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通用32篇)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

  債務人:_________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明確含義:

  一、主債務人是指借款主申請人,共同債務人爲自願與主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的其他人。主債務人和共同債務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對全部借款及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中的主債務人與共同債務人統稱爲債務人。

  二、擔保方式,本合同的擔保方式可以是抵押擔保、保證擔保或質押擔保,也可以是這三種擔保方式中任意的組合。抵押人、保證人、出質人在本合同中均稱擔保人。

  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是指貸款人採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時支付的訴訟(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執行費、保全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必要費用。

  第二條對立約方的說明

  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一。

  第三條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二(一)。

  借款金額涉及到外幣的,按照借款發放當日興業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外匯牌價現匯(鈔)買入價折算成人民幣計算。

  第四條借款期限

  一、借款期限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二(二)。

  二、若前款約定的借款期限起止日與借款借據所記載的借款期限起止日不一致的,則以借款借據中的記載爲準。

  三、若債權人提前收貸的,則視爲借款到期日相應提前。

  四、如借款爲分次發放的,實行同一到期日,即分別發放的各次借款以第一次發放的借款借據所確定的借款到期日爲同一到期日。

  第五條借款用途

  本筆借款用於債務人經營所需資金的週轉,債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由此引起的責任由債務人承擔。借款用途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二(三)。

  第六條借款利率

  一、借款定價基準利率包括:

  (一)“央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當日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二)“央行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當日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

  (三)“LPR”指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基於報價行自主報出的最優貸款利率計算併發布的當日貸款基礎利率。

  (四)“SHIBOR”指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併發布的當日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

  二、日利率=年利率÷360(人民幣按照360天計算,其他幣種按市場慣例計算),月利率=年利率÷12。

  三、採取固定利率的,則借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內保持不變。採取浮動利率的,借款利率定價公式爲:加減點浮動是在定價基準利率上加上浮動百分點確定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有借款基準利率均可使用);按比例浮動是在定價基準利率上乘以係數確定借款利率(限借款基準利率爲央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或者LPR時使用)。

  四、採取浮動利率的,借款利率按照借款實際發放日和利率調整日定價基準利率和定價公式確定。以自借款發放之日起每個公曆月、季、半年或年的固定日爲利率調整日,隨基準利率調整相應調整,分段計息。借款期間,定價基準利率調整的,不再通知債務人。如遇國家取消基準利率或者市場不再公佈基準利率的,債權人有權根據同期的國家利率政策,按照公平誠信的原則,並參照行業慣例、利率狀況等因素,重新確定借款利率後通知債務人。債務人有異議的,應及時與債權人協商。自債權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協商不成的,債權人有權提前收貸,債務人應當立即清償剩餘的借款本息。

  五、如爲分次發放借款的,採取統一的利率定價公式,分別發放的各次借款的定價基準利率,以每次借款實際發放日(或利率調整日,如有)首次借款所適用的定價基準利率爲確定標準。

  六、借款利率的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三(一)、(二)、(三)、(四)。

  七、罰息利率以借款利率爲基準上浮一定比例確定。借款利率採取固定利率的,則罰息利率也爲固定利率;借款利率採取浮動利率的,則罰息利率也爲浮動利率,其利率調整週期與借款利率調整週期一致。本筆借款的罰息利率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三(五)。

  第七條借款發放

  一、債權人有權採用債權人受託支付、債務人自主支付或債權人受託支付與債務人自主支付相結合的方式對借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一)債權人“受託支付”是指債務人授權債權人將借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債務人交易對手。

  採用債權人受託支付方式的,在借款資金髮放前,債務人應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相關交易資料,經債權人審覈同意後,將借款資金通過債務人賬戶支付給債務人交易對手。

  採用債權人受託支付方式的,在借款資金支付給債務人交易對手後,如果由於基礎交易合同被撤銷、解除、無效等原因,導致借款資金退回的,債權人對於該退回的借款資金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貸。

  (二)債務人“自主支付”是指債權人將借款資金髮放至債務人賬戶後,由債務人自主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債務人交易對手。

  (三)債權人“受託支付”與債務人“自主支付”相結合是指借款資金一部分由債權人“委託支付”,另一部分由債務人“自主支付”的支付方式。

  債務人同意借款資金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採用債權人受託支付方式。採用債務人自主支付方式或部分自主支付方式的,債務人承諾將定期告知債權人借款資金支付情況,如貸款資金的實際支付情況違反本合同協議約定的,將及時書面通知債權人。同時,債權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覈查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四)在借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債務人信用狀況下降、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或使用借款資金的,應根據債權人要求補充借款發放和支付條件,債權人有權採取更爲嚴格的借款發放及支付條件,並有權停止借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根據本合同約定採取相應的違約救濟措施。

  本合同的具體借款發放約定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四(一)。

  二、本合同簽訂後,借款發放前,如遇國家調控政策以及監管部門貸款政策變化,原合同約定的借款金額以及借款利率浮動方式等不符合外部監管政策要求的,債權人有權單方根據發放當時的貸款政策重新確定借款金額及借款利率浮動方式等借款要素,債務人對此有異議的,債權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與借款借據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債務人應在興業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用於借款的發放和歸還。

  四、債務人同意並授權債權人直接將款項劃至收款人賬戶。

  第八條借款償還和計息、結息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起息日爲借款實際發放日。債務人應按約定日期向債權人還本付息。本筆借款的還本付息日期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一)。

  (一)本合同項下,對採取到期還本法(包括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分期付息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借款利息採取積數法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爲:利息=本金×借款天數×日利率。對其他借款利息採取對年對月對日的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的,以月末最後一日爲對日。計息週期滿年的按年利率計算,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不滿月的以零頭天數按日利率計算。計息公式爲: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二)不同的計息週期對應不同的期利率,其換算公式爲:

  計息週期爲月或月的整數倍,期利率=年利率÷12×每期月數

  計息週期小於一箇月,期利率=日利率×每期天數

  二、還款方式可採用以下方式,本筆借款的約定借款償還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二)。

  (一)等額本息償還法

  每期本息還款額=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期數(1+期利率)還款期數-1

  (二)等額本金償還法

  (三)到期還本法: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借款利息可以按約定的週期歸還,也可以在借款到期日同本金一併歸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的還款方式僅適用於期限小於或等於一年期的借款。

  (四)分期還本法:按月或按季歸還借款利息,按季、半年、年等間隔分期等額歸還貸款本金。

  (五)階段還款法:債務人可以將整個還款期設定爲多箇階段,每個還款階段的還款本金可由借貸雙方約定,但須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前結清借款本息。

  借款本金=各階段還款本金額之和

  其中:階段內每期歸還借款利息=(借款本金-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六)其他還款法。

  三、在上述還款方式基礎上,經借貸雙方約定,債權人提供債務人遞延還款服務,即在借款發放後的約定期限內,債務人只歸還每期借款利息,暫不歸還借款本金,待約定期限屆滿後,根據本金和剩餘期限選擇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中的還款方式歸還借款本息。具體遞延期數約定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三)。

  四、放款後,債務人必須在每個還款日的北京時間18點前將足額款項存入約定還款賬戶,因款項存入時間延遲導致借款發生逾期的,相關責任由債務人自行承擔。債務人不可撤銷地授權債權人在本合同規定的還款日直接從該賬戶中扣收有關款項,若債務人約定還款賬戶中款項不足以扣收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八的規定執行,直至債務人還清全部借款本息以及債務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爲止。

  約定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債務人需要變更約定還款賬戶的,債務人應到興業銀行辦理約定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約定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債務人應到興業銀行辦理櫃面還款。債務人未及時辦理約定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興業銀行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債務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筆借款的約定還款賬戶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四(二)。

  五、債權人予以債務人還款的寬限期待遇,即債務人可在寬限期內任一天歸還當期應還本息額且債權人將不予收取逾期利息和罰息。未在寬限期內歸還當期本息的,債權人將從約定還款日起計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寬限期爲從約定還款日之日起至借貸雙方約定的截止日止,且該截止日不能超過還款日的當月月底。根據債務人的資信情況,債權人有權單方調整或取消寬限期待遇,不再通知債務人。

  本筆借款的約定寬限期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五(四)。

  六、在借款還款週期內遇借款利率隨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需分段計息的借款,如採取按月還本付息方式的,當月借款利息按30天分段計息;採取其他還款方式的,按實際天數分段計息。

  七、債務人提前部分或全部歸還借款本息的,應提前15個銀行工作日向債權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提前歸還部分借款本息的,應與債權人協商確定此後的還款期限或還款金額。還款週期內發生部分提前還款的,當期借款利息依借款利率按借款剩餘本金實際佔用天數計收,提前還款本金部分的應付利息依借款利率按上一還款日至提前還款日的實際天數計收。

  本筆借款提前還款的,收取違約金的執行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五(五)。

  八、債務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債權人有權對被挪用的借款計收罰息;債務人未按期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即構成借款逾期的,債權人有權對逾期的借款計收罰息;債務人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債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逾期罰息利率對欠息計收復利。罰息和複利的計結息方式與本合同約定的借款計結息方式一致。

  第九條借款擔保

  一、本合同涉及的擔保合同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六(一)。

  二、對於本合同既有物權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債權人有權在行使擔保權時進行選擇,既可以先行使物權擔保,也可以先行使保證擔保,還可同時行使物權擔保和保證擔保以清償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

  第十條立約各方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提供真實資料。

  二、債權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借款,但在爲本合同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物權生效前,債權人有權暫停發放借款。如該擔保物權不可能生效的,則債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債務人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債務人應在興業銀行開立賬戶用以償還借款本息。

  四、債務人應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五、債務人應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本合同涉及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任一債務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對全部借款及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一債務人清償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而未付的其他費用。

  六、債務人(含配偶)同意債權人就借款使用情況、其收入、財產和就業狀況、擔保實力等情況進行必要調查。根據政府部門、銀行監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等關於建設徵信工作的需要,債務人(含配偶)應允許債權人向上述部門、機構所建立或認可的信用徵信系統報送信用信息,並允許相關信息被合法查詢。一旦借款發生逾期等不良記錄的,債權人有權將借款的不良信息(含在還款寬限期內發生的借款逾期)上報上述信用徵信系統。對於有還款寬限期待遇的借款,在還款寬限期內歸還當期應還借款本息的,債權人將根據徵信上報規則調整當期借款徵信記錄。徵信上報規則以信用徵信系統管理機構發佈的規則爲準。

  七、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的`,在辦理公證手續後,債務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八、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債權人有權暫停發放借款乃至終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貸。提前收貸時,債務人同意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九規定辦理,債權人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債務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二)債務人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或缺乏償債誠意;

  (三)債務人與他人簽訂有損債權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等;

  (四)債務人已涉入、即將涉入或可能涉入訴訟、仲裁或其他行政、法律糾紛;

  (五)債務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

  (六)債務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用途借款;

  (七)債務人拒絕或阻撓債權人對其收支情況或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債務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以及被宣告失蹤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爲債務人履行借款合同義務;

  (九)債務人未及時到債權人處辦理借款手續;

  (十)債務人未按約定在興業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十一)債務人違反合同條款的其他情況;

