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擔保合同[通用](通用32篇)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
貸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職務: ____
地址: ________郵碼: ____電話: 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職務: ____
地址: ________郵碼: ____電話: 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職務: ____
地址: ________郵碼: ____電話: 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貸款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擔保。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方: 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
出質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
質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爲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佔有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鑑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後,乙方向甲方賠償;(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
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後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
________號《質押合同》項下:
出質人:(公章)____________質權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3
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
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下稱擔保方)
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算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___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份,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爲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爲,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貸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證人無力歸還,又未申請延期或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當借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箇償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借、貸及保證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___
乙方: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4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於擴大生產經營活動。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金額:
人民幣_____元(大寫:壹佰萬元整)。
二.貸款期限:
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到期後雙方無異議的,可以順延借款合同,展期另行約定。
三、貸款利息
採取零利息的.形式。
四.貸款用途:
本貸款限於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公司的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貸款償還:
1.如甲方未能按期還款,最遲應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向乙方申請展期,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展期。
2.乙方如需臨時收回貸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請還款。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買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利用貸款造成損失和浪費或者利用貸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有關單位應當對直接責任人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生效合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進一步約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
(蓋章)貸款人(乙方):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擔保合同第二條甲方(借款人):
Id號: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
Id號:
聯繫電話:
丙方(擔保人):
Id號:
聯繫電話: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5
借款人(全稱): 地址:聯繫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 貸款人(全稱): 地址:聯繫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個月,自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由雙方協定,先期支付。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貸款方規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爲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
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
保證人(甲方):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
爲確保乙方與 簽訂的號借款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元,貨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人式爲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爲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爲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貨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
年 月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7
合同編號:
保證人名稱: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債權人名稱:交通銀行
分(支)行
住所:
行長: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爲確保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證人(以下稱甲方)應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的請求,願意爲借款人所借款項向債權人(以下稱乙方)提供保證。該主合同的借款金額和幣種爲(大寫)_________,期限爲______。經乙方審查,同意甲方作爲借款人還款的保證人。甲乙雙方遵照法律規定並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爲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寫)________整以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應付款項(以下稱應付款項)作擔保。
第二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佈提前到期)應付款項時,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付通知後15天內無條件地代爲償付。
第三條 甲方保證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和批准手續,並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的保證責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響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及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各類有關協議;
3.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被認定無效;
4.甲方機構的變更、撤銷或財力的變化;
5.主合同債務重組。
第四條 甲方若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45天書面通知乙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五條 甲方同意今後乙方與借款人變更主合同除了變更貸款金額、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無故擅自超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調整範圍外)這四項條款,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再徵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響甲方的保證責任。
主合同中與貸款金額、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後,本合同項下保證的貸款金額和期限相應調整,貸款利率按上述期限變更後的貸款利率執行。
第六條 本合同的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應付款項全部清償爲止。
第七條 在本合同的保證期間內,甲方有責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並接受乙方對其擔保能力變化情況的調查。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擔保。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未代借款人清償到期應付款項時,甲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並可向甲方繼續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有權向變更後的機構收取相當於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七條規定,作出不真實陳述或違約,乙方有權要求其糾正行爲,並處以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公章後隨主合同同時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8
流動資金擔保借貸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縣鄉(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經銀行縣支行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貸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計劃按時、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總額爲元。
第二、貸款方如不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按規定收取罰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計劃用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__%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並告知擔保人),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後一箇月內,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爲借款方償還貸款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單位(擔保人)和公證機關各一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借貸款雙方和擔保單位(或擔保人)各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貸款方借款方擔保公證單位
借款單位(人):__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章)擔保單位(人):__________公證機關: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章)負責人:__________(章)負責人:__________(章)
財會人:__________(章)經辦人:__________(章)財會人:__________(章)公證機關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9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爲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擔保的範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個月。甲方願就上述借款,爲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範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爲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爲《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爲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反擔保的方式、範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爲:甲方爲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爲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並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爲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後,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範圍包括:甲方爲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並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
(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
(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爲。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爲甲方爲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並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_______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對其違約行爲、信用度低下進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擔公告費用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簽約日期: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0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貸款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借款擔保合同範文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擔保。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1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
