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精選14篇)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期遵守。

  第一條技術名稱、資料

  1、技術名稱、權屬:

  2、“技術文件資料”的定義、範圍及交付:

  (1)一般技術資料包括:

  (2)產品設計圖紙:

  (3)生產技術資料:

  (4)資料的修改:

  (5)資料的提供方式:

  a、對一般技術文件應提供三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複製圖;

  b、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一份生產底圖及兩份藍圖;

  c、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兩份藍圖;

  d、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複資料,可免於提供,但需在清單中予以註明。

  (6)資料的交付進度:

  a、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後30天需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b、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第二條合作期限

  1、以補償貿易進行使用生產期限爲2年,2年後若合資經營條件不成熟,則可延長合作生產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第三條轉讓技術祕密和技術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調試、運載及維修等有關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必須和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合同產品資料的審覈和驗證:乙方對提供甲方的產品設計圖紙、製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

  3、在合作生產期間,甲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條價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費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寫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寫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後的2年中按每年淨產值(即每年總產值扣除進口部分價值和稅收費用後的產值)其提成費爲____%。

  2、合同簽署生效後(30)天內,乙方按照由________銀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單據,予以第一次支付總金額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整)。

  (1)根據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資料的空運提單;

  (2)經乙方確認的________銀行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條一份;

  (3)甲方的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4)甲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年總金額的____%現金,即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資料空運提單;

  (2)甲方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3)乙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雙方同意________年用現金支付,____年付____%現金,其餘____%金額用乙方返銷產品補償。

  5、____年的費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後各年份按3。1款規定的提成費用應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業發票(一式兩分)後支付。

  7、在合作生產期間鑑於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轉讓技術祕密的部分費用,若合資經營時機成熟,雙方同意成立合資經營企業時,則甲方將其剩餘部分的技術祕密費用可作爲投資的一部分。一旦雙方不能進行合資經營,在5年之內合作生產被迫終止時,乙方確認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剩餘部分。若出現上述情況,對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進度和方式由雙方在適當時候予以協商。

  第五條合作生產和補償貿易

  1、爲有利乙方的外匯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產主機返銷。

  2、上述訂單的總值必須保證不低於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購買零部件所需費用總額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補償能力擴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補償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將以優惠價格同甲方提供產品。其品種、數量、交貨期等將由雙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產品必須符合標準。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產品圖紙後立即試製主機。首批產品各一臺將分別在雙方進行試驗,在試驗合格的基礎上甲方要求乙方________年內提供主機________臺。其價格、交貨期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商定。

  第六條保證

  1、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所供應的資料應是最新技術的成果,其內容與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證所供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

  第七條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收,發生在乙方國外的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繳納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乙方國內的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商標

  1、乙方有權使用甲方商標和合同產品的序號。乙方將下列商標標明在________生產的合同產品上: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製造的銘牌,報價單、技術規格書、廣告、說明書、樣本等,凡是合同產品均以甲方名稱來表示。

  第九條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溼、防潮、防震、防鏽、耐粗暴搬運。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或損失。

  2、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號、尺碼、毛重、淨重、“切勿受潮”等字樣,並刷有下列嘜頭:

  3、裝箱單兩份,註明毛重、淨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第十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事件而影響執行合同時,雙方同意延長合同期限,延長時間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況用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給另一方確認。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一條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已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餘部分在仲裁期間仍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正式簽字。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寫成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式兩份。

  3、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正文有同等效力。

  4、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換的所有文件、函電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自動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據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的書面文件進行變更、追加或修改。

  6、在執行合同期內雙方的通訊均以函電進行,一式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賣方: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甲方同意從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___元。

  二、品質規格

  甲方提供設備質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合同附件。

  三、裝運

  1、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_________天,甲方應以電報通知乙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乙方應在接到甲方上項電報通知_________天內電覆甲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_________天前,甲方應將裝貨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以電報通知乙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四十八小時前,對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上式通知。

  (3)裝船結束後二十四小時內乙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隻離港日期通知甲方。

  四、銷售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設備_________臺,計總值_________元。

  五、期限

  乙方的購買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銷金額是_________元,佔整個返銷額的_________%,每年的____月至____月交貨。

