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通用31篇)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繫人:____             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__

  年__月__日訂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

  項目名稱: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__________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__________

  序號

  項目名稱

  階段

  規模投資

  設計內容及標準

  工程特徵及附註說明: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爲_______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爲:__________

  5.1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 的2%,計________元作爲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______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計 ________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 ________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__________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爲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__________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________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          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__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3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爲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爲:

  5.1 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爲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爲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編碼:              編碼:

  電 話:              電 話:

  電 傳:              電 傳: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 期: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4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繫人:____

  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附件1

  ┌──┬──┬───┬──┬────┬───┬───┬────┬───┐

  │項目│項目│單位m2│設計│單位造價│工程款│投資估│設計費收│設計費│

  │編號│名稱│

  │內容│(元/m2) │量m2 │算(元)│費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託設計共 項 m2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總計 元。籤│

  │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

  └──────────────────────────────────┘

  注:投資估算爲甲方所提,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爲準。

  建設單位:(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

  基建負責人:

  簽訂收費協議

  年

  月

  日

  附件2

  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 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爲原合同的附件。

  業經

  需編制

  設計,雙方協定:

  一、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

  ┌───────────┬────────────┬─────────┐

  │

  序

  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交付日期(或期間)│

  ├───────────┼────────────┼─────────┤

  │

  │

  │

  │

  ├───────────┼────────────┼─────────┤

  │

  │

  │

  │

  ├───────────┼────────────┼─────────┤

  │

  │

  │

  │

  └───────────┴────────────┴─────────┘

  二、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

  ┌───┬─────────────────────┬────────┐

  │序 號│

  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

  │

  │

  │

  └───┴─────────────────────┴────────┘

  建設單位

  (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

  設計室主任:

  簽訂協議日期

  年

  月

  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5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2)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96-0204)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序號│ 項目名稱 │階段│ 規模投資 │  設計內容及標準  │├───┼──────┼───┼──────┼────────────┤│   │      │   │      │           々 ├───┼──────┼───┼──────┼────────────┤│   │      │   │      │            │├───┼──────┼───┼──────┼────────────┤│   │      │   │      │            │├───┼──────┼───┼──────┼────────────┤│   │      │   │      │            │└───┴──────┴───┴──────┴────────────┘  工程特徵及附註說明: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爲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爲:  5.1 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爲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爲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6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附表1

  設計項目收費表

  ┌───┬───┬───┬───┬───┬───┬───┬───┬──┐

  │項目編│項目名│單位平│設計內│單位造│工程款│投資估│設計費│設計│

  │號

  │稱

  │方米 │容

  │價(元│量平方│算(元│收費率│費(│

  │

  │

  │

  │

  │/平方│米

  │)

  │(%)│元)│

  │

  │

  │

  │

  │米)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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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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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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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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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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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本工程委託設計共

  項

  平方米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

  │總計

  元。簽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

  └──────────────────────────────────┘

  注:投資估算爲甲方所得,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爲準。

  建設單位:(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

  基建負責人:______

  簽訂收費協議:____年__月__日

  附表2

  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____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爲原合同的附件。業經___需編制_____設計,雙方協定。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

  ┌─────┬─────────────┬──────────────┐

  │ 序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

  交付日期(或期間)

  │

  ├─────┼─────────────┼──────────────┤

  │

  │

  │

  │

  ├─────┼─────────────┼──────────────┤

  │

  │

  │

  │

  ├─────┼─────────────┼──────────────┤

  │

  │

  │

  │

  └─────┴─────────────┴──────────────┘

  乙方應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

  ┌─────┬─────────────┬──────────────┐

  │ 序號

  │  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

  │

  │

  │

  ├─────┼─────────────┼──────────────┤

  │

  │

  │

  │

  └─────┴─────────────┴──────────────┘

  建設單位: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

  設計室主任:______

  簽訂協議日期:____年__月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爲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爲:

  5.1 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 的20%,計   元作爲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爲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編碼:              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8

  項目名稱: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___________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爲______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爲:___________

  5.1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 的20%,計__________元作爲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 %,計 _______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 _______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爲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_______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聯繫人:____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帳號:______

  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附件1(表)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單位(㎡)

  設計內容

  單位造價(元/㎡)

  工程款量

  投資估算(元)

  設計費收費率(%)設計費

  本工程委託設計共項㎡,投資估算總計元,估計設計費總計元,簽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元撥付。

