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及擔保合同(通用11篇)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爲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爲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________)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爲擔保範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覈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覈實。
七、甲方承諾爲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2
貸款擔保合同書
致:a銀行(作爲下述債權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項目”)之用。
由a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
a銀行作爲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c有限公司鑑於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願意向貴行a銀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爲各貸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爲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代理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範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代理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代理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爲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爲債務之一部分。
3.作爲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l條的規定,在代理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代理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於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並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代理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並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文件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箇獨立的暫記帳戶,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於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戶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餘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a)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保或保證;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e)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爲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f)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爲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代理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後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爲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爲債權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a)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b)擔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c)本擔保書在貸款協議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擔保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並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d)擔保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擔保書都不會(i)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擔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違反或觸犯擔保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擔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擔保人借款或擔保的權限(不論是受擔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擔保人董事會的權限,或(iv)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e)擔保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貸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擔保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託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f)沒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擔保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擔保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g)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爲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h)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籤署之日時並未違反任何有關借款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擔保人有不利影響;
(i)擔保人已經向代理人及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擔保書籤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j)擔保人向代理人及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後,擔保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k)擔保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l)擔保人向代理人及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擔保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於擔保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爲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m)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8.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爲債權人的代理人)陳述、保證和承諾,在本擔保書有效期內:
(a)第7條款所包含的每一項陳述與保證,就當時存在的事實與情況而言,在實質方面每一天都將是真實與正確的;
(b)擔保人將以恰當及有效的方式維持和經營其業務;
(c)擔保人將盡快(但無論如何不遲於本擔保書籤約日後擔保人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一百八十(180)天將擔保人在該年度經審覈的年度財務報表副本(連同有關的董事和會計師報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須經擔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證明爲其各自原文的真實副本;
(d)擔保人將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有關擔保人的財務資料或其他資料;
(e)如發生任何事情從而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內的責任能力時,擔保人將盡快通知代理人;
(f)擔保人將維持與履行其在本擔保書內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及確保本擔保書的有效性及合法性並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時使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與任何上述批准有關的一切條款、條件與限制(如有的話);
(g)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設定抵押、或出售或轉讓(不論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也不論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內交易);
(h)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與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併或併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營業性質作重大改變,不論這種改變是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及通過出售、轉讓、收購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該改變不會削弱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則無須經代理人同意,但擔保人須儘快以書面通知代理人;
(j)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回購或減少其發行的股份或將其資本或資產分配給其股東。
9.本擔保書由擔保人獨立承擔責任。若有第三者爲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出具擔保書或抵押,則本擔保書是完全獨立及不受該等擔保書或抵押影響。
10.擔保人在此聲明和承諾放棄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採取法律訴訟,或將抵押物先行變賣之權利。
11.擔保人在此承諾,在貸款債務未還清以前,它不會行使及在此放棄因法定原因而擁有的代位權或向借款人(不論是否與本擔保書下的責任有關與否)作出索償。擔保人亦不會與代理人和債權人在借款人的破產或清算的索償中競爭,代理人和各債權人將優先於擔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債款。擔保人將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債權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擔保所享有的權益和權利。如擔保人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所收的任何款項(不包括擔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及律師費用),它將會以信託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債權人持有該筆款項以作爲債務的持續擔保。
12.如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任何解除本擔保書或其他和解的協議,該擔保解除或和解協議的條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債權人所出具之擔保、或所支付的款項沒有因任何有關破產、清算、關閉、解散或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律或法規而遭取消、禁止或減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債權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還任何有關債務的款項予付款人,擔保人在此的責任將繼續有效。而在計算擔保人所應付的款項時,該些債權人曾經收過但要退還給付款人的款項將不計算在內。而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在本擔保書解除後或和解協議簽訂後繼續執行本擔保書及向擔保人追討欠款。
13.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應付之一切款額必須如數支付給代理人及債權人,不得從中抵銷或反索借款人欠擔保人的任何款項,亦不得從中扣減現行的或將來的任何稅項(代理人及債權人本身的總利潤應課稅項除外)或其他費用或預扣稅。
14.凡按本擔保書規定的應付款項,應以債務原幣支付,如擔保人以其他貨幣支付,應以可即時使用及自由兌換的貨幣,按代理人或各債權人當天匯率折算,匯予代理人或各債權人。
15.本擔保書是持續性的不可撤銷的保證,並將連續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所欠之一切款項全部償還給債權人爲止。但是,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隨貸款額的歸還而相應減少,並且在債務全部清還給債權人時解除。本擔保書爲附加保證,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債權人現在或將來所持有的有關債務的任何其他擔保及抵押品。擔保人承諾及同意當代理人及債權人在追討擔保人欠款或執行本擔保書時,代理人及債權人無須先追討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代理人和債權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16.若擔保書內某些條款在將來被宣佈或被裁定爲不合法、無效或法律上不能執行,該等條款應視作爲並未列入本擔保書內,而不影響本擔保書其餘條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因追討本擔保書之到期款項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以全數償還爲準)及所蒙受的一切損失,由擔保人負責賠償。擔保人承諾在代理人的書面要求下須即時支付和清償該等款項。
18.