  六、支付條件

  由甲乙雙方對開信用證,即由乙方分期開出以甲方爲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產品的價款;甲方開出以乙方爲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來支付全部產品設備的價款。

  當甲方支付的貨款不能相抵乙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其差額部分由甲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乙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到期前匯付乙方,以使乙方能按時議付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乙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是基於甲方按規定開出限期信用證及按規定預付貨款。甲方保證按規定開出信用證及預付貨款。

  七、包裝

  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乙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乙方自行設計,發貨物以後即另以函電通知甲方。凡由於乙方對貨物包裝不妥,貨物在裝運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乙方均應負責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

  產品進口以後由甲方投保。產品所有權在付清貨款後發生轉移。之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付,再按比例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產品貨款。

  九、利息計算

  1、雙方議定,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幣種)及_________(幣種)的年利息分別爲_________%和_________%。

  2、乙方所開立的遠期信用證及甲方預付貨款的利息均由乙方負擔。

  十、裝運港

  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

  _________。

  十二、單據

  貨物裝船離岸後,乙方應向提供下列議付單據:

  乙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時前電告甲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發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乙方直接寄給甲方的。同時,由乙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寄給甲方和甲方的代理人。

  十

  十三、檢驗

  1、品質、數量按照裝運港中國商品檢驗局簽發的證明書。提單上的數量應作爲甲乙雙方交貨數量的根據。

  2、貨物如發現缺陷,乙方應在到貨後____月內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後,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由乙方委託的_________機構負責複檢。複檢費由乙方負責。如發現品質和或數量與合同不符,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索賠證書由乙方委託的.檢驗機構出具,但對運輸途中品質與數量的自然損失或變化不得提出索賠,索賠期限爲貨物到達目的港_________天。

  4、乙方同意在_______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_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十四、稅收與費用

  本補償貿易項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稅收與費用的繳付,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辦理。

  十五、技術服務

  貨物到達甲方口岸後,由甲方自行安裝,但在主要設備安裝過程中,甲方認爲需要時,乙方必須派出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在此過程中由於技術上的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經雙方協調,爲完成此項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_____數量的技術人員。在中國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十六、擔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至遲不超過甲方與乙方所籤合同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保函,一旦甲方不能購買或不能付款時,由負責支付貨款或支付罰款。保函見合同附件。

  爲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爲中國_________分行,乙方的擔保爲_________國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甲方的規格說明。

  2、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購買本合同規定的貨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甲方造成了損失,乙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_________%向甲方交付罰金。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乙方造成了損失,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_________%交付罰金。

  3、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罰款。

  十八、解除合同

  如果甲方沒有按時、按議定的品質條件交貨,或在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有下述權利:

  1、有關貨物包裝已運抵乙方,不論財產權是否能轉移,乙方的貨物,均可退回甲方,費用由甲方負擔;或在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轉移。在上述情況下,甲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乙方對此概不負責。

  2、乙方將取消回頭產品的購買義務,不再購買尚未購買的回頭貨物。

  十九、合同變更

  本合同內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二十、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乙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爲是侵犯他人專利權、註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二十一、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二十三、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事件而影響執行合同時,雙方同意延長合同期限,延長時間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況用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交給另一方確認。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二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二十五、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二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簽署,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賣方:_________(蓋章)買方(蓋章):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2

  中國________進出口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爲一方,香港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爲一方,爲發展________省的________業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達成補償貿易協議。

  第一條甲方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________生產設備________臺(套),其中包括相應的乙方原有的配套附屬設備和零部配件若干,以港元計價,合計價款________港元。

  (2)甲方用________生產設備生產的________產品償還乙方設備的價款。

  (3)乙方有義務接受________產品。以港元計價,每年接受________產品的價值額佔________生產設備價款的1/5,即________港元。乙方交付的設備和甲方交付的產品的價格、質量標準、具體交貨安排,由雙方另外簽訂補償貿易設備進口合同和返銷合同。

  從乙方接受甲方________產品的’第一年算起,整個補償期限是5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

  (4)甲、乙雙方協定在補償期滿後,乙方仍同意甲方每年繼續向其提供________金額的________產品。________產品的出口價格和計價貨幣由雙方重新協商。