借款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貸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抵押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出質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貸款,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同意爲
借款人提供擔保。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名稱)貸款,
金額爲人民幣(大寫)萬元。
1、個人住房消費貸款
2、個人商用房貸款
3、個人商住兩用房貸款
4、二手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其他: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用於向(以下簡稱售房人)購買區街小區(地址)房屋套(大寫)。
所購商品房資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棟室;
銷售單價: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與借款憑證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四條貸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調整
(一)、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爲基準利率,(上/下)浮%,確定按(年息/月息)計算,按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合同利率,遇基準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準利率調整,於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
第五條提款方式
借款人應當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採取受託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貸款人簽定《個人貸款支付委託書》後,將借款劃至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內。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借款撥付條件
本合同生效並全部滿足下列條件後方可辦理提款手續:
(一)、貸款人已收妥借款人與售房人簽訂的經貸款人認可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及推薦保證函;
(二)、借款人必須出具貸款所購房產總價值%,即元的首期購房款憑證,並在此授權貸款人將該首期購房款連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額劃人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
(三)、借款的擔保已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且已生效,有關擔保文件、單據正本已移交貸款人收執。
(四)、符合借款撥付條件的有關應付費用已經結清。
第七條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以下(名稱)歸還。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性還款法
(一)、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申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從借款日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爲(定日結息/實際放款日)。還本付息日爲實際放款日的,每期還款日爲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爲該期最後一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爲貸款到期日。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後,第一次確定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共還款個月。此後需按本合同第四條進行利率調整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由貸款人重新計算結果確定。
第八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保證按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並於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內,並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可進行一次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需提前10個營業日內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應付利息計算。
(三)、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五)、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借款人有義務對借款所購房屋進行投保,並以貸款人爲被保險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購房事宜與售房人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也不影響擔保方擔保責任的承擔。
(七)、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轉讓,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八)、各方當事人住所發生變化,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意外賠償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還款期內房屋發生一切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理賠款或其他賠款,應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轉讓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還款期內,借款人轉讓房屋應事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爭議。
(二)、抵押人完全瞭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爲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五)、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七)、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爲實現主債權、追索抵押人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物
(一)、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爲貸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雙方確認封存後交與貸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應在變更登記事項之日起某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外的財產抵押的,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二)、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須將抵押登記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貸款人保管。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的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不得短於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須在保險單中註明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爲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於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十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貸款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十九條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與貸款人共同簽訂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後,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爲第三人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也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後,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向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無須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該行爲;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自抵押物價值發生減少之日的當日,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五)、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損害賠償的範圍內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六)、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以所獲得的徵用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
(七)、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貸款人並採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轉移已抵押的財產;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化。
(九)、借款人清償了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二十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並從處分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的債權未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3、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九條一至八款約定的。
(三)、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採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抵押人。
(五)、實現抵押權後,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應盡力配合貸款人行使其對借款人的追償權。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返還抵押人。
質押條款
第二十一條出質人陳述與聲明
(一)、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質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出質人完全瞭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爲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質人已對本合同項下質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書面說明。
(五)、本合同簽署前未對本合同項下質物作出過包括設立抵押、饋贈或轉讓在內的任何處分。
第二十二條質押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貸款人爲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二十三條質物
(一)、質物情況詳見《質物清單》。
(二)、《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貸款人處分該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實現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條質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出質人交付貸款人,並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約定;貸款人依《質物清單》進行驗收,並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屬證書、發票和其他相關資料經雙方共同確認封存後交由貸款人保管。
(三)、債務履行期屆滿,本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將質物及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質權的實現
(一)、本債務履行期屆滿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時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與出質
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將質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本合同處分質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六條保管和提存
(一)、如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質物滅失,毀損的,出質人可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如出質人所提供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且出質人拒絕提供相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拍賣或變賣質物,並將拍賣或變賣所得提前實現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出質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出質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的質物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應不短於主債務到期日。
(二)、出質人應在保險單中註明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爲辦理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於恢復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八條出質人權利義務
(一)、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饋贈、轉讓或再行質押。
(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鑑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拍賣及訴訟的費用。
(四)、質物毀損、滅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
(五)、質物非因貸款人原因給貸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貸款人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並採
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七)、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
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八)、本合同生效後,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紿第三人的,出質人仍在原質押擔保