  注:投資估算爲甲方所提,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爲準。

  建設單位:(蓋章)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基建負責人:

  簽訂收費協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爲原合同的附件。

  業經需編制設計,雙方協定:

  一、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表):

  序號

  文件和資料名稱

  交付日期(或期間)

  二、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表):

  序號

  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交付日期

  建設單位:(蓋章)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設計室主任:

  簽訂協議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0

  委託單位: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設計單位: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總則

  本補充協議爲甲乙雙方簽訂的_湖1號項目設計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設計合同)的補充協議,全稱爲《_湖1號住宅項目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在合同執行中,如設計合同與補充協議存在矛盾、牴觸和不一致等情況,則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第二條 工程概況

  甲方擬在赤壁市咸寧市水泥製品廠改制後置換地塊開發_湖1號項目。該項目佔地約3.5萬㎡(其中約5千㎡地尚未辦理徵地手續),地塊南北長約250米,東西寬約170米。地塊基本方正。建築用地面積__m2,項目計容積率建築面積約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約_x平方米,商業面積約_平方米,會所面積約_x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面積約_x平方米,垃圾站面積約_平方米。

  第三條 委託設計內容3.1、委託乙方承擔_湖1號項目施工圖設計。

  3.2、設計內容包括:

  a)設計專業包括總圖、建築、結構、給排水、消防、電氣(強弱電)、設計;

  b)室外工程設計:建築用地紅線內總圖道路、停車場、水電室外管線綜合、化糞池等室外建(構)築物設計;

  c)施工圖設計總預算;

  d)本工程規劃與建築方案設計單位由甲方另行委託,但乙方須配合進行建築方案設計的相關工作,並以乙方名義報審相關政府部門;

  e)本工程環境景觀施工圖設計由甲方另行委託第三方設計單位設計,乙方負責施工圖設計配合;具體設計內容爲:園林景觀構築物的建築、結構設計,園林景觀要素中的其它結構設計,園林景觀水電配合設計等;

  f)本工施工圖設計的施工現場服務及施工配合、技術交底、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派駐設計代表常駐工地並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與設計有關的問題;

  g)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設計配合及相關技術服務;

  h)不包括部分:室內二次裝修設計(含住宅大堂、會所、商業)、幕牆和門窗設計(只提供分割、開啓方式、材料使用等)、環境水景景觀設計。

  第四條 甲方責任

  4.1、據設計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設計基礎資料及施工圖設計任務書;

  4.2、設計過程中,乙方所需的有關設計資料及應由甲方確定的設計問題,甲方需及時配合提供和書面確認,超過雙方約定的確認時間而影響到乙方的設計進度,相關設計文件提交時間順延;

  4.3、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支付乙方設計費用;

  4.4、甲方對設計方案的較大調整必須在施工圖設計正式開始前予以確認,並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乙方;

  4.5、在設計開始之前,負責向乙方提供由甲方確認並經規劃國土局、消防等有關政府部門審批通過的項目建築方案設計,並協調方案設計單位與乙方間的協調、配合工作;

  4.6、在施工圖開始設計時,負責安排方案設計單位提供重要的建築設計節點、大樣正式設計草圖和色彩、主要裝飾材料的使用意見;

  4.7、甲方爲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的設計代表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第五條 乙方責任

  5.1、所承擔的工程設計質量全面負責,設計要符合國家和湖北省的有關規範、規程、技術標準等規定,並滿足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任務的要求;

  5.2、按補充協議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交付設計文件;

  5.3、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因設計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深圳市有關標準及設計任務書的要求,乙方應當繼續完善設計。由於乙方的設計遺漏或錯誤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按直接損失部分的10%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但總額不超過總設計費的50%;

  5.4、乙方在施工圖設計完成時,應向甲方做全面的技術交底工作,並提交二份設計圖紙供甲方審查,在通過甲方的審查並修改後方可出正式的報批報建文件和施工圖,在施工圖通過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後,並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意見出施工修改圖;

  5.5、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應參加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調整補充。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和施工圖設計圖紙會審,參加隱蔽工程驗收、主要工序驗收、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

  5.6、對施工圖設計做階段性或一次性技術交底,乙方指定具有工程師(含工程師)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常駐施工現場負責現場施工聯絡工作,期限從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驗收。並及時對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進行處理,派代表參加每週的工程例會;

