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通用29篇)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爲確保乙方與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________________
2.地號: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來源: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_____________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權份額: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貸款用途爲。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房屋所有權證一併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並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該定着物一併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築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賬戶,委託款項存入該賬戶。
三、乙方就爲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範圍爲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託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賬戶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貸款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賬戶。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爲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受權委託人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3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並根據__________同意發放貸款。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爲: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第六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採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專項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轉入_____________單位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月均還款法/累進還款法)歸還。
累進還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遞增還款額。
第八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信用款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爲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採用月均還款法,每月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元
採用累進還款法,甲方分次歸還貸款本息爲: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條 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第八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並於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委託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應在還款日前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甲方最後一次歸還的貸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實際使用期限相應的借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需以書面形式提前一箇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關當事人。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借款擔保
對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全部債務以______________作爲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爲質物提供擔保或(並)由_______作爲甲方保證人承擔全額連帶責任保證,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和)《保證合同》作爲全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連續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約定的分次還款計劃償清的貸款爲逾期貸款,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質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設有第三方保證或(和)抵押(質押)的借款合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抵押物(質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時,甲方無法落實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證或(和)新抵押(質押);
3.6 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保證人或(和)抵押人(出質人)的,提供保證人或(和)抵押人(質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4
借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貸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抵押人:電話:
地址:郵編: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爲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本項貸款用於____,貸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採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爲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日爲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金額爲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抵押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爲準,如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併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抵押權人)
借款人:(籤)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蓋章)抵押人:(籤)
簽約地點______簽約時間______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5
經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元。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爲___%。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
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
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
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
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
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後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爲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方擔保
借款單位(人)(章) 擔保單位(或擔保人)
負責人(章)
經辦人(章)
貸款方 公證單位
貸款單位:(章) 公證機關
貸款審批小組組長 (章) 公證機關負責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6
貸款人:
借款人: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爲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爲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貸款人:
借款人: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7
借款單位: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築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爲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行,爲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爲月息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爲月息___‰,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___%,挪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__%.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借款方的擔保人是________,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___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_日爲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帳號:
擔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8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方爲____________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保證用於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箇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貸款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9
貸款車輛轉讓協議書
