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精選31篇)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受託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根據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委託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託人向甲方發放____貸款,並在受託範圍與甲方協商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息____計算,按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託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爲: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第六條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爲: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於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爲:______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託人從甲方的銀行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貸款到期,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內向委託人申請展期,經委託人書面同意並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後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__日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髮放貸款;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三、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四、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五、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七、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八、乙方應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託人報告,並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二、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爲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託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爲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爲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爲,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爲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箇月前給抵押權人一箇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箇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爲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

  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於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後,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於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於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爲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箇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爲於發信或投留之後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爲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爲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於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

  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爲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於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爲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於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爲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爲無效或被視爲非法,並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爲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爲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3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    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  萬元,期限爲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箇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         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    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    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  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   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年息百分之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爲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2)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3)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  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  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                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

  c.

  ……………………………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   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爲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爲止:

  7.3.1 開立於    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於    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於    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   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爲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爲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    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  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爲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    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  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  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  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覈、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   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爲  險、  險、  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爲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爲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爲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爲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  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  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爲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爲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貸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附件一: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    分行:

  爲了使      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   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擔保函

  中國工商銀行   分行:

  本保證人對      公路項目建成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  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爲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

  年 月 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4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方爲____________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保證用於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箇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貸款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裝修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雙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裝修簽訂本合同。雙方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項目及價格:

  1.工程項目:房屋裝修(採用包工包料及傢俱);

  2.工程總價爲:。

  三、甲方工作:

  1.開工三日前要爲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

  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工作場地、水源、電源等。

  3.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

  四、乙方工作:

  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堆積、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3.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各種責任。

  4.一年內如工程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護。

  5.須於前完成所有工程項目。

  五、付款方式:

  甲方先預付工程款10%,工程進展期間再付25%,餘款必須於工程完工驗收後10天內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爲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根據。

  七、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工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八、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6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

  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爲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爲(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貸款的適用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於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後由甲方用於消費。

  第七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採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後,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並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採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於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准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3.7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爲。

  4.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7

  借款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產需要,向貸款人申請流動資金外匯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爲了保證貸款的順利實施,並維護各自的經濟權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貸款金額:____萬美元,包括應付利息____萬美元。

  二、貸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止。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內利率固定爲借款人第一筆用匯之日總行公佈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水平。或2.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____(從存款賬戶中扣收要寫明)。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____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六、用款計劃: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爲: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七、貸款償還: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創匯和人民幣銷售收入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__月____萬美元;

  ____月____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經濟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月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事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爲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賬戶,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處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八、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作爲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1.註銷借款ahref=///2654/target=_blankclass=infotextkey>宋詞褂玫拇睢.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爲50%的罰息。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賬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8

  ________銀行總行(以下統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項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並委託____________(開戶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項目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並接受甲方委託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項目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週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後生效並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總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9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爲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賬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爲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方(簽章):_________借款方(簽章):_________擔保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0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爲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於_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年__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計算,按季結息。

  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爲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

  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箇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

  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1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受託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償還______號委託貸款合同的貸款。經委託人審查,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現根據委託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__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貸款______萬元,應於____年__月__日到期,現經委託人審查,同意此筆貸款目前餘額____萬元(大寫)展期____(年、月、日),貸款期限修訂爲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貸款利率按委託人規定調整爲____。

  三、貸款展期後,甲方調整還款計劃爲: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四、展期後,甲、乙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仍按____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五、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失效。

  七、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2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爲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爲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爲“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爲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爲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採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爲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後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後,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並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於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後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

  7.3 由於借款人違約行爲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 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註明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僞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爲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爲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爲時,經貸款人書面通

  知後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爲,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借款人(抵押人):

  年月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 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借款人(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幫助高等學校中部分在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經雙方協商,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合作協議。

  一、甲方負責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轄內高等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二、乙方負責協調地方財政部門、教育部門、銀行及學校之間的關係。

  三、乙方負責接收、審覈地方所屬高等學校提交的貸款申請報告,覈准各學校貸款申請額度,並抄送甲方。

  四、乙方將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於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存入在甲方開立的“國家助學貸款貼息經費專戶”,用於國家助學貸款的貼息。

  五、甲方須於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地方所屬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分期限貸款餘額、利息金額、_________%利息貼息額。

  六、乙方負責依據甲方實際發放的助學貸款額,經審覈無誤後,於每季度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劃轉貼息經費。

