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貿易合同(精選33篇)
關於貿易合同 篇1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發票(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包 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機器____臺,準備設備________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臺,附配件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2.____機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年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爲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器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本合同以中、____文書寫,兩種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2
原告楊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漢族,湘潭市人,住湘潭市嶽塘區五里堆晏家塘115號。
委託代理人陳暉,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漢族,長沙市人,住長沙市芙蓉區蔡鍔中路2號12棟2405房。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維多利廣場a座1803號。
法定代表人朱芙蓉,該公司總經理。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委託合同糾紛一案,於XX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由審判員過偉國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雷達、人民陪審員 傅旭光參加的合議庭,於XX年9月1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書記員謝豔輝擔任法庭記錄。原告楊林及其委託代理人陳暉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楊林訴稱:XX年7月10日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根據約定,原告於7月10日當天通過工商銀行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確認了與原告的加盟合作關係,並對原告開具了《授權書》,授權原告與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後,依合同和加盟經營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籌備工作,包括依《授權書》通過代理人有償取得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櫃審批手續後,卻突然接到步步高華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華隆店取消對原告的授權,並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原告詢問被告,被告承認了上述行爲,卻沒有給原告終止加盟關係的理由。被告的行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並負擔本案的訴訟費。
原告楊林爲支持其訴訟請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證據:
1、 被告單位註冊登記資料,證實被告主體資格;
2、XX年7月10日原、被告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證實原、被告之間的加盟合作關係;
3、被告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證實原告匯款的依據;
4、工商銀行匯款單,證實原告依證據2的約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
5、XX年7月10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據》,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係;
6、被告開具的《授權書》,證實被告確認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係,確定了加盟經營的位置;
7、原告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百貨專櫃合同新籤審批表》,證實原告依證據2、6已經完成了基本籌備工作;
8、被告開具的另一份《授權書》,證實被告無故終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係,又授權另一加盟商與步步高華隆店洽談合作事宜。
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書面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箇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原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實際。答辯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
被告沒有向法庭提交證據材料。
以上證據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沒有到庭質證,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書面答辯意見中認可原告陳述的事實經過,因此本院對上述證據1-8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予以確認。
根據以上認定的證據,以及原告的陳述和被告的書面答辯意見,本院認定以下事實:
XX年7月10日,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一份,原告依《確認單》之規定向被告賬戶匯入100 000元,被告對原告開具了《收款收據》,隨即被告對原告又開具了《授權書》。原告持被告公司的《授權書》辦理了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貨專櫃審批手續。但此後,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權書》給另一加盟商,終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權書》的法律效力。經原告到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覈實,瞭解到被告在沒有和原告解除加盟關係的前提下,單方取消了對原告的授權,終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關係,重新對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權書》,原告對此向被告提出異議,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於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訴,提出如訴稱之請求。
本院認爲,XX年7月10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雖然沒有標明合同的名稱,但該《確認單》能確定當事人名稱、標的和數量,具備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時《確認單》是被告一方預先擬定的合同條款,原告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確認單》可以認定爲格式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承諾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該合同應該認定爲生效合同;原告按合同約定支付了100 000元,被告認可了雙方的加盟關係,且原告爲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準備工作,應當認定爲要約不得撤銷;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辯稱《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是一箇合作意向書,不具備合同生效條件,與本案實際情況不符,被告的’辯解意見本院不予採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了在五種情形的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證據證實存在上述五種情形情況的存在。第九十六條規定,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辯稱其依據《確認單》中的約定,有權單方面解除合作,將原告的首批貨款無息退還原告即可。經本院審查,《確認單》中對此約定的內容爲:“在簽訂此合作確認單後一箇月,被告若無法與原告確認最終合作事宜,則無條件全額無息退還首批貨款給原告。”該條款是被告免除其責任、加重原告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該條款與《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相悖,該條款爲無效條款,對原告沒有約束力,故對被告該辯解意見本院不予採信。被告無正當理由終止加盟合作關係、撤銷授權的行爲已構成違約,原告請求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合同並負擔本案訴訟費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原告楊林與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雙方於XX年7月10日簽訂的《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條件確認單》爲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繼續履行合同。
案件受理費100元,由被告廣州銀曼古貿易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過 偉 國
審 判 員 雷 達
人民陪審員 傅 旭 光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代理書記員
關於貿易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 電傳:________
賣方:________ 電傳: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
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
8.保險:__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
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小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箇,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
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啓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爲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爲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_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聲明。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
關於貿易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供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它法令、法規,經過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製定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包括產品名稱、牌號商標、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付款時間,金額和及交提貨時間等按照合同及附件的採購訂單要求進行,其採購訂單同具法律效力。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包裝要求和技術標準:
1、乙方提供的產品須滿足甲方的訂購要求,各項技術性能指標、質量標準及產品驗收按照甲方確認的.樣品質量驗收。
2、乙方應按甲方有關規定要求在配件上標記配件圖號及廠家代號,其配件標記內容及產品編號按甲方的要求爲準。
3、乙方對貨物的延長服務期限爲______個月,自收到貨物日期起______個月內甲方如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乙方必須承擔貨物質量包退、包換但不包運輸費用和由於退貨入境的關稅。—
4、產品包裝:按照甲方要求。
第三條:產品的交貨期按照甲方月度採購訂單上的的日期爲準(即採購訂單上甲乙雙方已簽字同意的日期)。
本合同所指交貨期限指乙方在甲方倉庫交貨的日期,逾期交貨或提前交貨要事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和要求索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付款方式:雙方確認採購訂單後甲方預付30%貨款,乙方將準備好所有貨物併發貨物照片給甲方,甲方確認沒有問題後支付剩餘貨款。
第五條:
1、運輸條件:乙方應負責產品的託運費(限廣州),外省的託運費以採購單上雙方約定或確定的爲準。產品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毀損、短缺等問題,則由承運方或運輸公司負責賠償。
2、甲方收到貨品後,按外觀是否完整或是否短
缺驗收,若有異議在收貨時立即提出,以便乙方及時向運輸公司索賠。
第六條:
1、甲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產品。甲方收貨後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後七日內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2、產品不能調換的,甲乙雙方商量後可在採購訂單上將不合格產品的數量減去,照採購價返還給甲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保證不給對方公司員工回扣,若發現有此情況,甲(乙)方有權要求乙(甲)方索賠人民幣________/次作爲公司信譽賠償金。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在事件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妥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訂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協議期限自簽訂之日起五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履行完畢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一年生意做一百萬生意。
甲方: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經辦人: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
關於貿易合同 篇5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關於貿易合同 篇6
銷貨方(甲方):_________
購貨方(乙方):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鋼材一事,購銷雙方達成如下共同遵循的協議:
一、貨物數量及驗收方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按國家現行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及到達站費用負擔:購方指定的倉庫;購方承擔裝車、運輸及卸車費用。
四、驗收標準、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螺紋鋼按過磅計算;購方在收到貨後,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有質量異議的,購方在檢驗報告出來後的3個工作日內提出;供方在收到購方質量異議後,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妥善解決方案,並承擔運費、裝卸費等相應費用。
五、結算方式方法及期限:在提貨後日內按實際提貨數量結算。供方在收到貨款同時開具等額正式稅
六、違約責任: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即視爲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承擔對方因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
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有效期爲合同簽定到結算完畢。九、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7
NO.:
DATE:
THE BUYERS:
ADDRESS :
TEL: FAX:
買方:
地址:
THE SELLERS:
ADDRESS:
TEL: FAX: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 wherebythe Buyers agree to buy and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the under mentionedcommodity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買方與賣方就以下條款達成協議:
1. COMMODITY:
Item No.
Description
名稱及規格
Unit
單位
Qty
數量
Unit Price
單價
Amount
總價
CIP XI‘AN Airport
TOTAL VALUE CIP XI‘AN Airport USD
Say U.S. Dollars only.
2. COUNTRY AND MANUFACTURERS:
原產國及造商:
3. PACKING:制
To be packed in standard airway packing. The Sellers shall be liable forany damage of the commodity and expenses incurred on account of improper packingand for any rust attributable to inadequate or improper protective measurestaken by the sellers in regard to the packing.