爲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售車方簡稱爲甲方,購車方簡稱爲乙方)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車主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轎車,牌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爲(人幣)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_______________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爲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註(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_________________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0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爲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爲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爲“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爲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爲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採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爲一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後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後,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並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於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後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
7.3 由於借款人違約行爲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 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註明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僞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爲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爲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爲時,經貸款人書面通
知後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爲,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借款人(抵押人):
年月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1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現住地址:
貸款人:×銀行×支行
地址: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售貨單位)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貸款人申請借款。根據《銀行個人消費貸款試行辦法》,貸款人經審覈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金額及支付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貸款支付的先決條件:借款人辦妥貸款擔保手續。
三、借款人在此委託貸款人,在辦妥全部貸未手續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借款人購買耐用消費品名義劃入商品銷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借款用途
四、借款專項用於《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所載購買公司所售耐用消費品。
貸款期限
五、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載明的日期爲準。
貸款利率
六、本合同貸款月利率現爲______‰。本合同約定利率執行期爲一年,期滿後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當時的利率水平確定下一年的利率。
貸款償還
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取掃月等額還款方式,分期9月)歸還,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貸款發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從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賬戶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貸款發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銀行本貸款發放行還款,直至所有貸款本息、費用清償爲止。
八、現每月還款本息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約定每月還款本息額執行期爲一年,期滿後根據貸款剩餘本金、貸款剩餘期限和當時的利率水平確定下一年的每月還款本息額。
提前還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
(一)借款人提前歸還未到期貸款本金的,應至少提前三個銀行工作日書面通知貸款人,該書面通知送達貸款人處即爲不可撤消。貸款人在該月×日至該月最後一箇工作日內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二)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積欠本金,利隨本清。貸款人不計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還或減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貸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項或幾項發生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責任條款。
(二)借款人發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擔保人發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合併、重組、解散、破產等影響借款人、擔保人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與責任能力之情況。
(三)借款人或擔保人涉入訴訟、監管等由國家行政或司法機關宣佈的對其財產的沒收及其處分權的限制,或存在該種情況發生的可能的威脅。
(四)借款人與耐用消費品銷售單位發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況。
合同公證
十一、貸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簽訂後,貸款人認爲必要時,在貸款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證,如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且累計三個月未能按期如數還款的,貸款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借款人自願接受執行,於此情況下不再適用本合同第九章規定。
十二、同時辦理個人住房貸款和本貸款的公證費用由貸款人負擔。
十三、單獨辦理本貸款的公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違約責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對其欠款加收每日萬之的逾期罰息。
十五、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並且擔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償還欠款義務的,貸款人有權終止借款合同,並向借款人、擔保人追償,或依法處分抵押(質)物。
十六、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提供的資料不實或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質)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轉讓、交換、贈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質)物的,均屬違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質)物,並有權向借款人或擔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損失和發生的相關費用。
十七、與耐用消費品銷售單位因質量原因發生糾紛時,不得以此爲理由不歸還貸款本息。
合同糾紛的處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爭議,雙方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則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揚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的協議方爲有效。
二十、本合同經貸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並加蓋公章,借款人簽名並加蓋私章後與貸款擔保合同一併生效,至借款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時終止。
二十一、下列附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合同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書;
(二)借、還款憑證;
(三)《個人消費貸款抵押合同》、《個人消費貸款質押合同》、《個人消費貸款保證合同》;
(四)抵(質)押財產清單。
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及抵(質)押登記機關、擔保人、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
借款人:貸款人:
(私章)(簽名)
年月日簽訂於
(說明)授權書,銀行制發的文件,用於購車人成爲貸款銀行貸款客戶後,授權銀行將其首付款及銀行貸款支付經銷商的文件。
此授權書籤署雙方爲貸款銀行和購車人。
委託付款授權書
編號:
授權人(還款人):
戶籍地址:
被授權人;_銀行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2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用於乙方購買坐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的現房物業,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爲月息千分之_________,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____號和_____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後,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_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後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一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於每月_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萬元,共_________期。