  七、甲、乙雙方分別在本系統對當年安排的助學貸款實際發放額和戶數進行統計,並由雙方共同覈對確認。

  八、甲、乙雙方應對國家助學貸款的計劃安排情況、發放和收回情況、貼息款的劃付情況、借款人的用款情況及畢業分配情況等進行及時溝通。

  九、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的方式解決國家助學貸款運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全部助學貸款收回後終止。

  十一、雙方訂立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分(支)行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丙方(即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市_____縣簽署:

  鑑於:

  1.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爲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_______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_________月。

  第四條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_________%的首期款項;

  (3)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即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市_____縣簽署: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6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現住地址:

  貸款人:×銀行×支行

  地址: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貨單位)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貸款人申請借款。根據《銀行個人消費貸款試行辦法》,貸款人經審覈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金額及支付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貸款支付的先決條件:借款人辦妥貸款擔保手續。

  三、借款人在此委託貸款人,在辦妥全部貸未手續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借款人購買耐用消費品名義劃入商品銷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借款用途

  四、借款專項用於《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所載購買公司所售耐用消費品。

  貸款期限

  五、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載明的日期爲準。

  貸款利率

  六、本合同貸款月利率現爲______‰。本合同約定利率執行期爲一年,期滿後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當時的利率水平確定下一年的利率。

  貸款償還

  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取掃月等額還款方式,分期9月)歸還,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貸款發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從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賬戶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貸款發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銀行本貸款發放行還款,直至所有貸款本息、費用清償爲止。

  八、現每月還款本息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約定每月還款本息額執行期爲一年,期滿後根據貸款剩餘本金、貸款剩餘期限和當時的利率水平確定下一年的每月還款本息額。

  提前還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

  (一)借款人提前歸還未到期貸款本金的,應至少提前三個銀行工作日書面通知貸款人,該書面通知送達貸款人處即爲不可撤消。貸款人在該月×日至該月最後一箇工作日內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二)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積欠本金,利隨本清。貸款人不計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還或減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貸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項或幾項發生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責任條款。

  (二)借款人發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擔保人發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合併、重組、解散、破產等影響借款人、擔保人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與責任能力之情況。

  (三)借款人或擔保人涉入訴訟、監管等由國家行政或司法機關宣佈的對其財產的沒收及其處分權的限制,或存在該種情況發生的可能的威脅。

  (四)借款人與耐用消費品銷售單位發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況。

  合同公證

  十一、貸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簽訂後,貸款人認爲必要時,在貸款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證,如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且累計三個月未能按期如數還款的,貸款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自願接受執行,於此情況下不再適用本合同第九章規定。

  十二、同時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和本貸款的公證費用由貸款人負擔。

  十三、單獨辦理本貸款的公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違約責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對其欠款加收每日萬之的逾期罰息。

  十五、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並且擔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償還欠款義務的,貸款人有權終止借款合同,並向借款人、擔保人追償,或依法處分抵押(質)物。

  十六、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提供的資料不實或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質)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轉讓、交換、贈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質)物的,均屬違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質)物,並有權向借款人或擔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發生的相關費用。

  十七、與耐用消費品銷售單位因質量原因發生糾紛時,不得以此爲理由不歸還貸款本息。

  合同糾紛的處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爭議,雙方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則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揚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的協議方爲有效。

  二十、本合同經貸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並加蓋公章,借款人簽名並加蓋私章後與貸款擔保合同一併生效,至借款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時終止。

  二十一、下列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合同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書;

  (二)借、還款憑證;

  (三)《個人消費貸款抵押合同》、《個人消費貸款質押合同》、《個人消費貸款保證合同》;

  (四)抵(質)押財產清單。

  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及抵(質)押登記機關、擔保人、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

  借款人:貸款人:

  (私章)(簽名)

  年月日簽訂於

  (說明)授權書,銀行制發的文件,用於購車人成爲貸款銀行貸款客戶後,授權銀行將其首付款及銀行貸款支付經銷商的文件。

  此授權書籤署雙方爲貸款銀行和購車人。

  委託付款授權書

  編號:

  授權人(還款人):

  戶籍地址:

  被授權人;_銀行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就乙方將其擁有的房產出賣給甲方等有關事項,自願簽訂如下協議,各方都必須嚴格遵守:

  第一條房屋地址、面積乙方擁有的房產位於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購房總價爲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自願在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即自乙方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後內仍未能付清本息時,將上述房產折價出賣給甲方。