  5.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與政府部門及施工單位的協調,對於施工過程中的設計問題,乙方提供及時的配合,緊急情況4小時之內到達現場處理,一般情況原則在12小時之內到達現場,每延誤一次罰設計費總價的千分之一;

  5.8、乙方應對其設計文件的經濟合理性負責。在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設計充分考慮成本控制,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對乙方的設計進行審覈,如確有不合理不經濟之處,乙方須無條件負責修改或補充,並免收修改費;

  5.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有關技術經濟資料、方案設計文件和本合同設計成果,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5.10、乙方應配備強有力的技術人員(本項目設計人員組成見附件)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的設計任務。並配合甲方將設計文件報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直至設計文件獲得批准。乙方設計技術人員工作應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熱情服務,對於甲方提出的合理的建議或意見應積極採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相應的設計人員,乙方必須立即更換,否則視爲違約;

  5.11、乙方如對項目設計人員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甲方認可;

  5.12、在方案設計階段,乙方應協助配合建築方案設計單位完成結構、給水排水、供電通訊、消防、安全報警、有線電視等專業的方案設計及技術說明,同時完成建築與環境方案設計的消防報批工作,直至方案設計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審覈批准;

  5.13、爲減少設計配合失誤,乙方應積極主動協助甲方完成相關設計單位之間的技術配合與協調工作;

  5.14、施工階段根據各專業施工進度派出相應專業的設計人員代表,及時解決、處理與設計相關的問題,並主動與甲方和施工單位保持日常聯繫,必要時參加工地例會,解答和解決設計與施工中發現的問題;

  第六條 設計進度及要求

  6.1、協議生效,且甲方提供每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包括規劃國土局、消防局、民防辦的審批意見書)及設計任務書和有關設計基礎資料的條件下,乙方應在下列規定時間內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時間

  1樁基礎施工圖設計12共10天。甲方5天審圖時間。

  2主體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12共30天

  3室外工程設計(戶外管網及道路設計)12原則上控制在20天(主體建築施工圖完成之日算起)以內,並與室外環境景觀設計配合進行

  4全套施工圖設計軟盤(按檔案館要求)2施工圖正式出圖時

  a)室外工程設計(戶外管網設計、道路等)應結合環境園林施工圖同步進行,做好與環境園林施工圖設計單位的配合工作。

  6.2、計成果要求

  a)工程設計成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深度要求和技術標準,設計內容包括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施工配合、設計技術服務參加工程相關的相關各階段驗收。

  b)乙方根據甲方的實際要求在設計時間進度計劃內適當時間向甲方提供一式四份施工設計圖紙(毛圖),供甲方進行工程招(投)標使用。

  c)正式施工設計圖及相關文件:一式十二份,報建部分裝訂成冊。

  d)全套文件電子文件二份,提供的文件包括書面文件、圖紙文件以及電子文件目錄(應按時間、版本順序排列同時註明日期和版本)。

  e)上述a)、b)、c)、d)四條所指設計圖紙和相關文件均包含在設計合同總價內,不另行收費。

  第七條 設計費支付

  7.1、工程設計費按總建築面積×設計費單價進行計算,設計費按每平米人民幣_元計算,項目總建築面積暫按_平方米計算,最終結算面積按規劃國土局和政府有關部門審覈批准的建築面積(層高在2.2米以下的架空層及設備層、結構轉換層不計入建築面積)爲準。本合同總設計費暫定爲人民幣_x萬元整(¥_x);

  7.2、設計分段及各階段工作佔總設計費的比例如下:

  序號階 段比例(%)金額(以實際爲準)(萬元)

  1施工圖設計90

  2現場服務10

  7.3、付款方式

  a)設計合同簽訂且甲方正式提交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建築方案設計文件後支付合同暫定設計費總價的20%作爲定金(抵做設計費);

  b)提供全部施工設計圖並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設計費的70%;

  c)項目竣工結算完成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應付設計費的10%.