  (十二)債權人認爲危及借款資金安全的其他情況。

  九、本合同立約各方同意,債權人有權在任何時候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的借貸債權以及相關的擔保權益轉讓給第三方(或設立信託等特殊目的載體),而無須經過其他立約各方的同意。債權人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借貸債權及擔保權益的(或設立信託等特殊目的載體),債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一併由受讓方承接,其他立約各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債權人將通過全國性媒體、債權人網站等渠道發佈公告或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其他立約各方,通知發出後即視爲受讓方與債務人進行了確認,債權轉入方無需與債務人重新簽訂債權債務確認協議,其他立約各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和擔保責任。債權人有權接受債權受讓人委託作爲信貸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催收、貸後管理等委託事項,並根據徵信管理要求,在借款結清前,履行徵信報送義務。未經債權人書面同意的,擔保人(如有)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十、借款本息清償前,債務人發生下列事由,應及時通知債權人:

  (一)收入明顯減少,財務狀況不佳;

  (二)因疾病等原因可能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三)涉入或即將涉入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糾紛;

  (四)取得出國(境)資格後計劃出國(境);

  (五)婚姻狀況發生變化;

  (六)其他可能影響借款收回的事件。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債務人發生下列任一事件即構成違約:

  (一)債務人不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二)債務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義務;

  (三)債務人違反本合同的其他條款;

  (四)在貸款發放後,債務人未落實相關借款承諾事項;

  (五)債務人在其他貸款合同項下出現違約的,也將視爲對本合同的違約。

  二、違約發生後,債權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限期糾正違約;

  (二)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未發放的借款;

  (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債務人清償所有到期或未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四)要求債務人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一定比例的違約金(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七);

  (五)要求債務人賠償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實際損失;

  (六)將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執行利率調整爲在調整當時借款定價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一定的比例,浮動方式同本合同借款利率定價公式確定的浮動定價方式,並立即執行,具體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十。雙方針對具體違約事項對借款利率上浮比例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爲準。

  (七)要求依法撤銷債務人損害或可能損害債權人債權的行爲。

  三、本合同針對債務人、擔保人的具體違約行爲有具體違約責任約定的,適用相應具體違約責任約定,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中的貸款用途挪用、逾期情形下的罰息利率、提前還款違約金以及其他違約行爲適用的違約金等約定。

  四、爲免歧義,本合同立約各方特別確認:適用本合同項下關於債務人的違約責任條款時,如出現重複計收違約金的情形,並且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不得重複計收的,以本合同約定的較高標準違約金執行。

  第十二條文件往來、通訊和通知

  一、本合同項下的通知事項以及所涉債務/擔保義務的催收和訴訟(仲裁)文書(包括但不限於起訴狀(或仲裁申請書)及證據、傳票、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支付令、判決書(裁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執行通知書、限期履行通知書等訴訟或仲裁審理以及執行階段法律文書)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一中記載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法送達對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訊地址和聯繫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重新確認送達地址和方式。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送達地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債權人的,債權人按本合同所載資料發送的所有通知或文書,視同送達,相關責任由債務人自行承擔。

  三、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

  (一)郵遞(包括特快專遞、平信郵寄、掛號郵寄),以郵寄之日後的第五個工作日視爲送達日;

  (二)傳真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以發送之日視爲送達日;

  (三)專人送達,以收件人簽收之日視爲送達日。收件人拒收的,送達人可採取拍照、錄像方式記錄送達過程,並將文書留置,亦視爲送達。

  債權人以在其網站、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或營業網點發布公告的方式發送通知的,以公告發布之日視爲送達日。債權人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需對郵遞、傳真、電話或任何其他通訊系統所出現的任何傳送失誤、缺漏或延遲承擔任何責任。

  四、各方約定,各方的單位公章、辦公室印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收發章及抵押權人的信貸業務專用章等均是各方通知或聯繫、法律文書送達、信函往來的有效印章。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釋及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的法律)。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五條特別約定條款十一。本合同的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提交仲裁時,在仲裁規則允許的範圍內,雙方同意選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且相關法律文書(含仲裁法律文書)的送交以郵件快速專遞寄送本合同記載的對方當事人通訊地址(該地址如有變更,應毫不延遲地書面通知對方及仲裁委員會),即視爲送達。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立約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對本合同進行公證的,則本合同在依法辦理公證後生效,至債務人還清或擔保人代爲還清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其他費用之日終止。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債權人給予債務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債權人延緩行使其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益或權利,或債權人向債務人提供還款善意提醒等配套服務的,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債權人依有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也不應視爲債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不影響債務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義務。

  三、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或監管政策發生變更,導致債權人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放款義務不符合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時,債權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宣佈已發放的所有貸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應按債權人要求立即償還。

  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未按時發放貸款或辦理支付的,債權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債務人。

  五、債權人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授權或委託興業銀行其他分支機構履行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授權或委託興業銀行其他分支機構簽訂相關合同等),或將本合同項下貸款劃歸興業銀行其他分支機構承接管理,債務人對此表示認可,債權人的上述行爲無需另行徵得債務人同意。

  六、債務人同意債權人有權根據債務人生產經營情況、還款情況及其他金融機構授信情況等因素單方面調減或取消本合同尚未使用的借款金額。債權人決定調減或取消的,應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債務人,但無需另行徵得債務人同意。

  七、因債務人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引起訴訟或其他法律糾紛的,則債權人所支付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在訴訟或仲裁期間,債務人不得以解決爭議爲由拒不履行義務,本合同項下不涉及爭議的部分仍須履行。

  八、因訂立和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各項費用,除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明確費用承擔主體的以外,其他費用由立約各方協商確定。

  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爲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甲、 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爲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 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爲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鎮,面積爲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爲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爲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爲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爲。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爲處理此違約行爲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附件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3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4