乙方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於每季度第________個月的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萬元,共______期。
乙方按_________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於_________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萬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條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於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罰息。
第十二條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爲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並在還款日_____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即爲不可撤銷,並作爲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根據__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爲。
第十七條發生本合同項下第十六條第、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佈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_________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一條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費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爲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並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並自在________號和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3
借款人 (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全稱): 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4、借款與還款期限: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寫的附表,作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借款還款
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額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是利率不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的預定的借款期限計收利息。
5、利息計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年利率爲____ %。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____(季/月)結息,結息日爲每_____(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________ 帳戶,並通過該帳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並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 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擠佔、挪用貸款。
5、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採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借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借款人爲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9、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借款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提前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利息的計算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根據逾期天數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大寫)計收罰息。
5、對應付未付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貸款人往所地人民
法院管轄。
第八條 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一份,____ 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代表經認真磋商後,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甲方委託乙方向銀行聯繫和安排約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具體借貸金額由銀行評估審批後確定),用於經營開發及,乙方接受委託。
二、甲方職責:
1、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性資料。
2、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職責:
1、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審批後,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爲貸款成功。
2、全面協調甲方與金融機構的關係。
3、維護甲方權益。
四、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銀行貸款利息(詳見甲方與貸款銀行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2、保證金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銀行、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項目前期啓動及專家費用:
4、居間服務費:甲方須在銀行貸款成功到達甲方賬戶的次日前一次性將貸款總額的居間服務費支付到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託則視作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幣萬元給守約方作爲違約金。
2、銀行貸款到達甲方銀行賬號次日前,甲方保證支付居間服務費到乙方指定的賬號,每延誤一天甲方按申請貸款總額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銀行貸款條件造成銀行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後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
5、本合同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仲裁費和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5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受託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償還______號委託貸款合同的貸款。經委託人審查,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現根據委託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__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貸款______萬元,應於____年__月__日到期,現經委託人審查,同意此筆貸款目前餘額____萬元(大寫)展期____(年、月、日),貸款期限修訂爲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貸款利率按委託人規定調整爲____。
三、貸款展期後,甲方調整還款計劃爲: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____萬元;
四、展期後,甲、乙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仍按____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五、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失效。
七、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6
致:銀行(作爲下述債權人的代理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項目”)之用。由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銀行作爲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有限公司鑑於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願意向貴行銀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爲各貸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爲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代理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範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代理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代理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爲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爲債務之一部分。
3.作爲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條的規定,在代理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代理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於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並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代理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並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文件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箇獨立的暫記帳戶,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於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戶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餘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保或保證;及/或
