方不得再轉讓特許經營權或設立分支機構。

  7-3 此合同期滿,雙方如不再續約,乙方則不得再使用甲方的招牌及一切相關資料。

  7-4 按雙方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7-5 乙方不得拆除甲方產品或包裝上之商標及其他標籤,或將非甲方之商標、標籤等粘貼於甲方產品或包裝上,或甲方之商標、標籤等粘貼於非甲方產品或包裝上。

  7-6 若乙方經營區域內已經有獨家經營加盟店,則乙方必須向此獨家經營加盟店進貨。

  7-7 乙方應按甲方的經營模式與理唸經營並接受甲方的監管。

  7-8 商品行錄、說明書及相關銷售促成物,乙方有義務善加利用,否則按價賠償給甲方。

  7-9 乙方應以甲方公開之資料從事銷售服務活動,不得擅自提供上述資料範圍外之保證或誇大宣稱,若有違反,乙方自負法律上一切責任。

  7-10 定期向甲方提供銷售和財務報表,反饋市場信息。

  7-11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 雙方每月對帳一次,乙方收到甲方《對帳單》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結果確認後傳給甲方;否則視作乙方認可對帳結果準確無誤,今後該帳務發生的一切爭議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8-2 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進存銷報表,以便甲方及時調劑乙方滯銷庫存產品和及時更新品種。

  8-3 本合同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無權在合約期內擅自終止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

  8-4 合約期內,雙方如發生異議,應平等協商友好解決,無法解決者,交由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8-5 合約期滿解約或續約,雙方應提前一箇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再行協商。

  第九條 商標及CI

  9-1 甲方對於其商標及CI擁有知識產權和最終修改權,乙方無權擅自使用和修改。

  第十條 經營管理和利益分配

  10-1 甲方與網點各爲獨立的法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各自經營中產生的盈虧、風險、責任、債權、債務。

  10-2 在經營過程中,需雙方合作,根據雙方情況另行約定,利益共享。

  第十一條 發貨及換貨

  11-1 由甲方將貨發送至乙方所在地之火車站或汽車站,運輸方式爲慢件或零擔時,費用由甲方承擔;運輸方式爲急件時,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

  11-2 甲方將貨品交付乙方時,乙方授權簽收人須在甲方出貨單上簽字。

  11-3 允許換貨的期限爲進貨後六個月內,退貨價格爲進貨價。

  11-4 乙方要求換貨時,分以下幾種:

  a.因爲運輸原因導致貨品破損而要求退貨的,由相關運輸部門出具證明,甲方可以全部換貨,所有運輸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b.因爲發錯貨原因導致退貨的,所有運輸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c.因爲質量原因導致換貨的,所有運輸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d.因爲銷售原因導致換貨的(不含甲方規定的不可換貨的品種),所有運輸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e.被拆用或破損嚴重影響正常銷售的產品不得換貨。

  第十二條 貨款的支付

  按定貨金額,乙方須以現金或匯票的形式將貨款匯至甲方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4日內發貨給乙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雙方工商執照副本、或身份證複印件、授權書

  甲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簽名)

  乙方: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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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連鎖協議 篇4

  投資型特許加盟連鎖協議書

  特許方:________(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郵編:________

  被特許方: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

  前言

  1﹑特許方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經有關部門批准,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在本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具有生產及經營權的特許經營企業。

  2﹑被特許方(以下簡稱乙方)期望獲得使用特許方商標及X公司(全國連鎖)企業形象設計(以下簡稱CI)的授權,和特許方經營範圍內的X公司的區域經營權,成爲特許方的網點。

  3﹑特許方和被特許方均系獨立的權利主體,並遵守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爲代理人,互相不另主張權利,承擔義務。

  4、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特許經營的法規﹑政策,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5、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協議到期前一箇月,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是否續展,如雙方一致同意續展,則另簽約。

  第一條 特許權的授予

  1-1 甲乙雙方簽約之日起一週內,乙方經甲方認可後,即可成爲特約加盟店。

  1-2 在乙方履行1-1條款的基礎上,甲方即將X公司(全國連鎖)的區域特許經營權交給乙方;並在一週內將X公司(全國連鎖)企業形象設計全套資料交給乙方。

  1-3 乙方負責按甲方提供的效果圖及施工圖進行加盟店的裝修,並使用甲方指定的經營設備。

  第二條 特許權的取消

  2-1 若乙方無故不履行其應盡基本義務,甲方可取消乙方的被特許權。

  2-2 乙方申請破產、被宣佈破產、解散、被撤銷或終止、停止經營者。

  第三條 經營區域

  3-1 本協議所指的經營區域爲________。特約經營權及相關權利僅限於合同所述之區域,不得在其他區域進行經營。

  第四條 特許方的基本權利

  4-1 爲確保X公司企業形象設計的統一性及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按甲方的發展規劃,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指導。

  4-2 加盟店的零售價及打折幅度或服務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推廣產品及特價貨品由甲方另行定價。

  4-3 甲方有權對申請升級爲獨家經營加盟店的特約加盟店進行評估、考覈,甲方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4-4 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之責任條款及嚴重侵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即時以書面通知終止乙方的特許經營資格,並由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第五條 特許方的基本義務

  5-1 提供加盟店效果圖及施工圖。

  5-2 提供服裝樣板一套,由乙方在當地製作,如需甲方製作,則按實際製作成本向乙方收費。

  5-3 以統一訂貨的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最新X公司產品。

  5-4 按進貨比例免費配給貨品宣傳資料(產品樣本手冊、海報等)及推廣贈品,超比例配給乙方有償向甲方索取。

  5-5 提供相關產品的合格證明文件。

  5-6 向乙方提供統一的CI資料(包括統一的牌證、服務手冊、店面內外飾等)及完善的營銷指導,根據乙方營銷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務及協助,如廣告宣傳、開業和重大節假日促銷活動等。

  5-7 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培訓時發生的差旅、食宿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培訓人員的此類費用每人不得超過60元/天。

  5-8 向乙方及時傳遞資源、政策、市場等信息。

  第六條 被特許方的基本權利

  6-1 獲得甲方經營範圍內的X公司(全國連鎖)特約經營權。

  6-2 獲得甲方提供的優惠政策和廣告支持。

  6-3 獲得甲方商標、品牌、CI等無形資產的使用權。

  6-4 獲得甲方的經營管理技術,信息網絡的支持。

  6-5 獲得甲方提供的培訓和其它有關服務。

  6-6 乙方成爲特約加盟店後,表現出色的,由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考覈、評估合格,即可升級爲獨家經營加盟店。

  6-7 合約期內,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之責任條款及嚴重侵害乙方利益,乙方有權即時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關損失。

  第七條 被特許方的基本義務

  7-1 加盟店經營手續由乙方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7-2 乙方不得再轉讓特許經營權或設立分支機構。

  7-3 此合同期滿,雙方如不再續約,乙方則不得再使用甲方的招牌及一切相關資料。

  7-4 按雙方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7-5 乙方不得拆除甲方產品或包裝上之商標及其他標籤,或將非甲方之商標、標籤等粘貼於甲方產品或包裝上,或甲方之商標、標籤等粘貼於非甲方產品或包裝上。

  7-6 若乙方經營區域內已經有獨家經營加盟店,則乙方必須向此獨家經營加盟店進貨。

  7-7 乙方應按甲方的經營模式與理唸經營並接受甲方的監管。

  7-8 商品行錄、說明書及相關銷售促成物,乙方有義務善加利用,否則按價賠償給甲方。

  7-9 乙方應以甲方公開之資料從事銷售服務活動,不得擅自提供上述資料範圍外之保證或誇大宣稱,若有違反,乙方自負法律上一切責任。

  7-10 定期向甲方提供銷售和財務報表,反饋市場信息。

  7-11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 雙方每月對帳一次,乙方收到甲方《對帳單》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對帳結果確認後傳給甲方;否則視作乙方認可對帳結果準確無誤,今後該帳務發生的一切爭議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8-2 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進存銷報表,以便甲方及時調劑乙方滯銷庫存產品和及時更新品種。

  8-3 本合同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無權在合約期內擅自終止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

  8-4 合約期內,雙方如發生異議,應平等協商友好解決,無法解決者,交由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8-5 合約期滿解約或續約,雙方應提前一箇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再行協商。

  第九條 商標及CI

  9-1 甲方對於其商標及CI擁有知識產權和最終修改權,乙方無權擅自使用和修改。

  第十條 經營管理和利益分配

  10-1 甲方與網點各爲獨立的法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各自經營中產生的盈虧、風險、責任、債權、債務。

  10-2 在經營過程中,需雙方合作,根據雙方情況另行約定,利益共享。

  第十一條 發貨及換貨

  11-1 由甲方將貨發送至乙方所在地之火車站或汽車站,運輸方式爲慢件或零擔時,費用由甲方承擔;運輸方式爲急件時,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

  11-2 甲方將貨品交付乙方時,乙方授權簽收人須在甲方出貨單上簽字。

  11-3 允許換貨的期限爲進貨後六個月內,退貨價格爲進貨價。

  11-4 乙方要求換貨時,分以下幾種:

  a.因爲運輸原因導致貨品破損而要求退貨的,由相關運輸部門出具證明,甲方可以全部換貨,所有運輸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b.因爲發錯貨原因導致退貨的,所有運輸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c.因爲質量原因導致換貨的,所有運輸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d.因爲銷售原因導致換貨的(不含甲方規定的不可換貨的品種),所有運輸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e.被拆用或破損嚴重影響正常銷售的產品不得換貨。

  第十二條 貨款的支付

  按定貨金額,乙方須以現金或匯票的形式將貨款匯至甲方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5日內發貨給乙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雙方工商執照副本、或身份證複印件、授權書

  甲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簽名)

  乙方: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連鎖協議 篇5

  甲方:國際連鎖機構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帕羅斯(poross)國際湯療連鎖機構和銷售帕羅斯(poross)品牌系列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帕羅斯(poross)湯療國際連鎖機構”連鎖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帕羅斯(poross)湯療”湯療項目和“帕羅斯(poross)品牌”系列產品。