  出借人(抵押權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擔保人自願爲出借人給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爲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立約各方依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編號 的《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爲 人民幣,貸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抵押物:

  抵押人自願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稱)爲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單》。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及拍賣費用等。

  第四條 擔保期間

  抵押權與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同時存在;債務消滅後,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佔有

  1、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佔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出借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並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 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將抵押物權利憑證移交出借人之前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險別投足額保險,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險的,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保險的連續性。如抵押人中斷保險,出借人有權代爲續保,並由抵押人承擔保險費用。抵押人對出借人因保險中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借人爲抵押物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條 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應會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後,應將有關登記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擔保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擔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人有權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款項償還債務。

  抵押人承諾: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抵押人承諾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聲明與保證

  (一) 抵押人聲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的,如有虛假,一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完成的所有權,如抵押物爲共有財產,則共有人已書面同意以抵押物爲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因抵押物權利存在爭議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抵押人承擔。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設定任何租賃、抵押或其他權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約上的障礙。

  4、抵押物不存在爲出借人所不知的質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隱藏的質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債權未完全受清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承諾,當借款人未依約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時,無論其他擔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無條件的承擔擔保責任。

  (二)抵押人保證:

  1、抵押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在不影響出借人實現債權的前提下,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款項。如借款人同時面臨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償時,抵押人同意借款人優先償付其對出借人的債務。

  2、如果借款人與抵押人已經或將要就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簽訂反擔保合同,則該反擔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損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3、如因爲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爲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4、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無論何種原因致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致使不足以擔保主債務的,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5、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抵押人保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質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視爲擔保人違約: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條中的聲明與保證;

  2、擔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

  (二)擔保人違約,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糾正違約;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3、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4、要求抵押人賠償損失;

  5、宣佈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總額不超過主債務餘額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獨立擔保

  本合同所設的抵押擔保具有獨立性,不論何種情況,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變更而無效。

  抵押人保證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借款人違約與否,均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出借人。否則,當抵押人聯繫障礙時,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發出特快專遞郵件三日後,即視爲送達。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約方各執一份,提交抵押財產登記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權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日期: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5

  貸款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爲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爲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爲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爲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爲,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爲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爲,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餘額、用途、種類、期限:最高借款餘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爲準。

  3.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抵押內容抵押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品清單)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和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權,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所登記的抵押權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間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30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或用與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當擔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7.在抵押擔保期間內,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人(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0.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0款規定行使抵押權

  11.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12.在本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3.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爲,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總額爲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在本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7

  我方作爲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了最高額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本合同具有合同明確、具有約束力、交易公正、安全可靠等特點,是一種廣泛運用的貸款方式,已在市場上得到廣泛應用。

  一、借款基本情況

  1.貸款人:_____

  2.借款人:_____

  3.借款金額:最高額度_____元

  4.利率:_____%/年

  5.借款期限:__年

  二、最高額抵押擔保

  借款人在此向貸款人作出如下擔保:

  1.借款人的債權人向其提供的所有擔保均納入此合同的擔保範圍中。

  2.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借款人應將其所擁有的房屋、工廠、土地和其他財產或權利進行抵押,以作爲借款人履行此合同所負債務的擔保。

  3.借款人應在合同簽訂後的30天內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4.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提供足額的擔保物時,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其侵權責任。

  三、利息計算

  1.按合同規定,借款月利息爲:(借款金額_____年利率/12)元。

  2.借款自發放日起開始計息,每隔一箇月還本付息。

  3.借款人應保證每次還款按時足額支付,如有拖欠則按約定加收罰息。

  四、借款違約

  1.如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或未能履行此合同中的任何其他義務,借款人必須支付起追討債權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和執行費。

  2.如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採取限制擔保物的出售或抵債等措施,以保障貸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五、其他條款

  1.合同未約定的事項及有關本合同的解釋,由借貸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兩份,貸款人和借款人各持一份。

  3.本合同自借款人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爲__年。

  4.借款人與貸款人保證本合同所載內容真實、準確無誤。

  最後,本合同是雙方事先協商一致的規定,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下履行合同義務,並積極配合履行合同的相關規定。本合同依法成立並具有法律效應,是雙方權利和義務的約定。如果其中任何一條約定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以法律規定爲準。雙方應服從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8

  抵押人(下稱借款人“甲方”):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下稱貸款人“乙方”)

  抵押房地產所有人(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債務人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合同編號:,下稱主合同),因債務人資金困難,無法按照主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合同貨款,甲方作爲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經甲丙雙方協商,丙方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爲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如下:

  第二條丙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丙雙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丙負責賠償。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爲乙方主債權,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抵押期間丙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並且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抵押房產。

  第五條抵押房產由丙方佔用與管理。丙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爲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抵押期間,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由乙方負責保管,除上述證件外,甲方還需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抵押所需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債務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第六條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月日止;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則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產,清償債務。處理抵押房產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除非另有約定,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費用,包括稅費、財產保險、公證、登記等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10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貴陽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實際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債務,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十一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和債務人各執壹份,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住址: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日期:

  丙方(簽字、捺印):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爲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範圍。

  第二條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範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範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複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條抵押物的佔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抵押權人爲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爲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直接從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抵押人爲兩人以上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複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爲。

  第十一條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的登記、評估、保險、鑑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抵押人已收到並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第十一條提示抵押權人已提請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抵押權人(簽章)___抵押人(簽章)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

  抵押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___抵押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0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爲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_________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範圍。

  第二條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範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範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

  4.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複抵押等情況。

  5.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條抵押物的佔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商定的’

  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抵押權人爲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爲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直接從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登記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抵押人爲兩人以上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複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爲。