  第三條按揭款支付義務

  1、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後仍繼續按時足額繳納並自行承擔抵押貸款還款。

  2、在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而需將房屋過戶給甲方時,乙方應當立即向銀行提前還清全部欠款。第四條買賣價款參照協議簽訂時同類房屋市場價,並考慮到該房屋產權證抵押於銀行等因素,乙方自願將上述房產折價爲銀行款項,由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之約定承擔。

  第五條價款支付方式

  甲方應付的購房價款,可由甲方用於代爲乙方支付銀行提前還款時所需的款項及費用,代爲支付該房產所欠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再衝抵乙方對甲方所欠債務。如有剩餘,則甲方應再將剩餘部分支付給乙方;如不足以支付前述費用,則乙方應當將不足部分支付給甲方。不足部分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條款執行。

  第六條相關義務及費用承擔

  區銀行辦理貸款,當初_______平方米,現抵押於______元,抵押銀行______元、尚欠銀行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出賣給甲方。該房屋項下所欠

  1、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時,乙方必須立即積極辦理向銀行提前還款及房產過戶等手續。提前還款所需的全部費用以及買賣雙方應繳納的各種稅費、中介費等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在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當將上述房屋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完稅憑證等原始資料交付給甲方保管;乙方如因申辦領取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而需要使用前述資料時,甲方應當予以配合,但所領取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仍應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證件、資料,乙方均不得以遺失、被盜等爲由而另行補辦,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3、如需辦理公證委託,所需評估費、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協議解除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後_____日內向甲方還清了借款本息,則本協議自動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擔法律責任,但甲方應當將乙方交其保管的資料、證件及時交還給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房屋買賣條件成就時,如未能將上述房產及時過戶給甲方並辦妥相關手續;或者在本協議簽訂後不繼續及時足額繳納欠款;或者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將上述房產再次轉賣給他人;或者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提前還清銀行欠款後將該房產抵押給他人,均屬於違約。出現前述四種違約情形之一時,甲方除有權要求繼續履行之外,乙方還應當按上述房產賣價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構成犯罪的,甲方還將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兩方各執_____份,自甲、乙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均鄭重承諾在簽字前已詳讀、準確理解並自願遵守本協議全部條款。

  2、特別提請協議各方在協議每一頁上均簽名或者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8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_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爲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月。

  第四條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的首期款項;

  (3)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爲‰;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爲‰;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種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每月還款日爲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爲準,首期及最後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餘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一年後,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箇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箇月利息作爲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乙方願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爲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爲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後,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瞭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第二十五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爲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願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經甲方同意。

  (2)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並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爲抵押物購買以甲爲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於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並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優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並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爲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徵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由丙方爲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併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並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註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進行。

  第四十五條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並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並被視爲丙方已重複作出。

  第四十七條上述擔保爲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文件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爲選擇第(2)項)

  (1)甲方取得並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並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爲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爲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後,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爲的存款賬戶內扣收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註銷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文件。

  第五十八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託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託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爲,均屬違約行爲。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爲,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爲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爲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註銷手續,並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願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並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下列文件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貸款申請表;

  (2)借款借據;

  (3)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瞭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這就是一份房屋抵押銀行貸款合同的範本了。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19

  承接方(乙方)

  發包方(甲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房型層(式)室廳

  廚衛,總計施工面積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

  5、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總天數: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費元;

  3、設計費元;

  4、施工清運費元;

  5、搬卸費元;

  6、管理費元;

  7、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6、款項劃入名稱;賬號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此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有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爲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已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法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1、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3、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爲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爲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爲誤工費支付給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爲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爲驗收合格,如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爲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爲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爲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業主)(簽章)

  企業地址: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址:

  乙方:(簽章)

  住所地址:

  工作單位: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址: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0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爲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賬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爲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

  除《民法典》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借款方必須向貸款方繳納壹仟圓作爲合同履行保證金。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1

  中國建設銀行貸款合同範本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經借款方申請,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爲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用於_______,預計分年用款爲: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第二條、借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貸款方審查憑以供應資金。貸款方保證在覈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如因貸款方責任,資金供應不及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借款方在貸款方開立帳戶,根據工程情況將貸款按月(季)分次轉到存款戶支用,全部貸款由貸款方監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和收回貸款。

  第四條、貸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爲__年__個月。其中建設期從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還款期從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還款計劃如下: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第六條、還本付息的資金,經各方商定,同意用貸款項目的下列資金償還:____。1、企業自有資金;2、基本建設收入;3、交納所得稅以前的新增利潤和經稅務機關批准減免的稅金;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基金;5、實行投資包乾分成部分。(附:貸款項目預計經濟效益表)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擔保。擔保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3個月後,借款方仍不歸還的,貸款方可以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方或擔保方收回貸款。