(a)本擔保書對簽訂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對各當事人各自的繼承人及受讓人均有效和有約束力。惟擔保人不得將本擔保書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責任轉讓他人。
(b)如任何貸款人按貸款協議的條款,轉讓其於貸款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該貸款人也可將其於本擔保書下的全部權益或有關部分同時轉讓予受讓人,而在此情況下所有本擔保書下所指的貸款人將包括該受讓人。
(c)擔保人於本擔保書下所作之聲明、保證、承諾及安排將不會受任何貸款人轉讓本擔保書或貸款協議的權益所影響,任何貸款人名稱之更改或其合併,或被吞併等情況亦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19.
(a)本擔保書項下鬚髮出或提出的每一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採取書面形式,並按下述地址由專人遞送或用掛號郵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預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對方:_________。
(b)本擔保書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在下述情況下應被視爲已經有效送達:a)如由專人遞交,在遞交時由收件人簽收後即爲送達;b)如用掛號信發出,在郵寄後兩個工作天即爲送達。
(c)除非代理人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就本擔保書向另一方發出或提出的每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及一方在本擔保書項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約須以英文或中文書寫。
20.
(a)除非代理人與擔保人以書面簽署確認,否則本擔保書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b)代理人或債權人不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擔保書規定的權利和權益均不會構成或被視爲其對該等權利的放棄。而代理人或債權人在某次行使權利或部分的權利將不會妨礙或影響其日後行使其餘的權利或權益。代理人或債權人可以同時行使,亦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權益和賠償辦法,故此將不會排除法律所賦予代理人或債權人的權利及其他賠償辦法。
21.本擔保書受_________法律管轄並按_________法律進行解釋。擔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與本擔保書有關的任何法律行動或訴訟可在_________法院進行,並不可撤銷地服從_________法院的管轄權。但這不損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及擔保人在擔保人或其資產所在的任何管轄地區的所賦予的權利和權力。
22.本擔保書用中文書寫,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擔保人及代理人各執一份。
c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3
擔保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名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爲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爲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擔保金額爲甲方根據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二條 丙方保證代甲方清償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時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並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併、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併後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 本擔保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徵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爲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4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擔保方(客戶)(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乙丙雙方年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爲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的(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爲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爲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_________________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處分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_________________
1、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以乙方認爲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_________________
1、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還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爲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_________________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3、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5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提供貸款機構: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
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以自購住房(房屋產權證號爲)按揭形式向中國銀行分行貸款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借款人保證按照貸款協議約定歸還本息。