  第二條支付方式

  (5)乙方將________生產設備裝運發貨後,甲方使用銀行貸款現匯支付乙方________生產設備的全部貨款。具體做法是:甲方與乙方所在地的________銀行簽訂貸款協定,乙方的________銀行向甲方提供進口________生產設備的商業銀行貸款________港元,年利率爲________,以365天爲1年,利息計算以銀行將貸款匯出日算起。

  (6)甲方以每批交付商品所得的貨款,電匯或信匯乙方香港________銀行,由該行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逐批衝賬抵消,直至全部付清爲止。在支付中甲方通過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書具以乙方爲受益人、金額爲提供設備總價款100%的不可撤銷保證函一份。乙方通過香港________銀行書具以甲方爲受益人、金額爲產品總價款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一份。

  第三條保證、賠償與罰款

  (7)乙方提供的設備如有缺陷,甲方在設備到貨後1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保證設備品質符合乙方的規格說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3

  本合同在_________協議基礎上籤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_________設備,其交易條件如下:

  一、商品名稱:_________。

  二、數量:賣方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三、規格:賣方提供設備質量、規格,有關技術資料,技術保證,圖紙,詳見合同附件二。

  四、交貨後服務:賣方派遺有經驗的稱職的技術人員到買方設備安裝、試車,進行指導。具體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詳見合同附件三。

  五、賣方對買方派遺來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其培訓人數,培訓地點,培訓內容,詳見合同附件四。

  六、價格:fb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設備總件和單證價格,詳見合同附件五。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後另行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於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善,貨物在裝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由買方負責投保。

  九、裝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十、裝運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買方通過_________分行在設備裝運15天前,開立以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_________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單據:貨物裝船離港後賣方應向XX銀行提供下列單據議付貨款。

  (1)發貨票五份。

  (2)清潔已裝船提單,空白背書,一式三份。

  (3)品質、產地證明書兩份。裝運設備船隻離港後五天內,賣方應航寄買方及卸貨港、對外貿易公司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各一份。賣方還應隨船交付買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貨人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兩份。

  十四、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20天,買方應以電報通知賣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賣方應在接到買方上項電報通知五天內覆電買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五天前,買方應將裝貨船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預先以電報通知賣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18個小時前,買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正式通知。

  (3)裝船結束後24小時內,賣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離港日期通知買方。

  十五、檢驗:

  (1)賣方供應買方的設備的製造,檢驗和試驗應按賣方國家現行標準規範進行。本合同生效一箇月內,賣方應將本合同設備的標準和規範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方,作爲檢驗依據。

  (2)賣方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方提交由製造廠或賣方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爲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後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複檢費由買方負擔。如發現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

  (4)賣方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工作現場進行,賣方有權自費派遣他們的檢驗人員到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方應在檢驗前一箇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賣方,併爲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在雙方合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缺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質量標準與本合同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買方責任,此記錄即爲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如不屬買方原因,賣方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設備有上述問題並屬賣方責任時,應委託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爲買方向賣方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方的檢驗費用。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如逾期,索賠立即成立。

  賣方接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一箇半月。如需重新製造的設備或部件,其補交貨時間,屆時由雙方另議。

  (5)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方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賣方後,賣方應儘快補發,其費用由買方負擔。在檢驗中,如發現賣方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時,經與賣方協商,買方有權按照買方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十六、保證,賠償與處罰:

  (1)如果設備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________年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設備質量、規格、技術資料、圖紙符合買方的說明。如買方未能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買方交付罰金。_________號協議中的賠償與處罰規定也適用於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賣雙方按_________協議規定辦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賣方遲交設備超過6個月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撤銷全部定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用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十九、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仲裁應在被告方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責。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進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二十、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_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_________號協議規定相同。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4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賣方:_________買方:_________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商品,條件如下:

  1、商品的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價格:_________

  4、支付條件: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保險:_________

  7、交貨:(1)交貨時間:_________(2)目的港:_________

  8、單證:_________

  9、檢驗:_________

  10、技術規格說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從後面所附的一般條款。該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條款

  1、財產權轉移

  貨物的財產權以交貨爲轉移。

  2、保證

  (1)如果貨物發現缺陷,買方必須在到貨後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2)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說明。

  3、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他超過買賣雙方控制能力範圍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義務,買方和賣方均不予負責。

