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合同集錦(通用29篇)
貿易合同集錦 篇1
本合同由ABC公司,主營業所在中國_(以下稱甲方),與XYZ公司,主營業所在美國_(以下稱乙方)於19_年X月X日在中國_簽署
茲證明
鑑於乙方擁有現用於製造鋼絲繩的機器設備,並願意將機器設備賣給甲方
鑑於乙方同意購買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的產鋼絲繩,以補償其機器設備的價
鑑於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鋼絲繩,以償還乙方的機器設備價款;
因此,考慮到本協議所述的前提和約定,甲、乙雙方物此立約:
1.購買協議
甲方同意從乙方按一下列條款購買下述商品:
1. 1商品、規格及其生產能力:
商品:
規格:
生產能力:
1.2 數量:2臺。
1.3 價格:
港FOB價:
單價: 總價:
1.4 支付:
機器設備價款以甲方的產品–鋼絲繩償還,全部價款在邊疆三年內平均三次付清,自_日開始支付。
1.5 裝運:
裝運期: 裝運港:
目的港: 裝運嘜頭:
1.6 保險:
由甲方保險。
1.7 檢驗:
1.8 保證:
乙方保證其機器設備從未用這,性能先進,質量好,並保證該機器能生產_規格鋼絲繩,產量每小時_米。
2. 銷售協議
甲方以鋼絲黽償還購買乙方機器設備的價款。
2.1 商品及規格:
商品:鋼絲繩。
規格:
2.2 數量:
鍘絲繩每年_米。
2.3 價格:
鋼絲繩的價格按交貨時國際市場CIF價確定
2.4 裝運:
每年兩次裝運,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貨價爲_。
裝運港:
目的港:
法語運嘜頭:
2. 5包裝:
木卷軸裝。
2.6支付:
憑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允許轉船。信用證必須於裝運日期前15天到達甲方,有效期不少於90天。
信用證要與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則,乙對遲裝負責;而且,甲方有機就其中的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修改信用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 7保驗:
甲方保險,投保水漬險和戰爭險,投保金額爲發票金額加10%
2.8 檢驗:
甲方出具的品技檢驗證書爲最後依據。若貨到後乙方發現質量與上述規定不符,乙方在貨到目的港後45天內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有爭義的問題。
3.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對未交或遲交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貨物不負責任。
4. 仲裁
有關或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若達不成協議,有關爭議案則提交_仲裁。仲裁決定爲終局的,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和履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準。
6. 正本條款
本合同以英文書寫,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
7. 有效期
貿易合同集錦 篇2
合同號:
甲方(生產廠家):
乙方(中間人):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甲方產品尋找海外客商,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尋找合適的海外客商推銷空氣清新機產品。
第二條 委託事項的具體要求
(1)甲方應該保證所生產的產品的合法性及保證產品質量。
(2)甲方與海外客商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與海外客商雙方協商約定。
(3)乙方不對甲方與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擔保,甲方應該嚴格按照國際貿易術語中的“FOB、CIF”等條款與海外客商簽訂的合同。
第三條 佣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甲方支付的佣金包括乙方的居間活動費用及相關費用。
(2)甲方同意對於客戶第一個訂單按合同成交總額的3%支付佣金給乙方。
(3)給付方式與時間:在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合同並拿到海外客商開出的符合要求的信用證後,甲方應該支付佣金的30%給乙方,該供應合同執行完後在15天內支付餘下的佣金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應出示身份證等真實身份證明
(2)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爲甲方尋找客戶,並將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爲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海外客商的買賣合同的成立。
(3)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5)收取佣金時,應向甲方開具規範的收據。
(6)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五條 委託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海外客商與甲方未簽訂書面買賣合同且未開出符合約定的信用證,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買賣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乙方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時,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爲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3)乙方爲甲方介紹的海外客商爲非法經營或未滿足甲方的特定要求的,退還已收取佣金。
(4)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的第三條的第(2)項執行,逾期應該支付乙方滯納金:總佣金的千分之五/天。
(6)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紹的海外客商,其將來與甲方發生的每筆清新機業務,甲方從第二單起之後的訂單,將按合同金額的2%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願意接受合同成交金額的30%罰款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人、居間人及海外客商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對違約行爲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憑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貿易合同集錦 篇3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制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互協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_____年零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並作爲合同附件)分____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____萬元。
三、供貨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產品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利息及償還:
按月利率________‰計付,按委,半年付給出資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加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貿易合同集錦 篇4
合同編號:140731
本合約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爲: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於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於_______市。
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後,確認爲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後,雙方必須並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___省及澳門地區有關當局覈准並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爲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後續訂,爲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續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後的連續供電。考慮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
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後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採用之“供電價目表”爲本合約的一部分,爲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於“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爲本合約的一部分,爲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
次序爲取捨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定值時,須與“供方”協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於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於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爲限制。若“供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萬伏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伏線路接至澳門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根據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
第三條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爲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市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澳門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行。
第五條供電之計量及發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覈儀表,均安裝於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爲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並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並據此發單收費。
(2)另一組稱爲校覈用儀表,由供方供給,並屬供方所有。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蔘加共同覈定後,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現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覈儀表之計量記錄數作爲收費之根據,直至缺陷校正後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覈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於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於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後,協商確定收費所依據的數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的極限時,即認爲不準確,而用校覈儀表之計量數作爲收費根據。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進行。
第五款:(1)供方於每月最後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錶之讀數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攝影兩份,對方各執一份存案,抄讀表後,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並將抄讀表之數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
到收費帳單後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若由於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儘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發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儘速恢復供電,並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取得協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後,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範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並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後,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後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爲___省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後,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後一箇月以內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生效,並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文件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爲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市之註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註冊地址。
第十條解決爭執
第一款:凡有關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於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並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附件一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略)
貿易合同集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合作共贏,共求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就傳統貿易,服務貿易(以下簡稱產品)代理問題達成一致,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具體事項,特依法簽訂本代理合同。
1.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確定的代理期,自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代____區域在___省___市所屬區域內。
2.甲方認定乙方爲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將代理權金金額___萬元付給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發現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將以___倍的代理權金賠償乙方。乙方如跨範圍進入其他代理人區域從事該業務,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權金的賠償。
4.傳統貿易國際代理,按國家現行法規辦理,乙方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認可並實施貿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證金額的___%代理費,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服務貿易收入,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所獲收入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部分,乙方自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5.乙方負責辦理所屬區域內的一切合法手續,並依法獨立自主代理好濤X國際的業務,因乙方違反法規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甲乙雙方在宣傳,推廣,應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廣中,甲方給予乙方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持,協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廣活動和完善代理服務的善後服務。
7.獎勵:乙方a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b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c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d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公章,並於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權金款項到達甲方賬戶立即生效。甲乙雙方互相提供以下證件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備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如自然人代理憑身份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集錦 篇6
出賣人:
買受人:
第一條 爲切實貫徹執行合同法,保證買賣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9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分合同。雙方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買賣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買賣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5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按買受人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確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買受人負擔;如出賣人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出賣人負擔。
第三條 買受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爲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便作爲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買受人負擔;對同城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買受人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買受人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出賣人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出賣人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買受人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開單日爲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爲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10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15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爲提前或逾期交貨。買受人要求分批交貨的,出賣人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出賣人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出賣人代辦託運,如買受人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買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買受人在 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買受人負責倉儲費用。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買受人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30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賣人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賣人應徵得買受人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出賣人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第十條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受人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出賣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買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買受人。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
故,由買受人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出賣人過錯,不可向出賣人提出索賠。但出賣人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買受人索賠。買受人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10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出賣人的,買受人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15天內,向出賣人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爲驗收無誤。出賣人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5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買受人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在接到通知後1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買受人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10天內通知出賣人,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由出賣人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買受人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買受人應在貨到90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在15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30天內通知出賣人。逾期均視爲驗收無誤。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貨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買受人收貨後的60天,逾期出賣人可不受理。買受人向出賣人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出賣人應在接到“查詢單”後15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出賣人供貨的,出賣人可要求買受人重新填寫“查詢單”。
爲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箇品種損失在5元以下,殘損在10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買受人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出賣人,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買受人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出賣人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30天內通知出賣人,逾期則出賣人可不受理,同時買受人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出賣人。出賣人在收到通知後15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買受人可視爲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出賣人責任的退貨,其損失由買受人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買受人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出賣人。
