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協議書彙總[](精選28篇)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
供電方:廣東電網公司佛山供電局
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
電話:95598
用電方:
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
電話:
擔保方:
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爲保證雙方簽訂的《供用電合同》(合同編號
電方同意提供擔保。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用電方選擇採用以下擔保方式(“□”爲供選擇項,選用的.以“?”標記,不選用的用“?”標記):
□提供作爲履行電費繳付義務的履約擔保。
□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提供等財產作爲抵押物。由用電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提供等作爲質押物。由用電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二、擔保範圍:用電方所欠的全部電費、違約金和其他合法費用,以及供電方實現上述債權的一切合理費用。
三、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兩年止。本合同期滿,用電方繼續用電且供、用電雙方沒有異議,本合同持續有效的,擔保人在此同意擔保期限自動順延至任何一次續期後的合同期滿後兩年。
四、用電方應會同供電方辦理所有擔保手續,辦理擔保所需費用由用電方承擔。
五、任何一方對本協議有異議,按《供用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供電方簽字(蓋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電方簽字(蓋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簽字(蓋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爲了企業的發展及籌措資金的便利,甲乙雙方在相互信任和協作的基礎上。甲方爲乙方提供單方擔保,並簽訂融資(貸款)擔保協議如下:
第一條、擔保的最高金額
甲方在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大寫) 萬元的範圍內爲乙方與其債權人簽訂的融資(貸款)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最高額擔保。上述融資(貸款)可以是在本協議書的有效期限內分批進行的。上述擔保的實現以甲方在乙方債權人提供的保證合同(或最高額擔保合同)上籤章爲準。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的方式爲抵(質)押
根據雙方簽訂的抵(質)押合同,乙方以本公司如下資產及權益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1)、房屋、土地:
2)、機器、大型設備、運輸設備:
3)、銀行匯票、本票、公司股票、債券:
4)、其他擔保方認可的可以抵(質)押的財產:
乙方承諾如出現未及時還款的情況,債權人追究甲方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情況的,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將上述抵(質)押物變賣來彌補甲方損失。
第三條、擔保的期限
本協議書的’有效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在擔保期限及擔保限額內,應債權人要求及時提供資料(公司財務報表、報告、企業簡介及其它,簽訂擔保合同)。
2)、對於本協議範圍內的擔保融資(貸款),乙方必須自行、及時償還融資(貸款)款項。如出現債權人追究甲方責任的情況,則乙方除返還甲方代爲支付的所有款項外,另需向甲方支付上述代付款項總額的3%的違約金。上述代付款和違約金應當在甲方支付日後的兩個工作日內支付,延遲每日加收萬分之三滯納金。如乙方未及時償還上述代付款及違約金或無力償還的。甲方有權變賣乙方提供抵(質)押的資產、權益來彌補損失。並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3)、對於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與債權人主合同發生變更,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定期或隨時提供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覈算、統計等方面的文件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本企業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瞭解和監督。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已抵(質)押給甲方做反擔保的財產。
7)、乙方機構若發生分立、合併、重組、變更等情況,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變更後的機構應與甲方重新落實用作反擔保的資產及權益,並重新簽訂抵(質)押合同。
第五條、合同的生效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確認,爲合法有效地簽署本協議,雙方及其簽署人員均已經完成了合法必需的或議事、或授權、或決議等程序;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3
甲方: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市分公司
住所:
負責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於 年 月 日與甲方簽訂了一份保證合同,自願爲甲方代理人
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現乙方因
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證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從年月日起解除乙方對代理人
的保證責任,原《保證合同》同時終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擔保責任之日起年內,如甲方發現代理人在原乙方爲其提供擔保期間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仍應在原擔保責任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雙方因此產生糾紛,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四、本協議自雙方籤或蓋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代理人
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籤):
負責人(籤):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4
保證人一旦與債權人簽訂了保證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債務人履行主合同義務的可能,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按我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在以下條件下保證人可以免責: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責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實踐中應把握:一是必須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主觀上要有故意,如果僅僅是債務人一方有故意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或者保證人礙於主合同一方當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證人受一方當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證的,均不能免除責任。二是必須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已經實施了惡意串通的行爲,足以使保證人受騙上當。如果是雙方當事人各懷不同的目的,未經串通,由於保證人的過失而提供保證的,仍應承擔責任。三是由於主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惡意串通欺騙保證人簽訂了保證合同的事實,且保證人無過錯。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實踐中應注意:一是欺詐、脅迫的主體只能是主合同的債權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債務人,因爲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債權人與保證人之間簽訂的,主合同的債務人不是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如保證人因受主合同債務人的欺詐、脅迫而與債權人簽訂了保證合同,不能免除責任,否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二是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提供保證)完全是違背真實意志的,也就是說保證人對主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基礎和內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誤解的情況下提供的保證。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難卻的情況。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債務人、保證人的上級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脅而迫使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不能免除責任。那末債權人的上級所實施的指令行爲迫使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能否免除保證人的責任。筆者認爲根據擔保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債權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所採取的欺詐、脅迫行爲可視爲是債權人的行爲,保證人可以免責,因爲他們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後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
擔保法第24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這裏法條明確規定:一是尊重保證人的意思自治。保證人自願爲債權人與債務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證是基於對雙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內容的確認。雙方當事人對原合同進行變更,實質上是一項新的締約行爲,未經保證人同意當然不承擔責任。二是強調形式要件。保證人對主合同當事人變更合同內容的行爲是否認可必須有書面形式,僅有口頭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證明也無效,保證人否認的仍可免除責任。三是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有約定,有授權或放棄自己的.監督權的,保證人不能免除責任。
(三)因主債務轉移而免責
擔保法第23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實踐中應注意:
1、債務轉移必須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如債務人轉移債務未經債權人同意的,轉讓行爲無效,保證人仍要承擔責任。
2、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了部分債務,未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對已轉移部分債務可不承擔責任。但對未轉移的部分債務仍應承擔責任。
3、保證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債務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從一定意義上這種同意的書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限應從新計算。
(四)因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
保證期限爲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它關係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可分爲二種,一是定期保證,即在保證合同中有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二是無期保證,即在保證合同中雙方並未約定保證期限。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人均既可定期保證,也可不定期保證,但二者在保證期限上的免責條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證
⑴一般保證的定期保證,在保證期限內債權人未行使訴訟權,即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但這裏應注意二點,一是債權人必須在保證期限內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才承擔責任,如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僅僅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未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即可免責。二是債權人在保證期限內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並提起訴訟,而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保證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斷,超過6個月,保證人免除責任。
⑵一般保證的無期保證,按照擔保法第25條規定,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這6個月內債權人未行使訴訟權,即未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責任。
2、連帶保證
⑴連帶保證的定期保證,在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債權人未行使請求權,即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裏擔保法第26條第二款的規定,債權人必須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如果債權人僅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未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超過期限保證人仍可免責。
⑵連帶保證的無期保證。根據擔保法第26條規定債權人必須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請求權,即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
(五)因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而免責
