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勞動合同(精選6篇)
房產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_
2.本合同期限類型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合同期爲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爲試用期,試用期爲_________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乙方在_________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爲的;
6.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鬥行爲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爲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1.工作內容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門,擔任_______ 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爲:_________。
3.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並接受甲方的考覈。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1.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1.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1.勞動報酬
2.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後每月基本工資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爲正式錄用後工資的80%;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於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4.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爲次月的_________號前(遇節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後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髮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爲無異議處理。
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方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爲乙方填寫《勞動手冊》。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保密條款
第十三條具體內容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第十四條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參加專項培訓(即爲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培訓費用以外的費用支付的培訓),甲方有權與乙方簽訂服務服務期合同,服務期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五條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爲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並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1.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上司任務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
4.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5.在試用期被證明不錄用條件的;
6.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爲(包括但不限於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箇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因防止污染搬遷的;
5.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四條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爲,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後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二十八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二十九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三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一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勞動紀律
第三十二條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於乙方。
第三十三條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所有規章制度,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甲方的送達地址爲_________收件人爲:_________;乙方的送達地址爲:_________收件人爲:_________固定聯繫電話爲:_________。任何一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對方上述地址視爲已送達。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立即告知對方。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六條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並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產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北京東麗溫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委託代表人: 性別; 年齡; 學歷;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工作。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八小時(不包括喫飯時間),每週40小時。
第四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
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爲三部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計______元人民幣,(包括①基本工資爲_______元;②崗位工資______元;③職務工資_______元)。
第九條 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自主解決給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此部分獎勵的應納稅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 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轉載自第一範文網,請保留此標記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爲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箇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所應交納的稅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箇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其標準爲: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幹:指門經理、付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
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
第三十四條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
第三十六條 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將檔案轉入甲方制定管理機構,非北京戶口及未轉檔案者,不執行本合同第十三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北京東麗溫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簽字:
房產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委託代表人: 性別; 年齡; 學歷; 甲方地址:居 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八小時(不包括喫飯時間),每週40小時。
第四條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
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爲三部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計______元人民幣,(包括①基本工資爲_______元;②崗位工資______元;③職務工資_______元)。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自主解決給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此部分獎勵的應納稅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爲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箇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所應交納的稅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箇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其標準爲: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幹:指門經理、付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
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
第三十四條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將檔案轉入甲方制定管理機構,非北京戶口及未轉檔案者,不執行本合同第十三條。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房產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
乙方:
根據《中華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二、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部,從事__________職位。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8小時。
第四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爲兩部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第八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按每月月績效考覈的分數算出績效工資到每年12月31日進行彙總,按績效評分表檔次進行發放。基本工資____元,績效工資____元,基本工資佔總工資的___%,績效工資佔___%。
第九條 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甲方解決給乙方頒發年終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湖北省武漢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及其它意外傷害險等。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湖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餐、年休假。
年休假:在本單位從事工作滿1~20xx年,年休假5天,20xx年及以上年休假15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基本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4、 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5、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請保留此標記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爲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箇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箇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荊門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
第三十五條 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荊門市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蓋章:
簽字: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房產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
乙方:
委託代表人: 性別; 年齡; 學歷;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工作。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八小時(不包括喫飯時間),每週40小時。
第四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
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爲三部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計______元人民幣,(包括①基本工資爲_______元;②崗位工資______元;③職務工資_______元)。
第九條 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自主解決給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此部分獎勵的應納稅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 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爲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箇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所應交納的稅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箇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其標準爲: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幹:指門經理、付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
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
第三十四條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
第三十六條 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將檔案轉入甲方制定管理機構,非北京戶口及未轉檔案者,不執行本合同第十三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簽字:
房產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部,從事__________職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8小時。
第四條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爲兩部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第八條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按每月月績效考覈的分數算出績效工資到每年12月31日進行彙總,按績效評分表檔次進行發放。基本工資____元,績效工資____元,基本工資佔總工資的___%,績效工資佔___%。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甲方解決給乙方頒發年終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湖北省武漢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及其它意外傷害險等。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湖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餐、年休假。
年休假:在本單位從事工作滿1~20__________年,年休假5天,20__________年及以上年休假15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基本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4、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5、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爲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箇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箇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荊門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五條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荊門市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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