買受人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30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出賣人。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買受人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經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4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的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出賣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買受人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買受人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
2.出賣人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出賣人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
4.買受人未經出賣人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出賣人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5.買受人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買受人承擔因提供給出賣人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出賣人或運輸部門因處理買受人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出賣人保管的商品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1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 話: 電 話:
百貨、文化用品買賣分合同
(買受人) (出賣人) 站
公司 站
xx年 季度 公司
針紡織品買賣分合同
簽訂地點
針紡織品購銷分合同臺帳明細表
貿易合同集錦 篇7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一、產品型號、規格、數量及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國家飲料質量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進出口公司華涇倉庫。
四、交貨方式及運費:20xx年10月26日前一次性交貨。由華夏果品飲料公司負責運送,運費由華夏果品飲料公司負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產品外包裝以進出口有限公司給定樣本爲準,包裝箱費由華夏果品飲料公司負擔。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貨款於交貨後10日內結清(以收貨單位爲準)。
七、買方的違約責任:如進出口有限公司在收到貨物後10日內未將貨款結清,需賠償果品飲料公司相當於總貨款20%的違約金。
八、賣方的違約責任: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貨的`,華夏果品飲料公司應提前通知進出口有限公司。如果品飲料公司無故拖延交貨日期或所提交的貨物不符合規定標準,進出口有限公司有權拒絕收購,並要求果品飲料公司賠償相當於總貨款20%的違約金。
九、爭議處理方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現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集錦 篇8
合同號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協議基礎上籤訂,中國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__國____公
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____設備,其交易條件如下:
一、商品名稱:________。
二、數量: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三、規格:賣方提供設備質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
合同附件二。
四、交貨後服務:賣方派遺有經驗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設備安裝、試車,進行指導。具體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詳見合同附件三。
五、賣方對買方派遺來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其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詳見合同附件四。
六、價格:fob____(港口)______元。設備總件和單證價格,詳見合同附件五。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後另行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於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由買方負責投保。
九、裝運日期:一九____年__月至一九____年__月。
十、裝運港:____。
十一、目的港:____。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買方通過中國銀行____分行在設備裝運
15天前,開立以__國____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__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單據:貨物裝船離港後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議付貨款。
(1)發貨票五份。
(2)清潔已裝船提單,空白背書,一式三份。
(3)品質、產地證明書兩份。裝運設備船隻離港後五天內,賣方應航寄買方及卸貨港、中國對外貿易公司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各一份。賣方還應隨船交付買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貨人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兩份。
十四、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20天,買方應以電報通知賣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賣方應在接到買方上項電報通知五天內覆電買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五天前,買方應將裝貨船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預先以電報通知賣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18個小時前,買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正式通知。
(3)裝船結束後24小時內,賣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離港日期通知買方。
十五、檢驗:
(1)賣方供應買方的“設備”的製造,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現行標準規範進行。本合同生效一箇月內,賣方應將本合同“設備”的標準和規範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作爲檢驗依據。
(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方提交由製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爲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後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複檢費由買方負擔。如發現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
(4)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工作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箇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賣方,併爲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在雙方合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缺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質量標準與本合同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買方責任,此記錄即爲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設備有上述問題並屬賣方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爲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如逾期,索賠立即成立。
賣方接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一箇半月。
如需重新製造的設備或部件,其補交貨時間,屆時由雙方另議。
(5)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方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後,賣方應儘快補發,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十六、保證,賠償與處罰:
(1)如果設備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一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設備質量、規格、技術資料、圖紙符合買方的說明。如買方未能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買方交付罰金。____號協議中的賠償與處罰規定也適用於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賣雙方按____協議規定辦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賣方遲交設備超過6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撤銷全部定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用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十九、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仲裁應在被告方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責。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進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二十、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____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____號“協議”規定相同。
買方:_________賣方:_________
中國____公司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電掛:________電掛: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
附件二:__________
附件三:__________
附件四:__________
附件五:__________
貿易合同集錦 篇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
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
第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貿易合同集錦 篇10
合同編號 contract no: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date: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signed at: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 電話tel:____________
the sellers: 傳真fax: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報cable:___________
address: 電傳telex: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電話tel:____________
the buyers: 傳真fax: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報cable:___________
address: 電傳telex: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confirmed this contract in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1.
┏━━━━┯━━━━━━┯━━━┯━━━━━┯━━━━━━┯━━━━━┓
┃貨號 │名稱及規格 │ 單位│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art no. │descriptions│ unit│ quantity │unit price │ amoun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totally: ┃
┠────┴──────┴───┴─────┴──────┴─────┨
┃總值(大寫): ┃
┃total value:(in words) ┃
┗━━━━━━━━━━━━━━━━━━━━━━━━━━━━━━━━━━┛
允許溢短___________%。
___________%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value allowed.
2.成交價格術語:fob cfr cif ddu
terms:
3.包裝:
packing
4.裝運嘜頭:
shipping marks:
5.運輸起訖:由______經______到______
shipment from______to ______
6.轉運:允許 不允許;分批裝運:允許 不允許
transhipment: allowed not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s: allowed not allowed
7.裝運期:
shipment date:
8.保險:由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險,另加保_____險至_______爲止。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____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___ additional ____ form ___ to ___.
9.付款條件:
terme of payment:
買方不遲於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100%的貨款用即期匯票/電匯送抵賣方。
the buyers shall pay 100% of the sales proceeds through sight (demand)draft/by t/t remittance to the sellers not later than _______
買方須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過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______無期信用證,並註明在上述裝運日期後______天內在中國議付有效,信用證須註明合同編號。
the buyers shall issue an irrevocable l/c at _____ sight through ____ infavour of the sellers prior to ____indicating l/c shall be valid in chinathrough negotiation within ______ day after the shipment effected, the l/c mustmention the contract number.
付款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爲付款人的見票後_____天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時交單。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to the buyers at ___ sight by the sellers.
承兌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爲付款人的見票後_____天承兌跟單匯票,承兌時交單。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at ___ days by the sellers.
10.單據: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託收。
documents requireo: the sellers shallpresent the followingdocumentsrequired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to the banks.
整套正本清潔提單。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份。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____copies.
裝箱單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份。
packing list/weight memo in ______copies.
由_______簽發的質量與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份。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and qualityin ___ copies issed by ___
保險單一式_____份。
insurance policy in ____ copies.
由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份。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_____ copiesissued by ________
11.裝運通知:一俟裝運完畢,賣方應即電告買方合同號、品名,已裝載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等
shipping advice: the sellers shall immediately,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 goods, advise the buyers of the contrant no, name
s of commodity, loaded quantity, invoice values, gross weight, names of
vessel and chipment date by tlx/fax.
12.檢驗與索賠
inspection and claims:
①賣方在發貨前由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證明書。
the buyers shall bave the qulities, specifications, quatities of ths goodscarefully inspected by the ______ inspection authority, which shall issueinspection certificate before shipment.
②貨物到達目的口岸後,買方可委託當地的商品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復檢。如果發現貨物有損壞、殘缺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須於貨到目的口岸的______天內憑______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索賠。
the buyers have right to have the goods inspected by the local commodityinspection authority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if the goods are found damaged/short/their specifications andquantities not in compliance with that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 thebuyersshall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 sellers based on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issued by the commodity inspection authority within ___ days after the goodsarrivalat the destination.
③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應由保險公司、運輸公司或郵遞機構負責的,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the claims, if any regarding to the quality of the goods, shall be lodgedwithin ___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if any regarding to the quantities of the goods, shallbe lodged within
___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the sellers shallnot take any responsibility if anyclaims concerning the shipping goods isup tothe responsibility of insurance company/transportation company/post office.
13.人力不可抗拒:如果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約,賣方概不負責,但賣方應將上述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s shall not hold any responsibility for partial ortotal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due to force majeure. bu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on time of such occurrence.
14.爭議之解決方式:
disputes settlement:
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中國。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the contractor concerning the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ofarbitrationin china. the arbitration shall take placein china. the arbitralawardis final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5.法律適用:
law application:
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爲中國法人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it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nder thecircumstances that the contract is signed or the goods while the disputesarising ar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 the deffendant is chinese legalperson, otherwise it is governed by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 for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ddu術語系根據國際商會《incoterms 1990》。
the terms in the contract are basedon incoterms 1990 of the internationalchamber of commerce.
16.文字:本合同中、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釋上,若有異議,以中文解釋爲準。
versions: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of whichversionis equally effective. conflicts between these two languages arisingtherefrom, if any, shall be subject to chinese version.
17.附加條款(本合同上述條款與本附加條款牴觸時,以本附加條款爲準):
additional clause: (conflicts between contract clause here-above an
d this additional clause, if any, it is subject to this additional clau
se)
18.本合同共_______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in 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bothparties.
