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合同模板集錦(通用21篇)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製造工廠、包裝及嘜頭。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塗料標明貨號、毛重、淨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並標明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_____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覈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爲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爲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貨號。

  d.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爲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爲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隻,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爲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_____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並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爲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並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隻受載期_____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繫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隻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後,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隻不能於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隻到達裝運口岸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並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覈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隻裝運。載貨船隻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後_____天內,根據____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並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箇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

  口許可證,不得作爲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_____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爲每_____天按貨款總額的_____%。不足_____天者按_____天計算。罰款自第_____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_____%。

  第十四條 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2

  買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製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塗料標明貨號、毛重、淨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並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裝運口岸:

  第五條目的口岸:

  第六條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覈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爲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爲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貨號。

  D.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ABCDEF

  送交方議付銀行3431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3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品牌/商標 其它

  二、委託項目:

  一、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二、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爲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三、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爲: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三、乙方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二、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三、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四、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五、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三、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四、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五、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一、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爲: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三、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爲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一、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二、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三、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_________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四、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擔。

  五、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運輸及保險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爲,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八、違約責任:

  一、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爲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二、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三、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爲準):

  委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託人:

  代表人簽字: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E-mail:E-mail: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公證方式

  1.本協議由_________公證處(以下簡稱公證處)提供公證備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該公證處公告的有關公證規定與要求。

  2.與本協議相關聯的商品銷售報價單信息、商品購貨清單等法律文件由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公證處備案後,通過傳真或特快信函郵寄方式轉給對方。

  3._________公證處所保存備案的以上第2款中所有法律文件均爲雙方解決爭議的法律憑證。

  4._________公證處的傳真號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二、基本約定

  1.甲方負責將乙方合法商品通過甲方向中國進行銷售,商品銷售價格見《進口商品報價單》(見附件1);乙方通過甲方向中國銷售的商品必須附有中文說明(包括商品包裝說明和商品說明書)。

  2.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選擇其所在地的_________提供產品質量認證和產品加工生產及其管理能力的信用評級服務,並提交評級報告。

  (2)乙方確定本協議項下的年度貨物總交易額爲_________萬美元。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中內容由乙方以傳真方式在公證處備案,並領取公證備案回執,乙方可通過互聯網向甲方經營的_________網站()的進口銷售報價欄目提交公證後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乙方報價後必須將商品彩色照片的電子文檔通過互聯網提交給甲方,並在該商品照片電子文檔中標明該商品的廠家編號和商品應用碼。

  (4)乙方應及時訪問甲方經營的_________網站(),瞭解交易指南、報價單填寫說明和業務公告等內容,積極配合甲方進行產品銷售業務,乙方在該網站所發佈的信息不得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

  (5)如果乙方擁有網站,應該將在“_________網”銷售的商品在乙方網站上加以宣傳,宣傳時必須標明該商品在“_________網”的商品應用碼。

  (6)如乙方委託甲方在中國所銷售的商品需要向中國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銷售許可證,乙方可以委託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但應向甲方提交所需文件、商品樣品,並承擔有關費用。

  3.乙方可以修改商品信息,但應將修改的內容傳真至公證處備案後方可向甲方提交修改申請。甲方只接受乙方向公證處傳真備案的《進口商品報價單》的全部內容和乙方向公證處傳真備案的修改內容,乙方還應通過互聯網向甲方經營的_________()提交該內容,甲方在使用或公佈該內容時,不得對乙方提交的內容進行任何修改加工(甲方只使用乙方提交的經公證處公證備案的最新內容)。

  4.甲方同意乙方將乙方網站與甲方“_________”網站()進行善意鏈接。

  5.

  (1)甲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進口商品報價單》中的產品銷售信息在中國銷售乙方產品,甲方根據《進口商品報價單》中的產品銷售信息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商品進口購貨清單》(見附件2,簡稱《購貨清單》),作爲甲方向乙方購貨的憑證。

  (2)甲方將《購貨清單》在公證處備案後以傳真方式提交給乙方,乙方應在24小時內以傳真方式確認是否收妥《購貨清單》傳真函。如果乙方在48小時內仍然沒有以傳真方式對是否收妥《購貨清單》向甲方進行確認,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獨向爲乙方開具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的銀行發出《違約通知單》(見附件3),並按本協議第十條之規定處理。

  (3)甲方收到乙方確認收妥《購貨清單》的傳真函7日內向乙方開具以乙方爲受益人的100%不可撤銷即期跟單信用證,信用證規定的可議付金額爲乙方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金額的95%。

  6.《_________商品進口交易服務協議》與其關聯的《進口商品報價單》、《購貨清單》等法律文件不可分割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方優先擁有乙方商品在中國市場銷售的獨家代理權,具體方式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合同。

  三、交易保證金條款

  1.爲保證本協議的執行,乙方按其確定年度貨物總交易額的4%交納交易保證金(最低不少於USD20xx),即乙方保證其可以接受的《購貨清單》的貨物的總值不得超過其可用的交易保證金的25倍。交易保證金交納方式: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開具以甲方爲受益人的甲方認可的《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格式見附件4,簡稱《付款保函》,《付款保函》上必須註明本協議編號]。該保證金使用期限爲本協議有效期限延長6個月,到期後,甲方將《付款保函》退還給爲乙方開具《付款保函》的銀行註銷。《付款保函》由甲方確認生效後,乙方方可通過互聯網向甲方網站中的進口銷售報價欄目提交《進口商品報價單》。

  2.如乙方未按《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甲方供貨,甲方有權以傳真方式向爲乙方開具《付款保函》的`銀行直接扣收《購貨清單》中違約貨物金額的4%的違約金。

  3.交易保證金可循環使用,乙方可根據業務需求追加或減少交易保證金。

  四、音視頻信息發佈

  1.甲方獨家代理乙方在“_________”中播發乙方的企業和商品音視頻信息(簡稱商品信息)的業務。

  2.乙方應_________公司公佈的寬帶數據廣播網進口交易信息播發說明的要求提交文件和載有音視頻信息的光盤(AVI格式)。

  3.通過_________公司的審覈後,乙方應按播發說明的要求支付商品信息播發費。

  4.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如果乙方提交的文件和音視頻信息的內容沒有通過_________公司的審覈,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40日內向甲方支付800美元的商品信息播發業務代辦服務費,並按中視公司的要求修改相關信息重新提交。

  5.本協議簽訂之日起90日內,如果乙方提交的文件和音視頻信息的內容仍沒有通過中視公司的審覈,甲方有權單獨終止執行本協議,已收取的商品信息播發業務代辦服務費不予退回。

  五、產品責任條款

  1.乙方應委託甲方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對其通過甲方銷售至中國的所有產品投保產品責任險。

  2.乙方需向_________集團下屬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提供用於檢測的樣品(數量要滿足_________對檢測數量的要求),並委託_________對樣品鉛封保存半年(乙方承擔相應費用),期滿後乙方應重新提供用於檢測的樣品;發生質量糾紛時,雙方同意由__對該樣品進行檢測,該檢測結果作爲質量標準,檢測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3.乙方應承擔由於其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有義務轉交乙方相關中國買方索賠憑證,主要包括:索賠書、中國商檢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等文件。

  六、商品檢測和貨物交割

  1.乙方在每批貨物裝運前應委託乙方所在地的_________對裝運的貨物進行商品品種和數量檢測(乙方承擔檢測費用),並由__出具品種和數量正本檢測報告(簡稱《檢測報告》),該檢測報告內容必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

  2.

