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實習協議書(通用3篇)
教學實習協議書 篇1
教學實習協議書
一、協議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二、協議事宜
爲適應當前教育改革的需要,適應市場需求,完成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實習教學任務,保證實習工作正常開展,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安排乙方_________學生到_________,參加生產實習。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原則上負責根據教學實習內容,爲學生聯繫實習單位。根據實習單位與學生的具體情況,負責合理組織、分配安排學生實習。負責對學生自行聯繫實習單位實習的審批。
甲方在乙方實習前,必須對其進行實習紀律、安全教育,並經常與實習單位聯繫,瞭解學生實習情況,對學生實習中的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甲方負責受乙方委託爲乙方辦好實習期間的意外傷害_____。發生傷害事故,協助乙方做好_____理賠工作。
2.乙方責任
乙方申請要求甲方安排實習,必須服從甲方的組織安排,認真接受甲方實習前的實習紀律、安全教育。自行聯繫實習單位的,必須報甲方審批,向甲方提供有關實習單位的資質材料,以覈審實習單位合法性,並保證實習質量。否則實習成績無效。
乙方在實習期間,要遵紀守法,遵守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特別是生產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紀律;要熟悉實習單位生產環境、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實習單位主管人員指揮及師傅的指導,搞好團結,努力提高自身操作技能技巧。
乙方在實習期間要隨時接受甲方對其實習情況的檢查,向甲方反映實習中的問題。
乙方在實習期間,實習單位如支付實習工資(不含補助、補貼),乙方按比例向甲方交納實習管理費,_________元以上交納實習工資的8%;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不含_________元)之間,交納實習工資的5%;低於_________元,免交管理費。
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實習安排,或在實習期間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安全紀律,被實習單位退回,將取消實習資格,實習成績不及格,畢業時不再推薦工作。
在實習單位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四、本協議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執行。
五、敬請家長監督教育子女執行此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教學實習協議書 篇2
聘任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職期限的聘任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崗位職責及責任目標
1.受聘崗位
受聘崗位名稱:_________
受聘崗位級別:_________
2.乙方在聘期內所承擔的任務內容(請對照所聘崗位的基本崗位任務逐項填寫):
教學工作:_________
隊伍建設:_________
課程(學科、專業)建設:_______
科研工作:_________
其他任務與目標(該項任務由乙方所在單位與乙方商定後填寫):________
三、甲方負責爲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在聘期內的每一箇年度,先以乙方所聘崗位基本崗位津貼標準的`80%按月發放,預留的20%根據年終考覈結果,按學院文件規定予以發放。
四、《_________學院關於進一步推進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試行)文件試行一年,試行期結束後,乙方所承擔的崗位任務按學院確定的正式方案執行。
五、因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更換崗位。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學院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所在單位保存。
教學實習協議書 篇3
合作教學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乙雙方在合作教學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事項
1.甲乙雙方擬在分校區合作設立小學四、五、六年級的“數學名師班”,由甲方負責提供教學場地、教學設備、教學資源、教學招生等工作,乙方負責授小學數學課。
2.合作期間“數學名師班”收取學費的分成比例爲:甲方40%、乙方60%,雙方每月結算一次,分成時不扣除學校成本費用支出。
3.乙方原補習班學生直至小學畢業的學費均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分成,由乙方直接收取。
第二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教學場地、教學設備、教學招生宣傳、教學課程安排等與教學相關的一切工作。
2.甲方全權負責“數學名師班”的管理工作以及財務工作。
3.乙方上下課時的往返接送事宜由甲方負責。
4.乙方負責“數學名師班”所有年級的課程教學。
5.乙方應保證教學過程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保證爲學生們提供高質量的授課教學。
6.乙方應積極接受甲方或學生家長提出的意見及建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7.“數學名師班”中有關試卷製作、印刷、發放、費用收取等事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教學過程中的自用教材、資料由乙方負責提供。
9.乙方保證其身體狀況能夠勝任教學工作,如在教學期間出現任何身體疾病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概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支付分成款項,否則應按日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單方終止、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乙方無正當理由怠於授課或明確拒絕授課而給甲方造成的負面影響、經濟損失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四條 其他條款
1.因以下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而導致的與本協議發生的牴觸;
(2)因自然災害、佔爭、暴亂或其他不可預估的意外事故等原因導致本協議不可履行。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均可向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涉及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捺印)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署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1.甲方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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