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合同補充協議(精選3篇)
出版合同補充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全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原因)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變更條款)
2)、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爲準。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版合同補充協議 篇2
甲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乙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和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此協議,作爲勞動合同(合同編號:)的補充條款以其共同遵守,並確認爲解決雙方爭議時的依據:
一、協議前提:
1。乙方願意成爲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受僱於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並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能夠訂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3。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
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並保證其執照、證件或資格在受僱期間的維持。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適當調整,乙方應當服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期限不超過3個月)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雙方無需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現,經考覈乙方不勝任原工作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否則,甲方可根據《勞動民法典》及甲方規章制度依法視乙方爲曠工,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調整工作崗位後,工資待遇亦根據崗位實際作相應調整。
三、工作時間
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
四、教育培訓:
甲方有爲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願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五、規章制度: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規章制度(見《員工手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作出相應處罰(包括罰款、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要求賠償。
4。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規定和合同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或公司規定履行交接義務的,或者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不辭而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補償中予以扣除,工資、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出版合同補充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組織形式:
存續期間:
乙方(代理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組織形式:
存續期間:
第一章總則
一、在雙方業已簽署的《上海__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資基金推廣代理協議》(以下簡稱《推廣代理協議》)的基礎上,經雙方商議決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發行、管理的:_X_增三號基金 (下統稱“本基金”)。
二、爲明確上述合作內容,雙方簽訂《__定增三號基金推廣代理協議之補充協議》(下稱“本協議”),作爲《推廣代理協議》的補充協議。
三、本協議內容僅針對本基金簽訂,是《推廣代理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推廣代理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的約定與《推廣代理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
四、本協議可根據業務發展和監管部門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後進行修訂。本協議簽訂後,如因新頒佈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的要求導致協議中任何條款違反有關規定,則該條款自動無效。雙方應就該條款另行協商。協商期間,
上述相關條款應中止履行,但該等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及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二章費率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客戶認購費:
乙方推廣代理的客戶在本基金推廣期乙方保有量認購費的 歸乙方。
推廣期的客戶認購費,在本基金成立後且甲方收到客戶認購費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經甲乙雙方確認無誤後,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客戶管理費:
1.當乙方爲甲方代理銷售本基金金額低於五千萬時,甲方提取乙方代理銷售金額的%作爲管理費給乙方,在本基金成立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經甲乙雙方確認無誤後,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 當乙方爲甲方代理銷售本基金金額等於或大於五千萬時,甲方提取乙方代理銷售金額的%作爲管理費給乙方,在本基金成立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經甲乙雙方確認無誤後,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三、業績報酬
在本基金推廣期和存續期間,對於乙方保有量部分,乙方可以按以下規則取得業績報酬分成:
當乙方爲甲方代理銷售本基金金額低於五千萬時,乙方的分成比例爲甲方所提取的與乙方保有量相對應部分業績報酬總額的 %。
當乙方爲甲方代理銷售本基金金額等於或大於五千萬時,乙方的分成比例爲甲方所提取的與乙方保有量相對應部分業績報酬總額的 %
乙方業績報酬支付日,自本基金結束後,由甲方依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收到業績報酬費用後十個工作日內計算乙方應得分成費用,甲乙雙方確認無誤後在十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四、 乙方指定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聯行號:
第三章 資金交收與數據傳輸
一、雙方定期覈對銷售代理費用,甲方定期向乙方支付各項約定的費用,具體支付細則按上述約定執行。
二、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爲註冊登記人的基金,其資金交收與數據傳輸的流程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則執行。
三、以甲方爲註冊登記人的基金,其資金交收與數據傳輸的流程如下:
(一)認購的具體作業流程如下:
(1)T日19:00前,乙方向甲方報送當日認購申請數據。
(2)T日19:00後,甲方按所接收的電子數據進行交易處理。
(3)T+1日12:00前,甲方將委託人的認購有效性確認結果傳送給乙方。
(4)T+2日起,乙方爲認購無效的委託人辦理無效認購款退回手續。
(5)T+2日12:00前,乙方將預處理成功的委託人全額有效認購款劃往甲方募集專戶。
(二)申購的具體作業流程如下:
(1)T日19:00前,乙方向甲方報送當日參與申購申請數據。
(2)T日19:00後,甲方按所接收的電子數據進行交易處理。
(3)T+1日12:00前,甲方將委託人的參與確認結果傳送給乙方。
(4)T+2日12:00前,乙方將確認成功的委託人有效參與申購款淨額劃往甲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專戶,乙方自行扣收應得的申購手續費。
(5)T+2日起,乙方爲委託人辦理確認無效的參與申購款全額退回手續。
(三)贖回的具體作業流程如下:
(1)T日19:00前,乙方向甲方報送當日退出贖回申請數據。
(2)T日19:00後,甲方按所接收的電子數據進行交易處理。
(3)T+1日12:00前,甲方將委託人的退出成功確認結果傳送給乙方。
(4)T+3日內,資產管理人通知資產託管人辦理退出贖回款劃付,註冊登記人收到後於當日15:00前將退出贖回款淨額劃付乙方指定專用賬戶。
(5)乙方在收到退出贖回款項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劃入委託人預留的資金賬戶。
(四)甲方和代理機構應對雙方之間傳輸的申請和確認的電子數據進行格式檢查,如果在處理過程中發現錯誤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責任方應及時更正後重新發送或採用雙方協商同意的方式進行更正。
四、甲方委託其他註冊登記機構作爲本基金註冊登記人的,應遵循本協議第三章第三條的業務規則,與註冊登記機構約定資金交收與數據傳輸事宜。
第四章其它規定
一、甲、乙雙方爲本協議之目的相互提供的信息、以及本協議本身均屬保密信息,未經對方事先的書面同意,這些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與第三方進行討論,但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終止。
二、雙方本着積極、互助、互利的原則聯合推進私募投資基金的銷售工作,落實執行營銷工作規劃、方案等,以期達到良好的銷售效果。
三、若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乙方則按日息萬分之二的費率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因註冊登記機構的原因造成未按時劃款的除外)。
四、如果因爲市場情況或管理費率等相關費率發生調整,雙方可以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重新制定相關費用比率和分配方式。
五、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解決按照《推廣代理協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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