  第十一條費用承擔本合同項下抵押的登記、評估、保險、鑑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抵押人已收到並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抵押權人已提請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抵押權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抵押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點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茲因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爲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抵押物

  (一)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爲: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爲: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爲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二、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粘貼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三、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爲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四、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五、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籤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爲,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爲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七、甲方可以選取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爲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爲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公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八、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所在地爲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

  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爲第一

  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又甲方、

  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爲本

  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爲變更的登記。

  十、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借貸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

  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兩份附

  帶借據和承諾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2

  第一章 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爲了確保丙方於______年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爲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爲: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爲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 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爲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爲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爲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爲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根據_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爲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爲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請求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三 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爲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覈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

  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僞負有審查義務。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爲複印件)

  1.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債券發行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3

  抵押權人名稱(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抵押人名稱(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爲確保________與________借款合同,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屋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房屋抵押給甲方,作爲償還主合同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借款人以下房產爲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產權證號碼:

  房屋地址:

  房屋面積:

  房屋所有權人:

  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權證。

  第二條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 )。借款用途:用於________。借款利率:按每月____計算。借款期限爲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實際借款數額與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歸還: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歸還,利息人民幣________萬(大寫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金到期一併歸還,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第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借款人應保證該抵押之房產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以訂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爲期限,即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借款人尚不能償還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該抵押之房產歸抵押權人所有。

  第四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乙方應與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保管。

  第五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期間該房產的孳息收入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十天內或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乙方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甲方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甲方;乙方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以訂立合同日期起算,一年爲期限,如借款人尚不能償還清本金以及利息的,該抵押之房產歸抵押權人所有。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權。

  2、乙方因隱瞞抵押房屋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手續辦妥或抵押登記之日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抵押權人名稱(甲方):

  抵押人名稱(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4

  出借人(抵押權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擔保人自願爲出借人給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爲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立約各方依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編號 的《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爲 人民幣,貸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抵押物:

  抵押人自願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稱)爲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單》。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及拍賣費用等。

  第四條 擔保期間

  抵押權與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同時存在;債務消滅後,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佔有

  1、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佔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出借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並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 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將抵押物權利憑證移交出借人之前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險別投足額保險,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險的,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保險的連續性。如抵押人中斷保險,出借人有權代爲續保,並由抵押人承擔保險費用。抵押人對出借人因保險中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借人爲抵押物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條 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應會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後,應將有關登記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擔保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擔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人有權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款項償還債務。

  抵押人承諾: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抵押人承諾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聲明與保證

  (一) 抵押人聲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的,如有虛假,一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完成的所有權,如抵押物爲共有財產,則共有人已書面同意以抵押物爲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因抵押物權利存在爭議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抵押人承擔。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設定任何租賃、抵押或其他權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約上的障礙。

  4、抵押物不存在爲出借人所不知的’質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隱藏的質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債權未完全受清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承諾,當借款人未依約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時,無論其他擔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無條件的承擔擔保責任。

  (二)抵押人保證:

  1、抵押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在不影響出借人實現債權的前提下,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款項。如借款人同時面臨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償時,抵押人同意借款人優先償付其對出借人的債務。

  2、如果借款人與抵押人已經或將要就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簽訂反擔保合同,則該反擔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損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3、如因爲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爲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4、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無論何種原因致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致使不足以擔保主債務的,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5、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抵押人保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質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視爲擔保人違約: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條中的聲明與保證;

  2、擔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

  (二)擔保人違約,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糾正違約;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3、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4、要求抵押人賠償損失;

  5、宣佈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總額不超過主債務餘額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獨立擔保

  本合同所設的抵押擔保具有獨立性,不論何種情況,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變更而無效。

  抵押人保證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借款人違約與否,均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出借人。否則,當抵押人聯繫障礙時,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發出特快專遞郵件三日後,即視爲送達。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約方各執一份,提交抵押財產登記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權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日期:

  簽約地點: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5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郵編: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郵編: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藉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以後,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爲________。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按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爲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則順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時,當次利息與本金一併清償。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爲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以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爲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爲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爲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藉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爲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六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貸款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6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瞭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2,佔地面積_______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向公證處公證,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7

  合同號: )抵字第

  抵押權人(全稱):開化縣匯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抵 押 人(全稱):(1)

  (2) (3)爲了確保 (下稱債務人)與抵押人簽訂的編號爲 的《 》(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抵押人願意爲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爲 ,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爲 。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見編號 的抵押清單)作爲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爲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 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爲:_________,擔保方式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爲:_________,擔保方式爲:_________ 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於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於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 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 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稅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稅。

  第四條 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爲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後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 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後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 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後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於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 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1.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2.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3.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4.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後剩餘款項歸還抵押人。

  a 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即折價、拍賣、變賣這些財產所合理支出的費用 b 罰息或者複利

  c 主債權利息

  d 主債權

  第八條 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准後生效,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採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8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浙________________將______萬平方米____________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願補償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願爲____________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爲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市_________路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爲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19

  抵押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擔保人自願爲出借人給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爲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立約各方依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編號_________的《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爲_________人民幣,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抵押物:

  抵押人自願提供自有的(抵押物名稱)爲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單》。

  第三條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及拍賣費用等。

  第四條擔保期間

  抵押權與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同時存在;債務消滅後,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抵押物的佔有

  1、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佔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出借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並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將抵押物權利憑證移交出借人之前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險別投足額保險,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險的,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保險的連續性。如抵押人中斷保險,出借人有權代爲續保,並由抵押人承擔保險費用。抵押人對出借人因保險中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借人爲抵押物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條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應會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後,應將有關登記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條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擔保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擔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人有權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款項償還債務。

  抵押人承諾: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抵押人承諾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聲明與保證

