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類-倉儲配送物流合同(精選3篇)

運輸類-倉儲配送物流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爲滿足 公司正常均衡生產需要,保證按時區及時準確配送到生產線庫房,乙方 將所供 公司的零部件,委託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進行倉儲、保管、配送、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饋等物流服務,爲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

  。

  二、貨物包裝及回收

  1.乙方負責零部件的包裝,包裝物爲木箱、紙箱及托盤(要求用工位器具的必須使用工位器具),包裝標準按國家或企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標準的必須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

  2.包裝不符合國家和企業標準而造成零部件損壞、質量不合格、丟失的由乙方負責。

  3.如乙方對其產品包裝物回收,須與甲方協商相關事宜,及回收費用,並簽訂包裝物回收補充協議。

  三、貨物驗收

  1.產品零部件由乙方送檢,如需甲方送檢,乙方須在其他服務項選擇服務,並支付費用。

  2.甲方負責包裝外觀、品種規格、數量的驗收,如發現零部件與合同規定不符合及時通知乙方,並在入庫單中註明。

  3.自甲方開具入庫單之日,零部件的風險即轉由甲方承擔。

  四、倉儲保管

  1.乙方零部件送到甲方後,甲方應及時做好零部件的接收,裝卸工作,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商品特殊性進行保管,對乙方零部件完整、安全負責。

  五、配送服務

  1.甲方負責根據 公司生產調度指令及時準確將乙方零部件按時送到 指定庫房。

  2.因甲方送貨不及時或品種送錯而影響 公司生產,由甲方負責。

  3.如果因乙方零部件缺貨或產品不合格導致甲方不能及時送貨,或影響生產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4. 公司要求使用器具配送的零部件,由乙方必須按要求製作工位器具,因器具不足、器具不標準造成的停線考覈由乙方負責。

  六、票據管理和信息反饋

  1.乙方零部件到達甲方庫房後,經外觀檢驗及清點數量後甲方開具入庫單,乙方將甲方開具的協作送檢單和採購計劃各留甲方一份。

  2.甲方負責保管出庫單、收料單,乙方可定期到甲方取出庫單,收料單。

  3.甲方每日向乙方提供庫存日報表。

  七、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

  1.零部件在倉儲、配送過程中,由於管理不善而發生零部件丟失、短少、腐蝕損壞的(包裝箱完好的除外)甲方負責按損壞的實價賠償,如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的損壞,變質的甲方不負責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在與甲方結算時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實際損失金額。

  3.甲方按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配送乙方產品。

  乙方:

  1.乙方送貨的包裝要標明產品名稱、圖號及數量,保證包裝內與包裝表明一致,如有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應在包裝上註明,否則出現損失或人身傷亡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不能及時將貨物存到甲方庫房,致使不能及時送貨,影響生產的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超出合同簽訂儲存面積,甲方可以臨時解決存儲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5日內給甲方補籤租賃協議,協議傳真有效,如乙方未按時補籤協議,每天按超出面積雙倍收取倉儲費。

  4.乙方若不能履行合同規定,或逾期不向甲方支付費用,甲方可通過要求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的方式給予相應懲罰。

  5.乙方貨物一經存入甲方庫房,貨物出庫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服務支付相應費用(倉儲、配送費等)不論貨物用於生產或是退回乙方。

  6.乙方在一箇月內清除甲方庫房廢品零部件。

  7.乙方須每月與甲方進行一次賬務覈對並簽字、確認。

  八、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則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進行洽商,重新簽訂服務協議。在協議執行中任何一方因業務變動需終止合同的,請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該情況下雙方不產生任何違約金。在任何情況下,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本協議,均不影響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終止前應履行的權利及義務。

  九、收費方式、收費標準和結算方式

  1.收費方式:

  (1)按面積收費:月收費金額=倉儲面積(平米)×15/平米/月

  (2)價值收費:月收費金額=月出庫量×價格×0.5‰ (按價值提取比例)