  (1)甲乙雙方指定_________公司爲《購貨清單》中貨物的承運人,該承運人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地點等)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地點等)相符。承運人聯繫方式如下:

  (2)甲乙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正本提單中載明的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爲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購貨清單》中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

  (3)如因甲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的變化,甲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變更後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4)上述貨物備妥之後,乙方須在不遲於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2日以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交_________出具的檢測報告,由甲方進行確認。

  (5)如甲方對乙方以傳真方式提交的_________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甲方應向乙方傳真《裝運通知單》(見附件5),乙方應按照《裝運通知單》和《購貨清單》的約定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如甲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甲方應向乙方傳真《違約通知單》,並按本協議第十條之規定處理。

  3.乙方將對《購貨清單》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於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溼、溼氣、震動、生鏽、粗暴處理。特殊貨物包裝要求另議。乙方對由於其不適當和不良的包裝所導致的任何破壞和損失負責。

  4.乙方必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合同編號、包裝號碼、體積、毛重、淨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誌。

  5.乙方的交貨期限爲甲方向乙方開具不可撤消即期跟單信用證20日後且在《購貨清單》中載明的交貨期限內。

  七、交易費用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購貨清單》貨款總額5%的金額作爲交易費用,甲方向乙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商業發票。

  八、付款條款(即期信用證開證條款)

  乙方按甲方《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和數量交給承運人後,憑以下單據向銀行議付信用證,信用證規定的可議付金額爲乙方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金額的95%:

  1.乙方開具100%貨物價值的銷售發票,乙方在銷售發票右上角註明相應的《購貨清單》編號,否則將被甲方作爲無效發票退回。

  2.乙方提供其所在地的_________出具的商品品種和數量正本檢測報告,該檢測報告內容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

  3._________公司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該提單內容(時間和地點等)須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和地點等)相符,並在該提單上註明《購貨清單》編號。

  4.乙方出具的重量單或裝箱單(如果包裝箱是木箱包裝需向甲方提交燻蒸證明)、原產地證書。

  九、樣品採購條款

  1.採購方式:

  (1)乙方按本協議《樣品寄售清單》(見附件6)向甲方提供樣品存放於甲方指定的公共保稅庫,並承擔保稅庫所在地的進口報關費、內陸運雜費等費用(簡稱雜費:240美元/批次,發貨前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每次發貨後乙方應傳真發貨通知及進口單據(發票、裝箱單、提/運單等相關單據);如貨物到港後甲方仍未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雜費,甲方有權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在貨物實際銷售後支付對應部分的90%的貨款(以中國北京海關出具的進口報關單爲付款依據)或按乙方指示將貨物退運(退運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商品的樣品庫存不足其確定數量的50%時,甲方以傳真形式向乙方簽發《補貨通知單》(見附件7);乙方按其內容要求將樣品運至甲方指定的公共保稅庫,並承擔保稅庫所在地的進口報關費、內陸運雜費等費用。

  (3)該樣品特指與_________鉛封保存樣品一致的用於保稅寄售的商品。

  2.付款方式:

  (1)乙方通過甲方網站查詢其寄售樣品的訂購情況。

  (2)每月5日前,甲方將上月的樣品銷售統計傳真至乙方。

  (3)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按清單總額扣除10%的服務費後將樣品款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並向乙方郵寄樣品貨款10%金額的商業發票(甲方在商業發票上註明《_________進口樣品訂購清單》編號)。

  十、違約處理條款

  1.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中第5(2)條款的約定在規定期限內以傳真方式向甲方確認是否收妥甲方傳真給乙方的《購貨清單》,視爲乙方違約。

  2.乙方未按《購貨清單》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甲方供貨,視爲乙方違約;其中品種數量是否違約以乙方所在地的__出具的商品檢測報告內容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品種和數量描述內容完全相符爲標準,期限和地點是否違約以承運人出具的正本貨物提單內容與《購貨清單》中載明的內容(時間和地點等)相符爲標準。

  3.乙方在《購貨清單》約定的交貨期限之後交貨,仍然視爲違約,如果《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不接收乙方貨物,乙方無權獲得相應的貨款,並應自行處理貨物,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同意接受乙方貨物,乙方仍可獲得《購貨清單》一定比例的貨款,乙方可獲得貨款的支付比例、時間由甲方確定。

  4.乙方發生以上“1.2.3”《購貨清單》項下的違約行爲時,甲方有權單獨向爲乙方開具交易保證金付款保函的銀行發出《違約通知單》,並向該銀行直接扣收《購貨清單》貨款金額4%的違約金。

  5.因乙方原因未按《_________商品進口購貨合同》規定向甲方供貨而造成甲方商業利益受到損失,除了甲方扣收《_________商品進口購貨合同》貨款金額4%的違約金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商業利益受到的損失。

  6.由於乙方發生違約,《購貨清單》項下的中國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退貨時,甲方可協助乙方將貨物運回,運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

  十一、協議終止條款

  1.發生本協議第四條第5款之情形,本協議終止。

  2.當乙方發生違約或因商品質量問題給甲方的中國購貨方造成損失拒不承擔經濟責任時,甲方有權單獨終止本協議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協議有效期限到期,如甲乙雙方不再續簽,而且甲乙雙方均履行完甲方已發出且被乙方接受生效的全部《購貨清單》約定的相應義務後,本協議自然終止。

  十二、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購貨清單》中的約定交貨時,須向甲方提供其所在國相關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經雙方協商《購貨清單》可以延遲履行,甲方不得扣收乙方未能履行供貨部分對應的4%供貨履約保證金。

  十三、爭議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北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法律進行仲裁。

  十四、有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英文作爲對中文的解釋,如有差異以中文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5

  甲方: 名稱:

  辦公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法人代表:

  乙方: 名稱:

  地址:

  郵編: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電子信箱: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一致,並約定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品牌及區域範圍

  1.1 甲方授權乙方爲甲方

  □靚妃 □蘭蔻 □資生堂 □高絲 □伊麗莎白雅頓 □雅詩蘭黛

  □蘭芝 □露得清 □薇姿 □DHC □嬌韻詩 □嘉娜寶

  □香奈兒 □碧歐泉 □倩碧 □CD □歐珀萊 □ZA

  □多芬 □歐萊雅 □妮維雅 □靚妃 □POLA寶麗 □佰草集

  □海藍之謎 □希思黎 □FANCL

  □其他:

  品牌在 省/自治區 市(地區)之(城區/縣)渠道的(□代理商/□特約經銷商)

  1.2 乙方不得自行生產或委託他人生產銷售該品牌產品,並有義務維護甲方品牌形象,不得有任何毀損甲方信譽和形象的行爲,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合同有效期

  2.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支。

  第三條:預定目標

  3.1 乙方確認合同期首批款至甲方品牌總計金額不低於回款指標總計金額¥ 萬。其中首次付款應不少於人民幣(大寫)¥ 萬元,¥ ,此款最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付清,否則本合同自動作廢。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4.1 供貨價:爲全國統一之供價,

  4.2 乙方須以銀行電匯或票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拒收現金,賬戶資料參看附件,銀行手續費由乙方自理。

  4.3 結算方式爲:款到發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所供應商品爲合格產品,並提供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相關證件和資料。

  5.2 乙方在3.2框架內按進度履行回款義務的前提下,甲方須按照第一條之約定區域,在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向乙方供貨。反之,若乙方連續三個月不能按履行合同約定的回款任務時,甲方有權利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享有在此區域內發展新客戶的權利。

  5.3 乙方區域內的全球或全國性連鎖商超(如家樂福、沃爾瑪、華聯、聯華等)如規定由其總部實行全國統一採購的,即由甲方統一供應,銷售與乙方無關。其他地區連鎖亦相對應執行,總部所在地供貨原則。

  5.4 乙方有配合甲方,在所代理區域內宣傳、推廣及維護甲方產品形象的義務。

  第六條:運輸方式及貨損

  6.1 甲方使用第三方運輸的方式講貨物運抵乙方所在地級城市的車站、碼頭,此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縣級城市及鄉鎮的運費,站點到倉庫的一切裝卸雜費,由乙方承擔。

  6.2 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的,應立即要求承運人在運輸單據上註明,並將此單據及時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向運輸人索賠。如乙方沒有註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甲方則視爲乙方爲全部簽收正確。

  6.3 滯銷於調換

  甲方原則上是不接收任何無質量問題的退貨,應乙方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總回款額20%的調貨額度,乙方須承擔相關費用及相應折舊(調貨額度以合同年爲單位)。相關費用是指:雙程調貨以運費;內外包裝損耗;其他輔料;5%的人工整理費。相應折舊是指:進貨期在6個月內的按10%折舊;進貨期在7-9個月之間的,按原訂貨價的75%計價;進貨期在10-12個月之間的,按原訂價的50%計價;進貨期超過12月的理應不接受退調。應廣大乙方要求,在乙方停止這邊生意後,在不影響甲方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甲方按進價的70%進行回收乙方產品(同時乙方要承擔5%人工整理費,雙程運費)。如有特殊原因需調換貨,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終端費用及物料支持

