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精選31篇)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民法典》、《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爲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爲。代理人爲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爲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爲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覈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二○○一年十二月印製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爲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爲。代理人爲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爲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爲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覈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3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負 責 人:

  電 話:

  代 理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負 責 人:

  電 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現將其開發的位於 (暫定名)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全程策劃與銷售工作全權委託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內容不因項目及公司名稱改變而改變。

  一. 代理物業

  代理物業位於 (暫定名,以下簡稱“項目”)。項目用地面積約108畝,建築面積約60000㎡,最終以政府批准的文件爲準。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正式公開發售日(開盤)後18個月止。合同期滿,若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項目銷售率達成可售物業面積的95%以上時止。

  三. 代理範圍

  代理範圍爲本項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業。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業,則必須在本項目公開發售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業單位清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爲可售單位。

  四、甲、乙雙方職責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本項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並委託乙方全權負責產品定位、營銷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對因項目本身之權屬和資格問題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預售證以及各銷售階段的合法手續和相關法律文件,並在工程進度、質量及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等方面給予保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4、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提供項目現場銷售及辦公場地、辦公設備(電話、電腦、傳真機、複印機)等必要設備、設施,但設備、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

  5、本委託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再委託第三方或自行進行策劃和銷售。如發生甲方將本項目整體轉讓或項目可銷售面積暫不銷售的情況,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的策劃費和代理費,負責處理由此帶來的善後工作,並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6、甲方需委託一至兩名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組成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調會議。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負責購房合同管理,進行購房合同簽章和收取定金與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及備案登記等手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7、甲方負責審定銷售、宣傳推廣過程中必要的合作單位(如廣告設計公司、模型公司、活動禮儀公司、印刷廠、噴繪製作公司、裝修裝飾公司等)。

  8、甲方按確定的銷售計劃,確保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的清理、工地圍牆的建設、售樓處的建設和裝修裝飾、樣板房和樣板環境的建設和裝修裝飾。

  9、甲方提供買賣合同原件及其相應文件的複印件, 承擔合同打印、客戶資料複印,特別是辦理銀行按揭等的相關費用。

  10、負責開發與銷售的領導與協調工作,委派專人與乙方工作銜接,協調乙方與各有關部門、其他相關公司的工作關係,爲乙方的策劃和銷售提供本項目的各種原始資料。

  11、按時結算乙方的已實現銷售規定的應提取的策劃、代理服務等費用。

  12、負責樓盤銷售廣告宣傳、推廣的相應費用(如戶外廣告製作、報紙、電視、電臺等廣告發布、禮品購買、沙盤製作、樓書製作、展會費用、臨時聘用禮儀人員的費用等),投入宣傳廣告費用金額控制在銷售總額的1.5%以內,如有超過,則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發佈的廣告設計作品或印刷品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才能發佈或發放。

  13、負責審定由乙方擬定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銷售計劃、廣告推廣建議、銷售價格及其它銷售資料,並根據實際情況有權修改銷售計劃、調整價格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但須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項目產品定位、市場定位、規劃建議、營銷策劃與銷售代理等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概況,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可行的開發、宣傳和銷售方案。

  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使其委派的策劃與銷售人員到位進行工作安排並執行相關工作。

  3、乙方要確保整個策劃和銷售過程不違反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

  4、乙方策劃及銷售人員除非甲方要求,否則不得隨意更換,如確需更換的,需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乙方與甲方及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廣告設計等單位組成項目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商會。委派專業人員參加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會議,並向甲方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5、乙方負責樓盤銷售人員的管理工作,銷售人員的組織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7、乙方負責按審定後的銷控計劃,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並在開盤前一箇月開始必須保證每班次有不少於4名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並視銷售情況隨時增派銷售人員。

  8、乙方應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並由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人選確定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字蓋章,協助辦理購房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減修改本項目《房地產買賣合同》及《認購書》的條款。《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房價以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表的價格爲準,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須甲方簽字確認。乙方自行承擔未經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同意修改條款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時收齊和審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所需客戶的資料。

  10、乙方負責派出人員的管理、薪金、勞動保護、福利、住宿、交通、通訊等所衍生的一切費用。

  11、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要努力維護甲方聲譽,不得有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行或侵權行爲,嚴守雙方合同條款和甲方商業祕密,確保甲方和該項目的良好形象。

  12、與甲方及甲方選定的廣告公司共同制定宣傳和廣告發布方案及時間計劃。

  13、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解釋,盡力促銷,不得向購房者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

  14、每週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銷售週報和月報表,與甲方有關負責人員覈對、調整銷控表。

  15、嚴格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價格表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低於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6、乙方銷售及策劃代理權不得轉讓。從本合同簽訂日開始計算,一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銷售其它房開企業在麗江市區的同類型競爭項目。

  五、共同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精誠合作,共同努力將項目開發、銷售成功。

  2、甲、乙雙方應保持友好溝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隱瞞或設置障礙。

  3、甲、乙雙方都享有項目銷售現場和所有宣傳資料的署名權。

  4、甲、乙雙方認定的工作內容及程序應共同遵守,如有異議應協商解決,並有義務保護工作成果(如統計數據、策劃創意等)。

  六、服務目標

  1、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力爭本項目在20xx年8月底前通過報規手續,10月底以前拿到預售證,12月底以前開盤銷售。

  2、項目上市(開盤)銷售的條件爲:有預售許可證、現場售樓處交付使用、戶外廣告出街、持續一箇月以上的宣傳推廣、具備銷售接待條件、蓄客量達到一定數量(如100組以上),則可擇日開盤。