  第八條、如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產品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協商簽訂變更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失效。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如果超過3個月以上不使用貸款,合同即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門、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____份。

  借款方:(公章)____貸款方:(公章)地址:____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____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財稅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市)行審查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

  省分行審查意見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2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受託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償還______號委託貸款合同的貸款。經委託人審查,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現根據委託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__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貸款______萬元,應於____年__月__日到期,現經委託人審查,同意此筆貸款目前餘額____萬元(大寫)展期____(年、月、日),貸款期限修訂爲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貸款利率按委託人規定調整爲____。

  三、貸款展期後,甲方調整還款計劃爲: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四、展期後,甲、乙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仍按____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五、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失效。

  七、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3

  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

  債權人: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第一條

  爲確保甲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範圍爲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及其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爲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爲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

  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

  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________分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營業部

  (以下稱“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爲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審查,“貸款人”同意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放貸款。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借款人”爲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批准和授權,“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放貸款,簽署並履行本合同。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貸款金額、用途及期限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賣方信貸項目貸款□¥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美元)(以下稱“貸款”)。

  第二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政策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出日賣方信貸試行辦法》的規定,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應專項用於“項目合同”項下的資金需要。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變更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

  第三條

  本合同貸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提款計劃約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稱“貸款期限”)

  第四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提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

  特殊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貸款利率和利息計收

  第五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本合同所執行的人民幣“貸款”利率,每滿一年確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從首次提款日起,每滿一年後執行的年利率,應根據屆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的貸款利率執行。

  本合同美元“貸款”利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執行,按________個月浮動,本合同第一計息期的利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後每個計息期執行的利率,由“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貸款人”按季計收人民幣“貸款”利息。“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貸款”賬戶,並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將利息付至“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貸款期限”內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規定的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貸款人”按季計收美元“貸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計收罰息。

  第七條

  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爲一年360天。

  第三章貸款的提取

  第八條

  本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後,“借款人”才能申請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九條

  “借款人”提取本“貸款”,應事先向“貸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確定的提款通知書及貸款人要求的有關文件、材料,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十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第一筆“貸款”的提取期限爲6個月(自提款計劃確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內沒有提款,“貸款人”有權取消本合同所有“貸款”直至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

  第一筆提款以後各筆“貸款”的提取期限爲3個月(自提款計劃確定的相應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間內,“借款人”未辦理提款手續,“貸款人”有權取消該筆“貸款”直至全部未用“款”。

  第十二條

  未經“貸款人”同意,提款計劃不得更改。

  第四章借款人的聲明與承諾

  第十三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如下

  (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借款人”已仔細閱讀本合同並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借款人”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權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對“借款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六)“借款人”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而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真實、完整、準確和有效的

  (七)“借款人”未隱瞞下列任何事件:

  1.“借款人”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或發生了與“借款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借款人”在與其他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重大違約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重大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與“借款人”有關的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5.“借款人”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組建或改建爲股份制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

  6.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十四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承諾並保證,“借款人”應完成下列事項:

  (一)“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貸款人”提供最新財務報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表;“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有關(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應在每季度向“貸款人”報送一次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項目”的執行和“項目合同”項下的收結匯情況以及其他有關材料。

  (三)“借款人”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充分的協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開立專用於上述“項目合同”資金收付的專門賬戶,該賬戶中的資金應專款專用。

  (五)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減少註冊資本、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調整的行爲,均應事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包括但不限於:

  1.與外商、港澳臺商簽訂合資、合作合同;

  2.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

  3.重組、組建或改建爲股份制公司;

  4.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於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

  5.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交易。

  (六)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債務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

  (七)在法定期限內或“貸款人”要求的期限內,“借款人”應及時辦理與“項目”有關的登記手續,並向“貸款人”提供登記文件複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有關結算業務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辦理。

  (九)“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或“項目合同”有關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兌匯票等)存放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處。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的任何情形,則“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東分配股息或紅利。

  (十一)一旦發生或可能發生本合同項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違約事件,“借款人”應在得知該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時3日內立即通知“貸款人”,並對所發生的違約事件採取合理、及時的補救措施。

  第五章代理行的參與

  第十五條

  爲了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專款專用和按期償還,“貸款人”委託_____________銀行作爲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代理行(以下稱“代理行”)。“貸款人”另與“借款人”和“代理行”簽定委託代理協議(以下稱“委託代理協議”,協議號:(

