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出口合同模板(通用31篇)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

  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3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同意爲其安排______________銀行(下稱“出口地銀行”)的買方信貸。爲此,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簽訂合同,以資遵守。 第一條 貸款用途和金額

  1.1 本貸款用途是爲出口商______________與進口商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商務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融通資金,用於進口商爲______________項目,購買______________設備。

  1.2 貸款總金額爲: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於商務合同項下支付的金額爲_______(大寫:_______),爲商務合同金額的_______%。

  (2)用於付給_______的本貸款保險費的金額爲_______(大寫:_______)

  (3)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提款條件

  2.1 借款方根據商務合同的有關規定提款。

  2.2 借款方滿足了本合同第六條列明的各項陳述與保證。

  2.3 借款方未發生本合同第七條列明的任何一種違約行爲。

  2.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務合同支付條款規定的有關文件和單據,並按規定時間審覈無誤以後指示出口地銀行將貸款直接支付給出口商。

  3.2 提款期從______________開始,至______________截止,過期______________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額爲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

  3.4 提款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在每次提款發生後,由貸款方編制《提款通知書》(格式見樣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書》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3.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方必須無條件的,沒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條款費用。

  4.2 貸款按_______利率計息。年利率爲_______,一年按360天計算。

  貸款金額的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按固定利率計息,年利率爲_______,一年按360天計算。

  還款期以前的利息每_______個月計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額及其有關事項由貸款方在《提款通知書》中通知借款方。

  還款期的利息每_______個月計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由貸款方編制《還款通知書》(格式見樣本2)通知借款方。《還款通知書》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4.3 承諾費費率爲_______%。承諾費自_______開始按末提貸款餘額計算、支付,以後_______每_______個月計付一次。

  4.4 管理費率爲_______%。管理費自_______內按貸款總金額計算,一次付清。

  4.5 本貸款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費用,借款方必須在支付日前的三個營業日將款項劃入其開立在貸款方處的帳戶上。

  4.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必須無條件地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並且不受商務合同項下進、出口雙方任何行爲的影響。

  5.2 本貸款還期爲_______年,每_______個月等額償還一次,分_______次還清。還款期從____________開始,其開始日最遲不超過_______每次還款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由貸款方在《還款通知書》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須在還款前_______個月通知貸款方,並徵得貸款方同意後可以不按《還款通知書》的規定提前歸還貸款,並承擔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4 每次還款,借款方必須在還款日前的三個營業日將款項劃入其開立在貸款方處的帳戶上。

  5.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方在貸款方處開立結算帳戶。借款方日常經營的資金通過該帳戶結算。貸款方可以主動從該帳戶劃轉資金用於償還、支付本貸款項下到期的貸款、利息和各項費用。

  借款方在貸款方處開立還款保證帳戶。借款方將下列資金存入該帳戶。在本貸款項下的所有債務和費用償付清以前,未經貸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該帳戶的資金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借款方定期向貸款方提供項目進度報告;按月向貸款方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收支表以及貸款方認爲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資料,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資料是真實的。

  6.3 借款方未隱瞞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擔保,財產抵押以及其他影響借款方還款能力的行爲。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爲第三方承擔任何債務或對借款方的資產設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響還款能力的行爲。

  6.4 借款方在財務、經營方面的重大決定、重大變化須及時通知貸款方。當這些重大決定影響貸款方權益時,須事先徵得貸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組織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決定或重大變化須及時通知貸款方,當這些決定或變化影響到貸款方權益時,事先徵得貸款方的同意。

  6.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和處罰

  7.1 下列任何事件發生,借款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並且,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和處以下列註明的罰息以及採取其他一切處罰和補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借款方承擔: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貸款方對被挪用的貸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支付利息和費用。

  貸款方對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費用加收_______%的罰息。

  3.借款方未能滿足本合同第六條陳述與保證的各項規定。

  4.借款方改組、解散、終止其業務經營,資產負債及損益狀況發生貸款方認爲的重大不利變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經失去其抵押價值,貸款方認爲其權益受到損害。

  6.擔保人已經失去其擔保能力或擔保人提供的保函由於任何原因被取消,終止,以及更改後而產生相反效果,貸款方認爲其權益受到損害。

  7.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貸款方認爲其權益受到損害的訴訟行爲。

  8.借款方發生貸款方認爲其權益受到損害的借款方不按其與第三方簽訂的借貸合同償還第三方債務的行爲。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產,至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費用和借款方必須支付的一切賠償、罰款被清償後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借貸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修改無效。

  8.3 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貸雙方各執兩份。 第九條 附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提款通知書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我行根據貸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通知你方:你方已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出口商第_____筆貸款,金額爲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 自本通知書發出時止,你方提款,計付息情況如下: 一、提款情況

  幣種:__________

  提款序號提款日期提款金額累計提款金額第一次 年 月 日第二次 年 月 日第三次 年 月 日第四次 年 月 日第五次 年 月 日 二、還款期以前利息計付情況 年利率爲:__________

  幣種:__________

  付息序號 付息日期付息金額累計付息金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其他事項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還款通知書 借款方:__________ 我行根據貸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現通知你方每次償還貸款本金和支付還款期利息的日期、金額如下: 年利率爲:_______________

  幣種:__________

  序號還本付息日期本金利息本息合計合計 其他事項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4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爲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 據:①賣方在貨物啓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爲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爲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5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出口商品特點,經協商,供需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產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質量標準及包裝要求:

  貨物描述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 交貨時間:見電匯底單傳真後5日內送貨到加工廠。

