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互購貨物協議書(精選3篇)

涉外互購貨物協議書 篇1

  爲了促進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國和/或第三國商品的出口,和爲了促進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國和/或第三國商品的出口,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和_________等等(以下簡稱_________)一致同意簽訂 _________本互購協議(以下簡稱“協議”)。該協議的有效期爲_________年。如果每年實際執行的效果良好,該協議將逐年更新,總有效期爲 3/4/5年。爲達到上述目的,雙方達成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貨物和商品目錄

  _________公司將向_________公司購買附表ⅰ所列的貨物和商品;_________公司將向_________公司購買附表ⅱ所列的貨物和商品。

  第二條 金額

  一、各方每年將購買總金額爲_________林吉特或美元等貨幣單位的貨物和商品。

  二、除非具體合同另有規定,從_________公司購買的貨物和商品的價格須以fob和/或以c&f計價,同樣,公司購買的貨物和商品須以fob和/或以cif計價。

  三、凡與本協議項下交易有關的所有合同、發票和其他單證須以林吉特或美元表示。

  第三條 買和賣

  一、進口完成以後,_________公司將從進口商所在國購買貨物和商品,並且不得把附表所列的貨物和商品_________銷售到任何第三國。

  二、儘管有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假如第三國尚未成爲附表所列的貨物和商品的市場,或假如出口是爲交易的增值做準備,就允許_________公司出口到第三國。

  三、儘管有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_________工貿部將提供一份不準向哪些國家轉口附表規定的貨物和商品的單子,由工貿部提供的單子是終局性的。

  四、儘管有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規定,_________的貨物和商品貨單須遞交工貿部做詳細檢查,並必須與由工貿部提供的、終局性的不準轉口的單子相一致。

  五、儘管有第三條第四款的規定,經上述雙方同意,如有必要和在必要時,可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修改貨物和商品貨單,經修改的貨物和商品貨單須遞交工貿部批准。

  第四條 進出口的規定

  簽約雙方貨物和商品的交換必須按照現行生效的_________的商品進出口規定、程序以及外匯管理規定進行,本協議項下的出口須符合所有的正常出口鼓勵措施並能帶來目前和將來的利益。

  第五條 合同

  本協議項下的所有業務須在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公司之間進行談判和確定,並且合同在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項下的所有合同必須具備正常的商業條款和競爭性的國際市場價格。本協議項下進口或出口的貨物和商品的質量和規格必須符合國際標準和/或符合合同規定的標準和簽約雙方可接受的標準。

  第六條 清算方式

  按照本協議所簽訂的全部合同,必須通知_________銀行,以便清算方式得到_________銀行批准。同時,還必須通知_________工貿部,因爲清算方式的批准亦屬工貿部的管理範圍。

  第七條 費用

  開立跟單信用證的費用將由買方承擔,跟單信用證的談判、確認(如果需要的話)及費用將由受益人承擔,跟單信用證的展期和修改費用將由負責這種展期/修改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參考字樣

  與本協議項下商品進出口有關的所有跟單信用證、發票和其他單證須注有“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互購協議”的字樣。 第九條 複審

  儘管本協議項下雙方將執行的合同有詳細的規定,雙方也可同意定期舉行會議,複審本協議的執行情況。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合同的任何不執行,或有其他不能預見的問題,將通過協商共同解決。

  第十條 仲裁

  一、與本協議有關的、由本協議產生的和/或依照本協議執行合同所產生的、或在某種程度上與本交易有關的所有問題、爭議和分歧須通過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假如協商不成,一方或另一方可用掛號信通知另一方,將問題提交仲裁。仲裁必須根據_________的仲裁法,仲裁地點將在吉隆坡。

  二、如發生仲裁,各方承擔各自的費用。本協議項下將執行的合同須按本協議的特別優選權解釋。

  第十一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將受_________法律的約束,並將根據_________的法律進行解釋。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將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共兩份,用_________文書就,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互購貨物協議書 篇2

  賣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購貨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

  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地

  _________。

  第四條 價格

  _________。

  第五條 裝船

  第一次裝船應於接到信用證後30天至45天內予以辦理。從第一次裝船起,全部發運應在_________個月內完成。

  第六條 優惠期限

  爲了履行合同,若最後一次裝船時發生延遲,賣方提出憑證,買方可向賣方提供_________天的優惠期限。

  第七條 保險

  由買方辦理。

  第八條 包裝

  用_________予以免費包裝。

  第九條 付款條件

  簽訂合同後_________天(公曆日)內買方通過開證行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經確認的,全金額100%的,不可撤消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允許分期裝船的信用證,見票即付並出示下列證件:

  1.全套賣方商業發票;