賣方代表人: 買方代表人:
representative of the sellers: representative of the buyers:
簽字: 簽字:
authorized signiture: authorized signiture:h1206–010831lwj
貿易合同集錦 篇11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發展甲、乙雙方長期、穩定、互惠的貿易合作關係,本着等價有償、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規定,達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採購計劃
乙方向甲方分批次採購肉類產品,乙方就每一批次以交易清單的形式與甲方約定具體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和方法、交貨期限、交貨地點、運輸方式等條款。該等條款一經雙方約定,具有本合同同等約束力。
二、定價原則
甲方向乙方銷售的肉類產品,其定價以市場價格爲基本原則。具體執行時,由甲方結合地區市場、批量、付款條件等確定銷售價格。同等條件下,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價格或條件不應偏離其提供給第三人同樣貨物的價格或條件。
三、結算方式
按雙方合作經營肉類產品操作流程執行:
1)甲方貨款乙方必須當天給予全部結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如乙方未向甲方結清當天金額,視乙方違約,違約金按當天貨款的3%的滯納金賠付。
2)在乙方違約的前提下,甲方有權處理第二天的貨款結算方式。
四、品質擔保
1、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肉類產品符合乙方在各批次清單裏所載明的各項要求。
2、如甲方所交貨物規格、數量、品質要求不符合規定或約定,但乙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乙方不能利用,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如因肉類產品存在品質缺陷導致乙方受損的,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乙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甲方支付的肉類產品的規格、數量、品質要求不符合規定或約定,由甲方承擔應有責任。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內亂、騷動、政府對鋁行業的限制、嚴重火災或水災或人們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因素。
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當事人雙方應本着誠信、互惠互利、按時、按質、按量共同完成本合同項下交易,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本批次清單規定的進貨數量,超期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就其本批次清單未完成部分貨物總值支付%的違約金(乙方可直接在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扣除),並有權取消該批清單餘下的供貨量。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支付款項的,就其未支付部分,甲方有權收取%的滯納金。具體清單中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因違反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違反合同或違反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造成對方實質上的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地賠償責任。
3、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變更後的合同需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1、繼續履行本合同將導致甲方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時;
2、甲方生產的各種品種規格的肉類產品均無法滿足乙方的實際生產經營,合同已無履行必要;
3、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書面同意。
八、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清單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如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清單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杭州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爲
2、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與本合同效力一致,但其它約定的有效期不超過
本合同的有效期。
3、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有其它後續附加條款及後續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對方索要其它費用(現甲乙雙方無任何費用),乙方需足額付款與甲方,不得添加其它費用(如每頭白條費用等)。乙方需協助甲方報驗,所需乙方能提供的一切證件。不得用任何理由推託或拒絕,乙方須向甲方開取甲方所需的分銷憑證。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貿易合同集錦 篇12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發展甲、乙雙方長期、穩定、互惠的貿易合作關係,本着等價有償、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規定,達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 採購計劃
乙方向甲方分批次採購【商品名稱】,乙方就每一批次以書面訂單的形式與甲方約定具體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和方法、交貨期限、交貨地點、運輸方式等條款。該等條款一經雙方約定,具有本合同同等約束力。
二. 定價原則
甲方向乙方銷售的【商品名稱】,其定價以市場價格爲基本原則。具體執行時,由甲方結合地區市場、批量、付款條件等確定銷售價格。同等條件下,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價格或條件不應偏離其提供給第三人同樣貨物的價格或條件。
三. 結算方式
乙方當月收到甲方供應並經乙方驗收合格的產品的貨款(包括運雜費等雙方約定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在下月____號之前全部支付給甲方,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延期支付。
四. 品質擔保
1、 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商品名稱】符合乙方在各批次訂單裏所載明的各項品質要求。
2、如甲方所交貨物規格、數量、品質要求不符合規定或約定,但乙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因包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 如因【商品名稱】存在品質缺陷導致乙方受損的,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五.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內亂、騷動、政府對鋁行業的限制、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人們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因素。
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六.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當事人雙方應本着誠信、互利互惠、按時、按質、按量共同完成本合同項下之交易,若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本批次訂單規定的進貨數量,超期____天以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就其本批次訂單未完成部分貨物總值支付____%的違約金(乙方可直接在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扣除),並有權取消該批訂單餘下的供貨量。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支付款項的,就其未支付部分,甲方有權收取____%的滯納金。具體訂單中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本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因違反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違反本合同或違反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造成對方實質上的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地賠償責任。
3、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變更後的合同需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1、 繼續履行本合同將導致甲方或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時; 甲方生產的各種品種規格的【商品名稱】均無法滿足乙方的實際生產經營,合同已無履行必要;
2、 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書面同意。
八.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訂單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如本合同及其項下各批次訂單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爲 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其它約定與本合同效力一致,但其他約定的有效期不超過本合同的有效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貿易合同集錦 篇13
中國n省w公司與f國s公司於1995年1月26日簽訂了《補償貿易合同》。合同規定s公司向w公司提供由y國k公司生產的加工番茄醬成套設備,生產能力爲每小時20噸原料,並提供該設備二年的零配件、備用件、檢測化驗用儀器、設備的安裝和技術服務。設備主要部件裝船離岸的最後日期不遲於1995年5月20日,剩餘部件在1995年6月15日前空運到北京機場。合同總金額330萬美元(其中設備款290萬美元、s公司在1995年7月底前支付w公司用於生產啓動的預付款40萬美元)。w公司分三年以該設備生產的番茄醬償還全部款項。合同於1995年3月14日經n省對外經經濟合作廳批准生效。
申請人w公司的索賠要求和理由
雙方簽訂的生效後,w公司積極開展了建廠、安排番茄種植等一系列工作。爲使1995年7月正式投產,w公司進行了廠房及配套設施的建設、國內配套設備的購置、9200畝番茄的種植(95年3500畝、96年5700畝)、派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崗位工人學習培訓、辦理報關商檢、保險、進出口代理、工商登記、土地購置、儀器衛生檢驗以及保險、消防等手續。同時,w公司還從1995年3月至1996年4月付給被申請人810萬人民幣和13萬美元。
但是,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s公司既沒發運任何設備,也未支付分文用於生產啓動的預付款,其違約行爲造成w公司的重大經濟損失。
爲了彌補w公司的損失,更主要的是w公司出於友好合作的良好願望,雙方於1995年8月17日簽定了《備忘錄》和《補充協議》。《備忘錄》規定:爲了彌補w公司種植者種植番茄的經濟損失,s公司於1995年11月底前償付w公司20萬元人民幣。《補充協議》規定s公司應於1995年9月底前發運設備。
但s公司仍未履行上述義務,既未支付20萬元人民幣,又未發運設備,致使w公司的經濟損失繼續擴大,雙方於1995年12月2日進行緊急協商。爲了保證96年度的生產能如期進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規定s公司於1996年2月15日將番茄醬設備裝船發運離港。
s公司逾期仍沒有發運設備。而番茄生產的性很強,雙方於1996年3月8日再次簽定《設備發運協議》, 《協議》規定s公司必須於1996年3月27日前把全套番茄醬生產線設備(包括化驗儀器和設備配件)空運到北京航空港交貨,s公司則保證退款。
該《協議》簽定後,w公司做好了接運、安裝的一切準備工作。爲了及時接運設備,申請人按照集裝箱的數量組織安排了14輛國內卡車前b市空港。但s公司仍未發運任何設備。3月28日17時,w公司致電s公司:“如不能在3月31日前到達b市航空港,我方將向貴公司提出賠償追索起訴。
1996年4月初,雙方就合同履行中的問題進行討論。當時傳聞國家將不再對補償貿易項目的進口設備實行減免海關稅的優惠政策,在s公司承諾海關稅由其負擔並保證w公司7月份試車投產的前提下,雙方擬以建立合資企業的方式繼續履行原合同。但有關合資企業的協議及各項文件並未簽字和報批,而經證實國家對補償貿易項目的進口設備實行減免海關稅的優惠政策截止期是1996年底,因此,擬建合資企業事項並沒有實際取代原補償貿易合同。
對合同繼續履行有實際意義的是4月5日《關於由補償貿易改爲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協議》和《關於合營企業設備購置協議》中關於設備到貨期的規定,在《關於由補償貿易改爲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協議》中規定,s公司應在4月下旬完成設備的購置發運工作。《關於合營企業設備購置協議》中規定,分兩批運到中國t港:第一批貨於 1996年5月20日到岸,第二批貨不得遲於6月20日到岸。
w公司按照約定繼續進行1996年的番茄種植和番茄醬的生產準備工作。但在4月27日,w公司接到s公司寫爲“4月19日”的傳真和設備生產廠家4月18日、4月26給被申請人的傳真,告知設備可能延遲裝運、最早的航班也只能在6月29日以後到達、設備主件“蒸發罐”有可能被轉賣、不能保證在96年的番茄生產季節投產。w公司立即回傳真表示拒絕:“任何晚於5月10日啓運設備的安排,我們都是不能接受的。”並明確告訴s公司:“請貴公司注意:如果由於設備不能及時到貨,而影響我司安裝生產,我司將不會再進行這項易,而要求退回催款,追賠損失。”
5月2日,s公司傳真告訴w公司,他們“在設備問題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煩……請你們不要進行今年的番茄種植計劃。”這意味着:不僅96年已經大面積種植的番茄、與種植者簽定的番茄收購合同等事項將必須賠償,而且w公司96年生產番茄醬的工作計劃也已經落空。這是w公司所無法接受的,w公司在5月3日的傳真中明確表示了自己的態度,並強調“再次提醒貴公司注意,如果設備不能如期到貨,我司將對貴公司提出索賠起訴。”
隨後,w公司被告知番茄醬生產設備主要部件已被生產廠家轉賣,重新生產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和週期,96年投產已毫無可能。由於s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爲,已給w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5月17日,w公司傳真s公司:“鑑於上述情況,我司不得不決定,中止我們之間的協議關係,要求貴方全部退回我們預付的設備款項,並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
