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製品出版合同(精選3篇)
音像製品出版合同 篇1
年 第 號
甲方(著作權人):
工作單位: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電子信箱:
乙方(出版者):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負責部門: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電子信箱:
音像製品名稱:
(以下簡稱“本作品”或“作品”)
作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音像製品出版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就本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中的“音像製品”是指:載有錄音、錄像節目內容的錄音帶(AT)、錄像帶(VT)、激光唱盤(CD)、數碼激光視盤(VCD)、高密度光盤(DVD)、硬盤芯片等。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及 等地區以 載體形式複製、發行本作品的專有權利。
第二條 甲方保證:
1.對本作品享有真實有效、充分完整的著作權,並有權通過本合同授予乙方本作品的專有出版權及其它權利。
2. 本合同不會對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僱主單位)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3. 因甲方授予權利的行使,造成侵犯他人的著作權或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名稱權、商標權等合法權益,甲方應承擔全部侵權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乙方行使權利不得超越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如有違反,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本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修改、剪輯或重新編排等形式,用原名或更換名稱許可第三人以和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使用。否則,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甲乙任一方如將本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修改、剪輯或重新編排等形式,用原名或更換名稱通過互聯網發佈需告知對方,如產生經濟效益雙方另行協商。
第四條 當本作品爲合作作品時,全體著作權人應以書面形式授權一位代理人,全權代表全體著作權人與乙方處理本合同協商、簽訂、履行及變更等事宜。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代理人履行合同義務後,即視爲已向全體著作權人履行了合同義務,免責於本作品著作權人之間的任何爭議。全體著作權人向該代理人簽發的《關於合作作品的授權委託書》爲本合同附件。
第五條 對本作品的禁載性規定及質量要求
(一)本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泄漏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分裂和歧視,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的。
5.宣揚邪教、迷信的,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6.宣揚淫穢、賭博或者渲染暴力、教唆犯罪的,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8.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學科內容要求:
1.內容科學、規範、準確。
2.語言文字使用規範、通順,圖表正確、清晰,圖文密切配合。
3.採用法定計量單位。名詞、術語、符號等,應符合國家統一規定,尚無統一規定的,可以採用習慣用法,但整個作品應一致。
(三)著作權方面的要求:
1.內容具有獨創性,不抄襲、剽竊他人作品。
2.所有引用均註明出處,使用他人作品均取得合法授權。
3.如本作品爲職務作品,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時向乙方出具其僱主單位同意甲方授權使用作品的書面證明。
4.如乙方因行使本合同授權許可之權利而被第三人索賠、控告,甲方應主動與第三人協商解決並承擔全部賠償或補償責任;如導致對乙方的訴訟,甲方應配合乙方應訴並賠償乙方的全部實際損失。
(四) 對本作品的其他如技術方面的要求可另行約定並作爲本合同附件。
(五)如甲方交付的作品經 次退改後仍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作品交付形式 甲方交付乙方的作品最終形式包括:
(1) 光盤: 張,存儲格式爲 ,總時長爲 ,
內容爲: 。
(2) 錄音帶: 盒,存儲格式爲 ,總時長爲 ,
內容爲: 。
(3) 錄像帶: 盒,存儲格式爲 ,總時長爲 ,
內容爲: 。
(4)腳本(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 字。
(5) 其他: 。
甲方交付作品時,應同時向乙方提交由代理人或甲方簽字的《作品交付通知單》(樣式見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 作品的交付期限 甲方承諾於 年 月 日前將本作品的最終版本交付乙方。
甲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不能按時交付作品時,應在出現該原因後7日內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付日期和出版日期。另行約定交付日期到期時仍不能交付作品,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人民幣),乙方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作品的出版期限 本作品最遲應在 年 月 日或在甲方交付作品後 個工作日內出版。如出現乙方不可抗力的情況而需要推遲出版日期時,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確定。如更改後的出版日期到期時本作品仍未出版,甲方可收回交付的作品並可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人民幣)。
第九條 作品的出版 本作品的出版格式(封面、包裝、版式等)和定價可以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決定。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和順序。
甲方授權乙方對本作品內容進行適當的編輯加工和技術處理,但對作品做結構、觀點等實質性修改,應徵得甲方許可。
如乙方對內容編輯加工和技術處理有困難,甲方需協助乙方進行修改。在本作品複製過程中,如甲方因交付作品的格式、存儲介質等原因遇到困難,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
