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通用29篇)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
編號爲:匯融(20xx)002-3號
致:廣東恆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根據貴公司與佛山市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於 20xx年4月 日簽署的編
號爲 號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貴公司爲借款人向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所借金額爲叄佰萬元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本人應借款人的請求,願意以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現出具以貴公
司爲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的保證書。本擔保人願作如下保證:
一、擔保範圍包括:貴公司所擔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其它有關費用,
以及貴公司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二、本擔保人保證對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爲清償的義務和
責任。若借款人未能按其與貸款人簽署的編號爲 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
簡稱“借款合同”)規定如期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在貴公司代借款人清償債務後十個工作日內本
人無條件地代爲清償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欠款,不得有
任何異議。
三、只要不增加擔保金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協議書和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
響或失效。
四、本擔保人在此確認並保證:
1、本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本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擔保;
2、本擔保人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全部家庭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本擔保人同意向貴公司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貴公司認爲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本擔保人承擔;
4、本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本擔保人非徵得貴公司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貴公司認爲有必要,可對其中部份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人保證協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如設定抵押、質押,本擔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以上全部資產尚不足以承擔貴公司的擔保的費用,則本擔保人對不足部份繼續承擔清償責任,直到本保證書第一條所述費用全部還清爲止。本反擔保保證期間爲貴公司代借款人清償貸款之日起兩年。
五、本保證書項下的擔保是本保證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而有任何改變。
六、本保證書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廣東地方有關法規,若因本保證書引起糾紛,應向貴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保證書自本擔保人簽字之日生效,至上述的借款本金、利息、有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起失效。
擔保人(蓋章及右手食指模):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擔保人配偶聲明:
作爲(擔保人)的配偶,本人同意 (擔保人)以我們夫妻共有財產爲上
述反擔保提供財產保證。
簽字: 年 月 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銀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公司
爲切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緩解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難、擔保難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一般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借款人提供有償擔保服務。在本合作期限內,乙方爲借款人在甲方所轄支行、營業部等分支機構內的借款提供擔保時,適用本協議。
第二條乙方註冊資金萬元,在本合作期內(含本合作期前已發生但未清償的擔保餘額),乙方對外擔保總餘額不得超過其註冊資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轄分支機構的對外擔保總餘額不得超過風險保證金餘額的倍;乙方在甲方所轄分支機構內提供的單戶擔保餘額,不得超過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風險保證金餘額的%。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屬風和支行開立基本結算帳戶用於日常經營活動。
第四條合作期間,雙方各司其職,甲方有權決定每筆借款貸與不貸,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爲借款人提供擔保。雙方互不幹涉,但雙方應保持通暢的溝通。
第五條爲減輕涉農客戶經濟負擔,由乙方提供擔保的貸款利率執行擔保當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利率。
第六條乙方承諾
(一)、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對外擔保明細、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銀行帳號等財務資料;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營、財務情況的檢查監督;
(三)、發生下列事項時,應在三個工作日書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場所的變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機構增加或減少貸款;
3、乙方股份結構或資產狀況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分立合併、股份轉讓、資產出售等;
4、對外投資;
5、乙方作爲被告的仲裁、訴訟;
6、其他經營、財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四)、乙方必須按照《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77號)的規定足額計提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當年擔保費的50%提取)和風險準備金(按當年年末擔保責任餘額的1%提取)。
第七條乙方提供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爲實現債權所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調查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第八條乙方提供的擔保均爲連帶(或一般保證)責任擔保。若同時存在借款人抵押擔保的情形時,乙方同意在甲方實現擔保債權時,放棄抵押物權先予清償的抗辯權,即乙方對全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同時或先於抵押人承擔擔保債務。
對於本條款的情形,雙方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甲方債權得以清償
1、由乙方按被保證人所欠的債務金額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乙方足額繳納保證金後,可以要求甲方對被保證人提起訴訟。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應提起訴訟。並主張抵押權,經訴訟後按獲得清償的債權金額向乙方返回保證金,甲方的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由甲方將乙方所擔保的該項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債權金額等額支付轉讓金。債權轉讓時,抵押權一併轉讓。
第九條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二年。在保證期間內,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擔保金額,主債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有關對主合同條款約定事項的變更,乙方不再簽章,但仍對乙方具有約束力,乙方放棄不承擔擔保責任之抗辯。
第十條由乙方提供擔保的借款歸還後,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如逾期未歸還的,甲方應及時提醒乙方積極催促,逾期15日後,乙方依約代償。乙方在行使追償權時,甲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十一條乙方已在甲方下屬保證金專戶存入擔保風險保證金人民幣萬元,以及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增加的擔保風險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次一年期單位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該款在全部擔保借款清償完畢前不得支取。該款項進帳單在開具後作爲存款憑證即時質押給甲方,作爲乙方爲借款人向甲方下屬分支機構借款提供擔保的方式之一。雙方在此確認,該質押擔保與今後乙方提供的每筆保證擔保同時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爲借款人提供擔保時,每筆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證擔保和質押擔保,保證擔保在乙方與甲方分支機構簽訂的單筆保證借款合同中進一步確認,質押擔保則在本協議中約定,今後每筆擔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書面確認。乙方需對合作期間發生的在甲方分支機構處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時,甲方或甲方分支機構可以扣劃乙方其他帳戶中的資金,也可以在本保證金金額中扣收相應擔保金額。基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爲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機構處的借款提供了保證擔保,乙方同意本質押擔保的範圍同時涵蓋該些已發生
但尚未清償的每一筆擔保借款。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期足額支付貸款利息,乙方不按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代償的;
(二)、乙方因債務糾紛被訴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涉案金額達到其註冊資本20%以上或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三)、乙方在浙江富陽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還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擔保責任的;