第三條如因貸款人不按時按約支付本息,造成中國銀行行的經濟損失,由擔保方承擔還款責任,擔保方還款後有權處理該房屋產權。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貸,提供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五條本合同簽字後生效。
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提供貸款中介機構(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6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國人民銀行《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就借款人在甲方辦理個人汽車貸款業務時,乙方爲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的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雙方合作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二條乙方爲甲方提供保證擔保的貸款種類爲個人汽車貸款。
第三條雙方合作貸款擔保的基本形式爲:抵押(房產或車輛等)+乙方全額連帶責任保證+乙方保證金+車輛基本保險(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等)。
第四條對貸款合同公證、購買車輛基本保險等,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有關機構辦理。
第五條乙方作爲甲方辦理貸款擔保業務的合作伙伴,爲向甲方申請辦理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客戶(包括異地的購車客戶等)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和全程購車服務,並協助辦理相關手續,具體包括:諮詢、受理、調查、公證、評估、提車、抵押登記等服務項目。同時,還協助甲方加強貸後管理,包括對到期貸款的提醒、逾期貸款的催收、墊付和抵押物的處置等。
第六條乙方應定期瞭解抵押物(包括房產、汽車和其他財產等)的使用與保管情況,如發現有關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借款人,研究具體措施加以解決。在瞭解過程中,甲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第七條乙方爲借款人提供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擔保期限爲擔保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與保證合同不一致的,以保證合同爲準。保證擔保的範圍是甲方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本金、利息和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積極開展個人汽車貸款營銷及組織汽車團購活動。
第九條雙方推薦的客戶,原則上應符合如下標準:
甲方存量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客戶:還款金額超過貸款本金的50%,或還款期限超過3年,且沒有逾期欠款記錄的。
在甲方辦理過住房貸款和消費貸款的客戶:在甲方有信貸歷史記錄,且無不良記錄的。
甲方龍卡貸記卡客戶:甲方龍卡貸記卡無逾期欠款記錄的金卡客戶;普通卡客戶連續使用甲方貸記卡年限超過2年、使用頻率較高,且無逾期欠款記錄。
甲方樂當家理財卡客戶:理財卡白金卡、金卡客戶,且無不良信用記錄。
以下幾類重要客戶員工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甲方確定的重點集團客戶總部及其AA級以上企業、機構客戶。
以下特定行業、職業的客戶: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管理者;律師、醫生、教師等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經營狀況良好且被總行、省-行確定爲目標客戶的AA級以上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中級以上技術職務人員等。
其他客戶在能夠落實擔保措施,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經雙方同意也可辦理個人汽車貸款及擔保業務。
第十條擔保貸款購買車輛原則上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含)。對符合第九條規定的優質客戶,首付款比例可爲20%,期限可延長至5年。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建設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營銷的客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並提供借款人的相應資料。甲方營銷的客戶,可向乙方推薦,由乙方自行決定擔保與否。
第十二條甲方在收到申請資料後2個工作日內,雙方客戶經理共同完成對客戶資料的真實性及借款人資信狀況的調查。如在乙方單獨進行調查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客戶的資信、還款能力等進行調查、評價,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客戶有權拒絕貸款。同意貸款的,必須由借款人和保證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甲方向乙方推薦客戶應徵得客戶同意並書面授權。乙方對甲方推薦的客戶有權按其評審標準和流程進行調查,同時負有對客戶資料的保密義務,對不符合擔保條件的有權拒絕擔保。需對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進行評估的,必須由甲方指定的評估機構辦理。
第十三條在雙方調查意見一致的基礎上,由乙方客戶經理撰寫調查報告並組織材料,甲方客戶經理簽字確認後報有權部門進行審覈、審批。
第十四條甲方應在收到相關材料後2個工作日內給予乙方答覆。對同意發放貸款的,甲方應與客戶和乙方逐筆簽訂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對於尚未在甲方開立賬戶的經銷商(應積極做工作使其開戶),應由乙方監督借款人將款項轉入經銷商賬戶。對不同意發放貸款的,甲方應向乙方說明情況。
第十五條乙方客戶經理應於貸款發放之日起15日內陪同客戶到指定經銷商處提車,辦理車輛掛牌、抵押登記、公證、交納保險費等相關手續;於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20日內將相關憑證和資料原件返還甲方保管。
第十六條乙方擔保貸款的不良率五級分類口徑應控制在5‰以內,逾期非應計口徑應控制在1%以內,每月代扣成功率應達到95%以上。
第十七條甲方按月爲乙方提供客戶還款明細,對未按時還款的借款人由乙方客戶經理負責進行催收,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對拖欠貸款本息的借款人,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催收;對客戶已經連續2期未足額還款的,乙方應於客戶連續拖欠的第3期期滿前3日代客戶結清全部貸款本息,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帳戶中直接扣劃。對乙方代償的借款,甲方應在回單中註明“銀聯擔保公司代爲償還”字樣或提供代爲償還證明,並加蓋業務專用章。
