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凍肉禽協議(精選3篇)

出口凍肉禽協議 篇1

  協議甲方:__________ 出口企業__________

  協議乙方:__________ 代理機構__________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應港澳凍肉禽出口業務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應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和《關於對港澳出口凍肉禽的若干管理規定》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二、出口地區:_____或澳門。

  三、代理方式: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對港澳出口凍肉禽的總代理。具體的代理方式按不同情況分爲以下幾種:

  (一)按有關管理規定,甲方以類似'賣斷'的方式或以代銷方式委託乙方經銷的一般質量規格標準的凍肉禽,甲乙雙方應通過合同或傳真等方式來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其中:

  1.具體品種、數量和交貨期。甲乙方應根據外經貿部給甲方下達的年度配額,並在廣辦下達下月月度配額前,由甲方落實各品種貨源情況,並根據市場行情由乙方向廣辦提出各品種數量建議。在廣辦下達月度配額後,應嚴格按配額執行並簽訂合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月度配額規定的品種、數量和時間簽訂合同,甲乙雙方需提前報請廣辦重新調整後再執行。違約者,應給予對方相應補償。

  2.質量規格。甲方的供貨質規應符合供港澳凍肉禽的有關質規標準(詳見《關於對港澳出口凍肉禽的若干管理規定》的附件)。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貨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確係質量問題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乙方應保證貨物在港澳存放期間完好無損,如發生貨物損失、滅失,應負責賠償。

  3.價格及結匯時間。

  在由乙方採取'買斷'方式經銷的情況下,價格由甲乙雙方按照市場行情,本着優質優價、同質同價的原則商定。雙方應在每月25日前確定下月有關商品的價格,一經確認,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結匯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正常情況下,結匯時間不能超過甲方貨物到達後三十天。

  在由乙方代銷的情況下,乙方應按市場實際售價,扣除有關費用及佣金後,如數結付給企業,每次結付的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應向甲方公佈所有費用的詳細情況及帳目。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有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佣金比例3-5%。

  4.其它。供港澳凍肉禽的出口商檢證(包括收貨人名稱等內容)、包裝箱嘜頭標記等事項,甲乙雙方嚴格按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二)按有關管理規定,對甲方可以選擇甲方、乙方和客戶三家簽約方式的商品(即良種豬分割肉、小包裝的凍肉禽和供給新客戶的各類商品),三方應通過合同來規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其中:

  1.品種、數量和交貨期。根據甲方的供貨能力和客戶實際可以接收的能力,在三方事先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由乙方向廣辦提出具體的品種、數量和交貨時間的建議。在廣辦正式下達月度配額後,三方可籤合同確定具體的品種、數量和交貨期。

  2.質量。甲方的供貨應符合相應的供港澳凍肉禽的質規標準(詳見《關於對港澳出口凍肉禽的若干管理規定》的附件)和客戶的具體要求。

  乙方有檢查甲方到貨的質規、數量並向國內有關管理部門報告檢查結果的權利。如因供貨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共同與客戶交涉,有關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價格及結匯時間和結匯方式。

  採取三家簽約的方式成交的出口價格不得低於乙方認可的最低價格。

  結匯時間原則上由三方協商確定。乙方負責統一收匯、統一結匯。客戶應按三方確認的時間及時將貨款結給乙方,乙方在收到客戶貨款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貨款結給甲方,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三方簽定的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乙方負責統一辦理有關商品的進口手續,貨物入口後,具體的交接貨方式由三方商定。

  5.甲方應按出口金額的2-3%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具體的佣金率由雙方協商確定。

  6.乙方有向國內有關管理部門報告客戶經營銷售情況的義務,如發現客戶後參與_____等違章行爲或有低價衝擊乙方有關商品銷售渠道的情況,乙方在向有關部門報告時,應通報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7.其它。有關出口商品的商檢證(包括收貨人名稱等內容)、包裝箱嘜頭標記等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四、乙方負責市場的調研工作和市場開拓工作,有義務向甲方通報市場行情和對甲方所供商品的質量、市場銷售、市場反映的情況,幫助甲方提高商品質量,發展市場適銷品種,擴大甲方商品的市場銷量。

  五、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問題。甲方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市場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和市場反映,乙方對此應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貿管司、廣辦)備案。

  七、本協議有效期至1997年12月31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口凍肉禽協議 篇2

  協議甲方:__________ 出口企業__________

  協議乙方:__________ 代理機構__________

  爲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應港澳凍肉禽出口業務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應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和《關於對港澳出口凍肉禽的若干管理規定》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供港澳凍肉禽的品名:凍乳豬、凍豬肉、凍牛肉、凍羊肉、凍雞、鴨、鵝、乳鴿及上述商品的副產品,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佈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分級發證目錄》爲準。

  二、出口地區:香港或澳門。

  三、代理方式: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對港澳出口凍肉禽的總代理。具體的代理方式按不同情況分爲以下幾種:

  (一)按有關管理規定,甲方以類似'賣斷'的方式或以代銷方式委託乙方經銷的一般質量規格標準的凍肉禽,甲乙雙方應通過合同或傳真等方式來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其中:

  1.具體品種、數量和交貨期。甲乙方應根據外經貿部給甲方下達的年度配額,並在廣辦下達下月月度配額前,由甲方落實各品種貨源情況,並根據市場行情由乙方向廣辦提出各品種數量建議。在廣辦下達月度配額後,應嚴格按配額執行並簽訂合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月度配額規定的品種、數量和時間簽訂合同,甲乙雙方需提前報請廣辦重新調整後再執行。違約者,應給予對方相應補償。

  2.質量規格。甲方的供貨質規應符合供港澳凍肉禽的有關質規標準(詳見《關於對港澳出口凍肉禽的若干管理規定》的附件)。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貨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確係質量問題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乙方應保證貨物在港澳存放期間完好無損,如發生貨物損失、滅失,應負責賠償。