範圍內向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質權處分質押財產,並以所得價款
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至八款規定的。
(二)、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採取一切措施,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四)、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轉讓主債權時,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退還出質人。
保證條款
第三十條保證人陳述與聲明
(一)、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有權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二)、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任何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三)、完全瞭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爲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劃收相應款項。
第三十一條保證擔保的範圍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爲實現主債權、追索保證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十二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不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後立即無條件向貸款人清償全部擔保債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爲:自借貸條款中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二)、本合同雙方就借貸條款中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
證人的保證期間爲展期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十四條保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對貸款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證人有義務簽收並在簽收之日起某日內將回執送達貸款人。
(三)、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經濟糾紛;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範圍內向受讓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償清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自願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於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相關資料。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保證人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1、貸款人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中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保證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一至三款規定的;
4、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及時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三十六條費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公證、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鑑定、估價、抵(質)押登記、過戶、保管、訴訟及拍賣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全部損失。
(二)、本合同生效後,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違約金,並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爲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調,罰息利率仍按原標準執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按相關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6、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7、借款人一箇月未按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簽收或採取其他變相方式不簽收貸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保證、抵押或質押)可能導致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六)、保證人不及時向貸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約定的通知義務,應向貸款人承擔擔保金額3%的違約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應在原借款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後,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如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爲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同後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三)、本合同經合同當事人簽字並加按手印,貸款單位負責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貸款人在本合同中加蓋“貸款專章”與“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爲實現主債權、追索借款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第三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貸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四十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附則
(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審批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各執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條提示
(一)、貸款人提請借款人、擔保人對本合同各項約定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二)、本合同項下利率遇人民銀行利率調整,以人民銀行利率調整公告爲準,貸款人於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單
質物清單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簽字、手印)
抵押人:(簽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出質人:(簽字、手印)質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簽字、手印)共同債務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2
債權人______簡稱甲方
連帶保證人______簡稱乙方。
茲爲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______與甲方間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訂合同,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___元整爲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爲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爲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爲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抵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
種類
利率
期限
____年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結息,欠息按____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爲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爲準。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在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願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物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限一致。如登記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登記機關的規定。在抵押擔保期間,抵押物登記期限屆滿的,由抵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有關費用。
5、經借、貸雙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三十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複抵押或用於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保證其抵押行爲的真實、合法及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同時,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完畢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借款展期應同時取得抵押人的同意並重新辦理抵押物登記和保險,期限與展期期限一致。
7、對貸款人認爲需要並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在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前,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抵押物的價值相等,並保證按時繳納保險費。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爲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0、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的賠償金。
第四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瞭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
、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人民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有關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經開戶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並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並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採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抵押人同意,並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可辦理展期手續。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並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4、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作爲第一受益人,有權提前處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5、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信貸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保全信貸資產,追收貸款。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貸款人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4
貸款方: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作擔保。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5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人: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人: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意見:____________
擔保人意見: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發放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_,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爲準。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本合同項下貸款月利率爲______‰,在本合同項下貸款還清前,雙方均無權要求調整利率。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並持續有效(信用貸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5.2貸款從貸款人帳戶轉出之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第六條還款
借款人應當按約定時間還款,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還款。
第七條罰息
7.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利息的,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沒有按約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數額支付月2.1%違約金。
7.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可以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違約金。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2.1%確定。
第八條貸款擔保
8.1除信用貸款外,擔保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擔保條款。
8.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事由,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按貸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的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8.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時告知貸款人或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在個人經營貸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和檢查的;
H、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貸款,造成貸款逾期的,貸款人有權按貸款本金的2‰按日計收違約金,辦理展期手續的除外.