包裝:標準空運包裝。如果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導致的貨物損壞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賣方應對此負完全的責任。
4. SHIPPING MARK:
The Sellers shall mark on each package with fadeless paint the packagenumber, gross weight, net weight, measurement and the wordings: “KEEP AWAY FROMMOISTURE” “HANDLE WITH CARE” “THIS SIDE UP” etc. and the shipping mark:
嘜頭:賣方應用不褪色的顏料在每個箱子外部
刷上箱號、毛重、淨重、尺寸,並註明“防潮”、
“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嘜頭爲:
5. TIME OF SHIPMENT(裝運期)within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6. PORT OF SHIPMENT(裝運港)
7.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 , CHINA
8. INSURANCE(保險)To be covered by sellers for 110%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Risks.
9. PAYMENT(付款方式)The buyer open an irrevocable 100% L/C at sight in favor ofseller
信用證付款:買方給賣方開出100%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
銀行資料:
10. DOCUMENTS:
1. Full set of Air waybill in original showing “Freight Prepaid” andconsigned to applicant. 空運提單一套
2. Invoice in three copies. 發票一式叄份
3. Packing list in three copies issued by the Sellers. 裝箱單一式叄份
4. Certificate of Quality issued by the Sellers. 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明書
5. Insurance Policy. 保險單一份
6.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sued by the Sellers. 原產地證書
7. Manufacturer‘s certified copy of fax dispatched to the applicant within24 hours after shipment advising
flight No., B/L No., shipment date, quantity, Gross weight, Net weight, andvalue of shipment.
製造廠家通知開證申請人有關貨物裝運的詳細資料傳真複印件壹份
8. The seller‘s Certificate and waybill certifying that extra documentshave been dispatched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terms by express airmail.
賣方有關另外用特快郵寄壹套單據給開證申請人的證明書及郵寄底單。
9. Certificate of No Wooden Packing or Certificate ofFumigation.非木包裝聲明或燻蒸證。
In addition, the Sellers shall, within three days after shipment, send byexpress airmail one extra sets of
the aforesaid documents directly to the Buyers.
另外,賣方應於貨物發運後三天內,用特快專遞寄送一套上述的單據給買方。
11. SHIPMENT:
The Sellers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the shipment time from the port ofshipment to the destination. Transshipment is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 is notallowed.
運輸:賣方應於交貨期內將合同貨物從裝貨港運到目的港,不許分批,允許轉運。
12. SHIPPING ADVICE:
The sellers shall, immediately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goods, advise by fax the buyers of the Contract No., commodity, quantity,invoiced value, gross weight, name of vessel and date of delivery etc. In casedue to the sellers not having faxed in time, all losses caused shall be borne bythe sellers.
裝運通知:
賣方應於裝貨後,立即用傳真將有關合同號、貨物、數量、發票價值、毛重、運輸工具名稱、交貨日期、貨物預計抵達日等資料通知買方。如果由於賣方未能通知買方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13. GUARANTEE OF QUALITY:
The Sellers guarantee that the Commodity hereof is made of the bestmaterials with first class workmanship, brand new and unused, and complies inall respects with the quality and specification stipulated in this Contract. Theguarantee period shall be 12 months counting from the date of signing theAcceptance Report of this machine at the end-user's site.
質量保證:賣方保證合同貨物採用的材料、精湛的做工、全新、未使用過、質量和技術規格均符合合同的要求。質保期爲最終用戶簽定驗收報告後12個月內。
14. CLAIMS:
Within 9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should thequality, specification, or quantity be found in unconformity with thestipulations of the Contract except those claim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or not the owners of the vessel are liable, the Buyers shall, on the strength of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Entry-Exit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 or the site inspection report issued by theseller‘s engineer, have the right to claim for replacement with new goods, orfor compensation, and all expenses (such as inspection charges, freight forreturning the goods and for sending the replacement, insurance premium, storageand loading and unloading charges etc.) shall be borne by the Sellers. Asregards quality, the Sellers shall guarantee that i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date of signing the acceptance report of this machine, damages occur in thecourse of operation by reason of inferior quality, bad workmanship or the use ofinferior materials, the Buyers shall immediately notify the Sellers in writingand put forward a claim supported b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StateAdministration for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 .TheCertificate so issued shall be accepted as the base of a claim. The Sellers, inaccordance with the Buyers' claim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immediateelimination of the defect(s), complete or partial replacement of the commodityor shall devaluate the commodity according to the state of defect(s), . If theSellers fail to answer the Buyers within one month after receipt of theaforesaid claim, the claim shall be reckoned as having been accepted by theSellers.
索賠:貨物抵達目的地後90天內,如果質量、技術規格或數量發現與合同的規定不符(除過保險公司和運輸公司的責任所負),買方應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檢驗報告或者是賣方的調試人員在安裝調試時出具的報告,有權要求替換或補償,所有的費用(包括商檢費、替補件來回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貨物裝貨卸貨費等)均由賣方承擔。賣方的質量保證爲簽定關於此批貨物的驗收報告後12個月內;由於貨物內在的質量、差的做工、選材不當而造成操作中的貨物損壞,買方應立即書面通知賣方,並同時隨附中國商檢局出具的檢驗報告作爲索賠依據。賣方在接到買方的索賠後,有責任立即解決相應的質量問題、全部或部分地替換貨物或根據貨物損壞的程度進行折價;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的上述索賠後一箇月內未能作出答覆,則視爲索賠已爲賣方所接受。
15.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s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the delay in shipment ornon-delivery of the goods due to Force Majeure, which might occur during theprocess of manufacturing or in the course of loading or transit. The Sellersshall advise the Buyers immediately of the occurrence mentioned above and withinfourteen days thereafter, the Sellers shall send by airmail to the Buyers fortheir acceptance a certificate of the accident issued by the CompetentGovernment Authorities where the accident occurs as evidence thereof. Under suchcircumstances the Sellers, however, are still under the obligation to take allnecessary measures to hasten the delivery of the goods. In case the accidentlasts for more than 10 weeks,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Contract.
不可抗力:對於製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遲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可以不承擔責任。賣方應立即在不可抗力產生的十四日內將有關情況通知買方,並且賣方應用航空郵件將有關_具的證明不可抗力產生的文件寄送給買方。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應盡努力採取各種措施促使貨物的發運。如果事故持續十週,買方有權取消該合同。
16. LATE DELIVERY AND PENALTY:
Should the Sellers fail to make delivery on time as stipulated in theContract, with exception of Force Majeure causes specified in Clause 15 of thisContract. The Buyers shall agree to postpone the delivery on condition that theSellers agree to pay a penalty which shall be deducted by the paying bank fromthe payment. The Penalty, however,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total value of thegoods involved in the late delivery. The rate of penalty is charged at 0.5% forevery seven days. Odd days less than seven days should be counted as seven days.In case the Sellers fail to make delivery ten weeks later than the time ofshipment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the contract and the Sellers, in spite the cancellation, shall still pay theaforesaid penalty to the Buyers without delay.
遲交貨和罰金: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了本合同15條款所言的不可抗力),買方同意在賣方付罰金的前提下遲交貨。罰金的金額不超過遲交貨的合同貨物部分的價值的5%,罰金按每7日0.5%計算,少於7日的增加天數按7日計。如果賣方未能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之後的十週內發運,買方有權取消該合同,除此之外,賣方仍要將有關罰金不加拖延地付給買方。
17. ARBITRA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d. Arbitration fee shall be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仲裁:與此合同有關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BANK CHARGES: All bank charges outside China will be on the account ofthe Sellers.
銀行費用:所有中國之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19.OTHER: This contract signed in three copies, the seller holds one copyand the buyer hold two copies.
