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房屋租賃合同(精選30篇)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第一章?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地址

  編碼電話號碼傳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地址

  編碼電話號碼傳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第3條?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條

  4.1?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_____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年?月?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年?月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個工作日。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_____。

  7.5?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_____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個月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_____、敵對行動、公共_____、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語言、法律和_____

  第19條?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_____。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_____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在_____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條?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

  ——本合同經有關上級部門批准。

  第十一章?其他

  第23條

  如下附件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a1?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a2?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b1、b2和b3出租房屋的描述

  c?標準說明(內外裝修)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編碼:編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條 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

  本合同經有關上級部門批准。

  第十一章 其他

  第23條

  如下附件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a1 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a2 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b1、b2和b3出租房屋的描述

  c 標準說明(內外裝修)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條 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

  ——本合同經有關上級部門批准。?

  第十一章 其他?

  如下附件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A1 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賣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爲(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爲(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爲(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__________市_____區(縣)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 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爲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一箇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20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第一章 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條 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

  本合同經有關上級部門批准。

  第十一章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傳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傳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第3條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出租房屋

  第4條

  4.1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年月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年月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年月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根據附件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

  7.3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村放在出租房屋裏。

  7.9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個月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合同的生效

  第22條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8

  第一章 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房):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合同內容:

  一、甲方同意將 租賃給乙方,年租金(大寫) 捌仟元整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提前預交,若下年續租,甲乙雙方需提前 30 天,簽訂續租協議,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故不交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二、甲方負責所租房屋的水、電、暖、物業費等,乙方不可自行拆裝和改造現有設施,保證室內牆面整潔。

  三、乙方不得改變住房結構,應按照有關法規規定合法居住。

  四、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利用年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一旦發現,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租賃期滿,在相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六、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增減租金。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__________市_____區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_____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拖欠房租累計_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租累計一箇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第一章 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爲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設備,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爲“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

  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爲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箇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爲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爲安排可移動設備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爲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爲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爲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設備,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爲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爲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衆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爲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爲一箇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設備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設備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置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裏。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設備,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設備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爲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箇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爲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爲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箇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爲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

  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

  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爲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爲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爲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爲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爲、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爲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爲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爲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爲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爲,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爲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箇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爲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設備或裝置的運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爲,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爲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爲、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爲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設備。這些裝置和設備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爲爲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爲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條 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一、租賃房屋

  甲方將位於市區棟單元四樓門的出租給乙方做爲日常居住使用。

  二、租賃期限

  1、租期爲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該租賃合同,但須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

  2、如任何一方有變動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箇月向對方說明,否則需要支付對方一箇月的租金做爲損失補償。

  3、如甲方先變動居所,不再租賃該房屋,而乙方又想繼續承租該房屋的,甲方須召集房主、乙方進行三方協商,由房主和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協議。甲方未召集的,須向乙方支付一箇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如房主與乙方達不成租賃協議且甲方的轉租行爲未取得房主同意導致乙方被迫搬離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處理。

  三、租金

  1、月租金爲1200元,於陽曆每月的____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且爲現金。

  2、甲方收取租金須向乙方出具收條,未出具收條的,乙方有權不支付相應月份租金。

  3、甲方不得委託第三人向乙方收取租金,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相應月份租金,待甲方能夠親自收取租金時,乙方將累月未付租金一次性給付甲方。

  4、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押金。

  四、費用負擔

  1、電費由甲方單方負責。

  2、水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煤氣費、暖氣費由雙方日常生活共同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平攤。但如果某項費用是由房主承擔,甲方不得再讓乙方承擔,否則乙方須雙倍返還。

  3、租賃物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屬於乙方過錯導致租賃物損壞產生的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做爲承租人,有義務幫助甲方維持房屋財產的完整,不得惡意損害房中設施。但屬於易耗易損物品且屬於正常使用中的合理消耗的,應計入維修費用。

  五、與房主糾紛處理

  1、因甲方並非房主,甲方與房主簽訂的租房合同,其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均與乙方無關。如果甲方與房主發生任何權利義務糾紛,甲方不得牽連於乙方,或將任何不利的風險或結果加於乙方。否則,由此給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由於甲方自己的行爲違反與房主簽訂的合同,造成房主的損失,其責任由甲方單獨承擔!