  2.全套清潔、不記名、背書提單;

  3.質量、重量檢驗證明書。

  第十條 裝船通知

  買方至少在裝貨船到達裝貨港的7天前,將裝貨船到達的時間用電傳通知賣方。

  第十一條 保證金

  1.通知銀行收到買方開具有不可撤消信用證時,賣方必須開具信用證_________%金額的保證金。

  2.合同貨物裝船和交貨後,保證金將原數退回給賣方。若出於任何原因(本合同第12條規定的除外)發生無法交貨(全部或部分),按數量比例將保證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沒收支付給買方。

  3.若由於買方違約或不按照本合同第9條規定的時間(第12條規定除外)開具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信用證,必須按保證金相同的金額付給售方。

  4.開具的信用證必須滿足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內容。信用證所列條件應準確、公道,賣方並能予以承兌。通知銀行收到信用證後,通知銀行給開證銀行提供保證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賣方或買方均不承擔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無法交貨或違約。交貨或裝船時間可能出現延遲,買方或賣方應提出證明予以說明實情。(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罷工、僱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進出口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人力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

  第十三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在仲裁進行的同時,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的其餘部分。

  第十四條 貨幣貶值

  若美元貨幣發生法定貶值,賣方保留按貶值比率對合同價格予以調整的覈定權力。

  第十五條 有效期限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_____文簽署,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互購貨物協議書 篇3

  大學(甲方)與 公司(乙方)就 大學學院(系)購置的等設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內容

  乙方按本合同中確定的設備名稱、型號與規格、產地、數量及配套內容進行供貨,詳細配置見《購置清單》;乙方按時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負責到貨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爲甲方培訓操作、維護人員,質保期內負責指導操作使用和保養維修,做好售後服務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合同明確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後,按合同要求付給乙方相應的設備貨款。

  1.器設備購置清單

  產品名稱

  型號與規格

  生產商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合計金額

  2.合同總額是指設備到達_大學指定地點、完成驗收後的價格,其中已包含設備價格、包裝運雜費(含保險)、工程費、安裝調試費及相關費用。

  3.合同總額爲一次性包死價格,不受市場價格的變化和影響,在合同不發生變更時作爲付款結算的依據。

  二、包裝運輸要求

  儀器設備的運輸方式由乙方自行選擇,但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滿足航空、鐵路或公路運輸以及貨物裝卸要求,保證使用人收到的是無任何損傷的貨物。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爲本合同生效後___天內到貨,貨到後___日內安裝調試交付使用。交貨地點爲_大學_學院(系)指定地點。

  四、產品質量保證

  1.乙方提供的設備及配套產品,必須是合同規定廠家製造的、合格、全新、未曾使用的、且經過國家質檢部門檢驗,並頒發了產品準銷證的產品。

  2.乙方提供的設備及配套產品必須等同於或優於合同技術指標要求,並能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供應、檢測、調試,確保產品技術指標滿足使用要求。

  3.產品質量保證期爲設備驗收合格後年。質保期內,乙方對所供設備免費進行質保和服務。

  五、技術服務承諾

  1.乙方負責提供儀器設備相應的技術資料,包括產品合格證、產品保修單、安裝使用及維護說明書以及運輸裝箱清單等。

  2.人員培訓:乙方免費爲甲方培訓設備使用人員,培訓內容包括:設備操作、維護、簡單維修等。

  3.質保期內,乙方對所供設備免費進行質保和服務,服務響應不得超出24小時。

  六、驗收方法及標準

  1.設備到貨後,甲、乙雙方共同開箱驗收。在檢查設備原產地、型號、規格、配置符合合同要求後,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甲方負責技術驗收(乙方協助),驗收以國內行業標準或合同文本儀器設備供貨配置清單中描述的有關技術要求爲準。

  2.學校根據最終使用單位技術驗收結果,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設備的最終驗收。

  七、合同款項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後,由乙方全部墊資,待設備到達指定地點、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合同貨款。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認真履約。合同履約責任只涉及合同甲乙雙方,不考慮第三方因素。

  2.乙方對所供產品出現的問題推委、拖延,24小時未作出服務響應,應接受甲方的合理處罰。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以後參加學校競標。

  3.合同履約過程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設備驗收以及驗收前的外圍配套等工作。否則,因此導致設備不能按期驗收時,不能追究乙方責任;正常情況下應在設備驗收合格後15天內按規定向乙方付款,最長時間不能超過30天。否則,每超過一週應向乙方支付合同應付款5‰的滯納金。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本站原創發佈。 任何個人或組織,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時,禁止複製、盜用、採集、發佈本站內容到任何網站、書籍等各類媒體平臺。 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繫我們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