第十八條乙方確認,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甲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下屬機構辦理業務,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辦公場地,乙方自行承擔辦公費用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對異地購車的客戶,可由乙方負責辦理具體事項。
第二十條乙方下屬分公司在甲方下屬機構開展貸款擔保業務,乙方必須書面授權承認該分公司對外簽訂擔保協議的有效性,並向甲方下屬機構書面承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按照省____________行分配額度覈定乙方本次擔保貸款額度爲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額度有效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甲方存入基本保證金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同時,按每季度擔保貸款餘額新增的1%存入追加保證金,追加保證金及補足基本保證金於季末次月15日內繳存甲方。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貸款擔保餘額。乙方在甲方保證金餘額超出基本保證金與按照貸款餘額追加保證金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保證金賬戶不得辦理日常結算,不得用於存放保證金外的其他用途的款項。如乙方在全省建行汽車擔保貸款餘額超過____________萬元(含)時,甲方上級行(省建行)將在對乙方擔保貸款的不良率和代扣成功率等指標綜合考覈基礎上,與乙方商定新的保證金繳存比例,屆時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替借款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所欠甲方的全部債務後,甲方必須將墊付憑證原件、抵押權及有關憑證原件轉給乙方,在乙方的追償權沒有實現之前,甲方不得出具解除抵押權的相關文件,並在配合乙方對抵押物進行保全的同時解除抵押權,以保證乙方追償權的實現。
第二十四條擔保期間,抵押物因抵押人的行爲造成損失或毀損致使其價值不足以償還債務時,乙方應及時提醒甲方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甲方作爲抵押權人可與乙方簽訂授權協議授權乙方代行該項權利。
第二十五條擔保期間,甲方如變更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對未經乙方同意變更的部分,乙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積極主動配合乙方開展汽車貸款業務,提高市場競爭力。雙方定期召開業務合作分析會、培訓會,交流溝通促進業務發展。
第二十七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管理狀況定期進行考覈,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積極配合併提供相關報表、資料,否則甲方可暫停受理乙方業務申請。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故不能或暫停開展業務合作的,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對方,以便通知客戶,防止出現影響雙方信譽的情況。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根據考覈情況並依據以下條款自行確定是否與乙方暫停或終止合作,待乙方滿足有關要求後,可恢復受理新的業務申請。
(一)暫停合作條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暫停受理乙方新的業務申請:
(1)擔保的貸款連續兩個月不良率五級分類口徑超過5‰或逾期非應計口徑超過1%;
(2)擔保的貸款連續三個月代扣成功率在95%以下;
(3)保證金餘額不足且不能及時補充;
(4)貸款擔保額度飽和且無能力按標準繳存保證金;
(5)擔保的車輛在貸款發放之日起15日內沒有辦理抵押登記;
(6)貸款客戶個人資料和汽車檔案資料在客戶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20日內未及時返還;
(7)乙方出現重大法律糾紛;
(8)甲方經辦機構認爲有必要停止發放貸款的其它情況。
(二)終止合作條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關係:
(1)乙方淨資產低於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或資產負債率高於70%;
(2)擔保的貸款連續兩個月不良率五級分類口徑超過____________%或逾期非應計口徑超過____________%;
(3)擔保的貸款連續三個月代扣成功率在____________%以下;
(4)乙方對申請人提供相關資料中的虛假內容審覈不嚴,或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爲;
(5)乙方出現年度嚴重虧損;
(6)乙方出現重大法律糾紛,已對擔保能力產生較大影響;
(7)甲方經辦機構認爲有必要終止合作的其它情況。
第三十條乙方原則上只與甲方合作,如與其他銀行合作又與甲方合作,甲方有權視情相應扣減擔保額度。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協議到期後如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合作協議自動延期一年。乙方擔保賠償責任不受本協議有效期(即雙方合作期限)的影響,直至乙方擔保的每一筆貸款本息清償完畢爲止。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如有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7
借款方: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
經貸款方與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爲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合同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_____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__________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後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爲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十、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8