  六、其他事項

  1、甲方轉租房屋應當取得房主的同意,甲方保證已經獲得房主同意。如因未取得房主同意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不低於月租金倍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爲有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省____市____縣____鎮____村委____村小組________號自建房的其中一間無償出租給乙方經營辦公使用,租賃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______年。

  二、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電話費以及其它由乙方經營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三、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分宜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一般裝修,廚衛瓷磚,白色牆壁。出租給乙方作起居生活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出租雙方有其他原因停止出租的,請提前告知對方,以便減少雙方損失。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租房押金: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或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煤氣費,垃圾處理費等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__元,交納方式爲上繳租,三個月支付一次,計(3個月)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由乙方在每季度開始前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以後每個______月付款一次,應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六條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取暖費、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電底數是:電__度。

  第七條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後,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____元。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支持企業發展,甲方願將房屋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並特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第一條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租房屋、面積、租金等:見附頁

  第三條 租賃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爲期 _____年____個月

  第四條 費用及交納

  ?一、租房押金

  1. 租房押金交納標準爲50元×租賃房屋總面積。

  2.乙方租賃房屋總面積爲_____平方米,應交納租房押金_______ 元。

  3.租房押金應自本合同簽字的同時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企業孵化與綜合服務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 )各項條款的基礎上於合同期滿之日起7日內由甲方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內,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調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遷出時,由甲方一次性退還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權按每提前一箇月扣除租房押金總額的十二分之一歸甲方所有,具體數額依此類推。

  5.乙方在任何情況下欠交租金時,甲方有權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追索。

  6.對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應自本合同簽字的同時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以後的交納時間爲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的前十天,標準見附頁。

  2.若乙方遲交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收取標準爲:

  逾期一箇月內的,甲方有權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遲交天數作爲滯納金歸甲方所有;逾期一箇月以上,不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遲交天數作爲滯納金歸甲方所有。逾期超過二個月的,甲方可以採用協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項費用(含滯納金),其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逾期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內的一切財產(物),自留置之日起一箇月內,乙方應完全履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同時對留置的財產(物)依法進行處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收取違約金或留置乙方財產後,不影響乙方項下義務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權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箇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並經雙方協商同意。同時甲方將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爲違約金歸甲方所有,用以彌補因乙方提前退房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自乙方按合同交納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內設施完好的房屋,否則,按本合同第四條項下的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責任。

  2.甲方負責房屋自身的維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屬設施),除乙方人爲造成的房屋損壞和不可抗力外,保證房屋不漏雨、傾斜、倒塌等。

  3.承擔出租房屋的房產稅。

  4.合同期內,在乙方正常履行義務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按租房押金的計算方式向乙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現其他違約情況時,依法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檢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之後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責任外,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3.維護房屋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甲方提出方案並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批准後的方案若需更改須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並經甲方批准,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須恢復原狀,不能(願)恢復的,向甲方支付恢復所需的費用,該費用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同時承擔由於恢復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甲方有權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6.承擔承租地域內所發生的事故責任(包括安全生產、用電、防火防盜等),對事故造成的相鄰各方及甲方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依法經營,若發生訴訟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乙方被財產保全導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應當具實承擔。

  9. 三資企業承租房屋,除應當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項下所有義務外,應當依法向國家土地管理部門交納土地使用費。

  10.乙方不得佔用大樓公用面積或在公共區域隨意擺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場所內從事不符合《企業進駐國際創業中心申請審批表》,或未經甲方允許的非高科技開發經營的項目。

  第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乙方項下的任何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請求賠償;甲方違反本合同中甲方項下的義務時,乙方也享有相應的權力。

  第八條 合同期滿前,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應當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甲方提出繼續承租的要求,經甲方重新進行資格審查批准後延續原合同期限或簽定新的租賃合同;如在合同期滿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終止。

  第九條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關係如需恢復,須重新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如須經有關部門登記備案,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企業孵化與綜合服務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一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享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附頁)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駐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間號: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季度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全部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計:______年零______ 個月______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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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在租賃合同中易出現的漏洞一般有:

  1、對標的物約定不明確,尤其是對租賃物的數量和質量約定不明確導致糾紛;

  2、對標的物的使用約定不明確,承租人對標的物進行超負荷、掠奪性使用,致使租期屆滿後租賃物已無法繼續使用;

  3、租賃物的維修和保養約定不明確,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一般應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和保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租賃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欺詐。

  合同履行過程中常見的欺詐主要有:

  1、出租人不按合同規定交付租賃物。實踐中主要是遲延履行。

  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維修和保養義務。租賃物的’故障不是因爲承租人的過錯所引起爲條件。

  3、承租人不按合同支付租金。主要是遲延交付。

  4、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物的現狀。

  5、承租人擅自將租賃物轉租他人。

  6、承租人逾期不返還租賃物。

  7、出租人利用租賃物套取押金。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房主)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樓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爲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爲止,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後使用。

  三、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乙方共現金支付(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證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人民幣)

  2、保證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租用後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並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於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乙方應支付甲方必要費用。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保存,以備查對。附:電錶底數_____;水錶底數_____;電視費_____;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乙方裝修須合理且費用自理。

