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校外培訓管理服務合同(精選3篇)

中學生校外培訓管理服務合同 篇1

  甲方(提供培訓方):

  機構名稱(與民非登記證/營業執照或辦學許可證一致):

  辦學地址:

  審批機關: 登記註冊機關:

  辦學許可證編號:

  辦學許可證有效期: 年 月 日

  線上機構ICP備案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民非登記證/營業執照有效期: 年 月 日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接受培訓方監護人):

  學員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

  就讀學校: 就讀年級:

  聯繫電話:

  監護人姓名: 與學員關係: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遵循教育規律和青少年健康成長規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培訓服務

  本培訓項目屬於(單選)?線下學科類培訓 ?線上學

  科類培訓 ?線下非學科類培訓 ?線上非學科類培訓

  (一)培訓項目

  課程名稱: 班級編號:

  課程顧問(經辦人): 總課時數(節):

  每次培訓課時(節): 上課時間:

  開課日期: 預計結課日期:

  (二)培訓要求

  1.培訓方式:

  ?一對一(或一對 )面授

  ?大班額面授課(標準: 人– 人)

  ?小班額面授課(班級限額≤ 人)?其他方式:

  ?最低開班人數 ,低於此人數可不開班;?本班開班不受最低人數限制

  2.是否指定授課教學人員:?否 ?是(指定教學人員

  姓名: ,指定教學人員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更換);是否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或資質 ?有 ?沒有

  3.實際授課地點(線上培訓機構無需填寫):

  4.學員接送方式(線上培訓機構無需填寫):

  第二條 培訓收費

  (一)收費標準(人民幣)

  培訓費用合計:________(大寫) (小寫)元,其中:

  ?課時費:________共計________元( 元/節)

  ?培訓資料費: 元

  培訓資料包括:

  ?其他費用:

  名稱:________金額:________元,收費依據: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金額:________元,收費依據: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金額:________元,收費依據:________________

  (二)付費方式(人民幣)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採取以下方式付款(單選):

  ?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培訓費用

  ?培訓週期超過 個?月/?課時的,?培訓費用金額超過 元的: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培訓費用的 %,計 元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培訓費用的 %,計 元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剩餘 %,計 元

  ?其他 (說明)

  (三)付費渠道

  乙方採取 ?銀行卡 ?其他 方式支付培訓費用。甲方的培訓費用收款專用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四)預收費監管方式

  ?銀行託管

  ?風險保證金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取培訓費用。甲方收取培訓費用後應當及時向乙方提供以培訓機構名義開具的正規發票等消費憑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甲方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且不超過3個月。)

  (二)甲方應當向乙方明示培訓機構有效證明文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退費辦法、培訓範圍、培訓時間、教學人員資格和服務承諾等內容,公開透明培訓,接受社會監督,甲方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三)甲方可以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適合其機構自身的培訓管理制度並在甲方培訓場所醒目位置進行公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照執行,以確保培訓活動順利進行。

  (四)甲方開設培訓項目須符合國家及培訓場所所在地有關規定。甲方須選用與其培訓項目及培訓計劃相匹配的培訓材料,培訓材料應當符合《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和當地有關實施細則規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接受甲方培訓服務的權利。

  (二)乙方對培訓過程以及培訓人員的從業背景和執教信息享有知情權。乙方可以通過公開課、學習報告等適當方式瞭解學員的學習狀況,甲方應當爲乙方提供方便,接受乙方監督。

  (三)乙方應當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如甲方採用銀行託管方式進行預收費監管,乙方應在託管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對甲方授課完成和資金撥付予以確認;超過規定時限未確認的,視爲確認同意。

  (四)乙方及學員應當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培訓管理制度和課堂紀律,不得妨礙其他學員的正常學習活動。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培訓場所的各種安全規定,不從事危害自身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不當行爲。培訓期間如因乙方或學員的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根據其過錯依法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五)乙方及學員應當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擅自對培訓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對於甲方擁有知識產權的培訓材料、課件或者課程視頻,乙方及學員除在正常學習過程中合理使用外,不得私自複製、散發、銷售,不得通過互聯網進行分享、擴散和傳播。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課程轉讓給第三方,或者將聽課憑證轉讓、出借給他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提供培訓服務。

  (七)如學員身體健康狀況有特殊情形不再適合參與培訓的,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單選):

  ?按照實際消耗課時結算培訓費用

  ?調整培訓時間或內容

  ?其他

  第五條 培訓退費

  (一)乙方在培訓班正式開班前[ ]天或開班後[ ]?天 ?課時前提出退學的,有權要求全額退費。

  (二)由於乙方的原因申請提前退學的,雙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辦理退費(單選):