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或提前收回貸款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訴訟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條合作期間除乙方與甲方分支機構簽訂的單筆保證借款合同中特別約定不適用本協議某條款外,本協議效力當然及於該單筆保證借款合同。
第十四條本協議設立的系獨立的、不可撤銷之擔保,故在各方簽名或蓋章後,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合同擔保無效或未生效時,乙方均同意對每筆主債務承擔全額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協議合作期限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後如雙方同意,再繼續簽訂協議。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並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並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爲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爲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爲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爲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爲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爲: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向甲方支付擔保費,並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爲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甲方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爲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爲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4
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爲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爲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爲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爲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爲 %,有權簽訂本協議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已經適當地採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爲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範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及乙方爲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並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後,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於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後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佔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
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並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於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5
一、反擔保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纔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2、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只有在第三人爲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4、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採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佔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佔有手續。
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均適用於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
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並無差別。
二、如何提出執行擔保
執行擔保,是指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暫時確有困難,缺乏償還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擔保方式保證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而暫緩執行的一種措施。
執行擔保應由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被執行人提出暫緩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被執行人確實存在暫時困難,以致當前缺乏償還能力,或者立即執行會給被執行人造成較大損失。
2、必須經申請執行人同意。
3、被執行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證。
由上文可知,反擔保成立的條件有四點: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的、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第三人爲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反擔保應採用書面形式依法辦理。除了反擔保成立條件的內容,上文中還介紹瞭如何提出執行擔保,即被執行人確實存在暫時困難,以致當前缺乏償還能力,或者立即執行會給被執行人造成較大損失;必須經申請執行人同意;被執行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證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解決您的法律疑問。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6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爲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期限爲____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爲人民幣 元,爲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爲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爲乙方爲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爲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反擔保合同範本反擔保合同範本。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____日期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7
合同編號:
質權人: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託字第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爲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爲甲爲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爲佰拾萬元(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範圍:
(一)甲方爲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後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託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爲,應在事後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繫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8
甲方(質權人):__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出質人):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電話:
鑑於甲方爲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向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人民幣伍佰萬元(¥500萬元)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爲保障甲方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自願以自己所持有的__有限公司92.32%(¥846.3944萬元)的股權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質物
1.1質物是:乙方在__有限公司所擁有的92.32%(¥846.3944萬元)股權及其派生的所有權益。
1.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條主債權和反擔保範圍
2.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爲__有限公司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爲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伍佰萬元整(¥500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爲12個月,從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準)。
2.2質物反擔保範圍:甲方代償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甲方墊付的費用以及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及應納稅金等)。
第三條質權的存續期間
3.1質權的存續期: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四條出質人聲明及保證
4.1乙方的質押行爲已經過__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證在簽署本質押合同之前,從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並保證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證對質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項權利、租賃、託管或共有等情況。
4.3乙方保證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任何原因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損甲方質押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書。