  交貨地點:供方自費將貨物送到加工廠。

  三、 結算方式,供方須憑真實、合法、有限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票證的要求按國家稅務局有關政策執行)及時進行結算。以上及相關一切票證在需方向銀行辦理付款或向供方支付票據前交付需方,供方所提供票證若有虛假或非法、無效的,應依法向需方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貨款期限,帶款提貨。

  四、 檢驗、驗收:在需方對貨物檢驗並接受貨物前的一切風險、責任及費用由供方承擔,發生不可抗力應即時通知需方。需方憑供方辦理檢驗報告、碼單和供方提供的其他驗收所必須的能夠證明貨物品質狀況的技術資料、證明等貨到後驗貨。必要時應根據需方要求憑供方辦理提供的由出口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需方、外商的驗收標準和方式驗貨。如合同貨物的出口外商、需方的檢驗與供方所辦理提供的檢驗標準、方式或檢驗結果有差異時,以前者爲準。需方的檢驗、驗收不在任何意義上解除供方所依法應該承擔的.產品質量責任。

  五、 爲保證需方出口履約,供方所交貨物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及外商和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鑑於需方出口遠途運輸的實際情況,需方對質量提出異議的期限爲貨到需方和外商指定地點、港口且需方和外商驗收之日起六個月。

  六、 合同的變更或終止,須徵得對方書面同意。供方違約,需方有權自行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後果由供方承擔。

  七、 合同一經訂立,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項下對供需雙方的各項規定和義務均規定有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有多項違約,違約金累計計算。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八、 需方支付定壹萬元。需方不履行合同,相應部分定金不再返還;供方違約,除雙倍返還全部定金,引起需方的外商索賠的,還必須接受索賠並承擔違約責任。如需方已結清貨款,供方在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或任一規定義務履行時,供方應雙倍返還全部定金。供方向需方提供擔保時,則擔保方與供方一起向需方連帶承擔本合同責任和義務。擔保書(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無論供需雙方是否提供擔保,不影響本條款所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九、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因執行本合同所帶來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 本合同字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字的,視爲合同正本簽字。

  十一、 其他約定事項: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6

  委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紡織品報關事宜,兩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兩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紡織品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紡織品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紡織品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爲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紡織品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爲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爲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紡織品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於進口紡織品,甲方是進口紡織品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爲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兩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兩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兩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兩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紡織品,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覈、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紡織品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兩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兩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兩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紡織品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兩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兩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兩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兩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兩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兩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7

  本出口賣方信貸借款合同(項目貸款)(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號)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x銀行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爲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審查,“貸款人”同意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放貸款。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貸款金額、用途及期限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賣方信貸項目貸款□¥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美元)(以下稱“貸款”)。

  第二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政策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出日賣方信貸試行辦法》的規定,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應專項用於“項目合同”項下的資金需要。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變更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

  第三條 本合同貸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提款計劃約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稱“貸款期限”)

  第四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提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特殊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貸款利率和利息計收

  第五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本合同所執行的人民幣“貸款”利率,每滿一年確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從首次提款日起,每滿一年後執行的年利率,應根據屆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的貸款利率執行。

  本合同美元“貸款”利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執行,按________個月浮動,本合同第一計息期的利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後每個計息期執行的利率,由“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貸款人”按季計收人民幣“貸款”利息。“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貸款”賬戶,並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將利息付至“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貸款期限”內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規定的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貸款人”按季計收美元“貸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計收罰息。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8

  供 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TK/HTXS20xx 需 方:簽訂地點: 寧鄉縣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注:

  1.1 以上安瓿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爲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爲準),隨機配置爲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

  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爲準)。其中型安瓿灌封機灌裝系統配置爲 泵進行灌裝,其裝量範圍爲: – ml,出瓶盤寬度尺寸爲mm。

  1.2以上抗生素瓶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爲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爲準),隨機配置爲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爲準)。其中 型直線式灌裝加塞機灌裝系統配置爲套伺服控制系統控制套國產轉閥陶瓷泵進行灌裝,其裝量範圍爲: – ml。直線式灌裝加塞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爲mm,軋蓋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爲mm。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2.1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20xx年修訂)》要求。

  2.2質量三包,質保範圍參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終身提供維修服務,質保期後,只收取成本費。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享受“三包”服務:(1)一切需方人爲因素造成的故障、毀損及非正常工作環境下使用,不按說明書使用或未依據說明書指示的環境使用所造成的故障及損壞等;(2)未經供方同意,用戶私自拆卸、修復、改裝產品等;(3)因不可抵抗力(如水災、雷擊、地震、異常電壓)造成的損壞;(4)在設備上使用了不屬於供方出售的零部件;(5)自然磨損、易損件損耗等。

  2.3質保期爲設備調試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貨到需方之日起十五個月,以先到時間爲準。

  2.4需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爲貨到需方之日起六個月。 三、交(提)貨期:

  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後日具備出廠驗收測試(Factory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FAT)條件,FAT合格且收到提貨款之日起3日內交(提)貨。

  【注:當需方不接收上述交貨期時,則可按之前的版本: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後日,並經FAT完成後交(提)貨。】 四、交(提)貨地點:

  上述第一條所有貨物交貨在需方指定地點: ,需方收貨人及

  聯繫方式: 。

  五、運輸方式、到達站港、貨物風險和費用負擔:

  汽車運輸,供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途中貨物安全;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需方負責卸貨、貨物安全及相關費用。

  【對於需方自提貨物的,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交付方式與風險承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木箱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

  7.1驗收標準: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20xx年修訂)》要求及雙方約定的技術文件,由雙方共同驗收。