  (3)其他服務收費

  (4)月收費合計=面積收費+價值收費+其他服務收費

  2.收費標準:

  倉儲收費租賃面積單價年度費用

  面積: 平米 元大寫:¥:

  配送收費提取方式提取標準

  價值提取( )計件提取1. ‰2、3、

  其它品種提取標準

  3.其他服務及收費:

  爲滿足配套廠家對全面物流的需求,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對一下服務內容進行增加具體如下:

  4.結算方式:

  (1)其它:( )支票、( )電子匯兌、( )匯票式、( )現金乙方依據和甲方簽訂的合同按時支付甲方。經協商,雙方選擇銀行電匯(t/t)的方式進行付款。

  (2)甲方開具服務票並提供給乙方作爲付款依據。

  5.付款時間:

  (1)面積收費:合同簽訂日起按季度乙方支付甲方費用,並提供結算相關手續

  (2)計件收費及價值收費:次月15日內甲乙雙方依據出庫單核對出庫數量,依據 公司結算單核對價值,雙方簽字確認,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結算費用,並提供結算相關手續。

  (3)其他服務收費: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結算費用,並提供結算相關手續。

  (4)乙方應於開票後 天內支付甲方費用。乙方未按約定給甲方付款,延期需以書面通知並得到甲方確認,違反合同支付時間的,甲方有權停止配送物資或扣留乙方收料單據,直至乙方付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其他約定:

  1.由於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不可抗力事故(地震,洪澇等自然災害),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約定的條件履行時,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具體事宜雙方及時溝通,協商解決。

  2.凡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無故提前終止合同的須向另一方賠付貳萬元違約金。在任何情況下,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本協議,均不影響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終止前應履行的權利及義務。

  3.簽訂合同時,雙方需提供有效的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等複印件,並加蓋公司紅章。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在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所形成的約定以書面形式作爲本協議附件。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運輸類-倉儲配送物流合同 篇2

  保管服務方:

  存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保管服務方、存貨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保管服務方提供服務爲:

  1.爲存貨方提供產品的裝卸、存放、保管、配送、不良貨品回收、信息反饋等。爲存貨方代記庫存明細賬(最小記賬單位)。

  2.爲存貨方提供使用面積平米的場地,供存貨方碼放貨物。

  3.保管場所地址:

  第二條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

  2.因存貨方包裝原因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倉儲配送服務責任

  1.保管服務方應保證存貨方的存貨數量(最小記賬單位)庫存明細帳與存貨方所存貨物一致。

  2.保管服務方應保證存貨方入庫存貨數量、及入庫時經雙方確認的貨物狀態完好。

  3.保管服務應主動、密切聯繫存貨方,根據保管服務方配送要求及送貨計劃要求的時間、地點、品種、數量,按時按要求配送貨品。

  第四條保管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存貨方有權對保管服務方保管庫存隨時盤查,並提出合理建議以保證產品的安全。

  2.存貨方明示貨品倉儲、配送過程中應注意事項,並要求保管服務方人員按此執行,有特別需注意的事項應向保管服務方說明。

  3.存貨方委託保管服務方負責將保管貨品運至保管場所(運輸費另計)。

  4.保管服務方須保證在保管期間內,存貨方保管物在保管場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進水,不因保管場所內其他物品的使用、搬運而造成損壞。

  5.保管服務方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或其他場所進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務方違反本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續簽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約定的保管期間內,因保管場所變遷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保管服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存貨方,則存貨方有權選擇:或者提前終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務方提供的新保管場所繼續履行本合同。如存貨方選擇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則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存貨方應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間的保管費,且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3.如在本合同約定的保管期間內,存貨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書

  面通知保管服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則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存貨方應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間的保管費,且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4.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並需加蓋公司印章,

  任何口頭的或無公司印章的書面合同均視爲無效,對各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保管服務費費用