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爲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爲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代理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後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爲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爲債權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擔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本擔保書在貸款協議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擔保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並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擔保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擔保書都不會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擔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違反或觸犯擔保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擔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擔保人借款或擔保的權限(不論是受擔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擔保人董事會的權限,或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擔保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貸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擔保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託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沒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擔保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擔保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爲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籤署之日時並未違反任何有關借款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擔保人有不利影響;
擔保人已經向代理人及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擔保書籤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擔保人向代理人及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後,擔保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擔保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擔保人向代理人及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擔保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於擔保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爲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8.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爲債權人的代理人)陳述、保證和承諾,在本擔保書有效期內:
第7條款所包含的每一項陳述與保證,就當時存在的事實與情況而言,在實質方面每一天都將是真實與正確的;
擔保人將以恰當及有效的方式維持和經營其業務;
擔保人將盡快(但無論如何不遲於本擔保書籤約日後擔保人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一百八十(1
80)天將擔保人在該年度經審覈的年度財務報表副本(連同有關的董事和會計師報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須經擔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證明爲其各自原文的真實副本;
擔保人將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有關擔保人的財務資料或其他資料;
如發生任何事情從而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內的責任能力時,擔保人將盡快通知代理人;
擔保人將維持與履行其在本擔保書內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及確保本擔保書的有效性及合法性並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時使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與任何上述批准有關的一切條款、條件與限制(如有的話);
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設定抵押、或出售或轉讓(不論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也不論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內交易);
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與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併或併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營業性質作重大改變,不論這種改變是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及通過出售、轉讓、收購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該改變不會削弱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則無須經代理人同意,但擔保人須儘快以書面通知代理人;
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回購或減少其發行的股份或將其資本或資產分配給其股東。
9.本擔保書由擔保人獨立承擔責任。若有第三者爲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出具擔保書或抵押,則本擔保書是完全獨立及不受該等擔保書或抵押影響。
10.擔保人在此聲明和承諾放棄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採取法律訴訟,或將抵押物先行變賣之權利。
11.擔保人在此承諾,在貸款債務未還清以前,它不會行使及在此放棄因法定原因而擁有的代位權或向借款人(不論是否與本擔保書下的責任有關與否)作出索償。擔保人亦不會與代理人和債權人在借款人的破產或清算的索償中競爭,代理人和各債權人將優先於擔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債款。擔保人將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債權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擔保所享有的權益和權利。如擔保人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所收的任何款項(不包括擔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及律師費用),它將會以信託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債權人持有該筆款項以作爲債務的持續擔保。
12.如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任何解除本擔保書或其他和解的協議,該擔保解除或和解協議的條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債權人所出具之擔保、或所支付的款項沒有因任何有關破產、清算、關閉、解散或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律或法規而遭取消、禁止或減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債權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還任何有關債務的款項予付款人,擔保人在此的責任將繼續有效。而在計算擔保人所應付的款項時,該些債權人曾經收過但要退還給付款人的款項將不計算在內。而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在本擔保書解除後或和解協議簽訂後繼續執行本擔保書及向擔保人追討欠款。
13.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應付之一切款額必須如數支付給代理人及債權人,不得從中抵銷或反索借款人欠擔保人的任何款項,亦不得從中扣減現行的或將來的任何稅項(代理人及債權人本身的總利潤應課稅項除外)或其他費用或預扣稅。
14.凡按本擔保書規定的應付款項,應以債務原幣支付,如擔保人以其他貨幣支付,應以可即時使用及自由兌換的貨幣,按代理人或各債權人當天匯率折算,匯予代理人或各債權人。
15.本擔保書是持續性的不可撤銷的保證,並將連續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所欠之一切款項全部償還給債權人爲止。但是,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隨貸款額的歸還而相應減少,並且在債務全部清還給債權人時解除。本擔保書爲附加保證,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債權人現在或將來所持有的有關債務的任何其他擔保及抵押品。擔保人承諾及同意當代理人及債權人在追討擔保人欠款或執行本擔保書時,代理人及債權人無須先追討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代理人和債權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16.若擔保書內某些條款在將來被宣佈或被裁定爲不合法、無效或法律上不能執行,該等條款應視作爲並未列入本擔保書內,而不影響本擔保書其餘條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因追討本擔保書之到期款項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以全數償還爲準)及所蒙受的一切損失,由擔保人負責賠償。擔保人承諾在代理人的書面要求下須即時支付和清償該等款項。
18.本擔保書對簽訂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對各當事人各自的繼承人及受讓人均有效和有約束力。惟擔保人不得將本擔保書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責任轉讓他人。
如任何貸款人按貸款協議的條款,轉讓其於貸款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該貸款人也可將其於本擔保書下的全部權益或有關部分同時轉讓予受讓人,而在此情況下所有本擔保書下所指的貸款人將包括該受讓人。
擔保人於本擔保書下所作之聲明、保證、承諾及安排將不會受任何貸款人轉讓本擔保書或貸款協議的權益所影響,任何貸款人名稱之更改或其合併,或被吞併等情況亦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19.本擔保書項下鬚髮出或提出的每一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採取書面形式,並按下述地址由專人遞送或用掛號郵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預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對方:_________。
本擔保書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在下述情況下應被視爲已經有效送達:)如由專人遞交,在遞交時由收件人簽收後即爲送達;)如用掛號信發出,在郵寄後兩個工作天即爲送達。
除非代理人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就本擔保書向另一方發出或提出的每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及一方在本擔保書項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約須以英文或中文書寫。
