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倉儲合同格式(精選3篇)

北京市倉儲合同格式 篇1

  寄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雙方本着合法原則、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原則、契約自由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倉儲物

  編 號__________

  包 裝_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_

  品種規格__________

  數 量__________

  質 量__________

  質量應使用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的質量標準,也可以使用經批准的企業或行業標準。在沒有上述質量標準時,可以由存貨人與保管人在倉儲合同中自行約定質量標準。

  貨物損耗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損耗量在法律規定或約定標準範圍內,保管人不承擔責任;超過標準範圍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責任。

  二、保管場所

  1._________。

  2.保管場所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依保管物的種類、價格,有償還是無償等情況確定適當的保管場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當事人約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變動。如果遇到了緊急情況,並且可以推定存貨人如果知道此種危機發生也同意改變其約定的保管方法時,保管人可改變保管方法。

  3.當事人沒有就保管方法進行約定的,保管人應根據保管物的種類、價格,有償還是無償,採用適當的方法進行保管。

  4.保管方法有特殊約定的,應以特殊約定的方法進行保管。

  5.保管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時,應當有專門的倉庫、設備並配備有專業技術知識的人員負責管理。必要的時候,還應向保管人提供儲存、保管、運輸等方面的技術資料。

  四、倉儲費用

  1.保管人提供倉庫_________平方米由存貨人使用,倉庫租金按月包庫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計月租金爲_________元整。

  2.計算項目包括保管費、轉倉費、出入庫裝卸搬運費、車皮、站臺、包裝整理、商品養護等費用,合同中應對下列項目作出明確規定:費用由哪一方承擔、計算標準、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地點、開戶銀行、賬號等。

  3.保管費_________元(人民幣),轉倉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出入庫裝卸搬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車皮、站臺、包裝整理、商品養護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保管費總額爲_________;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3.倉儲費應在存貨人交付倉儲物時提前支付。

  4.必要費用包括運費、修繕費、保險費、轉倉費等。請求存貨人支付上述費用時,保管人應出示有關清單和登記簿。倉儲合同中規定的倉儲費包括必要費用時,存貨人不必再另行支付。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保管期限屆滿,保管人應當將倉儲物返還給存貨人,存貨人應及時取回倉儲物,也可以不規定有效期限,只要存貨人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費用,合同即可繼續有效。

  六、出入庫

  1.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2.入庫是指貨物進入倉庫時所進行的清點、檢驗和接收工作。入庫時,保管人要根據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品種、規格等對入庫貨物進清點、驗收和接收。驗收無誤後,向存貨人開出倉單,並報倉庫會計統計入賬、登記。

  3.對儲存期間沒有約定或沒有約定不明確的,存貨人可隨時提取倉儲物,保管人也可隨時要求存貨人提取倉儲物。但應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4.貨物出庫一定要當面交接清楚,並做好記錄。如果是由保管人代辦運輸的,保管人則應負責向運輸部門辦理託運、發運手續。

  七、驗收

  1.貨物驗收由保管人負責,驗收的內容、標準包括三個方面:

  (1)是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以及無需開箱拆捆直觀可見可辨的質量情況;

  (2)是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爲準;外包裝或貨物上無標記的,以存貨人提供的驗收資料爲準。

  (3)是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規定驗收。

  2.存貨人應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3.保管人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人。保管人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人負責。

  4.驗收期限:_________天(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人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人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

  5.驗收時間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送達的簽收時間爲準。超過驗收時間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人負責。保管人應當對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方法、時間驗收倉儲物或驗收不準確所造成的損失負責。存貨人應當對未能提供驗收資料或提供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八、貨物的損耗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九、權利義務

  (一)保管人權利義務

  1.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易變質物品,存貨人應當說明該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存貨人違反規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倉儲物,也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保管人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具備相應的保管條件。

  2.保管人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具備相應的保管條件。保管人對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保管時,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要求操作或儲存。在保管期間,保管人應按合同議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並定期進行檢查,使保管的貨物不短缺、不損壞、不污染、不滅失,處於完好狀態,發現貨物出現異狀,應及時通知存貨人處理。未經存貨人允許,無權委託第三方代管。