  3、自正式開盤之日起18個月內須完成項目可銷售面積的95%以上。

  七、服務收費及其結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託,負責項目全程策劃、銷售等工作。甲方應按以下條款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給乙方:

  A、銷售代理費採取基準代理費和溢價獎勵兩個部分計提: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下(含此銷售底價)時,只要是甲方認可的銷售價格,則依據銷售合同金額(以買賣合同爲準)的2%計提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時,銷售底價以下部分按2%計提,超過銷售底價以上部分按30%計提溢價獎勵。

  B、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採取月結方式,開盤後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的6日前計提上一個月的代理費。

  2、甲方銷售均價底價在開盤前一箇月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確定並作爲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託底價制定分戶的上市(掛牌)價格表,且實現的銷售價高於以上對應的委託底價的增加部份即爲溢價。甲方對乙方實現的溢價進行獎勵。具體溢價提成獎勵方式爲: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結算。

  3、上述代理費每月30日爲結算日。雙方當日覈算金額,並在下一個月六日以前付清應付款項,乙方提供合法發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4、房屋完成銷售,可以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的標準爲: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戶進行銀行按揭的,則需按揭款項到賬後才能視爲完成銷售,並可以計提相關服務費用。

  5、退房處理及定金的罰沒: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履約保證金雙方各收取50%。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後悔約,履約保證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額收取相應銷售代理費。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全程營銷策劃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劃費用。

  2、在本合同簽訂後,到開盤後乙方開始正式計提代理費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給乙方,此借款在開盤後從代理費中抵扣返還。借支時間從簽訂本合同後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開具借款收據,在開盤後抵扣返還時,乙方以正式發票換回。

  3、若因甲方工程進度、預售證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正常銷售或開盤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過一箇月的則乙方順延實現銷售目標的時間。

  4、雙方應通力合作,爲對方工作提供各種便利。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設立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終止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確定以每6個月爲一箇銷售考覈週期(最低限度每個考覈週期必須完成32%以上的銷售率)。正常情況下,若乙方每銷售週期不能完成階段考覈任務則甲方給予乙方一箇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階段考覈任務,則前面已銷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費,如果已經提取的則乙方返還多提取部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配備的所有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如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內必須重新安排人員直至甲方認可,如連續兩次整改仍然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所有委託事項。

  3、甲方如發現乙方於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爲,甲方首先可書面告知乙方並給予乙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一切銷售活動,並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時,乙方首先可書面告知甲方並給予甲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於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等。

  十、如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採取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xx房地產代理合同文本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5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6

  簽訂合同雙方:

  委託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就甲方委託乙方全程策劃代理“_____”項目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明確雙方責任義務,保障雙方利益,特簽訂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委託範圍及性質

  (—)、全程營銷代理性質

  甲方同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正式委託乙方作爲 全程營銷代理項目名稱及位置 該項目名稱爲“______”位於—— 全程營銷代理期限及範圍

  1、全程策劃及代理銷售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__個月。

  2、代理範圍:

  代理範圍爲樓盤的總建面積的__%,代理銷售的房號見附表,乙方代理銷售總面積 _____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權責

  (一)甲方權責:

  1)確立本項目專項負責人,以保證能及時解決營銷代理中的各種問題,使該項目高效

  率、規範化的運作。

  2)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銷售代理過程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法律文件,並承擔因此產生的各項責任。

  3)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再委託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擔銷售代理工作。

  4)協助乙方制定銷售方案,及時簽署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書(銷售合同書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標準制訂)。

  5)乙方的營銷執行方案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賠或其它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7)甲方需按時、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費用。

  8)以甲方爲主,甲、乙雙方應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範本,以供乙方在銷售中執行。

  9)以甲方爲主,。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制定該項目的銷售價格,由乙方制訂價格系統及策略,經甲方認可,並行文以供乙方執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銷售價格。

  10)乙方負責該項目全盤除行銷外的宣傳推廣費用,不低於_____萬元人民幣。

  1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A 由於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銷售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C 在銷售過程中,乙方給客戶提供了超出實際配套等標準的虛假承諾。

  12) 甲方在售樓現場設銷控人員,負責所有款項的收付及合同保管工作。

  (二)乙方權責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營銷、宣傳廣告等計劃,並得到甲方認可,確保營銷方案的有效性按計劃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內容。

  2、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工作要求安排專案小組,以甲方名義簽署銷售合同,客戶購房款直接交入甲方開設的專用回款賬號,保證代理工作順利實施。

  3、 銷售人員採取輪班制,並統一服裝、統一工牌、統一口徑,每天8小時以上的時間內設有專人負責接待客戶,現場人員不得低於7人。

  4、乙方在銷售期間,不得任意放盤,不得在未徵得甲方同意向客戶做出任何超出雙方書面約定的承諾,所有變更均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爲準;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該項目的銷售執行價格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5、 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6、銷售期間,乙方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負責管理銷控表,並分週報表、月報表、階段報表,按時向甲方提供,資料存檔。乙方的一切銷售活動需按照甲方審批的正式方案執行,如有變動,應及時報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7、 乙方應在每月月末向甲方提供下月營銷計劃、廣告要點、篇幅、排期。

  8、甲乙雙方分別指定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對接,銷售過程中任何舉措須通過工作聯繫單方式通知對方(經負責人簽字)。

  9、每個銷售單位的代理責任在客戶交付首期購房款及簽訂合同,按揭資料齊備,按揭

  貸款合同簽訂後即告結束。

  10.甲方不得在乙方營銷代理的有效期內另設銷售機構,否則成交銷售額均歸乙方,視爲乙方結算業績。

  11.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或將合同代理期任務期限按以下拖延時間自動延長:

  a) 甲方不能提交售樓所需的全部文件資料; b) 甲方的銷售條件發生變化;

  c) 項目施工進度無法保證銷售進度,造成銷售進度與施工進度斷檔等。

  三、全程營銷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一)銷售任務,價格及週期

  1、該項目銷售任務爲全盤總建面積的__%,銷售金額爲_____,乙方銷售任務

  以上述金額爲基礎。

  2、 項目銷售週期爲__個月,分_個階段,每階段_個月。各階段任務(按銷售金額)分解如下:

  第一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第二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第三階段:__%,銷售金頗_____萬元;第四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

  3、 本項目全程均價保證不低於 元/平方米.