  (一)抵押人聲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的,如有虛假,一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完成的所有權,如抵押物爲共有財產,則共有人已書面同意以抵押物爲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因抵押物權利存在爭議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抵押人承擔。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設定任何租賃、抵押或其他權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約上的障礙。

  4、抵押物不存在爲出借人所不知的.質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隱藏的質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債權未完全受清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承諾,當借款人未依約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時,無論其他擔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無條件的承擔擔保責任。

  (二)抵押人保證:

  1、抵押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在不影響出借人實現債權的前提下,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款項。如借款人同時面臨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償時,抵押人同意借款人優先償付其對出借人的債務。

  2、如果借款人與抵押人已經或將要就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簽訂反擔保合同,則該反擔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損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3、如因爲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爲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4、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無論何種原因致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致使不足以擔保主債務的,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5、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抵押人保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質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條違約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視爲擔保人違約: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條中的聲明與保證;

  2、擔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

  (二)擔保人違約,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糾正違約;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3、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4、要求抵押人賠償損失;

  5、宣佈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總額不超過主債務餘額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獨立擔保

  本合同所設的抵押擔保具有獨立性,不論何種情況,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變更而無效。

  抵押人保證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借款人違約與否,均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出借人。否則,當抵押人聯繫障礙時,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發出特快專遞郵件三日後,即視爲送達。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____份,立約方各執一份,提交抵押財產登記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抵押人及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0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爲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一、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爲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爲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二、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爲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三、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四、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爲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五、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六、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日期: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1

  合同編號:

  抵押權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爲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爲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範圍。

  第二條

  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範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範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

  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爲:_________,擔保方式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爲:

  財產a:

  財產b: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爲:_________,擔保方式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於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於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稅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稅。

  第四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爲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後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

  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後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

  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後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

  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2、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3、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4、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後剩餘款項歸還抵押人。

  (1)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即折價、拍賣、變賣這些財產所合理支出的費用

  (2)罰息或者複利

  (3)主債權利息

  (4)主債權

  第八條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1、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准後生效,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2、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採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2

  當戶(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住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鑑於:

  甲方(即當戶)與乙方(即典當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甲方用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完全處置權的房地產作爲當物抵押給乙方,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乙方在對當物進行審查、評估並同意收當後將在該當物辦理抵押登記後一定期限內支付甲方當金並收取一定比例費用。雙方同意,該抵押房地產作爲甲方向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擔保。雙方共同認可,抵押擔保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範圍包括: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特在抵押典當單即當票外再行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

  1、甲方所抵押典當的房地產產權人爲:;

  房屋產權證號爲:;

  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房屋坐落於;建築面積爲:xx平方米。(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2、甲、乙雙方確認,抵押典當房地產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3、抵押範圍:全部抵押

  二、當金數額和當期

  1、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當金爲:¥,人民幣(大寫),即房產評估價格的%。

  2、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期限爲(大寫)個月/天,自起至止。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當金之日起計算。如續當,典當期限相應的延續,以雙方簽署的續當憑證約定的爲準。

  3、典當期限的計算:30天爲一箇月,超過5天按一箇月計算,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三、當金的支付

  以下各項條件必須全部滿足後,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書原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及/或能夠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處置權的證明文件,證明甲方有權將該房屋進行抵押典當;

  2、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等;

  3、甲、乙雙方已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乙方並已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及/或由該部門出具的其它合法證明房屋已抵押登記的文件;

  4、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了保險並將保單原件交付乙方保管;

  5、甲方支付並已繳清辦理房屋評估、抵押登記、房屋保險、公證等手續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率爲月利率%,由甲方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典當綜合費用爲每月%,由甲方按月足額預先支付給乙方。

  五、續當、贖當、絕當

  1、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5日內,甲方結清當期內利息、典當綜合費用和違約金(如有),書面提出申請並經乙方同意後,甲方可以續當,雙方簽訂續當憑證。在此期限(5日)內,甲方也可以贖當。

  2、甲方於典當期限屆滿5日後申請續當並經乙方同意續當的,除向乙方結清典當綜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根據實際天數每日按當金數額的0、5%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如贖當,須經乙方同意,除應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全額償還乙方當金。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

  4、在出現續當後,除當期發生變化外,本合同其它條款不變,雙方應繼續履行。

  5、甲方於典當期限屆滿5日後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爲絕當。

  六、絕當物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在發生絕當後,乙方除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以外,乙方同時有權自行委託拍賣行對抵押典當物公開拍賣。當物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已償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後,剩餘部分退還甲方或辦理提存(提存費由甲方承擔),不足部分甲方應繼續清償。

  雙方同意,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處分絕當房產。

  七、抵押房產的處分

  1、經乙方認可,甲方在典當期內可以委託第三人代爲贖當;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對該第三人的書面授權委託文書,乙方要求公證的,甲方應當提交公證後的授權委託書。乙方承諾,在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第三人依本合同約定辦理完畢房地產贖當手續後,應當協助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當金和支付應付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行使法律或本合同所授予的全部權利而無需經過甲方許可,包括但不限於:

  (1)以抵押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產,並以所得價款受償;

  (2)以乙方認爲合適的租金、年期及條件,出租該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並以收取的租金和收益受償;

  (3)以本合同第十二條所約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出售、出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產時,有權簽署有關該抵押房產的買賣、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文件及契約,也有權取消該筆買賣或出租,並簽署有關文件,以及收取有關款項,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乙方均不負責。

  4、乙方可於下列任何情況下有處分抵押房產的權利:

  (1)出現絕當情形時;

  (2)甲方不繳納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政府所徵收的費用或款項(如果存在);

  (3)甲方捨棄該抵押房產;