  、經營期從20xx年xx月xx日起到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滿以後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但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帕羅斯(poross)品牌”的產品。

  四、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規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獲得本合同項下的甲方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費用,該加盟金從乙方支付給甲方之日起不再返還。

  3、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區域內開設帕羅斯加盟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4、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帕羅斯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帕羅斯加盟店(帕羅斯“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市場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設備,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應向乙方提供加盟證書、加盟牌、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廣告支持和相應營銷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專業人員上門免費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由乙方負責在培訓期間甲方培訓師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__元的獎勵。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帕羅斯國際湯療”項目和“帕羅斯品牌”系列產品的權利。

  2.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3.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覈准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4.乙方於簽約後至少支付配貨金額的30%,實際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作爲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餘額_______元人民幣在簽約後10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屬區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爲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爲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3家;或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6.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統一簽訂合同,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金給乙方獎金人民幣20__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7.乙方銷售上述產品時僅限於第一項約定的地區範圍內。若乙方有跨區銷售行爲,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並處以罰款。

  8.乙方在銷售上述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零售價格的15%,批發價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9.乙方對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並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七、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採用乙方委託甲方代辦方式,託運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後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爲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覈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並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爲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4.乙方需退換所購產品,如屬甲方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費調換;如屬乙方自行換貨,如包裝損壞影響再銷售,乙方需承擔產品折扣價後30%的包裝費用。

  八、違約及其責任

  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行爲均視爲違約: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也視爲違約,在合作單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可即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標的20%的違約金。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協商處理。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合同簽約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交裁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開戶行: 郵編:

  賬號: 電話

加盟連鎖協議 篇6

  特許加盟總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同意簽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指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產業經營及______用品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是總部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運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是指爲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的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爲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行爲。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纔有資格成爲公司連鎖加盟店。

  a.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b.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並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c.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規定的地區開設、經營公司加盟店的權力。

  第五條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六條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爲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爲:

  a.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爲。

  b.除爲加盟店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c.加盟店爲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店址的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

  2.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性商業結構狀況,在所設加盟店地區另設加盟店時,保證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係。

  第八條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爲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覆,並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3.加盟店應支付總部進行上述所列調查等的費用。

  第九條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開設的第一家店鋪外,還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須與總部另簽訂該增加建店事項爲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爲增加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爲對象的公司特許合同後,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隻屬於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爲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十一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爲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員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3.開業後,如總部有

  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員參加總部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費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擔。

  4.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總會和一些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三週通知開會時間。

  5.除經營者會議外,總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營運部人員進行指導。

  6.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與加盟店的商品庫存、店鋪經營、現金流量、原始票據等有關的各種資料。公司總部將加盟店經營情況作絕密資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的店長和員工。

  第十二條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爲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的店鋪結構、內外裝飾要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爲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3.對於營運必需的輔助材料、發票、提貨袋、標籤、收據及其他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4.確認本條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全部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三條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爲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

  2.各加盟店所產生的各項活動費用,由各加盟店獨立承擔。

  第十四條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a.推薦進貨渠道。

  b.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c.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d.從總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貨,保證供貨質量。

  e.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f.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通過總部推薦的進貨渠道自行自主進貨外,同意保證______%以上的商品由總部配送。由總部配送的商品可實行換貨,供、換貨的具體辦法爲:

  a.有保質期的產品,乙方保證換貨商品保質有效期在______個月以上,並保證所有的產品包裝、外觀完好無損。

  b.服飾類商品,從進貨之日起,不能超過______天。

  c.換貨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d.加盟店需供貨的貨量應提前______天通知總部,並附上需貨確認清單。

  第十五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如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第十六條特許金

  1.加盟店於簽訂合同的同時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2.規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費用爲____________,用於爲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價格及支付總部用於爲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調查、開業指導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以上兩項費用。

  第十七條保證金

  1.作爲合同簽訂後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之間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保證金。

  2.總部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後,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具體金額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除用於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爲,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總部具有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可以沒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餘下的______%的保證金,按第十七條第6款執行。

  6.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後,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業象徵兩個月後,總部歸還加盟店應有該退還的保證金。

  第十八條特許金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爲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總部幫助、指導的價格,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幣的特許金,支付方式爲每一箇合同年度開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開始加盟的第一個年度免收特許金額。

  第十九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證金、特許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爲止。

  第二十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幫助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

  、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賬簿等的製作

  1.爲使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的把握加盟店的經營情況,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製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傳票(或進貨的原始票據)。

  b.營業報告書(每天製作)。

  c.客戶資料表和會員資料表(每天製作)。

  2.加盟店每月向總部遞交一次當月的營業報告書和當月的客戶資料、會員資料表,遞交的時間爲每月的最後一天。

  第二十三條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它營業。

  第二十四條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於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4.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十二個月內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文件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後即刻歸還總部。且均不得保留複印件。

  6.加盟店對守密義務有違約行爲,同意按照侵犯總部知識產權論處。

  第二十五條禁止譭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他加盟的業務。

  第二十六條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爲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採取其他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從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滿前2個月,經總部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滿前經總部和加盟店同意,簽訂總部規定的特許連鎖合同後成立。更新合同爲本合同期滿終止後接續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無需支付特許連鎖合同書規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爲,總部可以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爲。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爲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b.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以及總部要求的其他報告書等不真實。

  c.加盟店拖欠需交總部的特許金和預付金及其他債務。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其他違約行爲。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爲,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佈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的其他行業的營業店鋪。

  b.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c.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d.加盟店未得到總部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他處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資料。

  f.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g.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鋪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併或其他對營業權產生影響的情況變動等,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

  h.向債權人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爲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者或將其營業委託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l.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m.執法機關政令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n.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______天以後仍未開業。

  3.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a.總部申請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法院宣佈破產、特別清算和清算。

  b.總部損害了加盟店名譽、信譽,或防礙了加盟店的事業開展。

  c.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d.總部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規定的義務。

  e.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f.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g

  .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h.執法機關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二十九條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餘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徵兩個月後歸還。

  2.加盟店提前2個月通知總部解約,並同時付清了一切債務,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後便告終止。這裏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代由總部負擔的債務。

  3.有第二十八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解約權。

  第三十條招牌、商標等的撤除

  1.不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本合同解除後,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築物和其他設備、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並要求加盟店負擔爲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一條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一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標、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公司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爲。

  2.當總部發現並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爲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爲。

  第三十二條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並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本合同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第三十三條營業的讓渡和承繼

  1.加盟店未事先徵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2.如加盟店認爲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爲保持加盟店的運營,加盟店經總部同意後,可以將加盟店轉讓給第三者,此時總部有優先接受的權力。

  第三十四條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爲而被索賠責任時,總部被追索的賠償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擔。

  第三十五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三十六條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特許金額兩倍的損失賠償

  3.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三十七條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三十八條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三十九條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違約責任

  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嚴守本合同條款之內容是雙方的承諾;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內容,均屬於違約行爲。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程序執行,仲裁和訴訟地點爲總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爲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合同簽定日期:________

加盟連鎖協議 篇7

  甲方: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審覈批准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櫃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___”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註冊商號、商標、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管理方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指使用屬於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專賣店/櫃。

  “公司商標”:指稱爲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乙方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由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爲。

  第三條授權

  1.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場________層以“________”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形式進行經營。

  2.本合同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招牌。

  2.甲方商標:_________,具體設計見附圖樣。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場所使用甲方商號、商標、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等,同時嚴禁使用與甲方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作爲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標、標誌、樣式、招牌等。

  第五條使用範圍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按甲方統一形象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爲: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 除爲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所經營而向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甲方有書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爲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面形象要求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進行裝修和經營。

  第七條供貨方式及要求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產品和其他物品必須由甲方提供、配備。

  2.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每次訂貨,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訂貨清單,並列明所訂貨品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運輸方式及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繫電話等。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根據甲方銷售合同的金額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七日內發貨。

  5.甲方代辦託運,甲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即視爲交貨,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在運輸過程發生貨損時,由乙方接貨時向承運人索賠。

  第八條甲方責任

  1. 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相關資料。

  2. 免費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面形象設計,裝修方案。

  3. 派員指導乙方開業。最新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範本最新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範本。

  4.培訓相關銷售人員及銷售技巧,傳授經營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場信息等。

  5.爲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提供充足合格的貨品。

  6. 負責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第一次開業的貨品配備。

  7.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對在第一次配備的貨品中,不適銷對路的貨品,乙方要求換貨時,在包裝完好、保質期不低於六個月且不影響銷售的原則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調換其它品種,所發生的運費雙方各自負擔。

  8.甲方原因造成貨品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日之內,書面提出退換要求,方可退換,運費由甲方負責。

  9. 免費提供有關的促銷方案及資料。

  第九條乙方責任

  1.必須經營甲方所提供的貨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非甲方貨品。

  2.因經營環境變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地點及位置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

  3.除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外,乙方另新增開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訂加盟連鎖合同書後方可經營。

  4.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必須每月______日前按時向甲方遞交上月營業報告書,並保證所遞交營業報告書情況屬實。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予第三者。

  6.乙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行爲造成甲方被索賠責任時,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8.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難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不能再繼續營業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協商。

  9.乙方無論在何情況下不想再繼續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甲方擁有第一接任者的權利,同時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相關轉接工作。

  10.合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乙方必須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並從設備、設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業,乙方必須負擔爲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保證,在遇前第9項情況時,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服務標誌、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甲方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甲方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業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並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傳遞,此項在合同終止後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營業成績。

  1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授權牌、報價單、培訓資料等相關文件在合同終止之日,乙方必須全部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開業指導收費標準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開業時,甲方派員指導,乙方負責甲方指導開業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關生活費等。其它收費標準爲:

  (1)經理級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2)其他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3)時間______至______天,最長不超過______天,費用結算時間按出發日到返回日計算。

  2.乙方須在指導人員返回日結清費用,由指導人員帶回公司。

  第十一條保證金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每一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櫃 ? 元保證金,作爲乙方忠實執行合同的擔保,從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專賣店/櫃開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保證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保證金作爲乙方在加盟期內的所有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保證金,保證金、風險金不計息。