20.除非代理人與擔保人以書面簽署確認,否則本擔保書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代理人或債權人不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擔保書規定的權利和權益均不會構成或被視爲其對該等權利的放棄。而代理人或債權人在某次行使權利或部分的權利將不會妨礙或影響其日後行使其餘的權利或權益。代理人或債權人可以同時行使,亦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權益和賠償辦法,故此將不會排除法律所賦予代理人或債權人的權利及其他賠償辦法。
21.本擔保書受_________法律管轄並按_________法律進行解釋。擔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與本擔保書有關的任何法律行動或訴訟可在_________法院進行,並不可撤銷地服從_________法院的管轄權。但這不損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及擔保人在擔保人或其資產所在的任何管轄地區的所賦予的權利和權力。
22.本擔保書用中文書寫,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擔保人及代理人各執一份。
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萬元,期限爲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箇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公路。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項目資本金”指在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2.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公路項目建設。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爲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萬元;
(2)年月日,提款萬元;
(3)年月日,提款萬元;
6.3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6.4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還款本金數額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年月日萬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10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萬元。
6.1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爲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賬戶監管
7.1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賬戶監管包括:
7.2.1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爲止:
7.3.1開立於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7.3.2開立於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開立於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天的寬限期。
7.4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貸款人對爲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8.1爲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在項目建設期間內,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爲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9.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覈、確認;
9.5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9.7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保險
12.1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爲險、險、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爲止。
12.2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爲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爲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的違約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的違約金。
13.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爲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13.7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公路收費權。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貸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的違約金:
13.9.1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爲送交時間。
15.3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爲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附件一: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分行:
爲了使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
年月日
附件二:擔保函
中國工商銀*分行:
本保證人對公路項目建成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爲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
年月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8
貸款人:
借款人:
根據《建築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爲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行,爲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爲月息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爲月息___‰,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___%,挪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__%。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借款方的擔保人是________,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___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爲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貸款人:
借款人:
簽約日期: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19
文中藍色字體後會有風險提示)鑑於___________公司經營範圍的拓展。因此,公司的董事會成員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召開董事會會議。本次會議於召開會議前依法通知了全體董事,會議通知的時間、方式以及會議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成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了本次會議,全體董事均已到會。董事會經審議一致同意通過決議如下:風險提示:
董事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如決議未經與會的半數以上董事通過,董事會決議歸於無效。
一、董事會同意向___________銀行申請借款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爲________年,借款用途爲___________。
二、授權___________代表本公司與___________銀行簽署相關合同和相關文書。風險提示:
董事會決議設計業務不得超過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違背公司章程;否則董事會決議當屬無效。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成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0
貸款人:
借款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需要和貸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發放最高貸款限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幣種及金額大寫)的貸款。在此期限和限額內,不再逐筆辦理保證擔保手續,每筆貸款的金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式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借據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保證人的保證範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爲實現債權的費用。
四、借款人應按借據訂立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____計收利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貸款到期前15天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簽定延期還款協議。協議簽定後,保證人自願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五、借款人應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貸款在擠佔挪用期間按日利率____計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諾: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帳號及存款餘額等資料。
(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3)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按期清償貸款本息。
(4)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並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以及減少註冊資金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6)借款人因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併(合併)、對外投資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借款人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採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