  第八條 聯絡與變更

  8.1、甲、乙雙方對設計過程中相關意見及對重要事宜的確認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當一方接到對方的書面文件或通知時,原則上須在3天內回覆,特別情況不應超過5天,所有往來信函,雙方應妥善保存備查;

  8.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相互間來往信函、文件和傳真等應分類編號,註明執行的版本(僅對電子文件)、日期、與上一文件的關係等;

  8.3、甲方提出的變更修改,如不違反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規範和標準時,都應被視爲有效的、合理的,乙方應積極配合,並對變更後的單體和整體設計負責;

  8.4、因甲方的原因對設計提出重大修改[重大修改:初步設計階段平面戶型(在功能、佈置、結構、房間修改)調整三個以上(不含三個);施工圖設計階段平面戶型(在功能、佈置、結構、房間修改)調整二個以上(不含二個)的修改爲重大修改],乙方應積極配合,設計修改費由甲方承擔,具體收費標準雙方另議。由於乙方的設計遺漏、錯誤和違反有關規定、法規所造成的設計修改,設計修改費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違約

  9.1、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後,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條款即被視爲違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及時予以糾正,如超過五日不糾正時,守約方可立即通知違約方中止設計合同及補充協議;

  9.2、合同生效後,如乙方要求中止或解除設計合同及補充協議,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和已付的設計費,並賠償甲方設計費總額的50%作爲對違約的損失賠償;

  9.3、如甲方原因導致本設計合同提前終止,甲方須支付乙方本補充協議中止前由於執行本補充協議所發生的設計費用。乙方也應交付所有甲方已支付費用的文件資料予甲方。所有費用將按當時圖紙及各類文件的完成程度加以評估。雙方未能對文件完成程度的評估達成一致意見,則按第十條的規定交由深圳市中級法院裁決;

  9.4、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拖延交付設計文件二十天以內(含二十天),每延誤一天甲方扣除設計費總額的2‰;

  9.5、因乙方原因未按期提交設計文件且拖延規定的時間二十天以上,乙方應減免設計費人民幣_萬元,同時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單方中止設計合同及補充合同,同時停止支付任何合同款,並向乙方追索已付設計費;

  9.6、甲、乙雙方履行完設計合同和補充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條 爭議與仲裁

  本補充協議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之間發生不同意見爭議時,甲、乙雙方應本着互相信賴、互相體諒、互相支持的原則求同存異,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則交由_裁決。

  第十一條 其它

  11.1、該項目的環境施工圖設計由甲方另行委託第三方設計,乙方應配_合完成環境施工圖設計;

  11.2、甲方因實際工作需要加曬圖紙,乙方按A1圖幅人民幣_元/張計,其它圖幅按A1圖幅折算後計;

  11.3、本補充合同與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合同_x爲準;

  11.4、本補充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_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日期: 年_月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日期: 年_月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階段及內容:______________; 估算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算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案初步設計: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圖(萬元):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及文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音樂會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及文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爲 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費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費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次付費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 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 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 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 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

  7.4 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 。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支付。

  8.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8.8 本合同一式 ____份,發包人 _____份,設計人 __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相關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子郵件、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爲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的支付進度詳見下表:__________

  第一次付費

  預付款

  第一次付費

  提供全套設計文件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

  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照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

  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爲:國家相關現行規範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50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

  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

  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

  /%.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的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

  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員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人叄份,設計人壹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本工程所用到的相關專業資質均有乙方提供,必須滿足相關規定。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3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GF-20__-0209

  (民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地 點:______

  合 同 編 號: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 __

  發 包 人:___

  設 計 人:__

  籤 訂 日 期: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發包人:__

  設計人: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爲,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

  項目名稱:

  項目規模:

  設計階段:設計分爲初步設計(包括各單體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

  設計內容: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發包人提供現狀圖紙及其他相關資料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及完成時間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6.1.3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需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爲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費用設計人自理。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需向提供2-3個設計方案供發包人蔘考,待發包人確認設計方案後,方可進行設計。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 三 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並參加涉及設計的相關會議及參加竣工驗收。

  6.2.6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對設計方案進行局部修改或相應調整等情況設計人不再另行收取服務費。

  6.2.7在施工階段設計人須派駐現場代表負責處理施工中的設計問題,以配合發包方對工程進行質量和進度的動態管理。在此期間因設計人技術人員不在施工現場又未能通過其它渠道及時處理設計問題,所造成的工程進度滯延、工程質量問題等相關方面的損失,由設計人賠付。

  6.2.8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6.2.9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加倍支付賠償金。

  7.3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八條 其他

  8.1在各階段設計人所提供的各種圖紙,藍圖份數以邯鄲市相關部門報建要求份數爲準,應滿足各報建相關部門的要求和需要。

  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本設計合同無預付款及訂金。

  8.7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設計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 伍 份,發包人 叄 份,設計人 貳 份。