  7.2工廠驗收(FAT):合同設備製作完畢,經由供方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後,需方按時派人到供方現場,由供需雙方對設備進行出廠驗收測試(即FAT)。需方超過一週未派人到供方FAT或委託供方進行FAT的,視爲接受供方的FAT結論。

  7.3開箱驗收:

  7.3.1設備運抵需方,當符合安裝條件時,需方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共同開箱驗收。供需雙方根據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對合同設備及其附件(或三包件)的數量、外觀進行共同開箱清點、驗收。如清點無誤,需方應在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上簽字確認並蓋章。如發現數量不足或缺漏等問題,需方應在三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由供方採取補足等措施,並由供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7.3.2設備運抵需方後,若需方暫時不具備安裝或者使用條件,所運抵設備應由需方負責採取防潮防塵等有效措施妥善保管,且不得單獨開箱,以免造成設備及備件的受潮、毀損或丟失。若需方自行拆開包裝或保管不當,則合同設備的缺損由需方自行承擔。

  7.3.3若供方不能按期到達,則可書面授權給需方單獨開箱驗收。 7.4現場驗收(SAT):

  7.4.1需方具備安裝調試條件時,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派員進行設備

  調試,供方收到通知後7日內派員至需方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指導工作。

  7.4.2設備調試完畢,供需雙方應當在7日內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測試(Site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 SAT。需方逾期未組織進行SAT,自動視爲SAT驗收合格。若雙方對驗收結論有重大分歧,應當友好協商或者在15日內提出技術裁決的申請,逾期未協商或未提出技術裁決申請自動視爲SAT驗收合格。

  八、隨機備品、易損件清單及供應辦法:

  按產品使用說明書。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9.1合同生效後5日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作爲預付款。

  9.2經由FAT驗收合格後3日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60%作爲提貨款,供方收到上述足額貨款後發貨。

  【注:1、如果付款方式是3.3.3.1,則應增加此條: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一週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如果設備到達需方後,因需方原因(如廠房、水、電、汽等未就位等)導致設備無法調試驗收,且時間超過了60天,則需方應在貨到需方現場滿60天后一週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30%。待需方調試條件具備時,供方派員到需方進行調試。 2、付款方式須儘量爭取361或更好的方式,若付款方式爲3511、3421、3331等,須有行政辦公會成員電子會籤同意。】

  9.3如需方延期付款或延期FAT,則交貨期順延;若需方延期支付提貨款超過90日的,視爲需方不能履行合同,依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處理。

  9.4供方收到開票明細和需方簽字的SAT驗收報告後,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

  【注意:如有調試款: SAT驗收合格後,供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

  9.5合同總貨款的10%,作爲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9.6需方以轉賬或銀行電匯的方式付款至合同約定賬號。供方不接受現金支付。如需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包括供方業務人員在內的任何個體,則供方均不予承認,如需方以承兌匯票背書方式支付,未在被背書人欄填列供方公

  司名稱,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需方自行承擔。

  【注:若客戶堅持要求以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付款,則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40%,且合同總額中增加承兌貼息費用。】 十、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0.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本着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10.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與糾紛,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罰金和賠償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標的價格總額的10%。 十一、保密責任:

  合同一方對在本次合作中獲悉的另一方在生產、市場、管理等方面的技術及商務信息負有不可推卸的保密義務。任何將該類信息、技術祕密的自用或泄漏均視爲違約行爲。受侵害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二、需方技術要求:

  12.1供方按需方提供的樣品瓶、樣品塞、樣品蓋(或尺寸圖紙)及樣品藥液(或樣品藥粉)等技術要求設計與製作合同設備。

  12.2合同設備的整線佈局按需方的廠房平面圖進行,並得到需方確認後方可實施。

  12.3需方提供的以上兩項中的樣品圖紙和設計圖紙,均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方提出超出本合同範圍的整改項目,應由供需雙方確認該整改項目的可行性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由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承擔,同時交貨期順延。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13.1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應退還需方所付款項。若因需方原因,未經供方書面同意,需方不繼續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 需方已付款項不予返還,用於彌補供方的投產損失。

  【注:如對方要求在合同中約定遲延交貨的違約金,則我方相應約定遲延提貨的違約金,作爲對等條款。如對方要求違約金比例按合同總額的%計算,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 通知編號爲________的________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並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爲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爲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年率_______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 陳述與保 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爲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的罰息。

  (2)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 br>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0

  賣方:

  合同號碼:

  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裝運期限:

  (2)裝運口岸:

  (3)目的口岸:

  (4)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5)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6)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7)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8)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9)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0)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1)備註:

  賣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買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1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爲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2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及交貨時間。 序號 物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 量 單 價含稅 總 價 交貨期 備註 以下空白 合 計:¥0.00 (大寫)二、 交貨地點、聯繫人:需方倉庫(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科學大道) 聯繫人: 三、 運輸方式、費用負擔:汽車/火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四、 包裝標準:適合長途運輸,確保貨物運輸途中不受損壞。 五、 驗收標準:按圖紙及樣件標準驗收。 六、 交貨期:按上述交貨期爲準,如延期交貨,供方每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百分之1的違約金。 七、 質保期:自需方收到供方合格產品之日起一年。 八、 結算方式及期限:驗收合格後憑供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付款。 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付諸法律。 十、 解決合同糾分的方式: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 其它約定事項:供方必須根據需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期交貨,如供方未能履行上述義 務造成需方損失,供方應負全部責任。需方就所受損失對供方享有追索權。