  4、賠償

  如果賣方不能履行由於向買方出售上述貨物而承擔的’義務,買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賣方均應向買方賠償。

  5、合同的取消

  如果賣方沒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沒有或不能履行義務,買方有下列權利:

  (1)有關貨物,包括已運抵買方的貨物,不論財產權是否轉移,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者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已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2)買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條所賦予的權力並不損害或影響其他行動權利和獲得由此產生的應得的賠償金的權利。

  6、專利權的侵犯

  如果買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認爲是侵犯他人專利權、註冊的設計權、商標、牌號而受到牽連,一切費用和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7、仲裁

  任何時候,雙方對本條款或由本條款組成的合同發生任何爭議,應由_________仲裁庭並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證。

  賣方(簽字):_________買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5

  本合同於20xx年__月__日在__簽訂。

  中國___公司(簡稱甲方)和_國___公司(簡稱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__年__月份起至__年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套(件),計總值__萬美元。

  品號品名:

  規格:

  數量:

  單價:

  交貨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份,副本__份);發票(正本___份,副本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進出口總公司對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底止,提供__機器__臺,準備設備_臺,以及測試儀器__臺,附配件__套等,計總值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機器,___年__月交貨。

  2.__機器,___年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年__月交貨。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爲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年__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國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修改之。

  第五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六條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6

  隨着中國加入wto,國際貨物的買賣也開始頻繁起來。而這種買賣,總是以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方式來進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也是一種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則,如契約自由,當事人意思自治,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同樣應當適用。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當事人應具有完全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應該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區別於一般合同之處就在於:它是有形貨物買賣的合同,貨物的買賣要進行跨越國界的流動,其雙方當事人的營業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國家,而對於當事人的國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業性質,則不予考慮。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具有國際因素,在特定國家看來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爲了保證國際貨物買賣的順利進行,國際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則與法律,以規範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與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無論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統一和協調法律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還是以示範法形式約束當事人行爲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都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確的規定。

  《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的目標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範圍內使用的均衡的規則體系,而不論在它們被適用的國家的法律傳統和政治經濟條件如何。這一目標在《通則》正式文本中和這些規則所反映出的總的指導方針中都能得到體現。它還可作爲國內和國際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領域或是針對一些特殊類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時的範本。就國內立法而言,《通則》對有些國家可能更爲有用,尤其是對象我國這樣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規則體系,但又力圖使其法律達到現代國際水準的國家,借鑑《通則》的規定可以對我國的法律至少是有關對外經濟關係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國際趨勢。

  《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第一章總則裏的第1。2條 即指明瞭國際商事合同中的無形式要求原則。《通則》規定:“通則不要求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或由書面文件證明。合同可通過包括證人在內的任何形式證明。”這也就說明了:

  1.合同作爲一種規則不受形式要求的約束

  該條闡述了這樣一箇原則:作爲一種規則,合同的訂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爲條件。雖然該條只提及了書面形式的要求,但這還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該原則不僅適用於合同的訂立,同時還適用於合同訂立後經當事人同意所進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終止。這條原則雖不會被所有的法律體系採納,但會得到很多法律體系的認可。它似乎特別適合國際貿易關係,這主要是得益於各種現代化的通訊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進行,並且無紙化。從貿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單一的書面合同形式原則由於繁瑣而不利於當事人的市場交易的及時性;從各國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條的第一句考慮了這樣一箇事實,即一些法律體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實質要件,而其他的法律體系則僅將之作爲證明文件。本條第二句旨在進一步表明:當採用形式自由的原則時,就意味着口頭證據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當然,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術上的把握。

  2.在適用法中可能出現的例外

  由於《通則》第1。4規定:“通則的`任何規定都不得限制根據有關國際私法原則而應適用的強制性規則的適用,無論這些強制性規則是國家的、國際的還是超國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則可以被適用法的強制性規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動中這種合同形式的自由並不是絕對的。

  3.當事人可以商定的形式要求

  由於合同法中契約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則,《通則》也規定了當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訂立、修改或終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國際商事活動而言,大部分的合同應適用無形式要求原則,但這一規定並不是絕對的。