  (4)出現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

  (5)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5、乙方按本合同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繳付因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繳付代理人、中介的費用、報酬);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甲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及雜費(包括但不限於保險費及修補該抵押房產的費用);

  (3)用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退還甲方。出售該抵押房產所得款項,如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甲方應繼續清償。

  八、甲方的保證

  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房地產的抵押人保證如下: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全額歸還以償還當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之處;也未在本合同簽訂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抵押予他人或設立權利限制;

  3、甲方將合理佔管及使用該抵押房產,不得將該抵押房產用於任何法律或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4、甲方只可將抵押房產用於自住,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

  5、甲方准許乙方經預先通知甲方後在合理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訊地址時須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的任何通知發送至原住所或通訊地址均視爲甲方已收到;

  7、如有任何訴訟、仲裁,可能對甲方及其任何財產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8、甲方將按照乙方合理的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署一切相關文件,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房產保險、抵押登記、拍賣、過戶等手續,以確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

  9、如該抵押房產貶值,以致明顯地不能或不足以作爲其履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並向甲方繼續追償。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後,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當金支付予甲方。

  2、在甲方清償完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後,若甲方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乙方應解除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並將有關該抵押房產所有權證明文件歸還甲方。

  3、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給予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爲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利,亦不能解釋爲乙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爲的許可,更不能視爲乙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爲採取行動的權利。

  4、乙方無須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轉讓他人,在轉讓後書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須繼續向乙方的受讓人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但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甲方的繼承人或受讓人,仍須向乙方的受讓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十、違約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致他方遭受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除非下列事項已在乙方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圓滿解決,否則乙方可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發生時,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所欠乙方之債,或以合法的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以清償全部款項。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甲方之時解除。

  (1)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當金、利息和典當綜合費用或其他費用的;

  (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爲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3)甲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或無人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

  (4)甲方的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受到查封、凍結或扣押、沒收等影響或威脅,引致乙方認爲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5)不論任何原因,如該抵押房產不能在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拒絕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的證明文件;

  (6)甲方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出售、出租、贈與、轉借、託管、設定收益權質押等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7)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8)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當金的行爲。

  如發現本條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項或有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糾紛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除有權採用本合同約定的公證強制執行的方式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外,乙方還有權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未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強制執行

  1、本合同雙方同意向XX市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2、當甲方或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情景的,乙方有權向XX市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甲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的財產進行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並自願接受強制執行的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金額、利息、綜合管理費、違約金、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接受強制執行的對象爲包括不限於甲方房屋在內的甲方所有的財產,通過拍賣、變賣有關財產等方式償還應償之債。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2、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當票、續當憑證、附件1當物清單、甲方提交的各有關文件資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盡事項可能簽訂的任何修改、補充協議、乙方向甲方發出的任何書面文件等,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以電報、傳真方式送達的,一經發出即視爲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投郵三日後,即視爲已送達。

  4、本合同中的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獨立於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不影響該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的效力。

  5、本合同中所約定的當金數額、當期與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不一致者,以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當金數額和當期爲準。

  6、雙方約定,如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應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依然有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XX市公證處及抵押登記機關等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作抵押,並同意接受本合同條款。

  9、本合同於由甲、乙兩方在乙方營業地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爲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範圍。

  第二條 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範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範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 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爲:_________,擔保方式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爲:_________,擔保方式爲:_________ 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於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於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 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 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稅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稅。

  第四條 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爲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後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 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後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 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後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於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 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1.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2.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3.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4.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後剩餘款項歸還抵押人。

  a 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即折價、拍賣、變賣這些財產所合理支出的費用 b 罰息或者複利

  c 主債權利息

  d 主債權

  第八條 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准後生效,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採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4

  合同號: )抵字第

  抵押權人(全稱):開化縣匯通小額借貸有限公司

  抵 押 人(全稱):(1)

  (2) (3)爲了確保 (下稱債務人)與抵押人簽訂的編號爲 的(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抵押人願意爲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爲 ,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爲 。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見編號 的抵押清單)作爲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爲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 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爲:_________,擔保方式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爲:_________,擔保方式爲: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於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於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 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稅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稅。

  第四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爲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後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後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 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後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爲: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於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 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1.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2.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3.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4.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後剩餘款項歸還抵押人。

  a 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即折價、拍賣、變賣這些財產所合理支出的費用 b 罰息或者複利

  c 主債權利息

  d 主債權

  第八條 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准後生效,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採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5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爲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一、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爲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爲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二、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爲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三、 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四、 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爲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五、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六、 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6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障實現編號爲_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單位定期存單(以下簡稱存單)項下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1.1、被擔保債權爲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爲(幣種) _______(大寫) _______ (小寫)_______,利率爲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2、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爲準。

  2、質物

  2.1、甲方保證:

  2.1.1、本存單項下權利爲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1.2、本存單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

  2.1.3、本存單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存單的現值;

  2.1.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2.1.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2.2、存單情況

  2.2.1、存單種類___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質物清單及存單原件附後)。

  2.2.2、存單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存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4、存單現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

  2.3、存單現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2.4、質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_,存單現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

  3、質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爲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爲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4、存單的開立與確認

  4.1、甲方於本合同簽訂前,向乙方提前交開戶證實書、預留印鑑或密碼、委託乙方開具或申請開具存單的委託書等有關文件;

  4.2、乙方憑上述文件負責開具或申請開具存單和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

  4.3、存單簽發行出具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時,應確認存單真實有效,並保證在質押期間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單掛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請,同時,應保證乙方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5、存單的移交與保管

  5.1、甲方應將存單和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等權利憑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

  5.2、乙方應妥善保管存單及預留印鑑和密碼。因保管不善致使其滅失、毀損或泄密的,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質押的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和質押公證、鑑定等質押費用及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7、質押的效力