4.4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作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任何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4.5乙方保證__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東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對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須修改,則乙方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認可後方可修改。
4.6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簽署後,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質押合同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質物的處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甲方代償時,甲方可依法通過協商、拍賣或變賣的方式處置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直至清償本金、利息、複利(含孳息)、展期保費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其他
7.1乙方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並確認了所有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質押登記部門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質權人)(公章):乙方(出質人)(簽字和指模):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9
擔保人 (甲方):________住 所(地址):________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開 戶 銀 行:________電 話: ________傳真: ________郵編: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住 所(地址):________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身 份 證 號 碼: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電 話: ________傳真:________ 郵編 :________
反 擔保人(丙方):________住 所(地址):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工資開戶銀行: ________帳號:________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根據甲方與 (以下簡稱放貸銀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 )的約定,爲保證乙方與放貸銀行於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第 號 《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願意爲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並承擔反擔保責任,甲方經過審查同意接受丙方的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範圍: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爲主合同借款本金(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際貸款期限以銀行借據爲準)。
第二條 反擔保期限:丙方同意放貸銀行與乙方所簽訂的以上《借款合同》的所有條款,並向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有關約定履行,在乙方到期不能按時還款,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時,丙方向甲方承擔反擔保連帶責任,並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條 一旦出現乙方無法清償所欠借款,由甲方通過擔保基金代償後,甲方即取得向乙、丙方追償的權利。
第四條 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本單位出具的《保證擔保人情況證明》
第五條 一旦丙方承擔連帶責任,在____日內不能向甲方歸還全部債務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丙方追償。並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書。
第六條 如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償還上述全部債務時,同意甲方通過有關程序扣繳丙方每月全部工資,直到償還全部債務爲止,如發生意外(調走、開除公職)等,以丙方個人財產等承擔無限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因丙方違約而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按丙方反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五向丙方收取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時,丙方應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 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本合同項下的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指令或丙方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丙方與其他簽訂任何協議、文件,也不因各主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三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條 合同各方已對本合同內容有充分瞭解,並對本合同無任何異議。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處各執一份,1份存檔。本合同簽訂地爲甲方所在地。
第十二條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保證責任承諾書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擔 保 人(甲方):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 款 人(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人(丙方簽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0
甲方一(抵押人):___
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___電話: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___電話:___
鑑於乙方爲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借款__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爲:_____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願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___
第一條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爲乙方爲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1)抵押房產狀況:___房產座落於__建築面積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___,房產權利人:_____共有權人:_____,抵押房產價值:_____.
(2)抵押土地狀況:___土地位於__,土地面積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_____,土地產權人:_____,共有權人:_____,抵押土地價值:_____.
第三條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範圍:___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爲乙方爲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託乙方保管。
第七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___
一、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爲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瞭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四、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並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五、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並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於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七、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並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八、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
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九、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範圍的,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爲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一十、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爲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乙方(蓋章):___
授權委託人(簽字):___授權委託人(簽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1
_________銀行:
____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____(下稱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項目簽訂了第__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爲受益人,金額爲_________元整的第_________號保函。_________(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們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爲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5.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而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如果保函金額髮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以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義務而獲得的求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8.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5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9.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10.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貴行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爲切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緩解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難、擔保難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一般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借款人提供有償擔保服務。
在本合作期限內,乙方爲借款人在甲方所轄支行、營業部等分支機構內的借款提供擔保時,適用本協議。