  第十二條加盟費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加盟費:

  (1)單店:________萬元;

  (2)市級:________萬元;

  (3)省級:________萬元;

  第十三條合同續簽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時,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內,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連續______天未從甲方進貨,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購貨款(以銷售單爲準且購貨款到賬)連續______天累計不足______萬元,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形象、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標準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如乙方仍未達到要求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期內終止或期滿不再續簽,乙方均須提前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爲違約。

  4.本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時,乙方在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______個月後由甲方返還保證金(憑原始收據)。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條和第十二條的均視爲違約,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時須付壹萬元違約金,用保證金的款項充抵。

  第十五條其它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用甲方名義開設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並進行相關財務結算,應提交經營場所簽訂合同的正本,經甲方審定同意蓋章後方可實施;所簽署的合同正本須存放於甲方。

  2.乙方以個人名義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複印件;以公司名義加盟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複印件(營業執照、國稅和地稅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身份證等)給甲方作爲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銷售單作爲購貨憑證,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者雙 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爲專屬受理法院。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加盟連鎖協議 篇8

  甲方:吉林省x有限公司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以下條款:

  1、乙方自願加入甲方的技術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開展經營活動。

  2、甲方向乙方傳授特色燻醬技術,辣菜技術,水餃技術,並提供相應的店面裝修指導,包括內部裝修指導、外部統一形象裝修指導。

  3、甲方保證乙方(酒店或商場專櫃不含檔口)的區域加盟的數量限制。

  4、甲方協助乙方進行選址調查。

  5、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一切相關技術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轉讓、泄露甲方的一切相關技術,如有發生,乙方將賠償三倍於加盟費給予甲方,並撤消其加盟資格,取消標識的使用權。

  6、乙方必須在工商、稅務、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條件下開展經營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合同期間,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以及調味的監督和檢查,並協助予以調整,屢次不接受調整,甲方有權取消其加盟資格,終止合同,同時取消一切標識的使用權。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加盟費元(大寫:)。該費用爲一次性費用,不予退還。

  9、甲方統一供醬料包、燻料包、水餃調味包,以及辣菜調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擔責任。

  11、如發生爭議,由經濟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解決。

  12、合同執行日期: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身份證號:(法人) 法人:身份證號:(法人)

加盟連鎖協議 篇9

  連鎖加盟合同

  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以下條款:

  1、乙方自願加入甲方的技術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開展經營活動。

  2、甲方向乙方傳授特色燻醬技術,辣菜技術,水餃技術,並提供相應的店面裝修指導,包括內部裝修指導、外部統一形象裝修指導。

  3、甲方保證乙方(酒店或商場專櫃不含檔口)的區域加盟的數量限制。

  4、甲方協助乙方進行選址調查。

  5、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一切相關技術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轉讓、泄露甲方的一切相關技術,如有發生,乙方將賠償三倍於加盟費給予甲方,並撤消其加盟資格,取消標識的使用權。

  6、乙方必須在工商、稅務、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條件下開展經營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合同期間,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以及調味的監督和檢查,並協助予以調整,屢次不接受調整,甲方有權取消其加盟資格,終止合同,同時取消一切標識的使用權。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加盟費元(大寫:)。該費用爲一次性費用,不予退還。

  9、甲方統一供醬料包、燻料包、水餃調味包,以及辣菜調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擔責任。

  11、如發生爭議,由經濟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解決。

  12、合同執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吉林省老玉昌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身份證號:(法人) 法人:身份證號:(法人)

加盟連鎖協議 篇10

  第一條 中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即授權方)與加盟方(簡稱乙方)之間爲共存共榮,爲保持良好的關係起見,特締結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經甲方授權自合同生效日起,得以“沃頭蠔幹粥”的商標公開營業。

  第三條 乙方爲保證成功起見,應接受甲方組織章程規定事項,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權經營管理人員的執行事項。

  第四條 本合同依據授權委託書訂立,期限以授權委託書授予的期限爲準,本合同締結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商標使用金人民幣 貳 萬元(一概不退)。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接受甲方(企業統一形象)的計劃建議,進行店內外裝修工程,費用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響全體或本身(有形或無形)利益時,乙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有損甲方形象或名譽的,必須賠償甲方人民幣20萬元。

  第六條 乙方應向甲方繳付加盟費,乙方應在每月25日結算後5日內一次性交納各項原材料費,由銀行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如超過期限30日,甲方有權收回商標,乙方並賠償甲方人民幣20萬元。

  第七條 甲方應遵守的以下事項:

  1、 甲方與乙方約定的區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2、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免費研習機會。如有必要收費,應先經乙方同意。

  3、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管理、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努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 甲方應制造、開發、採購商品及與營業相關物品提供乙方,其售價雙方協商。

  5、 甲方應聘請專業人員策劃所有連鎖店的統一廣告宣傳活動。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以下事項:

  1. 應尊重甲方指定的“經營決策委員會”一切決議事項。

  2. 每月如有做廣告必須按幾個店分攤廣告的費用並得與甲方授權的連鎖店共作廣告, 此 項活動並應交由甲方執行。

  3. 自行從事廣告活動時,必須先向甲方報備,所有廣告的內容不得破壞整體企業形象,具體由甲方執行。

  4. 每月至少應向甲方申購與經營相關的商品、物品,申購的價值在人民幣1萬元以上,所購商品、物品必須即時驗貨、按時付清貨款,否則以違約論處。

  5. 乙方自行採購與經營有關的商品、物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質量規定,由其引起的後果乙方必須負責,並賠償甲方人民幣30萬元。

  6. 應支付的款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甲方。連鎖店的一切費用乙方自負。

  7.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下轉讓或轉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權利;乙方變更營業地點、變更法定代表人等應經過甲方同意,否則以違約論處。

  8. 甲方提供的貨物乙方必須即時驗收,驗收後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對保質期的規定,超過保質期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自負,並賠償甲方人民幣20萬元。

  9. 在合同的期限內,乙方及近親屬均不得在經營的轄區地域內,經營與甲方授權相同或近似的小喫店。

  10. 乙方在合同履行完畢、與甲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終止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在相同區域(政府縣區編制區域內)經營與甲方授權相同或相近的小喫店。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1、乙方違約甲方收回授權;2、拖欠費用超過一箇月。

加盟連鎖協議 篇11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爲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_________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作一箇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_________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_________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爲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_________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爲_________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_________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_________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爲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爲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_________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爲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爲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爲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爲: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a.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箇選址費用爲_________元;

  b.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爲_________元;

  c.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施工額的_________%;

  d.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_________%;

  e.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爲: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_________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_________元。

  f.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爲: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g.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h.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 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熱心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爲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總部(蓋章):_________ 加盟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加盟連鎖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區域: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宗旨

  甲乙雙方就共同營造“_________”這個品牌,共同開拓個性影像市場,既“_________”連鎖加盟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爲了維護和明確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義務與權利

  1.甲方爲乙方提供技術、設備、店面裝修方案、售後支持及常年有償提供配套耗材。

  2.爲乙方培訓技術人員至少一名或提供技術光盤、軟件、製作圖庫素材、營銷方案等資料以供乙方開業前的學習,增強業務能力。

  3.負責品牌宣傳、增強品牌知名度、網站推廣及協助乙方組織相關的營銷活動, 幫助乙方提高營業額。

  4.嚴格控制單一區域內的加盟店數量,調解和監督各加盟店之間的利益衝突。

  5.不斷增加產品款式和提升技術水平。

  6.努力降低所供產品成本,保持競爭優勢。

  7.爲乙方提供貨源,物流支持。

  第三條 乙方義務與權利

  1.自主選址及辦理營業所需的各種證照,在經濟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

  2.以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爲參考,經營場所應突出個性及品牌形象。

  3.乙方在經營場所內必需使用“_________”所有品牌標識。

  4.乙方應協助保護“_________”商標使用權,維護品牌形象,打擊假冒。

  5.乙方經營中所需的耗材、設備必需由甲方統一提供,乙方常年享受甲方耗材最低供應價。

  6.乙方可以在當地發展連鎖加盟分店,但使用其品牌必須由甲方受權。

  7.乙方在所加盟的區域內享自主經營權,合同期內擁有“_________”商標使用權。

  第四條 設備、耗材保修服務

  1.承諾:加盟後首次進的耗材可在一箇月內以折扣_____%無條件退貨。

  2.甲方對所提供的影像轉印設備和水晶成像設備實行:整機免費保修三個月,損耗件免費保修半年的售後服務。(損耗件包括:水晶機燈泡、轉印設備發熱墊)

  3.超過免費保修期後,甲方仍然長年提供維修服務,如需更換配件甲方僅收取配件成本費。

  4.凡在乙方當地尚未設有售後服務部的,顧客需要保修時需將設備發到甲方,甲方在收到需維修的設備後次日即安排修理,維修後當天發回給乙方。

  5.乙方發來維修的運費由乙方自理。

  6.如因路途遙遠維修不便或僅是小故障處理的,甲方爲乙方提供維修指導,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自行處理不了的再發到公司。如還不能解決,所用的維修費用可在查實下由甲方支付同等價格的耗材。

  7.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機的、屬人爲損壞的、及未按要求操作而造成機器損壞的,不屬免費保修範圍。

  第五條 訂貨與發貨

  1.訂貨:乙方可通過qq、傳真、電話、電子郵箱等訂貨方式告知甲方,並經雙方確認後發貨。

  2.付款:乙方進貨時,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辦理貨到付款,匯款購買需按公司公佈的帳號匯款,不按指定帳戶匯款出現發貨遲延等問題甲方不負責。

  3.發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貨款或確定了訂購單後48小時內發貨,如因貨品短缺等特殊原因無法即時發貨時應向乙方說明,雙方協商後實施。

加盟連鎖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審覈批准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櫃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___”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管理方式、商品陳列設備設施、商品陳列技術、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指使用屬於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專賣店/櫃。

  “公司商標”:指稱爲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乙方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由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爲。

  第三條 授權

  1.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場________層以“________”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形式進行經營。