  3.價格及結匯時間。

  在由乙方採取'買斷'方式經銷的情況下,價格由甲乙雙方按照市場行情,本着優質優價、同質同價的原則商定。雙方應在每月25日前確定下月有關商品的價格,一經確認,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結匯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正常情況下,結匯時間不能超過甲方貨物到達後三十天。

  在由乙方代銷的情況下,乙方應按市場實際售價,扣除有關費用及佣金後,如數結付給企業,每次結付的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應向甲方公佈所有費用的詳細情況及帳目。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有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佣金比例3-5%。

  4.其它。供港澳凍肉禽的出口商檢證(包括收貨人名稱等內容)、包裝箱嘜頭標記等事項,甲乙雙方嚴格按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二)按有關管理規定,對甲方可以選擇甲方、乙方和客戶三家簽約方式的商品(即良種豬分割肉、小包裝的凍肉禽和供給新客戶的各類商品),三方應通過合同來規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其中:

  1.品種、數量和交貨期。根據甲方的供貨能力和客戶實際可以接收的能力,在三方事先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由乙方向廣辦提出具體的品種、數量和交貨時間的建議。在廣辦正式下達月度配額後,三方可籤合同確定具體的品種、數量和交貨期。

  2.質量。甲方的供貨應符合相應的供港澳凍肉禽的質規標準(詳見《關於對港澳出口凍肉禽的若干管理規定》的附件)和客戶的具體要求。

  乙方有檢查甲方到貨的質規、數量並向國內有關管理部門報告檢查結果的權利。如因供貨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共同與客戶交涉,有關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價格及結匯時間和結匯方式。

  採取三家簽約的方式成交的出口價格不得低於乙方認可的最低價格。

  結匯時間原則上由三方協商確定。乙方負責統一收匯、統一結匯。客戶應按三方確認的時間及時將貨款結給乙方,乙方在收到客戶貨款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貨款結給甲方,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三方簽定的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乙方負責統一辦理有關商品的進口手續,貨物入口後,具體的交接貨方式由三方商定。

  5.甲方應按出口金額的2-3%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具體的佣金率由雙方協商確定。

  6.乙方有向國內有關管理部門報告客戶經營銷售情況的義務,如發現客戶後參與走私等違章行爲或有低價衝擊乙方有關商品銷售渠道的情況,乙方在向有關部門報告時,應通報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7.其它。有關出口商品的商檢證(包括收貨人名稱等內容)、包裝箱嘜頭標記等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四、乙方負責市場的調研工作和市場開拓工作,有義務向甲方通報市場行情和對甲方所供商品的質量、市場銷售、市場反映的情況,幫助甲方提高商品質量,發展市場適銷品種,擴大甲方商品的市場銷量。

  五、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問題。甲方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市場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和市場反映,乙方對此應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貿管司、廣辦)備案。

  七、本協議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口凍肉禽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促進運輸及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海運出口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海運出口業務代理人,具體代理承辦如下業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責任與範圍

  2.1甲方責任

  2.1.1甲方必須準確及時提供託運的貨物及相關單證,並保證單證相符,單貨相符。

  2.1.2訂艙時,甲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乙方正確之託運單,並加蓋甲方“訂艙公章”或“公司業務章”。甲方對所提供指示、嘜頭、標籤及聯繫方式的正確性負責。

  2.1.3甲方訂艙,亦應出具書面委託書。並應提供有關出口報關文件,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覈銷文件、主、被動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及國家規定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

  2.1.4甲方委託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必須以書面等方式通知乙方,並與甲乙方操作人員電話確認,甲方承擔因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後果。若情勢已發展至無法更改,或違反船公司、海關規定,乙方有權拒絕接受變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時經妥善包裝且堅固適貨的,能經受正常裝卸及遠洋運輸。

  2.1.6甲方託運貴重物品,怕擠壓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凍品、冷藏品、危險物品、活動物等必須事先向乙方提出書面聲明,明確指出貨物性質及其防護措施和裝卸、擺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國家不允許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協議第2.1.1至第2.1.7條款各方面責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貨物遺失,滅失或損壞,甲方負責;若因此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2乙方責任

  2.2.1乙方負責代理甲方所委託之出運,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運,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40天內乙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甲方。

  2.2.3乙方對已簽收之甲方單證文件負有妥善保管責任,不得遺失。

  2.2.4對於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遺失,滅失,損壞或延遲,甲方作爲託運人無權向乙方索賠。

  乙方因其過錯確需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應於損害發生後七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乙方不負賠償責任。對於有保價的貨物,乙方按保價金額賠償;貨物沒有保價的,乙方按《海商法》關於承運人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三、結算條款

  3.1費用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運費發票後,應立即覈對金額。如在收到發票三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爲甲方確認發票金額。乙方墊付的費用,甲方實報實銷。

  3.3甲方在收到發票後三十日內結清費用。

  3.4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執行。

  四、特別條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動、體積、重量、件數不符,應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甲方,並與甲方電話通知確認,甲方亦得及時與乙方書面確認上述更動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乙方有權將貨物正常出運。

  4.2拼箱貨物,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甲方付款暫以乙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運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確體積,重量爲準,採取多退少補之方式雙方共同確認運價。

  4.3甲方付費必須按時結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甲方之任意單證及貨物直至甲方結清應付費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貨人,經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

  後,逾時未提貨或放棄貨物,目的港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及退運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五、在執行本協議中若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經協商不成後,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日起一年爲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在協議期內,雙方從事得所有海運出口代理業務完全遵照本協議之規定,不再另簽單獨協議。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帳戶: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帳戶: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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