s公司對於w公司巨大的經濟損失和解除合同的要求置若罔聞,在5月20日的傳真中單方面將設備的裝運日期改變爲96年年底,並要發運少量對投產無實際意義的設備,這是一種單方面的人爲地擴大損失的行爲。w立即告知s公司:即使s公司發運了設備,w公司也不提貨,自1996年5月17日後,雙方只就處理合同解除的遺留問題進行商談,不存在合同繼續履行的問題。
對於w公司如此明確態度,被申請人繼續一意孤行,在6月3日傳真中,s公司要求w公司以書面方式明確,”否則,部分設備的裝運將按計劃進行。”w公司當即將“關於重申終止補償貿易合同的函”傳真給s公司,重申:“1、自1996年5月17日,終止雙方所籤合同。2、要求退還我方向你方支付的預付款。3、要求賠償我方相關投資損失。”
此後,s公司竟然違背國際商貿的一般準則,單方面人爲地擴大損失,在7月中旬和8月初,w公司收到s公司分別於6月17日和7月18日發運部分貨物的通知,這兩批貨物在價值不足設備款的15%;在項目上屬於支架、鏍栓等非主要零部件,根本無法形成生產能力,理所當然地爲w公司所拒絕。
w公司所遭受的巨大經濟損失,是由於s公司不履行補償貿易合同的行爲造成的。因此,w公司請示仲裁庭:裁決解除雙方的《補償貿易合同》; 裁決s公司退還w公司預付的設備款810萬人民幣和13萬美元,並補償該款項的銀行同期利息。
裁決s公司賠償w公司的經濟損失。其全部損失包括:(1)設備預付款人民幣810萬元、美元13萬元;(2)設備預付款的銀行同期貨款利息,共計人民幣117.5萬元(截止到1996年12月),請求仲裁庭按實際發生的利息裁決;(3)廠房建安損失,按實際發生額計算爲人民幣435萬元;(4)種植番茄損失,按實際發生額計算爲人民幣514.3萬元(5)本案仲裁費人民幣25.358萬元。
被申請人s公司的答辯陳述和理由
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本案後,仲裁委員會祕書局於1996年8月20日按w公司《仲裁申請書》中提供的s公司在h的法定地址用特快專遞向s公司寄送了本案仲裁通知、仲裁申請書及附件、仲裁規則及仲裁員名冊 。1996年8月22日,快件公司通知仲裁委員會局稱在h的公司已關閉,該書件被退回。
1996年9月5日,仲裁委員會祕書局又按w公司提供的s公司b市辦事處的地址用掛號再次向其寄送了本案仲裁通知、仲裁申請書及附件、仲裁規則及仲裁員名冊。但s公司未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指定仲裁員、提交答辯書和反訴材料。
1996年10月30日,仲裁委員會祕書局仍按s公司b市辦事處的地址向其委託送達了本案仲裁通知的複印件、仲裁申請書及附件、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要求s公司按仲裁規則的要求提交書面材料。如逾期不提交,仲裁委員會將繼續進行仲裁程序。但s公司仍未提交任何書面材料。
w公司按照仲裁規則指定了仲裁員。由於s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指定或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仲裁員委員會主任根據仲裁規則第26條之規定爲其指定了仲裁員。由於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共同指定或共同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首席仲裁沒。三位仲裁員於1996年12月17日共同組成仲裁庭,審理本案。
1996年12月17日,仲裁委員會祕書局委託e律師事務所向s公司送達了開庭通知。
1997年2月18日,仲裁庭如期開庭審理本案,w公司派仲裁代理人出席了庭審,而s公司未派代表或仲裁代理人蔘加開庭,也未提交任何書面材料,仲裁庭根據仲裁規則第42條“仲裁庭開庭審理時,一方當事人不出席,仲裁庭可以進行缺席裁決”的規定對本案進行了缺席裁理,在庭審過程中,w公司就事實作了口頭陳述並回答了仲裁庭的提問。
1997年2月20日,仲裁委員會祕書局委託e律師事務所向s公司送達信函,將開庭情況告知s公司,要求其如對w公司的仲裁申請書及附件材料有意見或異議,或者要求仲裁庭對本案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應在1997年3月14日前以書面開工提出,逾期,仲裁庭將不再接受過期材料,並將根據現有書材料和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作出裁決。
1997年3月11日,仲裁委員會祕書局委託e律師事務所向被申請人寄送了w公司庭後提交的補充意見及附件,要求s公司如有意見或異議,應於1997年4月4日前書面提出。逾期,仲裁庭將不再接受過期材料,並將根據現有書面材料和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作出裁決。但s公司始終未提交任何書面材料。
[仲裁庭意見]
關於適用法律
本案當事人在《補償貿易合同》第十二條中已約定,雙方的爭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因此,本案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關於合同的履行
仲裁庭注意到本案合同是一項補償貿易的合同,除《補償貿易合同》外,還 有2個合同:即《設備進口合同》和《產品返銷合同》。
根據《補償貿易合同》第十條規定,《設備進口合同》是其附件a,《產品返銷合同》是其附件d,連同其他附件,構成合同的完整性。《補償貿易合同》只是在包括所有附件時,才完全有效,而且《補償貿易合同》第一條3款規定:“附件a、b、c、d、f、g是不可撤銷及具有同等效力。”因此,仲裁庭認定,所稱履行本案合同,包括作爲a的《設備進口合同》和作爲附件d的《產品返銷合同》的履行。
仲裁庭注意到,作爲本案合同的附件a的,《設備進口合同》第二條2款明確規定“設備主要部件裝船離岸的最後日期不遲於1995年5月20日,剩餘部件將在1995年6月15日前空運到港。
仲裁庭也注意到,即合同規定的交貨期的近一年後,s公司還在向w公司表示 “很遺憾在歐洲我們在設備問題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煩”。這就是說,雖經w公司多次給予 s公司以額外的時間來履行合同,s公司仍就沒有能力履行,已構成根本違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九條一、二、款的規定,w公司有權解除合同。w公司於1996年5月17日和6月6日兩次書面通知s公司“自1996年5月17日,終止雙方所籤的補償貿易合同”是合法的,仲裁庭認定這兩個書面通知是有效的。
關於w公司的仲裁請求
(1)仲裁庭支持w公司的第1項仲裁請求,仲裁庭認定:解除《補償貿易合同》;該合同,連同包括《設備進口合同》和《產品返銷合同》在內的各個附件,都已於1996年5月17日終止。
(2)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文件、單據和證據,證明w公司確實在不同月份向被申請人支付了預付設備款等共計人民幣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由於s公司沒有履行設備交貨義務,w公司的第2項仲裁請求應予支持。仲裁庭認定:s公司必須在本裁決規定的限期內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
(2)仲裁庭還認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上述款項的利息。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利息計算依據”,認爲是合理的,申請人只計算到1996年12月,仲裁庭認爲應考慮w公司的“請求仲裁庭按實際發生的利息裁決”請求,利息應計算到本案的裁決之日,即1997年7月10日(175,000+8,100,000+130,000×0.01× 6.3=1,753,277)。仲裁庭認定:被申請人必須在本案裁決規定的限期之內向申請人支付利息人民幣1,753,277元。
關於w公司的其他經濟損失
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關於其經濟損失的材料,仲裁庭注意到,所有經濟損失共有2項。仲裁庭的意見如下:
(1)廠房建安損失:人民幣4,350,000元,包括建築安裝工程、工資、差旅費、設計費、培訓費、外貿代理費和其他 。仲裁庭認爲以上費用,除培訓費和外貿代理費外,均應轉爲w的固定資產,二項固定資產爲w公司所有,因此不是損失。關於培訓費,根據《補償貿易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應由s公司提供培訓。而w公司提出的培訓費用是請f罐頭食品廠培訓而發生的,已超出本案合同範圍,仲裁庭不予支持。關於外貿代理費,申請人沒有提供單據或其他證據,仲裁庭也不予支持。
(2)種植番茄損失:人民幣5,143.000元,包括種籽、地膜、圍簾、化肥、筐箱、人工費、其他、賠償費。仲裁庭審閱了w公司提交的有關文件、單據、證據,認爲這些損失確是由於s公司未按時付設備而造成的。s公司應該予以賠償,仲裁庭支持w公司的這項仲裁請求。
(3)仲裁費的承擔。 仲裁庭認爲,鑑於被申請人未履行合同,是根本違約,應承擔本案仲裁費。
[仲裁裁決]
解除《補償貿易合同》;該合同,連同包括《設備進口合同》和《產品返銷合同》在內的各個附件,都已於1996年5與17日終止。
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1,753,277元,作爲賠償上述款項的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人民幣5,143,000元,作爲賠償w公司的經濟損失。本案仲裁費共計人民幣371,006元,全部由s公司承擔。
以上各項款項全計,s公司應向w公司支付總額爲人民幣15,367,283元和130,000美元,s公司必須在1997年8月25日前支付完畢。逾期不付,則加計年利率爲8%的利息。
[索賠指南]
在這一起補償貿易合同索賠案例中,有二點是值得引起我們注意的。
在補償貿易合同中雙主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這與補償貿易合同的性質和特點有關。
補償貿易是國際經濟貿易中的一種特殊貿易方式,它是由合同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設備(包括機器設備、技術、必要的原材料及勞務);在一定期限內,由設備進口方用進口設備所製造的產品或所得收益進行償還是以設備和用設備生產出來的產品或所得收益的交換;它的“償還”是在取得設備後的一定期限以後逐步完成的,即具有延期支付的性質;按照補償貿易取得的設備由進口方取得所有權,用以償還設備的產品在轉移給設備賣方後,設備出口方即取得所有權。
應該說,補償貿易方式對於設備進口方是風險較小和風險滯後的,因而在第三世界國家中廣泛採用。在雙方簽定的補償貿易合同生效後,設備出口方(即本案中的s公司)便負有向設備進口方(即本案中的w公司)提供設備的義務。由補償貿易合同的基本性質決定,w公司無需用貨幣來支付所進口的設備,而是用這些設備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分批償還。在經n省對外經濟合作廳批准的本案合同中,是以“番茄醬”作爲補償產品,並且,由補償貿易合同延期支付的性質決定,w公司也不需要在設備未到達前(甚至設備未生產出產品前)向s公司支付現匯。但s公司完全不履行該合同項下的義務,反而三番五次地要求w公司給其支付現款,迫使w公司分別多次向其支付了810萬人民幣和13萬美元的現款。
在w公司未得到任何設備的情況下,s公司屢次把申請人給其支付鉅額現款作爲發運設備的先決條件的行爲,更加嚴重的是,s公司在收取w公司鉅額現款後,並沒有將此款支付給設備生產廠家用於購買設備,致使生產廠家多次拒絕發貨、取消空運、轉賣設備主要部件,最終導致了合同不能履行,導致了申請人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因此,本案仲裁庭作出要求s公司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賠償w公司經濟損失的裁決是公正的,維護了w公司的合法權益。
如何對待被申請人採用的“不理會”方式?或者說能否通過採用這種方式有效地對待索賠請求?
在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糾紛中,一方當事人經常以“不理會”作爲對待索賠訴求的方式,導致缺席仲裁或缺席審判發生。通常缺席的是被申請人或被告,尤其是當其欠債被原告提出仲裁或訴訟索賠時,原告缺席只發生在其面臨一箇更大金額的反訴時,被告缺席的主要原因是當其爲皮包公司時,也有個別有實力的大公司因其法定地址在非1958年《紐約公約》簽字國、能致執行困難。
實際上,“缺席”並不是一種有效的或者積極的方式,無論是在仲裁還是在審判是,被告的缺席並不能阻止法定程序的照常進行,反而會導致仲裁或審判根據出席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證據、完全沒有缺席一方的反證與抗辯進行並完成,從而作出一邊倒的、對缺席一方不利的裁決或判決。正如一位專家所言:“但仲裁員也沒有辦法,總不能憑空去想一些抗辯來保護缺席當事人。”
正如本案所證明的一樣,被申請人s公司的缺席並沒有終止本案的正常審理,仲裁庭同樣作出了公正的裁決(包括不支持w公司的某些仲裁請求)。對於仲裁員或仲裁庭來說,絕不會因爲被告不理會就不審理和裁決了,作爲仲裁員關心的是有沒有給當事人(尤其是敗訴方)適當的通知,有沒有給敗訴方提供申辯的機會。正如本案的仲裁審理一樣,仲裁委員會祕書局多次通知了s公司,採用了法定地址、辦事處地址、特快專遞、委託律師事務所專程送達等方式,並且在通知中不僅給了被申請人s公司足夠的答辯時間、還強調了最後答辯或提交證據材料的期限。無論從程序上還是實體上都保障了s公司的權利,最後做出了一箇不會因《紐約公約》規定的理由導致不被執行的裁決。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一些國有公司經常“缺席”仲裁或審判,尤其是根據仲裁協議必須去外國或香港地區仲裁時,最後大都得到敗訴的仲裁裁決。由於中國是《紐約公約》的簽字國,等拿到裁決才說索賠金額太高已時過境遷,因爲根據該公約,中國法院是不能對仲裁裁決書內容另作他議的,因此,面對索賠,正確的作法是積極應訴、據理爭論、依法抗辯。甚至提出反索賠請求,只有這樣,纔能有效地維護自己應有的合法權益。
貿易合同集錦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供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它法令、法規,經過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製定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包括產品名稱、牌號商標、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付款時間,金額和及交提貨時間等按照合同及附件的採購訂單要求進行,其採購訂單同具法律效力。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包裝要求和技術標準:
1、乙方提供的產品須滿足甲方的訂購要求,各項技術性能指標、質量標準及產品驗收按照甲方確認的.樣品質量驗收。
2、乙方應按甲方有關規定要求在配件上標記配件圖號及廠家代號,其配件標記內容及產品編號按甲方的要求爲準。
3、乙方對貨物的延長服務期限爲______個月,自收到貨物日期起______個月內甲方如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貨物質量包退、包換但不包運輸費用和由於退貨入境的關稅。—
4、產品包裝:按照甲方要求。
第三條:產品的交貨期按照甲方月度採購訂單上的的日期爲準(即採購訂單上甲乙雙方已簽字同意的日期)。
本合同所指交貨期限指乙方在甲方倉庫交貨的日期,逾期交貨或提前交貨要事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和要求索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付款方式:雙方確認採購訂單後甲方預付30%貨款,乙方將準備好所有貨物併發貨物照片給甲方,甲方確認沒有問題後支付剩餘貨款。
第五條:
1、運輸條件:乙方應負責產品的託運費(限廣州),外省的託運費以採購單上雙方約定或確定的爲準。產品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毀損、短缺等問題,則由承運方或運輸公司負責賠償。
2、甲方收到貨品後,按外觀是否完整或是否短
缺驗收,若有異議在收貨時立即提出,以便乙方及時向運輸公司索賠。
第六條:
1、甲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產品。甲方收貨後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後七日內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2、產品不能調換的,甲乙雙方商量後可在採購訂單上將不合格產品的數量減去,照採購價返還給甲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保證不給對方公司員工回扣,若發現有此情況,甲(乙)方有權要求乙(甲)方索賠人民幣________/次作爲公司信譽賠償金。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在事件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妥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訂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協議期限自簽訂之日起五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履行完畢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一年生意做一百萬生意。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
貿易合同集錦 篇15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關於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貨運代理合同(合同號: ),爲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貨物轉口貿易及運輸事宜達成補充合同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乙方作爲貨運代理人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艙,將甲方貨物從國港口出運到轉港馬來西;
2。 貨到馬來西后,由乙方當地代理負責從港區提貨並視需要在保稅倉庫內倒櫃、包裝等事務以及自行或委託第三方代理甲方進行貨物增值服務;
3。乙方轉港代理完成相關的倒櫃、包裝等事務或相關貨物增值服務後,將貨物重新裝櫃並運輸到甲方指定目的港;
4。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取得最終目的港清關所需要的產地證、發票、裝箱單等相關貿易單據。 5、乙方承諾,儘管由乙方在轉港的代理委託X廠爲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但X廠不會以出口方的身份出現在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海關清關文件上。
二、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其出口的貨物爲合法貨物,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2。甲方保證轉口貨物的包裝爲性包裝,不得在產品及或任何包裝上顯示與國有任何關聯的標誌、標識或任何其他嘜頭,否則由此引起所有責任和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
3。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或者由轉口貿易引起的任何貿易糾紛均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三、 乙方責任:
1。貨物在轉過程,除非由於乙方或其代理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否則乙方不承擔貨損貨差的賠償責任:如因承運人造成甲方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相關承運人索賠;
2。如甲方有要求的,乙方應當提供其代理在轉港拆箱時的理貨報告或重新裝箱、封箱狀態的照片;
3。如因甲方自身貨物問題或包裝問題或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但乙方會協助甲方做好相應補救措施,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貨物在轉港裝船出運後,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二程提單和其他清關文件;
5。乙方保證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文件真實有效,但在目的港非乙方提供文件和操作失誤原因引起的進口清關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6。乙方協助提供的目的港清關文件僅用於清關用途,並不意味着甲方與乙方或清關文件上的相關方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甲方不得以該清關文件爲依據向乙方及或乙方代理及或轉港相關第三方主張任何貨款; 7、因乙方在轉港當地的代理或代理所委託的第三方在轉港爲甲方提供提貨、倒櫃、包裝、轉運、清關等相關貨物增值服務過程瑕疵而致使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發生買賣合同糾紛、轉口貿易糾紛,與承運人發生運輸糾紛,或與海關、港口管理部門等發生進出口管制糾紛,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因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貨款結算
1。甲方自行負責與目的港客戶之間的貨款結算和其他相關事務,與乙方無關;
2。除非甲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否則乙方無義務爲甲方提供貨款代收代付的義務;
3。乙方同意甲方第三國目的港客戶的貨款經過乙方轉港的代理收取後轉匯給甲方,乙方無條件地保證其轉港的代理能將貨款轉付給甲方,否則,乙方將承擔連帶支付責任。但乙方及或其代理有權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如乙方代理代收貨款的,乙方代理在收到貨款後一週左右將款項匯到甲方指定帳戶,如果在一箇月內甲方未能收到款項將視爲匯款出現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不建議甲方通過X廠收取貨款,甲方應通過海關清關文件上顯示的出口方收取貨款。X廠在爲甲方提供相關的貨物增值服務後該批貨物再出口至第三國的,由乙方委託其在轉港的代理作爲該批貨物的出口方。 如果甲方或其目的港客戶堅持要將貨款通過轉港的工廠代收代付,那麼即使事先通知乙方及或經得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保證貨款的安全,乙方不承擔任何收匯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收匯風險和責任。
五、費用支付
1。甲方應在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貨物出運時向乙方提供加蓋公章的費用確認單原件,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委託;在辦理過程產生的其他額外費用,甲方應按實支付。
2。甲方應按以下第 種方式及時支付給乙方所有費用款項:
1) 在轉港裝船出運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貨物;
2) 在乙方交付二程提單前付清所有款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提單及貨物;
3) 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港之前付清所有款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 不在同日,則以最後一方的簽章日爲本合同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貿易合同集錦 篇16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山水圖案陶瓷日常用水杯(口徑:80mm_80mm)
第二條:商品品質
正宗中國景德鎮陶瓷水杯,含氧化鈣4.5%、氧化鋅3%、氧化鉀7.5%、石英30%、氧化鋁4.2%、礦化物硼酸50.8%,經780℃-850℃燒製而成。根據美國FDA對陶瓷器中鉛、錫檢出量的限定,小空心製品的鉛爲2.0mg/L,錫爲0.5mg/L;其中杯的鉛含量爲0.5mg/L,錫含量爲0.5mg/L。我們生產的水杯的鉛含量爲0.45mg/L,錫含量爲0.38mg/L。(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爲貨物到目的港後的12個月。如果交貨品質低於合同規定的1%,則合同價格折讓1%;低於合同規定1%以上者,則加大折扣比例。參見附件中1——水杯照片)
第三條:商品數量
單位:套(set) 數量:1000000
第四條:商品包裝
用紙箱包裝(內有防碎裝置),每箱100套
注:具體運輸標誌參見附件中2
第五條:商品單價及總價值
每套2.5美元FOB上海,共計2500000美元
第六條:運輸
①班輪運輸,一次性運輸,不允許分批裝運或者轉運
裝運港:中國上海 目的港:美國洛杉磯
裝運時間:20__年__月__日 到20__年__月__日
②裝運通知:
賣方在約定的裝運期開始以前30天(即11月25日)向買方發出貨物備妥通知,以便買方及時派船接貨。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美國日用百貨公司。
③收貨人:美國日用百貨公司國際貿易負責人Mr Smith
④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60天
⑤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七條:保險
裝船後,由買方投保至目的港,且投保ICC(A)
交貨條件:到達目的港後,買方負責人查看提單無誤後正式交貨
第八條:支付方式
貨到後,買方驗貨,確認收貨後,信用證支付
付款條件:
① 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後由於未能按期將貨物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c.在貨物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貨物裝運之後,貨物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②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
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合同貨物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第九條:商品檢驗
雙方同意以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所簽發的'品質/數量檢驗證書做爲信用證項下議付單據的一部分。買主有權對對貨物進行復檢,複檢費由買方承擔。如發現品質與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但需提供經賣方同意的公正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索賠期限爲貨物到達目的港的90天內。
第十條:違約金與定金
雙方約定,買方先預付定金500000美元,餘款在貨物到達是一併支付。如果賣方無法按照約定時間交貨,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需向買方支付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異議與索賠
在貨物到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洛杉磯海關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關於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洛杉磯商品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爲依據,提出索償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爲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因素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5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說明出事地點,作爲證據。然而,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
第十三條: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國際商會仲裁院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爲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四條: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爲0.5%,不足7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三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 買方:
第十四條:備註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三天後(即12月4日)生效
經買方確認並同意 經賣方確認並同意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貿易合同集錦 篇17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發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 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機器____臺,準備設備_______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臺,附配件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2.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爲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器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本合同以中、____文書寫,兩種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集錦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經銷甲方產品一事達成共識,形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爲其定製產品(定製範圍參照本合同的甲方附表1)。凡是定製中所涉及的如圖標、主界面安裝圖在內的素材由乙方自行製作並提供。
2.爲了縮短乙方的經營運作週期,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版本定製素材後,在乙方積極配合的情況下,在_____周的時間內完成給乙方製作oem版本的全過程,向乙方提供經過其認可簽字的最終版本成品。_____周的時間從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
3.甲方在收到乙方一次性(大寫)_________套的定貨款後,將以產品市場價格的_____折價格向乙方提供oem版本產品,甲方向乙方的收款過程詳見甲方責任第4、5條條款。但是乙方只能按此價格提取並經銷的oem版本產品,不能按此價格提取並經銷龍教品牌的oem版本產品,如果乙方違反此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行爲提出質疑,直至停止對乙方的供貨。