  7.1 所有市場支持均以貨品形式兌現,當月結算,次月上賬或與乙方同期賬款相沖抵。

  具體額度詳見合同補充條款約定。

  7.2 本合同書補充條款中所列各項支持的兌現均以按合同3.2條款完成月度匯款任務爲前提,否則乙方無權享受,但乙方在合同年度結束時完成全年回款任務的,則甲方可將乙方未享受之月度政策支持予以補足。

  第八條:獎勵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3.1條款之約定,累計完成銷售額到達30萬返利5%,累計完成銷售額達到50萬返利8%,累計完成銷售額達到80萬返利10%。

  8.2 所有獎勵均以貨品的形式兌現,當月結算,次月上賬與乙方同期賬款相沖抵。

  第九條:合同變更、有效期、終止及爭議的`解放方式

  9.1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雙方可以變更合同,雙方可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簽訂補充協議,未經特殊申明,補充協議之條款與本合同發生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9.2 本合同有效期爲1年,具體參看2.1條款。乙方完成全年額定回款指標的,非其自願放棄,甲方不得與第三方簽訂代理合同。本合同結束時雙方應於合同結束日期始一月內續約,否則應向對方結清賬款,逾期未有續約合同,甲方有權利重新選擇客戶簽約。

  9.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4 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爭執的,當本着誠信原則,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第十條:補充條款

  第十一條: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項下的有效附件

  11.1 附件一:《經銷商檔案表》

  11.2 附件二:《訂貨申請表》

  11.3 附件三:《調換貨申請表》

  甲方: 乙方:

  總經理: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6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2、數量:_____________(允許_________的溢短裝)

  3、單價:

  4、總值:

  5、交貨條件FOB/CFR/CIF

  6、原產地國與製造商:

  7、包裝及標準: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鏽蝕,防震並適合於遠洋運輸的包裝,由於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淨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嘜頭

  9、裝運期限

  10、裝運口岸

  11、目的口岸

  12、保險

  由_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險和__________附加險。

  13、付款條件:

  (1)信用證方式: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在裝船完畢後______日內到期。

  (2)付款交單:貨物發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爲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3)承兌交單:貨物發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無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期限爲________後_______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____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後,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在匯票期限到期時支付貨款。

  (4)貨到付款:買方在收到貨物後____內將全部貨款支付賣方(不適用於FOB,CFR,CIF術語)。

  14、單據

  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託收:

  (1)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的,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聯運/陸運提單/

  (2)標有合同編號,信用證號(信用證支付條件下)及裝運嘜頭的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份;

  (3)由_________出具的裝箱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___份;

  (4)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_份;

  (5)由_________出具的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_份;

  (6)保險單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CIF交貨條件);

  (7)_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_份;

  (8)裝運通知(Shipping Advice):賣方應在交運後________小時內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買方上述第_________項單據副本一式一套。

  15、裝運條款

  (1)FOB交貨方式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以_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金額,包裝件,毛重,尺碼及裝運港可裝日期,以使買方租船/訂艙。裝運船隻按期到達裝運港後,如買方不能按時裝船,發生的空船費或滯期費由賣方負擔。在貨物越過船舷並脫離釣鉤以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負擔。

  (2)CIF或CFR交貨方式賣方須按時在裝運期限內將貨物由裝運港裝船至目的港。在CFR術語下,賣方應在裝船前2天以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發票價值及開船日期,以便買方安排保險。

  16、裝運通知:

  一旦裝載完畢,賣方應在_____小時內以____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編號,品名,已發貨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船名/車/機號及啓程日期等。

  17、質量保證:

  貨物品質規格必須符合本合同及質量保證書之規定,品質保證期爲貨到目的港_______個月內。在保證期限內,因製造廠商在設計製造過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貨物損害應由賣方負責賠償。

  18、檢驗(以下兩項任選一項):

  (1)賣方須在裝運前__________日委託_________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證書,貨到目的港後,由買方委託機構進行檢驗。

  (2)發貨前,製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做精密全面的檢驗,出具檢驗證明書,並說明檢驗的技術數據和結論。貨到目的港後,買房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對貨物的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殘損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得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後___________日內憑商檢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或拒收該貨。在保證期內,如貨物由於設計或製造上的缺陷而發生損壞或品質和性能與合同規定不符時,買方將委託中國商檢局進行檢驗。

  19、索賠:

  買方憑其委託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包括換貨),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應由賣方負擔。若賣方收到上述索賠後___未予答覆,則認爲賣方已接受買方索賠。

  20、遲交貨與罰款:

  除合同第21條不可抗力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議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罰款率按每收_____%、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_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

  買方有權對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向賣方提出索賠。

  21、不可抗力:

  凡在製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賣方不能或推遲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在發生上述情況時,賣方因立即通知買方,並在內,給買方特快專遞一份由當地民間商會籤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貨。如事故延續____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22、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__寫成,並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後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24、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術語系根據國際商會《20xx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25、附加條款:

  本合同上述條款與本附加條款牴觸時,以本附加條款爲準。

  26、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公________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7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2、審覈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覈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爲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爲默認。

  3、如進口商品爲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覈銷手冊。出口覈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覈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覈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爲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銀行手續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______________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______________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______________預付貨款的___________%作爲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_________%)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民法典》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爲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複印件、電話、聯繫人傳真至乙方審覈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覈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託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8

  港口經營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作業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預計於 年 x 月至 年 x 月在甲方接卸的外貿進口玉米港口作業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中轉標的

  1、標的數量: 噸。

  結船數以甲方計量衡爲依據的商檢監重單爲準。乙方提單重量或乙方單方委託的船舶水尺計量或計量器具計量等對甲方無效。港雜費結算數以乙方實際提貨數量爲準。

  2、主要作業方式: 散來散走 。

  第二條 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

  (一)作業費用標準

  1、包乾港雜費

  散來散走(船-倉-火車)包乾港雜費x元/噸。乙方在甲方發生的其他雜項作業費按甲方發佈的《港口收費規則(20xx年度)》支付。

  2、堆存費:

  自貨物集港之日起免堆存保管費40天,41-50天按0.30元/噸·天計收,第51天起按0.60元/噸·天計收。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收。

  3、乙方在甲方發生的其他作業費按甲方發佈的《港口收費規則(20xx年度)》支付。

  (二)結算方式

  乙方在貨物卸船完畢後 15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預付 60 %港口作業費用,餘款及可能產生的堆存費、雜項作業費,在最後一批貨物提貨前結清。

  第三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供一箇安全泊位,保證連續24小時晴天工作日作業,並提供符合條件的庫場、倉容或其他儲備設施。

  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貨物集疏港信息和船舶到離港計劃,合理制定作業計劃,盡力滿足乙方的委託需求。

  3、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港存時間超過90天並影響甲方正常作業的,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貨物進行倒倉或轉棧,所產生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船舶未按確報準時抵港或因非甲方原因導致不能連續作業的,甲方有權對船舶計劃或作業進行調整。

  5、甲方對乙方貨物卸船提供免費常規檢驗與監控,由機械或人工扦取混合樣品,檢驗項目爲水分、雜質、混糧,不提供書面檢驗項目質量報表。

  6、甲方應妥善保管貨物,若發現貨物發生異常變化(如生蟲、發熱、結塊等)危及儲糧安全的,應及時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可爲傳真、電郵、QQ等方式)後2日內未做出有效處理意見,則甲方有權依據需要單方採取措施,由此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玉米重量及損耗:甲方確保乙方玉米在港存儲期間原來原轉,並且在貨物堆存期間未經過搗倉、通風、谷冷等降溫處理時,出倉裝車的重量與卸船商檢監重數之差在2‰以內。如出於安全保糧需要,對乙方在港玉米進行搗倉、通風、谷冷等降溫處理,出倉裝車的重量與卸船商檢監重數之差視實際情況而定。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委託甲方作業貨物的作業質量進行監督。

  2、乙方應在船舶到港預報日期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做出船舶到港、貨物接卸、倉儲、疏港計劃確認,方便甲方據此進行生產安排。

  3、乙方在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次月的集疏港計劃,經甲方批覆後方可作爲計劃內貨源,由乙方協調組織調運。

  4、乙方派人員到甲方辦理集疏港作業手續時,要事先向甲方提供書面委託書,載明受託人基本信息、業務辦理權限等事宜。

  5、乙方在每批貨物集疏港作業前,要向甲方提供書面作業聯繫單,載明具體作業要求、放貨明細等內容。

  6、乙方保證貨物包裝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如無上述標準,應在保證港口作業安全和貨物質量的前提下進行包裝。