  4、 甲方應保證乙方進場時所銷售項目的相關證件到位,並經乙方認可,否則乙方銷售代理期限自動順延。

  (二) 營銷代理取費

  該項目營銷代理費用的取費標準爲銷售額的__%。

  (三)結算方式

  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在銷售過程中每個月第2日爲乙方銷售任務結算日,甲方於當日根據乙方在上月完成的銷售合同總額按照雙方約定的取費標準覈算代理費款額,並在2個工作日內支付應付給乙方的款項。

  (四)其他

  1、如乙方銷售執行均價超過 元/平方米,則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結算與任務無關。

  2、如乙方提前或超額完成銷售代理任務,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獎勵。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

  2、本合同執行的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不視爲違約。

  3、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擴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

  4、若客戶交清首期房款前毀約,所沒收的定金歸甲方所有;若客戶在交清首期房款 後毀約,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定金部分相應的代理費。

  5、若乙方銷售價格超出甲方委託銷售的銷售均價,須經甲方同意。

  6、雙方協定同意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甲方向第三方轉讓產權等而導致所委託物業的產權業主變更的,甲方在轉讓時向受讓產權方說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及債權債務事宜簽訂協議,如新產權方要求重新委託代理銷售時,乙方具有優先代理權。

  7、在銷售執行過程中,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時,須支付乙方人民幣20萬元整作爲對乙方的補償。

  8,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9,甲方自合同簽定之日起2日內提供該項目施工進度衰,施工進度表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井簽署相關協議,作爲合同附件。若對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衝突,雙方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7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8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爲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託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代理項目坐落位置; 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爲 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

  第二條 銷售價格

  1、 銷售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

  2、 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爲 元/平米;

  3、 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範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格證書複印件。

  2、 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的複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等資料。

  3、 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項目在修建工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 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製作費用。

  5、 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收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 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7、 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 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暖等費用。

  9、 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署。

  10、 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 負責按時支付乙方佣金。

  12、 約定承擔的其他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本合同簽署後 天內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後,經甲方同意,再實際動作。

  2、 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3、 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4、 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5、 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要,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6、 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爲乙方完成。

  7、 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8、 乙方應當爲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9、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好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0、 約定承擔的其他費用。 天內展開銷售。

  第五條 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1、 佣金=底價佣金+溢價獎勵

  其中:低價佣金=低價銷售合同總金額* %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 %

  代理佣金結算方式

  1、 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金額,依照本合同第五條分別計算佣金。

  2、 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爲每月20號,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賬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遞交收款票據。

  第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 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爲甲方違約,違約金十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 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後果由甲方承擔。

  4、 開盤時間定爲 年 月 日,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甲方應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乙方前期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 天,並且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他挪用行爲,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 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萬元。

  第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範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樓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按合同約定結算佣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託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爲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九條 正式銷售時間爲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於計劃任務的 %或銷售額少於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佣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條 退房處理方式

  1、 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在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 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甲、 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1、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9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0

  委託方: (甲方)

  地 址:

  受託方: (乙方)

  地 址:

  甲方爲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商,乙方爲專業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房地產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內容及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開發的“(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委託期限壹年,暫定自 月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該項目工程延誤,由乙方申請雙方可協商將委託期限續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在委託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確保該項目作爲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項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項目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項目銷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項目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爲可售總額的3%。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項目的銷售款項,向客戶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並於該項目對外銷售前30日可完全進場使用,積累客源。

  7、保證於該項目對外銷售前三十日,負責提供按雙方確定裝修標準的示範單位 套,供客戶參觀參考,指導消費。

  8、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9、保證於該項目入戶前完成社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10、同意在有關該項目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11、爲了更好地銷售該項目,加之該項目買受羣體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慶市設立銷售分公司,並負責分公司前期籌備基本費用(房租、裝修、辦公用品等)。

  (二)乙方權利和職責

  1、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策劃總案。

  2、 作好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項目的整體規劃、戶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

  3、 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 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

  5、 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製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

  6、 保證該項目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均價不低於乙方呈報甲方批准的“價格執行方案”

  7、 負責代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按雙方確認的範本執行,

  8、 負責客戶的售後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戶投訴,同時完成甲方交

  9、 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10、 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時,向甲方提供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

  11、 負責哈爾濱、大慶銷售分公司前期籌備具體工作,負責分公司日常管理、銷售、人員招聘及

  (三)共同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後,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項目的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均價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價格執行方案”爲覈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權限總額以“價格執行方案”爲準)給予客戶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範圍的優惠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委託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爲乙方業績, 並按下述第三條規定支付乙方營銷代理費。

  (四)、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於該項目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後三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第二階段:於該項目完全達到進戶標準並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3、如該項目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

  三、營銷代理費的計算、支付及獎罰方式

  (一)策劃費

  乙方爲該項目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劃費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二)代理服務費