  再從國際貨物買賣法的角度來看,訂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書面形式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國,無論國際或國內的貨物買賣合同,都既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還可採用部分書面部分口頭的形式。而在美國,則主張用書面形式,但對於口頭形式並非完全無效,只是交易金額在500美元以上的買賣合同,如果沒有書面證明,在訴訟中法院將不以強制執行。《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完全從英國立法例,第十一條規定:“銷售合同無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條件的限制。銷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證在內的任何方法證明。”在舊的《涉外合同法》中規定了國際貨物的買賣必須要具備書面形式,因此,我國在加入公約時對第11條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了:“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才用書面形式,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應當說,《合同法》的規定是我國的法律制度向國際接軌的一箇標誌,它符合了《國際商事通則》的規定,是我國合同法規則體系的一大進步。據此,訂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已經不必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並經過當事人簽字,而是採用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這也是爲了適應電子商務的需要。

  由此可見,對於我國的涉外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從形式上講可以適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對於合同的變更以及根據協議終止,《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十二條規定:“本公約第十一條、第二十九條或第二部分准許銷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或者任何發價、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書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規定不適用,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約第九十六條做出了聲明的一箇締約國內,各當事人不得減損本條或改變其效力。” 第二十九條規定:“(1)合同只需雙方當事人協議,就可更改或終止。(2)規定任何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必須以書面做出的書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但是,一方當事人的行爲,如經另一方當事人寄以信賴,就不得堅持此項規定。” 第九十六條規定:“本國法律規定銷售合同必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的締約國,可以隨時按照第十二條的規定,聲明本公約第十一條、第二十九條或第二部分准許銷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或者任何發價、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書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規定不適用,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是在該締約國內。”從立法的角度而言,這完全符合《國際商事通則的規定》,在示範法的基礎上充分的尊重了當事人的契約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國的對外貿易而言,作爲wto的成員國,《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締約國,在涉外貨物貿易過程中,應該遵循公約的規定,做到與國際接軌。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7

  爲掌握企業電子合同的簽訂情況,開發區稅務到轄區內四家國際知名的外資企業進行了實地調查。本文介紹了調查的原因及內容,通過對調查掌握的數據的統計分析,闡述了目前企業簽訂合同及印花稅繳納中存在的三個問題,並就加強電子合同印花稅徵管進行了思考。

  隨着互聯網技術的突飛猛進,電子商務這一新型貿易方式在我國迅速發展。在促進貿易發展的同時,又爲稅收制度改革及徵管手段的改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諸多稅種中,印花稅首當其衝地受到影響,如不順應電子商務的發展,完善《印花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就難以有效避免印花稅的稅款流失。

  一、調查的原因及內容

  近幾年,電子商務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數據電文交換信息來訂立合同。電子合同因其載體和操作過程與傳統書面合同不同,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書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在網絡上運作,可以互不見面。合同內容等信息記錄在計算機或磁盤中介載體中,其修改、流轉、儲存等過程均在計算機內進行。二是表示合同生效的傳統簽字蓋章方式被數字簽名(及電子簽名)所代替。三是電子合同的生效地點爲收件人的主營業地;沒有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爲合同成立的地點。。

  (二)電子合同所載金額較大。

  據調查統計,四家企業簽定合同金額合計元,其中購銷合同金額合計元(購銷合同數量多,有些企業具體數據未做保留,合同份數統計不準確),佔總金額的99.8%;簽定技術合同236份,金額爲77610816.03元,佔總合同金額的0.2%。從合同的簽訂形式來看,以網絡形式簽定的購銷合同爲元,佔總合同金額的98.3%;紙製購銷合同金額爲523490517.7元,佔1.5%。以網絡形式簽定的技術合同7556515.95元,佔0.02%;紙製技術合同70054300.08元,佔0.18%。

  3、納稅人自主選擇權較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150號)的規定,地方稅務機關可以覈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同時市地稅局制定了《北京市印花稅覈定徵收管理辦法》,要求納稅人不能夠滿足國稅函〔20xx〕150號文件規定中條件的,即可按《覈定徵收》的辦法執行。納稅人在自願的原則上進行,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納稅人,換言之納稅人的自主選擇權非常大。一些規模小的、制度不健全的企業很願意採用《覈定徵收》的方法,同樣一些企業規模大的、財務健全的企業也很願意採用《覈定徵收》的方法繳納印花稅。但是兩者的出發點是不一樣的,前者是因爲稅款少、少麻煩也方便;後者是因爲經過稅收籌劃,認爲《覈定徵收》對自己有利,達到合理避稅爲目的。