9.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份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9.3借款人違約,除9.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9.4如有(9.1項A—H)一種違約情形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如有二項違約則爲1%,如此類推,每增加一項違約情況,加收貸款本金0.5%的違約金。)
第十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或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或擔保人承擔。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貸款人爲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貸款人墊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一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物
12.1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2.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2.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12.7條的約定處理。
12.5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2.6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爲;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其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2.7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_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12.8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貸款人發現借款人有隱瞞上述情況的,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剩餘貸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登記
14.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
14.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處分
15.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可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2.7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貸款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2.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5.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5.3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二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5.4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質押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質物
16.1出質人自願爲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6.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6.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動,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6.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6.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十七條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交付和登記
18.1本合同簽訂同時,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18.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須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並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十九條質物的處分
19.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16.6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____________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6.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19.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兌現或提現,並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19.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於貸款人依據第18.1條的約定實現質權之日,出質人授權貸款人可提前兌現或提現並以所得價款清償,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授權貸款人也可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兌現或提現並以所得價款清償。
19.4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
保證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十一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爲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爲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轉讓
23.1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佈公告等形式作出。出於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3.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四條擔保人承諾
擔保人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24.1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4.2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
24.3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24.4主債權同時存在一箇或多箇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二十五條保險
25.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25.2保險單中應當註明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並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帳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2.7條或第16.6條的約定處理。
25.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爲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27.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7.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27.3地址、聯繫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27.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徵用、被列入拆遷範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27.5借款人或擔保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27.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爲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28.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爲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28.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爲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爲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8.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獨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抵押條款、質押條款因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而無效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應由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
第三十一條其他
31.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1.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1.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1.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補充條款
32.1借款人/擔保人同意貸款人通過短信、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提供貸款或還款提示服務,還款提示產生訴訟時中斷的法律效力。客戶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應及時主動通知貸款人進行修改,若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而未及時修改,致使客戶無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但是,貸款人按借款人、擔保人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送,還款信息服務時,一經發送即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和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人(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抵押物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質物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6
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
簡稱乙方。 茲爲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對主債務人 與甲方間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 元整爲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 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 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爲超過
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 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 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爲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 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爲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 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 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爲憑。
債權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7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爲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_,貸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________________+(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爲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首期還款金額爲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月償還。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_____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_____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_____個月。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_____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抵押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 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爲準,如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 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併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註銷手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____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8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
