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刷合同(精選3篇)
公司印刷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印刷製作企業宣傳品,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標的內容及標準:
標的名稱:
成品尺寸:
紙張規格:
數量: 份
工藝:
二、合同金額:
合同總金額爲人民幣 圓整(小寫: 元)。
三、付款方式:
1、標的成品印刷完畢,甲方驗收合格是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全部費用,即人民幣 伍佰貳拾 圓整。
2、以上費用甲方需即使支付,若延遲按每日收取總金額的1%作爲滯納金。
三、雙方責任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以及與印刷相關的各種必需資料,以確保乙方迅速和準確地掌握有關的製作要素和信息;
2、乙方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項工作內容;
3、由於甲方原因變更原有的指示,甲、乙雙方應另行協議,並達成書面性 文件;
4、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須在約定期內完成校對工作並最終確認並簽字;印刷實施後由於甲方提供的文件、圖例及政策所產生的任何影響及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只負責工藝方面的`責任,對甲方提供文字及圖片內容正誤不負責任。
6、由於甲方或乙方的責任而出現的改版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其費用和相應的責任;
四、其它:
1、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與合同正本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刷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
和國廣告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年_____11月____30日前完成以下的印刷或製作。
二、質量標準:除符合國家、部、省及其它有關標準外,
甲方還要求:乙方嚴格
按照甲方提供樣稿製作。
三、包裝規格及標準應適合商品的性質、性能及運輸安全的要求,具體要求:包裝規格: 牛皮紙打包 ;包裝標準: 按清單打包
四、製作應採用甲方方案,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動、調換原方案。印刷品之打樣稿、禮品之樣品經甲方簽字認可後,作爲本合同附件。
五、交貨時間:20xx年11月30日
交貨地點:
交貨方式:乙方送貨。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
六、驗收方法:
1.印刷品以打樣稿爲標準,均以雙方共同簽字認可爲標準驗收。
2.甲方在接貨時,會同乙方對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如不
符合合同約定,甲方可拒絕收貨和付款。
3.乙方需提交送貨單,甲方倉庫見甲方驗貨人簽字後方可入庫。
七、印刷品、禮品製作完畢,經甲方檢驗合格,在乙方提供發票後,即支付 100% ,計 人民幣。
支付方式:轉帳支票。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應符合合同約定,如出現數量、質量等差錯,乙方應無條件負責更換或補齊。無論什麼原因引起的延遲交付,視同乙方違約,甲方可以拒收貨物,並拒付貨款。
2.如乙方所交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時,甲方有權拒收或拒付尾款。
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共 貳 頁,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刷合同 篇3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_________作爲在 銷售其產品的獨家經銷商。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甲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第一條、雙方關係: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甲方和 公司的關係純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本協議不產生代理權,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損,則越權的一方須承擔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二條、產品。本協議所稱的產品,係指甲方所製造的產品。
第三條、經銷權甲方給予 公司在 的範圍內以獨家進口並銷售其產品的權利。
第四條、專營權除 公司外,甲方不得再範圍內的其它公司爲其經銷商和代理商。
第五條、價格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最優惠的價格。最優惠的價格即必須低於正常貿易的價格。
第六條、交易方式發生在雙方間的每一筆交易都必須訂立合同,雙方均須受到每一箇合同的約束
第七條、賣方責任
1. 自費向乙方提供新產品的樣品,每個樣品爲1-2個。
2. 同意乙方在進行業務推廣時向客戶介紹甲方的網站,並表明其獨家經銷的身份。
3. 在協議的有效期限內:甲方如獲得專利產品的註冊、或商標、或其他商業標誌,均須立即向乙方提供。
4. 甲方必須將希望與其建立商業關係的 境內新客戶轉給乙方。
5. 不斷提供有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和資料。
第八條、經銷商責任
1. 自費維持一箇有經營能力的機構,切實地爲甲方推銷產品。
2. 自費參加一些交易會或製作爲了推銷甲方產品的網站、目錄等廣告物。
3. 在本協議的有效時限內,第一年的每個月的交易額必須達到 萬元,以後每年遞增20%
4. 向甲方提供一箇由甲方認可的銀行爲結算銀行。
5. 不得購買和銷售其他公司的同類產品
6. 不斷地向甲方提供國內相關的商業情況
第九條、有效時限本協議自 生效,有效期爲 年。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如未能在續簽本協議上達成一致,則本協議在期滿時自動失效,雙方再不受其約束。
第十條、違約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發生了違約行爲,另一方得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其糾正。如若違約一方在三個月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爲,則另一方有權中止本協議。
第十一條、一般條款
1. 不可抗力: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無法履行本協議,則可在下列範圍內免除其責任。如:火災、水災、海嘯、地震、雷擊、颱風、旋風、疫病、爆炸、機械事故、戰爭、暴亂、制裁、勞工糾紛或政府的政策性行爲,或其它的確實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須將得到政府或有關機構證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書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達另一方並直到另一方確認收到該通知時爲止。
2. 轉讓:本協議在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以書面的方式明確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轉讓均屬無效。
3. 商業機密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有效期內及期滿的一年內向第三者泄漏雙方之間的商業祕密,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損失,則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業祕密一方的經濟責任的權利。
4. 仲裁凡因本協議或其相關的事情而導致爭執時,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應提請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雙方由於進行仲裁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均由敗訴方負擔。
5. 協議文本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兩種文字書就,如若兩種文字在字義上產生牴觸時,必須按照兩種文字的意義做出折中判斷。本協議一式份, 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將於所約定的時間生效。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