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抵押擔保貸款協議書(通用7篇)

有償抵押擔保貸款協議書 篇1

  債務人(甲方):

  住所: 手機:

  電話: 身份證號:

  保證人(乙方):

  地址: 電話:

  法人代表(簽字):

  甲乙雙方就甲方 借款,借款合同編號 ,借款金額(大寫) ,借款期限 (天/月),乙方爲甲方的借款向出借人提供保證擔保一事,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保證擔保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個人借款。

  第二條 被保證的主債務數額:借款本金(大寫) 。

  第三條 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保證的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借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等及實現債權的其他相關費。

  第六條 保證的期間爲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擔保費用數額及收取:

  第七條 擔保費用:乙方爲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證實行有償性,由甲方向乙方繳納人民幣(大寫): 的擔保費和人民幣(大寫) 的評審費。

  第八條 擔保費用的收取:甲方在雙方簽訂本擔保服務合同時一次性足額交納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九條 出借人與甲方變更借款合同的內容經乙方同意的、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補交擔保費或評審費。

  保證責任的免除: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出借人與甲方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出借人允許甲方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出借人允許甲方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出借人與甲方協議增加借款金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5、出借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用途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6、出借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導致增加乙方的保證責任的;

  7、法律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

  甲方的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有如下權利:

  1、行使本合同中甲方的權利;

  2、要求乙方遵守本合同約定內容的權利;

  3、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爲提出賠償請求的權利;

  4、在本合同簽訂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權利;

  5、對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非法行爲提出檢舉、訴訟的權利;

  6、對自己的合同權益進行保護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第十二條 甲方需承擔如下義務:

  1、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實地提供各種證件、文件、資料等;

  2、擔保期間允許乙方對甲方的資金狀況、財產狀況、經營狀況(收入狀況)等進行監督;

  3、接受乙方派遣人員的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4、機房不得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甲方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權利設置抵押、質押、權利質押擔保時,將先行通知乙方;

  5、甲方承諾當發生如下時間時將及時通知乙方;

  A、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B、甲方經驗出現困難或財政狀況發生惡化;

  C、甲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D、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E、甲方在向其他個人或銀行申請借款或增加其他債務前,應書面通知乙方;

  F、甲方的經營地址、住所地址、通信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乙方爲甲方提供擔保所涉及的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抵押登記、工本費、質押登記、公證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代收。

  甲方的聲明:

  第十三條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2、甲方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需要的充分授權;

  3、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報表和憑證等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4、甲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正在發生有可能影響對其履約能力判斷的下列情況:

  A、與甲方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C、甲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權利質押、擔保;

  D、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

  E、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物狀況和償款能力的情況。

  5、乙方代償後即取得對甲方的追償權、乙方享有對《借款合同》項下、本合同

  項下抵押物、質押物、權利質押物的處分權。

  6、甲方同意乙方通過下列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媒介)之一通知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A、網站; B、報紙;C、廣播電視 D、家庭電話、手機;F、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F、所在社區公告欄; G、特快專遞; H、傳真;I、掛號乙方信;J、電報。

  乙方的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有如下權利:

  1、行使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

  2、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約定內容的權利;

  3、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爲提出請求權的權利;

  4、在本合同簽訂前提出任何修改的權利;

  5、適當收取甲方的代理報酬;

  6、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交納擔保費和(或)評審費,乙方有不爲甲方提出擔保的權利;乙方所收取的擔保費和(或)評審費不予退還;

  7、本合同簽訂後,未與甲方的出借人簽訂擔保合同或條款前,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甲方的義務或甲方的聲明等任何內容的,乙方有不爲甲方提供擔保的權利,乙方收取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8、乙方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不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的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有如下義務:

  1、在甲方不違反本合同約定是,及時爲甲方向出借人提供保證;

  2、代理甲方辦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質證合同》、《權利質押合同》公證事宜;

  3、代理甲方辦理抵押物登記事宜;

  4、代理甲方辦理押物轉移事宜;

  5、代理甲方辦理權利質押登記事宜;

  6、代理甲方與出借人協調儘快放款;