  1.本合同項下保管服務費:A、正品按出庫每一最小記賬單位元收取。B、回收不良貨品按入庫每一最少記賬單位元收取。包含倉儲費及配送費。該費用包括保管服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保管服務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水電費、管理費、安保費、燃料費、路橋費、設備維護保養費、出入庫理貨、裝卸費、以及相關的保險費、稅費等)。另計費用:除宜昌城區以外區域物流費用、加班費。

  2.支付方式: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保管服務費,每月爲一箇支付週期,存貨方於每個支付週期結束後10日內向保管服務方支付上一週期保管服務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保管服務方的違約責任:

  1)保管物在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丟失、短缺、損壞等,保管服務方應負責賠償。

  2)保管服務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務

  方應將存貨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服務費返還給存貨方,並賠償由此給存貨方造成的損失。

  2.存貨方的違約責任:

  1)存貨方在保管服務方存放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物品,造成公檢法機關沒收存貨方物品的,保管服務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存貨方因此給保管服務方造成的損失由存貨方全額承擔,包括保管服務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如存貨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保管服務費,每逾期一日,存貨方應按應付保管費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對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貨方經濟損失,保管服務方不負責賠償。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有其他問題,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務方: (公章)存貨方:(公章)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運輸類-倉儲配送物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就甲方給公司的零部件委託乙方倉儲管理等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如實提供存放在倉庫貨物的圖號、名稱等相關信息

  2、甲方發貨到乙方倉庫,應提供詳細的發貨清單、標明貨物的圖號、名稱及數量,並將發貨信息(運輸方式、具體接車時間)傳遞給乙方

  3、貨物從甲方運到乙方倉庫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所需的週轉箱、週轉貨架、紙箱、托盤自行購買訂做,並承擔其費用

  5、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存數和帳目進行監督。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貨物到達乙方倉庫後,乙方負責依送貨單進行收貨,並檢查外包裝是否良好,根據檢查結果,將包裝良好的數量無誤的產品驗收入庫,如有未能入庫的產品有責任通知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協商解決

  2、乙方需配合公司的發貨計劃,發貨時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將甲方的產品送到長城汽車股份公司指定的倉位,並負責做好相關交貨手續,確保供貨及時率達100%

  3、定期的對庫存產品進行盤點,產品低於最低儲備量時應及時將消息傳遞給甲方

  4、若甲方產品在公司出現不良品要求退貨時,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對產品實行品質數量上的確認並登記,協助甲方暫時保管(本月不良品應在次月20號前返廠,批次不良品應在10個工作日內返廠,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超期保管費

  5、在緊急情況發生時(空運交貨),乙方配合甲方迅速處理相關事宜(費用由甲方負責

  6、乙方的倉庫應具備甲方產品的儲存條件,貨物避免與地面接觸(除遇不可抗力外),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所有入庫單進行整理,每月通知甲方開發票並送至公司

  8、貨物在乙方簽收後應保證完好無損,如有遺失或損壞由乙方全額賠償;

  9、爲達到雙贏,待雙方合作穩定後應制訂庫房物資合理化庫存值,如甲方庫存產品超出合理化上線值時,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超儲費。

  三、費用結算方式

  1.乙方按供貨價格(含稅)的千分之高,經過雙方協商做適當調整

  2.以上所有費用每季結算一次(注:所有費用包含此合同中未列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額外有償費用)。

  四、合同中止約定

  1.乙方爲甲方服務期間,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需雙方達成書面中止協議,在終止協議簽訂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2.終止合同前,在甲方付清乙方所有帳款的前提下,乙方爲甲方服務結束。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清費用,乙方將向甲方加收未付費用的10%作爲滯納金;

  2.任何一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合同而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按未執行完合同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六、其它事宜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要求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可以和另一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合同期:年月月

  3、鑑於甲方和乙方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在合同期滿前一箇月內,合同任何一方沒有提出終止本合同的要求,則本合同自動順延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委託辦理人:委託辦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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