其它:本合同一式叄份,賣方執壹份, 買方執貳份。
THE BUYERS THE SELLERS
關於貿易合同 篇8
(一)對外貿易行紀合同的概念
在對外貿易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用委託人的費用,爲委託人辦理商品交易業務,並收取報酬的合同即對外貿易行紀合同。這是一種特殊的行紀合同,主要發生在對外貿易關係中。
目前我國在對外貿易中行之有效的外貿代理制,主要是外貿行紀制度。我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於1991年8月29日發佈的《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對外貿易行紀合同設有規定,簽訂對外貿易行紀合同時應遵循上述法規的規定。
(二)對外貿易行紀合同中委託人的義務與責任
對外貿易行紀合同的委託人都是從事對外貿易業務的組織。
①依法辦理委託進口或者出口商品的有關手續,並及時向行紀人提供委託進口或者出口商品的有關情況。
②未經行紀人同意,不得自行就合同條款對外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諾,不得自行與外商修改或者補充進出口合同。
③委託人同意的進口或者出口合同條款,不得就條款本身的缺陷所引起的損失向行紀人請求補償。
④按照委託協議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及時向行紀人提供進口所需資金或者委託出口的商品。
⑤按照委託協議的規定,向行紀人支付約定的手續費,並償付行紀人爲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
委託人違反行紀合同,導致行紀人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當償付行紀人爲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手續費和違約金,承擔行紀人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委託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可免除其對行紀人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委託人應當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由及時通知行紀人並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如果行紀人不能因此而免除對外商的責任,行紀人對外商承擔的責任由其自己承擔。
(三)對外貿易行紀人的義務與責任
①行紀人應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修改或者補充進出口合同,並及時將合同的副本送交委託人。
②行紀人在辦理受託事宜時,應當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並符合國際慣例,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③行紀人應向委託人提供受託商品的國際市場行情,及時報告受託事宜的進度及其他有關情況,並自行辦理履行進出口合同所需的各種手續。
④在外商違反進出口合同時,行紀人應當及時向外商索賠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行紀人違反行紀合同,致使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賠償委託人因此所受的損失,並自行對外承擔一切責任。行紀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行紀合同的,可免除其對委託人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行紀人應當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及時通知委託人和外商,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如外商因不可抗力違反進出口合同的,應當免除行紀人對委託人的責任,但行紀人應當提供有關證明並及時通知委託人。
(四)對外貿易行紀人與委託人的相互協助義務
如需對外索賠,委託人應當在索賠期限內向行紀人提交必要的索賠資料,行紀人應當按照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對外索賠,並及時向委託人通報索賠情況,轉付索賠所得款項。因一方過錯導致未能對外索賠,其損失應由有過錯的`一方負擔。如果行紀人在對外索賠中無過錯,則委託人無權向行紀人要求外商賠償金額以外的賠償。
如外商提出索賠,行紀人應當及時向委託人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資料,委託人應當根據行紀合同及時理賠。行紀人應當向委託人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因一方的過錯導致未能對外理賠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行紀人因此而對外商承擔的責任。
在委託人提供費用及協助下,行紀人應當按進出口合同的規定,確定對外爭議的解決方式,由此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委託人承擔或享有。如果行紀人拒絕處理對外爭議,委託人有權要求行紀人賠償損失;委託人不提供處理對外爭議的費用及協助的,行紀人可以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處理對外爭議所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行紀人承擔或享有。
在外商對行紀人提起仲裁或訴訟時,行紀人應當依照行紀合同和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及時對外交涉,並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應當協助行紀人收集證據,併爲行紀人的交涉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關於貿易合同 篇9
合同號:______
__________(下稱賣方)爲一方,__________(下稱買方)爲另一方,於_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協議書。
經同意:賣方出售、買方購買__________(下稱貨物),其數量、規格、價格詳見清單A.
茲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2.買方須由賣方確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銷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爲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啓運後45天。信用證保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3.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4.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爲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5.交貨:
(1)交貨期爲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
6.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於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
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爲其船運代理,並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於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喫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喫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7.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8.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按金,金額爲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爲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啓運後30天。此按金作爲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按金並寫信給買方告之理由。
9.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0.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應遵照_____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1.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
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12.賣方因自然的原因而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當局出具的證書。
(某一)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方國家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額之5%)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公噸價爲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單B
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託裝運港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爲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喫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1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爲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啓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賣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買方代表: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
關於貿易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爲一方,與____(購方)爲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爲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關於貿易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contract no: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date: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signed at: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 電話tel:____________
the sellers: 傳真fax: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報cable:___________
address: 電傳telex: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電話tel:____________
the buyers: 傳真fax: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報cable:___________
address: 電傳telex: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confirmed this contract in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1.
┏━━━━┯━━━━━━┯━━━┯━━━━━┯━━━━━━┯━━━━━┓
┃貨號 │名稱及規格 │ 單位│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art no. │descriptions│ unit│ quantity │unit price │ amount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totally: ┃
┠────┴──────┴───┴─────┴──────┴─────┨
┃總值(大寫): ┃
┃total value:(in words) ┃
┗━━━━━━━━━━━━━━━━━━━━━━━━━━━━━━━━━━┛
允許溢短___________%。
___________%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value allowed.
2.成交價格術語:fob cfr cif ddu
terms:
3.包裝:
packing
4.裝運嘜頭:
shipping marks:
5.運輸起訖:由______經______到______
shipment from______to ______
6.轉運:允許 不允許;分批裝運:允許 不允許
transhipment: allowed not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s: allowed not allowed
7.裝運期:
shipment date:
8.保險:由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險,另加保_____險至_______爲止。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____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___ additional ____ form ___ to ___.
9.付款條件:
terme of payment:
買方不遲於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100%的貨款用即期匯票/電匯送抵賣方。
the buyers shall pay 100% of the sales proceeds through sight (demand)draft/by t/t remittance to the sellers not later than _______
買方須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過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______無期信用證,並註明在上述裝運日期後______天內在中國議付有效,信用證須註明合同編號。
the buyers shall issue an irrevocable l/c at _____ sight through ____ infavour of the sellers prior to ____indicating l/c shall be valid in chinathrough negotiation within ______ day after the shipment effected, the l/c mustmention the contract number.
付款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爲付款人的見票後_____天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時交單。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to the buyers at ___ sight by the sellers.
承兌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爲付款人的見票後_____天承兌跟單匯票,承兌時交單。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the buyers shall duly accept the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 to the buyersat ___ days by the sellers.
10.單據: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託收。
documents requireo: the sellers shallpresent the followingdocumentsrequired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to the banks.
整套正本清潔提單。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份。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____copies.
裝箱單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份。
packing list/weight memo in ______copies.
由_______簽發的質量與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份。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and qualityin ___ copies issed by ___
保險單一式_____份。
insurance policy in ____ copies.
由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份。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_____ copiesissued by ________
11.裝運通知:一俟裝運完畢,賣方應即電告買方合同號、品名,已裝載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等
shipping advice: the sellers shall immediately,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 goods, advise the buyers of the contrant no, name
s of commodity, loaded quantity, invoice values, gross weight, names of
vessel and chipment date by tlx/fax.
12.檢驗與索賠
inspection and claims:
①賣方在發貨前由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證明書。
the buyers shall bave the qulities, specifications, quatities of ths goodscarefully inspected by the ______ inspection authority, which shall issueinspection certificate before shipment.
②貨物到達目的口岸後,買方可委託當地的商品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復檢。如果發現貨物有損壞、殘缺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須於貨到目的口岸的______天內憑______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索賠。
the buyers have right to have the goods inspected by the local commodityinspection authority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if the goods are found damaged/short/their specifications andquantities not in compliance with that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 thebuyersshall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 sellers based on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issued by the commodity inspection authority within ___ days after the goodsarrivalat the destination.
③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天內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應由保險公司、運輸公司或郵遞機構負責的,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the claims, if any regarding to the quality of the goods, shall be lodgedwithin ___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if any regarding to the quantities of the goods, shallbe lodged within
___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destination. the sellers shallnot take any responsibility if anyclaims concerning the shipping goods isup tothe responsibility of insurance company/transportation company/post office.
13.人力不可抗拒:如果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約,賣方概不負責,但賣方應將上述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s shall not hold any responsibility for partial ortotal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due to force majeure. bu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on time of such occurrence.
14.爭議之解決方式:
disputes settlement:
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中國。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all disputes arising out of the contractor concerning the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in accordance with its rules ofarbitrationin china. the arbitration shall take placein china. the arbitralawardis final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5.法律適用:
law application:
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爲中國法人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it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nder thecircumstances that the contract is signed or the goods while the disputesarising ar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 the deffendant is chinese legalperson, otherwise it is governed by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 for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ddu術語系根據國際商會《incoterms 1990》。
the terms in the contract are basedon incoterms 1990 of the internationalchamber of commerce.
16.文字:本合同中、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釋上,若有異議,以中文解釋爲準。
versions: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of whichversionis equally effective. conflicts between these two languages arisingtherefrom, if any, shall be subject to chinese version.
17.附加條款(本合同上述條款與本附加條款牴觸時,以本附加條款爲準):
additional clause: (conflicts between contract clause here-above an
d this additional clause, if any, it is subject to this additional clau
se)
18.本合同共_______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in ___ copies, effective since being signed/sealed bybothparties.