  ?退還乙方未消耗課時所對應的培訓費餘額。

  ?參加課程培訓未達[ ]%者,退還乙方未消耗課時所對應的培訓費餘額;參加課程培訓超過[ ]%者,退還乙方未消耗課時所對應培訓費餘額的[ ]%。

  ?其他

  (三)在辦理退費時,對於已發放給乙方的培訓資料的費用、已轉付給第三方並無法索回的代收代支費用以及已向銀行(第三方)支付的合理手續費用等,由甲方出示相關證明材料後,經協商,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所報班次低於最低開班人數不能開班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繳付的全部費用。

  (五)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退費申請後 (≤20)個工作日內,將相應退費款項支付給乙方。

  (六)退費方式:按乙方繳費原路徑或雙方協商一致路徑退回。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場所、教師等培訓條件的,或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變更培訓方式或培訓教師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剩餘培訓費並支付剩餘培訓費[ ]%金額的違約金。

  (二)由於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辦學許可證過期,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被責令停業整頓、撤銷登記等原因,無法繼續向乙方提供培訓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剩餘培訓費並支付剩餘培訓費[ ]%金額的違約金。

  (三)甲方招生簡章或者宣傳材料中對培訓師資和效果等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培訓合同的訂立以及課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爲要約。相關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本合同,亦應當視爲合同內容,甲方所提供服務與上述相關說明和允諾不相符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剩餘培訓費並支付剩餘培訓費[ ]%金額的違約金。

  (四)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擅自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轉給第三方或將學員轉交給第三方機構進行培訓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剩餘培訓費並支付剩餘培訓費[ ]%金額的違約金。

  (五)因甲方違約,雙方就退費事宜書面達成一致後,甲方應於 (≤20)個工作日內將各項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 ]%的標準(不超過萬分之六點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逾期未支付培訓費用的,甲方有權中止培訓服務,經書面催告後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培訓服務,乙方須支付實際已培訓天數的課時費,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 ]%的標準(不超過萬分之六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由於乙方的原因,無法繼續接受培訓服務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因戰爭、自然災害、傳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單選):

  ?按照實際消耗課時結算培訓費用

  ?調整培訓時間或內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行業協會申請調解,仍無法解決的,雙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單選):

  ?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下列條款進行約定。

  1.

  2.

  3.

  第九條 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雙方採用合法有效的電子簽名方式簽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連同補充條款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附件

  1.甲方服務項目說明與教學安排;

  2.…….;

  3.…….

  甲方(蓋章): 乙方(接受培訓方監護人簽字):

  甲方代表(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學生校外培訓管理服務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參見陳文主編:《房地產開發經營法律實務》,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住所地:

  郵編:

  聯繫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住所地:

  郵編: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市) 區

  四 至: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三條 乙方應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本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共同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四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提供以下物業管理服務:

  第五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 ;

  第七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的養護與管理、 ;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

  所、 ;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歸集、清

  運、 ;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的,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並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包含業主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等專項合同的,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 管理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具體收費事宜應按照乙方制訂並公佈的收費標準由當事人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 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

  2. ;

  3. .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委託期限暫定爲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若需要續簽合同,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2.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要求物業買受人在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做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書面承諾。

  3.在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物業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並在乙方提交上述物業管理方案之日起 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每年進行一次考覈評定;並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並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 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7.保證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及要求。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3) .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於 .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於 .

  10.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11.爲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2.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 ;

  (2) .

  13.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4.及時繳納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5.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6. .

  第二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3.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爲進行制止和處理。

  6.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第三方。乙方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的,相關的物業管理責任仍由乙方向甲方、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承擔。

  7.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甲、乙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與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最遲於每年 月之前以 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0.負責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賬目;並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以及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專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以書面方式公示。

  11.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活動中侵犯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物業管理服務,定期以書面方式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6. .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標準,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每 年組織實施清洗外牆 次(費用由業主承擔);公共內牆、走廊樓梯等每 年粉飾 次;公共防盜門每 年刷新 次;

  2.設備運行:電梯按規定時間 運行;水泵、發電機等設備 日檢查 次;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屋面及房屋滲漏 日修好;

  4.公共環境:道路: ;室內外排水 ; 沙井 清理一次;

  5.清潔衛生:

  (1)公共場地每天以 標準清掃 次;

  (2)電梯衛生每天清掃、保潔 次;

  (3)定期組織實施化糞池清掏(費用由業主承擔);

  (4) .