  8.8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0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4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20xx年9月12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

  2. 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採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範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25,000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20xx年9月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詳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費估算爲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在____天以內時,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樣、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索賠。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年。

  (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全部設計費支付。

  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____%。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

  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____%。

  9.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付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

  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 簽證意見:(蓋章)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7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 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 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 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 萬元,建設地點在 。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 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 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 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__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 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 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 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8

  建設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 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 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 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 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 萬元,建設地點在 。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 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 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 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 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 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 %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19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繫人:____

  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爲《民法典》所規定的有名合同的一種,發包人和設計人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主體,應當由《民法典》調整,並應最大限度地遵循合同自由的原則。實踐中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並非強制性規範,而是任意性規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這只是在無相應合同條款援引的情況下,用以解決糾紛的技術性手段。

  2、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爲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在填寫設計使用年限時,設計人應當注意其與土地使用年限的區別。

  1 平等自願

  2 誠實信用

  3 公共利益

  4 法律約束力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0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序號文件內容或名稱文件提交日期備註

  (二)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序號設計文件名稱份數交付日期備註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爲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三)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二)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爲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五)對採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後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覈定,並按覈定後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爲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爲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三)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爲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四)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爲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五)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爲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爲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箇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第十一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_____________區(縣)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開戶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1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GF-96-0204)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階段 │ 規模投資 │

  設計內容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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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特徵及附註說明: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

  │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 內容要求 │

  提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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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

  │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 內容要求 │

  提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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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爲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爲:

  5.1 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爲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爲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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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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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2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3)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附表1              設計項目收費表┌───┬───┬───┬───┬───┬───┬───┬───┬──┐│項目編│項目名│單位平│設計內│單位造│工程款│投資估│設計費│設計││號  │稱  │方米 │容  │價(元│量平方│算(元│收費率│費(││   │   │   │   │/平方│米  │)  │(%)│元)││   │   │   │   │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工程委託設計共  項  平方米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總計  元。簽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  注:投資估算爲甲方所得,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爲準。  建設單位:(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       基建負責人:______                 簽訂收費協議:____年__月__日  附表2           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____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爲原合同的附件。業經___需編制_____設計,雙方協定。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 序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  交付日期(或期間)  │├─────┼─────────────┼──────────────┤│     │             │              │├─────┼─────────────┼──────────────┤│     │             │              │├─────┼─────────────┼──────────────┤│     │             │              │└─────┴─────────────┴──────────────┘  乙方應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 序號  │ 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    交付日期      │├─────┼─────────────┼──────────────┤│     │             │              │├─────┼─────────────┼──────────────┤│     │             │              │├─────┼─────────────┼──────────────┤│     │             │              │└─────┴─────────────┴──────────────┘  建設單位: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         設計室主任:______  簽訂協議日期:____年__月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3

  委託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爲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____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收費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項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市規劃編制辦法》

  □《____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____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____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____市____市建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____市城____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說明書或文本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

  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爲_________萬元。

  7、2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覈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爲: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

  1、1委託方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託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委託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託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

  1、2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爲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

  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託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

  1、4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

  1、5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

  1、6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

  1、7委託方應爲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

  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

  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

  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

  9、

  1、

  1、

  9、

  1、

  2、

  9、

  1、

  4、

  9、

  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

  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爲________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

  2、3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9、

  2、5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

  2、6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託方已支付的定金。

  9、

  2、7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1

  1、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採取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

  1、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

  2、1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

  2、2設計方爲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爲止。

  1

  2、3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

  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

  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託方二份,設計方二份。

  1

  2、6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市____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

  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設計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4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第七條 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爲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爲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覈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爲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爲買際損失的     %。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爲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 證 意 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5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爲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爲:

  5.1 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 的20%,計   元作爲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爲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6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包方:

  設計方:

  發包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楚布寺壇城建築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2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表4-2。表4-2 設計項目內容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 (萬元)設計費 (萬元)層數建築面積(平方米)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壇城39003套3套3套85021

  第3條 發包方應向設計方提交表4-3中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表4-3 發包方應提供的資料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地勘資料1本合同簽訂3日內

  2原始地形圖1本合同簽訂3日內

  3建築紅線圖1本合同簽訂3日內

  第4條 設計方應向發包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表4-4 設計方應交付的資料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1效果圖1-3本合同簽訂後15日內