賣方代表人: 買方代表人:
representative of the sellers: representative of the buyers:
簽字: 簽字:
authorized signiture: authorized signiture:h1206–010831lwj
關於貿易合同 篇12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簽訂
甲方爲: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爲: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貿易內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於生產的____型機械____臺,以及各種其他輔助機械設備,並同時提供各類機械設備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備用件,以及在生產過程中各種必需的測試儀器。具體的各類機械設備、測試儀器、附、配件、備用件之型號、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要求、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設備進口合同,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所生產的部分產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經雙方協商,用____工廠生產的____商品來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具體的償付商品的名稱、數量、價格、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償商品供貨合同,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設備進口合同與補償商品供貨合同可合併爲補償貿易購銷合同(見附件)。
第二條支付條件與方式
由甲乙雙方對開信用證,即由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爲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乙方開出以甲方爲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來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當乙方支付的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其差額部分由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到期前匯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是基於乙方按規定開出限期信用證及按規定預付貨款。乙方保證按規定開出信用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償付期限
甲方用____年零____個月,分月和商品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償還日期自第一批機械設備到貨後約____個月後開始,原則上每月償還的金額是全部機械設備價款的____分之____。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需在____個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機械設備價款期間,乙方應按本協議項下的有關補償商品合同的規定,開出以甲方爲受益人的足額、限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四條計價貨幣和作價標準
雙方商品均用______幣計價。乙方提供的全部機械設備及所有儀器、附配件用______幣作價,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則按簽訂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___幣的匯率折算爲______幣。
第五條利息計算
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所預付貨款的利息應由甲方負擔。雙方議定年利息爲百分之______。
第六條技術服務
貨物到達甲方口岸後,由甲方自行安裝,但在主要設備安裝過程中,甲方認爲需要時,乙方必須派出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在此過程中由於技術上的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經雙方協調,爲完成此項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數量的技術人員。在中國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附加設備
在執行在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在配套生產時需要繼續增添新的機械設備或測試儀器時,可由雙方另行協調,予以增訂。增訂的項目仍應列入本合同範圍之內。
第八條保險
設備進口以後由乙方投保。設備所有權在付清貨款後發生轉移,之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設備貨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的罰款。
第十條履約保證
爲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爲中國銀行____分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爲____國____銀行。
第十一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內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後,允許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仲裁
凡是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交____國____仲裁委員會按____仲裁程序在____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爲____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四條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____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經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中國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關於貿易合同 篇13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國______市____外貿公司(下稱外貿公司)與____國_____市公司(下稱公司)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和價格
________外貿公司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用。
根據附件1由________國向____國供貨總值爲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應地在____國界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用。
根據附件2由____國向____國供總值爲________美元。
第二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定數量和金額提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
第三條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上以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接後,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並憑下列單據辦理:
1、發貨帳單2份;
2、蓋有發貨站戳記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覈對無誤後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第四條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時完好無損。
第五條商品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品質性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定合同時交給買方,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並在對供貨品質發生爭議情況下供雙方使用。
保證期爲供貨後9個月。
第六條索賠
購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文件或協定)所規定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數量
如貨物數量與明細單註明數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如果貨物發運系按發貨人確定重量發出,而國境交接站雙方鐵交接中發現不足,並不屬鐵路方面過,可根據雙方鐵路方面編制商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係權威機關代表參與制成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技術條件或與方確認樣品不符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天內不作最後決定,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削價百分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質不合格貨物按售方提供地址退給售方。售方應在本合同規異議審理期限內將退貨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現殘次品佔20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於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數量相同並符合合同規定貨物責任。
在終點站檢驗貨物數量和或質量所需要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第七條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售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行本合同義務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____國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仲裁。
第九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協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國際電報:______________
發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關於貿易合同 篇14
加工貿易進出口報關操作流程
所有加工貿易(包括來料加工、進料加工以及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的加工貿易)合同項下,從境外進口料件(或從保稅區、保稅倉庫中提取料件),向境外出口產成品(或成品進入保稅區或出口監管倉庫)的報關操作。貿易方式包括來料加工(0214)、進料對口(0615)、進料非對口(0715)、三資進料加工(2215)等貿易方式。
一、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才能到口岸海關辦理保稅貨物進出口報關手續:
1、企業已申領到《登記手冊》,並在有效期內;
2、接受申報的口岸海關計算機內必須有企業所持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的計算機的.備案資料;
3、加工貿易登記手冊電腦備案資料應在有效期內;
4、異地報關使用IC卡的,企業應申領到IC卡。
二、企業向海關申報保稅貨物進出口的流程操作流程如下:
報關單預錄入――審單――查驗――放行
三、報關前企業應準備好以下單證:
1、有效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2、已預錄入的進口或出口貨物報關單;
3、海關要求的其他有關單證。
四、報關單填寫
1、一份報關單隻能填報一本《登記手冊》項下料件的進口或成品的出口,否則應分單填報;
2、備案號欄應填報實際進口或出口的手冊編號;
3、貿易方式欄應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選擇相應的貿易方式填報,包括來料加工(0214)、進料對口(0615)、進料非對口(0715)、三資進料加工(2215)等貿易方式;
4、企業所申報進口或出口貨物的序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必須與在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上的進口料件或出口成品的序號、品名、規格、計量單位完全一致。
五、報關時加工貿易登記手冊的填寫
加工貿易登記手冊應按以下方法填寫:進口料件的基本情況(包括進口報關日期、運輸工具名稱、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值等)填在登記手冊的“進口料件報關登記表”欄內;出口成品的基本情況(包括出口報關日期、運輸工具名稱、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值等)填在登記手冊的“出口成品登記表”欄內。
關於貿易合同 篇15
中國 公司(簡稱甲方)和 國 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 年 月份起至 年 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 套(件),計總值 萬美元。
品號品名:
規格:
數量:
單價:
交貨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 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 份,副本份);發票(正本 份,副本 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 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 %。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進出口總公司對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底止,提供 機器 臺,準備設備 臺,以及測試儀器 臺,附配件 套等,計總值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 機器, 年 月交貨。
2. 機器, 年 月交貨。
3.其他設備, 年 月交貨。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爲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年 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 國 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修改之。
第五條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 本合同以中、 文書寫,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16
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爲實現共贏局面,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內容
甲乙雙方合作做有色金屬的進出口貿易和轉口貿易。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合作所需資金由甲方出資,甲方每次出資資金甲乙雙方都要簽出資協議。甲方出資的資金成本月息 2%,每月5號前支付(最大限度爭取銀資費用用於支付當月費用)。
2、若無資金支付運作項目費用,需甲方增加出資的,需每月向甲方支付增加出資金額的2%作爲甲方的資金成本。每月的利潤中應先支付甲方的資金成本;若無利潤,則運作中產生利潤時,先向甲方支付資金成本。
3、甲乙雙方共同負責運作該項目的整個環節。
4、甲方負責財務的監管,國內外資金的結算。
第三條:合作收益
甲乙雙方運作項目的淨利潤(即合作所得收入減去合作業務成本和資金費用),甲方取得淨利潤的70%,乙方取得淨利潤的30%。
合作收益每年分一次,年終分紅時,合作淨利潤的10%對甲乙按比例發放,剩餘的90%投入下一年資金運轉中。
第四條:甲方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第五條:乙方保證該項目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條:雙方確保資金操作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第七條:每月操作:第一個月不得低於6單,從第二個月起每月不得低於8單,若達不到以上要求,乙方應分得的收入按比例發放。(即乙方應得收入=該月淨利潤_30%_乙方完成的單數/乙方應完成的單數)。
第七條:銀行合作由甲方溝通
第九條:其他約定
若乙方在運作合作項目過程中,未合法經營、過失造成甲方資金受損的,則乙方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並且丙方對乙方造成的損失向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若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甲方資金受損的,則甲乙方共同承擔經濟損失。
第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資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簽章:
1、 身份證號碼:
2、 身份證號碼:
3、 身份證號碼:
年月 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建立業務合作關係,促進乙方爲甲方更快拓展市場,同時確保乙方利益神聖不可侵犯。爲明確雙方責任,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雙方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的收款方式、議定證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合同期限;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乙方洽談業務,包括客戶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提供業務助理協助乙方開發、跟進、維護客戶、整理相關資料,並及時彙報給乙方等。
2、甲方提供業務必備資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公司彩頁、樣品等)給乙方開發和維護客戶。
3、甲方願意協同乙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戶辦理合同手續並簽訂合同;若乙方提供的客戶要求籤訂合同的同時辦理司法見證手續,費用由甲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戶各承擔一半。
4、甲方願意陪同乙方到乙方開發的客戶處實地考察,甲方也願意陪同乙方接受乙方開發的客戶代表到甲方工廠實地考察,兩項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5、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乙方分成。
6、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攻關客戶,但所有應酬費由甲方支付。
7、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維護客戶,應酬費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在乙方知情、許可、陪同下與乙方共同維護乙方開發的客戶。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將乙方客戶轉讓給同行業合作。
8、甲方每月提供一份乙方客戶確認的對帳單及提成(含差價)款項清單給乙方。
9、甲方不得虛報、少報、漏報乙方開發的客戶所下的所有訂單,並及時、主動向乙方彙報相關進度。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引見或邀請客戶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外發負責人)與甲方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洽談業務,說明客戶產品的品質和技術要求、驗貨標準,交貨週期、付款方式等。
2、乙方提供客供圖紙或客供樣品給甲方報價、打樣,並確保圖紙或樣品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時性。乙方主要負責跟進、維護自己開發的客戶,包括報價、送樣、送貨等,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乙方可以以個人名義和甲方法人代表(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訂本協議。