  )進出銀(信代)字第________號)。經“貸款人”總行授權,“貸款人”另與“借款人”和“代理行”簽定委託代理協議(以下稱“委託代理協議”,協議號:(

  )進出銀(信代)字第________號)。

  “借款人”除應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外,還應受“委託代理協議”的約束如“委託代理協議”與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六條

  “貸款人”將委託“代理行”負責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撥付、監督“貸款”的使用和“項目合同”的執行,以及將“借款人”的出口結匯資金及時劃付至專門賬戶,用於償還“貸款人”的“貸款”。

  第六章貸款的償還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嚴格按還款計劃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

  第十八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情況外,“借款人”如提前還款,應提前________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第十九條

  對於任何提前償還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借款人”應確保“項目合同”項下的收結匯應專項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項目合同”項下的貨款,應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二條

  如“借款人”申請“貸款”展期,應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兩個月內向“貸款人”提交書面展期申請和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同意該“貸款”展期的證明文件)。經“貸款人”審查後,如“貸款人”批准“貸款”展期,“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另行簽定“貸款”展期協議。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在還款時應按“貸款人”要求填寫匯款單據的有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註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

  第七章擔保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採用如下擔保方式

  由__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

  第八章保險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應將本“貸款”項下有關的設備、建設工程、出口貨物貨物運輸以及“項目”運營期間的風險在“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應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並且“借款人”應將或安排將保險權益轉讓給“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償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借款人”中斷保險,“貸款人”有權續保或代爲投保,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並根據保險單的有關規定及時向承保人索賠。由於沒有及時通知或及時索賠或未履行保險單項下義務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保險賠款應首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情況決定保險賠款是否可以繼續用於“貸款”支持的“項目”或貿易;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欠“貸款”本息不構成對“借款人”應償付債務的免除。

  第九章違約事件與處理

  第二十六條

  以下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期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提取“貸款”。

  (四)“借款人”違反了委託代理合同”中約定的對“借款人”的有關規定。

  (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或擔保人在有關擔保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六)“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了在本合同或有關擔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諾或保證。

  (七)“借款人”自籌資金未及時到位。

  (八)“項目”建設進度嚴重滯後。

  (九)“項目”產品質量被認定爲不符合“項目合同”規定的標準。

  (十)“借款人”在其爲一方的其他合同項下嚴重違約。

  (十一)“借款人”或擔保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十二)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抵押物或質物貶值、毀損或滅失。

  (十三)“借款人”或擔保人被合併、分立或進行股份制改造時,未能做出令“貸款人”滿意的償還安排或債務重組。

  (十四)“借款人”或擔保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

  (十五)“借款人”未將以下情況及時通知“貸款人”:

  1.其“項目合同”的重大變更;

  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經營活動的任何實質性變化;

  3.其會計原則的重大修改;

  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財務、經濟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貸款人”看來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能力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十六)“借款人”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第二十七條

  上述違約事件是否發生,由“貸款人”作出判斷並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違約事件發生後,“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

  (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三)宣佈所有已發放的“貨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放“貸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應付費用;

  (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換保證人、抵押物、質物;

  (五)從“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銀行境內外的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幣種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劃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和利息);

  (六)宣佈實施或實現有關“貸款”的任何擔保項下的權利。

  (一)對所有逾期金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二)對所有挪用借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挪用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第十章合同變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修改、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由“借款人”及“貸款人”雙方共同簽署並加蓋各自公章後,按約定條件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三十條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或司法原因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爲無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均不受影響。屆時雙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儘快修改本合同中有關條款。

  第三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抵消、轉讓和權利放棄

  當支付的款項,不得提出任何抵消的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

  第三十二條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等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並不視爲“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任何義務的承擔。

  第十二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北京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借款人”同意,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訴訟應在北京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

  上述規定並不影響“貸款人”就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選擇在其他任何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三十六條

  附件2所列的提款通知書格式及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及本合同項下其他應付款項還清後自動失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擔保人和代理行各執1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人: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______分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總行營業部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5

  工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貿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進一步提高出口產品質量,擴大生產能力,爲國家多創外匯,需引進設備,增加產品的出口競爭能力。爲此,擬向中國銀行申請外匯貸款萬美元。

  經同乙方磋商,達成工貿協議如下:

  一、甲方引進項目總投資xx萬元,其中用匯萬美元,人民幣______萬元,引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審批機關簽章後提供給乙方。該項目建成後預計年增產量,產值,創匯。

