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業保密協議(精選3篇)
教育行業保密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鑑於:
乙方自年月日起進入甲方工作,並與甲方確定了勞動關係;甲乙雙方在平等、友好、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達成保密協議如下:
1、保密信息的保護
2、乙方在此確認所有的保密信息爲甲方的專有財產,乙方不享有任何保密信息的外在的或固有的權益。乙方在此承諾,在此之後的任何時間,不把保密信息直接或間接地披露給或導致披露給任何個人或組織。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的各類數據(包括但不限於財務數據、商務數據、市場數據、銷售數據等)各種模式(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銷售模式、學術教學模式、產品開發模式等)各種方法(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規則、行政管理規則等)公司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等。
2、專有開發權的保護
乙方對其在甲方在職期間所進行的與業務有關的所有專有開發均應予保密,上述專有開發成果均有甲方所有。乙方同意甲方採取所有措施在法律上實現或維護甲方在任何此類專有開發中的權益。
乙方承諾,不爲自己或他人通過法律途徑謀取在任何此類專有開發中的權益;若乙方通過法律或任何其它辦法被賦予或獲得在任何此類專有開發中的權益,乙方承諾立即將此權益完全並記過地轉讓給甲方。
3、同類業務競爭的限制
乙方必須在甲方工作期間以及自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的叄年內,遵守
本協議籤所有條款,不得從事與其在甲方工作時相同或類似的工作,亦不得以各種形式參與其他個人、企業或機構對甲方業務構成競爭力的活動,更不許加入與甲方同行業、同領域、與甲方業務形成競爭關係的企業。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查,並向乙方追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依法保留向聘用乙方的企業的追訴權。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簽字:
時間:
乙方:
簽字:
時間:
教育行業保密協議 篇2
甲方: 安泰學校
乙方:揚州市中小學素質教育實踐基地
爲了順利開展中小學生綜合實踐活動,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地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服務的時間、地點和內容
1、學生參加綜合實踐的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
2、地點:揚州市中小學素質教育實踐基地
3、活動內容:具體內容及相關要求參見邗江區教育局文件
二、費用與支付
1、活動費用:_____元/人·2天。(往返交通費、保險費另外按實收取)
2、活動人數約_____人(注:收費時按實際參加人數計算)
3、爲照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教師子女,2%的學生可以免繳費用。
三、雙方權責
1、乙方以周到熱情的後勤服務和形式多樣的實踐活動項目爲甲方師生進行服務,並加強教師的管理;甲方學生的住宿、伙食供應、活動期間的飲用水,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免收甲方覈定人數以內的帶隊領導和班主任老師的接待費用(就餐、住宿等)。
2、日常管理: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的管理工作,學生請假外出一律由甲方批准,向乙方備案。若學生擅自離開基地,甲方負全責,與基地無關。
3、活動過程中甲方保留根據天氣、安全、時間、場地等因素對培訓計劃做出合理調整的權利。
4、在基地活動期間,甲方除派出1名帶隊領導之外,每班級還須配備1名班主任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保障活動順利進行。
5、乙方承諾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負責往返的交通安全(甲方自備車輛除外);若學生在基地發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乙方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善後工作。對學生所患常見小病,凡基地能夠處理的,由乙方免費提供適量藥品;凡基地不能處理的,按保險賠付的規定辦理。
四、爭議的解決與協議形式
1、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有不可協調之處,任何一方可提起法律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爲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
教育行業保密協議 篇3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爲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申請報讀新世紀教育集團下屬院校南充理工學校舉辦的五級中專專業學習。學制三年,三年合計交學費元(大寫元整)。畢業合格後由甲方根據乙方誌願和乙方自身條件負責推薦就業。
一、甲方職責
1、責督基地學校按國家頒佈(或經教委批准)的教學計劃對乙方進行教育培訓,除乙方自動棄學、傷病輟學、違紀停學以外,督促學校保證98%以上的學生合格畢業,並按四川省或重慶市教委規定發給全國通用的中專畢業證書。
2、甲方在乙方職業品德優良、職業觀念正確、學歷及職業技能合格畢業、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提供三個以上用人單位供乙方選擇,直到乙方根據自身條件滿意就業爲止。
3、除乙方自動放棄推薦或達不到崗位要求又拒絕甲方合理的推薦外,根據"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推薦原則,凡合格畢業生在畢業後三個月內確屬甲方原因未能成功推薦就業者,由甲方賠償其雙倍學費10800元(大寫壹萬零捌佰元整)。
4、乙方到用人單位之日起一年內,若非乙方個人原因造成失業,甲方免費爲其再推薦就業,乙方從就業之日起六年內,憑《畢業生就業合同書》可享受甲方在全國各地辦事機構的優惠服務。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不退任何費用,乙方在學習期間,凡因違紀被開除或因自身原因退學者,甲方不退任何費用且本合則自行終止。乙方爲取得畢業證書或自願放棄就業(含在就業推薦期間自行聯繫到用人單位),甲方不予推薦,也不退任何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學習和訓練,並達到相應的考覈標準和獲得畢業證書。若乙方品優而學習成績和技能未達到合格,但仍要求推薦就業者,可申請由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推薦就業。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過程中,本着"社會需要第一,個人志願第二"的擇業原則,根據自身條件積極配合用人單位和學校工作。凡因乙方不能達到崗位需要、拒絕推薦或接受推薦後自行離職,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就業必需的證件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5、凡簽訂此就業合同且進行律師見證者,需繳納律師見證費100元(大寫壹佰元整)。
三、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當地仲栽機構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商定,乙方請家長作爲其履行義務的擔保人。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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