  7、本合同終止後,在甲方無違反本合同及《借款合同》約定時,儘快返回還甲方的保證金。

  特別約定:

  第十六條 甲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乙方交納人民幣(大寫) 元的保證金,此保證金用於擔保甲方遵守《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的約定。

  1、如甲方違反《借款合同》的約定,爲按時償還借款本息或存在其他違約行爲的,致使出借人向乙方主張保證責任的,乙方有權直接扣留該保證金用於衝抵甲方代墊費用及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乙方有權直接扣留該保證金用於衝抵甲方代墊費用及違約金;

  3、甲方在借款期限內,應一致不間斷地保證該保證金數額的完整性。無論任何原因出現該保證金數額減少時,甲方應在3日內予以補齊;

  4、甲方爲違反《借款合同》及本合同的約定,借款本息全部歸還後,乙方將該保證金無息退給甲方。

  第十七條 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乙方處理甲方或其他第三者抵押物的,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抵押物價值10%的處理費用。

  第十八條 甲方質押給借款人或乙方的質押物爲機動車輛的,必須不間斷地按時到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

  第十九條 乙方咱找本合同履行了擔保責任(全部或部分)後,即取得向甲方追償的權利,甲方承認乙方的此項追償權。

  第二十條 甲方應在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後2日內償還乙方代爲履行的各項費用。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機房爲在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後2日內償還乙方代爲履行的各項費用及違約金,每遲一天承擔履行擔保責任數額 1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機房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約定,須承擔借款總額 10 %的違約定金,該違約金數額不是哦啊與保證金的總額。

  第二十三條 甲方在借款期限內欠缺保證金爲按時予以補齊的,沒遲延一天,須承擔欠缺保證金數額 1 %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未按時償還出借人的借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除按合同約定賠償乙方的損失外,還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償但保證責任數額 10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如因甲方違約引起訴訟,則由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損失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費、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郵寄費、送達費、公告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擔保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除。不能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另行補正。新補正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甲方字啊本合同中的住所即爲機房的通訊地址,乙方的通知等文件向該地址一經發出就視爲甲方收到。

  第二十九條 其他與誒的那個的條款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的特別聲明:

  1、如甲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墊付相應款項的,甲方資源委託乙方(無需通知甲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對抵押房屋(位置: ,產權證號 建築面積: )進行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償還出借人全部借款本息(包括未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按本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不足部分由甲方繼續支付)。

  乙方受託拍賣或變賣抵押房屋時,有權將抵押房屋入戶門打開,並將房屋內的物品、設備、設施搬至乙方指定的地點。由此產生的開門費用及倉儲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有權從拍賣抵押房屋的價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繼續支付)。

  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抵押房屋內的物品、設備、設施存放通知(或公告)後一箇月內,支付欠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按本合同約定應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抵押房屋內的物品、設備、設施倉儲費用後,將該物品、設備、設施取回。否則,乙方有權對抵押房屋內的物品、設備、設施再次委託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償還如上各種費用。

  甲方在乙方受託拍賣或變賣抵押房屋時,同時授權乙方可代爲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並簽署後附授權委託書。該授權委託書盡在甲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出借人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墊付相應款項時才具有法律效力。

  2、如甲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墊付相應款項的,甲方自願同意乙方直接(無需通知甲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將質押車輛(車牌號: )開至、運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保存(倉儲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也須將質押車輛的鑰匙、行駛證、保險卡憑證等交付乙方。甲方在乙方發出質押車輛存放通知(或公告)後10日內,將欠付出借人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償還未到期借款本息),車輛倉儲費用及其它按本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予以償還完畢。

  甲方在乙方發出質押車輛存放通知(或公告)後10日內未能將欠付出借人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償還未到期借款本息),車輛倉儲費用及其他按本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予以償還完畢的,乙方有權直接(無需通知甲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將質押車輛委託拍賣或直接變賣。

  同意該條款的內容

  3、如甲方爲按時足額償還借款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造成乙方墊付相應款項的,甲方自願同意乙方直接(無需通知甲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對(抵/押)押物( )委託進行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償還出借人全部借款本息(包括未到期借款本息)及其它按本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不足部分由甲方繼續支付)。