  二、本項目需用匯萬美元,由甲方向中國銀行申請外匯貸款,乙方在甲方年出口創匯的基礎上,以甲方新增出口創匯部分歸還外匯貸款本息,年內還清。

  三、甲方在還匯期間每年需按質、按量、按時向乙方提供出口產品噸(件、套),乙方保證及時收購,並同時向甲方出具還匯憑證。甲方在還匯期間,新增創匯部分全部還匯,不計留成。

  四、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國際市場信息,保證產品適銷對路。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徵得有關部門同意後修改或補充。

  六、本協議一式份。由協議單位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反。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6

  借款單位: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築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爲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行,爲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爲月息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爲月息___‰,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___%,挪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__%.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借款方的擔保人是________,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___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_日爲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帳號:

  擔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7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期限爲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箇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公路。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項目資本金”指在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2.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公路項目建設。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爲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萬元;

  (2)年月日,提款萬元;

  (3)年月日,提款萬元;

  6.3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6.4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還款本金數額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10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萬元。

  6.1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爲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賬戶監管

  7.1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賬戶監管包括:

  7.2.1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爲止:

  7.3.1開立於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7.3.2開立於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開立於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天的寬限期。

  7.4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貸款人對爲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8.1爲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在項目建設期間內,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爲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9.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覈、確認;

  9.5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9.7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保險

  12.1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爲險、險、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爲止。

  12.2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爲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爲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爲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13.7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公路收費權。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貸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的違約金:

  13.9.1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爲送交時間。

  15.3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爲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附件一: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分行:

  爲了使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

  年月日

  附件二:擔保函

  中國工商銀*分行:

  本保證人對公路項目建成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爲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

  年月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8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經借款方申請,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爲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用於_______,預計分年用款爲: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第二條借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貸款方審查憑以供應資金。貸款方保證在覈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如因貸款方責任,資金供應不及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借款方在貸款方開立帳戶,根據工程情況將貸款按月(季)分次轉到存款戶支用,全部貸款由貸款方監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和收回貸款。

  第四條貸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爲__年__個月。其中建設期從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還款期從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還款計劃如下: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____年__萬元;____年__萬元。

  第五條貸款利息,按年息___%計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爲逾期還款加息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並計算複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六條還本付息的資金,經各方商定,同意用貸款項目的下列資金償還:1企業自有資金;2.基本建設收入;3.交納所得稅以前的新增利潤和經稅務機關批准減免的稅金;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基金;5.實行投資包乾分成部分。(附:貸款項目預計經濟效益表)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擔保。擔保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3個月後,借款方仍不歸還的,貸款方可以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方或擔保方收回貸款。

  第八條如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產品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協商簽訂變更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失效。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如果超過3個月以上不使用貸款,合同即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門、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籤)法人代表:(籤)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財稅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市)行審查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

  省分行審查意見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規劃用途租賃土地使用權給乙方使用。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_________,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租範圍。

  第三條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項行爲,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地塊位置及四至範圍詳見附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籤蓋章確認。

  租賃期限內,若政府爲了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經依法批准徵收該土地或土地所有者爲鄉(鎮)村公益事業建設需要經依法批准收回該土地,本合同即行終止,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收取的多餘租金應予以退回。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地塊,按照規劃批准的用途爲_________用地。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

  第七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租金以土地面積計算,租金標準爲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該地塊的年租金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八條雙方同意採用以_________年爲週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從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爲上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後每期租金支付的時間爲履行週期租賃時間的第一個月內。

  第十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應按每期繳納租金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向乙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交給乙方使用,應按收繳租金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向甲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雙方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時,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乙方如需改變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並經原批准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批准,並依照有關規定補籤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並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應在期滿後三十天內,交回土地他項權證,並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使用權,須最遲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除該土地使用權被依法徵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期權,並在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後,雙方補籤或重新簽訂出租合同,並按規定重新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不承擔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並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籤及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爲準。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縣、區)簽訂。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調整。

  第二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籤蓋章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送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甲乙雙方各貳份;貳份由_________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電話(手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集體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的行爲;由集體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與承租人簽訂。

  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圖。

  三、本合同爲示範文本,可作爲簽約文本,但監製、印製單位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到當地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該土地使用權是否符合租賃的條件。

  1工程概況

  (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

  (2)工程內容描述:(待定)

  2服務的目的

  在_____(工程名稱)施工期間,監理工程師將負責按施工合同進行施工監理,包括工程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處理與施工合同有關的一切事務,爲工程按時,高質量完成提供優質服務。

  3服務的期限

  監理服務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項目的保修期結束時止。非監理服務原因造成的延期,業主按附加服務向監理工程師支付報酬。