  十二、 請隨貨附送貨清單及質檢報告! 需 方 供 方 鑑(公)證意見 單位 名稱: 單位 名稱: 0 單位 地址: 單位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號碼: 傳真 號碼: 開戶 銀行: 帳 號: 稅 號: 郵政 編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號碼:傳真 號碼:開戶 銀行:帳 號:稅 號:郵政編碼: 合同有效期:

  籤(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 定外,鑑(公)證實 行自願原則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3

  行紀合同(出口貨物)

  行紀合同(出口貨物)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爲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鑑於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准;

  鑑於乙方作爲委託人,願意委託甲方爲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鑑於甲方作爲行紀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爲明確委託人和行紀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託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數量

  單 價

  總價

  交 貨 期

  (註明貿易術語)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按本合同的規定爲乙方出口貨物,並辦理與貨物出口有關的事宜(包括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等)。

  2.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後,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並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並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於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託手續費:甲方爲乙方出口貨物的委託手續費爲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於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費用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報酬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外商索賠,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包括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等);如甲方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對甲方因此向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的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後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後,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紀合同(出口貨物)

  行紀合同(出口貨物)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促進運輸及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海運出口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海運出口業務代理人,具體代理承辦如下業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責任與範圍

  2.1甲方責任

  2.1.1甲方必須準確及時提供託運的貨物及相關單證,並保證單證相符,單貨相符。

  2.1.2訂艙時,甲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乙方正確之託運單,並加蓋甲方“訂艙公章”或“公司業務章”。甲方對所提供指示、嘜頭、標籤及聯繫方式的正確性負責。

  2.1.3甲方訂艙,亦應出具書面委託書。並應提供有關出口報關文件,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覈銷文件、主、被動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及國家規定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

  2.1.4甲方委託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必須以書面等方式通知乙方,並與甲乙方操作人員電話確認,甲方承擔因變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後果。若情勢已發展至無法更改,或違反船公司、海關規定,乙方有權拒絕接受變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時經妥善包裝且堅固適貨的,能經受正常裝卸及遠洋運輸。

  2.1.6甲方託運貴重物品,怕擠壓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凍品、冷藏品、危險物品、活動物等必須事先向乙方提出書面聲明,明確指出貨物性質及其防護措施和裝卸、擺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國家不允許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協議第2.1.1至第2.1.7條款各方面責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貨物遺失,滅失或損壞,甲方負責;若因此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2.2乙方責任

  2.2.1乙方負責代理甲方所委託之出運,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運,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40天內乙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甲方。

  2.2.3乙方對已簽收之甲方單證文件負有妥善保管責任,不得遺失。

  2.2.4對於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遺失,滅失,損壞或延遲,甲方作爲託運人無權向乙方索賠。

  乙方因其過錯確需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應於損害發生後七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乙方不負賠償責任。對於有保價的貨物,乙方按保價金額賠償;貨物沒有保價的,乙方按《海商法》關於承運人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三、結算條款

  3.1費用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運費發票後,應立即覈對金額。如在收到發票三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則視爲甲方確認發票金額。乙方墊付的費用,甲方實報實銷。

  3.3甲方在收到發票後三十日內結清費用。

  3.4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執行。

  四、特別條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動、體積、重量、件數不符,應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甲方,並與甲方電話通知確認,甲方亦得及時與乙方書面確認上述更動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乙方有權將貨物正常出運。

  4.2拼箱貨物,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甲方付款暫以乙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運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確體積,重量爲準,採取多退少補之方式雙方共同確認運價。

  4.3甲方付費必須按時結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甲方之任意單證及貨物直至甲方結清應付費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貨人,經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

  後,逾時未提貨或放棄貨物,目的港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及退運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五、在執行本協議中若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經協商不成後,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日起一年爲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在協議期內,雙方從事得所有海運出口代理業務完全遵照本協議之規定,不再另簽單獨協議。

  七、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帳戶: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帳戶: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5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爲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 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6

  買方:

  法定代表人:

  賣方:

  法定代表人:

  生產商: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

  三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同意嚴格按照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一、貨物品名、規格、包裝和質量要求:

  品名:

  規格:

  包裝要求:

  質量要求:

  二、數量、單價、價格條款和金額合計:

  數量:

  單價:_____元。

  合計:_______元。

  三、檢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裝運期限:

  生產商須在收到買方直接下達的訂購訂單之日起天內按合同約定備齊貨物,並交由賣方即刻驗收裝運。

  五、裝運條件(運輸方式、出運口岸、目的地和分批出運安排等):賣方作爲發貨人安排裝運,並在發貨後及時通知買方。

  六、保險:由賣方購買保險。

  七、付款條件:

  本合同賣方爲______,但買方在合同項下的具體訂單直接下達至生產商。合同支付方式爲跟單託收下提單日後____天付款交單。買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賣方指定的託收行或代收行按發票金額足額付款贖單。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貨款後,應在規定時間將生產商應得部分撥付給生產商。

  八、品質/數量異議與索賠:

  貨到目的地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或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船公司或其他有關運輸機構責任外,買方可憑三方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及生產商提出索賠。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地之日起____天內提出,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地之日起_____天內提出,否則賣方或生產商不負任何責任。

  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賣方或者生產商不能履約,或者部分或全部貨物延遲交貨,賣方或生產商不負責任。但賣方或生產商必須立即通知其餘各方。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係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三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功,應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三方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承擔。

  買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賣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生產商: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7

  甲方:

  乙方:

  託人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 有限公司代理出口 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託人義務

  1.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委託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3 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託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託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託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覈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爲委託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託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託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 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 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 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8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短期人民幣資金貸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期限