4、乙方開發的客戶的所有報價單上的業務聯繫人必須包含乙方姓氏,報價單上的簽名經甲方負責人審覈後由乙方簽名。業務助理必須將報價單備份給乙方,同乙方客戶發送郵件時必須抄送一份給乙方。
5、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甲方分成。
6、乙方可以請求甲方一起向乙方開發的客戶催收貨款。
7、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戶所下的所有訂單的每一筆貨款後三天之內必須主動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及時按約定分成給乙方。乙方可以隨時隨地監督甲方與乙方客戶的業務關係往來。
8、乙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以甲方辦事處的形式傳真和回傳報價單及接收和回傳訂單給自己開發的客戶,甲方加蓋公章後轉送或傳真給乙方,乙方再傳真或回傳給乙方開發的客戶。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名義接單,但名片可以自行設計,公司電話及傳真號碼可以是乙方自己的。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協議,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三天之內,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再商定相應的解決方案並簽訂相關協議。
3、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協議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4、乙方爲甲方開發客戶,甲、乙雙方共同評估客戶,經過甲方審覈過的客戶,若客戶因經濟狀況(含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收回的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不能拿回相應的分成款項,但乙方不承擔乙方客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保密條款;
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瞭解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加以補充。
補充內容(手寫,需加蓋公章);
第七條:其它;
1、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爲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協議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協議相應的精神和宗旨。本協議適用於中國法律管轄區域服務於甲方註冊地的法院,或辦事處當地法院。
2、附錄一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願意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協議。合同期限最短爲兩年,最長不限。
3、本協議經過甲、乙雙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須由雙方共同協商後簽字確認。
4、本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5、本協議爲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手印)
日期:
關於貿易合同 篇18
甲方:上海
乙方:重慶
甲乙雙方爲貿易合作事宜,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合作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作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貳仟萬元經營銅粉銷售。如需擴資,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二、出資額:
甲方出資人民幣壹仟萬元(¥1000萬元),乙方出資人民幣(¥1000萬元)。雙方認
繳的出資款在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後 天內匯入乙方公司銀行帳戶。
三、利潤及虧損:
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享受利潤及承擔虧損。
四、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銅粉的採購、儲備,甲方採購的銅粉須具備合法來源。
2、甲方銷售給乙方的銅粉,雙方另行簽訂銷售合同,甲方開具合法的增值稅發票及提供必要的貨單等。
3、甲方負責把乙方的銅粉出售給第三方並收取貨款給乙方。
4、甲方負責承兌匯票的兌現(並告知乙方兌現率)。
五、乙方義務:
1、甲方銷售給乙方的銅粉,乙方可以用現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必需在收到第三方現金貨款後才能支付)。
2、甲方將銅粉出售給第三方時,由乙方與第三方簽訂“銅粉銷售合同”,並由乙方開具合法的增值稅發票。
六、結算方式:採取每單業務一票一結。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
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糾紛,本着友好協商的合作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重慶市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二○_年 月 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140731
本合約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訂立,訂立合約雙方爲:
___省電力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總辦事處設於_____市東風三路八號
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方”)
總辦事處設於_______市。
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後,確認爲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
茲訂立合約如後,雙方必須並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總則
第一款:本合約經___省及澳門地區有關當局覈准並由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生效,合約總期限爲貳拾貳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後續訂,爲此,用電方最晚應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續訂。否則,供方不保證到期日後的連續供電。考慮在此期限內有不可預計的各種變化情況。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約的有關條款時,
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修改後生效。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採用之“供電價目表”爲本合約的一部分,爲附件一。
雙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價目表(一)及價目表(二)將適用於“用方”的供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確定辦法(略)。
第三款:《供電運行細則》爲本合約的一部分,爲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約的條文與附件一、附件二的內容有不符或矛盾時,應按下列
次序爲取捨之準則:
(1)本合約。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條供電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向“用方”供電。雙方應遵守合約所訂明之供電價格、供電條件等規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應“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額功率”及“超限額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數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戶”將交給“供方”次年分月預計最高功率值,該條最高功率值不應超過上表所列的規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該年最高功率值超過第一款表列的規定值時,須與“供方”協商確定。
一年內每月實際取得“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應低於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計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價目表(一)的功率費時,“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於上一年同月實際取用的“基本限額功率”等級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爲限制。若“供方”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須對“用方”提出臨時減少功率,則該月的實際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該月的表計實測記錄數值計收價目表(一)中的功率費。
第三款:上述電力“供方”以___萬伏___赫茲頻率供應“用方”。
在第一階段“供方”將由__萬伏變電站的___萬伏母線,以兩回___萬伏線路接至澳門北面變電站供電。該系統根據將來供電負荷增長的需要,得予以擴充。
第四款:供電質量標準及供電運行管理制度均應符合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
第三條供電價目
第一款:供電價目以港元計算,“用方”應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電費。
第二款:雙方同意按第一條第二款附件一供電價目表及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計算和支付電費。
第四條供電工程建設及運行維護
第一款:在合約有效期內爲滿足對用方的供電,在___電力系統內的有關電力工程建設,其設備及全部建設費均由供方負責。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萬伏變電站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電線路的建設,在___市境內的建設費用由供方負責,在澳門境內的線路及全部變電設備的建設費用由用方負責。
第三款:___市至澳門北面變電站的輸變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____市境內的設備由供方負責;澳門境內的設備由用方負責。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執行。
第五條供電之計量及發單結付
第一款:全部收費及校覈儀表,均安裝於____市變電站的____萬伏線路出線端。
供電計量儀表由下列兩組儀表所組成:
(1)一級稱爲收費用儀表,由供方供給,並屬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電量及月最高功率值,將由此組儀表記錄,並據此發單收費。
(2)另一組稱爲校覈用儀表,由供方供給,並屬供方所有。以上儀表的校驗由供方負責,用方派人蔘加共同覈定後,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兩組計量儀表的組成及特點見附件二。
第三款:當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收費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記錄或被發現該月的計量記錄不正確,則應以校覈儀表之計量記錄數作爲收費之根據,直至缺陷校正後才恢復使用。若因電流或電壓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費儀表及校覈儀表均同時不正確記錄時,則雙方可參照裝於珠海變電站內的其他儀表及裝於澳門北面變電站之線路儀表進行推算後,協商確定收費所依據的數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對任何收費電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準確度有懷疑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派人員對該儀表進行校驗。當儀表的準確度超出±___%的極限時,即認爲不準確,而用校覈儀表之計量數作爲收費根據。計量儀表之運行管理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進行。
第五款:(1)供方於每月最後一天的上午抄錄上述全部電錶之讀數同時將最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讀數攝影兩份,對方各執一份存案,抄讀表後,立即將指示器指針撥回零位。
(2)抄讀表時用方應派代表在場,並將抄讀表之數值簽字確認。
第六款:雙方將按本條之規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發出收費收單,用方應在收
到收費帳單後的___天內,將應付之電費撥入廣東省電力公司指定的專用帳戶內。
第七款:若由於任何原因,帳單上之帳目有差錯,則該帳目須經雙方同意而修改。
第六條電力供應的中止或減少
第一款:供方應儘量保證對用方供電的可靠性。萬一供方電力系統發生故障而造成供電中斷時,供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儘速恢復供電,並按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的規定處理。
第二款:當供方或用方電力系統需進行預定的設備停電檢修時,雙方將根據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之規定取得協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後,按技術上需要的最短時間範圍內暫時停止或減少電力供應。
第三款:供方無需向用方負責第一款、第二款因電力供應中止或減少而導致之損失。
第七條免除對引起損失、毀壞或不便之責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無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遲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條之責任時,受阻或推遲履行合約的.一方對另一方遭受的損失不負賠償之責任。並且合約將在該段時間暫停。在引起受阻或推遲之原因停止後,合約應重新充分生效;若此種推遲超過十二個月,則任何一方可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此合約,隨後此合約便告終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無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災禍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條補償貿易方式的預付款項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電力而向供方提供二億港幣的無息預付款項,作爲___省電力系統向澳門供電的電力工程建設費用,合約正式簽訂後,用方應按下列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約正式簽訂後一箇月以內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萬港元
第二款:供方對用方所預付之無息款項以補償貿易的方式,從____年__月份開始,分____年,每年__萬元,分十二個月,在每月之電費結算中支付償還。
第三款:即使遇供電中斷的情況,本條第一、第二款仍繼續生效,並以港幣支付結算。
第九條文件的遞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給予對方之通知及發給對方之帳單,以下述方式遞送爲合格。給予供方之通知,須書寫供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供方在___市之註冊地址;給予用方之通知或帳單,須書寫用方之名稱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郵資之掛號件郵寄往用方的澳門之註冊地址。
第十條解決爭執
第一款:凡有關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款:倘雙方不能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獲得圓滿解決時,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適用中國法律解決爭端。
第十一條文字
第一款:本合約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於本合約之訂立及解釋有相等之確實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與用方相互間之書信及技術性文件的來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並附有英文譯本。
第十二條合約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約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執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約各一份,副本__份。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國_______省電力公司(蓋章)
用方:_________市電力有限公司(蓋章)
附件一供電價目表(略)
附件二供電運行細則(略)
關於貿易合同 篇20
中國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__國__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______年______月份起至______年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萬美元。
品號品名:______
規格:______
數量:______
單價:______
交貨日期:______
第一期:______
第二期:______
第三期: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
支付辦法:______
包裝: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發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機器______臺,準備設備___臺,以及測試儀器______臺,附配件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__機器,_________年______月交貨。
2.______機器,_________年__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_年__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爲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修改之。
第五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
本合同以中、___文書寫,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中國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
乙方:
___國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
見證人:
中國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簽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21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
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供需雙方經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貨內容:
需方爲滿足【______】建築工程的需要,約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供方購買螺紋鋼、線材、圓鋼等建築用鋼,不少於____噸,規格、品種以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爲準。
合同有效期內,供方爲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項目鋼筋唯一供應商。該工程項目位於____、
二、訂價方式:
供需雙方根據鋼筋進場當日_______市場同規格行情價每噸加價_______元確定該批鋼材的結算價格,此價格爲到場結算價。開票金額按總工程鋼筋材料的_____%開具,貨到場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負責吊卸。