第二條 乙方註冊資金__________萬元,在本合作期內,乙方對外擔保總餘額不得超過其註冊資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轄分支機構的對外擔保總餘額不得超過風險保證金餘額的倍;
乙方在甲方所轄分支機構內提供的單戶擔保餘額,不得超過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風險保證金餘額的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屬風和支行開立基本結算帳戶用於__日常經營活動。
第四條 合作期間,雙方各司其職,甲方有權決定每筆借款貸與不貸,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爲借款人提供擔保。
雙方互不幹涉,但雙方應保持通暢的溝通。
第五條 爲減輕涉農客戶經濟負擔,由乙方提供擔保的貸款利率執行擔保當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利率。
第六條 乙方承諾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場所的變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機構增加或減少貸款;
3、乙方股份結構或資產狀況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分立合併、股份轉讓、資產出售等;
4、對外投資;
5、乙方作爲被告的仲裁、訴訟;
6、其他經營、財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7、乙方必須按照《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77號)的規定足額計提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風險準備金。
第七條 乙方提供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爲實現債權所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調查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第八條 乙方提供的擔保均爲連帶責任擔保。
1、由乙方按被保證人所欠的債務金額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乙方足額繳納保證金後,可以要求甲方對被保證人提起訴訟。
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應提起訴訟。
並主張抵押權,經訴訟後按獲得清償的債權金額向乙方返回保證金,甲方的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由甲方將乙方所擔保的該項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債權金額等額支付轉讓金。
債權轉讓時,抵押權一併轉讓。
第九條 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二年。
在保證期間內,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擔保金額,主債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有關對主合同條款約定事項的變更,乙方不再簽章,但仍對乙方具有約束力,乙方放棄不承擔擔保責任之抗辯。
第十條 由乙方提供擔保的借款歸還後,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已在甲方下屬保證金專戶存入擔保風險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以及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增加的擔保風險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次一年期單位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該款在全部擔保借款清償完畢前不得支取。
該款項進帳單在開具後作爲存款憑證即時質押給甲方,作爲乙方爲借款人向甲方下屬分支機構借款提供擔保的方式之一。
雙方在此確認,該質押擔保與今後乙方提供的每筆保證擔保同時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爲借款人提供擔保時,每筆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證擔保和質押擔保,保證擔保在乙方與甲方分支機構簽訂的.單筆保證借款合同中進一步確認,質押擔保則在本協議中約定,今後每筆擔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書面確認。
乙方需對合作期間發生的在甲方分支機構處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時,甲方或甲方分支機構可以扣劃乙方其他帳戶中的資金,也可以在本保證金金額中扣收相應擔保金額。
基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爲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機構處的借款提供了保證擔保,乙方同意本質押擔保的範圍同時涵蓋該些已發生
但尚未清償的每一筆擔保借款。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擔保責任:
1、借款人未按期足額支付貸款利息,乙方不按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代償的;
2、乙方因債務糾紛被訴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涉案金額達到其註冊資本20%以上或金額在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
3、乙方在浙江富陽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還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擔保責任的;
甲方依據上述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或提前收回貸款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訴訟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條 合作期間除乙方與甲方分支機構簽訂的單筆保證借款合同中特別約定不適用本協議某條款外,本協議效力當然及於該單筆保證借款合同。
第十四條 本協議設立的系獨立的、不可撤銷之擔保,故在各方簽名或蓋章後,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合同擔保無效或未生效時,乙方均同意對每筆主債務承擔全額連帶賠償責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爲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爲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爲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爲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爲依據《民法典》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爲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爲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爲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爲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瞭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祕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爲其他債權擔保。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4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資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放貸銀行)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的約定,爲保證乙方與放貸銀行於20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第號《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願意爲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並承擔反擔保責任,甲方經過審查同意接受丙方的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反擔保範圍: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爲主合同借款本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際貸款期限以銀行借據爲準)。
第二條反擔保期限:丙方同意放貸銀行與乙方所簽訂的以上《借款合同》的所有條款,並向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有關約定履行,在乙方到期不能按時還款,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時,丙方向甲方承擔反擔保連帶責任,並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條一旦出現乙方無法清償所欠借款,由甲方通過擔保基金代償後,甲方即取得向乙、丙方追償的權利。
第四條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本單位出具的《保證擔保人情況證明》
第五條一旦丙方承擔連帶責任,在15日內不能向甲方歸還全部債務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丙方追償。並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書。