  借款期限爲________個月,自雙方約定的提款日起算,至雙方約定的最後一箇還款日爲止。如果雙方約定的提款時間爲特定的期間,上述“提款日”係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條 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四條 利率與計息

  借款利率爲年率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內合同利率不變。

  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爲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爲付息日。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爲付息日。

  如貸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付息日,則借款人需在貸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付清全部應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爲付息日。

  第五條 提款條件

  借款人未滿足下列條件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一)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提出書面提款申請及有關的借款用途證明文件;

  (二)本借款合同及相關附件已正式生效;

  (三)本合同第九條所規定的出口退稅賬戶託管程序已經完成,《出口退稅賬戶協議》已經生效;

  (四)本合同第十條所規定的擔保合同或擔保協議已經生效;

  (五)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於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的賬戶;

  (六)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七)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有權簽署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和單據的人員名單及上述人員的簽字樣本;

  (八)未出現第十一條所規定的違約事件;

  (九)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已經滿足。

  第六條 提款時間

  借款人應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時間提款:

  (一)借款人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應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天內按本合同約定數額提清所有款項。

  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貸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權就遲延提取部分按日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貸款人拒絕放款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

  第七條 提款手續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請書,並辦理其他提款手續。

  第八條 還款

  借款人必須嚴格按如下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還款計劃的任何部分作調整,必須在相應貸款到期15日前提出書面申請。除另有約定外,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貸款人書面確認。

  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決定借款人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順序。

  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但應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部分的應收利息的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計收補償費。提前還款的金額首先用來償還最後到期的貸款,按照倒序還款。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九條 出口退稅賬戶託管

  由借款人將其經國家稅務部門確認的惟一的出口退稅專用賬戶委託給貸款人管理,以借款人的出口退稅應收款作爲還款保證,並由雙方另行簽訂《出口退稅賬戶託管協議》,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擔保

  此外,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還同時採用如下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擔保:

  (一)由__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

  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以及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一條 聲明與承諾

  借款人聲明如下:

  (一)借款人依法註冊併合法存在。

  (二)借款人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需要的授權。

  (三)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借款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正在發生的、有可能影響對其履約能力判斷的下列情況:

  1.與借款人或其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借款人承諾如下:

  (一)按貸款人的要求每月提供最新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年年度財務報表;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二)如果借款人已經或將與本合同保證人就其保證義務簽訂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該協議將不會損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減少註冊資本或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於與外商合資、合作;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組建或改建爲股份制公司;進行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經營方式的變更),需事先通知貸款人。如上述行爲將對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五)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借款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承諾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於其自身淨資產的________________倍。

  (六)借款人對貸款人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於借款人股東對其的貸款,並且不亞於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

  (七)借款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借款人發生隸屬關係的變更、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重大調整;

  3.借款人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借款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借款人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八)借款人不遲於每一筆本息到期前________________天存入足額資金以備支付。

  (九)借款人在本貸款項下的有關結算業務應在貸款人或中國銀行其他分支機構辦理,其結算業務量達到貸款人的要求。

  (十)在有關會計年度的稅後淨利潤爲零或負數,或者稅後利潤不足以彌補以往會計年度累計虧損的情況下,或者稅前利潤未用於清償借款人在該會計年度內應清償的本金、利息和費用或者稅前利潤不足以清償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費用時,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東分配股息、紅利。

  第十二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如甲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乙方有權就逾期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比例計收利息。逾期利率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額付息,貸款人有權就到期未付利息額按貸款合同利率按月或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逾期利率日息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計收復利。如本金按期收回而利息逾期的,對逾期的利息仍按逾期利率計收復利。逾期利率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比例計收違約金。該違約金遇利率調整分段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額度,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___________日;

  (二)借款人逾期及挪用款項總額達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三)借款人在第十條中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四)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五)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六)借款人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七)借款人或保證人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八)抵押物、質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未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

  第十三條 扣劃

  借款人同意: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的任何款項,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開立在中國銀行各機構的賬戶上直接扣劃。

  (二)無論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是否到期,貸款人均有權依照本合同第九條指定的《出口退稅賬戶託管協議》直接扣劃借款人委託給貸款人管理的出口退稅賬戶上的資金,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第十四條 稅費

  與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糾紛解決有關的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印花稅、利息預提稅、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五條 抵銷、轉讓與權利保留

  借款人應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不得提出抵銷的主張。但貸款人同意的除外。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貸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爲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六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採取如下第________種方式加以解決:

  (一)依法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八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借款人已經與貸款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貸款人已經應借款人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19

  一、口頭合同的有效適用情形

  口頭形式的合同是指當事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或者以通訊設備如電話交談訂立合同。它廣泛應用於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與人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關,如在自由市場買菜、在商店買衣服等。現代合同法之所以對合同形式實行不要式爲主的原則,其重要原因也正在於此。合同的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約定。

  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採取口頭形式。

  二、口頭合同不宜採用的情形

  口頭合同屬於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以語言爲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達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都可以採用口頭形式。口頭合同在即時清結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點是簡便易行,但其不足之處在於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當事人孰對孰錯很難劃分。

  現行《合同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因此不動產轉讓合同、涉外合同、價款或報酬在當事人認爲數額巨大、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不宜採用口頭形式,否則發生合同糾紛時舉證困難。

  三、口頭合同的效力認定

  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個合同就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4、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爲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5、意思表示真實。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0

  借款方: 法定地址:

  貸款方: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同意爲其安排 銀行(下稱“出口地銀行”)的買方信貸。爲此,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合同,以資遵守。