  2.本合同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連鎖專賣店/櫃 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招牌。

  2.甲方商標:_________,具體設計見附圖樣。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場所使用甲方商號、商標、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等,同時嚴禁使用與甲方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作爲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標、標誌、樣式、招牌等。

  第五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按甲方統一形象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爲: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除爲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所經營而向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甲方有書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爲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進行裝修和經營。

  2.設備、設施由甲方統一策劃、統一提供。甲方有各種店面設備、設施標準效果圖及預算可供乙方選擇。

  3.標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設備、設施,甲方按實際成本價_________折收取費用,名稱、報價見合同附件一,超出標準的設備按實際成本價收費。

  4.統一服裝:必須使用“_________”導購服,特殊原因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使用商場規定的服裝。

  第七條 供貨方式及要求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產品和其他物品必須由甲方提供、配備。

  2.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每次訂貨,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訂貨清單,並列明所訂貨品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運輸方式及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繫電話等。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根據甲方銷售合同的金額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七日內發貨。

  5.甲方代辦託運,甲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即視爲交貨,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在運輸過程發生貨損時,由乙方接貨時向承運人索賠。

  第八條 甲方責任

  1.提供加盟連 鎖專賣店/櫃經營的相關資料。

  2.免費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面形象設計,裝修方案。

  3.派員指導乙方開業。

  4.培訓相關銷售人員及銷售技巧,傳授經營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場信息等。

  5.爲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提供充足合格的貨品,如遇部分品種短缺,爲乙方推薦其它對路適銷的產品。

  6.負責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第一次開業的貨品配備。

  7.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對在第一次配備的貨品中,不適銷對路的貨品,乙方要求換貨時,在包裝完好、保質期不低於六個月且不影響銷售的原則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調換其它品種,所發生的運費雙方各負擔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貨品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日之內,書面提出退換要求,方可退換,運費由甲方負責。

  9.免費提供有關的促銷方案及資料。

  第九條 乙方責任

  1.必須經營甲方所提供的貨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非甲方貨品。

  2.因經營環境變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地點及位置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

  3.除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外,乙方另新增開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訂加盟連鎖合同書後方可經營。

  4.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必須每月______日前按時向甲方遞交上月營業報告書,並保證所遞交營業報告書情況屬實。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予第三者。

  6.乙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行爲造成甲方被索賠責任時,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加盟連鎖協議 篇14

  加盟合同

  一、 合同各方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郵編: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爲其在特定區域內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爲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爲 區域內成爲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 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8、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爲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覈或由甲方提供。

加盟連鎖協議 篇15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審覈批准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加盟"_________"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___"加盟連鎖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加盟連鎖店管理方式、產品陳列設備設施、會計系統、專業技術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加盟連鎖店":指使用屬於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品牌產品加盟連鎖店。

  "公司商標":指稱爲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2.乙方經濟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員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經營中所遇到的困難及客人建議及時反饋給甲方。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連鎖店的經營由加盟連鎖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必須在符合甲方要求的範圍裏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爲。

  第三條授權。

  1.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場________層以"_________" 加盟連鎖店形式進行經營。

  2. 甲方保證乙方在該區域(該區域主要指乙方店址兩公里範圍)。享有獨家加盟的權益,甲方不擅自授權第三方在該區域加盟。乙方無權設立分支機構或授與他人加盟,若需發展擴大增設分店,必須向甲方申請。

  3.本合同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4.乙方要求延續加盟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 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以各種變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種授權

  第四條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連鎖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招牌。

  2、甲方商標:_________,具體設計見附圖樣。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場所使用甲方商號、商標、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等,同時嚴禁使用與甲方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作爲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標、標誌、樣式、招牌等。

  第五條使用範圍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按甲方統一形象經營加盟連鎖店。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爲: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 除爲加盟連鎖店所經營而向加盟連鎖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甲方有書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連鎖店爲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進行裝修和經營。

  2.設備、設施由甲方統一策劃、統一提供。甲方有各種店面設備、設施標準效果圖及預算可供乙方選擇。

  3.標準加盟連鎖店的設備、設施,甲方按實際成本價收取費用,名稱、報價見合同附件一,超出標準的設備按實際成本價收費。

  4.統一服裝:必須使用"_________"服裝,特殊原因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使用商場規定的服裝。

  第七條供貨方式及要求。

  1.加盟連鎖店經營產品和其他物品必須由甲方提供、配送(配送費按具體情況定)。

  2.加盟連鎖店每次訂貨,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訂貨清單,並列明所訂貨品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運輸方式及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繫電話等。

  3.加盟連鎖店根據甲方銷售合同的金額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發貨。

  5.甲方代辦託運,甲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即視爲交貨,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在運輸過程發生貨損時,由乙方接貨時向承運人索賠。

  第八條甲方責任。

  1. 提供加盟連鎖店經營的相關資料。

  2. 提供加盟連鎖店面形象設計,裝修方案(費用按具體情況定)。

  3.甲方負責乙方兩名以上員工的技術培訓工作,培訓期間員工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4.甲方協助乙方對員工進行___企業文化的培訓,並不定期的檢查乙方服務質量和產品質 量,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5.爲加盟連鎖店提供充足合格的產品。

  6. 負責加盟連鎖店貨品配送。

  8.甲方原因造成貨品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日之內,書面提出退換要求,方可退換,運費由甲方負責。

  9. 提供有關的促銷方案及資料。

  第九條乙方責任。

  1、必須經營甲方所提供的產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非甲方產品。

  2.因經營環境變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的加盟連鎖店的經營地點及位置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

  3.除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加盟連鎖店外,乙方另新增開加盟連鎖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訂加盟連鎖合同書後方可經營。

  4.加盟連鎖店必須每月______日前按時向甲方遞交上月營業報告書,並保證所遞交營業報告書情況屬實。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連鎖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予第三者。

  6.乙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行爲造成甲方被索賠責任時,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8.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難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不能再繼續營業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協商。

  9.乙方無論在何情況下不想再繼續經營加盟連鎖店時,甲方擁有第一接任者的權利,同時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相關轉接工作。

  10.合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乙方必須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並從設備、設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業,乙方必須負擔爲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保證,在遇前第9項情況時,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服務標誌、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甲方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甲方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連鎖店的業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加盟連鎖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並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傳遞,此項在合同終止後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加盟連鎖店的營業成績。

  1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授權牌、報價單、培訓資料等相關文件在合同終止之日,乙方必須全部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開業指導收費標準(免收收全)。

  1.加盟連鎖店開業時,甲方派員指導,乙方負責甲方指導開業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關生活費等。其它收費標準爲:

  (1)經理級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2)其他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3)時間______至______天,最長不超過______天,費用結算時間按出發日到返回日計算。

  2.乙方須在指導人員返回日結清費用,由指導人員帶回公司。

  第十一條 保證金和管理費。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每一家加盟連鎖店___元保證金,作爲乙方忠實執行合同的擔保,從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專賣店/櫃開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連鎖店保證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連鎖店保證金作爲乙方在加盟期內的所有加盟連鎖店的保證金,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2.保證金不計息。

  3.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第五條和第九條中的1、2、3項規定執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4.每年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_____元管理費

  第十二條加盟費。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加盟費:

  (1)單店: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2)市級: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3)省級: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三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甲方帳戶:————

  第十三條合同續簽。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時,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內,加盟連鎖店連續______天未從甲方進貨,或加盟連鎖店購貨款(以銷售單爲準且購貨款到賬)連續______天累計不足______萬元,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逾期五天不支付貨款,甲方有權每日按所欠款的5%向乙方收取滯納金。逾期超過十五天,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並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欠款和滯納金。

  3.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連鎖店的形象、服務質量,產品質量等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標準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如乙方仍未達到要求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期內終止或期滿不再續簽,乙方均須提前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爲違約。

  4.本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時,乙方在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______個月後由甲方返還保證金(憑原始收據)。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條和第十二條的第1、2、3項的均視爲違約,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時須付壹萬元違約金,用保證金的款項充抵。

  第十五條其它。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用甲方名義開設加盟連鎖店,並進行相關財務結算,應提交經營場所簽訂合同的正本,經甲方審定同意蓋章後方可實施;所簽署的合同正本須存放於甲方。

  2.乙方以個人名義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複印件;以公司名義加盟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複印件(營業執照、國稅和地稅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身份證等)給甲方作爲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連鎖店銷售單作爲購貨憑證,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者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爲專屬受理法院。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

加盟連鎖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連鎖機構,銷售__________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連鎖加盟店,______級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水晶飾品和精工藝品系列產品。

  二、經營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以後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但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__________公司的產品,維護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供貨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應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及管理制度,爲商品規定統一零售價。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區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員上門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  8.甲方將利用公司網站及其他廣告媒體宣傳<__________>品牌,及時公佈加盟信息和產品信息。  9.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元的獎勵。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__________品牌天然水晶飾品和精工藝品系列產品的權利。  2.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3.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覈准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4.乙方在簽約時,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爲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約行爲,期滿後,甲方退還加盟訂金的全部金額。  5.乙方在簽約後,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不得低於加盟類型規定的最低額。  6.如屬地區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爲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爲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連續____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7.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簽訂合同,統一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金給乙方獎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8.乙方銷售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規定零售價的15%,批發價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9.乙方對甲方的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並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六、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採用乙方委託甲方代辦方式,託運及包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後____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爲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覈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並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爲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4.乙方可以在____個月的時間內調換______%以內的滯銷產品。

  七、違約及其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私自從別的地方進貨,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隨意大幅調整價格,甲方隨時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加盟商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加盟類型  A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目標羣:發達地區,中高檔消費羣。  B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目標羣:比較發達地區,中低檔消費羣。  C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目標羣:欠發達地區,普通消費羣。  投資能力比較強的,社會關係良好的可以優先成爲地區代理。地區代理協助總公司對當地加盟商進行監督管理,協助總公司在當地擴大加盟隊伍。

  九、未盡事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加盟連鎖協議 篇17

  甲方: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B座B230室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

  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於合作期內就在 省 市開設加盟連鎖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