  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 %收取,並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戶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戶緩交房款的,客戶累計繳交房款的30%即視爲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於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視同期實際銷售價格爲實際成交額並按本條(1)款結算代理服務費。

  (4)每月25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後5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

  2、獎罰方式

  (1)合同代理期內,若該項目已售面積實際成交均價比“價格執行方案”確定已售面積的成交均價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獎勵提成。

  (2)獎勵金額=(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積的銷售總金額-價格執行方案規定已售面積的銷售總金額) ×50%。

  (3)獎勵提成支付方式與代理服務費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階段銷售目標,甲方在該階段已成交金額應提代理費中扣除20%作爲罰金;如乙方在下一階段完成所扣階段目標,甲方返還所扣罰金。

  五、合同終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規定情形下終止外,還可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逾期30日,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於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後生效,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階段完成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該通知於甲方發出之日起七日後生效。在此期間成交的單位,甲方需付給乙方全額代理服務費。

  六、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訴訟。

  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該項目的“價格執行方案”,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於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讓人),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人),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1.甲方系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爲___________萬元,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2.乙方願受讓有述股份;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

  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

  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爲_____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爲___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後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內爲交割期。

  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五、稅費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宏城麗景”(暫定)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銷售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性規定,所簽署合同必須合法、有效。

  第二條樓盤名稱位置及代理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座落於福建省長汀縣西外街60號”宏城麗景”樓盤。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在中國境內外享有獨佔銷售權。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乙方也不得以其名義與他人簽訂購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條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本案全部開發項目,總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爲平方米在,店面面積爲平方米。車庫面積爲平方米。

  第四條:代銷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本項目開盤後365天或交房後二個月,兩者取其後。開盤日暫定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條底價代理銷售保證金

  爲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萬元整,作爲履約保證金,打入甲方指定帳戶。當乙方守約且其銷售率達到95%以上時,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50萬元;當乙方守約且項目結束後,甲方在次月10號之前向乙方退還剩餘的30萬元保證金。

  第六條:收款及簽訂購房合同。

  1、收款:購房合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且不限於購房款、定金、罰息、違約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應引導客戶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戶任何形式的購房款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項。

  2、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的簽約主體爲甲方和購房者,所有形式的購房合約並由甲方審訂及簽章。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售房條件與客戶談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提供的合同代填購房合同,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之條款。

  第七條:乙方代銷房產的成功標準

  購房者與甲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符合以下任意一項:1、一次性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購房款。2、非銀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50%以上(含本數)的首付款。3、按揭購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備手續,並經銀行確認。)

  第八條:乙方銷售率的確認標準

  乙方已售面積除以甲方開發總面積。

  第九條:乙方代理費用

  乙方以底價代理銷售的方式代銷甲方房地產,乙方代銷所產生的超出代銷均價和底價之外的溢價部分爲乙方應得費用(乙方底於均底價銷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從代理費中抵扣)。

  第十條銷售底價及進度:

  1、雙方議定的.均底價爲:住宅多層部份(1#、2#、3#、5#、6#)三、四、五層公寓代理銷售均底價爲:1580元/m2;住宅複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層六七層代理銷售底價爲1720元/m2;住宅聯排別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銷售底價爲(每幢面積大於250平方米)55萬元;住宅雙拼、聯排端頭別墅(每幢面積大於3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爲75萬元。獨棟別墅(每幢面積大於450平方米)代理銷售底價爲100萬元。店面車庫代理銷售底價(看後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另就每套房產的底價進行約定,乙方以單套底價爲標準結算代理費,乙方低於底價銷售部分虧損由乙方承擔,本約定具有優先適用效力。

  3、開盤時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2%。銷售率達到30%(含30%)以上,乙方銷售價不得超過底價的4%;銷售率超過50%以上,乙方銷售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執行。

  4、乙方保證在開盤後三個月內銷售完成總建築面積的50%;開盤六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築面積80%;開盤十二個月內完成銷售總建築面積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施工,超過一箇月則本合同的銷售進度以工程進度爲考覈標準。

  銷售率工程進度

  30%地面正負零零後三個月

  50%封頂後三個月

  70%落架後三個月

  95%交房後一箇月

  第十一條:代理費的清算方式

  1、乙方銷售率分別達到50%、70%、90%、95%所對應日的次月10日,甲方應全額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2、代理費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銷售完成一套房產後,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據及銷售清單當日,將銷售產生的溢價款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監控帳戶上委託管理。

  第十二條如非技術原因更改規劃和設計,必須經雙方同意確認。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圖紙施工、如期完工,具體工期如下:

  a、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開工;

  b、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出地面;

  c、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取得預售許可證;

  d、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竣工,經驗收具備交房條件。

  (2)甲方負責本案建築設計並支付建築設計費用;

  (3)確認並提供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4)提供該樓盤的全套設計圖紙(原件或複印件):含總平圖、立體彩色效果圖及建築平面圖等,及該樓盤內的銷售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築面積、公用分攤面積、小區配套設施;完成統一標識的制定。

  (5)提供完整設計方案及施工圖,建材設備表,社區配套表,工程進度表,景觀方案等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6)應在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

  (7)及時向乙方通報關於該樓盤建築及施工方面的問題。

  (8)按約支付代理費。

  (9)爲客戶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爭取在售樓部附近的銀行開設存款帳戶。

  (10)向乙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批文副本資料。

  二、甲方權利

  (1)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否決乙方填寫的超出合同範本的文本。

  (2)瞭解並監督乙方的銷售情況。

  (3)派專人收取房款,提供辦理合同報備手續材料及按揭貸款手續材料。

  (4)以甲方名義簽訂所有形式的購房合同和收取各種款項。

  (5)甲方與乙方之間合作中的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確認,並以指定代表簽收爲準,請示、諮詢類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答覆,逾期視爲自動認可。