擔保法第28條第二款規定“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也就是說同一債權,如果既有保證,又有物權擔保的,當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主債權未受清償時,物權擔保優先於債權擔保而實現。如果債權人放棄物權擔保,保證人可以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其保證責任。但這裏應注意:一是物權擔保與保證必須是針對同一債權。如果當事人約定擔保的是不同的債權,或同一債權不同部分的,不能適用。如物權擔保是主債,而保證擔保的是孳息或違約金,就不能適用此規定。二是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必須有書面證據。三是保證人只就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範圍內免除責任,對主債的其餘部分仍應承擔責任。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5
物業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爲。物業抵押法律關係成立後,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折價、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物業抵押擔保協議書樣本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鑑於:
1.乙方原欠_________公司人民幣貸款本金_________元及其利息未償還,後_________公司將該債權轉至甲方名下。
2.爲擔保該債權之實現,乙方得甲方同意,自願將其兩處物業轉讓甲方,故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讓與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擔保物
乙方用作讓與擔保的標的`物爲兩處寫字樓中_________個單元_________平方尺物業(後附位置圖及權屬合約)。
1._________寫字樓_________個單位共_________平方尺(其中四樓10個單位a、b、c、d、e、f、g、h、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九樓8個單位a、b、c、d、e、f、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十二樓3個單位b、c、d座共_________平方尺);
2._________寫字樓_________個單位_________平方尺(即六樓11個單位d、e、f、g、h、i、j、l、p、q座_________平方尺)。
第二條 產權之移轉
基於前述乙方物業現仍掛在_________名下,乙方負責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辦理更名手續,轉至甲方名下。
第三條 債務履行再展期
上述擔保物業暫不作償還貸款處理,在本讓與擔保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個月內,若乙方履行債務完畢,甲方應當將該物業返還乙方;若其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債務,則甲方有權處分該物業並優先受償。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包括未履行)前,乙方須自行妥善保管擔保標的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享有該擔保物收益。與此同時須保證擔保物完好無損並接受甲方檢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前,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處分該擔保物。
3.擔保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提供相應之擔保。乙方不提供擔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賣或者變賣讓與擔保物並優先受償。
4.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或擔保物未作清償前,乙方所欠甲方前述貸款不停止計息。
第五條 風險承擔
本合同擔保物未作清償或爲甲方實際佔有前,擔保物之意外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擔保物之處置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年之債務履行再寬展期屆滿後乙方未履行債務的,乙方同意甲方聘請有關評估鑑定部門對擔保物進行估價,並由甲方優先受償,乙方放棄對該甲方聘請之評估部門及評估價的異議權。乙方也可得甲方同意以物抵價。擔保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包括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清償。
第七條 費用負擔
甲方就本合同擔保物優先受償前,該擔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稅費等概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八條 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包括未履行)前,乙方出現解散或破產之情形,本合同擔保物不列入清算範圍,其時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6
此文件爲有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通過填寫此文件,你已經完全獲知和理解以下的條款和內容。你放棄了某些的法律權利,包括向本次活動策劃人和同隊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請仔細閱讀此協議。特別說明:本次活動爲非贏利性質自助遊活動,不是商業活動,也不是旅行社組團旅遊,全程遵循“自助,互助,AA,環保”的原則。
一、風險的承擔
我自願參加此次活動。我理解、我必須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方可參加本次活動。我知道本次活動的策劃者、組織者只是活動的聯繫人,並不是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道他和同行的隊友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戶外領隊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道他們並不對我安全負責。
二、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
1.我參加此次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徒步、露營、登山、負重遠行、攀冰、山路乘車、滑雪等,在此我同意:如果因爲參加此活動(包括途中)和在活動中使用裝備活動中,造成本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我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
2.我理解戶外活動風險:a)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嚴酷的要求;b)可能包括在崎嶇地帶和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c)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所有救援和醫療的費用將由我自己承擔;d)可能面對真實的風險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這些風險包括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溫,霜凍,凍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襲擊和各種意外;e)裝備可能會缺陷,而這些缺陷可能會導致我受傷甚至死亡。我清楚獲知活動計劃的聯繫人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並且同意免責和放棄權利的協議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3.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的裝備,理解並清楚知道身體活動和裝備的使用潛在危害,可能造成本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我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
4.我理解我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和只參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
我明知,本人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相信條件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一步參加。
5.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於我的行爲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願意承擔賠償責任。
6.我參加活動中,我個人的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財產損失,活動聯繫人和其他成員不承擔賠償責任。
我同意,一旦簽署,此責任豁免協議將生效。
由我以下籤署,我保證:
我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和其條文;
我理解參加此次戶外活動相關的風險;
我承擔由於參加此次戶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如法律規定不能
免責部分,我自願放棄獲得賠償的權利;
我已經年滿18歲。
活動聯繫人(簽名):
成員簽名(網名加真實姓名):
簽名日期: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7
出質人:____________
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
爲確保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爲履行,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經甲方依公司章程通過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並授權,甲方願意爲債務人與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金質押擔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擔保方式甲方以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提供質押擔保,並辦理登記止付手續。
甲方保證上述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不存在權屬爭議。
第二條保證金專戶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的保證金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視爲保證金交付乙方,質權設立。
保證金擔保存續期間,甲方不得對保證金專戶內資金進行支用、劃轉或做其他任何處分。
保證金專戶名稱:保證金專戶賬號:____________
若擔保範圍涉及多筆債權,保證金專戶賬號明細見本合同第三條中的“保證金質押清單”。
第三條擔保範圍債權本金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若擔保範圍涉及多筆債權,債權具體情況見下表“保證金質押清單”。
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乙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乙方均有權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擔保範圍內優先承擔擔保責任。
乙方對上述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四條保證金擔保的存續期間保證金擔保的`存續期間至被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五條被擔保的主合同的變更甲方確認,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爲已徵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延長債務履行期限;增加債權本金金額。
第六條合同效力的獨立性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如主合同被確認爲無效,則甲方以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對於債務人因返還財產及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質押擔保的連續性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質押權不因甲方的任何變動而受影響。
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併、分立、重組、變更、股份制改造、隸屬關係的變更等因素的影響。
第八條孳息的收取在質押期間內,乙方有權依法收取質押標的所生孳息。
收取的孳息在優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後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爲質押物。
第九條擔保權利的實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從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中直接劃收相應款項:
主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的;
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可以提前實現債權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諾,如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賬戶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甲方將提供其他乙方認可的擔保。
第十條違約及處理甲方同意,如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賬戶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而甲方未提供其他乙方認可的擔保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在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所轄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立的賬戶中劃收任何幣種的相應款項,本條約定視同劃收的授權文件。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____________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公章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將保證金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____份。
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第十五條聲明條款