第十條 報酬的支付
1.本作品報酬的支付標準及期限按如下第 種方式執行:
(1)一次性付酬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酬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乙方應在本作品第一次複製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付酬。
(2)基本報酬加複製數報酬
基本報酬標準爲:每分鐘 元。則本作品基本報酬爲 元(大寫人民幣)。複製數報酬標準爲:每複製一千張(或盒),按基本報酬的 %支付,不足一千張(或盒)的,按一千張(或盒)計算。本作品首次複製數量爲 。
乙方應在每次複製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付酬。本作品再複製時只支付複製數報酬,不再支付基本報酬。
(3)按版稅支付
雙方同意本作品的版稅率爲: %。本作品第一次複製完成後 個月內支付首筆版稅,支付金額計算公式爲:音像製品定價×最低保底發行數×版稅率。最低保底發行數爲 張(或盒)。
本作品發行後,甲乙雙方於每年 月 日結算一次當年的版稅,版稅計算公式爲:音像製品定價×當年發行數×出版社發行折扣率×版稅率。第二次支付版稅時計算的當年發行數應減去最低保底發行數。發行數不足一千張(或盒)的,按一千張(或盒)計算。
(4)不付酬
(5)其他方式:
2. 乙方將報酬匯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號:
開戶銀行:
戶 名:
賬 號:
3. 付酬時乙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甲方的所得稅。
4.如本作品爲合作作品,乙方按上述方式向甲方代理人支付全部報酬即視爲乙方向全體著作權人完成支付行爲,乙方不再單獨向每位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稿酬在各個著作權人之間的分配方式由全體著作權人協商確定,與乙方無關。
5.如乙方未及時按上述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乙方應向甲方作出合理解釋並確定新的付酬日期;如乙方逾期原付酬日期三個月,則自第四個月起乙方應每日按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覈查本作品的複製數或發行數。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覈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隱瞞發行數,則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報酬支付標準的兩倍向甲方支付報酬並承擔覈查費用。如覈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數據相符,其覈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如下權利 (從下列權利中選擇後填寫序號)的 (選擇填寫“專有”或者“非專有”)使用權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範圍內行使:
1.使用本作品內容製作電子出版物並出版的權利
2.使用本作品的內容以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單一或組合載體形式出版的權利
3.信息網絡傳播權、通過互聯網複製和發行本作品的權利
4.改編權 5.翻譯權 6.彙編權 7.出租權
8.放映權 9.廣播權 10.攝製權
第十三條 作品的再授權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再許可第三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甲方許可給乙方的專有性權利。經甲方許可,乙方再許可第三人行使任一權利時,應及向甲方支付所得金額一定比例的報酬,具體比例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四條 侵權的處理 甲方通過本合同,授權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制止他人侵犯甲方著作權行爲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代表甲方發函、索賠、投訴、和解以及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對乙方的上述行爲應給予必要的協助,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處理侵權的情況。如乙方通過上述代理行爲而獲得侵權方的補償或賠償,則乙方應在扣除維權行爲的費用支出後將剩餘部分全部返還甲方。
第十五條 如甲方計劃出版本作品的配套、升級、後續、衍生作品,爲便於讀者識別和使用,甲方通過本合同授權乙方對上述作品享有專有出版權,屆時雙方另行簽訂出版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甲方授予乙方的各項權利終止。合同到期後,雙方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合同,延長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已出版的作品或其他相關產品在合同期滿後,乙方可以繼續發行存貨。
第十七條 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內容與本合同正文相沖突時,以附件爲準。
合同附件有:
1.作品交付通知單。
第十八條 雙方應充分、認真地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據以履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條款如需補充、更改,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 方:(簽章) 乙 方:
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作 品 交 付 通 知 單
——電子音像出版社:
根據( )年第 號合同之約定,我們已經完成了合同約定的 (作品名稱)的創作。根據合同約定,現將有關情況向貴社通報如下。
一、該作品的名稱爲:
二、該作品的著作權人爲:
三、該作品的作者爲:
四、該作品作者的署名方式和署名順序爲:
五、該作品經他人許可或授權的有關文件或說明:
六、合作作者創作本作品的分工表附後(如有)。
著作權人簽字:
作者簽字:
日期:
附件二
關於合作作品的授權委託書
著作權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Email:
代理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Email:
作品名稱: (以下簡稱“本作品”)
本人委託 全權代理本作品的出版及相關事宜,具體授權內容如下:
1.代理人有權與 電子音像出版社(以下簡稱出版社)協商、簽訂出版合同及該合同的補充、變更條款。
2.代理人有權在本作品需要再複製、再版、修訂時,與出版社商定修訂事宜。
3.代理人有權確定本作品的主編及作(譯)者的署名方式和署名順序。
4.代理人有權從出版社領取本作品全部報酬,並進行分配。