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鑑於你行向_________提供_________貸款_________。該借款合同提供_________貸款_________。該借款合同編號爲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利率爲_________,用於_________。本保證人已瞭解並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爲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爲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爲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後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後,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徵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後,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範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後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後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執_________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_________
簽發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爲了完善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擔保行業整體信用水平和防控能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和銀行貸款抵押資產變現難問題,幫助銀行降低貸款風險,促進企業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圍繞爲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項業務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項業務的合作,應以自願與合法爲基礎,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控制風險、講究效益、探索發展、穩健經營的原則,並通過科學的風險管理機制,在合理分擔風險的前提下,保障合同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甲方願在全省範圍內爲乙方對符合貸款和擔保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再擔保與擔保服務,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承諾的保證爲信用保證,而非抵押保證或質押保證,甲方有權選擇一般保證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在全省範圍內積極爲甲方推薦信用良好、資信等級高的貸款客戶,促進甲方業務的開展和降低甲方擔保風險。
第五條信用擔保對象的範圍爲在我省註冊的各種類型企業和各擔保機構。信用擔保應遵循國家制定的產業政策和全省發展規劃,優先支持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符合全省產業發展規劃的、能擴大財政稅源、安置就業以及創新技術成果轉化和促進產業化發展的項目。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六條信用再擔保合作方式。甲方在全省範圍內爲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服務,凡是單筆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擔保貸款項目,或者乙方要求提供再擔保的貸款項目,擔保機構須向甲方申請再擔保,按照甲方與擔保機構簽訂的《再擔保合同》約定,由甲方承擔再擔保責任,乙方按照與擔保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可開展授信再擔保業務。在貸款擔保中,甲方委託乙方在約定的限額貸款內,自行決定擔保機構,事後向甲方備案,由甲方承擔約定的保證責任;或在履約擔保中,擔保機構在甲方授信額度內自行決定擔保項目,事後向甲方備案,由甲方承擔約定的保證責任。
第七條信用擔保合作方式。由甲、乙雙方根據各自業務操作規程對借款企業進行審查,對甲方同意擔保,乙方同意借款的項目,甲、乙雙方簽訂《保證合同》,乙方向借款企業發放貸款。
甲方可委託乙方開展授信擔保業務。授信擔保額度由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但單筆授信擔保額度,每戶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
第三章擔保額度與風險承擔
第八條甲方向乙方承諾的保證責任實行總量控制,按照《陝西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管理試行辦法》,甲方承諾對各擔保機構提供的再擔保責任不超過甲方上年末淨資產的30倍;對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不超過甲方上年末淨資產的10倍,以上兩類擔保責任合併計算。
第九條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僅對乙方貸款本金進行擔保,同時實行比例擔保。原則確定:再擔保項目,甲方、擔保機構、乙方按4:5:1的比例擔保並承擔損失;擔保項目,甲方、乙方按9:1比例擔保並承擔損失。具體擔保比例按照《再擔保合同》和《保證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章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在乙方指定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存入一定數額擔保保證金。
二、甲方對乙方推薦的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業務項目有審覈的權利,對不符合擔保條件的,有權利不予提供再擔保或擔保。
三、按照乙方需要,甲方有義務將符合擔保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的材料送交乙方,或由擔保機構送交乙方,由乙方按程序審查並決定是否予以貸款。
四、對乙方推薦的符合擔保條件的貸款,甲方應按程序審查並提供相應的貸款再擔保或擔保。
五、甲方提供的貸款擔保方式以具體保證合同約定爲準。
六、在貸款到期6個月後,借款企業仍未償還乙方銀行貸款本金,屬擔保貸款,由甲方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和乙方銀行代償通知書向乙方銀行償還;屬再擔保貸款,由擔保機構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和乙方銀行代償通知書向乙方銀行償還,甲方按《再擔保合同》的約定和擔保機構代償通知書向擔保機構履行再擔保代償。
七、甲方應定期對被保證人的經營狀況及貸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被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致使資金流失(損失)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應及時與乙方貸款銀行協商提出預防風險的措施。