七、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八、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並可在必要時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爲扣收。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生效。
貸款人:
借款人: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1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
擔保人:_______
保證人: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貸款:
(1)貸款類型_______;貸款用途爲_______。
(2)貸款金額_______(幣種_______及金額大寫_______)。
(3)貸款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還款方式_______(分期還款的日期和金額爲________。在_______)。
(4)利率爲每月_______‰,利息按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能按時向貸款人支付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保證人和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保證人的保證期間: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擔保人的擔保範圍包括主要債權、利息、違約金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
五、借款人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本息。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_______計息。如發生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貸款到期前15天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延期協議簽訂後,保證人自願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六、借款人應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挪用貸款的利息按日利率計算
七、借款人承諾: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銀行賬戶、賬號、存款餘額等信息。
(2)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及相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的監督。
(3)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並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4)用企業資產擔保他人債務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不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變更住所或營業場所,減少註冊資本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
(6)借款人因承包、租賃、合資、股份制改造、分立、合併(兼併)、對外投資等原因改變經營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落實債務及還款措施。
借款人違反本條任何內容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或採取其他信用制裁措施。
八、當貸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資金形式償還貸款本息時,應先歸還賬戶資金,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的部分,由貸款人和出質人協議折價質押或拍賣或優先出售質押物。賠償仍不足的,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九、貸款人按照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有權按照第六條的規定折價質押或拍賣或變賣質押物。
十、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應向貸款人支付相當於質押物評估價值_%的違約金,並賠償貸款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一、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或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除,必要時,可要求其他金融機構扣除。
十二、質押品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和登記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十三、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依法簽字並設定質押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
擔保人:_______
保證人:_______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2
甲方(被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 家庭住址: 電話
乙方(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 家庭住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反覆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爲保證合同的實施及保護雙方利益,特定協議如下,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因購車向 銀行與 銀行貸款一事,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辦理購車(車型,顏色,定金,首付,價格,車輛購置稅,保險)及銀行貸款(貸款,儲蓄卡,消費卡)事宜。
二, 甲方辦理購車事項,必須配合乙方提供相關村料: (夫妻雙方)身份證、(夫妻雙方)戶口簿、房產證、公司營業執照全套、(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工資流水、公司證明、以及其它所擁有的資產證明)。
三, 甲方在與乙方達成一致後,應付違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
四,甲方訂車後不得違約,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車輛提車相關手續以及銀行後續相關手續,反之視爲違約,不退違約保證金。
五,乙方在辦理購車事宜完成後,甲方必須一次性退還定金與首付(車輛購置稅,保險)。
六,甲方應付乙方手續費,手續費按辦款總金額(含消費卡)的 % 收取。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就乙方將其擁有的房產出賣給甲方等有關事項,自願簽訂如下協議,各方都必須嚴格遵守:
第一條房屋地址、面積乙方擁有的房產位於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_,購房總價爲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自願在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即自乙方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後內仍未能付清本息時,將上述房產折價出賣給甲方。
第三條按揭款支付義務
1、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後仍繼續按時足額繳納並自行承擔抵押貸款還款。
2、在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而需將房屋過戶給甲方時,乙方應當立即向銀行提前還清全部欠款。第四條買賣價款參照協議簽訂時同類房屋市場價,並考慮到該房屋產權證抵押於銀行等因素,乙方自願將上述房產折價爲銀行款項,由乙方按本協議第三條之約定承擔。
第五條價款支付方式
甲方應付的購房價款,可由甲方用於代爲乙方支付銀行提前還款時所需的款項及費用,代爲支付該房產所欠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再衝抵乙方對甲方所欠債務。如有剩餘,則甲方應再將剩餘部分支付給乙方;如不足以支付前述費用,則乙方應當將不足部分支付給甲方。不足部分按照借款協議約定條款執行。
第六條相關義務及費用承擔
區銀行辦理貸款,當初_______平方米,現抵押於______元,抵押銀行______元、尚欠銀行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出賣給甲方。該房屋項下所欠
1、本協議約定的條件成就時,乙方必須立即積極辦理向銀行提前還款及房產過戶等手續。提前還款所需的全部費用以及買賣雙方應繳納的各種稅費、中介費等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在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當將上述房屋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完稅憑證等原始資料交付給甲方保管;乙方如因申辦領取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而需要使用前述資料時,甲方應當予以配合,但所領取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仍應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證件、資料,乙方均不得以遺失、被盜等爲由而另行補辦,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3、如需辦理公證委託,所需評估費、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協議解除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後_____日內向甲方還清了借款本息,則本協議自動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擔法律責任,但甲方應當將乙方交其保管的資料、證件及時交還給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房屋買賣條件成就時,如未能將上述房產及時過戶給甲方並辦妥相關手續;或者在本協議簽訂後不繼續及時足額繳納欠款;或者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將上述房產再次轉賣給他人;或者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提前還清銀行欠款後將該房產抵押給他人,均屬於違約。出現前述四種違約情形之一時,甲方除有權要求繼續履行之外,乙方還應當按上述房產賣價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構成犯罪的,甲方還將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兩方各執_____份,自甲、乙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均鄭重承諾在簽字前已詳讀、準確理解並自願遵守本協議全部條款。
2、特別提請協議各方在協議每一頁上均簽名或者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爲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爲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爲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爲,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爲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箇月前給抵押權人一箇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箇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爲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