  (15)甲方保留的房產自行出售的,不論以任何單價出售,都應參照同期同類房銷售價計算爲乙方的銷售業績。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條件下作爲甲方指定獨家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媒體發佈及項目推廣相關協助事宜經甲方認可後由乙方負責。

  (2)按約獲得代理費的權利。

  (3)協助甲方共同評定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物業管理方案及配套設施細部方案並負責推薦物業公司。

  二、乙方義務:

  (1)、支付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

  (2)合同期內所產生的售樓人員、策劃推廣人員的工資等營銷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凡對外推廣的廣告、樓書應經甲方審覈後對外發布,否則,外宣失實可能引起的爭議,其責任由乙方承負。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根據甲方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天

  (4)負責現場接待、協助甲方簽約、協助甲方辦理收取房款的手續,並派專人辦理合同報備及銀行按揭貸款工作,政府及相關單位收取的規費由甲方承擔。

  (5)按時完成銷售指標。每個月向甲方提供銷售報表。

  (6)乙方應在代理活動結束前,完全、適當、及時地履行義務。

  (7)乙方應在進入營銷中心二個月內完成以下任務,並報甲方審覈批准:

  1、負責銷售隊伍的組建及培訓。

  2、負責制定銷售報表、銷售總結、合同校樣。

  3、做好前期營銷推廣工作。

  4、根據工程進度,制定全程營銷策劃推廣案及階段性詳細推廣計劃。

  5、進一步完善現場營銷中心的裝修,看板的設計,現場氣氛的營造。

  6、完成營銷推廣所需創意及軟文撰寫。

  7、制定公關活動及階段性活動等策劃案。

  8、完成樓書、海報等各類銷售道具設計及製作工作。

  9、負責制定總體銷售目標實施計劃。

  10、完成制定價格策略及階段價格調整定位,階段促銷策略。

  11、設定所需的媒體。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費用的預算。

  13、完成底價表及對外售價標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條房地產產權及相關證照部分:

  1、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動產產權無瑕疵並可預售,並負責相關建築執照於公開銷售前取得,按圖施工,確保質量,如期完成。

  2、甲方應具備之證件:

  (1)營業執照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案約定買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爲總價的20%,餘款在合同監證後10日內付清。

  2、分期付款:簽約付50%,封頂付40%,餘款交房時付清。

  3、住宅銀行按揭爲總價款的30%,銀行貸款70%。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需要準備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備法人授權委託書。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圖施工、工程質量最終經驗未合格而影響銷售,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退還乙方壹佰萬保證金並支付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費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間所產生的代理費;

  2、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繼續支付上述款項外,還應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3、甲方在實際開盤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預售許可證,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賠償乙方已經投入的所有銷售及廣告費用外,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整。

  4、客戶支付的定金、購房款一律由甲方負責收取,並應向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則按擅收金額的十倍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代理費中扣繳,若因此與客戶產生糾紛,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在任一階段拖延貳個月沒完成銷售目標或具有其他違約行爲,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優先從乙方保證金中抵扣乙方違約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廣告費和其它銷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九條履行本合同期間若出現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誤,則代理期限順延,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成本支出如工資、日常開銷等由甲方給予補償。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3

  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套),房屋結構爲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戶型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屬於:______。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爲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爲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__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爲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爲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______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覈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爲準,經交郵即爲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_____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爲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_____委員會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本合同附件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房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房屋轉租合同

  購房合同?|?售房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二手房交易合同?|?裝修合同?|?建房合同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在保證“”品牌的基礎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的目標,並充分認識到雙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進事業爲宗旨。乙方作爲甲方正式授權的 總代理,雙方就“”等產品的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產品及市場和結算價

  甲方授權乙方在 全權代理經營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授權產品”)。

  1、 甲方承諾給乙方的價格每套按出廠總價的進行結算,報價見附件。

  2、 乙方銷售承諾

  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乙方即成爲甲方“授權產品”總代理。乙方承諾:

  在 20xx 年 2 月 1 日至 20xx 年 1 月 30 日之間對產品銷售,甲方結算價銷售總金額爲 整 以上。

  3、 乙方銷售獎勵

  乙方銷售總金額完成 萬可享有獎勵3%

  乙方銷售總金額完成 的部分可享有獎勵5%

  4、 特殊醫院在市場與價格的雙重壓力下可向公司申請特殊處理或申請公司直銷,由甲方直接投標,由甲方

  開票,醫院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賬戶,貨款不計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轉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後直接以現金形式返還合同成交額的10%。算乙方的銷售任務,但不計入獎勵。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1) 經甲方確認,乙方無能力拓展甲方產品在該地區的市場佔有量;

  (2) 乙方在授權地區以外銷售授權產品;

  (3) 乙方冒用授權產品的商標;

  (4) 乙方進行有損授權產品及商標信譽的活動;

  (5) 乙方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損失部分甲方有權在乙方的貨款或獎勵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 乙方連續6個月內沒有完成任務。

  6、 甲方要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上述第5條中所含情況除外),需提前一箇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7、 乙方須擁有具備初級維修能力及技術人員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對客戶熟練開展售後服務工作,同時甲方