5.代理人有權作爲本人的全權代表解決與出版社發生的爭議。
6.當需要變更代理人或終止代理人權限時,本人另行書面通知出版社並重新簽署授權委託書。
授權人:(簽字)
日期:
音像製品出版合同 篇2
著作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出版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標的
擬出版作品的形式(在本合同採用的項下劃"√"):
1.圖書;
2.電子出版物;
3.錄音製品;
4.錄像製品。
作品名稱:作品最終使用的名稱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根據出版宗旨和計劃,結合作品內容和特點,乙方對作品名稱享有最後決定權,但不得違反法律、侵犯作者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權利和其他權利。
第三條 許可使用的權利內容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授予乙方在國內外以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形式出版、發行本合同約定作品的各種文字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前款中的專有使用權是指: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和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內,以本合同約定的形式(含作品載體形式和文字形式)出版、發行本合同約定作品的原版、修訂版、袖珍版、縮編版的專有權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和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內,乙方有權排除包括甲方在內的任何人以同種形式和方式使用本合同約定的作品。
以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形式使用的作品報酬,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 許可使用的期間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作品的期間爲_________年,自作品出版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甲方的保證義務
甲方保證合法享有本合同約定作品的著作權和對該作品的處分權,並保證:至其與乙方訂立合同之日爲止,不曾有與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授權行爲相違背的許可行爲或者轉讓行爲。
甲方違反前款保證義務的,乙方有權:
1.解除合同;
2.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3.要求甲方停止妨害合同履行的行爲,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全部損失。
第六條 許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權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第三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再授予任何第三人。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其通過本合同第三條取得的權利。
第七條 作品的內容與質量
甲方交付作品的內容,應當符合雙方的約定或者乙方的編寫要求。
甲方交付的作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內容完整、確定(包括扉頁、內容提要、編寫說明、目錄、正文、附錄、後記等);
2.體例、格式正確、統一;
3.使用標點符號、數字正確;
4.文字清晰;
5.引文準確無誤(引用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司法解釋以及行業標準的,必須準確有效)。
如果甲方交付的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當退還甲方予以修改或者補正,修改或者補正期限不得超過一箇月;經修改或者補正仍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作品的交付時間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約定的作品。因甲方未按時交付作品致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發行上述作品的,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以金錢形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可折抵賠償額);甲方逾期一箇月仍未交付本合同所定作品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交付作品的形式爲:軟盤並打印稿一份。
第九條 作品的編輯加工
乙方有權根據出版要求和編輯規範對作品進行編輯加工。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對作品的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影響其原有完整性的刪節,增減和修改甲方提供的前言、後記、插圖(表)等,也應徵得甲方的同意。
所謂實質性的修改是指:
1.改變作品的觀點或結論;
2.改變作品中的事實或者個別情節;
3.改變作品中採用的方法;
4.改變作品中篇、章、節的標題;
5.其他實質性改動。
第十條 排版、校對和審讀校樣
排版和校對由乙方負責。甲方要求審讀校樣的,乙方應予同意;但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完成審讀,而且不得對作品進行影響版面完整性的修改(如大量增減內容、修改版式等);因甲方的不適當修改增加的版面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法律、標準、科學方法或事實的變化而必須進行的改動除外。
第十一條 裝幀、封面、印數、定價
作品的裝幀、封面、印數、定價,雙方有約定的,依照約定。沒有約定的,由乙方根據本作品的出版計劃和出版行業同類作品的通常標準決定。
第十二條 出版時間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以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標準出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作品。
第十三條 稿酬
作品出版後3個月內,乙方應當依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向甲方支付稿酬:_________
版稅:作品定價(元)約定版稅率(%)冊。
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時,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 免費給甲方的樣書