  第一條 貸款用途和金額

  1.1 本貸款用途是爲出口商 與進口商 在 年 月 日簽訂的商務合同(合同編號: )融通資金,用於進口商爲 項目,購買 設備。

  1.2 貸款總金額爲: ,其中:

  (1)用於商務合同項下支付的金額爲 (大寫: ),爲商務合同金額的 %

  (2)用於付給 的本貸款保險費的金額爲 (大寫: )

  (3)

  第二條 提款條件

  2.1 借款方根據商務合同的有關規定提款。

  2.2 借款方滿足了本合同第六條列明的各項陳述與保證。

  2.3 借款方未發生本合同第七條列明的任何一種違約行爲。

  2.4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務合同支付條款規定的有關文件和單據,並按規定時間審覈無誤以後指示出口地銀行將貸款直接支付給出口商。

  3.2 提款期從 開始,至 截止,過期。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額爲 (大寫: )

  3.4 提款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在每次提款發生後,由貸款方編制《提款通知書》(格式見樣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書》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3.5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方必須無條件地,沒有任何扣除地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條款的費用。

  4.2 貸款按 利率計息。年利率爲 %,一年按360天計算。

  貸款金額的 %即 (大寫: )按固定利率計息,年利率爲 %,一年按360天計算。

  還款期以前的利息每 個月計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額及其有關事項由貸款方在《提款通知書》中通知借款方。

  還款期的利息每 個月計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由貸款方編制《還款通知書》(格式見樣本2)通知借款方。《還款通知書》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4.3 承諾費費率爲 %。承諾費自 開始按未提貸款餘額計算、支付,以後每 個月計付一次。

  4.4 管理費費率爲 %。管理費自 內按貸款總金額計算,一次付清。

  4.5 本貸款保險費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費用,借款方必須在支付日前的三個營業日將款項劃入其開立在貸款方處的賬戶上。

  4.7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必須無條件地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並且不受商務合同項下進、出口雙方任何行爲的影響。

  5.2 本貸款還款期爲 年,每 個月等額償還一次,分 次還清。還款期從 開始,其開始日最遲不超過 。每次還款的日期、金額及有關事項由貸款方在《還款通知書》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須在還款前 個月通知貸款方,並徵得貸款方同意後可以不按《還款通知書》的規定提前歸還貸款,並承擔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4 每次還款,借款方必須在還款日前的三個營業日將款項劃入其開立在貸款方處的賬戶上。

  5.5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方在貸款方處開立結算賬戶。借款方日常經營的資金通過該賬戶結算。貸款方可以主動從該賬戶劃轉資金用於償還、支付本貸款項下到期的貸款、利息和各項費用。

  借款方在貸款方處開立還款保證賬戶。借款方將下列資金存入該賬戶。在本貸款項下的所有債務和費用償清以前,未經貸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該賬戶的資金是:

  1.

  2.

  3.

  6.2 借款方定期向貸款方提供項目進度報告;按月向貸款方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收支表以及貸款方認爲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資料,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資料是真實的。

  6.3 借款方未隱瞞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擔保、財產抵押以及其他影響借款方還款能力的行爲。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爲第三方承擔任何債務或對借款方的資產設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響還款能力的行爲。

  6.4 借款方在財務、經營方面的重大決定、重大變化須及時通知貸款方。當這些重大決定影響貸款方權益時,須事先徵得貸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組織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決定或重大變化須及時通知貸款方,當這些決定或變化影響到貸款方權益時,事先徵得貸款方的同意。

  6.6

  第七條 違約和處罰

  7.1 下列任何事件發生,借款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並且,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和處以下列註明的罰息以及採取其他一切處罰和補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貸款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借款方承擔: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方對被挪用的貸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支付利息和費用。貸款方對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費用加收 %的罰息。

  3.借款方未能滿足本合同第六條陳述與保證的各項規定。

  4.借款方改組、解散、終止其業務經營,資產負債及損益狀況發生貸款方認爲的重大不利變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經失去其抵押價值,貸款方認爲其權益受到損害。

  6.擔保人已經失去其擔保能力或擔保人提供的保函由於任何原因被取消,終止,以及更改後而產生相反效果,貸款方認爲其權益受到損害。

  7.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貸款方認爲其權益受到損害的訴訟行爲。

  8.借款方發生貸款方認爲其權益受到損害的借款方不按其與第三方簽訂的借貸合同償還第三方債務的行爲。

  9.

  第八條 生效及其他

  8.1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費用和借款方必須支付的一切賠償、罰款被清償後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借貸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的修改無效。

  8.3 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貸雙方各執兩份。

  第九條 附則

  借款人: 貸款人: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1

  ( )海運計字第 號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 ,全船運費爲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籤間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 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 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代 表 人: (簽章) 代 表 人: (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訂立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2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兩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兩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兩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兩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兩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3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及價格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xx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辦理。)

  4.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許溢短裝: ____%.