第六條如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償還上述全部債務時,同意甲方通過有關程序扣繳丙方每月全部工資,直到償還全部債務爲止,如發生意外(調走、開除公職)等,以丙方個人財產等承擔無限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因丙方違約而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按丙方反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五向丙方收取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時,丙方應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本合同項下的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任何指令或丙方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丙方與其他簽訂任何協議、文件,也不因各主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三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條合同各方已對本合同內容有充分瞭解,並對本合同無任何異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處各執一份,1份存檔。本合同簽訂地爲甲方所在地。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5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擔保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一、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款小寫:_________ 元,(大寫: _________ 元整。)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願爲以上借款合同共計小寫: _________ 元(大寫: _________ 元整)同意出具反擔保,特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證事項: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項上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借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計算利息)以及違約滯納金(注:未還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計算收取違約滯納金)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規定支付義務,乙方即有權直接向本擔保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乙方所欠款項,以借款抵押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乙方,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爲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保證人名下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公司股份、廠內所有機械設備、貨物等全部財產)作爲償還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項擔保,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擔保書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本擔保書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驗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因融資需要,甲方要求乙方爲其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元,期限爲人民幣元。爲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反擔保人,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己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履行。
1.丙方提供的反擔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資產作爲乙方對甲方擔保的反擔保,並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二、反擔保的範圍
1.乙方代表甲方歸還銀行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一切相關費用..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利息和違約金(月利息按賠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限自乙方賠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還款義務之日止)。
3.最新反擔保合同模式最新反擔保合同模式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爲實現對甲方的追索權和優先償還抵押物而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擔保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能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行制定補充條款..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5.乙方已促使甲方和丙方全面準確地理解本合同的條款,並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了相應的解釋,簽約雙方對本合同有一致的理解。
不及物動詞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7
_______銀行:
合同號(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名稱)和乙方(名稱)簽訂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甲方的要求, 貴行與甲方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甲方要求,我公司(以下簡稱“擔保人”)同意爲上述擔保出具反擔保,並在此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如下擔保: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合同和擔保的所有條款和條件;我們保證甲方將如期履行本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所有義務;對於擔保合同項下甲方的所有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根據擔保條款向擔保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所有款項以及由此產生的預付款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應付款項”),我方保證承擔償還或/和賠償的連帶責任。
二.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貴行有權直接向該擔保人索賠,無需先向甲方收回或/和處分抵押物。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貴行第一份書面催款通知後10天內,以保證合同規定的貨幣無條件支付甲方欠貴行的款項,預付款利息金額按本保證人實際付款日計算。上述付款通知作爲付款證明,對該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保證人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的,給貴行造成的延期支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由保證人承擔;同時,貴行有權從該擔保人的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欠款及延期利息,該擔保人承諾不提出任何異議或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貴行以貸款的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方保證無條件地按照貴行規定的格式爲貸款出具單獨的擔保。
五.出現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無論是否提前通知保證人,本保函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賠償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均不受任何影響,本保函繼續有效。
1.本保函項下各方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和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終止、撤銷、解散或破產等。;
2.貴行延遲行使擔保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支付給予任何寬限;
3.本保函項下的權利被轉讓或轉移;
4.應雙方要求,保函的有效期應延長;
5.擔保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擔保金額髮生變化的,本擔保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原擔保的最高金額承擔擔保責任。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付清之前,擔保人不能行使因履行本保函項下的義務而獲得的`任何請求權。如甲方向保證人提供抵押物,未經貴行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行使抵押物項下的權利;如果貴行同意處分抵押物,則保證所有收益首先用於償還貴行上述“應付款項”。
八.擔保人將根據貴行要求定期提供相關財務報表,並及時通知貴行第四條第一款中擔保人的變更情況。
九.本保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至您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合同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十、在履行本保函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未能圓滿解決,將向你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保函一式四份,貴行執兩份,甲方和本擔保人各持一份。
擔保人姓名:
(法人公章)
簽發人:
標題:
發佈日期:
擔保人的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和賬號: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8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是甲方提供擔保時,反擔保人爲乙方在銀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擔保的合同。經友好協商,甲方爲乙方提供擔保後,各方就反擔保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依據和反擔保人
乙方在甲方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經甲方審覈,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經甲方確認後,通知小額擔保貸款銀行與乙方,乙方與貸款銀行的貸款金額爲人民幣10,000.00元。根據甲方與貸款銀行的協議,甲方爲乙方的該筆貸款提供擔保。
爲了降低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願意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丙方作爲反擔保人,丙方也自願爲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反擔保的形式爲保證。
第二條、解釋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於擔保的法律法規,反擔保人即擔保法律法規中所指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的情況參照丙方。除非另有說明,下文所指的保證和反擔保均爲語義術語。
2.本合同所指的保證期間是指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即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證範圍內的債務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三條、保修責任和保修期
丙方提供的擔保形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是指甲方在履行前述貸款合同中的擔保責任後,向乙方收回的債務。主債務的履行期自甲方完成前述貸款合同中擔保責任的履行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之日止..