三、質量標準:
供方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提供建築用鋼材。
四、供貨和簽收、對賬方式:
1、需方應提前半個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鋼材半月到一月內使用計劃,作爲供方擬定鋼材供貨計劃依據。
2、需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爲需方貨物接收人,負責供方所有到場鋼材交接工作。鋼材進場前,需方需將指定的貨物接收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貨物接收人簽名樣本交於供方。
3、在施工期間,需方將實際施工所需要的產品名稱、規格、品種和數量詳細開列出需求清單,發貨前三天將需求清單,用書面通知或E—mail、傳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4、接到需方三天內需求清單後,供方應及時將鋼筋運至項目工地。施工場地交通由需方負責保障和協調。
5、需方工地晝夜收貨,所供材料到達需方指定工地現場後2小時內,需方貨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單和送貨清單對所到鋼材的單價、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清點核對。需方貨物接收人覈對認爲有差錯時,應立即電話通知供方,供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12小時內派人員到現場重新清點核對。
6、線材按過磅重量計算(磅差±__________%),螺紋鋼、圓鋼以理算重量計算。
7、所供鋼材需方覈對無誤後,需方接貨人應當即在供方送貨清單上簽字確認,否則視爲需方拒絕接貨違約。送貨回單作爲雙方結算的依據。
8、供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對賬人,(其中一人即可),需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對賬人,(其中一人即可)
五、驗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進場鋼材所相應廠家質量證明覆印件,並加蓋供方質保書專用章。
2、鋼筋表觀質量應該符合國家標準。
3、鋼材到場24小時內,需方必須對到場鋼材按質量監督有關規定進行抽樣檢測,結果以複檢爲準;初檢時發現問題應在24小時內電話通知供方參與複檢,並對到場鋼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電話通知後48小時內未參與複檢視爲默許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4、檢測期限爲鋼筋進場需方簽收後五天內,鋼筋進場五天內需方無有效檢測結果向供方書面反映質量問題時,該批鋼筋需方視爲質量合格。到場鋼材檢測不合格時,該批鋼筋檢測費用由供方承擔。
5、鋼材到場應先檢後用,供方對於需方使用、保管、保養鋼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質量問題、數量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結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車次鋼筋進場之日起,滿_____噸時即日對賬一次,自第一車次鋼筋進場之日起滿____個月的二天內全額付清上述_____噸貨款,此後每滿_____噸對賬結算一次,並於二日內付清貨款,若半個月內未滿_____噸的,按半個月時間爲準對賬結算並二日內付清貨款。
七、有關責任:
1、需方非質量問題中途退貨,拒絕接貨,則需方應向供方支付該批次鋼材貨款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並賠償供方損失。
2、需方臨時變更需求清單時,供方交貨日期相應順延;在已發貨的條件下,需方臨時變更需求清單須事先徵得供方的同意,未對供方造成影響的前提下,供方應滿足需方需求。
3、需方需要供方推遲時間發貨,應在原交貨期限前__________天通知;同時,推遲時間發貨的該部分鋼材遇價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推遲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__天,否則視爲需方非質量問題中途退貨或拒絕接貨處理。
4、變更到貨地點時,需方應在交貨前5天通知供方,並徵得供方同意。
5、變更接貨人,需方應在交貨前5天通知供方,交貨前需方應將新的接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需方授權書交於供方。
6、供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交貨時,需方可以另行採購,供方還應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的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7、對於複檢不合格的鋼材,需方應在收到檢測報告的當日將結果通報供方,同時有權拒收並要求退貨,供方應無條件退換並承擔退換鋼材所產生的費用。
8、需方逾期付款爲需方違約,供方有權終止合同停止供貨,逾期超過十天不滿一箇月的.,按實際逾期天數以月息百分之____賠付供方,超過一箇月,需方應承擔逾期支付貨款總額_____%的違約金,並還應向供方支付逾期貨款本金日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從逾期之日開始計,該違約金不封頂。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只限於戰爭、地震、水災、火災、雪災)的影響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發生糾紛,當事人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條款:
雙方提供的電話、聯繫方式必須真實有效,長期處在暢通狀態。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執行期間內,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爲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兩份。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22
合同號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協議基礎上籤訂,中國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__國____公
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____設備,其交易條件如下:
一、商品名稱:________。
二、數量: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三、規格:賣方提供設備質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
合同附件二。
四、交貨後服務:賣方派遺有經驗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設備安裝、試車,進行指導。具體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詳見合同附件三。
五、賣方對買方派遺來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其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詳見合同附件四。
六、價格:fob____(港口)______元。設備總件和單證價格,詳見合同附件五。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後另行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於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由買方負責投保。
九、裝運日期:一九____年__月至一九____年__月。
十、裝運港:____。
十一、目的港:____。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買方通過中國銀行____分行在設備裝運
15天前,開立以__國____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__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單據:貨物裝船離港後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議付貨款。
(1)發貨票五份。
(2)清潔已裝船提單,空白背書,一式三份。
(3)品質、產地證明書兩份。裝運設備船隻離港後五天內,賣方應航寄買方及卸貨港、中國對外貿易公司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各一份。賣方還應隨船交付買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貨人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兩份。
十四、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20天,買方應以電報通知賣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賣方應在接到買方上項電報通知五天內覆電買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五天前,買方應將裝貨船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預先以電報通知賣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18個小時前,買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正式通知。
(3)裝船結束後24小時內,賣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離港日期通知買方。
十五、檢驗:
(1)賣方供應買方的“設備”的製造,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現行標準規範進行。本合同生效一箇月內,賣方應將本合同“設備”的標準和規範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作爲檢驗依據。
(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方提交由製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爲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後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複檢費由買方負擔。如發現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
(4)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工作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箇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賣方,併爲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在雙方合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缺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質量標準與本合同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買方責任,此記錄即爲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設備有上述問題並屬賣方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爲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如逾期,索賠立即成立。
賣方接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一箇半月。
如需重新製造的設備或部件,其補交貨時間,屆時由雙方另議。
(5)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方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後,賣方應儘快補發,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十六、保證,賠償與處罰:
(1)如果設備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一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設備質量、規格、技術資料、圖紙符合買方的說明。如買方未能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買方交付罰金。____號協議中的賠償與處罰規定也適用於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賣雙方按____協議規定辦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賣方遲交設備超過6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撤銷全部定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用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十九、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仲裁應在被告方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責。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進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二十、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____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____號“協議”規定相同。
買方:_________賣方:_________
中國____公司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電掛:________電掛: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
附件二:__________
附件三:__________
附件四:__________
附件五:__________
關於貿易合同 篇2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個目的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將甲方擁有的二手車轉讓給乙方事宜,簽訂本合同··(三)待轉讓二手車的基本情況:
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個註冊日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的鍛鍊里程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排放標準達到______爲止。
證書編號。車輛購置稅:________(稅、免稅)。
繳納車船使用稅備案卡的截止時間______
車輛維護費的繳納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證書編號。)
車輛保險類型______
保險的到期日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______
第三條車輛價格和轉讓費
車輛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費約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由_____承擔(以實際費用爲準)。
第四條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和車輛交付
(1)乙方應支付車價的______%(;20%)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售車輛所有權不存在法律問題,不存在尚未處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或交通事故;應當提供車輛使用、維修、事故、檢驗、抵押登記、海關監管、納稅期限、服務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2)甲方爲二手車經銷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承諾。
(3)對於轉出本市的車輛,乙方應瞭解並確認所購買和接收的車輛可以在轉出地辦理過戶手續。
(4)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種證明和憑證,並保證其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導致車輛無法過戶或住所,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如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如乙方違約,乙方無權要求押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4·5條的規定,延遲交付相關證書或過戶或過戶車輛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如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返還的車輛,並將所有車輛費用返還給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5)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價款的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並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承諾。
(6)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三款,導致車輛無法在車輛過戶地點辦理過戶手續的,本合同終止,乙方無權要求退還押金並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7)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導致車輛轉讓的,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應向違約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七條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後,在過戶登記手續完成且車輛實際交付前:
(1)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
(2)如乙方使用並保管,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相關行業組織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雙方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協商或調解失敗,則下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2)雙方爲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
附件1:車輛狀況說明(車輛信息表)
附件2:車輛相關證書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駕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完稅證明
6、車輛維修費支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買發票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關於貿易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第一條:產品、含量、數量、 價格、金額。
第二條:產品質量按化工行業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產品重量和含量損耗計算均按國家標準統一執行。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槽罐運輸 ,包裝物不回收。
第五條:質量檢驗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檢驗,如客戶發現質量問題,在到貨一週內提出異議,並傳真通知甲方。甲方及時與乙方商定異議處理辦法。超出異議期限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結算方式:簽訂合同後甲乙雙方現場驗貨後,交貨後付清貨款。甲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25
合同號:
甲方(生產廠家):
乙方(中間人):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甲方產品尋找海外客商,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尋找合適的海外客商推銷空氣清新機產品。