  7、乙方保證其委託甲方中轉的貨物具有合法性,符合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不存在導致甲方作業人員傷害、作業設施損壞等任何因素。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時間結清作業費用,甲方有權對與應收賬款等值的港存貨物行使留置權(貨物價值按當期市場價格估算),並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自逾期之日起,按應付費用的5‰·天計算。港存貨物因留置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貨物包裝不符合規定或標誌不清導致貨物損壞、滅失、遲延交付或錯運、錯交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賠償責任。

  3、乙方貨物中混有異物導致甲方機械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貨物滿足作業條件的情況下,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壞、滅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或貨物接收人在接收貨物時未就貨物的數量、質量等提出異議,甲方對貨物交付後乙方或貨物接收人提出的貨物損壞、滅失不負賠償責任。

  5、除另有約定外,乙方貨物自集港之日起,365日內不提取的,甲方有權將該批貨物作無法交付貨物處理。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其他關於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未盡事宜按交通部頒佈的《港口貨物作業規則》等法規性文件處理。甲方發佈的港口收費規則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由於乙方貨物質量等到原因,造成甲方作業困難及效率降低,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3、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港口作業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協議履行期限自 20xx 年5月1日起至該批貨物疏港完畢時止。

  5、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9

  委託代理進口協議書

  協議編號:

  日期:

  委託方: 代理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委託方與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代理進口商品訂立如下協議:

  一. 委託進口貨物內容

  二.委託方對代理方的授權範圍:

  1. 授權代理方根據雙方確定的進口合同主要條款與外商簽約;

  2. 授權代理方在委託方違約時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貨物(詳細內容見本合同第五條);

  3. 授權代理方特別權限,包括履行、變更、中止、解除進口合同及其他相關事項;

  4. 委託方怠於行使索賠、起訴或提交仲裁權利侵犯代理方利益時,代理方有權代爲行使。

  三.雙方責任

  (一)委託方責任

  1.確保委託事項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代理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履行義務;

  2.不得利用代理方享有的條件和政策進行不正當違法活動,並對代理方在授權範圍內依

  本協議規定所做的一切代理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3. 外商由委託方指定(或提供),委託方應自行對該外商資信和產品質量負責,無條件

  接受代理方根據代理協議進口的貨物,並保證貨單相符、單單相符、單證齊備;

  4. 自行承擔進口關稅、產品增值稅和進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5. 委託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和/或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

  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條件的,委託方無權要求代理方退還已經支付的開證保證金。與此同時,委託方還應償付代理方爲其墊付的所有費用(含以月息%的標準計算的利息等),支付違約金等,並承擔代理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6. 委託方除按銀行要求支付%開證保證金外,還應爲代理方開證信用額度的%部

  份提供擔保。

  7.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可以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

  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委託方應該和代理方一起與外商共同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如因此造成代理方損失,委託方應承擔代理方的相關費用以及其它損失。

  8. 當外商違約時,如委託方提出索賠的,應在索賠期內向代理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件,

  預支付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委託方不承擔索賠費用或不提供必要協助的,均視爲委託方放棄索賠。

  (二)代理方責任

  1. 依據本協議的規定與外商洽談、簽訂、履行合同;

  2. 在收到委託方%保證金後開出即期信用證(或者其它方式的付款);

  3. 若因外商或承運人原因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或無法全面履行的,代理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或按本協議規定代表委託方對外索賠,並實時向委託方通報相關情況。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委託方須在信用證付款日到期日前五日內將其餘%貨款以付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計算將貨款轉入代理方指定賬戶,在此之前物權屬於代理方;

  2. 在貨物進口報關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報關費、批文費、報檢費、倉儲費、銀行費用等均由委託方自行承擔並即時支付。如實際由代理方代墊的,委託方須在報關完畢後立即付還代理方;

  3. 代理費按海關認可總金額的 %計算,委託方應在報關完畢立即支付。

  五.違約責任

  若委託方無法及時付款或不付款(含關稅、增值稅)而發生糾紛,或貨物滯留碼頭(倉

  庫)產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委託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支付一切費用及賠償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籤

  訂之日起生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七.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雙方均可以向代理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代理方: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0

  編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訂立,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貨名及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價

  (5)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_______________

  (6)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 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買方投保。

  (10)包裝:

  須用堅固的新木箱/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溼,防潮,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鏽損,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11)嘜頭: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淨重、“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並刷有下列嘜頭:

  (12)付款條件:

  甲、信用證付款:在貨物裝運前一箇月,買方應由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本合同第13條甲項規定的裝運單據交到_________(銀行)後付款。

  乙、託收付款:貨物裝運後,賣方應將以買方爲付款人的匯票連同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各種裝運單據,通過賣方銀行寄交買方銀行即_______銀行轉交買方,並託收貨款。

  丙、信匯付款:買方收到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單據後,應於____天內信匯付款。

  (13)單據:

  甲、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付款銀行議付貨款/託收付款,如爲信匯付款,下列單據應徑寄買方:

  1.全套可議付的潔淨已裝運海運提單,空白抬頭,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並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__公司。

  2.郵包收據註明郵費/空運提單。出國

  3.保險單或保險證明書註明投保險種,一切險包括tpnd。破碎,滲漏。無百分比限制,並註明貨物到達後倘發現殘損情況,須向到貨口岸之_____檢驗局申請檢驗。

  4.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嘜頭。

  5.裝箱單兩份,註明毛、淨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6.按照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由製造廠簽發的質量和數量/重量證明書及檢驗報告各兩份。

  7.按照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貨物裝船後立即發給買方裝運通知電報真實副本一份。

  乙、貨物裝運後十天內,除上述裝運通知電報副本外,賣方應另外準備各種單據副本三套,以空郵將其中一套寄交買方,另外兩套寄交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公司。

  (14)技術資料:

  甲、每次發貨時,賣方應將下述英文技術資料一整套與貨物一起裝箱,運交買方:

  1.基礎圖

  2.佈線說明,電氣及/或氣動及/或液壓接線圖

  3.易損零件製造圖

  4.零件目錄

  5.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的品質證明書

  6.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乙、____個月前,賣方應將本條甲項所列1、2、3、4、5、6各種技術資料2套,以空郵寄交買方。

  (15)裝運條款:

  甲、每次發貨如毛重超過__公噸,賣方應於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裝運期__天前,將合同編號、商品名稱、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以及貨物在裝貨口岸各妥日期函/電告買方,以便買方訂艙。如毛重不超過___公噸,則賣方應與裝貨口岸的買方裝運代理人直接聯繫裝運事宜。

  乙、每次發貨毛重超過兩公噸時,其訂艙事宜將由買方裝運合理人________公司(電報持號:________)辦理,買方與該公司密切聯繫有關裝運事宜。賣方則應與在裝貨口岸的______公司裝運代理人密切聯繫。

  丙、_______公司或其港口代理人於估計承運船到達裝貨口岸日期十天以前,將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編號初步通知賣方,以便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事先指定的承運船如有變更,或其估計到達日期提前或延期時,買方或其裝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該船未能於買方或其裝運代理人所通知的到達日期後__天內到達裝運口岸。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1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製造工廠、包裝及嘜頭,進口合同模板。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塗料標明貨號、毛重、淨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並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合同範本《進口合同模板》。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覈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爲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爲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貨號。

  D.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議付銀行3 4 3 1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爲一方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爲另一方,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賣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方使用賣方提供的技術和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賣方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賣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範圍

  2.1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爲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賣方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2 賣方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賣方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3 賣方派遣有經驗的、健康的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覈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賣方負責培訓買方派遣的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範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年內,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方的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賣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爲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爲fob_________港口買方指定的受載船支船面交的固定價格,幷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和技術資料在北京機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適用於延期付款的情況)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方向賣方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_________銀行,賣方向買方的付款應通過_________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賣方:

  4.2.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總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賣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甲方:  乙方: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3

  採購合同是商務性的契約文件,其內容條款一般應包括供方與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雙方的通訊聯繫的電話、電報、電傳等; 採購貨品的名稱、型號和規格,以及採購的數量; 價格和交貨期; 交付方式和交貨地點; 質量要求和驗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處理,當另訂有質量協議時,則在採購合同中寫明見“質量協議”違約的責任。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系環保部門批准允許進口廢舊物資的企業,乙方長期從事廢舊金屬的拆解工作,有良好的業務渠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廢舊金屬以進行拆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優先向乙方出售其進口的廢舊金屬,銷售價格爲甲方進口價的_________%,且最高不應超過市場均價。具體價格由雙方在每票貨物進口前商定。