第四條、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所有擔保範圍。因甲方履行貸款擔保、向乙方追索及實現反擔保權而導致的一切款項均在本保函範圍內。如借款合同的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相應的利息(含罰息)、違約金、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時支付的賠償金;所有律師費;對乙方行使追索權和實現反擔保權的各種訴訟和非訴訟費用等。
第五條、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終止或變更的影響。
2.反擔保方理解,如甲方同意修改或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徵得反擔保方同意,修改後反擔保方按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除非甲方未經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
3.反擔保人在任何時候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爲由,請求減少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六條、陳述和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方向甲方和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準確、真實、完整、有效;
(2)反擔保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可能影響甲方作爲反擔保方接受的下列事件:
a、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惡意串通,涉及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的;
b.有突出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糾紛;
c、有重大債務和或有負債;
d、沒有向第三方披露擔保;
e.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擔保能力的其他情形。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方追償。反擔保方保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7天內立即支付所有應支付給甲方的賠償金額和其他費用;
b.反擔保人保證本保函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保函的情況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總額的10%作爲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直接和間接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支付超過違約金的損失差額。
雙方或多方違約的,違約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行爲包括但不限於:
1.不履行主合同和本保證合同項下的義務,包括明示不履行或因自身行爲明示不履行;
2.延遲履行合同義務;
3.合同義務的履行與協議不符。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後,如果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必須繼續履行並酌情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通知和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服務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錄的地址或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送達對方。
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信鏈接,只要按上述地址發送,應被視爲已在以下日期送達(如果地址發生變更,應遵循變更後的地址):
(1)如果是信件,爲掛號信或快遞寄出後5個工作日;
(二)直接以書面形式送達的,爲收件人收到書面通知的日期;
(3)如果是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則是發送到對方留下的通訊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的日期。
第九條、管轄權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儘可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發生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事項
乙方簽署的與本貸款相關的所有文件和合同均作爲本反擔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蓋章):
乙方(簽名和手印):
丙方(簽名和手印):
合同簽署日期: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19
爲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
2、抵押物: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爲抵押的車輛爲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汽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單據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爲乙方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於乙方及擔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年月
接受方(簽字蓋章):電話:抵押方(簽字蓋章):電話:連帶擔保人(簽字蓋章):電話:
年月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0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第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銀行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爲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爲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爲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爲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爲《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爲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爲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纔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爲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爲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爲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爲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爲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爲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乙方爲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1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針對(以下簡稱債務人)與貴州_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GH_____[20xx年]第號《委託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委託擔保合同》)的有關約定,自願爲債務人就《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所有義務向__________公司作如下承諾:
一、反擔保人完全理解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之全部條款,並對本反擔保函中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不提出任何抗辯。
二、反擔保人自願對《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債務人的所有義務向__________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反擔保人提供的`保證爲獨立性擔保,不以__________公司須首先行使其債權的擔保物權作爲履行保證反擔保義務的前提。
四、本反擔保函不可撤銷。在下列情況下,無論xx公司是否事先通知反擔保人,本反擔保函持續有效:_________________
1、xx公司延緩行使《委託擔保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中的任何權利或給予債務人及反擔保人任何寬限;
2、本反擔保函項下xx公司的權利發生轉讓;
五、在反擔保責任解除之前,反擔保人自願接受__________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對其生產經營情況或收入情況的檢查、監督;反擔保人同時負有監督和催促債務人切實履行還款義務的責任,並對債務人的重大經濟活動或其他重大事項負有即時報告義務。
六、反擔保人爲法人企業的向__________公司提供其財務報表、經營情況等信用證明資料。反擔保人爲個人的提供個人資產明細表,所提供材料保證其真實性(見附件—1表)。
七、反擔保人的擔保期限自本擔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委託擔保合同》約定的xx公司對債務人的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反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2
擔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一、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債權人)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向主債權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選擇下列任一項或多項,以下稱主債權)
1、 貸款人民幣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2、 銀行承兌匯票,金額人民幣______萬元;
3、 銀行保函,擔保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4、 其他金融債權,金額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甲方爲乙方上述主合同項下債務向主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甲方與乙方簽訂《委託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託擔保相關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
丙方自願爲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反擔保方式
1.1 丙方爲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的義務和責任,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三日內代乙方向甲方清償,並且不得以甲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擔保爲由,要求甲方先實現抵押權或質押權,否則按照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完畢。
1.2 無論《委託擔保合同》、乙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丙方保證擔保的範圍
2.1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和損失;
2.2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3 反擔保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期間
甲方代乙方償還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之日起二年內。
第四條 丙方的其他義務
4.1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對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瞭解和監督;
4.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4.4丙方機構若發生分立、合併、重組、變更、撤銷等情況,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實爲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4.5約定的其他義務:
4.5.1丙方如爲數位反擔保人,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4.5.2丙方及其他爲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人(無論何種擔保方式)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
4.5.3如甲方針對乙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或權利)擔保,丙方放棄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權利)擔保權的權利。