4.甲方在收到乙方預付的貨款_____%的定金之後開始爲乙方定製oem版本產品。
5.甲方爲乙方定製完畢oem版本產品並經過乙方簽字認可之後,一次性爲乙方提供_____套產品(包括1個oem產品母盤、_____個加密狗或相應的密碼、說明書的電子文檔和用戶授權許可證書),同時再一次性向乙方收取餘款爲總貨款_____%。
6.甲方不對乙方的客戶直接進行售後服務,將來乙方所銷售的所有產品的售後服務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無償對乙方的_______名技術人員進行產品培訓,由他來具體負責oem版本產品的銷售及售後服務工作。
7.甲方無權對乙方與其進行的正常市場競爭行爲提出質疑。甲方承諾不進行惡性價格競爭。
8.甲方應對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嚴格保密,否則,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乙方責任:
1.乙方用現金按產品市場價格的______折/套的價格一次性購買甲方____套oem版本產品,購買付款過程遵照甲方責任中的第4、5條進行。乙方承諾遵守1周的製作完工週期,在1周的時間內按照雙方約定的過程、步驟配合甲方爲其製作oem版本的工作,並且同時履行付款承諾。1周的時間從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
2.乙方需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附表1中所列的定製範圍,填寫甲方提供的合同附表2,將定製軟件的需求告知甲方,並且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軟件定製素材,如果乙方要求甲方爲其製作素材,乙方則按甲方責任中的第1條向甲方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爲其定製的版本之後,經驗收合格後,需在合同附表3上簽字認可。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沒有版權糾紛的合法素材,對於乙方提供的素材,如果出現版權糾紛,乙方將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3.乙方在銷售完了這批首次購買的產品之後,如再需從甲方提貨,則每次需預先付款再提貨(提貨的具體內容爲甲方提供的加密狗或註冊密碼)。提貨的價格仍爲___折/套,提貨的套數爲____套/次。同一產品累計提貨量達到____套以後,產品的價格按照____折/套,累計提貨量達到____套以後,產品的價格按照_____折/套,累計提貨量達到_____套以後的價格按照_____折/套。
4.乙方在銷售oem產品的過程中,如果也想發展二級及二級以上的oem客戶,那麼可以向甲方提出爲該客戶製作oem版本的要求,與此同時,需要另向甲方預付版本製作費用____元/版本(不包括製作素材的費用,如需製作素材,則另需交納______元/版本的費用),甲方收到乙方的版本製作費用之後開始爲其製作版本。
5.乙方給自己發展的各級經銷客戶及各級oem客戶的供貨價格由乙方自行制訂,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進行惡性價格競爭。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行爲提出質疑,直至停止對乙方的供貨。
6.乙方應對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嚴格保密,否則,由此引發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除非根據以下條款予以終止。
1.任一方未能嚴格地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一項義務和責任,而該違約行爲在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指明違約行爲後十天內仍未從根本上糾正,則未違約方可在向違約方發出違約書面通知後,在該通知標明的日期終止本協議。
2.按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貿易合同集錦 篇19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協議雙方爲:_________(賣方名稱),系根據a國法律正式組成並存在的公司,設於_________(賣方地址)(以下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正式組成並存在的公司,設於_________(地址),(以下稱_________)。
鑑於“賣方”願意發展他在_________(生產地)和其他國家製造的、並以他的商標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的出口業務;
鑑於“賣方”願委任_________作爲他的獨家經銷商,按照本協議中的條款銷售此種產品;
爲此,考慮到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諾言和所商定的各條款,並考慮到下面所提出的,雙方聲明已經同意的,相互之間的其他有效對價,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一、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賣方”製造並以其商標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產品名稱)。
二、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_________(地區名)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_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
第二條 經銷權
“賣方”茲給予_________以獨家進口,並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戶銷售“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 專營權
一、交易:“賣方”不得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取得“產品”。
二、委任:“賣方”不得委任“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個人、行號或公司作爲其經銷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賣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_________。
四、再進口:“賣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賣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據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同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 價格、條件
一、價格:給予_________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賣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二、單獨合同: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三、最惠條款“賣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賣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賣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賣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_________,並向_________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 “賣方”的責任
“賣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協助_________:
一、自費供應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二、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三、經常提供有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
第六條 _________的責任
一、爲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爲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箇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賣方”爲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二、供給“賣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第七條 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賣方”和_________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損失和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第八條 “賣方”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_________得爲商業上目的使用“商標”和“專名”或他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爲“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註冊:如_________提出要求,“賣方”應自費負責爲“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 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從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後,雙方應協商按照當時雙方同意的條款和條件將本協議按原來所訂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長一期或數期,如雙方未能就延長期限達成協議,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撤銷或終止本協議外,則本協議應視爲自此以一年爲期限延長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也應終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性行爲,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爲,並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爲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行終止,或_________
二、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或
三、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 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 保證
一、標準:“賣方”向_________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賣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賣方”應保護_________,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如_________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賣方”,“賣方”應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_________給予補償,其費用由“賣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_________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 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水災、海嘯、地震、雷(電)擊、颱風、颶風、旋風、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暴動、動員、暴亂、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封閉工廠、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者。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關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徵得對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後×年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的任何通知應以英文作成書面,並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爲在付郵日後第×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爲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b國法律爲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貿易條件國際解釋通則》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
本條款系本協議的一箇組成部分,不可分開,也不能單獨生效。關於本協議效力和本仲裁條款適用範圍的爭議應由法院解決,但如此項爭議已在法院提出並經法院作出判決,則敗訴人應交付一切費用,包括勝訴人律師的合理公費。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於本協議、或關於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按照b國商事仲裁協會所制訂的《商事仲裁條例》在_________通過仲裁最後解決之。仲裁員的裁決應視爲終局裁決,對協議對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爲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爲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後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正式文本
本協議的正式文本應以英文書寫,本協議的解釋應以各條款英文的通常意義爲準。
十、標題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爲便利參考而設,不限制或影響任何條款規定的內容。
十一、全部協議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以前關於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爲之,並載明與本協議有關,並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爲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式兩份,在本協議所載的日期內由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賣方(簽章):_________ 代理商(簽章):_________