  六、有關退租、轉讓的條款

  1、協議期內,甲方不得提前擅自收回房屋;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

  2、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退租、轉讓的情況,應提前知會甲方。乙方轉讓時需向續租方明示本協議內容,轉讓期爲租期內期限。續租方需超出租期時,必須同甲方簽訂新的租房協議。

  3、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房屋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七、有關續租的事項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協議的情況下,可以獲得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原租期結束日前一箇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房協議,租金在前期協議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遞增幅度根椐當年情況確定。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簽訂之日爲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

  九、本租房協議爲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爲準(甲方未蓋紅印章的不屬正式協議,複印件不能作爲正式協議使用)。

  十、如有轉讓,則經甲方、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三方同意簽名的轉讓附件應附於正式協議一併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紅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瀋陽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爲: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平房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爲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爲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設備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北京外交人員房屋服務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北京市_____(地點)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設備租給_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作館舍之用。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並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年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繳付費用。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的房屋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持房屋的結構牢固,設備和裝置完好。甲方將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熱力系統和衛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配電室的維護和清掃;

  5.圍牆、柵欄歪閃酥裂,庭院道路破損;

  6.房屋外部的油漆粉刷每四年一次。

  乙方應將房屋發生損壞或危險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修理。甲方進行上述工程前,應徵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

  第四條

  由於甲方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另外的房屋,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房屋中遷出。如果乙方藉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乙方訂立合同時明知該房屋質量不合格,乙方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五條

  乙方對承租的房屋、設備及庭院內的附屬建築物、樹木等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對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對房屋、設備、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對承租的房屋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設備等時,應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屋。

  第七條

  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擴建、改建;或在庭院內新建房屋,須經甲方同意,並另訂協議。

  乙方對承租房屋、庭院進行亂拆、亂搭,造成房屋設備和庭院綠化樹木的損壞時,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房屋修復時爲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甲方收回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十一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應提前一箇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檢驗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後,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爲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代理人: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

  (本人簽名)            (本人簽名)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維修及相應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沙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乙方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後果自負。

  5、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兩天內更換門鎖,發生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轉租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1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房屋租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繳納方式爲上打租金,一年一繳,年租金爲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於每年月日前五天內一次交清。房屋租金每兩年調整提高一次,調整幅度隨行就市。

  四、本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叄萬元整,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由承租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如期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滿一箇月,每月按租金額______%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須承擔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八、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達成新的租賃協議。如不再續租,乙方應在一箇月內清場完畢,將所租賃房屋交還甲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甲方將位於石材城東巷內大宿舍樓北面_______,房屋租賃協議書模板。租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每個星期六上午,每__租金__________(大寫)元,計___元。租金付款方式按__付清,乙方如果未提前__交下個__租金,此協議自動解除。甲方願提供給乙方的室內外設施物品有________。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或單方提高租金。

  二、租賃房屋價格不包括冬季採暖費、水、電費。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造原房屋的結構,不得轉租、轉讓或轉借他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使用權。

  四、乙方應保管好甲方交付的室內外設施物品,如有損壞,按價賠償。乙方應正確使用各種設施、物品,由錯誤使用造成甲方損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期滿後,乙方不按時交回房屋或不提前說明情況的,期滿後三日內甲方有權通過由公安機關開鎖收回房屋。如有乙方物品甲方負責保管,但收相應的`保管費,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通過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期屆滿前,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則提前一箇月通知甲方,雙方重新簽訂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自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編碼: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繫編碼: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爲(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個月;

  5.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_個月;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於______年___月___日於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房屋附着設施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_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5

  根據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房屋租賃合同可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住宅租賃合同,一類是工商用房租賃合同。在住宅租賃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權的不同,又可分爲公房租賃合同、私房租賃合同和公房轉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賃合同的特點一般具有不約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標準由政府統一規定;而私房租賃合同的內容則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確定。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要注意具備以下條款:

  1、房屋租賃合同中要包含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

  當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對出租人的要求是必須是房地產的合法產權人;對於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來講,如果是當地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如果是外來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及公安部門發的暫住證;企業事業單位須持有《營業執照》;非企事業單位的其他組織如機關、團體、部隊等須有縣以上民政部門批准設立的有效證件。房地產租賃當事人必須符合上述資格限制,才能簽訂租賃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中要註明標的物,也就是所出租的’房屋。

  在合同中須寫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積、範圍、裝修 及設施狀況。對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價值或是用於居住,或是用於商業目的,因此房屋處於適用的狀態是對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簽訂合同時必須說明房產交付使用時的基本狀況,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發生糾紛時區分雙方責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內的毀損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礙了承租人依約使用房屋時,出租人還有義務修繕房屋,這些補救措施的標準通常應爲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狀況。