1、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向甲方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2、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
3、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特別注意了本合同字體劃線的條款。
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4、甲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擔保於____年___月__日由以上三方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爲了確保甲方與乙方於____年___月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本金爲人民幣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願爲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擔保書。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於____年___月__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爲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爲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並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後的法律責任。
7、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籤。
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後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擔保協議書
1、甲方在乙方處於______年___月___日設立貸款合同,甲方作爲貸款合同的借方,乙方作爲貸款合同中貸方,合同金額爲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合同約定日期爲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借據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作爲丙方分支機構的員工,丙方在設立貸款合時爲甲方出據相關手續證明,同時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基於以上鑑於條款所述,簽約三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1、丙方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資格,有能力、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
2、丙方完全瞭解甲方在乙方處設立貸款合同時所涉及到的條款內容,爲甲方提供保證完全出於自願。
3、本協議正式生效後,甲方應積極履行貸款合同所規定的有關義務,按約定利率於每月1日―10日期間償還貸款利息,到期後一次性償清本金,任何違反貸約合同中約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爲均構成違約,甲方應立即償清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如甲方無力償還所欠款項,丙方有責任代甲方清償在乙方處所有欠款,丙方法定代表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有協助催繳清償借款及承擔還款責任的義務,同時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補償乙方因此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在償清在乙方處的借款後,本協議可以自償清之日起自行解除。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簽約雙方協商解決,如經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經三方簽章後成立,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相關部門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擔保協議書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
乙方自願爲丙方(債務人)與甲方玻璃纖維紗買賣業務中所產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擔保的債務爲每批貨款到期時未付的貨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該批貨款後,擔保責任自動轉至下批未付貨款。
(二)、擔保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丙方在購銷合同(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擔保範圍。
乙方應當就丙方與甲方業務中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包括逾期未付貨款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爲實現該債權的費用支付等。
(四)、擔保期間:甲方與丙方業務中未付貨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約定。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
乙方自願爲丙方(債務人)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業務中所產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擔保的債務爲每批貨款到期時未付的貨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該批貨款後,擔保責任自動轉至下批未付貨款。
(二)、擔保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丙方在購銷合同(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擔保範圍:乙方應當就丙方與甲方業務中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包括逾期未付貨款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爲實現該債權的費用支付等。
(四)、擔保期間:甲方與丙方業務中未付貨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其它約定。
1、擔保期間,如果甲方需要轉讓擔保債權或對購銷合同(主合同)進行概括轉讓(權利義務整體轉讓),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債權轉讓或部分轉讓或購銷合同概括轉讓而解除,乙方仍需對新的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甲方與丙方在業務過程中,對購銷合同(主合同)數量、價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貨款的支付時間)等內容的變更,無論是否經過乙方同意,也不論是否減輕或加重乙方的擔保責任,乙方均應對變更後的購銷合同(主合同)產生的債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管轄地依據購銷合同(主合同)確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9
甲方(出借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方):身份證號碼:
茲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丙方擔保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自己名下所有資產(包含款。
二、借款金額: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乙方借款用途爲自己工地流動資金使用,並有合法收入用於還款。
五、丙方自願用自己夫妻名下所有資產爲乙方此次借款作無限責任擔保,並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直至乙方將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還清爲止。
六、乙方按借款協議約定期限按時還款,如逾期則由乙方、丙方每天按借款總金額的百分之一(1%)支付甲方資金佔用費,並另行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七、此協議一式三份,簽字生效。
八、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通過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次借款以月息結算。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電話: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0
擔保協議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 方(擔保方):
住 所:
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 號:
乙 方
住 所:
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爲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願意爲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爲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範圍爲 ,期限自 20__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範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範圍爲 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爲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並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爲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並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範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餘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爲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佈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爲清償能力,自願承擔並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爲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爲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並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託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或兼併)、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註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並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被宣佈停業整頓、被宣佈關閉、被宣佈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後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爲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爲準。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1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資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設立營口市浙商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二章公司設立
第二條 各方一致決定在xx市設立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註冊地址:
第四條 公司的名稱爲: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各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經營範圍
第六條 公司的宗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拓展業務,推進創新,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率,爲各方創造經濟效益,爲國家經濟發展做貢獻。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從事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諮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第四章 出資各方
第八條 出資方爲:
(一)
(二) ;
(三)
第五章 註冊資本、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
第九條 公司註冊資金爲人民幣5000萬元人民幣。
第十條 出資人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
出資人出資額所佔比例
萬×%
萬×%
萬×%
第十一條協議簽訂後各方辦理出資手續。
第六章 股權的轉讓
第十二條投資擔保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轉讓,但主發起人所持股份自投資擔保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他股東所持股份兩年內不得轉讓。投資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股份,在任期內不得轉讓。
第七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各方的權利:
(一)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出資額行使表決權;
(二)依據法律及公司章程規定轉讓股權;
(三)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瞭解公司經營情況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五)監督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意見;
(六)公司依法終止後,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權;
(七)參與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各方的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繳納各自所認定繳的出資額;若未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應向已足額繳納的.出資的出資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五)有義務參加出席股東會;