  同意該條款的內容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住所:

  資產管理部(簽字):

  債務人:

  大廳主管(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償抵押擔保貸款協議書 篇2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障實現編號爲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爲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爲(幣種)______ (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爲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爲準。

  第二條 抵押物

  一、甲方保證

  1.本抵押物爲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抵押物不存在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本抵押物上設定的抵押權未超出抵押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抵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數量或面積________,質量________ (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後)。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抵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甲方對該數額內的抵押財產不得再設抵押。。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爲實現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爲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爲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爲抵押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於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抵押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抵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抵押物登記

  一、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內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外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六條 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雙方封存後甲方保管)。

  二、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三、甲方自登記之日起五日內,須將抵押登記材料、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費用

  抵押物的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運輸和抵押登記、公證、鑑定等抵押費用及抵押物拍賣、變賣等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與乙方共同簽訂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

  二、抵押期間,甲方不得贈與、遺棄抵押物。甲方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無效。

  三、抵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電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抵押期間,甲方任何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其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抵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甲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間,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價值,作爲本抵押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抵押物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抵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借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抵押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抵押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抵押物,從而實現抵押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抵押物共有、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重複、抵押、毀損、出(合)資、轉讓抵押物以及虛假登記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將抵押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抵押權,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乙方的,甲方須承擔毀損或滅失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拒不配合進行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須承擔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及起訴。

  四、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由於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應按其簽訂或出具的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中的約定,由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爲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甲方經過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 抵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抵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後兩年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有償抵押擔保貸款協議書 篇3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抵押擔保貸款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經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爲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後 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爲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 份,公證機關 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貸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 審批組長:(章)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 信貸員:(章)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

有償抵押擔保貸款協議書 篇4

  經__________銀行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元,用於_____,還款期限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願作爲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爲,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箇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借、貸及保證人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一份。

  借款方:貸款方: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有償抵押擔保貸款協議書 篇5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甲方與簽訂的____年___字第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爲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抵押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年限

  第一條乙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並保證對該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第二條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____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貸款用途爲購、建住房。

  第三條本抵押物擔保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二、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費用

  第四條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將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添附物,自動轉爲本貸款項下的抵押物。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行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有維修、保養及保持其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抵押物毀損所導致的`抵押物價值減少,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於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因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及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抵押物的保險

  第九條乙方簽訂本合同後,應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該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爲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其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保險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應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義務,乙方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還完畢止。

  第十條乙方應指定甲方爲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手續辦理完後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該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辦理相應手續。

  四、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四條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提前將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捲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罰息和利息;

  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五、抵押人的承諾及聲明

  第十九條乙方在自願遵守本合同條款的同時,作如下聲明及承諾: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在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遵守有關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費用。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有償抵押擔保貸款協議書 篇6

  合同號:

  抵押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爲保證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財產抵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財產進行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貸款期限自至 。

  第三條甲方保證依法享有抵押物的所有權或經營權。

  第四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的權屬證書移交給乙方,抵押期間由乙方保管抵押物的權屬證書。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借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含罰息)、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賠償金及費用(含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擔保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與評估、保險、鑑定、登記和保管相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完好,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抵押期間,甲方應辦理抵押財產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是乙方..保險單據由乙方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的保險範圍發生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者損害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使用。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在30日內向乙方提供相當於減少價值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的,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給予、轉讓、出租、轉讓、再抵押或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用於提前清償對乙方的擔保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滿後仍未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以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或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規定的義務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爲的;

  3。在借款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制度,導致乙方貸款債權失效、改變貸款用途、涉及或即將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被分享、有爭議、被扣押、被暫扣或抵押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除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還清借款人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含罰息)和賠償金;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全部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抵押合同項下(附件號):

  抵押品清單

  抵押品名稱:

  規格和型號: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明/編號:

  位置:

  抵押物評估值爲1萬元

  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限額爲人民幣1萬元。

  備註: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有償抵押擔保貸款協議書 篇7

  房屋抵押擔保貸款合同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爲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爲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終止時間爲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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