  1. 甲方的權利

  1.1 倡導經營“聚浪”連鎖專營事業,並擁有“聚浪”註冊商標的所有權;

  1.2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在各個城市設立連鎖店;

  1.3 有權適時地得到乙方經營有關的市場反饋信息;

  1.4 在產品計劃方面可以結合乙方所在地的條件,對產品供應計劃進行綜合性調整。

  2. 甲方的義務

  2.1 保證產品質量,如因產品的質量問題(如黴變、過期等),負責調換同類合格產品;

  2.2 不得無故拖延發貨,否則,因此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2.3 在適當的時候,將提供800全國統一售後服務熱線:

  2.4 乙方會議條件成熟,甲方有義務到乙方扶植市場(專家講座等)。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

  1. 乙方的權利

  1.1經甲方授權方可擁有 “聚浪”商標和“聚浪公司”名稱的使用權;

  1.2 乙方享有本區域內各區縣級連鎖店市場開發權和管理權;

  1.3依照甲方策劃的會員促銷、廣告宣傳、集體活動以及其它策劃方案進行共同活動;

  1.4 乙方及從業人員有權接受甲方的各項專門職能培訓;

  1.5 有權獲得甲方經營管理業務的診斷性建議;

  1.6 有權接受甲方的指導進行經營活動;

  1.7購進標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1.8乙方享有甲方按規定給付的物流津貼。

  1.9乙方有權對其區域內的區縣級連鎖店進行管理。

  2. 乙方作爲“聚浪”品牌連鎖店的經營者,必須恪守以下義務,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

  2.1 乙方認同“聚浪公司”倡導的連鎖經營理念,遵守甲方關於“聚浪”品牌連鎖經營的

  各項規章制度;

  2.2 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其申請開設的區縣級連鎖店和產品的推廣、市場開發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標準維持本區域內連鎖店和區縣以下連鎖店的結構及形象;

  2.4 連鎖店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專門從事經營活動 ;

  2.5 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6 積極地協助總部拓展連鎖經營活動;

  2.7 執行“聚浪公司”連鎖經營“聚浪”品牌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建設一箇以

  中華養生爲內涵的品牌店;

  2.8不經甲方認可,乙方不得私自轉讓和更名。

  2.9 在裝修方面,必須參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2.10 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銷售計劃購貨,確定產品結構;

  2.11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處進貨,不準銷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產品或仿製產品;

  2.12 每週必須如實上報銷售業績;

  2.13 乙方有責任指導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的業務拓展、指標考覈,傳達“聚浪公司”

  有關業務精神,對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業務培訓。

  第三條商標的使用範圍和權限

  1. 甲方的商標應在甲方規定的範圍內使用。

  2. 商標的使用權限

  2.1 在連鎖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標,僅限於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標,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設計統一形象製作。

  2.2 凡帶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對商標進行加工、製作、使用。

  2.3 在廣告方面,必須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權可以使用的資料,並按甲方的規定運作。

  第四條 進貨與運輸

  1. 關於進貨的規定

  1.1 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處進貨。

  1.2乙方首期進貨按零售價的5折價格購貨【不含產品配套資料,詳見《展業資料報價表》】,

  購貨金額不得少於1.9萬元人民幣,以此給乙方作爲市場週轉支持,但不計業績,二次

  進貨享受五折,當有兩個(含兩個)以上的連鎖店時,上級店永遠享受下級店進貨款的5% .

  1.3 乙方及時並按要求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同時向甲方提交銷售彙總表,無故拖

  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及時提交購貨計劃書並將該購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3至7

  天內將貨發出給乙方。

  1.5所有連鎖店的市場銷售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的零售價格銷售。

  2. 貨物運輸

  2.1 貨物的運輸方式爲汽車、鐵路兩種。

  2.2貨物送達地點是按距離乙方註冊地最近的城市(即 省市),到達

  乙方城市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市內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且乙方往本轄

  區內各專營店及會員的運輸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2.3 如因運輸途中所造成的原因,應及時通過公司予以解決。

  2.4 乙方收到貨物後,在二日內驗收並書面傳真回覆甲方,如未回覆,則視爲合格驗收。

  第五條 業務管理

  1. 乙方及其所聘用的業務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統一零售價進行銷售,不

  得任意降價或漲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協議並追究乙方責任。

  2. 乙方必須在前三個月按以下計劃完成月銷售業績,銷售業績額每月不能累計計算。

  2.1第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1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2第二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3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3第三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5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其中亦包括店推店的業績

  3. 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業績額的指標,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內開設第二家連鎖店,同時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經營權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經營的資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貼;物流配送經營由新設的連鎖店管理,此後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 所有各區縣連鎖店的物流配送由該市連鎖店或甲方指定的連鎖店配送,物流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每市只設一家市級連鎖店,以保證各連鎖店物流週轉和運輸。

  5. 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貼按業績額的120元/套計算(兩項物流津貼不能重複計算)。

  6. 物流津貼以自然月每月結算一次,次月七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帳戶(如次月五日爲節假日,則順延)。

  第六條 連鎖店的租賃與有關費用

  1. 連鎖店的房屋租賃

  1.1 房屋選址由乙方負責,連鎖店總面積必須不得少於20平方米的標準。

  1.2 房屋租賃協議書以乙方名義簽訂;連鎖店的房屋租賃開辦及經營管理等所產生的一切

  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稅收),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 連鎖店的裝修

  2.1 乙方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參照甲方的’VI標準裝飾,裝修費用乙方自理;

  2.2連鎖店的裝修統一由甲方驗收許可後,方可開始營業。

  3. 連鎖店證照的辦理

  3.1 各項合法證照的辦理由乙方負責;

  3.2 乙方辦理各項合法證照的工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3乙方辦理合法執照所需的證明文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第七條 合同終止後的債務處理

  1. 在本協議簽訂六個月後(含六個月),乙方如因各種原因不能繼續經營下去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並辦理移交給甲方有關證照和其它資料的手續,同時取消其連鎖店的資格。

  2. 已購進的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在進貨時間的兩個月內可按照進貨額的50%換貨(具體的換貨條件和要求詳見《退、換貨制度》),因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責。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

  第八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 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1 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標及帶有“聚浪”的標識;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連鎖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 廣告物等,(還要將甲方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物、資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當乙方未自覺撤掉時,甲方可自行執行,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1.3 立即返還由甲方配備的設備,文件及授權牌及執照等物品;

  1.4 對建築物的損傷補修由乙方進行並負擔費用。

  2.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八條款規定的保密義務,並保證不作出對“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九條 合同效力

  1. 合同的期限以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如需續簽,乙方需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續簽,續簽後的合同最低期限爲一年。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並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異,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爲準。

  3.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執一份,公司入檔一份,教育部及市場部各執一份。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自願加入“聚浪公司”連鎖店的申請一經甲方審覈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 因甲方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其他原因,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可向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3. 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 本合同簽約地: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B座B230室

  2. 本合同訴訟地:鄭州市人民法院。

  3. 本合同必須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方可有效。

  4.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解釋權歸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 凡20xx年4月10日以前簽訂的有關開設各連鎖店合同與本合同有異議的,以本合同的

  條款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加盟連鎖協議 篇18

  第一條:連鎖機構(以下簡稱甲方,即連鎖權授予者)與簡稱乙方,即連鎖權授受者)之間爲共存共榮,爲保持良好的關係起見,特締結本合約。

  第二條:乙方經甲方授權自合約生效日起,得以“連鎖店”的商標公開營業。

  第三條:乙方爲保證成功起見,應接受甲方組織章程規定事項,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權經營管理人員的執行事項。

  第四條:本合約締結同時,乙方應交附給甲方商標授權權利金人民幣×萬元(一概不退還)。

  第五條:乙方於簽約後,應接受甲方(企業統一形象)的計劃建議,進行店內佈置或改裝工程,其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響全體或本身(有形或無形)利益時,乙方應負完全責任。

  第六條: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繳付基金服務費的義務,該費用自合約生效日起每六個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於期限內繳付。其金額依“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條)辦理。

  第七條:甲方應遵守的約束事項如下:

  1、甲方對於乙方所屬的編制區域內,未經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費研習機會給乙方。如有必要收費,應先經乙方同意。

  3、甲方對於乙方的經營,應聘請專家做評鑑及建議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應制造或開發採購商品及營業相關物品提供乙方,其售價應合理且在市價以內。

  5、甲方應聘請專家策劃所有連鎖店的統一廣告宣傳活動。

加盟連鎖協議 篇19

  甲方(加盟總部):武漢康宏創業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加盟者):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雙方同意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設計、生產、完善成型,用於好乃烏防脫生髮服務中心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包括好乃烏註冊商標、標誌與公司服務模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銷策劃方案、會計系統、專業培訓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於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好乃烏防脫生髮服務中心。

  “公司商標”:指稱爲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 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爲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2、 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動作的行爲。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甲方通過本合同指定乙方爲 區域內 市 縣的好乃烏加盟商,在規定場所開設、經營好乃烏加盟店。

  2、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纔有資格成爲公司加盟商,開設好乃烏連鎖加盟店。

  (1) 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 認同總部的發展方向和營銷理念,並能接受總部安排的培訓,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 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者。

  3、 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特許的給予

  在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六條規定的場所開設、經營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 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及有關的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2、 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 本合同終止和解除後,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4、 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的研究、完善和積累。

  5、 總部將不斷開發與脫髮相關疾病的診療方法和產品,給加盟者不斷升級。

  6、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爲: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爲。

  (2) 除爲公司店鋪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 加盟店爲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址選擇

  1、 加盟店店鋪在乙處,乙方擁有所有權。

  2、 總部不得在加盟店同一個郵政編碼範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其它公司店鋪。

  3、 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狀況認爲,在現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設公司店鋪,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係,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況變化等原因,總部認爲有必要再增設店鋪時,可以讓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經營加盟店,但總部承諾省會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過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過2家加盟商。

  第七條:追加建店

  加盟商除第六條第1款的店鋪外,還要新建公司店鋪外,必須與總部另簽訂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爲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第八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爲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的經營技術。