  3、房屋租賃合同中要註明租賃用途。

  即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目的。租賃用途一旦定明,則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同時,明確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後,只要承租人依約用房,則正常範圍內出現的房屋磨損,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由於租賃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賃價格也會不同,所以,租賃用途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必須定清寫明的問題。

  4、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約定租賃期限。

  租賃有期限限制,這是房屋租賃與房屋轉讓的重要區別。明確租賃期限的法律意義在於:

  (1)期限屆滿,承租人有義務將原房屋退還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應當有“必須收回”的理由,並且徵得承租人的同意,賠償承租人的損失,做好 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買賣、贈與或繼承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如原租賃合同未到期,則原合同對承租人與新房主繼續有效;

  (4)承租人爲一人時,如其在租期內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辦理更名手續。

  5、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約定具體租金。

  (1)住宅用房,租金的標準應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賃政策;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議定。

  對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有更爲詳細的規定:私有房屋租賃,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租金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還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體日期也應在合同中明確。

  6、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約定房屋的修繕責任。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項義務,指的是出租人在整個出租期間對房屋有進行必要修繕的義務。所謂必要即指:房屋必須使承租人能夠依雙方約定使用並收益。修繕的範圍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屬於出租人修繕範圍的設備。

  7、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約定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條件。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的法定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1)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門牌號爲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及所屬設施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7

  立房屋租賃契約人蔣(以下簡稱甲方),林x(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將自有的本市x路x號底層朝南的房屋壹間,租與乙方使用,特訂立租賃契約如下:

  一、此房屋共20平方米,甲方租給乙方居住,租期xx年(自19xx年xx月xx日至19xx年xx月xx日),雙方協助商議定每月租金人民幣x元,每月由乙方於上旬以內付清,甲方收到租金時出具收據爲憑。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超過約定日期一箇月內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如按規定付清了租金,甲方不得在約定租期內以任何理由提出收回租房的要求。

  二、甲方將放在此屋中的雙人牀一張、五斗櫥一隻、方桌一張、木方凳四隻,掛燈壹只和房門上的司必靈鎖壹套,借給乙方使用,並於租期屆滿時與房屋同時歸還給甲方。乙方應負責保護上列各物以及門窗,牆壁的責任,如有損壞,應視其損壞程度,由乙方賠償。

  三、底屋後屋爲廚房,爲甲方所有和使用。但爲方便乙方的日常生活,甲方同意乙方在此屋內置放煤爐一隻和小菜櫥一隻,乙方可使用此屋中的自來水龍頭、水槽、方桌,可在此屋燒飯,做菜和洗滌衣物。雙方都要保持此屋清潔衛生。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與甲方共用電錶和水錶。電費照雙方所裝燈頭及使用燈泡的實際數量按經例計算,收音機、電視機、收錄機以及其他家用電器按各件規定的瓦數按比例折算、積壓自承擔應付的電費。南屋和北屋之間的過道公用燈壹只、廚房公用燈壹只,由甲乙雙方對半負擔。水費按雙方實有人數計算分攤,兒童和成人都照壹人計算。

  五、底屋南屋之間的`過道,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但不得堆放東西,並須保持過道的清潔。

  六、南屋前面的庭院,乙方可以用來晾曬衣服,夏天也可在此乘涼或喫飯,但保持庭院整潔,並不得損壞花壇和水泥地面。乙不得在庭院中增加任何建築設備。

  七、乙方在租賃期滿時,必須如期按原狀將房屋歸還甲方。如需延長租賃期,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另訂租約繼續租賃;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須如期交還房屋,不得藉故拖延遷出日期。

  八、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立租的人:蔣(簽名蓋章)

  立租約人:林(簽名蓋章)

  證明人:鄒(簽名蓋章)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8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調劑房屋使用的餘缺,甲方願意將產權(或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_________市(縣)有關房產管理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房屋座落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名稱、規格、等級、間數、面積、單價、金額、地面質量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方應出具收據。租金在當月_________天內交清,交租金地點在_________。房屋租金,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得乙方同意,但應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________%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並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銷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由甲方負擔。

  4.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履約金(如乙方付有履約金)中扣除租金,並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賃期間,房屋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負擔。

  3.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4.租賃期間,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房屋修繕管理部門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內裝修牆窗的格、花、板壁、電器等物,在遷出時可一次折價給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應恢復房屋原狀。

  5.租賃期間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_________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九條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市_________(縣)房管局、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出租人(簽字):_________       承租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29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元,按____結算。每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___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涉外房屋租賃合同 篇30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元,按________(月/季度/年)結算。每________(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全月/季/年)租金_______元。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說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_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__%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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