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精選10篇)

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_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___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____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_____元,每月工資_______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 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章):__________(單位負責人)

  乙方(簽章):__________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

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_________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元,每月工資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_____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_____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_____、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單位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就業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或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____元,每月工資______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_________。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十

  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單位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鑑證機關(章):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就業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或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___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____元,每月工資______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_________。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 篇5

  甲方(用工單位):

  地址:

  單位負責人: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勞務派遣合同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派遣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現就相關問題簽訂合同:

  第一條 招錄、變更、派遣

  (一)勞務派遣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招聘訂單》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派遣人員。派遣的勞務派遣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甲方將所需崗位數量、工作崗位說明、人員要求和工資福利待遇等具體情況以書面形式供給乙方,乙方自 年 月 日起按照甲方要求派遣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具體人數、崗位、勞動報酬由甲方確定,以當月實際派遣人員清單爲準),派遣期限爲 年。

  第二條 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含法定節假日、婚喪假期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勞動報酬),具體金額以當月甲方提供勞務人員工資單爲準;

  2、甲方應承擔勞務派遣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和工傷保險),具體金額以當月勞務人員社保費用繳納清

  單爲準;

  3、勞務派遣人員的加班費、績效獎金、其他補貼;

  4、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5、其他相關費用:勞保用品;其他相關稅費以政府行政職能部門文件規定金額爲準。

  (二)費用標準: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按國家和地區的規定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執行與甲方同崗位員工相同的勞動報酬標準。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同意: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元/月/人,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派遣人員數以及勞務人員派遣工資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企業勞務派遣每月人力成本計算表》爲準。

  4、其他相關費用標準:另行商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作爲本合同附件。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甲方按月支付至乙方賬戶,具體金額以當月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單爲準。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當月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連同勞動報酬按月支付給乙方。勞務派遣服務費,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具體的轉賬金額以《企業勞務派遣每月人力成本計算表》爲準。

  2、甲方每月 15 日前應將款項劃至乙方指定賬戶。由乙方在收到款項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勞務派遣人員及相關部門。乙方出具正式勞務發票。乙方銀行賬戶如下: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3、其他相關稅費的支付,以政府行政職能部門文件規定的金額爲準。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覈、獎懲等綜合勞務考覈,可採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二)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並於一週後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及甲方相關業務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極壞影響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勞務派遣人員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7、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的;

  8、患病或非因工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派遣期未滿,勞務派遣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10、勞務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覈,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由於甲方機構或業務調整,工作不需要的;

  1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其他需要解除用工關係的;

  1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崗位、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責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調整、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和崗位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爲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情形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派遣人員的,應提前30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人員。

  (四)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傷害(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辦理理賠手續;涉及其他賠償問題,依據國家《侵權責任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五)從事接觸性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務派遣人員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工資等相關費用。

  (六)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等相關費用。

  (七)勞務派遣人員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等相關費用。

  (八)女性勞務派遣人員在懷孕、產期和哺乳期內,甲方應按規定支付工資等相關費用。

  (九)按時向乙方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覈、獎懲等綜合勞務考覈。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報酬。

  (四)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等手續;協助甲方處理勞務糾紛。

  (五)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派遣勞務人員同時向甲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檔案(複印件加蓋乙方騎縫章),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材料:人員簡歷、身份證明材料(外地戶籍的需要居住證)、相關資質證書(與崗位要求匹配)、健康體檢表等。

  (六)負責爲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派遣人員個人應承擔的稅費部分由乙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爲勞務派遣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複印件應提交給甲方。

  (七)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八)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現場,協助甲方進行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覈;教育勞務派遣人員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等各項管理制度;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如實介紹甲方的情況。

  第七條 工傷事故賠償、解除用工關係補償及違約責任

  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意外死亡或患職業病等,除按國家規定享受社保外,涉及其他賠償問題,由甲方依據國家《勞動法》、《民法典

  》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依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第8、10、11、12、13款規定退回勞務派遣人員: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的原因訂立無效合同,造成退回勞務派遣人員;

  3、未按合同約定提供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務派遣人員提出解除用工關係的;

  4、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務派遣人員權益的;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協商一致解除用工關係時;

  7、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8、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9、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甲方拖欠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報酬、保險和乙方服務費用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費用拖欠天數×10元/日×人計算。

  (四)如乙方拖欠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勞動報酬、個人所得稅和保險,勞務派遣人員抗議、罷工等造成甲方工作困擾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費用拖欠天數×10元/日×人計算。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不能履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爲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合同,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合同手續。

  (三)派遣期內,乙方不按約定的條款履行責任與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四)派遣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合法合理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

  3、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提供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不周全,危害勞務派遣人員身體健康的。

  第九條 爭議解決

  (一)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或勞務派遣人員與甲方發生用工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北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爭議,應先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負責履行與勞動、司法部門的處理程序,並由敗訴方承擔仲裁、訴訟費用,以及因訴訟、仲裁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就爭議事宜達成合同的,合同方案應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同樣,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就爭議事宜達成合同的,合同方案也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約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簽訂後如有不足、不清楚或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另簽訂補充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爲兩年。合同期內,如派遣人員的數量、派遣期限有變更,則本合同期限亦相應變更。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特別條款

  (一)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1-10款,甲方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時,應向乙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方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的事實材料並經當事人和乙方簽字確認後,由乙方按法律法規處理。

  (二)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11-13款,甲方退回勞務派遣人員時,甲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

  (三)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有約定外,甲方不得隨意退回本合同期間的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由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由此涉及的給予勞務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金,應由甲方承擔。

  (四)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提出變更的一方應向對方提交書面的聲明。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_工作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_______職務。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任務,具體生產任務爲: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____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任務,每日工資__________元,每月工資_______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鑑證機關:__________鑑證人:__________

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電  話

  地 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店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5號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每月工資   元(包括全勤獎、幾件獎金另計);

  2、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六、 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甲方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爲進行教育糾正或給予相應處罰。

  3.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場地,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保證乙方工作的正常進行,甲方需結合乙方的實際情況、個人意願、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等綜合情況爲乙方提供相應的兼職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正常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乙方要聽從甲方負責人指揮,服從調動。

  3.乙方要在每月底向甲方報備次月的休息天數,甲方將根據店內情況統一安排。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時間執行,不得私自休息。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向店內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息,否則視爲曠工。

  4.在本公司擔任此工作是乙方的自願行爲,乙方在工作期間,應遵紀守法、嚴格自律、愛護身體、端正行爲。在工作時間外發生的或與工作無關的一切行爲和後果,皆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乙方若欲離職,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同意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本協議自動解除。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與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若因乙方違反規定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必須在甲方所提供的工作崗位上工作三個月以上,如中途離職則按照自離處理,工作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公司制定的相關制度。

  2.乙方在公司享受正常的工資待遇,如法定節假日不能放假,則工資按雙倍計算。

  3.如合同到期,甲、乙雙方可續約。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員工手冊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爲:

  第三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 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爲7小時,每週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爲第一仲裁機關。

  甲方: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字)

  職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簽字)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 篇9

  短期用工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爲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

  二、乙方職務(工種)爲_____________。

  三、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_______________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職務(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爲______小時,每週______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爲乙方投保。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爲嘉獎、記功、晉級、評爲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爲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爲甲方考覈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____市勞動局爲第一仲裁機關。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短期用工勞動合同書 篇10

  短期用工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就業證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或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爲: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爲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元,每月工資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爲。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_____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_____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_____、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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