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精選33篇)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乙方於?年?月?日在_____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_________方式以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萬元)競得甲方委託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委託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質: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6、土地面積:

  7、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爲

  8、建築容積率:

  9、建築覆蓋率:

  10、房地產證號: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12、產權狀態:

  13、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14、其他情況見深規土規許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爲人民幣?元整(小寫?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萬元自動成爲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託管,該託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後,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託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覈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爲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並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覈,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爲,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證方:_____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同簽訂地點: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託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委託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8、建築容積率:_________

  9、建築覆蓋率: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並已被覈准。

  13、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爲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託管,該託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後,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託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覈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爲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並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覈,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爲,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3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省____縣振興東XX公司大門外,房屋爲磚混結構商品房,房屋在第 層,面積爲 平方米,佈局結構爲 。

  第二條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爲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第三條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爲水泥地面,牆壁爲防水白色塗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瞭解,自願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

  具體時間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伍萬元;其餘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爲標誌)。

  第六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

  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4

  __________市過圖資源局:

  茲有(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項目選址於__________________,總用地面積_____________公頃,其中淨用地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公頃,該項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城市規劃,經報縣(市)政府同意,擬劃撥上述地塊面積________________公頃,作爲項目建設用地。

  現我單位依據______________,文件向你局申請辦理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相關手續,請給予審批和辦理。

  特此申請。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5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所有權: ((以下簡稱丙方) 鑑證方: (以下簡稱丁方〕 乙方根據企業興辦發展的需要,甲、丙、丁方爲支持乙方企業發展,將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使用權、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的集體土地林業用地永久轉讓給乙方,經共同協商,現就有關轉讓事宜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地點及面積:詳見附表。 村

  1、林權證編號: 的所屬山地,面積爲 畝,實測爲 畝;

  2、林權證編號: 的所屬山地,面積爲 畝,實測爲 畝;

  以上合計 畝,界址以土地林權證界址爲準,(按國家測繪標準實地測量面積爲準)。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小,則甲方退差價給乙方;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大,則乙方補差價給甲方。合同簽訂以後,林地面積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 轉讓時間:長期。

  三、 轉讓價格:

  該宗地面積 畝,每畝 元,轉讓金額合計爲 元。鑑於該土地已轉讓出去,資金已分配給農戶無法收回,考慮到原受讓方已付出資金5萬元,經協商,現受讓方 公司同意另外付5萬元用於處置此矛盾,相應爲保障現受讓方利益,轉讓時間爲長期。

  四、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支付轉讓金額的10%,界址挖清無異議時再支付30%,待甲方將林權證流轉給乙方之日再將餘款付清。甲、丙、丁方應將所有轉讓山主戶名列成花名冊,包含山地面積、金額、林權證編號、戶主住址及聯繫電話等,付款時所有轉讓山主必須簽字或蓋章(按印),並將所轉讓山主身份證複印件與付款花名冊一同交給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應符合下列條件:

  ①擁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確定之使用權,並未對該土地使用權作任何處分,包 括未將該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權屬清晰,沒有任何土地糾紛。

  ②非爲已確定爲生態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尋求任何理由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並有義務阻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林地燒荒、放牧、採礦、挖土等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行爲.

  3、甲、丙、丁方應配合所屬鄉(鎮)人民政府及林業站,積極協調對林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做好護林防火、防盜伐、防盜竊、山林糾紛和林區治安等工一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丙、丁方協助乙方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甲、丙、丁方將轉讓林地範圍內外的必經道路提供給乙方長期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開或拓寬運輸道路時,所開的路或所拓寬的運輸道路在甲、丙、丁方轄區範圍內的,甲、丙、丁方應負責做好疏導工作,保證該路開通或拓寬。在開路或擴路過程中,涉及到甲方轄區內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爲乙方長期無償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協助辦妥轉讓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及邊界確認工作。

  7、在合同經甲、乙、丙、丁各方統一簽字後,由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林地變更登記手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

  8、甲方和丙、丁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當地農民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關係,解決乙方與當地農民的矛盾和其他糾紛,爭取上級優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業做大做強。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協助

  乙方獲得各項稅費減免優惠。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受讓山地後,享有充分自主權,有權對土地進行各種項目的開發利用,包括養殖、種植、科研、實驗、現代農業休閒、旅遊設施等一切開發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損失由損失造成方加倍賠償。甲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30天內自行處理轉讓土地內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視爲甲方放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益均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許乙方在受讓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包含工作辦公房、職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閒型建築物等。

  2、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轉讓土地方及當地農民就業,但就業人員必須服從企業安排,遵守企業規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經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租賃或部分轉、租賃,或與第三方合作經營等。

  4、乙方可根據企業發展規劃對土地進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閒山莊、築壩、挖池塘、坡地種植物或莊稼等各種活動.