(六)有義務爲公司的各種經營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章 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
第一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本協議的各方爲公司的股東。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爲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八)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2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擔保人工資:_________________
被擔保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一、擔保人__________願意爲__________作欠款擔保。
二、被擔保人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未結款。簽訂欠款協議。欠款違約協議。在此期間如果被擔保人無力償還其欠款。我__________自願償還被擔保人的欠款。並付違約金。
三、擔保人概況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四、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係:_________________
五、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3
委 託 人: (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擔 保 人: (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鑑於:
1.甲方擬與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 擬借款金額爲(小寫) (大寫)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爲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並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並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關於反擔保等風險防範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爲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爲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爲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爲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 %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 ,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於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 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爲基數,按照年費率 %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並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爲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後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說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爲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託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於收回債權或怠於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 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閱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爲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 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爲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爲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爲償付後,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 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 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爲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並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爲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於甲方貸款餘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戶,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 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並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爲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說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於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視爲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於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 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4
編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下列第項原因,甲方委託乙方向債權人(具體情況見本協議第一條)提供信用擔保。
1、申請銀行貸款
2、申請銀行信用證
3、申請銀行承兌匯票
4、申請銀行綜合授信
5、工程招投標
6、工程履約
鑑於乙方是一家取得銀行授信的專業擔保機構,乙方同意在甲方滿足本協議書要求的前提下,爲甲方提供擔保。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擔保)事項
1.1本協議項下的擔保種類爲:
1.2本協議項下的擔保債權人(名稱全稱及詳細地址):
1.3甲方向債權人申請的事項獲得債權人審覈通過後,甲方與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或其它名稱的合同/協議作爲乙方擔保的主合同。
1.4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主債務的本金金額爲(幣種)(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1.5乙方所擔保的範圍: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全部債務,具體的範圍以乙方與債權人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它擔保文件之規定爲準。
1.6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爲(年/月)。
1.7其它主要條款:
1.8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期間所發生的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保險費、抵押/質押登記費、見證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1.9甲、乙雙方同意,如主合同、最終乙方向債權人出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擔保文件與本條所述之條款不一致,以該具體的主合同、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擔保文件之內容爲準。
第二條擔保費
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爲基數,並根據乙方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和擔保費率計收。
2.1本協議項下擔保費率爲擔保金額的%,按年(年/月)費率計,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一箇月的按一箇月計算。
2.2乙方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爲(年/月);
2.3擔保費總額爲萬元;
2.4支付時間:本協議簽訂之時,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擔保費。若甲方分次支付擔保費的,則甲方應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保證合同或保
函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剩餘的擔保費。
2.5若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出具擔保前,甲方終止對乙方委託或甲方放棄融資行爲的,則乙方有權從甲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中扣取不低於%的款項作爲擔保業務受理費,其餘款項退回甲方。乙方已經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已向債權人出具其它擔保文件,甲方分次使用融資或其它授信的,甲方放棄部分額度或甲方不具備使用相應額度條件的,乙方已收的擔保費不予退還。
2.6逾期保費:甲方若未能按約履行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義務,導致擔保逾期,則應向乙方交納逾期保費。逾期保費以逾期被擔保本金及利息等相關費用總額爲基數,按(年/月)費率%每月計收,不足一箇月的按一箇月計費,延遲交納逾期保費未獲乙方書面同意的,乙方按逾期保費金額每天向甲方收取2‰(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三條保證金及其他反擔保
3.1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上述擔保前,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賬戶內存入金額爲(幣種)人民幣(大寫)萬元的保證金,作爲甲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協議各項義務的擔保。
3.1.1作爲保證金的該筆資金一旦進入上述保證金賬戶即視爲已移交乙方佔有,並已特定化,具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金質押性質。乙方對上述保證金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動用上述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直至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時止。
3.1.2前述第3.1條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將該項保證金作爲違約金全額扣收,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條款的約定不影響乙方依照本協議第八條之規定向甲方行使擔保追償權的數額和方式。
3.1.3若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則乙方有權直接從該保證金賬戶中扣收款項以賠償給乙方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3.1.4若甲方在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的同時,又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事項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在主合同中的相關責任的同時,另行追究違反本協議的其他相關責任。
3.2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上述擔保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擔保方式:
3.3上述反擔保方式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將另行簽訂,並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的約定與具體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具體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的內容爲準。
3.4甲方保證乙方爲上述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並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物在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之後有重複抵押/質押、再抵押/質押、轉讓、轉移、贈與、互易、抵債、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爲,則乙方將通過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4.1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開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原件,或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證實爲真實和完整的副本。其中,第1項文件原件在乙方驗證後退回給甲方,但仍需保留所驗證件的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1、甲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甲方最近一箇月的企業工商信息單;
3、甲方的公司章程;
4、甲方全體現任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5、同意甲方簽訂本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6、甲方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以及申請前一箇月的財務報表;
7、抵押物或質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或質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8、第三人的相關資料。
第五條聲明和保證
5、甲方聲明和保證事項如下:
5.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5.2甲方保證合法經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其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不得污染環境、不得損害人類身體健康;