  第二條 考慮到甲方資金不足,且甲方承諾優先供貨給乙方,乙方同意如甲方需要,乙方可先行代甲方向外方支付進口費用。甲方應出具書面委託手續,委託乙方代爲付款,乙方應及時支付。如甲方未出具書面委託書,乙方無須代爲付款。乙方應及時支付餘款。

  第三條 甲方承諾如進口貨物系委託乙方代爲付款,甲方在貨物到岸後未依約出售給乙方的,甲方應按每噸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如乙方在一段時間內不願購買某批貨物或不願爲甲方代付,必須在甲方該批貨物進口合同簽訂之前或作出付款委託書之前向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而拒絕購買的,甲方可要求實際履行或要求乙方按每噸_________元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如乙方欲進口的貨物因故未成交的,乙方根據《付款委託書》交納的款項應全額退還。

  第六條 在必要時,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爲辦理進口過程中的部分事項。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及時對貨款進行結算。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遵循國家對廢舊物品行業的管理規定。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可協議延長。

  第十條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台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4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委託人:(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編:電子信箱:

  受託人:(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郵編: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品牌/商標其它

  二、委託項目: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爲(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爲: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爲:。

  2、甲方應於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於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爲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5、乙方應在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的運輸及保險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爲,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爲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1991年8月29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爲準):

  委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5

  甲方: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中路6號世貿中心A座23E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系一家經過國家授權機關批准,有權經營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的專業國際貨運代理公司,願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爲乙方承攬的貨載提供航空運輸服務及與航空運輸相關的貨運代理服務;

  乙方系一家從事貨運代理業務的專業公司,願意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將其所承攬的貨載委託給甲方承運或代運;

  爲此,雙方經友好協商,於20xx 年 1月 1日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定義條款

  1、“受託人業務”

  爲本協議目的,“受託人業務”是指甲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以受託人的身份爲乙方或“客戶”辦理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及相關的貨運代理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乙方或“客戶”名義或以甲方自身名義爲乙方或“客戶”向承運人訂艙、辦理報關、報驗、制單、安排短途陸路運輸、代理貨物交接、代爲結算、墊付運雜費用等。

  2、“承運人業務”

  爲本協議目的,“承運人業務”是指甲方以契約承運人的身份爲乙方或“客戶”提供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服務及/或以本公司擁有的車輛、設備爲乙方或“客戶”提供與航空運輸相關的短途陸路運輸業務服務。

  3、“費用”

  爲本協議目的,“費用”包括乙方根據本協議及附件一《運價表》應當支付給甲方的空運費、陸運費、報關費、報驗費等各項費用。

  4、“客戶”

  爲本協議目的,“客戶”指與乙方建立委託關係或運輸關係的託運人、收貨人或貨物所有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從事“受託人業務”時,應當嚴格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爲乙方辦理本協議約定的各項受託業務;在因故不能完成受託業務時,應當及時將不能完成的情形通知乙方,徵求乙方的指示。

  2、甲方在從事“承運人業務”時,應當按照明確約定的時間或在沒有明確約定

  時,在合理的時間內安全地將乙方或“客戶”的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給乙方指定的收貨人或其他有權接收該貨物的人。

  3、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代表乙方或“客戶”填寫、簽署航空貨運單。

  4、在因不能免責的過失不能完成“受託人業務”或“承運人業務”時,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或“客戶”承擔賠償責任。

  5、在辦理前述業務過程中因第三方責任給乙方或“客戶”造成損害時,協助或代理乙方或“客戶”向該責任方進行索賠。

  三、乙方的義務

  不論乙方委託甲方的業務屬於“受託人業務”還是“承運人業務”,乙方應與“客戶”根據本協議連帶承擔以下義務:

  1、製作《貨物運輸委託書》,註明出口貨物的品名、件數、重量、體積或者尺寸、目的地、收貨人名稱及地址、擬出運日期及航班、貨物價值、運費價格及支付方式等,並送交或傳真給甲方。

  如果乙方或“客戶”提供的委託書缺少前述一項或幾項內容,除非乙方或“客戶”另行書面確認,否則視爲授權甲方補記。此項默示授權包括甲方代表乙方或“客戶”在航空貨運單上的補記。

  乙方和“客戶”應當連帶保證其提供的前述貨物資料及說明或聲明的正確性,因所提供的前述貨物資料及說明、聲明不正確而給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客戶”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託書應當加蓋乙方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並由乙方業務經辦人簽字確認。沒有加蓋乙方印章並經乙方業務經辦人簽字的委託書,甲方有權拒收。

  雖有前述規定,甲方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據證明所辦理的貨運業務來自於乙方的委託的,乙方仍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3、前述委託書必須在貨物出運48小時以前送交或傳真給甲方。乙方自行辦理或委託他人辦理商檢和報關手續時,前述委託書必須在貨物出運24小時之前送交或傳真給甲方。

  4、在提供出運貨物的同時,應提供辦理貨物出境所需要的有關文件,根據貿易性質的不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單證:報關單、報關委託書、發票、裝箱單、報驗委託書、覈銷單、合同書、配額、許可證、海關手冊、進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批文等。

  5、乙方所出運的貨物屬於中國以及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的法律和規定限制運輸的貨物,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有關國家准許運輸和出、入境的證明文件。

  6、以適當的方式對貨物進行包裝,確保貨物在正常掌管情況下的安全運輸。 乙方所提供的每一包裝件上均應清晰和耐久地標明託運人、收貨人的名稱及詳細地址。

  7、在甲方根據乙方的委託已經訂妥艙位時撤銷委託、不再出運的,承擔由此而給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8、按照本協議第十二、十三條及《價格表》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各項費用。

  四、連帶責任

  1、乙方同意,“客戶”基於本協議對甲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同時視爲乙方對甲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乙方保證與客戶一道向甲方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2、甲方行使對客戶的追索權並不減輕或免除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五、轉委託

  1、乙方保證,其已經取得“客戶”的同意和認可,有權將“客戶”的業務轉託給甲方辦理。

  2、無論事實上乙方是否就轉委託取得了“客戶”的同意和認可,乙方都不減輕或免除根據本協議應當向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六、特殊貨物

  1、乙方不得向甲方託運或委託甲方代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包括不明化學物質的化學物品)以及活體動物、屍體、骨灰、貴重物品等特種貨物。

  2、如果乙方確有必要出運前述貨物,必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遵守航空公司關於運輸前述貨物的特殊規定,包括提供必要的資料,繳納額外的費用等。

  七、代理出單或出具分單

  1、根據乙方委託業務的具體情況,甲方有權根據航空公司的授權以代理人的名義向乙方出具航空貨運單(主單),或者徑行以承運人的名義直接向乙方出具航空貨運單(分單)。

  2、甲方在前款中的業務操作,不影響甲方在從事爲乙方辦理報關、報驗、安排陸路短途運輸等受託業務時的受託人的法律地位。

  八、特別聲明

  除非甲乙雙方有書面的特別約定,否則無論是從事“承運人業務”還是“受託人業務”,甲方提供的班期時刻表上的或甲方在其他場所公佈或提供的時間爲預計時間,不構成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或甲方作爲承運人或受託人的承諾,也不能作爲貨物運輸開始、完成或貨物交付的時間。

  九、責任限制和免責

  1、甲方在從事本協議約定的業務(包括“受託人業務”和“承運人業務”)時,對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以乙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爲現,責任限額依據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華沙簽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和《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月在華沙簽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的議定書》(海牙議定書)的規定執行。

  2、前述規定不影響乙方在向甲方託運或委託甲方代運時按照規定聲明價值並支付價值附加費情況下,向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主張全額賠償的權利。

  乙方在《貨物運輸委託書》中未聲明價值並同意支付聲明價值附加費的,視爲放棄按聲明價值條件運輸貨物。

  3、前述規定不影響甲方依據本協議適用的國際公約、貨物起運地、目的地或經停地國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慣例等享有的各項免責抗辯的權利。

  十、個別條款無效

  本協議個別條款被認定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和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本協議與航空貨運單之間的關係

  在甲方出具航空貨運單(分單)、承擔承運人責任時,本協議的各項約定不影響甲方根據其出具的航空貨運單(分單)所享有的各項權利。

  十二、“運價”