第二條 委託事項的具體要求
(1)甲方應該保證所生產的產品的合法性及保證產品質量。
(2)甲方與海外客商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與海外客商雙方協商約定。
(3)乙方不對甲方與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擔保,甲方應該嚴格按照國際貿易術語中的“FOB、CIF”等條款與海外客商簽訂的合同。
第三條 佣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甲方支付的佣金包括乙方的居間活動費用及相關費用。
(2)甲方同意對於客戶第一個訂單按合同成交總額的3%支付佣金給乙方。
(3)給付方式與時間:在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合同並拿到海外客商開出的符合要求的信用證後,甲方應該支付佣金的30%給乙方,該供應合同執行完後在15天內支付餘下的佣金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應出示身份證等真實身份證明
(2)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爲甲方尋找客戶,並將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爲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海外客商的買賣合同的成立。
(3)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5)收取佣金時,應向甲方開具規範的收據。
(6)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五條 委託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海外客商與甲方未簽訂書面買賣合同且未開出符合約定的信用證,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買賣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乙方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時,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爲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3)乙方爲甲方介紹的海外客商爲非法經營或未滿足甲方的特定要求的,退還已收取佣金。
(4)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的第三條的第(2)項執行,逾期應該支付乙方滯納金:總佣金的千分之五/天。
(6)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紹的海外客商,其將來與甲方發生的每筆清新機業務,甲方從第二單起之後的訂單,將按合同金額的2%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願意接受合同成交金額的30%罰款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人、居間人及海外客商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對違約行爲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憑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關於貿易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合作共贏,共求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雙方就傳統貿易,服務貿易(以下簡稱產品)代理問題達成一致,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作期限等具體事項,特依法簽訂本代理合同。
1.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確定的代理期,自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止,代____區域在___省___市所屬區域內。
2.甲方認定乙方爲___代理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將代理權金金額___萬元付給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發現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將以___倍的代理權金賠償乙方。乙方如跨範圍進入其他代理人區域從事該業務,甲方將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向乙方提出___倍代理權金的賠償。
4.傳統貿易國際代理,按國家現行法規辦理,乙方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認可並實施貿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證金額的___%代理費,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服務貿易收入,乙方納稅,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所獲收入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部分,乙方自動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
5.乙方負責辦理所屬區域內的一切合法手續,並依法獨立自主代理好濤X國際的業務,因乙方違反法規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糾紛,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6.甲乙雙方在宣傳,推廣,應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廣中,甲方給予乙方全面的技術指導和支持,協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廣活動和完善代理服務的善後服務。
7.獎勵:乙方a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b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c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d全年獲稅後淨利___萬b,甲方獎勵___%。
8.本代理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以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公章,並於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權金款項到達甲方賬戶立即生效。甲乙雙方互相提供以下證件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備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和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如自然人代理憑身份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 (大寫: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_____收到信用證後_________天。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_______經_________至_________。
9.保險: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
(1)買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後,_________天在_________到期。
(2)買方須於簽約後即付定金____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開立信用證時請註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註: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關於貿易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經銷甲方產品一事達成共識,形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爲其定製產品(定製範圍參照本合同的甲方附表1)。凡是定製中所涉及的如圖標、主界面安裝圖在內的素材由乙方自行製作並提供。
2.爲了縮短乙方的經營運作週期,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版本定製素材後,在乙方積極配合的情況下,在_____周的時間內完成給乙方製作oem版本的全過程,向乙方提供經過其認可簽字的最終版本成品。_____周的時間從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
3.甲方在收到乙方一次性(大寫)_________套的定貨款後,將以產品市場價格的_____折價格向乙方提供oem版本產品,甲方向乙方的收款過程詳見甲方責任第4、5條條款。但是乙方只能按此價格提取並經銷的oem版本產品,不能按此價格提取並經銷龍教品牌的oem版本產品,如果乙方違反此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行爲提出質疑,直至停止對乙方的供貨。
4.甲方在收到乙方預付的貨款_____%的定金之後開始爲乙方定製oem版本產品。
5.甲方爲乙方定製完畢oem版本產品並經過乙方簽字認可之後,一次性爲乙方提供_____套產品(包括1個oem產品母盤、_____個加密狗或相應的密碼、說明書的電子文檔和用戶授權許可證書),同時再一次性向乙方收取餘款爲總貨款_____%。
6.甲方不對乙方的客戶直接進行售後服務,將來乙方所銷售的所有產品的售後服務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無償對乙方的_______名技術人員進行產品培訓,由他來具體負責oem版本產品的銷售及售後服務工作。
7.甲方無權對乙方與其進行的正常市場競爭行爲提出質疑。甲方承諾不進行惡性價格競爭。
8.甲方應對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嚴格保密,否則,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乙方責任:
1.乙方用現金按產品市場價格的______折/套的價格一次性購買甲方____套oem版本產品,購買付款過程遵照甲方責任中的第4、5條進行。乙方承諾遵守1周的製作完工週期,在1周的時間內按照雙方約定的過程、步驟配合甲方爲其製作oem版本的工作,並且同時履行付款承諾。1周的時間從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
2.乙方需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附表1中所列的定製範圍,填寫甲方提供的合同附表2,將定製軟件的需求告知甲方,並且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軟件定製素材,如果乙方要求甲方爲其製作素材,乙方則按甲方責任中的第1條向甲方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爲其定製的版本之後,經驗收合格後,需在合同附表3上簽字認可。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沒有版權糾紛的合法素材,對於乙方提供的素材,如果出現版權糾紛,乙方將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3.乙方在銷售完了這批首次購買的產品之後,如再需從甲方提貨,則每次需預先付款再提貨(提貨的具體內容爲甲方提供的加密狗或註冊密碼)。提貨的價格仍爲___折/套,提貨的套數爲____套/次。同一產品累計提貨量達到____套以後,產品的價格按照____折/套,累計提貨量達到____套以後,產品的價格按照_____折/套,累計提貨量達到_____套以後的價格按照_____折/套。
4.乙方在銷售oem產品的過程中,如果也想發展二級及二級以上的oem客戶,那麼可以向甲方提出爲該客戶製作oem版本的要求,與此同時,需要另向甲方預付版本製作費用____元/版本(不包括製作素材的費用,如需製作素材,則另需交納______元/版本的費用),甲方收到乙方的版本製作費用之後開始爲其製作版本。
5.乙方給自己發展的各級經銷客戶及各級oem客戶的供貨價格由乙方自行制訂,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進行惡性價格競爭。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行爲提出質疑,直至停止對乙方的供貨。
6.乙方應對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嚴格保密,否則,由此引發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除非根據以下條款予以終止。
1.任一方未能嚴格地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一項義務和責任,而該違約行爲在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指明違約行爲後十天內仍未從根本上糾正,則未違約方可在向違約方發出違約書面通知後,在該通知標明的日期終止本協議。
2.按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29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爲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爲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個月。
第三條 單位及數量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 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 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箇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 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 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 天。
第十二條 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 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爲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爲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爲證據。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爲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八條 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後生效,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爲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關於貿易合同 篇30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買方)
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商品,條件如下:
1、商品的規格:
2、數量:
3、價格:
4、支付條件:
5、包裝:
6、保險:
7、交貨:
(1)交貨時間
(2)目的港
8、單證:
9、檢驗:
10、技術規格說明:
11、本合同服從後面所附的一般條款。該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 般 條 款
1、財產權轉移
貨物的財產權以交貨爲轉移。
2、保證
(a)如果貨物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b)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說明。
3、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他超過買賣雙方控制能力範圍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方和賣方均不予負責。
4、賠償
如果賣方不能履行由於向買方出售上述貨物而承擔的義務,買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賣方均應向買方賠償。
5、合同的取消
如果賣方沒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沒有或不能履行義務,買方有下列權利:
(a)有關貨物,包括已運抵買方的貨物,不論財產權是否轉移,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者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b)買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條所賦予的權力並不損害或影響其他行動權利和獲得由此產生的應得的賠償金的權利。
6、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買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爲是侵犯他人專利權、註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7、仲裁
任何時候,雙方對本條款或由本條款組成的合同發生任何爭議,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庭並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證。
賣方: 買方:
(簽字) (簽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關於貿易合同 篇31
出賣人:
買受人:
第一條 爲切實貫徹執行合同法,保證買賣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9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分合同。雙方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買賣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買賣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5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按買受人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確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買受人負擔;如出賣人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出賣人負擔。
第三條 買受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爲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便作爲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買受人負擔;對同城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買受人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買受人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出賣人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出賣人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買受人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出賣人開單日爲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爲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10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15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爲提前或逾期交貨。買受人要求分批交貨的,出賣人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出賣人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出賣人代辦託運,如買受人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買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買受人在 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買受人負責倉儲費用。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買受人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30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賣人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賣人應徵得買受人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出賣人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第十條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買受人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出賣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買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買受人。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