5.3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5.4甲方有法定的權利與債權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5.5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債權人開立的擔保條款;
5.6甲方向乙方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5.7甲方保證不使乙方爲甲方的擔保事由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5.8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約定的融資用途及範圍內使用融資款項;
5.9甲方保證按約履行與債權人簽署的合同或協議;
5.10甲方保證按時足額繳納有關抵押或質押物的任何稅費,保證維護抵押物的完整及良好狀態並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5.11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產權(股權)等的變更;訴訟或仲裁事項;資金借貸;改制或重組;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5.12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檢查,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完成保後監管工作。甲方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以後按(月/季)度向乙方報送財務報表;
5.13爲抵銷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證合同或保函項下的債務,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
5.14乙方不對債權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5.1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企業資產清單上所列的財產。
5.16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經乙方書面認可的足額抵押、質押反擔保情況下,甲方不得對外投資、對外擔保或者與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爲。
5.17如甲方違約,甲方授予乙方在網絡和媒體上對甲方及甲方股東和公司高管等的違約事實進行披露的權利。
5.18在乙方爲甲方擔保期間,乙方有權對情況進行監管,具體的監管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保證合同或保函的修改
6.1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證合同或保函內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債權人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甲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乙方的反擔保保障,以及另行向乙方支付增加擔保金額或延長期限的擔保費用。否則乙方將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6.2對本協議項下擔保事項的修改需經過乙方書面同意,經乙方書面同意後的修改方可有效。
第七條違約事件
7.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以下各項情況均爲違約:
7.1.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7.1.2向乙方簽發以乙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乙方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乙方認可;
7.1.3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協議的規定與乙方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7.1.4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7.1.5甲方或第三人雖與乙方簽署了抵押或質押的協議書,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7.1.6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或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債務或義務;
7.1.7在乙方擔保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對外擔保或對外投資的行爲;
7.1.8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其他款項;
7.1.9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將乙方所擔保的借貸款項挪作他用;
7.1.10甲方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7.1.11甲方停業/歇業、破產、解散、撤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7.1.12甲方違反其作出的聲明承諾及其他義務的;
7.1.13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7.2當上述任何一種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乙方可以同時採取以下全部措施或者部分措施:
(1)乙方有權單方將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全額扣收;
(2)要求甲方繼續向乙方提供經乙方認可的反擔保人;
(3)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按本協議的規定與乙方簽署抵押或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合法登記手續;
(4)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爲,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或質押給乙方,並辦理相關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5)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依法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保證合同或保函項下的索賠
8.1甲方保證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
8.2當債權人按主合同或協議項下保證合同或保函的規定向乙方索賠,且乙方認爲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合同或保函的規定,乙方迫於履行擔保義務而爲甲方墊款向債權人進行代償支付時,乙方對甲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8.3如甲方未按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履行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主合同或協議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款項的代償擔保責任,則甲方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1)甲方應當向乙方償還上述全部代償款項;
(2)甲方應當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償款項的利息(從乙方實際向債權人支付代償款項之日起計算至甲方實際償還乙方上述款項之日止);
(3)甲方還應按乙方已支付代償款項總額以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即:違約金=乙方已代償的款項總額×2‰×乙方實際墊款天數)。
8.4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追償通知後的五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清償全部代償款項以及應付利息與違約金。
8.5因甲方違反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甲方除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的責任外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債權人對乙方採取訴訟或仲裁,或與乙方和解的過程中,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應當由甲方承擔。
(2)乙方因向甲方追償代償款項而產生的實現債權(追償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應當由甲方承擔。
8.6如甲方未按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履行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或者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乙方有權選擇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方式(本協議書第三條所約定,具體內容以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爲準)中的全部或任何其中一項或同時幾項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承擔第一反擔保責任。
8.7如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或者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則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將其違約事實及相關情況向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政府機關、新聞媒介、網絡傳媒或其他企、事業單位以不限定的方式進行信息披露,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貳)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協議生效、終止
10.1本協議按以下規定的方式生效:
10.1.1甲方(委託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公章後生效。
10.1.2甲方(委託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甲、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公章後生效。
10.2本協議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終止。
第十一條附則
11.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2乙方不需要甲方的同意,即可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發生上述轉讓情形時,甲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向受讓方履行債務或義務。
11.3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公證或見證或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分析及充分理解,籤
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5
異議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請求事項:
依法撤銷《__市__人民法院通知書》(文書號)。
事實和理由:
_年_月_日,異議人收到貴院發出的.《__市__人民法院通知書》(文書號),要求異議人直接向申請執行人__有限公司履行異議人對被執行人__有限公司所負的到期債務__元。
現經我司查明,異議人與合利看丹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到期債權債務關係。故異議人無法協助貴院凍結相關款項,異議人也不會__公司支付任何款項。望貴院依法撤銷《__市__人民法院通知書》(文書號),以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__人民法院
異議人:
日期: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6
委 託 人: (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擔 保 人: (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鑑於:
1.甲方擬與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爲 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 擬借款金額爲(小寫) (大寫)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爲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並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並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關於反擔保等風險防範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爲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爲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爲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爲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 %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 ,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於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 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爲基數,按照年費率 %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並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爲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後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說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爲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託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於收回債權或怠於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 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閱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爲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 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爲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爲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爲償付後,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 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 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爲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並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爲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於甲方貸款餘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戶,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 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並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爲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說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於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視爲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於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 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住所:
乙方:營口蓮發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
住所:
爲建立良好的擔保合作關係,促進甲乙雙方的共同發展和長遠合作,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嚴格遵守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
一、乙方願意將甲方作爲重要的基本客戶,在法律和擔保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優先爲甲方提供各類擔保支持和其他優質擔保服務。
二、乙方將根據擔保條件和擔保程序向甲方提供全面的擔保服務,包括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諮詢財務顧問等等中介服務;。
三、乙方將盡力滿足甲方合理的融資擔保需求。同時,甲方應當保持良好的財務結構,流動比率控制在 1%以上,應收賬款週轉率控制在3 %以上,資產負債率控制在50 %以下。
四、乙方將積極支持甲方企業經營和生產發展。對甲方需求融資擔保的貸款額度在100萬元以內(含100萬元)的,乙方可以簡化擔保審查程序,並可以在甲方不提供反擔保的`條件下爲甲方提供融資擔保。
五、甲方應當每季度向乙方提供電子版財務報表一份及應收賬款、應付賬款明細表一份,並對財務數據的真實性負責。乙方每半年一次到甲方現場覈查有關財務科目,以便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每年度終止時,乙方有權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協議和財務指標、狀況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前提下續簽下一年合作協議。
六、甲方願意將乙方作爲主擔保公司,在乙方的合作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者專用賬戶。
七、甲方保證在乙方提供擔保後,將風險金存入到乙方賬戶,乙方開出收據作爲憑證,擔保合同履行完畢,乙方應將風險金全部退回。如有特殊原因擔保貸款需要展期的,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覈,對符合擔保貸款展期條件的給予展期。
八、甲方保證嚴格按照乙方提供擔保的銀行貸款的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包括但不限於不擠佔、挪用擔保貸款搞經營生產以外的投資和有害於企業發展的一切活動。
九、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未履行或者違反本協議的,或者財務指標、狀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到達甲方住所時,本協議解除。
十一、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需要對協議中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時,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甲乙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得單方終止協議或違背協議條款。
十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爲___ 年。本協議到期後是否續約由雙方商定。
十四、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日期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8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需要向銀行支行申請銀行借款人民幣(大寫),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爲該筆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爲人民幣(大寫)。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爲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爲南港年反擔保字第號《反擔保保證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標準:擔保額×擔保月數׉。
第三條、甲方應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產生風險,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
第四條、甲方保證按借款憑證所訂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2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乙方和貸款人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30‰。
第五條、甲方如不按期歸還借款本息,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逾期擔保月數×30‰,直至甲方清償借款本息及逾期罰息爲止;若甲方不能償付借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款,則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置甲方所有財產,並亨有優先受償權,收回包括但不限於代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爲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當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第三人主張第五條權利。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
(一)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
(二)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三)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採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八條、其他事項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貳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協議書爲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甲方):(蓋章)擔保人(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c省c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補充協議
債權人(甲方):____省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債務人(乙方):__寶供物資經營部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雙方於xx年5月4日簽訂的《借款協議書》內容第(二)、(三)條款相關利息之約定事宜,做如下補充:
一、《借款協議書》項下“(二)本協議項下借款月息爲1。5%,按月付息,最後一期利息利隨本清。”該筆金額人民幣叄仟零伍拾萬元之借款,不計付利息。
二、《借款協議書》項下“(三)乙方連續二期未及時足額支付借款利息或累計三期未交付借款利息,甲方有權宣佈借款立即到期,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清償本息。”該筆借款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重新簽訂《借款協議書》,借款金額另行協商。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借據作爲本協議之附件,一式二份,各方各持一份。均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19
債務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擔保人:
本保證人_________自願爲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債務人)完全履行其與貴司已訂立的或/即將訂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向你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特立本擔保書,向你司保證下列各項:
1、保證責任範圍:保證合同中的債務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及因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應向你司支付的貨款本金、利息、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你司爲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保證責任期間:兩年,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3、本保證爲連帶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獨立的保證,本保證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保證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4、當本擔保書生效後,主合同的任何條款的更改或補充,包括同意債務人延期履行,不論是否徵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或者口頭同意,保證人均繼續根據本擔保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保證人保證在債務人付清或由保證人代爲付清本擔保書項下的所有款項前,不向債務人追償。
6、保證人同意,在接到貴公司通知將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讓他人時,本擔保書繼續有效,受讓人享有與你司同等的權利,而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7、本擔保書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8、本擔保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保證人(簽字):
簽發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20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姓名(以下簡稱丙方): (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丙方自願爲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代理協議提供擔保。甲方同意丙方作爲乙方不履行職責時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的保證人。經協商一致,甲、乙、丙三方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協議。 一、擔保內容:
1、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
2、乙方造成貨物去向不明的;
3、乙方擅自收取貨款,未上繳公司私自挪用的;
4、乙方人爲原因使業務費用不到位的;
5、乙方人爲原因導致甲方固定資產嚴重流失的;
6、乙方蓄意破壞甲方營銷網絡的;
7、乙方不辭而別或解除代理關係時未按照甲方要求交接工作的;
8、乙方有違法、犯罪記錄而向甲方隱瞞的;
9、乙方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依法律規定應承擔民事責任但不限於民事責任的。
二、擔保期限:
保證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至甲、乙雙方代理協議終止並經雙方開具無遺留問題確認書時止。
三、擔保方式:
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也可要求丙方在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四、擔保的`特別約定:
擔保責任期間,丙方與乙方之特殊關係(含親屬關係)發生重大變化,並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丙方之擔保責任,但若丙方喪失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乙方則有義務落實爲甲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五、本協議若出現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得到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由甲方註冊所在地法院受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21
編號:_____________年質字號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委託人)簽訂的編號爲年第_____________號的《委託擔保協議書》中第六條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上述《委託擔保協議書》,爲公司(借款人/委託人)向支行(以下稱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爲_____________個月金額爲_____________人民幣(幣種)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工程/其他)提供連帶責任(貸款/履約/其他)擔保。