  1、甲方根據《運價表》或經雙方約定的“運價”標準向乙方收取空運費、陸運費、報關費、報驗費等各項費用。

  2、甲方可以根據航運市場的變化向乙方提出修改《運價表》的建議並提供修改依據。經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新的“運價”標準。

  3、雙方經協商不能就新的“運價”標準達成一致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乙方新的委託或託運業務,但不影響拒絕以前已經承接或完成的業務及其結算標準。

  十三、結算

  1、乙方出運貨物在航空公司飛機起飛後付清全部運費,甲方收錢後付乙方提貨單提貨。

  2、如果乙方經審覈對部分費用有異議,應在收到甲方傳真的對帳清單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否則視爲乙方已經確認甲方提供的對帳清單。

  3、對於有異議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提供異議的根據,並及時與甲方協商處理方法。對於無異議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期限與甲方進行結算。

  4、甲方爲乙方業務墊付的業務款最高不超過人民幣萬圓,當乙方應付甲方運費達到 壹拾萬圓時,甲方將不再爲乙方業務墊付款項,乙方應立即付清相關款項後,雙方纔可繼續開始合作。

  5、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方式、費用名稱不影響雙方在本協議中的法律地位。 十四、違約責任

  1、本條約定的違約責任,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2、甲方因故意或因嚴重不負責任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不得享有本協議及相關國際公約、國內法律所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保護。

  3、乙方遲延或拒絕按照本協議及《運價表》的約定向甲方結算費用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遲延結算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乙方結清應當支付的全部款項之日止。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在雙方不能友好協商解決時,均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十六、協議的生效/份數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2、沒有前款所述雙方授權代表的簽字或者沒有加蓋雙方的公章,但有證據證明雙方已經形成本協議規定的業務關係的,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協議期限及延展

  1、本協議自 20xx年 1月1 日起生效,有效期 一 年。

  2、本協議期限屆滿前一箇月內,雙方得以簽署《續約備忘錄》形式延展本協議的有效期,並約定延展的條件。

  十八、協議的修改

  1、本協議得經過雙方協商一致予以修改。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甲方:青島世紀恆潤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由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由________代表。

  甲方________(供方)與乙方________(購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供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詳見本合同附件1,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技術資料

  供方應向購方提供設備使用及維修技術資料一份,購方負有對該技術資料保密之義務。

  第三條 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供方應在設備全額信用證開立之後的____個月內用密封集裝箱或其他包皮包裝從____發運設備。

  供方有權從任何對其方便的港口發運設備。

  供方應把設備運至商定的____國____港。

  自設備從船舷運抵____港口時起滅失和(或)損壞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購方。

  供方承擔設備運輸的一切費用及運抵港口前的保險費。

  設備從____港口繼續運到安裝地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發貨前____天內供方應向購方通知發運情況,明確交通工具的種類和名稱、計劃發運日期及其他有關信息。

  購方應支付履行海關手續的所有費用和一切與設備運入____境內有關的開支。

  設備和技術資料用密封集裝箱或其他包皮裝運並附具包裝清單,標記使用____語刷寫。

  發貨單證包括:

  (1)發貨賬單(3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四條 設備質量

  按本合同所供設備的質量應符合生產廠家的技術條件。如生產廠家有保證書,應用保證書加以確認。

  第五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所供設備的總額爲____美元(____價)。購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的____天內開立以供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該信用證在開立時起的____天內有效。

  開證行應爲____銀行。

  一切與在開證行開立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而一切與議付行收取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支付在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後進行:

  (1)發貨賬單(3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六條 保證

  供方保證所供設備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個月內,但不超過發貨日起的____個月內正常工作。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按此種不可抗力情況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不可抗力情況是指雙方不能預見或預測的由於非常事件而出現的情況,即:影響履行所承擔義務的火災、風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現象,以及戰爭、任何性質的軍事行動,各國政府的封鎖與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停止的____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關於其發生和停止的情況。收信人所在國郵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蓋的日期作爲得悉該信息的日期。

  協約雙方國商會出具的證明書將成爲證明上述情況發生及延續時間的必要證據。

  如這些情況延續____個月,每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同時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賠償可能發生的損失。

  第八條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或分歧均應由合同雙方友好解決。

  如果無法解決糾紛,則該糾紛應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業務規章審理,該委員會的決定對於雙方均爲終審,必須執行。

  第九條 通知

  一切通知等雙方均應按本合同條件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條 語言

  本合同用____語書就。供方提供____文的全部技術資料和供貨單證。

  第十一條 罰則

  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抵達期限,供方應向購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1)在最初三週內每過期一箇日曆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

  (2)以後每過期一箇日曆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

  第十二條 其他條件

  任何一方在沒有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儘管信用證是可以按規定程序轉讓的。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3)嚴重喪失商業信譽的;

  (4)有其他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情形的。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識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並經雙方簽字後纔有效。給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在____境外,則由供方承擔。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署。

  本合同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蓋章):________ 購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7

  甲方: 名稱:

  辦公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法人代表:

  乙方: 名稱:

  地址:

  郵編: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電子信箱: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商一致,並約定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品牌及區域範圍

  1.1 甲方授權乙方爲甲方

  □靚妃 □蘭蔻 □資生堂 □高絲 □伊麗莎白雅頓 □雅詩蘭黛

  □蘭芝 □露得清 □薇姿 □DHC □嬌韻詩 □嘉娜寶

  □香奈兒 □碧歐泉 □倩碧 □CD □歐珀萊 □ZA

  □多芬 □歐萊雅 □妮維雅 □靚妃 □POLA寶麗 □佰草集

  □海藍之謎 □希思黎 □FANCL

  □其他:

  品牌在 省/自治區 市(地區)之(城區/縣)渠道的(□代理商/□特約經銷商)

  1.2 乙方不得自行生產或委託他人生產銷售該品牌產品,並有義務維護甲方品牌形象,不得有任何毀損甲方信譽和形象的行爲,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合同有效期

  2.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支。

  第三條:預定目標

  3.1 乙方確認合同期首批款至甲方品牌總計金額不低於回款指標總計金額¥ 萬。其中首次付款應不少於人民幣(大寫)¥ 萬元,¥ ,此款最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付清,否則本合同自動作廢。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4.1 供貨價:爲全國統一之供價,

  4.2 乙方須以銀行電匯或票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拒收現金,賬戶資料參看附件,銀行手續費由乙方自理。

  4.3 結算方式爲:款到發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所供應商品爲合格產品,並提供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相關證件和資料。

  5.2 乙方在3.2框架內按進度履行回款義務的前提下,甲方須按照第一條之約定區域,在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向乙方供貨。反之,若乙方連續三個月不能按履行合同約定的回款任務時,甲方有權利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享有在此區域內發展新客戶的權利。

  5.3 乙方區域內的全球或全國性連鎖商超(如家樂福、沃爾瑪、華聯、聯華等)如規定由其總部實行全國統一採購的,即由甲方統一供應,銷售與乙方無關。其他地區連鎖亦相對應執行,總部所在地供貨原則。

  5.4 乙方有配合甲方,在所代理區域內宣傳、推廣及維護甲方產品形象的義務。

  第六條:運輸方式及貨損

  6.1 甲方使用第三方運輸的方式講貨物運抵乙方所在地級城市的車站、碼頭,此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縣級城市及鄉鎮的運費,站點到倉庫的一切裝卸雜費,由乙方承擔。

  6.2 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的,應立即要求承運人在運輸單據上註明,並將此單據及時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向運輸人索賠。如乙方沒有註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甲方則視爲乙方爲全部簽收正確。

  6.3 滯銷於調換

  甲方原則上是不接收任何無質量問題的退貨,應乙方要求,甲方給予乙方總回款額20%的調貨額度,乙方須承擔相關費用及相應折舊(調貨額度以合同年爲單位)。相關費用是指:雙程調貨以運費;內外包裝損耗;其他輔料;5%的人工整理費。相應折舊是指:進貨期在6個月內的按10%折舊;進貨期在7-9個月之間的,按原訂貨價的75%計價;進貨期在10-12個月之間的,按原訂價的50%計價;進貨期超過12月的理應不接受退調。應廣大乙方要求,在乙方停止這邊生意後,在不影響甲方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甲方按進價的70%進行回收乙方產品(同時乙方要承擔5%人工整理費,雙程運費)。如有特殊原因需調換貨,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終端費用及物料支持