  6.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天內裝運。

  7.付款條件

  買方須於___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後_____天在中國到期,並必 須註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8.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險,由________負責投保。

  10.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 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於保險 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1.由於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係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 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 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寫成,並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爲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債權人): 電話:

  乙方(債務人): 電話:

  乙方擔保人: 電話:

  爲了不增加債務人償還欠款的負擔,不給債權人帶來經濟損失,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人民幣12600元(大寫 壹萬貳仟陸佰元整。)

  2.利率:按照6個月分期支付欠款,月利率5%執行。

  具體每月支付欠款爲:20xx元*(1+5%)=2100元。

  3.每月的還款時間:每月25號之前,逾期一天,每天以30元作爲懲罰。

  4.還款期限:乙方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全部還清債務。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將 作爲還款的抵押,並提供文字材料證明。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息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甲方的欠款及利息。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文字材料證明。

  第四條 違約責任及其它事項。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應負違約全部責任。按照欠款本金的雙倍給予甲方賠償(即違約後,償付甲方貳萬肆仟元人民幣)。

  2.如果乙方出現逃逸或者去向不明聯繫不到本人,則剩餘的欠款由擔保人予以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經擔保人見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擔保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4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江陰中海船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出口貨物海上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訂艙、報關、報驗、倉儲、中轉、集裝箱裝箱、貨交承運人或墊付海運運費等貨物出運事項。甲方在每次委託時應列明具體事項。

  二、甲方義務

  1.甲方託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貨物的包裝、件數、數量、重量、尺碼應該與實際相符。

  2.每航次出口貨運代理,甲方應於船抵港前日將填制準確的貨物“託運單”或“貨物明細單”等單據(以下稱“委託單”)送交或傳真給乙方。委託單應明確標明訂艙單位的名稱、經辦人、聯繫方式並加蓋單位公章。委託單內容應標明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裝箱數量、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及甲方註明的其他要求。

  託運危險品時,甲方應當在委託單中說明貨物的危險性質和注意事項;危險品運輸規則有規定的,按該規則處理。

  託運貴重貨時,甲方應當在委託單上申報貨物價值。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的,應在開船前合格、準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以及海關要求的報關委託書。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外匯覈銷單、報關單、配額證書、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裝箱、中轉運輸(公路或內河運輸)的,應在委託單或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其中包括倉儲、裝卸、短駁、刷嘜、拆裝箱等事項。

  乙方爲使甲方的貨物能順利出運,可委託第三方辦理前款的部分或全部事項。

  5.甲方要求提供門對門裝箱的,乙方在客戶指定地點等待集裝箱裝箱完畢。甲方在裝箱完畢後應傳真給乙方具體的集裝箱號、鉛封號、準確的貨物尺碼、重量、件數,以保證順利通關。

  6.甲方要求更改委託書所列的委託事項的,必須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按乙方的要求出具書面更改單,加蓋公司章或業務章後傳真乙方。

  7.當貨物體積、重量、數量與委託單不符時,應以乙方實際收到並計量的數字爲準;如貨物最終裝船出運,則以承運人或其代理所簽發的提單或海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計費依據。

  8.甲方在超過截單日要求加載時,乙方可積極配合,但乙方不承擔延誤出運的責任。

  9.因甲方單方取消航次委託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應盡心盡責,按照甲方的要求努力完成訂

  艙事務,維護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過失導致甲方遭受損失或承受額外費用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3.乙方應在收到船公司“訂艙回單”後一箇工作日內將訂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價等如實告知甲方。

  4.如船期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確認後方可出運。

  5.乙方接受委託從事貨物出口報關或者報驗的,除了必須有甲方提供的文件單證之外,乙方應當接受委託代爲製作報關所需要的文件。如遇海關查驗,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集裝箱貨物的裝箱,因爲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7.乙方應於相關手續辦妥後合理時間內將退關單、覈銷單退交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上述單證不能按期退交,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四、關於提單:

  1.乙方應在開船前日,將提單格式傳真給甲方予以確認。

  2.真給乙方。

  3.乙方應在船開航後

  五、費用結算與支付

  1.甲方就每票貨物的出運委託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

  2. 乙方在辦理出運的過程中爲甲方墊付海運運費和下列人民幣費

  用:

  a. 訂艙費

  b. 報關費

  c. 港務港雜費

  d. 拖車費

  e. 安保費

  f. 鉛封費

  3. 雙方可以約定,乙方以包乾費的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人民幣費用。

  4.甲方於船舶開航並由乙方開具發票之日起日內,將乙方所墊付的海運運費、人民幣費用(含代理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5.因海關根據有關規定查驗出口貨物產生的費用,或者由於甲方原因所產生的衝港費等由甲方承擔。

  6.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人民幣費用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費用的單據,經甲方確認後實報實銷。

  7.甲方逾期未向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有權留置退稅單、覈銷單以及包括提單在內的運輸單據,不論該運輸單據項下費用是否已結清。此外,甲方應當按逾期支付的日數向乙方支付每日的違約金_______元。

  六、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後的書面內容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後視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每航次委託的具體事項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與本協議發生衝突的,應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由於不可抗力或不能歸責於任何一方當事人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免除責任或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下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提交 海事法院訴訟解決。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算。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自動延長。一方在協議期滿前中止本協議的,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不在同日,則以最後一方的簽章日爲本協議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5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款中所確定的清單。該清單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價格和合同總金額在清單中所載明的商品,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爲_________元。

  商品價格包括運抵_____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 供貨期限和日期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_________天內運往_________.