二、甲方自願以其擁有的公司(公司全稱)的名下股權、名下_____________%股權、名下_____________%股權,合計_____________%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爲乙方爲借款人/委託人提供本協議第一條所述擔保的反擔保,以保證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後產生的擔保債權得以償還。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幣種)_____________萬元。
三、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乙方所擔保的_____________萬元(借款本金/履約金/其他)、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四、本協議書的有效期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委託人義務履行完畢爲止。
五、質物的諮詢、公證、見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置質押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
七、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八、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理上述質押股權。
九、如借款人/委託人未能按約全面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爲其代償的,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十、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質押股權的孳息。
十一、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後,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十二、甲方保證乙方爲上述股權質押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並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質押股權在本協議書籤訂前或簽訂之後有重複質押、再質押、轉讓、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爲,則乙方將通過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三、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如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應按以下第1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或鑑證機關或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另籤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十六、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特別提示:乙方已將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向甲方做了提示,並應甲方的要求在本協議中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自然人指模):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2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現甲方用座落於_____(面積:_____)的房屋在銀行按揭貸款,須經乙方擔保。爲了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在貸款期限內,甲方必須每月按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如出現連續三個月沒有歸還銀行貸款本息,乙方將無條件通過公證處(甲方委託_____)辦的’《委託公證書》處理甲方房產,以歸還銀行貸款本息,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配偶(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23
委託人:(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電話:,傳真:
擔保人:(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電話:,傳真:
鑑於:
1.甲方擬與(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爲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擬借款金額爲(小寫) (大寫),借款期限,從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爲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並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並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關於反擔保等風險防範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爲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爲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爲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爲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於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爲基數,按照年費率%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於年月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並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爲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後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說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爲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託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於收回債權或怠於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閱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爲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爲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爲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爲償付後,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爲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並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爲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於甲方貸款餘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戶,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並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爲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說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於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視爲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於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24
本擔保協議書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在____________簽訂: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委託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擔保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擬與(以下稱“貸款人”)簽訂關於的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爲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爲受益人,金額不超過幣元的保函(以下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爲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協議書,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下列術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指中國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擔保方式:是指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2、本擔保協議書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曆下的該年、該年度、該季度、該月和該日。
二、擔保人同意爲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
1、經擔保人認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訂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爲其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的有關內容如下:
名稱: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所有權:____________
所地: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爲委託人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有關內容如下:
名稱: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所有權:___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
4、委託人向擔保人支付人民幣元,以作爲其償付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以充抵上述款項。該保證金所生孳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署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質押合同;
(3)抵押合同;
上述文件將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經委託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證實爲真實和完整的副本:____________
1、委託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委託人的公司章程;
3、委託人全體現任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4、同意委託人簽訂本擔保協議書的董事會決議;
5、委託人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以及申請前一箇月的財務報表;
6、抵押物或質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或質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7、第三人的相關資料。
五、聲明和保證
委託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3、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託人向擔保人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6、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爲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8、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報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報送財務報表;
9、爲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保函項下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
10、擔保人不對貸款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後,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4、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5、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質押的協議書,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爲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合法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爲,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爲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擔保人迫於履行擔保義務而爲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支付時,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委託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委託人與任何單位簽定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費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1%(百分之壹)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追債後的柒日內,無條件地向擔保人償清全部墊款及應付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擔保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協議書時,一定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擔保基金及其它有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爲基數,根據借款合同確定的借款期限收取擔保費,按年率%(百分之)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箇月的按一箇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擔保基金:
(1)保基金以委託人年度經擔保人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的稅後利潤爲基數,按____%(百分之整)比例計收。
(2)委託人在上述年度審計報告完成之日起一箇月內,就應對確認的上述年度稅後利潤向擔保人計提擔保基金,如確有特殊原因,可以通過協商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上述年度審計報告完成之日起三個月。
(3)委託人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就上述年度稅後利潤向擔保人提交擔保基金,擔保人對委託人下一年度的稅後利潤同樣擁有提取不低____%(百分之整)的權利,並同時承擔與上年度同樣的責任與費用。
3、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推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費用總額每天向委託人收取1‰的滯納金。
4、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到期日還清所有借款及相關費用,若逾期未還款,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保費。逾期保費以委託人借款金額及利息等相關費用總額爲基數,按年率3%(百分之叄整)每月計收,不足一箇月的按一箇月計費,推遲交納逾期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天向委託人收取1‰的滯納金。
5、其它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擔保人在對委託人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委託人支付。
十、適用法律
本擔保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在本擔保協議書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__________________市的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協議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一、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每份共______頁,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和登記機關各執一份,經當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製備。
本協議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兩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25
甲方:
乙方:
丙方:
爲確保丙方能夠在 年 月 日前履行還款約定,經甲乙丙方協商同意,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資產作抵押爲丙方履行還款義務提供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甲乙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抵押標的(物):
乙方以其(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項目經營權益) (產權號: )設定抵押(附抵押物明細)。
第二條、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保證對抵押物或項目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物或項目的權屬證明文件。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抵押物,不得重複抵押,如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乙方應當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甲方債權未得到清償前,發生抵押物毀 損、滅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提供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文件資料,並對所提供的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負有法律責任;保證不向甲方做虛假的或誤導性的陳述,甲方一旦發現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均可隨時終止合同的履行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設定抵押的一切財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如丙方還款期限屆滿仍沒有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有權通過處理乙方抵押物或接管、轉讓抵押項目的經營權益並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00元。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文件等複印件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2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鑑於:爲促進甲方及乙方的業務開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乙方同 公司簽訂的 擔保合同,甲方同意並決定提供再擔保。經甲、乙雙方研究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再擔保範圍
甲方同意對乙方同 公司簽訂 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擔保義務提供再擔保。甲方保證其提供的再擔保服務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金融機構、擔保機構的要求。
第二條擔保責任承擔比例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 種方式承擔擔保責任:
1、連帶保證:甲方對乙方所承擔的擔保責任以再再擔保方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成數分保:甲、乙雙方按比例承擔擔保責任,其中甲方承擔 %的擔保責任,乙方承擔 %的擔保責任。
3、3、溢額分保:乙方承擔該筆擔保業務的擔保限額爲 萬元(大寫 萬元),超過擔保限額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4、超額賠款擔保:乙方該筆擔保業務的代償額度爲萬元(大寫 萬元),超過代償額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5、 。
6、以上方式的組合運用。即 。
二、履約保證金
乙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擔保額%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存入乙方提供的專用賬戶,並經甲方確認。
第三條再擔保費用
再擔保費用原則上在相關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範圍內收取,甲方根據承擔擔保責任比例收取相應比例擔保費。在本再擔保事宜中,甲方收取的再擔保費用數額爲 萬元(大寫 萬元)。
第四條相關的職責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清算、破產等情形而導致主體、經營方式等變更時,均應提前4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另一方,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後,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主體承擔。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的,應提前30個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並不因此而影響其承擔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嚴格遵守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違約方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被司法機關宣告破破產,或被行政機關責令撤銷,自破產宣告之日或撤銷生效之日起協議終止。本協議終止,另一方有權要求破產或被撤銷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被其他債權人並且非因擔保責任所涉訴訟或/仲裁或/因此被法院(仲裁機構)做出查封、凍結、扣押財產的裁決或/被法院做出強制執行的裁。
決時,雙方可協商決定終止本協議。本協議終止後,另一方有權要求出現上述情形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4、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約定。
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地點: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27
委託人(以下稱甲方):
受託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需要向(以下稱貸款人)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萬元,借款期限(月),經甲方申請,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保證擔保,最高限額人民幣(大寫)萬__元,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爲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爲字__第__號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計算標準:(借款擔保額-履約保證金)×擔保月數× ‰ 。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元,約定履約保證金的支付範圍:
(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還款義務(《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義務時,乙方無須徵得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從保證金款項內向貸款人予以支付;
(二)甲方未按規定交納擔保費的,乙方有權直接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
(三)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甲方的應付款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四)乙方有權監督並實施保證金的支付,拒付與擔保內容無關的款項;
(五)保證金在合同執行完畢後,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按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發生風險,乙方有權提前通知貸款人收回貸款。
第五條、甲方保證按借款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乙方和反擔保方的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數× 3 ‰ 。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期還款,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替甲方償還借款本息和逾期罰息,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逾期擔保月數×30 ‰,直至甲方還清本息爲止;若甲方不能償還貸款,則乙方有權處置甲方所有財產,收回替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爲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
(一)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
(二)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三)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採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合同爲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擔保協議書彙總[] 篇28
擔保人:______,性別______,生日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被擔保人信息:
被擔保人:______,性別______,生日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系被擔保人______的____________。擔保人______和被擔保人共同出資購買了由_________房地產開發的坐落於____________單元樓號,建築面積______的成套住宅。該房屋的買賣合同簽約備案號爲:____________,房產證號爲: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爲:____________。他們支付了該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房屋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擔保人佔據房屋產權份額的______%,被擔保人佔據房屋產權份額的______%。
現在,被擔保人______準備向北川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以支付上述房屋的購房餘款。擔保人自願將擁有的房屋產權全額作爲被擔保人______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擔保。擔保人在此聲明對房產抵押的有關事宜作出如下保證:
1、擔保人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借合同的全部內容予以認可。
2、擔保人同意將所有的房產份額全部抵押給被擔保人,以向北川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3、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支付貸款本息,擔保人自願承擔上述房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償還責任,並承擔因抵押擔保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如果被擔保人有其他違約行爲導致處分抵押房產,擔保人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擔保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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