  2、 加盟店在開業前15天可派1-2人到總部接受相關的業務培訓,包括經營管理、專業技術理論及現場實習。

  3、 加盟店開業前後五天,作爲店鋪營運入軌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請總部派協銷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4、 加盟店須參加每年一次的定期總會及在當地省份召開的臨時性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一週通知開會日期。

  5、 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6、 總部根據經銷商情況,隨時培訓、指導加盟店僱傭的店長、職工。

  第九條:加盟金

加盟連鎖協議 篇20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鋪櫃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__電腦連鎖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於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橫崗鎮的____________電腦連鎖____層____號鋪櫃,建築面積爲____平方米,僅供乙方用於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標準和期限

  1.租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2.免租期(只免租金)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按乙方租用鋪櫃的建築面積計算,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三、商場管理費(已包括物業管理費用、水費、空調費用、衛生清潔費用)按乙方租用鋪櫃的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由乙方支付,共計____元。乙方使用電費按照乙方實際用電量計算。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繳納____個月租金作爲履約保證金(押金)計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 佰____拾____元整(____)。

  2.甲乙雙方合同採用一年一簽,在開業前繳納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租金及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個月管理費,人民幣共計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 拾____元整( ____ );

  五、首次交租期限滿後,以後每____個月預繳一次租金及商場管理費,乙方須在每____個月結束當月____日前繳清下____個月租金及商場管理費。逾期未繳且超過____天者,自第____日起每天按應付款的____%繳滯納金。

  六、合同有效期限滿時,在合同期滿前一箇月雙方可商定續約與否,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七、合同有效期滿時,乙方應繳納的各項費用已結清,甲方在一箇月內將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八、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未經甲方書面許可,鋪櫃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

  3.不得擅自改變鋪櫃結構和用途。

  4.乙方不得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本合同覈定的經營範圍。

  5.乙方必須愛護櫃檯、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檯、設備、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遵守安全消防規則

  7.乙方配合甲方集中統一廣告宣傳,按建築面積分攤相應的廣告費用。

  8.乙方對租貨範圍內的一切財產損失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可就上述風險向保險公司投保。

  9.乙方經同意可向經營同類產品的第三方轉讓本協議,但必須重新辦理租賃協議及營業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收取過戶費用____無/次。

  10.乙方不得佔用營業場地以外的任何地方放置任何物品。

  11.凡涉及政府規劃,商戶經營區域調整,乙方無條件服從。

  九、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商場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2.甲方有權在一箇合同期結束後,根據市場運作情況重新統一調整市場鋪櫃租賃價格。

  3.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整體佈局,對乙方租用的位置和編號進行調整改動,如乙方不能服從安排,可以退租,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租金和押金,不作其他任何賠償。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交履約保證金(押金)甲方不予退還:

  ①擅自改變櫃檯使用性質;擅自轉租、轉讓櫃檯或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②逾期繳納租金達____天;

  ③嚴重違反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經三次催告而拒不執行者;

  ④自本商場開業之日起,乙方逾期____天不進場經營或經營中空置無人經營達____天者;

  十、開業時間暫定爲_____年___月____日(公曆),若有改動,甲方提前____天電話通知乙方。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雙方一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雙方應努力合作減少損失,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十二、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由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

  十四、本合同中有關具體的管理規定按照____________電腦連鎖“商場管理規章制度”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雙方簽章及乙方繳清履約保證金後生效。如乙方以支票方式繳納上述費用,從款項正式到帳之日起正式計算。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加盟連鎖協議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連鎖機構,銷售__________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連鎖加盟店,______級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水晶飾品和精工藝品系列產品。

  、經營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以後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但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__________公司的產品,維護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供貨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應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及管理制度,爲商品規定統一零售價。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區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員上門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

  8、甲方將利用公司網站及其他廣告媒體宣傳品牌,及時公佈加盟信息和產品信息。

  9、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元的獎勵。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__________品牌天然水晶飾品和精工藝品系列產品的權利。

  2、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3、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覈准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4、乙方在簽約時,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爲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約行爲,期滿後,甲方退還加盟訂金的全部金額。

  5、乙方在簽約後,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不得低於加盟類型規定的最低額。

  6、如屬地區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爲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爲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連續____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7、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簽訂合同,統一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金給乙方獎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8、乙方銷售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規定零售價的15%,批發價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9、乙方對甲方的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並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六、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採用乙方委託甲方代辦方式,託運及包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後____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爲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覈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並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爲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4、乙方可以在____個月的時間內調換______%以內的滯銷產品。

  七、違約及其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私自從別的地方進貨,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隨意大幅調整價格,甲方隨時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加盟商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加盟類型

  a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目標羣:發達地區,中高檔消費羣。

  b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目標羣:比較發達地區,中低檔消費羣。

  c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目標羣:欠發達地區,普通消費羣。

  投資能力比較強的,社會關係良好的可以優先成爲地區代理。地區代理協助總公司對當地加盟商進行監督管理,協助總公司在當地擴大加盟隊伍。

  九、未盡事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加盟連鎖協議 篇22

  甲方:帕羅斯(poross)湯療國際連鎖機構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帕羅斯(poross)國際湯療連鎖機構和銷售帕羅斯(poross)品牌系列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爲“帕羅斯(poross)湯療國際連鎖機構”連鎖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帕羅斯(poross)湯療”湯療項目和“帕羅斯(poross)品牌”系列產品。

  、經營期從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後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但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帕羅斯(poross)品牌”的產品。

  四、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規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獲得本合同項下的甲方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費用,該加盟金從乙方支付給甲方之日起不再返還。

  3、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區域內開設帕羅斯加盟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4、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帕羅斯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它帕羅斯加盟店(帕羅斯“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市場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設備,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應向乙方提供加盟證書、加盟牌、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廣告支持和相應營銷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專業人員上門免費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由乙方負責在培訓期間甲方培訓師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__元的獎勵。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帕羅斯國際湯療”項目和“帕羅斯品牌”系列產品的權利。

  2.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3.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覈准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4.乙方於簽約後至少支付配貨金額的30%,實際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作爲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餘額_______元人民幣在簽約後10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屬區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爲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爲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3家;或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6.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統一簽訂合同,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金給乙方獎金人民幣20xx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7.乙方銷售上述產品時僅限於第一項約定的地區範圍內。若乙方有跨區銷售行爲,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並處以罰款。

  8.乙方在銷售上述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零售價格的15%,批發價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9.乙方對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並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七、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採用乙方委託甲方代辦方式,託運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後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爲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覈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並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爲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4.乙方需退換所購產品,如屬甲方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免費調換;如屬乙方自行換貨,如包裝損壞影響再銷售,乙方需承擔產品折扣價後30%的包裝費用。

  八、違約及其責任

  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行爲均視爲違約: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也視爲違約,在合作單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可即時終止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標的20%的違約金。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協商處理。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合同簽約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交裁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日期:

  開戶行: 郵編:

  賬號: 電話

加盟連鎖協議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審覈批准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櫃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___”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管理方式、商品陳列設備設施、商品陳列技術、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指使用屬於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專賣店/櫃。

  “公司商標”:指稱爲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乙方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由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爲。

  第三條授權。

  1、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場________層以“_________”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形式進行經營。

  2、本合同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招牌。

  2、甲方商標:_________,具體設計見附圖樣。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場所使用甲方商號、商標、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等,同時嚴禁使用與甲方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作爲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標、標誌、樣式、招牌等。

  第五條使用範圍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按甲方統一形象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爲: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除爲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所經營而向

  向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甲方有書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爲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進行裝修和經營。

  2、設備、設施由甲方統一策劃、統一提供。甲方有各種店面設備、設施標準效果圖及預算可供乙方選擇。

  3、標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設備、設施,甲方按實際成本價_________折收取費用,名稱、報價見合同附件一,超出標準的設備按實際成本價收費。

  4、統一服裝:必須使用“_________”導購服,特殊原因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使用商場規定的服裝。

  第七條供貨方式及要求。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產品和其他物品必須由甲方提供、配備。

  2、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每次訂貨,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訂貨清單,並列明所訂貨品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運輸方式及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繫電話等。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根據甲方銷售合同的金額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七日內發貨。

  5、甲方代辦託運,甲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即視爲交貨,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在運輸過程發生貨損時,由乙方接貨時向承運人索賠。

  第八條甲方責任。

  1、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相關資料。

  2、免費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面形象設計,裝修方案。

  3、派員指導乙方開業。

  4、培訓相關銷售人員及及銷售技巧,傳授經營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場信息等。

  5、爲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提供充足合格的貨品,如遇部分品種短缺,爲乙方推薦其它對路適銷的產品。

  6、負責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第一次開業的貨品配備。

  7、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對在第一次配備的貨品中,不適銷對路的貨品,乙方要求換貨時,在包裝完好、保質期不低於六個月且不影響銷售的原則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調換其它品種,所發生的運費雙方各負擔_________%。

  8、_____方原因造成貨品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日之內,書面提出退換要求,方可退換,運費由甲方負責。

  9、免費提供有關的促銷方案及資料。

  第九條乙方責任。

  1、必須經營甲方所提供的貨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非甲方貨品。

  2、因經營環境變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地點及位置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

  3、除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外,乙方另新增開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訂加盟連鎖合同書後方可經營。

  4、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必須每月______日前按時向甲方遞交上月營業報告書,並保證所遞交營業報告書情況屬實。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予第三者。

  6、乙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行爲造成甲方被索賠責任時,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8、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難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不能再繼續營業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協商。

  9、乙方無論在何情況下不想再繼續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甲方擁有第一接任者的權利,同時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相關轉接工作。

  10、合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乙方必須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並從設備、設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業,乙方必須負擔爲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保證,在遇前第9項情況時,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服務標誌、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甲方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甲方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業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並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傳遞,此項在合同終止後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營業成績。

  1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授權牌、報價單、培訓資料等相關文件在合同終止之日,乙方必須全部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開業指導收費標準(免收收全)。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開業時,甲方派員指導,乙方負責甲方指導開業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關生活費等。其它收費標準爲:

  (1)經理級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2)其他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3)時間______至______天,最長不超過______天,費用結算時間按出發日到返回日計算。

  2、乙方須在指導人員返回日結清費用,由指導人員帶回公司。

  第十一條保證金和風險金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每一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捌仟元保證金,作爲乙方忠實執行合同的擔保,從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專賣店/櫃開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保證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保證金作爲乙方在加盟期內的所有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保證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義或甲方增值稅發票與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所在的經營場所的單位簽訂合同和財務結算,須交納的風險金,作爲乙方在本合同期內信用的保證。

  如乙方需甲方開出增值稅發票與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所在的經營場所的單位進行銷售貨款的結算,則乙方需支付增值稅發票總額_____%的稅項,即增值稅發票稅額_____%中,甲方負責_____%,乙方負責_____%。增值稅發票總額_____%的稅項在甲方給乙方開稅票時支付,否則不予開具。

  4、乙方必須保證將所開稅票款及時返回甲方賬戶,如未及時返款到甲方賬戶,甲方停止提供稅票給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後,一部分作爲預留進貨款,一部分_____日內將款返給乙方。

  6、保證金、風險金不計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第五條和第九條中的1、2、3項規定執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8、除前第7條和第十二條的第1、2、3項解約外,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後,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標誌等其他營業象徵後且無其他糾紛,甲方於三個月後返還保證金。風險金在所開稅票全款到帳三月後返還。

  第十二條加盟費。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加盟費:

  (1)單店: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2)市級: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3)省級: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第十三條合同續簽。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時,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內,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連續______天未從甲方進貨,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購貨款(以銷售單爲準且購貨款到賬)連續______天累計不足______萬元,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形象、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標準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如乙方仍未達到要求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期內終止或期滿不再續簽,乙方均須提前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爲違約。

  4、本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時,乙方在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______個月後由甲方返還風險金、保證金(憑原始收據)。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條和第十二條的第1、2、3項的均視爲違約,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時須付壹萬元違約金,用保證金、風險金的款項充抵。

  第十五條其它。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用甲方名義開設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並進行相關財務結算,應提交經營場所簽訂合同的正本,經甲方審定同意蓋章後方可實施;所簽署的合同正本須存放於甲方。

  2、乙方以個人名義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複印件;以公司名義加盟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複印件(營業執照、國稅和地稅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身份證等)給甲方作爲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銷售單作爲購貨憑證,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者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爲專屬受理法院。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加盟連鎖協議 篇24

  合同編號:

  特許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許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前言:

  1. 乙方認可甲方是“金帆”商號、“金帆牌”商標、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 合法所有者。

  2. 甲乙雙方均爲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具有民事行爲能力、權利能力的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金帆”連鎖加盟店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許授權

  1. 甲方授權乙方開設在 省 市 路 號的店鋪成爲“金帆”連鎖加盟店,並頒發授權乙方加盟店使用甲方商標、商號的授權書,專門銷售甲方提供的商品。

  2. 根據甲方的《“金帆”(特許經營)連鎖加盟管理辦法》規定,乙方的“金帆”連鎖加盟店屬於 類加盟店。

  3. 乙方應在被授權經營地,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持續經營“金帆”連鎖加盟店。

  4.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沒有權利再自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二、經營方式

  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金帆”連鎖加盟店。如乙方在這個期限前未能辦理好所有的經營證照,甲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在乙方的加盟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加盟費及加盟保證金的餘款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負責一切投資、經營管理費用,依法納稅、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該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由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經營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權提供當地的市場信息供甲方參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爲適銷的商品。

  4. 乙方在經營“金帆”連鎖加盟店時必須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附件)銷售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擅自更改。如對價格體系有異議的,可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除一定的保證金作爲處罰並追究責任。

  三、特許經營的商品及價格

  1.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產品分爲主打、常規、非常規產品三類:

  A.主打產品由甲方決定,品種及數量視乙方加盟店的面積而定,乙方必須無條件陳列和銷售;

  B.常規產品由甲乙雙方協商選擇陳列和銷售;

  C.非常規產品由乙方自行選擇;

  2. 乙方只能經營由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允許銷售其它渠道供應的產品。

  3. 乙方的進貨價格:甲方以“ 價格”向乙方供應商品(甲方確保此價格在甲方價格體系中屬最優惠價格),具體各品種產品的加盟商結算價格詳見附件。

  4. 乙方的銷售價格: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金帆產品價目表》(包括零售價、批發價)所規定的產品價格標示並銷售;金帆友會會員、大宗購貨客戶等特殊優惠辦法必須按照甲方《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執行,除此之外不得將甲方的產品以直接折價或變相折價方式進行銷售。

  5. 乙方如因市場供求情況變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對經營的“金帆牌”產品以《價格管理辦法》以外的價格銷售或進行其它特價促銷活動,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後執行。

  6. 以上所提甲方所制定的《金帆產品價目表》、《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詳見附件。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新的《金帆產品價目表》和《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甲方應提前7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送遞乙方,乙方在收到新文件後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開始執行。

  四、特許加盟費、保證金及甲方的經營指導、管理費用

  1.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人民幣萬元;加盟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合計人民幣 萬元。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及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規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獲得本合同項下的甲方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費用,該加盟金從乙方支付給甲方之日起不再返還。

  3. 如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在本合同期滿解除之日起15天內,甲方須一次性把加盟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4. 甲方每月收取乙方的營運指導管理費用爲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每個月的1

加盟連鎖協議 篇2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以下條款:

  1、乙方自願加入甲方的技術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開展經營活動。

  2、甲方向乙方傳授特色燻醬技術,辣菜技術,水餃技術,並提供相應的店面裝修指導,包括內部裝修指導、外部統一形象裝修指導。

  3、甲方保證乙方(酒店或商場專櫃不含檔口)的區域加盟的數量限制。

  4、甲方協助乙方進行選址調查。

  5、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一切相關技術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轉讓、泄露甲方的一切相關技術,如有發生,乙方將賠償三倍於加盟費給予甲方,並撤消其加盟資格,取消標識的使用權。

  6、乙方必須在工商、稅務、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條件下開展經營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合同期間,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以及調味的監督和檢查,並協助予以調整,屢次不接受調整,甲方有權取消其加盟資格,終止合同,同時取消一切標識的使用權。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加盟費元(大寫:)。該費用爲一次性費用,不予退還。

  9、甲方統一供醬料包、燻料包、水餃調味包,以及辣菜調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擔責任。

  11、如發生爭議,由經濟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解決。

  12、合同執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法人:身份證號:(法人)

  法人:身份證號:(法人)

加盟連鎖協議 篇2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以下條款:

  1、乙方自願加入甲方的技術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開展經營活動。

  2、甲方向乙方傳授特色燻醬技術,辣菜技術,水餃技術,並提供相應的店面裝修指導,包括內部裝修指導、外部統一形象裝修指導。

  3、甲方保證乙方(酒店或商場專櫃不含檔口)的區域加盟的數量限制。

  4、甲方協助乙方進行選址調查。

  5、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一切相關技術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轉讓、泄露甲方的一切相關技術,如有發生,乙方將賠償三倍於加盟費給予甲方,並撤消其加盟資格,取消標識的使用權。

  6、乙方必須在工商、稅務、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條件下開展經營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合同期間,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以及調味的監督和檢查,並協助予以調整,屢次不接受調整,甲方有權取消其加盟資格,終止合同,同時取消一切標識的使用權。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術加盟費元(大寫:)。該費用爲一次性費用,不予退還。

  9、甲方統一供醬料包、燻料包、水餃調味包,以及辣菜調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擔責任。

  11、如發生爭議,由經濟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解決。

  12、合同執行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法人:

  身份證號:(法人)

加盟連鎖協議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組織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_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_________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爲c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c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作一箇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爲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15000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爲1000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_____0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30000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______________0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40000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爲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爲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銷售額 比率

  ______________元以下部分交 1.50%;

  ______________元以上3000元以內部分交 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內部分交 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部分交 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 0%。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爲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爲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爲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等的手續費爲: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箇選址費用爲20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爲20元;

  ③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施工額的2%;

  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3%;

  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爲:銷售場地面積每平(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元。

  ⑥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爲: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c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爲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1)缺少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因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間

  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 (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 (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c公司連鎖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爲:c公司______________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c公司連鎖(總部名稱) (支部名稱) 。甲方依據自由連鎖加盟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爲________元,乙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爲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最高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債權範圍:a.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b. 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

  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借擔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擔保。或變更擔保物現狀等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行爲;

  當擔保物不管什麼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製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後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爲__________元,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於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爲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並安裝指定的計算機終端,並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裝所需要的費用:

  (1)設置安裝費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使用時間爲 ____________________月;

  (3)使用費每月爲 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支付方法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 __________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託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爲 __________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製作決算書時,作爲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 __________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爲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 __________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託進貨

  甲方依照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託乙方進貨。

  14.委託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託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名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爲c公司連鎖加明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及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製作成由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限度金額: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限度金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加盟連鎖協議 篇28

  (甲方)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證編號 :

  (乙方)連鎖權授受者: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證編號 :

  合同編號:_________

  1.合作雙方簡況

  1.1甲方全稱: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1.2乙方全稱: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1.3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於合作期內開設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1.4專賣店認同_________公司倡導的經營理念,遵守專賣店章程中的各項條款,並申請加盟合作。

  1.5依據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居間合同”的各項條款而制定本專賣店合同書。

  2.組織與總則

  2.1甲方倡導經營“_________”專賣事業,並擁有“_________”登記商標。甲方根據市場需要,在各個城市設立專賣店,專賣店負責本地區總店和分店的推廣,開發工作。

  2.2專賣店是“_________”品牌專賣的經營者,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並具備以下條件:

  2.2.1依照甲方的標準和計劃,保持專賣店的結構及形象;

  2.2.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2.3專賣店是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專賣經營活動的場所;

  2.2.4在積極開展專賣店活動的同時,努力改善經營;

  2.2.5要重視作爲“_________”公司專賣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建設健康產品的專賣品牌店。

  3.專賣店特權

  3.1擁有“_________公司”的商標,名稱的使用權及營業推廣權;