  須爲乙方提供維修零件、維修技術支持。

  三、甲方的義務

  1、 不得直接供貨於授權地區內的非授權客戶。

  2、 協商代理商處間的市場衝突。

  3、 甲方依據乙方出貨情況及市場變化情況,確定調整價格時給予價格保護的範圍。

  4、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資料及技術人員培訓和相關技術培訓。

  四、乙方的義務

  1. 乙方不得進行任何有損所授品牌信譽的活動。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至其它區域。

  3. 乙方需在公司或門市顯著位置標示所授品牌的正確標誌。

  4.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區產品的每月《市場行情調查表》。

  5. 乙方應以甲方產品爲主導,開拓該地方市場、增加市場佔有率,聘用銷售該產品所需要的、經過培訓和經驗豐富的銷售人員。

  6.乙方於本合約之有效期間內,應尊重甲方建議之各項產品市場價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只能唯一代理銷售甲方“內鏡洗消中心”系列產品,不得另行代理銷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經營他方與甲方相同或相類似或有競爭性的產品。

  8、乙方如因歇業、停業、組織變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終止合約,應於提前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甲方,並完全履行合約。

  9.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業祕密。

  10. 乙方有必須派專人到廠家進行正規培訓,售後服務統一由廠家安排,由乙方具體負責執行.

  五、乙方跨區銷售罰則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產品銷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權之專業市場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以下措施:

  1. 規定乙方須收回其所銷售到其它區域之產品,或與當地總代理協商,給當地總代理一定的經濟賠償。

  2. 甲方有權停止供貨並取消乙方總代理資格。

  六、價格保護規定

  爲了適應市場變化,使產品價格更具市場競爭力,以擴大市場佔有率,甲方會依市場狀況對產品價格進行調整。爲避免價格上漲及下調經乙方造成損失,甲方將對乙方已定購及已出貨的產品進行價格保護,具體方法如下:

  1. 甲方調價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2. 雙方已簽訂購銷合同但尚未執行的,改按原價格執行,甲方書面通知調價日之後的協議按新價格執行。

  七、售後服務

  1. 甲方提供產品因本身質量問題發生故障,實行三包(參照國家有關標準),一年保修。

  2. 乙方有義務負責所銷售產品之維修,醫院設備需進行維修前,將醫院及使用科室的名稱及故障申報情況、

  院方有效的聯繫人及電話等填寫好傳真回公司,經公司確認後進行維修。維修完成後,將《維修記錄登記表》用簽字筆詳細清楚的填寫整潔,經醫院使用科室負責人簽字並蓋章後傳回公司總部備案,若有配件更換的,方可減掉維修配件庫存數量。更換的配件按公司相應的管理制度執行。

  3. 並作好<維修記錄表>,定期傳回甲方。

  根據各辦事處市場已安裝產品的具體配置情況,公司配備相應的常用維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時間處理設備故障(具體情況詳見《配件備用制度》)。甲方爲乙方提供維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負責將所更換下來的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維修配件嚴禁挪用到超過保修期後的設備或私自轉賣給客戶!嚴格按照實際更換並填好維修記錄,若維修配件發回公司發現與相應醫院不相符,公司將按此配件結算價的10倍進行罰款。超過保修期的甲方按維修配件之價格收費。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經驗的技術人員負責維修站的工作,甲方負責該維修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

  培訓課程及內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費提供維修人員來廠進修的往返車票以及在公司進修期間的生活、住宿費用,進修完後經公司考覈並頒發維修工程師證書和專用維修服裝每人兩套。送回甲方工廠維修的產品及配件,甲方只負責返回之運費。

  八、廣告宣傳

  1. 乙方刊載廣告或參加展示會前須填妥<<廣告補助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情況資料經甲方審覈通過後,

  可辦理廣告補助(標準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2. 媒體廣告、展示會限以甲方授權產品爲主,若雜其它非授權產品則不予補助。

  3. 乙方應提供廣告報樣一份或展示會照片若干份,以及開立抬頭爲甲方的發票原件,覈准後,甲方將其補

  助從乙方貨款金額中抵扣。

  九、產品銷售之支援

  1. 爲促進乙方推廣銷售甲方產品,甲方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彩頁。

  2. 於本合約有效期間內,甲方應依乙方之請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關產品技術或經銷問題。

  3. 甲方得視實際需要,提供各項產品之型號目錄予乙方,以促進其銷售。

  4. 供貨與結算:簽訂合同後發貨。

  十、交貨與支付貨款

  下訂單前須付訂單總額的30%,剩餘70%之貨款到帳後發貨。

  十一、知識產權

  1. 甲方保證其產品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並未侵犯第三人之產標、專利或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2. 於本協議之有效期間內,甲方同意以乙方之於甲方產品銷售、促銷、廣告或宣傳等與產品銷售有關之合

  理活動範圍內,使用甲方之商標。

  3. 乙方應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刪除、塗改、變更或仿冒產品上之商標,或

  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產品知識產權。

  十二、保密責任

  1. 雙方對於雙方之交易價格及其它營業上應視爲機密之活動,負保密之責任;雙方保證不給第三方透露在

  進行合作的過程中可獲得的任何具體信息(如:圖紙規格、技術參數、價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內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這一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後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的損失費及相關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2. 雙方應要求其員工遵守本條之規定,若一人違反本條約者,視爲該方違反本條之規定。

  十三、有效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20xx 年 2月 1 日起至 20xx年1 月 30 日止。屆時如需續約,雙方需提前一箇月協

  商確定。有效期屆滿後雙方若未簽訂新的協議,則仍延用本協議書條款。

  十四、其它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進一步協商並隨時補充。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電 話:0571-82877755 電 話:

  傳 真:0571-82865568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5

  被代理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繫電話:

  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繫電話:

  一、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二、代____區域、項目甲方指定乙方爲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平方米。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四、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銷售價格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六、佣金支付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具體數額爲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元支付給乙方。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具體數額爲____元,給付甲方。

  七、預收、預支費用處理乙方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八、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着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2、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計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十、聲明及保證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十五、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賬戶: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賬戶: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6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民法典》、《上海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爲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爲。代理人爲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爲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爲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覈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____房地產報社

  乙方:____廣告有限公司

  現有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房地產代理合同範本。

  2、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廣告,遵守甲方媒體的廣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3、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廣告,在原報價基礎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爲: 20萬以下 代理費 20% 20~40萬 30% 40萬以上 35%

  4、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廣告,一律實行先款後登的原則。

  5、甲方給乙方頒發廣告代理委託授權書,作爲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證明,合同範本《房地產代理合同範本》。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羣、廣告報價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廣告客戶持乙方廣聯卡(廣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廣告業務,並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8、乙方廣告客戶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於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於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廣告。

  9、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0、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廣告期限暫爲一年(20____年1月1日—20____年12月31日) 。

  1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房地產報社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廣告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銷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種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爲(該地區)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建設的__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爲(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總銷售面積爲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爲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至________止。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日內,如甲乙雙方均無異議,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將自動延長__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條款辦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間,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否則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間,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3條成本負擔

  本項目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刊電視廣告、印刷宣傳資料、銷售手冊、製作沙盤等。)由甲方支付..費用在發生前一次性支付。乙方負責支付具體銷售人員的費用和日常開支。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代理項目每層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元/平方米,乙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同意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格表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爲所售商品價格單營業額的%。如果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過銷售基價,甲乙雙方按50-50的比例分攤。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簽訂正式的銷售合同並拿到定金後,乙方將完成銷售合同中規定的房地產的委託責任,並獲得本合同中規定的所有代理佣金。甲方應在收到定金後3天內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佣金,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扣除乙方應得的佣金後,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3、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屬於一次性付款的,應在合同簽訂並收取房款後不遲於5日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分期付款的,房款每兩個月匯給甲方一次。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已收取的房價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9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委託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爲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爲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爲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__元,每本__元計算(此費用爲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_____);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後,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並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爲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於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並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爲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範圍爲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爲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繫,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爲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爲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7、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託製作費用及發佈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發佈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於乙方提供策劃諮詢服務的範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爲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爲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後,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於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爲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後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併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並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爲全案策劃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佣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__元整(小寫:RMB__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並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並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後(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後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於涉及後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並經甲方確認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本部分費用爲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_____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後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爲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範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於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爲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1.2招商範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複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佣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爲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爲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於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甲方爲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餘部分應付佣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交納定金爲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爲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併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後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爲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爲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爲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佣金並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並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後,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後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範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於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彙報,甲方在瞭解後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爲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採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佣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爲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爲__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並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爲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後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

  3.5.2爲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於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彙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作爲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佣金:乙方銷售代理佣金爲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佣金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佣金;

  3.銷售代理佣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爲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爲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爲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係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爲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爲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向對方通知,並於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於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爲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爲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爲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爲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爲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爲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0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xx有限公司

  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託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於北京市 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號

  室 廳,合計 平方米,委託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託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包含 天作爲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託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爲每月 元,付款方式爲 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並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繫後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後,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託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並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託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複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後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爲本合同甲方;

  4、委託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託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託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爲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並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爲違約金。

  2、委託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箇月通知甲方,並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爲違約金。

  3、委託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後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戶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爲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xx有限公司

  地 址: 經紀人簽字:

  電 話: 公司電話:

  身份證號: 業務電話:

  地 址: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2

  委託方: (下稱甲方)

  地 址:

  受託方: (下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區 路開發 層住宅 棟,命名爲 。房地產證號爲: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項目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爲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爲: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爲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爲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爲:客戶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稅費,甲方不代扣稅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戶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戶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戶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戶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戶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項目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發佈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爲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 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字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 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項目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項目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複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文件。

  3、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進程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項目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項目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戶網絡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戶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戶辦理入夥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託房號清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3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委託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爲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爲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爲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__元,每本__元計算(此費用爲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後,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並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爲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於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並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爲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範圍爲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爲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繫,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爲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爲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7、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託製作費用及發佈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發佈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於乙方提供策劃諮詢服務的範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爲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爲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後,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於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爲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後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併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並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爲全案策劃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佣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__元整(小寫:RMB__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並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並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後(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後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於涉及後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並經甲方確認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本部分費用爲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__元整(小寫:RMB__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_______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後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爲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範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於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爲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1.2招商範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複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佣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爲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爲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於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甲方爲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餘部分應付佣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交納定金爲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爲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併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後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爲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爲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爲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佣金並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並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後,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後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範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於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彙報,甲方在瞭解後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爲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採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佣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爲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爲__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並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爲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後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

  3.5.2爲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於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彙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作爲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佣金:乙方銷售代理佣金爲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佣金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佣金;

  3、銷售代理佣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爲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爲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爲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係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爲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爲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向對方通知,並於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於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爲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爲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爲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爲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爲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爲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4

  模板  房地產代理合同範本【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爲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  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爲。  代理人爲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  但作爲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

  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爲

  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

  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  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

  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  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  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  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  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覈查。  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____市房地產代理合同【2】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  落:  

  2、建築面積:  

  3、權  屬:  