  5、在甲方對本林地的使用權、所有權到期後,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將本轉讓土地的使用權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全部歸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許,甲、丙、丁方均同意將

  本轉讓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歸乙方享有,並辦好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6、合同簽訂滿60天后,轉讓地內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設施設備、水池、建築物及其他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

  七、相關事宜

  1、甲方所受讓範圍內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與甲、丙方一次性轉讓成功並支付了該外地插花山的轉讓金給甲方,如發生爭議、矛盾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補償解決該插花山,如甲方處理不當,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甲、丙、丁方允許並保障乙方能自由、無償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國家政策性變動需建基礎設施而徵購乙方已受讓範圍內的土地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1)林地上固定設施的補償及林木補償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等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2)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與徵地單位解決轉讓金及補償等問題。(3)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做好被徵用的受讓土地內苗木、設施設備、建築物、土地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4)在乙方未與徵地單位協商好徵用的受讓土地內的經濟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設施、設備、建築物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與徵用土地的單位簽訂徵地協議,否則視爲違約、無效。(5)如果被國家徵用林地面積較大而嚴重影響乙方規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轄範圍再轉讓林地給乙方。

  八、其他

  1、本協議自共同簽章(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相關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丙方: 乙方: 丁方: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6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所擁有的 土地使用權永久性有償轉讓給乙方,並由乙方出資建設房屋或再行轉讓事宜,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轉讓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商服用地(屋地)坐落、面積:

  甲方將自己經鄉鎮規劃所得的坐落於 (地號: )用地轉讓給乙方,該地東鄰 ,南鄰 ,西鄰 ,北鄰 ,面積爲: 平方米;具體位置編號爲: 。

  二、轉讓金額: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約定該地的轉讓價格爲人民幣 元/平方米,共計轉讓價格爲人民幣¥ 元(大寫: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用爲人民幣¥ 元(大寫: )。

  2、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筆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爲人民幣¥ 元(大寫: )。

  4、甲方指定的收款帳號爲:戶名: ;開戶行: ;銀行帳號: 。

  四、土地使用權歸屬:自乙方支付完第二筆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之日起,該幅土地使用權歸於乙方,乙方有權在此地上修建房屋或再行轉讓他人,甲方無權干涉、爭議。

  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對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在乙方受讓後不會被第三方提出權屬異議或主張權利,如有的由甲方負責解決和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在允許更名的情況下應當無償配合乙方去相關部門(如村委、國土資源局等)辦理相關土地使用權的更名手續,確保乙方應享有的權利。

  3、若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權屬甲方家庭擁有的,則甲方承諾: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時已經得到家庭成員的一致同意,對本合同約定內容不持任何異議,甲方有權代表所有家庭成員簽署本協議、收取轉讓費用。

  4、乙方受讓土地使用權後,自行出資興建房屋,所建房屋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權利。若乙方再行轉讓,甲方應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房屋建成後,在法律政策允許的前提下,若所建房屋可以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甲方應無償配合乙方將土地、房產辦理到乙方名下,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在建房過程中,若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的,由乙方全部負責,且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否則,由此導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或被認定爲違章建築的,一切損失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應當依法根據現有資料予以配合,由此產生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用。如逾期,屬乙方違約。

  8、乙方自行負責建房的資金及與第三方簽訂建房合同,因建房所欠貨款、建設費用、人員傷亡、工人欠薪及引起的糾紛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由此導致甲方損失或費用的,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賠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房屋建成後,土地、房屋的相關收益權也由乙方行使,甲方不得予以干涉,若因乙方出租、出讓、轉讓、出借、抵押、使用房屋與第三人產生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此導致甲方損失或費用的,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賠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0、若政府對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房屋進行徵用的,則因徵用土地、房屋所支付的`補償費用均歸乙方享有,若政府及相關部門將前述費用支付給甲方,則甲方必須全額返還給乙方。