  三、加強印花稅徵收管理的思考

  1、確認數據電文簽訂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當事人之間主要是依靠數據電文交換信息來訂立合同。電子商務產生的非紙質的數據電文與傳統的書面文件相差很大,表現形式是通過調用儲存在磁盤中的文件信息,利用電腦顯示在屏幕上的文字來表現,電子文件的存在介質是電腦硬盤或軟盤介質等。如果要承認通過數據電文訂立的合同的有效性,首先就要承認數據電文的法律效力。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1996年頒佈的《電子商務示範法》第11條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合同各方可通過數據電文的要約和承諾的方式來締結合同,並不得僅僅以使用了數據電文爲理由而否認該合同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我國《合同法》第十一條也規定將數據電文作爲合同“書面形式”的一種,這是功能等同法,即符合書面形式功能的東西便可視爲書面形式,而不論它是“紙文”還是“數據電文”。據此,只要一項數據電文所含信息可以閱讀並能夠調取以備日後查用,法律就應該對其效力加以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草案第二條以數據電文形式進行的商務、政務活動,適用本法,也已確定了它的法律地位。

  2、改革與完善《印花稅暫行條例》,以適應新的發展形勢

  《印花稅暫行條例》是1988年頒佈實施的,當時計算機的應用沒有普及,對電子合同應否納稅,如何納稅沒有規定。新《合同法》在1999年10月1日施行,對電子合同有明確規定,但國家沒有對印花稅政策隨之調整,其中關於合同的有關規定,依然以《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三部舊法爲依據。根據法律效力原則,新法優於舊法,上位法優於下位法,自新《合同法》生效之日,三部舊合同法已廢止失效,印花稅有關合同規定應相應以新《合同法》爲依據。因此應儘快修訂完善《印花稅暫行條例》,在徵稅對象方面,可將原來對各類合同、憑證徵稅,改爲對各類經濟行爲徵稅,即對購銷、財產租賃、借款、產權轉移、贈與、委託、行紀、提供信息等經濟行爲徵稅。只要納稅人發生了條例規定的應稅行爲,無論是否訂立合同,均須按規定繳納印花稅。這樣規定可以有效地避免因納稅人不提供合同而使稅收無着落,從而進一步減少偷逃印花稅行爲的發生。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8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爲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爲另一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1.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2.質量和數量的保證:_________。賣方保證產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爲商品到目的港後的12個月。

  3.單位:_________數量:_________

  4.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總值:_________

  7.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後由於未能按期將商品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c.在商品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商品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商品裝運之後,商品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2)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

  a.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商品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合同商品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b.若商品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商品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商品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8.裝運口岸:_________。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商品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9.裝運文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運: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箇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3)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4)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5)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貨人:_________

  11.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_____天。

  12.裝運嘜頭: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13.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

  14.交貨條件:_________

  15.索賠:在商品到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產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產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關於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爲依據,提出索償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爲賣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產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說明出事地點,作爲證據。然而,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主有權取消合同。

  17.延遲交貨和罰款: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產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商品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爲0.5%,不足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18.仲裁: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爲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備註: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9

  甲方:中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甲方同意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_________套(件),計總值_________元。

  品名: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交貨日期:_________

  第二條 目的口岸:_________。

  第三條 支付辦法: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_________。

  第五條 單據: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發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寄給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 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_________%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對_________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六條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機器_________臺,準備設備_________臺,以及測試機器_________臺,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計總值_________萬美元。(各種設備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_________機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貨。

  2._________機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貨。

  3.其他設備,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貨。

  目的口岸: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發運設備時,應先將發運的設備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設備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爲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補充修改。

  第九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簽署,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10

  需方(甲方): 合同編號: 供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一、採購物資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貨時間: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因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過合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乙方在甲方的’所有活動必須遵守甲方質量、安全、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

  十、合同附件作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爲: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訂立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傳真件有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貨款兩清之後終止,未經合同訂立雙方書面同意不可撤消。

  甲 方: 乙 方:

  (蓋章)(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11

  出口貿易合同

  賣方:____

  買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

  ________(售方)爲一方,與________(購方)爲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爲__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___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____________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爲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爲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購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版貿易合同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並達成如下貿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第二條 買方須由賣方承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爲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啓運後45天。信用證承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第三條 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第四條 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爲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第五條 交貨:

  1、交貨期爲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裝運條件: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喫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第七條 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第八條 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定金,金額爲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爲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啓運後30天。此定金作爲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定金並寫信給買方告知理由。

  第九條 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並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十條 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 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 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第十一條 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 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第十二條 賣方因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

  第十三條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國家仲裁機構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 文簽署,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數之5%)

  4、單價:___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_______ (每公噸價爲________ 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

  清單b:裝運條款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買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託裝運港________ 遠洋運輸公司作爲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___ 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喫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一箇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爲___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留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啓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___ 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通用版貿易合同3

  買方:________ 電傳:________

  賣方:________ 電傳:____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

  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

  8、保險:__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

  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小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箇,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啓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爲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爲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期遵守。

  第一條技術名稱、資料

  1、技術名稱、權屬:

  2、“技術文件資料”的定義、範圍及交付:

  (1)一般技術資料包括:

  (2)產品設計圖紙:

  (3)生產技術資料:

  (4)資料的修改:

  (5)資料的提供方式:

  a、對一般技術文件應提供三份藍圖或同等數量的清晰的複製圖;

  b、對產品設計圖紙應提供一份生產底圖及兩份藍圖;

  c、對生產技術資料應提供兩份藍圖;

  d、對已提供過的完全相同的重複資料,可免於提供,但需在清單中予以註明。

  (6)資料的交付進度:

  a、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後30天需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b、根據資料定義的規定,在簽訂合同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需向________交付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

  第二條合作期限

  1、以補償貿易進行使用生產期限爲2年,2年後若合資經營條件不成熟,則可延長合作生產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第三條轉讓技術祕密和技術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和試驗安裝、調試、運載及維修等有關合同產品的全部技術資料,必須和目前使用的資料內容相同。

  2、合同產品資料的審覈和驗證:

  乙方對提供甲方的產品設計圖紙、製造技術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清晰性負責。

  3、在合作生產期間,甲方將以最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本項目市場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體內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條價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和技術資料費用期限如下:

  ____年____U.S.D(大寫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____U.S.D(大寫__________美元整)

  ____年起以後的2年中按每年淨產值(即每年總產值扣除進口部分價值和稅收費用後的產值)其提成費爲____%。

  2、合同簽署生效後(30)天內,乙方按照由________銀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單據,予以第一次支付總金額的________%,即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整)。

  (1)根據附件________要求,提供第一批資料的空運提單;

  (2)經乙方確認的________銀行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正副本條一份;

  (3)甲方的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4)甲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予以第二次支付____年總金額的____%現金,即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整)。

  (1)按附件________要求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第二批資料空運提單;

  (2)甲方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3)乙方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4、雙方同意________年用現金支付,____年付____%現金,其餘____%金額用乙方返銷產品補償。

  5、____年的費用本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業發票一式兩份。

  6、自____年起及其後各年份按3.1款規定的提成費用應在每年____月____日在收到甲方商業發票(一式兩分)後支付。

  7、在合作生產期間鑑於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轉讓技術祕密的部分費用,若合資經營時機成熟,雙方同意成立合資經營企業時,則甲方將其剩餘部分的技術祕密費用可作爲投資的一部分。一旦雙方不能進行合資經營,在5年之內合作生產被迫終止時,乙方確認向甲方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剩餘部分。若出現上述情況,對支付技術祕密費用的進度和方式由雙方在適當時候予以協商。

  第五條合作生產和補償貿易

  1、爲有利乙方的外匯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產主機返銷。

  2、上述訂單的總值必須保證不低於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購買零部件所需費用總額的____%。甲方同意在乙方補償能力擴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補償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將以優惠價格同甲方提供產品。其品種、數量、交貨期等將由雙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產品必須符合標準。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產品

補償貿易協議書彙編 篇14

  本合同是在_________號補償貿易協議基礎上籤訂,由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向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購進返銷產品_________,其交易條件如下。

