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購房合同(通用3篇)
公積購房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上饒市信州區擁有的房產,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
經雙方協商,過戶交易產生的契稅由______方承擔,營業稅__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__方承擔,及公證費,交易綜合管理費,房產證公本費用由______方承擔。
丙方向甲方、乙方收取成交價格1%作爲中介服務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十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並支付給丙方房款2%的中介費用。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十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並支付給丙方房款2%的中介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三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三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乙方應積極配合丙方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不得無故推延時間,待公積金銀行部門放款至乙方帳戶,乙方應及時轉賬至甲方賬戶,所有房款以收款收據或轉賬憑條爲準。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賣方: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積購房合同 篇2
賣方(下稱甲方):
買方(下稱乙方):
乙方向甲方購買坐落於 房屋壹套,雙方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解除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
二、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買賣合同即終止,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甲方收回出售給乙方的上述房屋,該房屋的產權即與乙方無關。
三、雙方對退還已付房款辦法已達成一致意見,具體如下:
1、乙方已繳付樓款/元(不包含交予中介定金)。
2、乙方已繳款項自動轉爲甲方借款,以雙方商定利息從借款之日起計息,不計複利。
3、甲方還款事宜另行約定。
四、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辦理解除按揭貸款協議、解除買賣合同、註銷抵押登記等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配合甲方辦妥上述事宜,若乙方不能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或提交資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絕配合辦理的,甲方有權暫緩推還乙方所有款項。
五、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後,雙方之間就買賣合同的爭議全部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主張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買賣合同相關的權利。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爲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xx月 日
公積購房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爲(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
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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