  11、鑑於目前所轉讓土地暫無法辦理轉讓的登記手續,因此在辦理建設、使用、出租、處分等時需要以甲方名義進行的,甲方願意無償給以充分的配合,但有關的權利、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其它約定:

  1、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負責處理。

  2、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已經對有關政策及雙方的權責作了充分的理解,願意按約履行義務,如有任何問題及爭議雙方均需友好協商解決,不得以本合同內容與有關規定衝突爲由否認本合同的約定及自己的權責。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協議各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簽名蓋指印): 乙方(簽名蓋指印):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自有房屋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地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基本情況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__;該房產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類型、結構、面積見附件一。

  2、甲方以出讓方式獲得的相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相關房地產平面圖及房產區域四至見附件二,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狀況及房室裝飾情況見附件三、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四。

  4、甲方保證以上已如實陳述所轉讓的房地產權屬狀況、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同時保證該房地產沒有法律、法規規定限制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糾紛,也無任何第三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和處理。

  二、房地產轉讓價格及稅費: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雙方同意,乙方共分三期向甲方支付房地產轉讓款。

  2、房地產轉讓交易所產生的各項稅費,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因轉讓交易所發生的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及交易流程:

  1、本合同簽訂三日內,乙方按轉讓總價的10%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該定金在房地產順利交易後折抵第一期轉讓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後,須儘快辦妥政府相關部門的房地產評估和土地增值

  完稅證明,並對所轉讓的房產__________可移動的設備和傢俱進行搬遷。

  3、甲方須最遲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共同前往_房地產及土地交易登記機關辦理房產證及土地證的過戶變更手續,乙方在領取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房地產證過戶變更受理單後當日,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同時甲方、乙方在雙方認可的銀行開設共管賬戶,

  乙方在共管賬戶__________存入第三期購房款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_____。

  4、乙方在領取所受讓房地產的房產證和土地證,並對甲方轉讓的房地產及其裝飾、設備情況完成查驗無誤後,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後,三日內,在共管銀行賬戶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購房款。

  5、以上乙方付款以轉帳方式支付,甲方帳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6、甲方在收取乙方各期付款時,需向乙方開具相應收款票據;若甲方帳戶信息有變化,甲方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房產轉讓和土地使用權的辦理:

  1、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__________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爲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國有土地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甲方須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

  3、除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及相關政府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爲準。

  4、甲方房地產在交付乙方日期前未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燃氣、通信、有線電視費等、及各類租金和罰金),由甲方負責清繳;房產交付乙方後的該類費用,由乙方負責繳納;

  5、甲方須保證對轉讓的房地產及配套的設備設施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不存在任何債務糾紛、對外租賃、抵押、質押或被司法機關凍結、查封等權利瑕疵;同時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在該房產上設置任何權利擔保。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若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付款超過60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若已辦完過戶變更手續,則甲方有權追索乙方支付原合同價款及違約金。

  2、若因甲方原因無法辦理土地證或房產證的過戶變更手續或未按期移交房地產,屬甲方違約,甲方須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購房轉讓款,並應按乙方已支付款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乙方雙倍返還合同定金。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產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須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在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政府部門的政策變化(包括:規劃、徵收、凍結等)原

  因造成不能過戶變更的,不視爲甲方違約,但甲方須向乙方全部返還已收取的購房款和合同定金。

  六、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爲準。

  七、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具有司法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和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8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並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爲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範圍的四至爲: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詳見土地房屋權證)。

  第二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 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併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分 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範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

  第六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願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並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並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 本協議簽訂後,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築物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築完畢後,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爲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徵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築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徵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並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後,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並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爲準)。

  第十三條 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並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籤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

  受讓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就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項目簽訂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參與甲方購買位於長沙市雨花區黎託鄉 土地(以下簡稱“指定土地”)簽約的各項事宜,並由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

  第二條 指定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

  土地面積:

  土地用途: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雙方指定銀行共管雙控的人民幣5,000萬元信譽保證資金。

  3.3、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提供不低於人民幣 元的銀行資信證明。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爲此,乙方有權代表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後決定權歸屬於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在同等條件下,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者有其他行爲表明甲方拒絕簽約的.,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該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5.1、居間報酬

  甲乙雙方確定指定土地的轉讓成交價格爲160萬元/畝,土地轉讓所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轉讓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另行繳納。如乙方促成甲方低於此價格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轉讓價格差額部分作爲乙方的居間報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5.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爲:

  5.2.1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50%的居間報酬;

  5.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剩餘50%的居間報酬。

  5.3、如土地轉讓價格高於此價格甲方仍願意購買的,雙方另行約定居間報酬。

  第六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共管雙控資金的處理

  乙方促成甲方簽訂指定土地轉讓合同後,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雙方共管雙控資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解除共管。剩餘部分繼續共管雙控,並按居間報酬約定支付時間同期解款。共管雙控資金約定解款條件成立時,資金解款權利、義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履行後,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且雙方共管雙控資金在銀行帳戶超過25日的,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後,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需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項日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8.4、如指定土地轉讓成交價格高於甲乙雙方確定的成交價格導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約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9.2、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指定土地轉讓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代辦的費用包含在居間報酬之內,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但土地過戶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9.3、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同時代爲扣除8%的稅費。甲方代扣稅費後,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甲方代爲繳納。

  9.4、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爲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5、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將位於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_________

  4、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5、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6、土地現狀:_________

  7、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 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證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

  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3、負責規劃指導委員會通過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

  4、保證廠區附近民宅同意拆遷。

  5、負責該建設項目的土地更名工作,將原有的土地使用性質由工業變爲建設用地。

  6、根據廠區的地理位置及周邊建築實際情況,甲方必須保證此地塊內能夠建築四棟且不低於6層的建築物。

  7、甲方負責爲乙方設立業務洽談處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已交土地部門各種費用發票。;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爲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爲人民幣萬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的出讓該地塊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應補交土地部門的款項自行解決,甲方協助辦理。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乙方在辦理完畢土地使用證後日內支付雙方共同商定的款項;

  2、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向有關部門共同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手續。

  第九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在該土地轉讓前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

  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甲方有權扣除定金後,其餘款頂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2、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

  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3、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1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並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爲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範圍的四至爲: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

  第二條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併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範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第六條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願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並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並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後,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或實現該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項權益相關手續或權利憑證,且不再向受讓人收取任何費用。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築物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築完畢後,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全部建築物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爲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徵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補償均歸受讓人所有,在取得補償收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和協助時;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徵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並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日後,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並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爲準)。

  第十三條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並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籤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

  受讓人: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爲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爲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爲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爲商住功能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爲:_________帳號爲: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覈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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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3

  轉讓方:____________武漢市(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武漢__________物資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

  前言

  1、甲方轉讓的本宗地因沒有補齊土地出讓金,土地證沒有辦下來,甲方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性,即持有的與武漢市__________區人民政府__________街辦事處20__________年8月26日簽訂的《投資開發合同書》,交納部分土地出讓金的收據,武漢市__________區土地局關於對違法用地處理(包括本宗地)的會議紀要。甲方承諾對該塊土地有完全的使用權和控制權。

  2、甲方承諾本宗地爲工業用地,取得方式是出讓取得,相關手續完備,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即使因各種主客觀原因有不完善處,甲方均爲實現本合同目的,均自行承擔費用解決。

  3、乙方承諾受讓本宗地的目的是取得符合”兩規”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土地,能在本宗地建設符合當地環保標準的加工、倉儲及物流項目,甲方承諾協調本宗地的用途不限於僅興建安全、健康、環保的農產品食品加工項目及配套設施,實現乙方簽署本協議的目的.。

  雙方在此條件下,就本宗地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

  一、地塊概況

  (一)、本宗地位武漢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約30畝,東至湖北__________公司,西至__________公司,南至園區大道,北至__________村,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甲方提供的武漢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規劃土地管理所的證明)