借款人(及抵押人)以下稱乙方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嚴格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合同內容的貸款;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益:
第二條乙方自願以本人坐落於區石房權證字第 號,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的房產爲借款作抵押擔保,該房產價值爲 元,抵押權價值爲 元,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約定事項如下:
(一)當乙方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甲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二)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財產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三)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乙方保管、使用並負責保養、保全。《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保管。
第三條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二)如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爲甲方賠償一切損失;
(三)保證抵押物爲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四)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內的安全、完整,並承擔維護、保養抵押物所需費用;
(五)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四條抵押權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二)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貸借款本息償還完畢後向乙方出具他項權利註銷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若借款方不能按約定還款,逾期按日1%計付違約金,甲方同時有權終止協議並處置抵押物。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並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如雙發發生糾紛,到權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19
擔保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
主債務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
應甲方請求,丙方願爲甲、乙簽訂的合同提供擔保。乙方同意丙方作爲甲方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保證金額爲根據xx年xx字第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對乙方發生的債務(幣種或物)金額(大寫)整(或數量)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丙方對上條所列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或交付相應金額或物品,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追償通知後xx個營業日清償上述債務。
第三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或丙方落實的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債務期限或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六條本合同的擔保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第二條所指數額而相應減少。
第七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債務後,有權向甲方作相應追償。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未按期代爲清償到期債務,丙方應向乙方按到期未清償債務總額的%支付違約金,乙方並有權採取法律許可的相應措施以保證債務得到清償。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擔保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債權。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丙方的擔保義務自行解除。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
2.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0
甲方(債權人):_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
本保函由上述三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爲保證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本金爲人民幣元整),丙方應乙方要求,自願對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上述主合同而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經友好協商,三方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署了保函。
一、擔保內容
1、本保函所擔保的債權是指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的上述主合同因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對乙方享有的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爲抵押物,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款項,以及甲方爲追收逾期貸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貸款利息、貸款本金等。
3、丙方應根據本保函以保函的形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4、本保函約定的保證期爲兩年,自本保函簽訂之日起計算。
5、在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6、本保函自丙方蓋章、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無效
不影響本保函的效力,本保函項下的’擔保延伸至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後丙方的法律責任。
7、丙方具體承諾,在簽署本保函之前,丙方已經充分理解並明確承認簽署本保函的法律後果,因此確認本保函不會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不能履行或無效,也不影響本保函的有效性及其對甲方的保證責任。
8、因履行本保函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在訴訟期間,本保函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應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保函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保函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1
出質人(甲方):
質權人(乙方):
爲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佔有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鑑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後,乙方向甲方賠償;(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
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後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2
擔保合同第1條甲方(貸款人)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爲乙方借款提供連帶保證。現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1條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應在收到貸款後向甲方開具收據)
第2條借款利率爲,利息按。從借款之日起,按照實際支出的金額計算利息。如乙方未按期還款並支付利息,每逾期一天,按每日所欠金額的5 ‰收取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向乙方追償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鑑定費、鑑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3條丙方應爲乙方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包括乙方的還本付息、滯納金和甲方向乙方追償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四條貸款到期後,如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本付息,丙方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5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6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擔保合同第二條本合同各方
客戶(甲方):
中介(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中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中介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爲其中介人尋找符合下列條件的房屋(請在方框內勾選必要條件,在參考條件上打圈,未選條件打勾),並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地點:_ _ _ _ _ _ _□;建築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平房是_ _□;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氣□;集中供熱□;地暖□;熱水器□;電話□;電視□;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_ _ _ _□;樓層:_ _ _ _ _ _ _□;結構:_ _ _ _ _ _ _□;朝向:_ _ _ _ _ _ _□;建築面積:_ _ _ _ _ _ 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 _ _ _元□;租賃期限:_ _ _ _ _ _ _□;房屋用途:_ _ _ _ _ _ _□;
房屋所有權:_ _ _ _ _ _ _ _ _
其他條件: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 _ _ _ _ _ _ _。
第二條委託期限
從_ _ _ _ _ _ _ _ _ _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超過上述期限仍需中介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中介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延長本合同的委託期限。
第三條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所在地看房。
乙方應制作看房書面記錄,註明房屋具體地址、看房時間等事項。看房記錄由甲方簽字確認,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乙方爲甲方所尋求的房屋不符合甲方提出的必要條件或甲方不符合出租人提出的特殊條件,甲方有權拒絕簽字並支付房屋檢查費。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 _ _ _ _ _ _等真實身份證明;
(2)對乙方的中介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3)對乙方提供的房屋信息保密;
(4)在委託期限內及委託期限屆滿後_ _ _ _ _日內,不得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和其他合法的業務資格證書;
(2)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按照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提出的條件爲甲方找房,並及時、如實向甲方報告處理情況,爲甲方驗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牽線等服務,併爲甲方與出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便利;
(3)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房屋信息已事先覈實,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殊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和商業祕密保密;
(6)保證向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享有租賃房屋權利的證明,以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確保租賃房屋產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或其他權利糾紛;
(7)收取看房費、佣金和中介活動,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8)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預付費用。
第六條委託事項的完成
第七條費用和佣金
(1)看房費
房費參考乙方公司
以甲方看房發生的實際費用爲準。
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看房費用每次_ _ _ _ _元。甲方可一次性支付看房費用,可看房_ _ _ _ _次。
如果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支付看房費用作爲佣金。
(2)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獲得的報酬。
如果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實際月租金的_ _ _ _ %作爲佣金。
佣金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天內支付。
佣金支付方式:現金□;支票□;____.