  7.1、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存單,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7.2、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處分存單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7.3、質押期間,存單所產生的法定利息作爲質物的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於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4、存單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處分存單,將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5、存單期限先於貸款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貸款期限屆滿前提前兌現,並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6、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7.7、因存單所徵收的存款利息稅由甲方承擔。

  8、質權的實現

  8.1、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或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8.2、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8.3、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8.4、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所得價款直接用於清償該期應還款項,剩餘部分可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8.5、乙方對存單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8.6、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9、質物的返還

  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存單。

  10、違約責任

  10.1、甲方隱瞞存單爭議、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僞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嚴重情況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10.2、發生存單毀損或滅失,乙方應及時申請補辦或申請掛失,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10.3、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11、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12、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存單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3、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爲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14、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15、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16、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17、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在乙方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18、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發生變化、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19、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更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20、本合同自存單移交乙方佔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21、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爭議解決方式

  22.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2.2、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2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2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7

  抵押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保證債務人(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爲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特製定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1甲方將其現有的所有動產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範圍,本合同抵押期限爲x年,從xx年至x年。

  1.抵押財產詳見本合同附件:動產抵押物清單

  第二條抵押財產的佔有和控制

  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抵押物歸甲方所有,在佔有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和維護抵押財產,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乙方有權檢查抵押財產的管理情況。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確定:

  3.1 .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主合同債務人未按約定履行債務償還義務的;

  3.2根據主合同,主合同債權人聲明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

  3.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撤銷;

  3.4甲方的業務合併;

  3.5甲方違反本合同惡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3.6、本合同提及的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

  3.其他嚴重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

  第四條抵押財產確定後,乙方有權優先獲得甲方當時所擁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類別範圍內的全部財產的補償,乙方有權依法對上述全部財產進行抵押。

  第五條乙方根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財產時,甲方應予以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取得的款項,其債權按以下順序清償:

  (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成本;

  (二)損害賠償。

  (三)違約金。

  (4)複利;

  (5)罰息;

  (6)利息;

  (7)委託人。乙方有權更改上述訂單。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甲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具有足夠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7.2甲方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並完全生效。甲方簽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會與其現行的公司章程和內部規章制度或對甲方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和其他文件相沖突;

  7.甲方保證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完整、有效、合法的所有人或有權處分抵押財產;

  7.4甲方保證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受任何限制或不會造成任何違法情況,其抵押擔保是自願和真實的;

  7.5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在抵押前未出租,或已出租但已書面通知乙方;

  7.6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的所有產權或使用權及其他有效文件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7.7、甲方應承擔本合同訂立和履行過程中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財產保險、評估、估價、登記、過戶等費用;

  7.8、抵押權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任何第三人侵害時,甲方有義務採取措施避免侵權;

  7.9、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債權全部清償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項下的抵押;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處分抵押財產並清償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權後,如有剩餘,乙方應將剩餘部分返還甲方;

  8.2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清償後,乙方應協助甲方註銷抵押登記。乙方保留該抵押財產的產權或使用權的,應返還給甲方

  8.3乙方有權進入抵押財產,對抵押財產進行勘驗、檢查和詢問;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爲人民幣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

  第十條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共同到甲方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11條爭端的解決

  甲、乙雙方關於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均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XX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12條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抵押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動產抵押物清單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署地點: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8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x x 萬元。

  第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計x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覈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立契約書人

  甲方:x x x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2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相關規定,由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和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從_________________(類型)貸款(大寫)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國家調整貸款利率的,按照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支付還款計劃如下:

  …

  第二條貸款人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時、按量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金額和延期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的計算方法與逾期貸款加息相同。

  第三條借款人願意遵守貸款人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追回已提前發放的貸款。對於違約部分,按照規定收取_%的利息。

  第四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_______(詳見清單),上述房產所有權屬於_______(借款人或第三方)。現價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借款人到期未能償還貸款本息且無具體原因,貸款人有權處分抵押財產並獲得優先受償權。對於不足以償還的貸款,貸款人仍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第五條抵押財產由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以上行爲均無效。

  抵押財產的保管人應當保證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和完整。抵押本息未清償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的,由保管人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人有權檢查和監督貸款的使用和抵押財產的保管,瞭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人應完整、真實地提供上述信息。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信用處分。

  貸款人如按規定提前收回或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人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

  第七條貸款到期後,借款人未償還貸款本息,且未與貸款人達成展期協議的,貸款人應當按照規定程序處分抵押財產,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償還之日止,貸款人應按規定對未償還部分收取_%的利息。任何時候,逾期貸款的本息都可以直接從借款人的存款賬戶中扣除。

  第八條當借款人抵押財產以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箇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人願意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欠貸款人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應當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申請應當按照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印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

  負責人(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印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30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爲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爲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爲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爲憑,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稱、數量、特別標誌、說明以及佔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稱及方式及所在地,詳粘附於本合同的標的物明細表。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粘貼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前開抵押物完全爲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續存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稅、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爲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爲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爲代爲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爲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籤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爲,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爲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爲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爲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的稽覈。乙方因行使監督稽覈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覈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爲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爲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爲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31

  當戶(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住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鑑於:

  甲方(即當戶)與乙方(即典當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甲方用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完全處置權的房地產作爲當物抵押給乙方,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乙方在對當物進行審查、評估並同意收當後將在該當物辦理抵押登記後一定期限內支付甲方當金並收取一定比例費用。雙方同意,該抵押房地產作爲甲方向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擔保。雙方共同認可,抵押擔保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範圍包括: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特在抵押典當單即當票外再行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關於抵押擔保合同範文合集 篇32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瞭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爲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條、利息(年息)______,甲方應於每月______日給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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