  (二)、轉讓的本宗地還包括該宗地地上的所有建築物、構築物。

  二、土地轉讓價款

  (一)、單價每畝__________萬元(工業地價),包括土地使用權,建築物、構築物及過戶更名產生的所有稅費,土地約30畝,總價約__________萬(土地面積以土地證爲準)。土地面積誤差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二)、付款方式分三期:____________

  1、第一期:____________.協議生效後,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證辦證、更名過戶手續使乙方取得土地證,乙方取得土地證後3日內,甲方將本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沒有任何瑕疵全部移交乙方,雙方簽定移交確認書後,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

  2、第二期:____________乙方在取得土地證並簽定移交確認書後3個月內再支付甲方__________萬。

  3.、第三期:____________乙方在在取得土地證並簽定移交確認書後6個月內,乙方將剩餘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三、責任承擔:____________

  交付前本宗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及本宗地管理、控制過程中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行政責任,交付次日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特別約定:____________

  (一)、甲方承擔本宗地在辦證、過戶更名等土地轉讓環節所產生的費、稅,包括但不限於土地收益金、契稅、印花稅、工本費、罰金等所有稅、費。

  (二)、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另付甲方本宗地的院牆和建築物、構築物__________萬元。

  (三)、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完成本宗地新建建築物、構築物的申請、報建等手續。

  五、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保證條款的不真實,經土地行政管理確認,本宗地不是甲方承諾的實際狀況(土地取得方式:____________出讓;土地性質:____________工業用地;土地用途:____________加工、倉儲及物流項目設施),致使乙方不能實現本協議目的,在三十日內,甲方雙倍賠償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繼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二)、因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辦證、過戶手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違約金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繼續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三)、乙方沒有按期支付甲方轉讓款,每遲延一日,支付遲延支付總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其他:____________

  (一)、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以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提交仲裁或訴訟。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附件: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將位於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_________

  4、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5、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6、土地現狀:_________

  7、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 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證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

  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3、負責規劃指導委員會通過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

  4、保證廠區附近民宅同意拆遷。

  5、負責該建設項目的土地更名工作,將原有的土地使用性質由工業變爲建設用地。

  6、根據廠區的地理位置及周邊建築實際情況,甲方必須保證此地塊內能夠建築四棟且不低於6層的建築物。

  7、甲方負責爲乙方設立業務洽談處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已交土地部門各種費用發票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爲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爲: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爲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爲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爲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爲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爲商住功能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爲:_________________帳號爲: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覈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爲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

  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爲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爲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爲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爲_______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萬元)競得甲方委託掛牌轉讓的B202-31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築物、附着物)80%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B202-31地塊(包括地上建築物、附着物)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項目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20%的權益

  第二條: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福田區新洲路與蓮花路交匯處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50年

  6、土地面積:5298.3m2

  7、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爲57586m2,其中辦公面積33936平方、單身公寓11312m2、地下室12338m2(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築容積率:≤8.6

  9、建築覆蓋率:≤40%

  10、房地產證號:0099396

  11、深圳市規劃國土局規劃設計要點94-204

  1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深規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3、產權狀態:已交清協議地價並辦理房地產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權清楚。

  14、租賃狀況:無

  15、債務情況:無

  16、瑕疵披露:根據深規土函第HQ031877號該項目已列入問題摟盤範圍,經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7、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1998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狀爲準。因該項目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8、經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審覈,本地塊80%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柒仟貳佰捌拾柒萬貳仟捌佰柒拾陸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爲人民幣元整(小寫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自動成爲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後5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後一月內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後一箇月內付14407000.00元;

  尾款: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後一箇月內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帳戶委託監管,其餘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並無異議。前述委託監管(簡稱託管),是乙方爲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免費服務。具體運作程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託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並在轉讓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後,剩餘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經本次轉讓,乙方享有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的80%權益,甲方保留20%的權益。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託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覈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並取得轉讓批覆後,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九條:在行政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行政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保管。

  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20%、80%的比例享有和承擔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爲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覆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覈,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8

  原土地使用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轉讓後使用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塊土地房屋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就土地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土地/房屋(以下簡稱該土地)位於湖北省XX市XX區均川鎮永福寺村二組 。《該土地於潘合江房屋後面》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爲(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收款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土地轉讓

  交付土地後,上述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該房的任何使用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2.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