  4正常服務

  (1)製備監理所需的準則、覈對單、表格和證書等。

  (2)建立監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統。

  (3)參與編制施工招標文件、編制標底,協助評標與合同談判。

  (4)審查施工圖紙及施工圖預算,參與技術交底和施工圖會審。

  (5)協助業主做好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6)實施監理確保監理組織能有效地和順利地進行監理包括:

  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幹人員施工計劃與材料來源;

  合理安排出圖及時頒佈施工圖紙;

  審查批准承包商的工程圖紙;

  嚴格檢查放線與施工測量質量控制與材料和工程試驗;

  工程進度的控制與評估;

  執行現場材料與工程量的計算,編寫有關記錄與報告;

  簽發變更命令、評估變更,確定未標價工程的費率,指派計日工或決定要求的替代;

  製備並頒發付款證書,籤從工程的完成;

  根據操作工藝與技術規範的要求檢查工程的施工情況;

  檢查工程進度;

  覈對承包商的帳目、發票、索賠及其它呈報;

  保存付款記錄;

  監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護情況;

  安排與承包商的每週會議,以審查圖紙、工程進度和其它有關事務保存經有關方籤的會議記錄;

  審查承包商提交的發票、索賠和其它報告井作出答覆;

  在帳目、索賠、問題、爭議與分歧等方面協助業主處理或在需要時作出決定,需要仲裁,協助業主爲任何法律行動製備支持文件;

  保存與合同計劃不符或更改的記錄,提供一套已標明修改處的主圖作爲竣工圖紙的基礎;

  督促審查承包商各階段提交的竣工資料及全套竣工資料;

  編寫並保存月度進度報告;

  定期編寫進度和財務狀況報告(季度、半年由年度)以及工程完工時的竣工報告。

  5附加服務

  (待定)

  附件.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及其他服務《業主根據條件提供或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

  附件報酬與支付

  1支付條件

  本合同爲人一月合同,按監理工程師實際執行服務花費的時間計算。如服務時間一箇月,按日曆日計算,一箇月按30個日曆日。費用按本附件第六條規定的相應費率計算。

  2動員預付款

  2.1動員預付款的支付

  在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開工時間28天內,業主應向監理工程師支付_____的款額作爲動員預付款,該款額相當於除應急暫定款、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以外服務費用的5%。

  2.2動員預付款的償還

  動員預付款按月度應付發票上的數額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動員預付款。

  2.3支付的方法

  業主向監理工程師支付動員預付款的方法應爲監理工程師的銀行向業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銷銀行信貸。這是業主支付動員預付款的條件之一。

  3價格調整

  單價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價格格數進行調整。

  4稅收

  本合同實施過程按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現行的法律與法規監理工程師應繳納的一切稅收由監理工程師負責。

  本合同實施過程按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現行法律與法規業主應繳納的所有稅收由業主負責。

  5最終支付

  不遲於本服務完成後的28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將如下第六條所述的費用,連同本合同所實際產生的由簽收的發票證明的最後申請提交業主審批,業主據此審批並向監理工程師支付餘下費用。

  6費用估計

  6.1職業服務的報酬

  姓名職務人月數月價估計費用

  6.2住宿費

  6.3交通費

  6.4雜費

  6.3應急暫定款

  貸款方:___

  借款方:___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元。預計用款爲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年_月起至__年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__年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它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它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蓋章)貸款方___(蓋章)

  負責人:___負責人:___

  地址:___地址:___

  簽約日期:___

  簽約地點:___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2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___________生意缺乏資金,乙方同意將自有房產爲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現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

  一、甲方向銀行貸款的本金爲_________元,乙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地號______________爲甲方向銀行抵押貸款提供擔保。

  二、甲方向銀行貸款期限爲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在該時間段內乙方不得將上述房地產再用於爲本人或第三人進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轉讓。

  三、因乙方爲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貸款本息由甲方負責歸還。

  四、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相關內容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乙方應根據甲方及銀行要求提供所需的有關資料,及時提供,以利於甲方辦理貸款。

  五、因乙方爲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抵押擔保,造成乙方使用、處分該房產所帶來的收益受到一定的影響,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______月__________元的有償使用補償款。該款從銀行發放貸款當月開始計算,每季度末結算一次。

  六、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或未及時支付有償使用補償款,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及律師代理費等一切費用違約、責任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是按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計算損失。

  七、丙方爲本協議中甲方應向乙方承擔的責任提供擔保。擔保的範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款、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擔保期限爲2______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並從乙方向銀行提供房產抵押擔保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訂立協議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30