  一、金額:買方購買金額與買方在_________合同下售給賣方設備金額的相等的返銷產品,計_________元。

  二、期限:買方的購買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銷金額是_________元,佔整個返銷額的五分之一,每年的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交貨。

  三、商品名稱:_________。

  四、數量:_________,具體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

  五、品質規格;賣方提供返銷產品的品質、規格,詳見合同附件二。

  六、價格:fob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買方對返銷貨物支付的價格以世界市場價值爲基礎,結合考慮該貨物的其它成交條件)。

  七、包裝:根據商品的特點及運輸方式,由賣方確定適當的’包裝,嘜頭也由賣方自行設計,發貨物以後即另以函電通知買方。凡由於賣方對貨物包裝不妥,貨物在裝運前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時,賣方均應負責更換或賠償。

  八、保險:買方負責。

  九、裝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十、裝運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條件:本合同項下的支付,在每一次的返銷商品裝運前十五天,買方通過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開立以中國_________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_________元即期信用證。

  十三、單據:貨物裝船離岸後,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議付單據:

  (1)發貨票五份。

  (2)清潔已裝船提單,空白背書,一式三份。

  (3)品質、產地證明書兩份。

  裝運船隻離港後五天內賣方應航寄買方及卸貨港_________公司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各一份。賣方還應隨船帶交買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貨人以上各項單據副本兩份。

  十四、裝運:

  (1)在開始裝運月份前二十天,買方應以電報通知賣方當月裝運數量和裝貨船名,賣方應在接到買方上項電報通知五天內電覆買方。

  (2)裝貨船到達裝運港五天前,買方應將裝貨船名與國籍,預計到達裝港日期,裝運數量,以電報通知賣方。裝貨船到達裝貨港四十八小時前,對方應對上述內容發出上式通知。

  (3)裝船結束後二十四小時內賣方應以電報將合同號商品名稱,裝貨船名,收貨人,裝貨數量,目的港,發票金額,裝貨船隻離港日期通知買方。

  十五、檢驗:

  (1)品質、數量按照裝運港中國商品檢驗局簽發的證明書。提單上的數量應作爲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根據。

  (2)買方在裝貨船到達目的港後,有權對貨物的數量和品質進行復檢,由買方委託的_________機構負責複檢。複檢費由買方負責。如發現品質和/或數量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索賠,索賠證書由買方委託的檢驗機構出具,但對運輸途中品質與數量的自然損失或變化不得提出索賠,索賠期限爲貨物到達目的港_________天。

  十六、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任何超出買方控制能力範圍的原因而造成買方不能接貨或不能付款,買方不予負責,賣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或其它任何超出賣方所能控制的範圍的原因而造成的賣方不能按時交貨,賣方不予負責。

  十七、保證、賠償與處罰:

  (1)貨物如發現缺陷,買方應在到貨後半年內書面通知賣方,並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條取消合同。

  (2)賣方保證貨物品質規格符合賣方的規格說明。

  (3)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購買本合同規定的貨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時執行,對賣方造成了損失,買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向賣方交付罰金。如賣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部分或整批交貨對買方造成了損失,則賣方應按本合同總值的1%交付罰金。

  _________號協議中賠償與處罰的規定也適用於本合同。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賣方沒有按時、按議定的品質條件交貨,或在賣方不能履約時,買方有下述權利:

  (1)有關貨物包裝已運抵買方,不論財產權是否能轉移,買方的貨物,均可退回賣方,費用由賣方負擔;或在撤銷全部或部分訂單,不論撤銷時貨物是否運出或財產權是否轉移。在上述情況下,賣方應立即退還已付款項,買方對此概不負責。

  (2)買方將取消回頭產品的購買義務,不再購買尚未購買的回頭貨物。

  十九、銀行擔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至遲不超過賣方與買方所簽訂第_________號合同付款前,買方應向賣方提供銀行保函,一旦買方不能購買或不能付款時,由銀行負責支付貨款或支付罰款。銀行保函見合同附件三。

  二十、仲裁:有關本合同和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簽約雙方友好協商加以解決,雙方通過協商未達成協議,則此項爭議案件應提交仲裁。仲裁地在被告的國家。仲裁裁決即爲終局裁決;對於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二十一、效力條款:本合同由雙方代表在_________簽字,有關合同生效,終止及其它規定與_________號協議的規定相同。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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