  (一) 委託事項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爲。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名稱)       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            住地址  郵編號碼            郵編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籤於:              籤於:  特 別 告 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爲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  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爲。  代理人爲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5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

  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6

  協議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_______________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爲-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委託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爲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獨家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爲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爲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_________元,每本_________元計算(此費用爲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後,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並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爲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______月,即______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於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並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爲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_____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範圍爲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爲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繫,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爲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爲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7.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爲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爲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後,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於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爲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後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併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並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爲全案策劃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_____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佣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並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於______年月___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並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後(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後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_____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______‰/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______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_____、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於涉及後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______%時,並經甲方確認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本部分費用爲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______%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範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於首年月租金之______%,即___個月的租金作爲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1.2招商範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複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佣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爲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最高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爲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於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___%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甲方爲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餘部分應付佣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交納定金爲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爲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後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併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後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爲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爲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爲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佣金並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並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後,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後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範本。

  3.4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於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彙報,甲方在瞭解後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爲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採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佣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爲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爲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並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爲服務費。

  3.5非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後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

  3.5.2爲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於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彙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作爲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佣金:乙方銷售代理佣金爲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_%。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佣金的結算爲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佣金;

  3.銷售代理佣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爲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爲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___%以上爲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係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爲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爲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向對方通知,並於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於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_____。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實施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爲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爲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爲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爲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爲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爲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章)(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7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資質等級及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甲方爲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託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託代理主要事項(選項打”√”)

  □全程代理□市場調研□營銷策劃□代理銷售

  第二條委託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代理項目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爲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三條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均價爲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並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範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複印件;

  2.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複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項目材設及配置表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詳見附件三),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製作費用(詳見附件四”廣告宣傳推廣計劃”);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7.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和購房直通車,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電話等辦公易耗品及車輛使用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並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劃費;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和房地產中介服務資質證書複印件;

  2.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市場調查報告、營銷策劃案及營銷實施計劃給甲方審定,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後,經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五),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詳見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項,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代收客戶房款,需在24小時內交付甲方,其它約定除外;

  7.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報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8.協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範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爲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爲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項目廣告宣傳和活動推廣費用(包括報刊、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展銷會等),由甲方根據推廣計劃按以下項支付。

  1.廣告推廣費用分別直接支付給新聞宣傳單位和製作單位;

  2.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七條策劃費及結算方式

  前期市場調查、項目定位調研和項目營銷策劃費爲______________萬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__元),本合同簽定時甲方預付______________萬__元給乙方,餘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報告文本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對正式報告文本有異議,需在二日內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_______日內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爲認可。

  第八條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項方式計算

  1.佣金=底價佣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佣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_______%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_______ %

  2.佣金=(銷售價-底價)×銷售面積

  3.佣金=銷售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八條分別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爲______________,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爲_______萬__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後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而引起的乙方前期準備工作順延,順延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天,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前期工作準備金_______萬__元整,並且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預訂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預訂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爲,視爲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爲______________萬__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萬__元人民幣。

  第十二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範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並按合同約定結算佣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託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爲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條正式銷售時間爲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於計劃任務的%或銷售額少於_______萬__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佣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四條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範圍的受託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現有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

  2、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廣告告,遵守甲方媒體的廣告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3、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廣告告,在原報價基礎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爲:20萬以下代理費20xx萬30%40萬以上35%。

  4、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廣告告,一律實行先款後登的原則。

  5、甲方給乙方頒發廣告告代理委託授權書,作爲乙方的’廣告告代理資格證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羣、廣告告報價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廣告告客戶持乙方廣告聯卡(廣告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廣告告業務,並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8、乙方廣告告客戶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於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於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廣告告。

  9、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0、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廣告告期限暫爲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蓋章) (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9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託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平方米,委託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託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包含 天作爲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託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爲每月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並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繫後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後,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託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並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託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複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後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爲本合同甲方;

  4、委託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託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託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爲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並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爲違約金。

  2、委託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箇月通知甲方,並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爲違約金。

  3、委託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後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戶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爲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30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爲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爲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四)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青島市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3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爲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並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爲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不視爲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範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範、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爲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的首付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其餘價款________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瞭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爲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併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爲準)並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爲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受人應於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餘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於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爲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貸款額度小於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爲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覈要求及時補充資料,並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後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爲準)並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後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爲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爲償還的按揭貸款餘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稅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爲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於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後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戶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第六條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爲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爲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籤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爲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爲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並交接商品房鑰匙後,即爲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爲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爲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後,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爲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爲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後,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說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築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於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爲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築、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爲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爲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爲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爲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託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託,並於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兩份)同時前往 ,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第七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後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於或高於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複印件、未成年人戶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薄複印件、購房收據、委託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稅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稅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爲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並順延爲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並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後果。

  第九條 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於保修範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覆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於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築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 關於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託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爲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後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 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並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鑑於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於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築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於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佈局、環境設置及佈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佈局、樓宇佈局、道路設置及佈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爲準;對於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爲準。

  (4)公共配套建築的交付指竣工並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並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並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於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爲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本着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爲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並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並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爲及不作爲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瞭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爲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於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採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鑑於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爲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並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後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後,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爲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範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作爲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後,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作爲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採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爲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範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爲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註銷、抵押登記註銷、預告登記註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後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併計算。

  (十四)、乙方瞭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爲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爲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採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於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範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爲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爲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範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說明或介紹,僅爲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爲空間佈局嚮導、裝修裝飾和傢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爲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築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爲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爲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 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說明

  爲幫助客戶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說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爲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爲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爲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說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戶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爲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戶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佈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於經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爲準。

  十四、 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衝突,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於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製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說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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