  3.甲方保證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

  第六條 乙方的承諾保證

  本協議簽訂後,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協議,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總房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因該房屋所發生的________年___月___日後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如甲方,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19

  委 託 人: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受 託 人: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委託事項

  第一條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土地交易市場管理規定》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託合同。

  第二條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公示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對___宗地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轉讓全權委託乙方交易。委託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委託交易內容

  第三條 委託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

  3、土地位置: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期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土地面積:____(m);

  6、產權狀態:無抵押、無查封;

  7、債務情況(由委託人親筆填寫):________ 。

  8、瑕疵披露:

  (1) 該地塊按現狀轉讓。

  (2)除本合同已披露的有關情況外,不存在以該宗地爲標的物設定的其他債務、抵押和租賃等情況;否則,出現其他第三人就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與受託人和競得人無關。

  9、土地使用權轉讓交易成功後由________承擔委託服務費。

  10、在委託期間不得擅自提高轉讓價格,不得擅自與受託方介紹人交易。否則按協議價的’百分之五支付給受託方。

  委託交易條件

  第四條 甲方委託交易條件如下:

  (一)轉讓的保留價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

  (二)《轉讓合同》簽訂後,競得人須在《轉讓合同》簽訂後________工作日內一次付清,甲方對此無異議,將原土地使用證交對方,由競得人辦理土地轉讓相關手續,辦理轉讓的費用由競得人負責,甲方只負責配合競得人辦理土地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

  法律責任

  第五條 甲方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以及交易標的物的合法性負責。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產權轉移登記覈准止,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保證交易標的物不發生本合同第四條以外新的債務、抵押、租賃的事實;

  (二)保證交易物不存在訴訟(仲裁)或其他糾紛,也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權益或受任何第三人(含行政、司法機關)的限制。

  其他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委託合同終止:

  (一)撮合成功,甲方與競得人簽訂《轉讓協議》的;

  (二)出現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交易終止情形出現的。

  第七條 因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任何一方不負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八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________地址:_______身份證:________受託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天津港保稅區土地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範圍。

  第二條甲方將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號宗地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具體位置見附圖)。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總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其中

  1、共有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攤土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獨自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用途爲: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元(美元)。甲方於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交付土地使用權。甲方承諾交付給乙方的該宗土地無權屬及經濟糾紛,該宗土地無他項權和法院查封等情況。

  第四條本協議簽訂後20日內雙方依據有關土地法規的規定,到________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過戶手續,乙方按有關規定交納土地登記費、契稅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五條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區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見附件)所規定的受讓方權利、義務關係一併轉移,乙方承擔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出讓合同中受讓方的原有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當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發生轉讓、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現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時,合同乙方所有後繼者受讓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權益和責任的承受人。

  第七條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稅區的法規及規定,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土地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於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1

  甲方名稱:

  (受讓方)

  地址:

  乙方名稱:

  (承包方)

  地址: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使用權流轉行爲,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使用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___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元/畝,(或實物___公斤/畝),合計___元(或實物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迴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2

  房產轉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之規定,現就與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部分房地產(國有土地使用權地號爲__________)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受讓的房地產佔地面積共計__________畝,四至見附圖。

  二、因依據甲方現有房地產狀況無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 故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範圍內出資建設廠房。

  三、甲、乙雙方承諾:一但完成開發投資總額(以工程造價部門的預算額爲準)的__________%,雙方立即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在該合同中雙方明確約定轉讓的土地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合同:

  1、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返還乙方已實際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違約,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須於本合同簽完後__________日內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房地產轉讓款,餘款__________萬元在以後的房地產轉讓合同中再行約定。

  六、爲擔保上述款項及有可能因違約而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違約金及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甲方願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雙方在簽定抵押合同後至崑山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抵押合同是不可撤消的合同,主合同無效,抵押合同仍有效。

  七、除非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本合同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八、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各方均有權提交房地產所在地的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在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附1、土地四至圖(略)

  2、抵押合同(略)

  甲方: 乙方:

  合同簽定地:

  合同簽定時間: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箇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爲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爲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爲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爲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箇或數箇抵押人作出一箇或數箇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爲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後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 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並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無償取得地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簽訂續期出讓合同,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爲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並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佔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佔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 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後,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並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後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經有權一級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採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爲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4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畝,……(可具體列表說明)。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畝,(或實物公斤/畝),合計元。流轉土地的農業稅費由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迴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鄉(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協議,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協議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

  ___年__月__日

  乙方(受讓方)

  ___年__月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 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範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 佈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 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_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箇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爲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爲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爲當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分行,帳號爲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 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後,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後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並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築物後,有權作爲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餘期使用權向一箇或數箇抵押人作出一箇或數箇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爲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後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關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託福建建達(霞浦)律師事務所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作爲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爲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如甲方提出終止委託關係,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委託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爲委託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託方瞭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爲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爲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爲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並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託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爲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7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樣式三)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本合同甲方爲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1.2?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麪積?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爲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爲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爲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爲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爲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爲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6.2?本合同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後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甲方應於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甲方應於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後,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並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爲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築物和/或構築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3?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_____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准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並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並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於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並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4?乙方依據本合同9.1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項目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佈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爲合理之費用。

  9.6?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築物、附着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准文件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後,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後,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築物及附着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1)日違約金爲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曆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_________違約天數。

  11.2?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覈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覈定。

  11.3?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於償付當日及其之後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爲終止。

  1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爲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爲: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後餘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爲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築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違約事實發生後,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並按其_____規則_____(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本合同生效後,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佈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16.4?下列文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複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 畝地轉讓給乙方。並達成以下規定;

  一、轉讓土地四至;

  東至________爲界,西至________爲界 南至________爲界,北至________爲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爲________畝。

  三、轉讓金額 ;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________計算,共計________元整。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後,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並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佔用該地塊時,由於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徵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於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29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 ,總面積 平方米。(以下稱該土地)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徵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三、乙方對該土地擁有永久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四、雙方協商確定此土地的轉讓價格爲686000元人民幣,大寫 (陸拾捌萬陸仟元整),此後,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五、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審批手續,辦證所需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擔。

  六、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後,如該土地被國家徵用,依法所得的各種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組織成員不得分配補償款。

  七、任何一方違約,除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轉讓價款50 %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30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並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爲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範圍的四至爲: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詳見土地房屋權證)。

  第二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 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併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分 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範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第六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願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並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並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 本協議簽訂後,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或實現該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項權益相關手續或權利憑證,且不再向受讓人收取任何費用。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築物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築完畢後,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全部建築物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爲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徵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補償均歸受讓人所有,在取得補償收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和協助時;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徵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並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後,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並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爲準)。

  第十三條 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並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籤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 受讓人:

  年 月 日 年 月

  見證人:

  年 月 日 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3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於 年 月 日在**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 方式以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萬元)競得甲方委託掛牌轉讓的 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着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委託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質: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 年即自 年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6、土地面積:

  7、可建設總建築面積爲

  8、建築容積率:

  9、建築覆蓋率:

  10、房地產證號: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12、產權狀態:

  13、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14、其他情況見深規土規許字第 號《**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爲人民幣 元整(小寫 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自動成爲成交價款的一部分,餘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 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託管,該託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後,付給甲方。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覈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託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託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並審查覈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餘款後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 在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後,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覈准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餘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因甲方下列行爲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並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覈,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 甲方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爲,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鑑證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餘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鑑證方:**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3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土地建築和其他附着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現有位於 春江大道鳳尾山 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 ]字第 號,

  第二條:甲方清理好土地上的房屋、樹木,平整土地。乙方擁有土地使用權後方可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建設(例如建房等)。土地後道路原3米增加2米空地便於山體放坡。

  第三條: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合計 給甲方。乙方預付合同定金人民幣合計 伍萬整 元,在 年 月 日交納,甲方將上述土地通過國土掛牌拍賣獲得使用權後過戶給乙方時,由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後,由乙方負責到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交納相關稅費後辦理變更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在此過程中如需甲方提供有關文件資料或簽名等手續的,甲方無條件配合辦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因土地問題,交易前所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共三人)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宗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篇3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移民小組農民集體關於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託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爲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錢律師爲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終止委託關係,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 委託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爲委託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託方瞭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爲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爲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爲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並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託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爲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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