作品出版後,乙方免費給甲方樣書5冊。此外,甲方還可以按_________折的優惠價向乙方購書。
第十五條 作品的重印
乙方重印作品的,應當通知甲方,並根據本合同第十三條版稅標準向甲方支付稿酬。
作品脫銷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乙方拒絕重印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後,乙方的專有使用權即行喪失,未經甲方再次授權,不得再次重印、出版原合同約定的作品。
第十六條 作品的修訂
當作品所涉及的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安排甲方修訂,甲方有義務實施修訂。付酬條件按照實際修訂比例,參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甲方拒不實施修訂的,乙方有權自行安排修訂;實際修訂人對於其修訂的部分享有著作權,甲方無權干涉。但甲方對於原作品的著作權應受尊重。
第十七條 原稿的處理
作品出版後3個月內,對於手抄稿件,乙方應當將原稿退還甲方;甲方聲明不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保證義務,給乙方帶來損失的,應當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經乙方允許逾期兩個月後(含兩個月)才交稿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稿酬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拒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擅自毀約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稿酬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拒不履行出版義務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稿酬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出版義務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稿酬的30%向甲方支付補償金。乙方因過錯丟失原稿致其不能履行出版義務的,視爲違約,應按本合同約定稿酬的30%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第十九條 糾紛的處理
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像製品出版合同 篇3
甲方:(出版者)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著作權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授權甲方出版上述作品,期限爲_______年。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出版者。乙方不得將原書的部分內容稍加改動以原名或更名由第三者出版,否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二條 該作品系乙方創作、翻譯、編纂,如有侵犯他人版權及其他民事權利和泄密等情況,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翻譯稿乙方須出具原書作者同意的證明或有關協議。
甲方要求上述作品的內容、字數、插圖或圖表符合出版標準,保護原稿達到齊、清、定的要求。
第三條 乙方授權甲方可將作品轉讓給我國大陸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出版、發行,所得收益的_______%交付乙方;乙方許可甲方在報刊上轉載上述作品,甲方應及時將報刊使用作品的情況通知乙方,並將所得報酬的_______%交付乙方。
第四條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乙方須正式交付作品原稿,並填寫收稿單一式二份,合作作品代表須對其所確定的署名負責。
第五條 甲方有權根據出版要求對本作品的文字、插圖等進行必要的修改、刪節和技術性處理,對原稿內容較大的實質性變動,須徵得乙方書面認可。
第六條 乙方要求校對清樣,以初校爲限,並應在約定的初校期內將校樣交到甲方。若未按其要求交換校樣或因乙方修改而造成版面較大改動影響按期出版,加大印刷成本,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推遲出版責任。
第七條 甲方著作權使用費支付方式及標準(任選定一種)
一、 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一)基本稿酬:千字_______元
(二)印數稿酬:每萬冊付基本稿酬的____%,超過萬冊的部分以千冊計算(不足千冊的按千冊計),每千冊付基本稿酬的____%。
二、版稅:定價_______元×冊數_______×_______%(版稅率)
三、一次性付酬元。
第八條 作品印數確定後,甲方應於_______個月內出版成書。重印書出版兩個月內,甲方須按規定標準向乙方支付印書稿酬或版稅。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對書的內容進行修訂或增減,可對合同有關內容另行協商。
第九條 乙方自願資助甲方出版費用元。甲方按照約定要求如期出版該作品。甲方若不能按期出版造成乙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支付資助費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由於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出版上述作品(第九條規定的作品除外)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協商另行約定出版日期。
第十一條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出版上述作品或不能按期出版上述作品,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可以折優惠購書冊,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書款定金_______元。到期不交定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甲方有經濟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書款未結清以前,甲方可以扣發稿酬。
第十三條 上述作品原稿在首次出版後_______個月內,甲方向乙方贈書冊;作品原稿在出版後半年內乙方可向甲方索取原稿,過期甲方有權處理。若在出版前丟失原稿,甲方應賠償乙方基本稿酬_______%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爲甲方標準合同,若涉及沒有規定的內容,雙方可協商補充有關條款附後,與本合同同樣有效,故乙方應申明要求保留的條款,否則視爲同意。本合同有效期滿後,甲方享有續簽出版合同的優先權。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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