第五條 在乙方所有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丙方承諾:
5.1在乙方所有債務未全部清償前,無論乙方與丙方有任何其他債權債務關係,丙方承諾甲方的權益永遠優先於丙方;
5.2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任何擔保或索取任何款項,如已索取,該等擔保或款項將如數交還給甲方;
5.3 如乙方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組的訴訟時,丙方如可從中獲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將作爲代償款如數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6.1本合同獨立於《委託擔保合同》及乙方、甲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無效或部分無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無需丙方同意),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6.2保後監管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報送足以反映其真實情況的有關資料,並保證按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和應收帳款清單,且保證其提交情況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委派專人指導和全程監控,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如拒絕、推諉甲方的保後監管工作,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萬元/次。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應按本合同其他條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主債權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發生合併、分立等事項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況而免除,不因乙方與主債權人之間的主合同或其他有關合同無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爲昆明市五華區。
9.2 甲方通過上述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產生的律師費由乙方承擔(律師費標準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爲準)。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聯繫方式進行聯繫,如需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餘各方,否則視爲未變更,有關本合同履行的各項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內容已由甲方人員對乙方、丙方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與解釋,乙方、丙方對協議中有關己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已充分瞭解與明確。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爲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實際損失的100%,爲乙方向貸款方提供擔保。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爲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第二條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爲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爲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爲: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向甲方支付擔保費,並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15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15日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爲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甲方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爲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爲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甲方:__
乙方: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___簽訂的榮_____年委託字第___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___縣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農信社_____年保字第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爲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萬元[(_____)農信社_____年借字第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爲甲爲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爲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元(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範圍:
(一)甲方爲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後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託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爲,應在事後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繫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萬元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
住所:_____
乙方工作單位: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爲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質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爲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出質,具體情況如下:
質押財產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財產交付時間、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質押財產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質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質押財產上爲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質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債權人及質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佔有質物並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質權人並不直接因此擁有該孳息的所有權。該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並且如果還有剩餘,則應充抵債權及利息,之後如果還有剩餘,則應返還給乙方;
(2)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質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若本合同項下質權因上述質押財產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爲質押行使質權;
(5)若乙方轉讓質押財產所有權或者爲其它債權人設定擔保,則甲方享有依據本合同拒絕第三人請求轉移質押財產之佔有的權利,並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應的優先受償權利;
(6)質押財產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財產,並與乙方協商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主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爲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爲債權人及質權人,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對質押財產的保管應盡到善良管理人應有的注意義務。違反此項義務給質押財產造成損害的,甲方不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第(6)項所規定的權利,還應當對質押財產的毀損或者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務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的,甲方應當向乙方返還質押財產。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爲債務人和出質人,享有如下權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押財產;
(2)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或者在其上設立其它的擔保權利;
(3)乙方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後,有權請求甲方返還質押財產;
(4)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後,乙方有權要求歸還質押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5)若質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上的過失而毀損或者滅失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作爲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上不存在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爲質押財產的情況;
(2)乙方應當容忍甲方依法佔有質押財產等其他行使質權的行爲。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爲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於乙方的過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並自乙方依約向甲方交付質押財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6
質權人: 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託字第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爲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爲甲爲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爲佰拾 萬元(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範圍:
(一)甲方爲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後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託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爲,應在事後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繫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7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甲方爲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現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保證反擔保的範圍
乙方願意按照《保證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規定,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且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全額支付:乙方未還清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支付的、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等。)
第2條:反擔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獨立擔保人。
2、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是獨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果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擔保,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對該財產擔保範圍以外的餘額承擔擔保責任,然後在該財產擔保實現後無法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3條:反擔保期