貿易合同集錦 篇20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箇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貿易合同集錦 篇2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個目的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將甲方擁有的二手車轉讓給乙方事宜,簽訂本合同··(三)待轉讓二手車的基本情況:
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個註冊日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的鍛鍊里程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排放標準達到______爲止。
證書編號。車輛購置稅:________(稅、免稅)。
繳納車船使用稅備案卡的截止時間______
車輛維護費的繳納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證書編號。)
車輛保險類型______
保險的到期日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______
第三條車輛價格和轉讓費
車輛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費約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由_____承擔(以實際費用爲準)。
第四條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和車輛交付
(1)乙方應支付車價的______%(;20%)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售車輛所有權不存在法律問題,不存在尚未處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或交通事故;應當提供車輛使用、維修、事故、檢驗、抵押登記、海關監管、納稅期限、服務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2)甲方爲二手車經銷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承諾。
(3)對於轉出本市的車輛,乙方應瞭解並確認所購買和接收的車輛可以在轉出地辦理過戶手續。
(4)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種證明和憑證,並保證其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導致車輛無法過戶或住所,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如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如乙方違約,乙方無權要求押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4·5條的規定,延遲交付相關證書或過戶或過戶車輛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如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返還的車輛,並將所有車輛費用返還給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5)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價款的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並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承諾。
(6)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款,導致車輛無法在車輛過戶地點辦理過戶手續的,本合同終止,乙方無權要求退還押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7)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導致車輛轉讓的,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應向違約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七條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後,在過戶登記手續完成且車輛實際交付前:
(1)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
(2)如乙方使用並保管,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相關行業組織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雙方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協商或調解失敗,則下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2)雙方爲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
附件1:車輛狀況說明(車輛信息表)
附件2:車輛相關證書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駕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
6、車輛維修費支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買發票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貿易合同集錦 篇22
合同編號:_____
甲方:___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由_____代表。
乙方: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由_____代表。
目錄
第一條合同標的
第二條技術資料
第三條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第四條設備質量
第五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第六條保證
第七條不可抗力
第八條仲裁
第九條通知
第十條語言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附件1設備技術說明書
甲方___(供方)與乙方____(購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供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詳見本合同附件1,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技術資料
供方應向購方提供設備使用及維修技術資料一份,購方負有對該技術資料保密之義務。
第三條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供方應在設備全額信用證開立之後的__個月內用密封集裝箱或其他包皮包裝從____發運設備。供方有權從任何對其方便的港口發運設備。供方應把設備運至商定的獨聯體東海岸___港。
自設備從船舷運抵獨聯體遠東港口時起滅失和(或)損壞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購方。供方承擔設備運輸的一切費用及運抵港口前的保險費。設備從獨聯體港口繼續運到安裝地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發貨前__天內供方應向購方通知發運情況,明確交通工具的種類和名稱、計劃發運日期及其他有關信息。購方應支付履行海關手續的所有費用和一切與設備運入獨聯體境內有關的開支。設備和技術資料用密封集裝箱或其他包皮裝運並附具包裝清單,標記使用英語刷寫。
發貨單證包:
(1)發貨帳單(三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四條設備質量
按本合同所供設備的質量應符合生產廠家的技術條件。如生產廠家有保證書,應用保證書加以確認。
第五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所供設備的總額爲___美元(cif價)。購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的__天內開立以供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該信用證在開立時起的__天內有效。
開證行應爲獨聯體外經銀行或日本、南韓、西歐、美國、加拿大的某家銀行。
一切與在開證行開立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而一切與議付行收取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支付在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後進行:
(1)發貨帳單(3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六條保證
供方保證所供設備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個月內,但不超過發貨日起的__月內正常工作。
第七條不可抗力
在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按此種不可抗力情況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不可抗力情況是指雙方不能預見或預測的由於非常事件而出現的情況,即:影響履行所承擔義務的火災、風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現象,以及戰爭、任何性質的軍事行動,各國政府的封鎖與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停止的20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關於其發生和停止的情況。收信人所在國郵局在收到通知函日
加蓋的日期作爲得悉該信息的日期。
協約雙方國商會出具的證明書將成爲證明上述情況發生及延續時間的必要證據。如這些情況延續3個多月,每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同時任何
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賠償可能發生的損失。
第八條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或分歧均應由合同雙方友好解決。如果無法解決糾紛,則該糾紛應提交莫斯科市外貿仲裁委員會按其業務規章審理(提交一般法院審理者除外),該委員會的決定對於雙方均爲終審,必須執行。
第九條通知
一切通知等雙方均應按本合同條件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條語言
本合同用俄語書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術資料和供貨單證。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關談判和往來信函均告失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只有在以書面形式形成並經雙方有關全權代表簽字後方能生效。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有合同的效力。任何一方都無權在未徵得對方書面同意之前將自己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
第三者。
本合同於____年____在俄羅斯___簽署。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_
購方:_____
貿易合同集錦 篇23
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爲實現共贏局面,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內容
甲乙雙方合作做有色金屬的進出口貿易和轉口貿易。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合作所需資金由甲方出資,甲方每次出資資金甲乙雙方都要簽出資協議。甲方出資的資金成本月息 2%,每月5號前支付(最大限度爭取銀資費用用於支付當月費用)。
2、若無資金支付運作項目費用,需甲方增加出資的,需每月向甲方支付增加出資金額的2%作爲甲方的資金成本。每月的利潤中應先支付甲方的資金成本;若無利潤,則運作中產生利潤時,先向甲方支付資金成本。
3、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運作該項目的整個環節。
4、甲方負責財務的監管,國內外資金的結算。
第三條:合作收益
甲乙雙方運作項目的淨利潤(即合作所得收入減去合作業務成本和資金費用),甲方取得淨利潤的70%,乙方取得淨利潤的30%。
合作收益每年分一次,年終分紅時,合作淨利潤的10%對甲乙按比例發放,剩餘的90%投入下一年資金運轉中。
第四條:甲方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第五條:乙方保證該項目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條:雙方確保資金操作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七條:每月操作:第一個月不得低於6單,從第二個月起每月不得低於8單,若達不到以上要求,乙方應分得的收入按比例發放。(即乙方應得收入=該月淨利潤_30%_乙方完成的單數/乙方應完成的單數)。
第七條:銀行合作由甲方溝通
第九條:其他約定
若乙方在運作合作項目過程中,未合法經營、過失造成甲方資金受損的,則乙方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並且丙方對乙方造成的損失向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若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資金受損的,則甲乙方共同承擔經濟損失。
第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資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簽章:
1、 身份證號碼:
2、 身份證號碼:
3、 身份證號碼:
年月 日
貿易合同集錦 篇24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爲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爲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個月。
第三條 單位及數量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 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 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箇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 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 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 天。