  7.1 所有市場支持均以貨品形式兌現,當月結算,次月上賬或與乙方同期賬款相沖抵。

  具體額度詳見合同補充條款約定。

  7.2 本合同書補充條款中所列各項支持的兌現均以按合同3.2條款完成月度匯款任務爲前提,否則乙方無權享受,但乙方在合同年度結束時完成全年回款任務的,則甲方可將乙方未享受之月度政策支持予以補足。

  第八條:獎勵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3.1條款之約定,累計完成銷售額到達30萬返利5%,累計完成銷售額達到50萬返利8%,累計完成銷售額達到80萬返利10%。

  8.2 所有獎勵均以貨品的形式兌現,當月結算,次月上賬與乙方同期賬款相沖抵。

  第九條:合同變更、有效期、終止及爭議的解放方式

  9.1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雙方可以變更合同,雙方可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簽訂補充協議,未經特殊申明,補充協議之條款與本合同發生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9.2 本合同有效期爲1年,具體參看2.1條款。乙方完成全年額定回款指標的,非其自願放棄,甲方不得與第三方簽訂代理合同。本合同結束時雙方應於合同結束日期始一月內續約,否則應向對方結清賬款,逾期未有續約合同,甲方有權利重新選擇客戶簽約。

  9.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4 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爭執的,當本着誠信原則,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第十條:補充條款

  第十一條: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項下的有效附件

  11.1 附件一:《經銷商檔案表》

  11.2 附件二:《訂貨申請表》

  11.3 附件三:《調換貨申請表》

  甲方: 乙方:

  總經理: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8

  合同編號:

  甲 方: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 務:

  聯 系 人: 電子郵件:

  乙 方: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職 務:

  電 話: 傳 真:

  聯 系 人: 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空運進口貨物運輸事宜,簽訂以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一)委託範圍:國際空運 □ 國內空運 □ 國內陸運 □ 國內水運 □ 倉儲 □ 報關 □ 轉關 □ 投保 □ 報檢 □ 報驗 □ 代墊運輸費用 □。

  (二)甲方應按乙方規定的格式向乙方出具委託書及乙方代其提貨所需的單據。

  (三)甲方在貨物派送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準確、詳盡的書面送貨信息。送貨信息應註明送貨時間、貨物名稱、性質、件數、重量、體積及收貨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電話、聯繫人等。

  電 話: 傳 真:

  二、報關、檢驗

  (一)甲方如委託乙方清關,應在貨物到港後,及時向乙方出具委託書,並提供貨物清關所需的各種文件。甲方應對其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準確性負責。

  (二)乙方應及時將海關、檢驗機構查驗貨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擔由於查驗所造成的外包裝破損、貨物短缺、損壞的責任及相應的延誤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附件中所規定的標準支付清關代理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清關、檢驗費用。

  三、貨物保險

  (一) 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委託的貨物進行保險。

  (二)甲方如委託乙方辦理委託貨物的運輸保險,應出具委託書,並承擔保險費用。

  四、貨物交接

  (一)乙方從航空公司提貨時若發現貨物情況異常,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甲方的意見採取處理措施,必要時協助甲方辦理商檢事宜,以便甲方索賠。

  (二)乙方對於其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

  (三)乙方應根據貨物特點及甲方要求選擇適當的運輸方式、承運人及發運時間,以保證貨物能及時送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

  (四)貨物運到後,乙方應會同收貨人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情況及無需開箱或拆捆直觀可辨的質量情況。包裝內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外包裝或貨物上的標記爲準。散裝貨物按國家有關規定驗收。雙方根據驗收情況辦理交接手續。

  五、信息通報

  (一)乙方應在貨物派送完成後24小時內向甲方反饋貨物簽收狀況信息。

  (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在運輸、倉儲過程中貨物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商議處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甲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通知甲方。

  (三)乙方每月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貨物運輸信息及乙方服務狀況的統計報表。

  六、保密

  雙方人員對實施本合同而接觸的對方的文件和信息資料予以妥善保管,並承擔保密責任。

  七、費用及結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費。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甲方在結算中一併付清該費用及利息。

  (二)乙方應在每月 日以前將上一個月的結費清單交給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結費清單並審覈無誤後,應在該月 日前向乙方以 形式付款。(單票貨物在發運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後爲其開具正式發票,如果甲方在乙方的發票中發現錯誤和不當之處,應在收到發票的 日內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支付前述費用,則應按每遲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該費用 %的違約金。同時乙方保留通過留置貨物來獲得相關補償的權利。

  八、責任與索賠

  (一)由於甲方提供的提貨、送貨信息有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 由於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貨物處於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間,由於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破損、貨差或滅失的,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進行賠償。

  (四)對於乙方以外的承運人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或貨物丟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賠證據,積極協助甲方向責任人索賠。

  (五)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操作延誤,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搶劫、盜竊等人爲因素造成的。

  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二者擇一):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修改與補充

  (一)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需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並於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

  (二)在修改或補充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之前,仍應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十一、生效和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期滿後雙方有意繼續合作的,應辦理續簽手續。

  (三)本合同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十二、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用文簽署,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 期: 日 期: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19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進口項目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年月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

  地址:

  電話:傳真: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價格條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

  製造商及原產地: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說明,可設附件]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稅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衛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年月日將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爲。

  4.甲方須在貨到港前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稅款(關稅、增值稅)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爲合同金額的%)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通關提貨後,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爲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6.所進商品爲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覈銷手續,匯率爲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繫,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x(0.0x%)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20

  甲方: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中路6號世貿中心A座23E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系一家經過國家授權機關批准,有權經營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的專業國際貨運代理公司,願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爲乙方承攬的貨載提供航空運輸服務及與航空運輸相關的貨運代理服務;

  乙方系一家從事貨運代理業務的專業公司,願意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將其所承攬的貨載委託給甲方承運或代運;

  爲此,雙方經友好協商,於20xx 年 1月 1日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定義條款

  1、“受託人業務”

  爲本協議目的,“受託人業務”是指甲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以受託人的身份爲乙方或“客戶”辦理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及相關的貨運代理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乙方或“客戶”名義或以甲方自身名義爲乙方或“客戶”向承運人訂艙、辦理報關、報驗、制單、安排短途陸路運輸、代理貨物交接、代爲結算、墊付運雜費用等。

  2、“承運人業務”

  爲本協議目的,“承運人業務”是指甲方以契約承運人的身份爲乙方或“客戶”提供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服務及/或以本公司擁有的車輛、設備爲乙方或“客戶”提供與航空運輸相關的短途陸路運輸業務服務。

  3、“費用”

  爲本協議目的,“費用”包括乙方根據本協議及附件一《運價表》應當支付給甲方的空運費、陸運費、報關費、報驗費等各項費用。

  4、“客戶”

  爲本協議目的,“客戶”指與乙方建立委託關係或運輸關係的託運人、收貨人或貨物所有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從事“受託人業務”時,應當嚴格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爲乙方辦理本協議約定的各項受託業務;在因故不能完成受託業務時,應當及時將不能完成的情形通知乙方,徵求乙方的指示。

  2、甲方在從事“承運人業務”時,應當按照明確約定的時間或在沒有明確約定

  時,在合理的時間內安全地將乙方或“客戶”的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給乙方指定的收貨人或其他有權接收該貨物的人。

  3、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代表乙方或“客戶”填寫、簽署航空貨運單。

  4、在因不能免責的過失不能完成“受託人業務”或“承運人業務”時,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或“客戶”承擔賠償責任。

  5、在辦理前述業務過程中因第三方責任給乙方或“客戶”造成損害時,協助或代理乙方或“客戶”向該責任方進行索賠。

  三、乙方的義務

  不論乙方委託甲方的業務屬於“受託人業務”還是“承運人業務”,乙方應與“客戶”根據本協議連帶承擔以下義務:

  1、製作《貨物運輸委託書》,註明出口貨物的品名、件數、重量、體積或者尺寸、目的地、收貨人名稱及地址、擬出運日期及航班、貨物價值、運費價格及支付方式等,並送交或傳真給甲方。

  如果乙方或“客戶”提供的委託書缺少前述一項或幾項內容,除非乙方或“客戶”另行書面確認,否則視爲授權甲方補記。此項默示授權包括甲方代表乙方或“客戶”在航空貨運單上的補記。