  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 商品品質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中載明。清單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 包裝和標記商品包裝應在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所做的必要處理過程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應有以下標記:

  到達站名稱;

  賣方名稱;

  買方名稱;

  貨件號;

  毛重;

  淨重;

  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 支付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_銀行開立並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發票一式三份;

  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

  包裝單一式三份;

  本合同副本;

  在_________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餘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並對此承擔責任,便於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 保險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 品質保證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見上文第四條)。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見第四條)的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書時起_________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 索賠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爲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的拒收的商品都被認爲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要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6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爲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託

  乙方委託甲方於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文件,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覈銷文件,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 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託單,託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事宜,由此引起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並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信息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文件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 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屍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 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並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託的貨物正常出運。

  2.8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爲準,採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複覈,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__元人民幣內),爲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託運單,進倉通知書覈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紮,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爲錯誤,後果甲方承擔。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 甲方於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於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於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爲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並簽發提單。

  3.1 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 乙方對於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 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覈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後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 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爲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只使適用於公司。

  6.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爲憑。

  6.3 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 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爲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 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並遵守執行。

  7.4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爲違約,並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聲明

  8.1 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託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 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 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於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簽訂。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7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江陰中海船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出口貨物海上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訂艙、報關、報驗、倉儲、中轉、集裝箱裝箱、貨交承運人或墊付海運運費等貨物出運事項。甲方在每次委託時應列明具體事項。

  二、甲方義務

  1.甲方託運貨物必須符合國家規定,貨物的包裝、件數、數量、重量、尺碼應該與實際相符。

  2.每航次出口貨運代理,甲方應於船抵港前日將填制準確的貨物“託運單”或“貨物明細單”等單據(以下稱“委託單”)送交或傳真給乙方。委託單應明確標明訂艙單位的名稱、經辦人、聯繫方式並加蓋單位公章。委託單內容應標明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裝箱數量、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及甲方註明的其他要求。

  託運危險品時,甲方應當在委託單中說明貨物的危險性質和注意事項;危險品運輸規則有規定的,按該規則處理。

  託運貴重貨時,甲方應當在委託單上申報貨物價值。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的,應在開船前合格、準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以及海關要求的報關委託書。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外匯覈銷單、報關單、配額證書、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裝箱、中轉運輸(公路或內河運輸)的,應在委託單或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其中包括倉儲、裝卸、短駁、刷嘜、拆裝箱等事項。

  乙方爲使甲方的貨物能順利出運,可委託第三方辦理前款的部分或全部事項。

  5.甲方要求提供門對門裝箱的,乙方在客戶指定地點等待集裝箱裝箱完畢。甲方在裝箱完畢後應傳真給乙方具體的集裝箱號、鉛封號、準確的貨物尺碼、重量、件數,以保證順利通關。

  6.甲方要求更改委託書所列的委託事項的,必須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按乙方的要求出具書面更改單,加蓋公司章或業務章後傳真乙方。

  7.當貨物體積、重量、數量與委託單不符時,應以乙方實際收到並計量的數字爲準;如貨物最終裝船出運,則以承運人或其代理所簽發的提單或海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計費依據。

  8.甲方在超過截單日要求加載時,乙方可積極配合,但乙方不承擔延誤出運的責任。

  9.因甲方單方取消航次委託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應定期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應盡心盡責,按照甲方的要求努力完成訂

  艙事務,維護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過失導致甲方遭受損失或承受額外費用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3.乙方應在收到船公司“訂艙回單”後一箇工作日內將訂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價等如實告知甲方。

  4.如船期發生變更,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確認後方可出運。

  5.乙方接受委託從事貨物出口報關或者報驗的,除了必須有甲方提供的文件單證之外,乙方應當接受委託代爲製作報關所需要的文件。如遇海關查驗,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集裝箱貨物的裝箱,因爲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7.乙方應於相關手續辦妥後合理時間內將退關單、覈銷單退交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上述單證不能按期退交,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四、關於提單:

  1.乙方應在開船前日,將提單格式傳真給甲方予以確認。

  2.真給乙方。

  3.乙方應在船開航後

  五、費用結算與支付

  1.甲方就每票貨物的出運委託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

  2. 乙方在辦理出運的過程中爲甲方墊付海運運費和下列人民幣費

  用:

  a. 訂艙費

  b. 報關費

  c. 港務港雜費

  d. 拖車費

  e. 安保費

  f. 鉛封費

  3. 雙方可以約定,乙方以包乾費的方式向甲方收取上述人民幣費用。

  4.甲方於船舶開航並由乙方開具發票之日起日內,將乙方所墊付的海運運費、人民幣費用(含代理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5.因海關根據有關規定查驗出口貨物產生的費用,或者由於甲方原因所產生的衝港費等由甲方承擔。

  6.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人民幣費用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費用的單據,經甲方確認後實報實銷。

  7.甲方逾期未向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有權留置退稅單、覈銷單以及包括提單在內的運輸單據,不論該運輸單據項下費用是否已結清。此外,甲方應當按逾期支付的日數向乙方支付每日的違約金_______元。

  六、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後的書面內容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後視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每航次委託的具體事項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與本協議發生衝突的,應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由於不可抗力或不能歸責於任何一方當事人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免除責任或解除本協議。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下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提交 海事法院訴訟解決。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算。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自動延長。一方在協議期滿前中止本協議的,須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章不在同日,則以最後一方的簽章日爲本協議的生效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爲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

  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爲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力口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併力口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爲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 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爲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10、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耒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爲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爲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29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爲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託

  乙方委託甲方於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文件,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覈銷文件,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託單,託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事宜,由此引起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並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信息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文件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屍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並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託的貨物正常出運。

  2.8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爲準,採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複覈,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__元人民幣內),爲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託運單,進倉通知書覈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紮,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爲錯誤,後果甲方承擔。

  2.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甲方於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於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於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爲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並簽發提單。

  3.1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乙方對於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覈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後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

  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爲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只使適用於公司。

  6.2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爲憑。

  6.3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爲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並遵守執行。

  7.4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爲違約,並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聲明

  8.1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託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於是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於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30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爲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爲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爲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爲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爲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爲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爲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爲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爲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借款人:

  貸款人:

關於出口合同模板 篇3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爲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爲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爲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於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爲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覈、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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