第十二條 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 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爲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爲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爲證據。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爲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八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後生效,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爲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貿易合同集錦 篇25
中國 公司(簡稱甲方)和 國 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 年 月份起至 年 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 套(件),計總值 萬美元。
品號品名:
規格:
數量:
單價:
交貨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 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 份,副本份);發票(正本 份,副本 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 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 %。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進出口總公司對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底止,提供 機器 臺,準備設備 臺,以及測試儀器 臺,附配件 套等,計總值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 機器, 年 月交貨。
2. 機器, 年 月交貨。
3.其他設備, 年 月交貨。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爲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年 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 國 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 本合同以中、 文書寫,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貿易合同集錦 篇26
合同編號:____
(售方)爲一方,與____(購方)爲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爲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爲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爲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爲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
貿易合同集錦 篇27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
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供需雙方經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貨內容:
需方爲滿足【______】建築工程的需要,約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供方購買螺紋鋼、線材、圓鋼等建築用鋼,不少於____噸,規格、品種以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爲準。
合同有效期內,供方爲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項目鋼筋唯一供應商。該工程項目位於____、
二、訂價方式:
供需雙方根據鋼筋進場當日_______市場同規格行情價每噸加價_______元確定該批鋼材的結算價格,此價格爲到場結算價。開票金額按總工程鋼筋材料的_____%開具,貨到場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負責吊卸。
三、質量標準:
供方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提供建築用鋼材。
四、供貨和簽收、對賬方式:
1、需方應提前半個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鋼材半月到一月內使用計劃,作爲供方擬定鋼材供貨計劃依據。
2、需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爲需方貨物接收人,負責供方所有到場鋼材交接工作。鋼材進場前,需方需將指定的貨物接收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貨物接收人簽名樣本交於供方。
3、在施工期間,需方將實際施工所需要的產品名稱、規格、品種和數量詳細開列出需求清單,發貨前三天將需求清單,用書面通知或E—mail、傳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4、接到需方三天內需求清單後,供方應及時將鋼筋運至項目工地。施工場地交通由需方負責保障和協調。
5、需方工地晝夜收貨,所供材料到達需方指定工地現場後2小時內,需方貨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單和送貨清單對所到鋼材的單價、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清點核對。需方貨物接收人覈對認爲有差錯時,應立即電話通知供方,供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12小時內派人員到現場重新清點核對。
6、線材按過磅重量計算(磅差±__________%),螺紋鋼、圓鋼以理算重量計算。
7、所供鋼材需方覈對無誤後,需方接貨人應當即在供方送貨清單上簽字確認,否則視爲需方拒絕接貨違約。送貨回單作爲雙方結算的依據。
8、供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對賬人,(其中一人即可),需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對賬人,(其中一人即可)
五、驗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進場鋼材所相應廠家質量證明覆印件,並加蓋供方質保書專用章。
2、鋼筋表觀質量應該符合國家標準。
3、鋼材到場24小時內,需方必須對到場鋼材按質量監督有關規定進行抽樣檢測,結果以複檢爲準;初檢時發現問題應在24小時內電話通知供方參與複檢,並對到場鋼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電話通知後48小時內未參與複檢視爲默許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4、檢測期限爲鋼筋進場需方簽收後五天內,鋼筋進場五天內需方無有效檢測結果向供方書面反映質量問題時,該批鋼筋需方視爲質量合格。到場鋼材檢測不合格時,該批鋼筋檢測費用由供方承擔。
5、鋼材到場應先檢後用,供方對於需方使用、保管、保養鋼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質量問題、數量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結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車次鋼筋進場之日起,滿_____噸時即日對賬一次,自第一車次鋼筋進場之日起滿____個月的二天內全額付清上述_____噸貨款,此後每滿_____噸對賬結算一次,並於二日內付清貨款,若半個月內未滿_____噸的,按半個月時間爲準對賬結算並二日內付清貨款。
七、有關責任:
1、需方非質量問題中途退貨,拒絕接貨,則需方應向供方支付該批次鋼材貨款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並賠償供方損失。
2、需方臨時變更需求清單時,供方交貨日期相應順延;在已發貨的條件下,需方臨時變更需求清單須事先徵得供方的同意,未對供方造成影響的前提下,供方應滿足需方需求。
3、需方需要供方推遲時間發貨,應在原交貨期限前__________天通知;同時,推遲時間發貨的該部分鋼材遇價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推遲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__天,否則視爲需方非質量問題中途退貨或拒絕接貨處理。
4、變更到貨地點時,需方應在交貨前5天通知供方,並徵得供方同意。
5、變更接貨人,需方應在交貨前5天通知供方,交貨前需方應將新的接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需方授權書交於供方。
6、供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交貨時,需方可以另行採購,供方還應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的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7、對於複檢不合格的鋼材,需方應在收到檢測報告的當日將結果通報供方,同時有權拒收並要求退貨,供方應無條件退換並承擔退換鋼材所產生的費用。
8、需方逾期付款爲需方違約,供方有權終止合同停止供貨,逾期超過十天不滿一箇月的.,按實際逾期天數以月息百分之____賠付供方,超過一箇月,需方應承擔逾期支付貨款總額_____%的違約金,並還應向供方支付逾期貨款本金日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從逾期之日開始計,該違約金不封頂。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只限於戰爭、地震、水災、火災、雪災)的影響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發生糾紛,當事人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條款:
雙方提供的電話、聯繫方式必須真實有效,長期處在暢通狀態。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執行期間內,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爲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兩份。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貿易合同集錦 篇28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發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機器____臺,準備設備_______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臺,附配件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2.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爲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器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本合同以中、____文書寫,兩種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
貿易合同集錦 篇29
合同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爲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爲另一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1.貨物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2.質量和數量的保證:_________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爲貨物到目的港後的12個月。
3.單位:_________數量:_________
4.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總值:_________
7.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後由於未能按期將貨物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c.在貨物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貨物裝運之後,貨物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2)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
a.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合同貨物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8.裝運口岸:_________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9.裝運文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運: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箇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3)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4)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5)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貨人:_________
11.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_____天。
12.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13.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
14.交貨條件:_________
15.索賠:
在貨物到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關於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爲依據,提出索償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爲賣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說明出事地點,作爲證據。然而,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主有權取消合同。
17.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爲0.5%,不足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18.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爲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備註: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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