  乙方和“客戶”應當連帶保證其提供的前述貨物資料及說明或聲明的正確性,因所提供的前述貨物資料及說明、聲明不正確而給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客戶”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託書應當加蓋乙方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並由乙方業務經辦人簽字確認。沒有加蓋乙方印章並經乙方業務經辦人簽字的委託書,甲方有權拒收。

  雖有前述規定,甲方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據證明所辦理的貨運業務來自於乙方的委託的,乙方仍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3、前述委託書必須在貨物出運48小時以前送交或傳真給甲方。乙方自行辦理或委託他人辦理商檢和報關手續時,前述委託書必須在貨物出運24小時之前送交或傳真給甲方。

  4、在提供出運貨物的同時,應提供辦理貨物出境所需要的有關文件,根據貿易性質的不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單證:報關單、報關委託書、發票、裝箱單、報驗委託書、覈銷單、合同書、配額、許可證、海關手冊、進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批文等。

  5、乙方所出運的貨物屬於中國以及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的法律和規定限制運輸的貨物,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有關國家准許運輸和出、入境的證明文件。

  6、以適當的方式對貨物進行包裝,確保貨物在正常掌管情況下的安全運輸。 乙方所提供的每一包裝件上均應清晰和耐久地標明託運人、收貨人的名稱及詳細地址。

  7、在甲方根據乙方的委託已經訂妥艙位時撤銷委託、不再出運的,承擔由此而給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8、按照本協議第十二、十三條及《價格表》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約定的各項費用。

  四、連帶責任

  1、乙方同意,“客戶”基於本協議對甲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同時視爲乙方對甲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乙方保證與客戶一道向甲方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2、甲方行使對客戶的追索權並不減輕或免除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五、轉委託

  1、乙方保證,其已經取得“客戶”的同意和認可,有權將“客戶”的業務轉託給甲方辦理。

  2、無論事實上乙方是否就轉委託取得了“客戶”的同意和認可,乙方都不減輕或免除根據本協議應當向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六、特殊貨物

  1、乙方不得向甲方託運或委託甲方代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或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包括不明化學物質的化學物品)以及活體動物、屍體、骨灰、貴重物品等特種貨物。

  2、如果乙方確有必要出運前述貨物,必須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遵守航空公司關於運輸前述貨物的特殊規定,包括提供必要的資料,繳納額外的費用等。

  七、代理出單或出具分單

  1、根據乙方委託業務的具體情況,甲方有權根據航空公司的授權以代理人的名義向乙方出具航空貨運單(主單),或者徑行以承運人的名義直接向乙方出具航空貨運單(分單)。

  2、甲方在前款中的業務操作,不影響甲方在從事爲乙方辦理報關、報驗、安排陸路短途運輸等受託業務時的受託人的法律地位。

  八、特別聲明

  除非甲乙雙方有書面的特別約定,否則無論是從事“承運人業務”還是“受託人業務”,甲方提供的班期時刻表上的或甲方在其他場所公佈或提供的時間爲預計時間,不構成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或甲方作爲承運人或受託人的承諾,也不能作爲貨物運輸開始、完成或貨物交付的時間。

  九、責任限制和免責

  1、甲方在從事本協議約定的業務(包括“受託人業務”和“承運人業務”)時,對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以乙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爲現,責任限額依據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華沙簽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和《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月在華沙簽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的議定書》(海牙議定書)的規定執行。

  2、前述規定不影響乙方在向甲方託運或委託甲方代運時按照規定聲明價值並支付價值附加費情況下,向甲方或甲方對之負責的第三方主張全額賠償的權利。

  乙方在《貨物運輸委託書》中未聲明價值並同意支付聲明價值附加費的,視爲放棄按聲明價值條件運輸貨物。

  3、前述規定不影響甲方依據本協議適用的國際公約、貨物起運地、目的地或經停地國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慣例等享有的各項免責抗辯的權利。

  十、個別條款無效

  本協議個別條款被認定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和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本協議與航空貨運單之間的關係

  在甲方出具航空貨運單(分單)、承擔承運人責任時,本協議的各項約定不影響甲方根據其出具的航空貨運單(分單)所享有的各項權利。

  十二、“運價”

  1、甲方根據《運價表》或經雙方約定的“運價”標準向乙方收取空運費、陸運費、報關費、報驗費等各項費用。

  2、甲方可以根據航運市場的變化向乙方提出修改《運價表》的建議並提供修改依據。經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新的“運價”標準。

  3、雙方經協商不能就新的“運價”標準達成一致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乙方新的委託或託運業務,但不影響拒絕以前已經承接或完成的業務及其結算標準。

  十三、結算

  1、乙方出運貨物在航空公司飛機起飛後付清全部運費,甲方收錢後付乙方提貨單提貨。

  2、如果乙方經審覈對部分費用有異議,應在收到甲方傳真的對帳清單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否則視爲乙方已經確認甲方提供的對帳清單。

  3、對於有異議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提供異議的根據,並及時與甲方協商處理方法。對於無異議部分的費用,乙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期限與甲方進行結算。

  4、甲方爲乙方業務墊付的業務款最高不超過人民幣萬圓,當乙方應付甲方運費達到 壹拾萬圓時,甲方將不再爲乙方業務墊付款項,乙方應立即付清相關款項後,雙方纔可繼續開始合作。

  5、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方式、費用名稱不影響雙方在本協議中的法律地位。 十四、違約責任

  1、本條約定的違約責任,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2、甲方因故意或因嚴重不負責任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不得享有本協議及相關國際公約、國內法律所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保護。

  3、乙方遲延或拒絕按照本協議及《運價表》的約定向甲方結算費用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遲延結算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乙方結清應當支付的全部款項之日止。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在雙方不能友好協商解決時,均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十六、協議的生效/份數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2、沒有前款所述雙方授權代表的簽字或者沒有加蓋雙方的公章,但有證據證明雙方已經形成本協議規定的業務關係的,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協議期限及延展

  1、本協議自 20xx年 1月1 日起生效,有效期 一 年。

  2、本協議期限屆滿前一箇月內,雙方得以簽署《續約備忘錄》形式延展本協議的有效期,並約定延展的條件。

  十八、協議的修改

  1、本協議得經過雙方協商一致予以修改。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甲方:青島世紀恆潤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進口合同模板集錦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2、3、4條合計)

  5.交貨條件

  FOB/CFR/CIF,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0》辦理。

  6.原產地國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裝及標準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鏽蝕、防震並適合於遠洋運輸的包裝,由於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淨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嘜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裝運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保險

  當交貨條件爲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爲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險;附加險:________。

  13.支付條款

  13.1 信用證(L/C)支付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________日,向中國銀行申請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後____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 託收(D/P或D/A)支付

  貨物發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爲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爲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付款期限爲________後____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後,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13.3 匯付(T/T或M/T)

  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4條規定提交的海運單據後七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a)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b)商業發票________份;

  (c)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____份;

  (d)品質證明書;

  (e)裝箱單/重量單/數量一式________份;

  (f)原產地證明書;

  (g)發貨通知書。

  15.裝運條件

  15.1 在CIF和CFR條件下,賣方應在裝運前十天以電報或傳真將船名、國籍和船齡通知買方。經買方確認後賣方纔可裝運,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視爲已被確認。

  15.2 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十日通知賣方船運船隻或者到達日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隻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隻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後____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____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如果買方船隻按時到達裝運港,而賣方不能按規定的時間備妥貨物以待裝船,則由此而產生的空艙費及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15.3 在FOB、CFR和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後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淨重、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啓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註明危規號。

  15.4 在運載船隻啓航之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賣方應將本合同第14條中列舉的單證的副本(各一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15.5 可以/不得轉船。

  15.6 可以/不得分運。

  15.7 賣方有權在________%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6.檢驗和索賠條款

  16.1 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的港後,買方有權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16.2 買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90日內,如發現貨物之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的不符,應在上述期限內向賣方發出索賠通知,並憑藉上款規定的檢驗機構所發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除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外,賣方須就該索賠要求進行賠償。

  16.3 賣方應在收到於上述期限內由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以及索賠要求之後15日內回覆買方。

  16.4 買方有權就第16條和第17條所述貨物缺陷所造成的損失向賣方要求索賠。

  17.品質保證

  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全部貨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且是全新和未使用過的。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爲自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製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或部件。

  1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乾旱、戰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應在事件發生後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19.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履行。

  20.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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