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於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爲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後,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於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爲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於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爲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箇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爲於發信或投留之後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爲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爲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於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
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爲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於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爲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於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爲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爲無效或被視爲非法,並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爲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爲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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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紙基產品的生產製作訂立如下合同:
一、加工產品清單:
名稱: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
交貨期:________________
合計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甲方首付貨款金額的70%50%30%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本市客戶餘款在送貨時全部結清,外地客戶須款到後纔可發貨。
三、製作方式:
1、甲方首先將圖案色標等相關資料及預付金在合同訂立時一併交付乙方,乙方進行設計製作後打出墨稿樣,經甲方確認無誤並簽字定稿。
2、製作期限:以簽字定稿之日起天交付全部貨物(或分批交付,即:首批年月日交付),全部貨款須在貨物交付時全部結清(若分批次交貨,則在第一批交貨時全部結清)。
四、質量標準:
1、因印刷工藝性特殊性,印刷顏色允許有一定偏差。
2、因印刷紙業特殊性,最終送貨時可能會出現實數量與定貨數量±5‰的實數誤差。
五、驗收方式:抽樣檢查。
六、運輸方式:南________市內統一免費送貨,外埠長途運輸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可以代替發貨。
七、其它:
1、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更換合格產品或者通過商議解決。
2、如因甲方其它因素影響供貨期,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生產的產品在甲方未付款前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不論乙方生產的貨物存放在乙方庫房或甲方庫房。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物時,應付與乙方相應的貨款,因甲方原因拖欠貨款,甲方應每日付與乙方總貨款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5、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通過法律仲裁機構追究違約方責任。
6、此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6
工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貿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進一步提高出口產品質量,擴大生產能力,爲國家多創外匯,需引進設備,增加產品的出口競爭能力。爲此,擬向中國銀行申請外匯貸款萬美元。
經同乙方磋商,達成工貿協議如下:
一、甲方引進項目總投資xx萬元,其中用匯萬美元,人民幣______萬元,引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審批機關簽章後提供給乙方。該項目建成後預計年增產量,產值,創匯。
二、本項目需用匯萬美元,由甲方向中國銀行申請外匯貸款,乙方在甲方年出口創匯的基礎上,以甲方新增出口創匯部分歸還外匯貸款本息,年內還清。
三、甲方在還匯期間每年需按質、按量、按時向乙方提供出口產品噸(件、套),乙方保證及時收購,並同時向甲方出具還匯憑證。甲方在還匯期間,新增創匯部分全部還匯,不計留成。
四、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國際市場信息,保證產品適銷對路。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徵得有關部門同意後修改或補充。
六、本協議一式份。由協議單位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反。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7
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系我單位______________ (正式/聘用)職工,因購買住房向貴行申請商業貸款,特證明其工資收入情況如下:
該職工月工資收入(實發)爲: ______________元 (小寫______________元)。
特此證明
工資主管部門聯繫人: ______________單位工資主管部門(簽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8
甲方:中國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
爲幫助高等學校部分在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國家助學貸款協議如下:
一、甲方遵守並履行以下約定:
(一)甲方將在商業原則基礎上,對乙方推薦的借款人進行審查,並最遲在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借款人給予能否貸款的答覆。
(二)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學貸款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在讀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總和,最高限額暫定爲10萬元人民幣。
(三)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借款人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借款人畢業後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
(五)甲方負責到乙方指導借款人填寫、簽署借款申請書、扣款授權書、借款憑證、及借款合同等資料。
(六)甲方經審批同意貸款後,按學年及時將學雜費貸款直接劃入乙方指定賬戶,按學期將生活費用貸款直接劃入借款人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償的貸款本息,可在新聞媒體上公佈違約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爲。
二、乙方遵守並履行以下約定:
(八)乙方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受理借款人的助學貸款申請,確認借款人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並將有關資料及乙方的審覈意見送至甲方。
(九)乙方負責爲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借款人落實介紹人和見證人,並督促介紹人、見證人履行其職責。
(十)乙方負責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證明資料。
(十一)見證人如調離學校,乙方需負責督促其繼續履行職責;見證人如出國、死亡、失蹤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見證人繼續履行見證人的職責。指定新的見證人時乙方須向甲方出具書面證明資料。
(十二)乙方負責召集借款人統一辦理填寫、簽署借款申請書、扣款授權書、借款憑證、借款合同等手續。
(十三)乙方須及時將借款人在校期間的違約行爲或者發生轉學、休學、出國留學或移居、退學、開除、傷亡、失蹤等情況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
(十四)乙方應在借款人畢業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關借款人的畢業去向、就業單位名稱、居住地址、聯繫電話等變化情況,並協助甲方辦妥借款人還款確認手續。
(十五)乙方協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償的貸款本息,並在借款人畢業時,將其未清償貸款本息的情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同時抄送甲方。
三、違約責任
(十六)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應將貸款連同罰息一起付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
(十七)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條,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貸款本息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補充條款(包括增、減修整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濮陽市企業與銀行貸款合同 篇29
___________(以下統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項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並委託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項目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並接受甲方委託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項目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週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後生效並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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