  借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貸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抵押人:電話:

  地址:郵編: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爲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本項貸款用於____,貸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採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爲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日爲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金額爲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抵押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爲準,如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併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抵押權人)

  借款人:(籤)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蓋章)抵押人:(籤)

  簽約地點______簽約時間______

銀行貸款合同(用於固定資產建設) 篇31

  鑑於_________(借款人名稱)向銀行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貸款名稱)貸款,

  根據中國銀行與_________(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_________(借款人名稱)與中國銀行__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借款人名稱)向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貸款名稱)貸款,根據中國銀行與_________(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_________(借款人名稱)與中國銀行___________(分行名稱)分行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指中國銀行總行或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務合同”指作爲買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爲賣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爲_________);

  “國外貸款協議”指爲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銀行名稱) 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中國銀行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金額)的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於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爲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寬限期爲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結束),還款期爲_________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後一次還款後結束)。

  第四條 貸款賬戶

  本協議生效後,“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本外幣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戶),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後,“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並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准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滿後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_________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繫。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爲“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爲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爲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收息日。

  二、承擔費爲年率______%,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餘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_____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______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_日和_____月_____日爲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爲“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後第______天。

  三、管理費費率爲______%,按貸款總額於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後______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爲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爲年率________%,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並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賬戶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明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覆,即視爲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後,從還款時間表列明的最後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爲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爲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四、因提前還款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第九條 逾期利息 “借款人”在“商務合同”生效後,應向“承保人”就該合同項下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人”貸給“借款人”全部貸款的本投保險別包括運輸險、安裝工程險和財產險。“借款人”在投保後,必須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保險賠款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及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實際情況通知“承保人”將保險賠款付給“借款人”,繼續用於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建設。

  第十條 稅收

  國家稅收部門在“國外貸款協議”及本協議項下徵收的任何稅收(包括但不限於利息預提稅、印花稅等)均由“借款人”負擔。

  第十一條 保證

  一、“借款人”在此保證:

  1.每年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年度的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計劃;

  2.每半年向“貸款人”提供“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的資料;

  3.隨時將可能影響“項目”建設的重大情況,決定和事件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4.在每年度結束後60天以內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項目”的該年度的財務報表及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項目工程支出年度決算報告;

  5.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它有關資料;

  6.在每次償還本協議項下到期應付本息前60天,將與應付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按第四條規定開立的存款賬戶中;

  7.“借款人”對其與其它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所籤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所發生的任何違約事件應立即通知“貸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聲明並承諾: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未曾給予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優惠於本貸款協議的償還條件。“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及其與“貸款人”簽訂的所有其它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所欠“貸款人”的全部款項,在償還方面與“借款人”所有其它債務均處於同等受償地位;

  2.“借款人”今後在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簽訂任何貸款協議和擔保協議時,決不接受比本協議項下貸款優先償還和損害或違背“貸款人”利益的條件和條款;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將其現存的和將來獲得的任何資產和權益抵押或轉讓給他人。 第十三條 違約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償還到期本金.利息.費用及其它任何應付款項;

  2.“借款人”違反了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

  3.“借款人”在其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其它貸款協議或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4.“借款人”在其與其它任何銀行或金融機構所籤的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5.“貸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協議下貸款的擔保人已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資格時,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之一的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下述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借款人”糾正違約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佈全部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償還全部借款。

  第十二條 放棄

  一、“商務合同”項下買賣雙方如發生爭執或發生其它事件,將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全部義務。即“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響。

  二、“貸款人”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爲放棄該項權利,並且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三條 轉讓

  一、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二、如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時,則任何繼承人、代理人、受讓人或接管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應無條件地承擔“借款人”在本協議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協議在“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補充,但在修改或補充協議生效之前,原協議仍然有效。

  二、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發生變化,而影響本協議的正常履行時,則應按國家當時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修改或補充本協議。

  三、經“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確認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四、本轉貸協議中未明確的內容,應按“國外貸款協議”有關條款的規定解釋。

  第十四條 爭執

  一、借貸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解決。

  二、訴訟費用,按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的規定辦理。

  三、在訴訟期間,本協議凡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藉口解決爭執而拒不執行本協議的具體條款。 第十八條 協議生效

  一、在下列條件具備時,本協議正式生效,生效時間以遲者爲準:

  1.本協議業經借貸雙方有權簽字人簽署並加蓋公章。

  2.“國外貸款協議”業經有關當局批准生效。

  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經借貸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協議項下未盡事宜,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總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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