委託事項未完成或在委託期限內未完成的,乙方不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動費用
中介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而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和佣金)。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中介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過錯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必要且合理的中介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如實列出,出具相關票據,並給予合理解釋。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費用(押金、信息費等)。)向甲方收取的除房費、佣金、中介活動費用以外的費用。
第八條分包
乙方將全部或部分委託事項委託給第三人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第九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協商終止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按_ _ _ _ _標準支付違約金;
(2)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_ _ _ _ _ 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獲得約定的佣金;
(3)甲方未按承諾支付看房費、佣金、中介活動費的,按_ _ _ _ _ _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按_ _ _ _ _標準支付違約金;
(5)乙方懶於盡最大努力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看房費、佣金、中介活動費;
(6)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惡意串通的,按照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7)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備合法享有租賃房屋出租權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證件或身份證明,或介紹的房屋存在權屬糾紛或其他權利瑕疵的, 按照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下列兩種方式之一):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一經生效,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合同內容,也可以對合同未盡事宜作出補充規定。任何變更或補充條款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規定。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對委託人、中介人、出租人的資格、資格等相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3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由丙方作爲擔保方。爲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經營發展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本協議中的貨幣單位“元”均指人民幣元)。
2.借款期限:________年,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果乙方在借貸關係存續期間沒有提出債轉股要求,全部借款於到期日一次還清。
3.資金使用費:資金使用費每年按借款額的________%計算,並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下將該項________萬元債權轉爲在甲方的________萬元出資或股份(即本協議中所稱的“債轉股”):
1.甲方的年度財務報告經註冊會計師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後的一箇月內;
2.甲方擬進行增資擴股,變更註冊資本時;
3.借款到期時,但乙方須在借款到期前、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的一箇月內提出債轉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債轉股時,在甲方付清應付資金使用費的前提下,轉股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1.甲方目前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______萬元,其有形淨資產經各方協商,確認爲________________萬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萬元(包括________________萬元),則債轉股時不考慮甲方的無形資產價值,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萬元佔甲方註冊資本的________%;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在______________萬元(包括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的無形資產確認爲____________萬元,則甲方的無形資產和淨資產按______________萬元計算,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萬元佔甲方註冊資本的________%;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淨利潤介於___________萬元與___________萬元之間,各方確認的甲方的無形資產在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間,因此乙方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萬元所佔甲方註冊資本的`比例按下式確定:佔甲方註冊資本的比例=(________-甲方的淨利潤/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資擴股時,甲方的財務報表不滿一箇完整的會計年度,則以增資擴股時上一個月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的累計淨利潤換算爲全年淨利潤爲基準。
四、甲方進行增資擴股時如果乙方提出債轉股要求,甲方應按當年資金使用月份數佔全年12個月的比例支付應付的資金使用費,並在乙方出具債轉股的書面通知後一箇月內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須聘請註冊會計師於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並出具審計報告。
六、當甲方發生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資金。
七、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活動情況,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報表、資料,併爲乙方的相關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東妨礙乙方順利行使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權利,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資金使用費,甲方須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萬元。
九、乙方應於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________________萬元資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應於本協議規定之日向乙方支付本金及資金使用費,逾期應按日支付________ ‰逾期息。
十、甲方承諾:乙方取得的資金使用費應附有稅務機關提供的完稅證明或相應的減免稅證明。如甲方對此不能予以確保的,則由甲方承擔相應稅賦。
十一、各方同意:在借貸關係存續期間,如果甲方進行增資擴股,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對甲方增加投資的權利。
十二、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對本協議中甲方的責任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2.丙方有權利監督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償還借款及資金使用費。
3.借款到期,如甲方不按期清償借款本息,由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一箇月內負責償還本息。
4.丙方在代甲方向乙方償還本金及資金使用費之後,有繼續向甲方追索的權利。
十三、借款到期時,即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如果乙方仍未行使本協議第二條所述權利,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_________萬元及資金使用費後,本協議即行終止。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協議履行地爲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
十六、本協議書壹式叄份(均爲原件,複印無效),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4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資金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並由丙方、丁方、戊方三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各方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期限、用途
1、借款金額:元人民幣(大寫:)。甲方從以下賬戶將資金轉入乙方賬戶,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應無條件地將本金、利息一次性償還給甲方。
3、用途:__________。乙方保證按照約定使用上述借款,如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上述借款,即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擔保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支付方式:甲方將出藉資金轉入乙方下列賬戶: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月利率2%計算。
三、擔保條款
1、丙、丁、戊方作爲保證人,自願爲乙方的借款行爲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兩年,並自願放棄一切保證人享有的抗辯權。
2、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律師取證費、交通費、差旅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還本付息,三方保證人願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爲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4、各保證人共同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並自願以現在和將來的財產及所有收益爲甲方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5、戊方保證已履行公司對外擔保之所有手續,擔保行爲合法、有效。
四、違約條款
1、乙方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逾期償還的,按月利率%計算逾期利息,並承擔違約金元。
2、乙方承擔甲方爲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差旅費)
五、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借款期限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借款及利息。乙方收到甲方還款通知後,應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丁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戊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5
經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等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元,用於___,還款期限至__年__月__日,利率按月息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金額│日期│金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元,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
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爲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的利息。
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箇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
借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負責人章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經辦人章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6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因乙方經營所需,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擔保事宜特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萬元),借款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利息按月息分,先借後付息,按月結清,本金到期歸還。若乙方不按期還本付息,逾期部分按月利率4%加收違約金。
三、乙方因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四、丙方保證人承擔連帶借款人的.保證擔保,保證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和甲方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含催討差旅費、訴訟費、代理律師費等),保證期限至所有借款還清爲止。
