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通用10篇)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 篇1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empirenews.page–]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箇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箇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 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empirenews.page–]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 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 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empirenews.page–]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元/月、______元/月、______元/月、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______%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______%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______%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箇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箇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______時到次日______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______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錄用條件爲: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______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天。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四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箇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箇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箇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箇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爲

  期限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 篇5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_________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____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___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_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_________。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_____工資爲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爲_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_________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爲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爲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爲:_________。

  f.甲方同意爲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_________。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爲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 篇6

  關於金融貿易行業的勞動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箇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箇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爲: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________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_________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

  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三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

  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25%元。  

  第四十六條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

  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_________  十

  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四、其他  

  第四十九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爲期限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 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__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箇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箇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

  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 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作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反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間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 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按月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公休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要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箇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箇月的,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 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得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①

  ②

  ③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 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 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或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利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 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 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第四十七條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商議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 篇9

  編號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箇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箇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   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二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保守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響甲方的經營和形象,或與甲方競爭市場,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或對甲方的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內,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    年(月)內,不得到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        元。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二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爲           期限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變 更 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金融貿易行業勞動協議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法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違法經營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爲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提成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量標準,提成工資單價爲___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條中明確。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箇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箇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爲: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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