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的倉儲合同範本(通用3篇)

物流的倉儲合同範本 篇1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規、行政法規、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倉庫租賃、倉儲物流配送、物品保管、物流裝卸、發往全國各地行政區域,物流配送業務及裝卸業務、提送業務運輸服務和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倉儲物流、物品保管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管理、儲運、配送、理貨、分流、裝箱、分揀、打籤(貼示)、發貨、在途服務跟蹤、到站等一切事物。乙方負責根據甲方的需求,計劃提供倉庫面積提供貨物保管發運。

  第二條:服務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到期,乙方和甲方將重新簽訂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以新合同爲準。

  第三條:倉儲物流服務業務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的產品物流倉儲、配送、發往到全國各個地區。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倉庫爲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倉庫。

  第四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重量、包裝

  1.貨物名稱:

  2.規格:以外包裝尺寸爲準。

  3.數量:按照存貨的計劃數量與實際出庫爲準。

  4.重量:按實際重量爲準。

  5.貨物包裝:甲方按照有關規定保準執行,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或不符合物流運輸存儲的包裝,乙方有權拒絕存儲。

  第五條:履行地點及要求

  倉庫地址:

  乙方提供使用面積爲50㎡的倉庫租賃給甲方。費用按每年兩萬元人民幣計算,水電費全免。租賃付費方式:甲方一次性交付一年租賃費用兩萬元人民幣。起租時間 年。

  1、乙方的倉庫應符合儲運條件、防雨、防塵、防洪、防潮、具備消防照明等設施條件。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提供足夠倉儲供面積。甲方在儲運期內貨物進庫數量、貨物出庫數量、貨物各種品相、規格、數量。每月報表、每月盤點、每週清點、每日做好臺賬。做到貨與賬相符。

  3、乙方負責倉庫內外的安全、防火、保衛工作。

  4、乙方應全力保證甲方貨品的安全、完好,若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貨品損壞、丟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經濟折扣價賠償甲方。對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破損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雷擊、戰爭等)所造成貨品丟失、損壞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應盡善意第三方的責任。

  調撥至乙方倉庫的貨物,因貨物性質、貨物包裝、等從外觀可辨別的不符合正常驗收約定或超過有效期等乙方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驗收入庫,因此造成貨物編制破損,一方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5、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存庫信息預期產品。乙方需配合甲方每月在庫進行盤點,乙方應履行報表責任,《庫存產品出入庫彙總日報表》《配送跟蹤表》,爲減少和消滅呆滯貨物要求在日報表上註明貨物的生產日期,報表鬚髮給甲方負責人。

  6、貨物入庫驗收信息反饋。貨物到倉儲站由乙方與送貨方覈實到貨數量,發現有不一致現象即時報甲方處理。乙方應派人到現場驗收貨物,覈實物品名稱數量是否相符,與送貨人員辦理貨物交接手續,如發現貨物異常(包括破損、損壞貨物減少等)與乙方及時追查原因並告知甲方。乙方驗收後,再到《貨統計表》簽字蓋章確定產品數量、狀態,並在24~36小時內將反饋表上報甲方。

  7、乙方驗收後負責裝卸裝卸費用在報價表附件中。

  8、乙方應保證貨物在處理及搬運中的安全做到按產品貨物要求先進先出、輕裝輕卸。

  9、倉庫貨物必須嚴格按照包裝標示堆碼,方向、高度、層數,進行堆碼。乙方負責倉庫貨物日常巡查發現堆垛歪斜包裝變形等異常情況應及時整改,發現任何異常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視爲失職。

  倉庫貨物堆垛應整齊有序,保持一定的垛距、貨距一邊收發作業及庫存盤點。

  10、殘次品外包有損壞的、退換貨的、或不同品質有不同程度問題的.、應分開堆碼分開保管,不得混放、串放。

  11、乙方必須保障帳、卡、物、相符。甲方將定期不定期對乙方倉庫進行檢查。如檢查發現賬物不符,或倉庫管理不達標,乙方應及時整改服從甲方整理安排。

  第六條:費用結算方式

  1、 元,若甲方當月發貨費用連續三個月低於雙方確定的月發貨費時,從第四個月起改爲單票現金結算或到付結算。

  2、費用結算時間與付費

  乙方與甲方的運費及相關費用結算期是每月日爲物流服務費進結算日,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表》明細後三個工作日內要與乙方進行覈對及確認,如有疑義應於收到賬單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三個工作日內不反饋信息視同確認,確認後乙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以現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項。

  3、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日萬分之五收取未付款項部分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合同下享有物流費用月結待遇,而改成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和甲方終止合同,不再爲甲方提供物流服務倉儲服務。

  第七條:保險理賠在合同期內乙方將倉庫租賃給甲方,在倉儲內有乙方的員工專人負責整理看護。爲了規避運輸途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事故可能帶來的危險,甲方需把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率爲貨物聲明價值的%,未保的貨物發生丟失,毀損或缺少。由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賠償,但不超過損失部分的運費三倍爲限。