五、如乙方違約無法償還借款及利息,甲方有權對乙、丙方負責人的財產同時或單獨進行上訴追查。
六、借款期限內若乙方或丙方被宣告破產及被解散擅自負責企業體制,未經甲方同意,乙、丙兩方轉讓、處理其資產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有權要求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七、丙方爲了經營需要,近幾年向乙方借了大量大額資金,造成了乙方資金困難,故自願爲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並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事實。
八、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提交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三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蓋章、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7
編號: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________________貸款。
第二條借款期限:
此項借款使用期爲____年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
爲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借款利息:
月息________‰,年息______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後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並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借款方
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借款償還:
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爲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佔挪用貸款,其擠佔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後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借款方:(公章)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8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爲生產經營週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爲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三方就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借款金額
本次借款金額爲__________元;
第三,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__________天內,甲方將借款以__________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爲甲方開具收據。
第四,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爲__________(現金/銀行轉賬/支票)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_____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籌款爲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五,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爲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作爲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擔保物,在本協議簽署前和甲方一塊辦理抵押擔保手續。
借款期限屆滿,如乙方未歸還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丙方提供的擔保物,並就相關價款優先受償。
丙方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爲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第六,違約責任
乙方借款期限屆滿未歸還借款,視爲違約,在歸還借款前利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利息,作爲違約金。
第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2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乙方購買房產,並以該房屋作爲抵押物向甲方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丙方爲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尚未辦妥期間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及____________銀行有關規定,經甲、乙、病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定義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2、購房合同:乙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買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買賣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其他購房協議。
3、抵押物: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及一切與該房屋有關的權益的統稱。
4、抵押貸款階段性擔保:指由銀行認可的保證人爲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上未辦妥期間提供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條?乙方所購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必須用於其與售房人簽定的《購房協議書》中購買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爲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購房屋價款的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款期限
借款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期歸還。
第六條?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______‰執行。
2、借款利息按月計付,結息日爲每月第20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3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爲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_____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爲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_____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爲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_____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3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爲甲方、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爲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證人。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 丙方爲甲方履行主合同的義務,即支付乙方貨款提供擔保。保證金額爲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項。
二、 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約定付清貨款,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清償述款項。
三、 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約提出代償要求時,以本公司所有之資金、財產先予償還乙方在債權得到丙方之清償後, 將該債權轉移給丙方。
四、 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暫時沒有能力及時還款時,若甲方能根據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還款計劃,則乙方將暫不向丙方提出代償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張代償的期限亦相應後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還款計劃如期還款,則乙方隨時可向丙方要求代爲清償。
五、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發生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連帶責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如丙方破產,甲方應丙方破產前二個月內重新提供保證人。
七、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還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八、 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末按期代爲清償到期債務,乙方可視情況擔保總額的_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訂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一、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通用] 篇3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擔保合同具有從屬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爲前提,對擔保合同來說,被擔保的合同關係是一種主法律關係,爲之而設立的擔保關係是一種從法律關係。一旦擔保合同所從屬的主債合同履行完畢,主債合同消滅,則該擔保合同也歸於消滅。
乙方爲生產經營週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爲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風險告知:在簽訂擔保主體之前應當確定擔保合同主體是否合格,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將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其中,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爲無效;國家禁止爲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爲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爲保證人,應認定該擔保合同無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用於乙方經營週轉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共爲_______月。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_‰。借款期限內不變。
風險告知: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爲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爲無息借款。
第五條、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3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爲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第六條、還款方式
1.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爲現金償還。
2.在借款期限屆滿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籌款爲還款做準備。
3.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七條、擔保條款
1.本借款由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作爲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2.本借款由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後,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3.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4.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爲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兩年。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將現款交付給乙方,乙方給甲方出具借據,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2.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若逾期還款,除按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還清借款爲止。
3.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間爲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律師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對發生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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