八、雙方同意甲方僅需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資料(包括法人登記及年檢手續、驗資報告、管理制度、報表、稅務登記等)後,不需每筆擔保再提供同類資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月度擔保明細表和財務報表、年度報表及審計報告。
九、甲方承諾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積極協調、促進全省各信用擔保機構與銀行的合作,共同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貸款再擔保、擔保有複審的權利,對不符合乙方有關規定的,有權利不予提供貸款。
二、乙方將符合貸款基本條件、風險較小的貸款擔保項目推薦給擔保機構或甲方,由甲方按程序審查並決定是否予以提供再擔保或擔保。
三、乙方對甲方推薦的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申請,應按程序審查,並提供相應的貸款支持。
四、乙方願意給予甲方再擔保、擔保貸款以規定範圍內的最大便利。貸款利率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利率執行,貸款利率不上浮,以降低受保企業貸款成本。乙方對甲方的存款給予優惠利率,比照銀行同業存款利率執行。
五、乙方應按規定履行作爲主債權人的貸款管理責任,包括定期瞭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對未能履行貸款合同規定義務的企業,乙方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企業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企業尚未使用的貸款。在貸款將要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在甲方對具體項目的保證期間,發現受保企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出現有關重大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及時採
取補救措施,儘可能減少損失。
六、乙方承諾當受保企業不能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時,乙方應於逾期日起1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催收或辦理貸款展(轉)期手續。貸款逾期時,乙方願意給予擔保機構和甲方6個月的追償寬限期,期滿後仍不能收回的貸款本金,乙方按照擔保合同約定,向擔保機構或甲方提交代償通知書,並分擔《擔保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風險。
七、在甲方代借款企業償還乙方貸款後,乙方承諾積極配合擔保機構和甲方共同對借款企業進行追償。
八、按照甲方需要,乙方承諾將及時準確的把所掌握的信用信息提交給甲方。乙方承諾自覺配合執行甲方對再擔保、擔保項目設置的風險管理措施和日常檢查安排。
九、乙方可根據甲方具體情況給予貸款支持。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協議爲基本合作框架,對再擔保與擔保業務以合同約定爲準。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負責人簽字,並經單位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調整,經雙方協商相應調整本協議內容。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及條款修訂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爲五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
乙方:銀行(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10
保證人(甲方):
委託保證人(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
乙方聯繫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經過調查分析,同意爲乙方向 (以下簡稱貸款方)以保證方式提供貸款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和保證方式。
甲方願意就下述三點進行保證:
一、保證範圍:
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二、保證期間:
主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三、保證方式:
甲方在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約定代償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畢之所有債務。
第二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向貸款方清償了所有債務後,即取得了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爲乙方代償的所有債務,自代償付款日起所有債務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銀行公佈的該項貸款基準利率計算)以及甲方爲乙方代償而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第三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抗辯權。
第四條 乙方的優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歸還債務,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甚至代償的,從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銀行利率的基礎上加 %收取擔保費。
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歸還債務、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保證金額 %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貸款及擔保合同 篇11
保證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貸款銀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爲確保乙方與 簽訂的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爲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爲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
如乙方認爲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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