  第八條:甲方委託乙方做物流配送發貨業務,甲方承諾不得將甲方貨物委託任何第三方物流企業。若有出現有其他物流公司,乙方將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追究其乙方倉儲利用率經濟損失。

  第九條:甲方對貨物享有完全所有權,貨品從卸貨起到甲方租賃倉庫儲存至最終出貨前的全過程有甲方負責,出庫後到收貨人收到貨物前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貨物出庫由甲方出具發貨清單,發貨數量及收貨人地址、電話必須明確纔可委託乙方負責物流運輸發貨業務,同時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方可出庫發貨,貨物到目的地,收貨人收到貨物後。乙方的流程工作結束。

  第十一條:甲方派駐乙方倉庫的工作人員和工作地、住宿等問題由乙方提供。

  第十二條:甲方將其產品送到乙方倉庫。若甲方要求乙方提貨送到倉庫要付提貨費用。

  第十三條:乙方憑藉甲方發給乙方的發貨通知單方可發貨,乙方不接受甲方指定人以外任何人的白條,口頭通知發貨,每張出庫單具只能出庫一次,如造成重複出庫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十四條:乙方應保證貨物在處理及搬運中的安全,做到按產品特性要求進行裝卸,對因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貨物必須嚴格按照包裝箱標示堆碼,方向、高度、層數符合要求,若出現超高堆碼造成損失與乙方無關。倉庫貨物堆放整齊有序,保持一定的跺距、柱距、貨距以便收發作業及庫存的盤點。

  第十六條:裝卸費用由甲方貨物到乙方倉庫前的裝卸及出庫裝卸費用,卸車費 /噸,/方裝車費 /噸, /方。

  第十七條: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一方應立即將事故通知對方並提供詳情報告由雙方協調解決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產品報價表》中的價格是未含稅價格,每票貨應加5.85%的稅金。如甲方要求貨物到達所在城市的配貨站要求將貨物送貨到收貨人手中,簡稱門到門,需加送貨費元。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在當地法院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簽約地址:

物流的倉儲合同範本 篇2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受託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業務合作範圍

  本合同合作內容是乙方爲甲方提供物流倉儲服務。甲方將其貨物委託給乙方管理和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併爲本業務服務提供必要的設施設備。

  本業務內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倉庫;

  2.倉儲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出入庫及倉儲日常管理,日常盤點等服務;

  3.單據及數據服務: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倉儲管理報表,並妥善保留業務單據;

  4.倉儲增值服務:當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倉儲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務,如:打碼、更換包裝、二次包裝、銷燬等服務時,應在合理時間內提前告知乙方,並在雙方對服務標準及價格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務。

  第二條甲、乙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權力能力及主體資格;

  2)甲方保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合法經營;

  3)甲方應遵守乙方執行倉儲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4)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貨物不得含有危險品、污染品、違禁品等有害或違法物品,如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貨物因甲方原因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及損害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各項費用;

  2.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權利能力和主體資格;

  2)乙方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合法經營;

  3)乙方負責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貨物存儲標準對貨物進行保管。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可代甲方爲其存儲在乙方倉庫內的貨物購買保險,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託貨物的貨損,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產品貨值表》進行相應賠償,但最高賠償數額不超過甲方產品的銷售價格。

  5)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貨物遭受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取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定義,包括:戰爭、動亂、飛行物體墜落、商品自身問題或溫溼度引起的變質、變色、發黴等非甲乙雙方的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風、雨、洪水、雪、地震等。

  第三條服務費用及標準

  1.本業務的具體費用標準詳見《物流服務收費標準》。

  2.本業務費用決定的前提條件

  1)本業務相關的.報價(以下稱“本報價”)表示的前提條件是《倉配物流收費標準》中指定的服務內容,如果超出指定的服務內容之外,報價另行商定。

  2)甲方在本報價的貨品因特殊要求而另需增加設備時,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雙方每月結算一次。即:乙方每月5日前(如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發生的《物流費用結算表》以郵件的形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在乙方郵件發出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並通知乙方開立發票,逾期不確認的視爲甲方無異議。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供的上月《物流費用結算表》存在異議,其應在收到上述結算表後5個工作日內提出並與乙方覈對,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通知乙方開立發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30日內付款;

  2.付款方式:甲方以銀行轉帳形式匯至乙方指定的以下帳戶。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逾期付款違約金:若甲方逾期支付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物流服務費用的,則須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公式:違約金總金額=甲方應付當期物流服務費總金額×0.5%×逾期天數。

  如果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物流服務費用超過60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及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時,對方可立即停止履行本協議;

  3.在甲、乙任何一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如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未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本合同結束後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以此類推。

  4.本合同之終止並不影響本合同協議項下未完成之結算或任何一方付款義務以及其他在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所瞭解的對方企業信息,即使本合同終止後,在事先沒有得到對方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分歧和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同意並簽字的解決方案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服務協議與補充協議相沖突的部分,以補充協議爲準。

  3.如雙方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對本合同任何變更、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確認。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簽字日期:

物流的倉儲合同範本 篇3

  倉儲物流協議

  甲方(存貨方): 乙方(保管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存貨方)委託乙方(保管方)爲其產品提供倉儲服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貨物描述

  1.1 產品名稱:椰殼纖維

  1.2 數量:每批到貨數量依據甲方實際到貨件數及重量爲準。

  1.3 包裝: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貨物包裝應符合汽車運輸、鐵路運輸、空運等質量要求。

  第二條、貨物驗收入庫

  2.1 貨物驗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準確的貨物清單。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貨物清單對貨物的規格、型號、數量及外觀包裝進行驗收,若貨物與隨貨清單不符合、有包裝缺陷或運輸中的貨物磕碰,乙方可暫拒接收,並及時通知甲方,協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時解決。

  2.2 貨物入庫:乙方按甲方要求對來貨進行過磅(至貨場過磅處),乙方驗收員對照甲方隨貨清單核對貨物外觀質量及規格、數量、重量無誤後即辦理入庫手續,並在甲方回執單上簽字、蓋章。

  2.3 因甲方貨物存在吸溼及乾燥天氣下的水份蒸發等自然現象,允許產品存儲期間重量± %。

  2.4 乙方只負責產品包裝及外觀質量驗收,不對其內在質量及使用性能負責。

  第三條、貨物出庫及結算方式

  3.1 貨物出庫:甲方以傳真形式將填寫正確、簽字蓋章齊全的出庫單傳遞乙方(出庫單簽字樣式附後),乙方依照單據註明的品名、規格、數量等指標辦理出庫手續。依據甲方要求,乙方對每筆出庫貨物均需過磅稱重並做記錄。

  3.2 甲方委託的提貨人須出具經辦人的身份證/駕駛證,乙方不接受任何口頭指令。

  3.3 乙方應確保甲方貨物及時出庫,貨物一經經辦人簽收出庫後出現的損壞、缺少等情況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第四條、配送服務

  4.1 甲方貨物運至乙方的運輸方式:甲方負責將貨物運輸到乙方倉庫,運費由甲方承擔。

  4.2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自乙方倉儲地至及 東外環業務。

  4.3 遇大宗貨物出庫配送的,甲方須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準備工作。

  第五條、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5.1 收費標準:

  5.1.1倉庫租賃費每天按 元 /噸計費;

  5.1.2裝卸費按 元/噸計算;

  5.1.3過磅費按 元/噸(一進一出)。

  5.1.4單車運輸在 噸(含)以下按 元/車收費,超出20噸按兩車標準收費,此費用只限“坊子庫—清池”或“坊子庫—寒亭東外環”此兩線的單程距離,超出此距離將增加收費。

  5.2 結算方式:以電匯方式收取,按 月 結算,次月5日前乙方出具結算清單,甲方確認後於乙方開具發票後5日內付款。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貨物包裝應符合儲運要求,因包裝質量帶來的貨物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6.1.2 甲方應採用隨貨捎帶或傳真形式將每批所發產品的出庫裝車清單等資料及時送達乙方,因單據填寫錯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1.3 因甲方的產品質量造成收貨方拒收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因拒收需乙方載貨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運費。

  6.1.4 甲方自提貨物,必須是甲方業務員或甲方書面授權委託人自提。

  6.1.5 甲方更換駐濰代表或業務員,需向乙方提供蓋有紅章的甲方任免報告或文件。

  6.1.6 甲方工作人員及甲方委託的送、提貨人員進入乙方庫區應嚴格遵守乙方倉儲管理規定,愛護乙方倉儲、辦公設備。

  6.1.7 當存貨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須結清全部倉儲、裝卸、運輸、過磅等服務費用。否則,乙方有權不予發貨。

  6.1.8 甲方須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按時足額支付倉儲物流服務費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額的5%向乙方另付滯納金。

  6.2 乙方責任:

  6.2.1 提供的存儲條件達到防火、防潮目的。

  6.2.2 在貨物倉儲期間造成的貨物短缺由乙方負責賠償其直接經濟損失。

  6.2.3 爲甲方提供倉儲服務,甲方隨時帶人看貨,乙方將予以配合。

  6.2.4 承諾按甲方指令及時、準確辦理來貨入庫、發貨配送工作。

  6.2.5 依甲方需求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通報甲方產品庫存情況,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報表,報表格式由甲方提供。

  6.2.6 應指定專人負責甲方的.相關業務和操作。

  6.2.7 發貨按“先進先出”的原則。

  第七條、不可抗力因素

  7.1 由於不可抗力情況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7.2 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用電報、傳真等方式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違約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或單方面不履行合同時,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訴方所在地法院裁決,一切經濟損失由敗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履行期限爲 年 月 日到 年月 日。

  9.2 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應於期滿時終止,否則,本合同自動延續。

  9.3 對於合同期滿,甲方壹個月內不續簽合同的,乙方有權拒收甲方的貨物,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9.4 本合同正式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5 本合同所有附件於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6 本合同附件共張。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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