  3.2在專賣店的裝修方面,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執行,力爭提高檔次和健康活力;

  3.3享有本區域各分店和其它銷售活動中的管理權,管理費和市場開發權;

  3.4產品計劃:按照甲方制定的銷售計劃進貨;

  3.5參照甲方策劃進行的會員促銷,廣告宣傳,集體活動,培訓以及其它共同活動;

  3.6有關經營活動,可利用甲方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3.7管理業務:依靠甲方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3.8乙方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訓;

  3.9適時地得到甲方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4.商標的使用

  4.1甲方授權乙方可以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和“_________公司”名稱。

  4.2有關“_________公司”商標使用有如下規定:

  4.2.1在專賣店的及其它地方使用商標,僅限於由甲方提供指定“_________”的商標,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4.2.2帶有商標的物品類,均由甲方進貨,若在專賣店製作使用時,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授權;

  4.2.3欲做有關“_________”的對外廣告,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權可以使用的資料,並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4.3商標應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不得在本合同外使用。

  5.產品的進貨

  5.1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銷售計劃,確定產品結構。

  5.2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進貨。

  5.3乙方首期購貨金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按配貨),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5.4乙方及時並按要求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帳戶的同時向甲方提交銷售彙總表,無故拖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5乙方應及時提交購貨計劃書並將該購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三日內將貨發出給乙方。

  5.6貨物的運輸爲航空,鐵路,汽車三種方式。按離乙方註冊地最近的城市發運(地址爲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達乙方城市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市內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5.7如因運輸途中造所成原因,應及時通過承運方予以解決。

  甲方:_________

  經銷商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

加盟連鎖協議 篇29

  g特許者:abc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當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1.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abc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 餐飲業abc公司特許合同樣本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爲:

  4、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abc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中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 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abc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abc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x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xx年,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加盟連鎖協議 篇30

  一、合同各方

  授權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

  法定地址:

  郵編: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爲其在特定區域內獨家經營甲方的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爲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爲 區域內成爲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 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8、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爲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覈或由甲方提供。

加盟連鎖協議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審覈批准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加盟"_________"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___"加盟連鎖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加盟連鎖店管理方式、產品陳列設備設施、會計系統、專業技術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加盟連鎖店":________________指使用屬於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品牌產品加盟連鎖店。

  "公司商標":________________指稱爲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________________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2.乙方經濟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員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經營中所遇到的困難及客人建議及時反饋給甲方。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連鎖店的經營由加盟連鎖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必須在符合甲方要求的範圍裏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爲。

  第三條授權。

  1.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場________層以"_________" 加盟連鎖店形式進行經營。

  2. 甲方保證乙方在該區域(該區域主要指乙方店址兩公里範圍)。享有獨家加盟的權益,甲方不擅自授權第三方在該區域加盟。乙方無權設立分支機構或授與他人加盟,若需發展擴大增設分店,必須向甲方申請。

  3.本合同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4.乙方要求延續加盟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 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以各種變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種授權

  第四條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連鎖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招牌。

  2、甲方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設計見附圖樣。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場所使用甲方商號、商標、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等,同時嚴禁使用與甲方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作爲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標、標誌、樣式、招牌等。

  第五條使用範圍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按甲方統一形象經營加盟連鎖店。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爲:________________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 除爲加盟連鎖店所經營而向加盟連鎖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甲方有書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連鎖店爲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進行裝修和經營。

  2.設備、設施由甲方統一策劃、統一提供。甲方有各種店面設備、設施標準效果圖及預算可供乙方選擇。

  3.標準加盟連鎖店的設備、設施,甲方按實際成本價收取費用,名稱、報價見合同附件一,超出標準的設備按實際成本價收費。

  4.統一服裝:____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服裝,特殊原因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使用商場規定的服裝。

  第七條供貨方式及要求。

  1.加盟連鎖店經營產品和其他物品必須由甲方提供、配送(配送費按具體情況定)。

  2.加盟連鎖店每次訂貨,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訂貨清單,並列明所訂貨品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運輸方式及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繫電話等。

  3.加盟連鎖店根據甲方銷售合同的金額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發貨。

  5.甲方代辦託運,甲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即視爲交貨,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在運輸過程發生貨損時,由乙方接貨時向承運人索賠。

  第八條甲方責任。

  1. 提供加盟連鎖店經營的相關資料。

  2. 提供加盟連鎖店面形象設計,裝修方案(費用按具體情況定)。

  3.甲方負責乙方兩名以上員工的技術培訓工作,培訓期間員工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4.甲方協助乙方對員工進行___企業文化的培訓,並不定期的檢查乙方服務質量和產品質 量,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5.爲加盟連鎖店提供充足合格的產品。

  6. 負責加盟連鎖店貨品配送。

  8.甲方原因造成貨品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日之內,書面提出退換要求,方可退換,運費由甲方負責。

  9. 提供有關的促銷方案及資料。

  第九條乙方責任。

  1、必須經營甲方所提供的產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非甲方產品。

  2.因經營環境變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的加盟連鎖店的經營地點及位置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

  3.除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加盟連鎖店外,乙方另新增開加盟連鎖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訂加盟連鎖合同書後方可經營。

  4.加盟連鎖店必須每月______日前按時向甲方遞交上月營業報告書,並保證所遞交營業報告書情況屬實。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連鎖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予第三者。

  6.乙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行爲造成甲方被索賠責任時,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8.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難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不能再繼續營業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協商。

  9.乙方無論在何情況下不想再繼續經營加盟連鎖店時,甲方擁有第一接任者的權利,同時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相關轉接工作。

  10.合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乙方必須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並從設備、設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業,乙方必須負擔爲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保證,在遇前第9項情況時,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服務標誌、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甲方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甲方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連鎖店的業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加盟連鎖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並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傳遞,此項在合同終止後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加盟連鎖店的營業成績。

  1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授權牌、報價單、培訓資料等相關文件在合同終止之日,乙方必須全部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開業指導收費標準(免收收全)。

  1.加盟連鎖店開業時,甲方派員指導,乙方負責甲方指導開業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關生活費等。其它收費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

  (1)經理級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2)其他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3)時間______至______天,最長不超過______天,費用結算時間按出發日到返回日計算。

  2.乙方須在指導人員返回日結清費用,由指導人員帶回公司。

  第十一條 保證金和管理費。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每一家加盟連鎖店___元保證金,作爲乙方忠實執行合同的擔保,從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專賣店/櫃開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連鎖店保證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連鎖店保證金作爲乙方在加盟期內的所有加盟連鎖店的保證金,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2.保證金不計息。

  3.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第五條和第九條中的1、2、3項規定執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4.每年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_____元管理費

  第十二條加盟費。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加盟費:________________

  (1)單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2)市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3)省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三日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甲方帳戶: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續簽。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時,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內,加盟連鎖店連續______天未從甲方進貨,或加盟連鎖店購貨款(以銷售單爲準且購貨款到賬)連續______天累計不足______萬元,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逾期五天不支付貨款,甲方有權每日按所欠款的5%向乙方收取滯納金。逾期超過十五天,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並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欠款和滯納金。

  3.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連鎖店的形象、服務質量,產品質量等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標準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如乙方仍未達到要求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期內終止或期滿不再續簽,乙方均須提前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爲違約。

  4.本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時,乙方在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______個月後由甲方返還保證金(憑原始收據)。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條和第十二條的第1、2、3項的均視爲違約,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時須付壹萬元違約金,用保證金的款項充抵。

  第十五條其它。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用甲方名義開設加盟連鎖店,並進行相關財務結算,應提交經營場所簽訂合同的正本,經甲方審定同意蓋章後方可實施;所簽署的合同正本須存放於甲方。

  2.乙方以個人名義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複印件;以公司名義加盟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複印件(營業執照、國稅和地稅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身份證等)給甲方作爲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連鎖店銷售單作爲購貨憑證,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者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爲專屬受理法院。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

加盟連鎖協議 篇32

  特許加盟總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同意簽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指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產業經營及______用品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是總部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運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是指爲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的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爲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行爲。

  第三條 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纔有資格成爲公司連鎖加盟店。

  a.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b.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並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c.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 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規定的地區開設、經營公司加盟店的權力。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六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爲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爲:

  a.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爲。

  b.除爲加盟店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c.加盟店爲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 店址的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

  2.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性商業結構狀況,在所設加盟店地區另設加盟店時,保證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係。

  第八條 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爲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覆,並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3.加盟店應支付總部進行上述所列調查等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連鎖協議 篇33

  第一條 組織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_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_________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爲c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c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作一箇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託,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製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徵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爲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託,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15000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爲1000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XX0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30000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爲XX0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爲40000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爲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於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爲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銷售額 比率

  XX元以下部分交 1.50%;

  XX元以上3000元以內部分交 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內部分交 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部分交 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 0%。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爲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爲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爲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築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等的手續費爲: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箇選址費用爲20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爲20元;

  ③有關建築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施工額的2%;

  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爲: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3%;

  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爲:銷售場地面積每平(譯者注:摺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元。

  ⑥交涉委託業者時的交涉費爲: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爲: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於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結束後的債務處理

  當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託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後的’剩餘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c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爲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1)缺少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因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時間

  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 (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 (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c公司連鎖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自由連鎖加盟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爲:c公司______________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c公司連鎖(總部名稱) (支部名稱) 。甲方依據自由連鎖加盟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爲________元,乙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爲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最高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債權範圍:a.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b. 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

  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借擔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擔保。或變更擔保物現狀等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行爲;

  當擔保物不管什麼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製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後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爲__________元,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於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爲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並安裝指定的計算機終端,並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裝所需要的費用:

  (1)設置安裝費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使用時間爲 ____________________月;

  (3)使用費每月爲 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支付方法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爲 __________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託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爲 __________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製作決算書時,作爲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 __________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爲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 __________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託進貨

  甲方依照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託乙方進貨。

  14.委託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託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名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爲c公司連鎖加明自由連鎖加盟合同以及依據加盟自由連鎖加盟合同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製作成由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限度金額: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限度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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