  2初步設計方案320xx年12月10日

  3最終施工圖320xx年2月10日

  第5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爲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表4-5所示。表4-5 設計費支付進度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比例付費額(萬元)付費時間(由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40%初步設計完成交付後三日內

  第三次付費40%最終施工圖完成交付三日內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兩 份,發包方 一 份,設計方 一 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可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7

  發包人(全稱):    

  設計人(全稱):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設計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

  2.工程批准、覈准或備案文號: 。

  3.工程內容及規模: 。

  4.工程所在地詳細地址: 。

  5.工程投資估算: 。

  6.工程進度安排: 。

  7.工程主要技術標準: 。

  二、工程設計範圍、階段與服務內容

  1.工程設計範圍:  。

  2.工程設計階段: 。

  3.工程設計服務內容: 。

  工程設計範圍、階段與服務內容詳見專用合同條款附件1。

  三、工程設計週期

  計劃開始設計日期:年月日。

  計劃完成設計日期:年月日。

  具體工程設計週期以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的約定爲準。

  四、合同價格形式與簽約合同價

  1.合同價格形式:  ;

  2.簽約合同價爲:

  人民幣(大寫) (¥ 元)。

  五、發包人代表與設計人項目負責人

  發包人代表: 。

  設計人項目負責人: 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條款;

  (3)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4)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5)發包人要求;

  (6)技術標準;

  (7)發包人提供的上一階段圖紙(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爲準。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設計依據,並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設計人承諾按照法律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設計服務。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正本 份、副本 份,設計人執正本 份、副本 份。

  發包人: (蓋章) 設計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納稅人識別碼: 納稅人識別碼:

  地 址:  地 址:  

  郵政編碼:  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 賬 號: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8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郵碼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設計單位(甲方):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郵碼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___________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29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地點:

  合同編號:

  委託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工程特徵及附註說明: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爲    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爲:

  5.1 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   元作爲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  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爲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傳:                電傳: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意見

  鑑證意見(蓋章)                (蓋章)

  審查號:               審查號:

  審查日期:              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30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xx年修訂本)、《計價格[20xx]10號》文。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設計的費用以人民幣結算,本合同設計收費爲人民幣(大寫) )。

  2、實際設計費按實際方案建築面積單價(其中 按 元/平方米、)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4、設計費含圖紙蓋章費(蓋章單位設計證書等級:建築工程甲級),含稅 金。

  5、如分批出圖,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設計費。

  6、如設計內容、範圍及投資發生變更時,其設計費用根據相應的變更進行計算。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延長;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設計文件未通過審批前的修改不計付設計費用;如通過審批後作重大修改、變更,設計變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內的不計設計費,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設計收費標準的50%計取設計費。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工本費按200元/公斤計取。

  6.1.5 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發包人用於本合同的項目情況除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時,需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付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範、標準及規程等。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土建爲50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根據設計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設計費。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除設計人的原因造成的情況除外)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 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於設計人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每延誤一天,應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 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篇3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設計,工程地點爲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 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標準、燃氣、冶金、石化行業技術標準及其他相關設計標準和規範。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 1合同書及附件。

  3.2發包人要求。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及設計內容:

  項目名稱: 設計內容:

  第五條 發包人給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甲方須提供一切設計方所需資料,時間根據設計方的需要確定。

  第六條 設計人給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及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石家莊或郵寄。

  第七條 費用

  雙方商定,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爲 元整(¥ 元)。

  第八條 支付方式

  設計人完成本項目,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時,發包人向設計人一次性支付設計費叄萬零柒佰捌拾元整(¥ 元)。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規範進行設計。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條件,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按該階段支付設計費。

  9.1.4發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相應的設計費。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對本項目的技術先進性、可靠性、投資經濟性、合理性負責。

  9.2.2設計人應按國家及行業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及本合同技術附件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3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完善或補充,設計人有責任承擔在設計文件執行過程中作相應的服務。由於設計人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雙方按損失額度確定。

  9.2.4設計人應按時提交設計文件。

  9.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施工與調試期間,設計人應及時處理出現的設計問題,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9.2.8設計人未經發包人許可,不得將設計任務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設計質量、功能問題,由設計人承擔責任。

  9.2.9在設計過程中,設計人應滿足發包人在不超出原定設計範圍內提出的要求。

  第十條 保密

  發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資料以及設計成果資料未經發包人同意。設計人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

  本建築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

  12.2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3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4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即生效,一式計人各執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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