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合同樣本(精選3篇)

進口合同樣本 篇1

  合同號碼: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1.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2.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_________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

  5.總值:_________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_________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_________

  8.裝船時間:_________

  9.裝運口岸: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淨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於貨物裝船時間前一箇月通過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爲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啓運後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後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牴觸,則以附加條款爲準。

  14.FOB/FAS條件

  14.a.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租訂。

  14.b.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隻。

  14.c.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隻的吊杆下。

  14.d.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隻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繫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繫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者船隻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繫。

  14.e.如買方所訂船隻到達裝運港後,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隻或將貨物交到吊杆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f.如船隻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於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爲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覈實後支付。但賣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a.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b.賣方所租船隻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隻。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隻。

  15.c.賣方所租載貨船隻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d.賣方所租載貨船隻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隻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隻。

  15.e.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隻主要規範、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f.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g.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隻必須是___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隻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爲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隻,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隻。

  15.h.對於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i.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隻保持密切聯繫,並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隻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淨)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註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註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淨重及/或尺碼。

  18.a.4.由製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註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隻的國籍已經買主批准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於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複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並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爲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後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於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

  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啓碇後,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後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複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於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並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於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箇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爲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並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合同樣本 篇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進口項目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價格條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

  製造商及原產地: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稅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爲。

  5.通關提貨後,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爲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6.所進商品爲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覈銷手續,匯率爲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繫,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_____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_________(0.0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合同樣本 篇3

  進口直流電機電刷國產化協議書

  _________(下稱甲方)和_________(下稱乙方),雙方經協商簽定如下協議:

  一、目的與要求

  1.通過雙方合作,努力使甲方的電刷完成國產化,用性能優良,價格適中的國產電刷取代進口電刷:

  2.通過甲方電刷國產化工作,以提高乙方電刷製造技術水平;

  3.乙方提供的國產化電刷的技術性能必須達到或接過國外同類電刷的技術水平,並保證今後長期供貨時各批量性能保持穩定與試用樣品一致,確保甲方的生產能順利運轉。

  二、國產化內容

  1.先從軋管廠連軋機用1400kw直流電機,限動芯棒用384kw電機電刷開始;

  2.在上述電機電刷國產化完全成功後將陸續向甲方所有其他進口電機推廣。

  三、國產化進程

  1.在此協議簽訂之前甲方已對乙方的設備能力,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進行了調研,認爲有能力承擔進口電刷國產化的研製工作;

  2.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試用電刷在1400kw電機(1號下位)進行試用考覈,在各種工況下能滿足運行需要,並將乙方提供的384kw電機複合電刷裝機試用;

  3.甲方將在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向乙訂製一批國產化電刷做爲擴大試用;

  4.經三個月考覈期,若各項指標均能滿足甲方使用條件,則甲方向乙出具試用簽定材料並批量訂貨。

  四、雙方職責與工作

  1.甲方向乙方提供電刷國產化所需要的有關電機,電刷,工況條件,技術參數,電刷實樣等供乙方參考,分析和測繪;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電刷試樣裝機試用,並及時將使用情況反饋乙方;

  3.甲方向乙方提供電刷國產化過程中的現場技術服務與調研所需要的條件並積極配合;

  4.乙方應調研資彙編成冊,將電刷製圖編號一同歸檔並提供甲方一份,以作備案;

  5.乙方負責國產化電刷的分析,選型,試製全部工作,並按甲方的要求研製相應使用的電刷;

  6.乙方應提供國產試用電刷的技術性能數據與該進口電刷的有關技術性能數據,提交甲方參考;

  7.乙方將提供現場技術服務,積極配合甲方安全順利的搞好國產化工作;

  8.雙方均持嚴謹的科學態度進行合作,對在國產化中現反覆應以諒解的態度直協商解決,確        保電刷國產化順利進行。

  五、費用:甲方不另行向乙方去付研製費,但對國產化成功的電刷按優質的精神在訂貨價格上予以體現。

  六、約束

  1.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雙方在國產化過程中的有關試製情況,文件,技術資料;

  2.待國產化電刷成功之後,甲方儘快地向乙方定點訂貨,推廣電刷國產化的成果;

  3.乙方保證長期批量產品與試製產品質量一致,不得有質量的波動,並將甲方作爲重點售後技術服務對象,提供長期技術服務,以保證國產化電刷的穩定使用。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保留貳份,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本站原創發佈。 任何個人或組織,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時,禁止複製、盜用、採集、發佈本站內容到任何網站、書籍等各類媒體平臺。 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繫我們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