  3.存貨人交付倉儲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倉單。

  4.保管人根據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的要求,應當同意其檢查倉儲物或者提取樣品。

  5.保管人對入庫倉儲物發現有變質或者其他損壞,危及其他倉儲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應當催告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作出必要的處置。因情況緊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處置,但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通知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

  6.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不提取倉儲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該物。

  7.儲存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倉儲物的性質、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超過有效儲存期造成倉儲物變質、損壞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8.倉儲物出現危險時,保管人有義務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第三人對其保管的貨物主張權利而起訴或扣押時,保管人有義務通知存貨人;

  (2)儲存的貨物發現有變質或其他損壞的,保管人應及時通知存貨人;

  (3)儲存的貨物發現有變質或其他損壞,危及其他倉儲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應通知並催告存貨人處理。如果保管人違反通知義務,給他人的儲存物造成腐蝕、污染等損害的,存貨人不承擔責任。當然,在緊急情況下,保管人可自行作出必要的處理,並將處理情況通知存貨人。

  9.在倉儲期限屆滿後,由保管人送貨上門的,保管人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將貨物送至存貨方。

  (二)存貨人權利義務

  1.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易變質物品,存貨人應當說明該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

  2.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在倉單上背書並經保管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可以轉讓提取倉儲物的權利。

  3.儲存期間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4.存貨人爲了防止貨物在儲存期間變質或有其他損壞,有權利隨時檢查倉儲物或提取樣品,但在行使檢查倉儲物或提取樣品的權利時,不得妨礙保管人的正常工作。

  5.存貨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品種、數量、質量、包裝等將貨物交付給保管人入庫,並在驗收期間向保管人提供驗收資料,存貨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約定入庫儲存貨物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存貨人未提供驗收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而造成驗收差錯及其他損失的,由存貨人負責。存貨人應按照合同的約定負責貨物的包裝,因包裝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貨物損壞的,由存貨人負責。

  十、保管人的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儲存條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2.對於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造成毀損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保管人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人運費和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應賠償存貨人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人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一、存貨人的責任

  1.由於存貨人的責任造成退倉不能入庫時,存貨人應償付相當於相應保管費_________%(或_________%)的違約金。超議定儲存量儲存的,存貨人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向保管人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或按雙方協議辦。

  2.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閤中註明,並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毀損、倉庫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人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3.貨物臨近失效期或有異狀的,在保管人通知後不及時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存貨人承擔。

  4.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示對儲存貨物進行必要的包裝,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人負責。

  5.存貨人已通知出庫或合同期已到,由於存貨人(含用戶)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如期出庫,存貨人除按合同的規定交付保管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由於出庫憑證或調撥憑證上的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存貨人負責。

  6.按合同規定由保管人代運的貨物,存貨人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包裝材料或未按規定期限變更貨物的運輸方式、到站、接貨人,應承擔延期的責任和增加的有關費用。

  十二、聲明及保證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保管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保管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存貨人:

  1.存貨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貨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存貨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存貨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存貨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蓋章):_________       存貨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倉儲合同格式 篇2

  爲落實本物業的售後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維護物業區域內公共環境和秩序,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制訂本公約,由本物業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 則

  一、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證明文件政府批文號: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

  二、業主應遵守物業管理有關法規、政策和本公約規定,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妥善處理相鄰關係,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按有關規定和本公約制定的管理細則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業主應保證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關人員遵守本公約和相關規定,合理使用物業。

  第二章 物業使用和維修

  三、按規劃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變更房屋結構、外觀和用途;佔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等。(例如:空調外掛設備應按指定位置安裝,陽臺外和窗外不弔掛和晾曬物品,不擅自張貼或安裝可通過外觀看到的任何標識牌、廣告牌或標語等。)

  四、愛護公共環境,不侵佔公共綠地和損壞物業區域內綠地、園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不隨意堆放、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不在公共部位亂塗亂畫和隨便張貼。垃圾應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堆放,避免遺撒。