反擔保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付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4條:反擔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證合同》的從屬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證合同》效力的影響。即使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行爲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是持續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財產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5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第6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1、反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濟情況的監督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內,如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違反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簽訂的信用合同;
2、與乙方或乙方主要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
3、乙方有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的;
4、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或有債務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質押擔保;
5、乙方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相關材料。經甲方審覈並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5、在保證期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證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證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6、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爲必要時全權代表乙方辦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由此獲得的款項將優先用於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7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構成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規定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默認處理
違約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改正默認;
2、有權從任何賬戶中扣除乙方擔保的所有債務;若賬戶內貨幣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同,甲方有權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兌換成借款幣種,用於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8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遲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或寬限,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甲方根據本合同及相關法律享有的所有權利,也不視爲甲方對任何違約行爲的許可或默許,也不視爲甲方放棄對乙方當前或未來的違約行爲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9條:通知
乙方如變更地址、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發出通知,則視爲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用中文。
第10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根據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語、相關條款、交易習慣和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
第11條:適用法律和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12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13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8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經營週轉需要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但又提供不了銀行要求的相應抵押物,請求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____區路號面積爲平方米的房屋(房產證號)爲其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雙方經協商,就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押物:
____區路號面積爲平方米的房屋(房產證號)。
二、借款擔保:
1、借款:乙方用甲方房屋向銀行提出的抵押借款應單獨作爲一筆借款,單獨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不得超過甲方房屋現行市場價(或按銀行要求進行評估的評估價),如超出,超出部分甲方不在房屋價值外承擔任何擔保責任,借款時間不得超過年,在此時間內,如乙方還清借款後又需再次借款,未經甲方另行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協議房屋擅自做抵押。
2、甲方同意爲乙方的前款借款以本協議第一條房屋提供抵押擔保,並協助乙方及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三、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
1、作爲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其所有權、使用權等均屬甲方,乙方不得以本協議爲依據對房屋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2、乙方應確保所借款項用於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協議中約定的用途,如改變借款用途,一經發現,按本協議其向銀行所借款項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借款到期後,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即時向銀行歸還借款及其利
息,如逾期還款,按應還借款及其利息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銀行如因乙方未按約定還清借款及其利息而行使抵押權,如由此導致甲方對抵押房屋所有權的喪失,乙方應按甲方喪失房屋所有權時抵押房屋的市場價(不扣除折舊和土地使用年限)和裝飾的價值(不扣除折舊)總額的120%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按其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借款及其利息,同時應主動或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登記的註銷,並由甲方收回全部房屋所有權憑證,如有違反,乙方按本協議其向銀行所借款項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其他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蓋X)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關於反擔保合同集合 篇29
擔保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反擔保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鑑於債務人 (以下簡稱:債務人)與債權人 (以下簡稱:債權人)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合同法律關係,甲方將爲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爲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甲方爲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託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與股權質押的反擔保。爲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反擔保債權的種類、範圍、方式
1、乙方爲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2、最高額反擔保方式爲:
①乙方以保證擔保方式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權萬 元佔總股權的 %,作價出質設立股權質押。
二、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最高餘額
1、乙方自願爲債務人從甲方爲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範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
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銀行或信用社)簽訂的《保證合同》爲準,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保證)合同》或《銀行承兌協議》等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最高額債權爲 元。
2、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即決算期),從甲方爲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爲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
爲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餘額內,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四、乙方保證反擔保方式與期限
1、乙方的保證反擔保爲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爲從甲方享有追償權開始五年。
五、乙方股權質押反擔保的範圍
爲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餘額內,由甲方在實現反擔保質權時扣除(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饋贈、出質股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出質股權所得價款應優先於償還反擔保債務,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對乙方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其他甲方公司股東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八、在股權質押期間,股權派生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虧損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出質,質權自記載於乙方股權憑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十、甲方在實現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時,甲方可選擇就乙方的保證反擔保實現追償權,也可選擇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質押反擔保實現追償權,即乙方的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均連帶實現甲方的追償權。
十一、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
十二、甲方爲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
十三、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反擔保質權的鑑定、評估、保險、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1、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不再送達乙方。
2、在最高額反擔保期內,如果甲方確有證據證明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實現追償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
十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單位公章之日生效。質押自登記並記載股權憑證之日生效。
十七、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做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 (蓋章)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