  6.綠化:綠地完好率達到 %以上;

  7.交通秩序:室內(外)停車場一天 小時保管;

  8.保安:實行 小時保安制度,崗位設置 個, 小時輪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過 小時;停電不超過 小時;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過 小時內開工;小修:報修 小時內開工;

  10.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

  有關上述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的約定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納。本物業管理費包括如下費用: .

  3.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每 〔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爲 。

  4.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分別由 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就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繳納負有連帶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8.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 〔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 項方式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 交納滯納金;

  (3) .

  第二十四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覈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2.車 庫: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3.摩托車: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4.自行車:每日 元,每月 元,每年 元;

  5. .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 ;

  2. ;

  3. .

  第二十七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 、 、 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 承擔。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於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於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 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出違約金的,對超出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的,或由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由施加損害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由於一方違約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上述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全部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七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若與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相牴觸時,該約定無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發生變化時,自然也應按變化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中學生校外培訓管理服務合同 篇3

  委託方:江西師範大學後勤保障處I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江西師範大學後勤產業發展*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進一步加強飲食服務工作,爲全校師生提供質量上乘、環境優良、服務周到的飲食服務,根據我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一、服務範圍

  1、師生的膳食服務;

  2、師生的開水供應服務;

  3、師生的熱水浴服務。

  二、甲方的管理職責與權限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對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2、將飲食服務中心現有的房屋及其各種附屬設施、鍋爐及其輔機設備以零租賃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使用。

  3、對師生員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定期向乙方反饋.並對反映較多的問題共同協商解決。

  4、負責對外有關環保、節能等職能部門工作的接洽與協調。幫助乙方協調與省市有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5、經常督促校內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淨化校園內餐飲市場,除了委託給乙方管理的餐飲項目外,嚴禁以任何方式出現的餐飲售賣點(外招、留學生樓除外)。

  6、根據在校統招生實際人數及物價(指燃煤、柴油、用電量)等實際情況,及時覈實並調整對乙方的燃煤補貼款額和用電指標。

  7、根據學校實際和飲食服務工作運行狀況。負責對飲食服務中心現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維修、鍋爐及其輔機設備(單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項和報批。

  三、乙方的管理職責與權限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及《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並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細則。

  2、無償使用(由學校投資建設的)飲食服務中心現有的房屋及各種附屬設施。房屋內的各種設備,根據江西日經資產評估有限*任公司(20__年6月10日)的《關於江西師大後*集團飲食服務中心資產價值評估報告書(正文)》的總價值爲536,007元,也無償使用。設備明細帳目詳見《江西師範大學後*集團飲食服務中心資產價值評估說明和資產評估明細表》,未列入評估明細表的設備作報廢處理。已列入評估明細表設備,到了報廢年限的,按正常程序報廢。

  3、今後由學校投資建設的學生餐廳和輔助設備設施,所有權歸學校,乙方無償使用。到了報廢年限的,按正常程序報廢。由後*集團自行投資建設的餐廳及購買的各種設備,使用權歸乙方。

  4、積極採取可行措施,加強管理,搞好成本覈算,努力降低伙食成本。在飯菜的供應上,做到早點的品種每餐不少於15個,中晚餐萊餚的品種不少於50個。在製作上體現“粗菜細做,細菜精做”,高、中、低相互搭配。在價位上,米飯的價格比照南昌高校的相關標準執行;萊餚的價格應做到確保每餐都有一定數量和質量的O.5元/份、O.8元/份的低價位的菜餚出售。

  5、採取可行措施,建立責任體系,做好防火、防盜和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   

  6、自覺接受上級職能部門對食品衛生、排污防污等的檢測與監督。   

  7、建立多渠道、多層面的民主監督制度,充分發揮飲食服務質量檢查組的作用,定期召開學生“生活委員會議”,徵求對飲食工作的意見,增加膳食管理的透明度。

  8、加強鍋爐房的管理,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確保鍋爐處於良好狀態;做到浴室、開水房按時開放。

  9、按規定組織炊管人員到衛生部門體檢,持證上崗。

  10、對食堂米、麪粉、豬肉、食油等大宗物品,應在合法經銷商處實行定點採購。採購食品及其原料時,應按規定索證,不得采購《食品衛生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其原料,確保質量。

  四、今後,學生食堂的設備到了報損年限(或該報損)的按正常程序報損。新購置的設備,由甲方購置的歸甲方所有;由乙方購置的歸乙方所有。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20__年四月一日至20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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