  五、自覺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害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聲;並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爲。

  六、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_________市養犬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即時清理寵物糞便,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梯的高峯時間;_________。

  七、機動車在住宅區內行駛時速應低於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_________。

  機動車應在專門的車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蓋、人行便道和綠地等場所停放;車位只可用作停放車輛用途;不得自行在車位上安裝任何設置;夜間停放期間,防盜報警器應使用靜音,發生噪音應迅速解除;_________。

  本物業區域的共用車位使用分配方式爲:_________。(例如:留出適當數量的訪客車位後,按順序登記分配/輪換分配/以抽籤的方式分配;_________。)

  八、業主應及時對屋內影響相鄰業主權益的損壞部位和設施進行維修;業主發現房屋內屬公共維修責任的共用部位和設施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物業管理企業,並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九、對異產毗連的物業維修,各相鄰業主應積極支持、配合,不得人爲阻撓維修。因阻撓維修,造成物業及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阻撓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業主應配合物業管理企業和相鄰業主必要時進行入戶維修,如因該等維修而損壞業主利益,應予以修復或適當賠償損失。

  十、如因人爲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損壞的責任人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

  十一、業主需要進行室內裝飾裝修的,應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並遵守有關規定和制度。

  裝飾裝修房屋,應在規定時間施工,不得擅自拆改承重牆、各種管線和破壞防水層等,不得影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維修養護以及相鄰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因裝飾裝修導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其他業主利益受損,應當承擔修復及賠償責任。

  十二、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十三、業主應按規定或約定向物業管理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委託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並按時交納水、電、燃氣等能源費用和供暖等費用。

  十四、業主如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和進行其他特約性服務,應支付相關費用。

  十五、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應按有關規定交納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應按有關規定續籌。

  十六、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四章 其他相關事項

  十七、業主在轉讓或出租其擁有的物業時,應當要求新業主和承租人承諾遵守公約,並於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署之日起一箇月內,將房屋轉讓或出租情況告知物業管理企業。

  業主轉讓物業,應與物業管理企業結清物業服務費用;出租物業,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十八、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五章 違約責任和違約糾紛的解決

  十九、業主應自覺遵守本公約的各項規定,違反本公約造成其他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二十、對業主違反公約的行爲,相關業主、物業管理企業可督促其改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提起訴訟;違反相關法規政策的,報告有關部門。

  二十一、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六章 附 則

  二十二、本公約如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相牴觸的條款,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二十三、本公約自物業買受人簽署買賣合同書面承諾遵守公約之日生效。

  二十四、公約制定人對本公約負有解釋義務。在業主大會成立前,不得對本公約進行修改;業主大會成立後,由業主大會重新審議制定業主公約。

  二十五、業主大會通過的業主公約生效時,本公約自然終止。

  業主臨時公約制定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倉儲合同格式 篇3

  收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養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活牛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要求

  品名

  產地

  等級

  單位

  數量

  單價/保護價

  合計

  第二條?養殖及質量要求

  1.質量標準:體重在______-______千克之間,牛齡在______-______個月之間,屠宰胴體率達到_______%以上,且____________。

  2.養殖方需建立以下記錄:□活牛入場、出場記錄□肉牛飼養用藥記錄□防疫消毒記錄□免疫接種記錄及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供牛時需出具無違禁藥物使用證明(供出口用牛場需提供商檢局備案飼養場證明材料)。藥物殘留不得超過________標準

  第三條?結算

  甲方應按約定價格優先保證收購乙方的活牛。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於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爲準;市場收購價格高於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及運輸

  (1)乙方自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保證每天供應甲方活牛_______頭。最低供應總數量爲_______頭,最高供應總數量不超過_______頭。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檢驗方法

  以乙方提供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爲活牛質量合格依據。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_______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乙方無法按時交貨的,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質量問題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質量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解除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不可抗力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覈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_____條款或_____協議申請_____。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購方(簽章):__________?養殖方(簽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農業局?監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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