故,由買受人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出賣人過錯,不可向出賣人提出索賠。但出賣人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買受人索賠。買受人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10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出賣人的,買受人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15天內,向出賣人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爲驗收無誤。出賣人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5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買受人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出賣人,出賣人在接到通知後1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買受人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10天內通知出賣人,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由出賣人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買受人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買受人應在貨到90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在15天內),向出賣人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30天內通知出賣人。逾期均視爲驗收無誤。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貨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買受人收貨後的60天,逾期出賣人可不受理。買受人向出賣人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出賣人應在接到“查詢單”後15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出賣人供貨的,出賣人可要求買受人重新填寫“查詢單”。
爲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箇品種損失在5元以下,殘損在10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買受人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出賣人,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買受人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出賣人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30天內通知出賣人,逾期則出賣人可不受理,同時買受人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出賣人。出賣人在收到通知後15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買受人可視爲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出賣人責任的退貨,其損失由買受人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買受人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出賣人。
買受人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30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出賣人。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買受人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經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4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的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出賣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買受人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買受人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
2.出賣人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買受人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出賣人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買受人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
4.買受人未經出賣人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出賣人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5.買受人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出賣人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買受人承擔因提供給出賣人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出賣人或運輸部門因處理買受人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出賣人保管的商品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1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 話: 電 話:
百貨、文化用品買賣分合同
(買受人) (出賣人) 站
公司 站
xx年 季度 公司
針紡織品買賣分合同
簽訂地點
針紡織品購銷分合同臺帳明細表
關於貿易合同 篇32
__________________爲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爲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 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 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5)爲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箇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注:買賣合同是指賣方提供貨物,買方支付貨款的,以買賣爲目的雙務合同。賣方將貨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買方將相應的金額支付給賣方,這是雙方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若一方不履行其義務,另一方有權拒絕執行合同的義務。貨物(Goods)買賣或稱合同的標的物係指有形動產(Corporal Movable Property),但不包括股票(Stock Certificate)、流通票據(Certificate of Indebtedness)、財產權利(Right of Property)和不動產(Real Property)等。貨物買賣合同屬於諾成合同,買賣雙方達成協議,經簽字即可生效。有些國家對貨物買賣合同的最低交易額作了明文規定。買賣雙方所籤的合同,一般來講,以書面合同爲主,若無書面合同,一旦發生爭執,仲裁委員會(或法院)不予以受理。在國際間採用的買賣合同是由律師事務所書就,以示對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平等互利。
關於貿易合同 篇33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協議雙方爲:_________(賣方名稱),系根據a國法律正式組成並存在的公司,設於_________(賣方地址)(以下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正式組成並存在的公司,設於_________(地址),(以下稱_________)。
鑑於“賣方”願意發展他在_________(生產地)和其他國家製造的、並以他的商標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的出口業務;
鑑於“賣方”願委任_________作爲他的獨家經銷商,按照本協議中的條款銷售此種產品;
爲此,考慮到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諾言和所商定的各條款,並考慮到下面所提出的,雙方聲明已經同意的,相互之間的其他有效對價,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一、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賣方”製造並以其商標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產品名稱)。
二、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_________(地區名)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_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
第二條 經銷權
“賣方”茲給予_________以獨家進口,並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戶銷售“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 專營權
一、交易:“賣方”不得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取得“產品”。
二、委任:“賣方”不得委任“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個人、行號或公司作爲其經銷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賣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_________。
四、再進口:“賣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賣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據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同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 價格、條件
一、價格:給予_________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賣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二、單獨合同: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三、最惠條款“賣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賣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賣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賣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_________,並向_________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 “賣方”的責任
“賣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協助_________:
一、自費供應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二、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三、經常提供有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
第六條 _________的責任
一、爲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爲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箇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賣方”爲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二、供給“賣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第七條 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賣方”和_________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損失和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第八條 “賣方”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_________得爲商業上目的使用“商標”和“專名”或他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爲“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註冊:如_________提出要求,“賣方”應自費負責爲“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 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從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後,雙方應協商按照當時雙方同意的條款和條件將本協議按原來所訂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長一期或數期,如雙方未能就延長期限達成協議,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撤銷或終止本協議外,則本協議應視爲自此以一年爲期限延長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也應終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性行爲,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爲,並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爲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行終止,或_________
二、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或
三、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 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 保證
一、標準:“賣方”向_________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賣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賣方”應保護_________,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如_________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賣方”,“賣方”應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_________給予補償,其費用由“賣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_________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 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水災、海嘯、地震、雷(電)擊、颱風、颶風、旋風、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暴動、動員、暴亂、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封閉工廠、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者。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關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徵得對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後×年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的任何通知應以英文作成書面,並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爲在付郵日後第×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爲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b國法律爲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貿易條件國際解釋通則》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
本條款系本協議的一箇組成部分,不可分開,也不能單獨生效。關於本協議效力和本仲裁條款適用範圍的爭議應由法院解決,但如此項爭議已在法院提出並經法院作出判決,則敗訴人應交付一切費用,包括勝訴人律師的合理公費。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於本協議、或關於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按照b國商事仲裁協會所制訂的《商事仲裁條例》在_________通過仲裁最後解決之。仲裁員的裁決應視爲終局裁決,對協議對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爲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爲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後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正式文本
本協議的正式文本應以英文書寫,本協議的解釋應以各條款英文的通常意義爲準。
十、標題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爲便利參考而設,不限制或影響任何條款規定的內容。
十一、全部協議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以前關於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爲之,並載明與本協議有關,並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爲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式兩份,在本協議所載的日期內由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賣方(簽章):_________ 代理商(簽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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