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倉儲合同範本(精選3篇)
標準倉儲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確定乙方爲甲方的特約物流公司,現就長期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二、業務範圍及價格:
1、運輸範圍及價格表
(1)對甲方儲運在乙方物流庫內的所有物品進行發貨業務。
(2)甲方租用乙方庫房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5元/天。
2、價格調整約定
(1)當市場價格下調時,乙方給予甲方的合作價格也應做到相應的下調。
(2)乙方應承諾給甲方的合作價應低於同範圍的市場價或給其他公司的價格。
(3)當乙方價格高收市場價格,覈實後,乙方應退還給甲方當次運費的差價。
(4)如涉及故意違反價格約定,應賠償當次運費的50%給甲方作爲違約金。
(5)裝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損壞,裝卸方應賠償委託方實際經濟損失。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發送快遞或設備運輸時,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時間,準確、快速地送達目的地。
2、甲方交付給乙方儲運貨物後,乙方有義務在運送期間保管好甲方的物品,如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3、甲方應按照與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按時予以結算。
四、付款方式:
1、根據甲方貨運單及倉儲費累計,採取月結方式進行結算。
2、每月15日前,甲方支付運送費用,以後依次按照每月結算費用,付款方式爲轉帳支付。
五、合作約定: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爲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或損害對方利益,違約方應承擔給另一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對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通過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訴訟解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有效期爲三年,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續簽權和棄籤權。
甲方:乙方:
公司代表(簽字):公司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標準倉儲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代儲存,爲了加強雙方責任,擬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倉庫租金計算
爲了提高倉庫使用率,確保物資安全,經協商,確定乙方提供倉庫 平方米由甲方使用,倉庫租金按月包庫制,每月每平方米 元,合計月租金爲 元整。
(二)貨物進出庫手續
1、爲加強進、出庫管理,甲方應按時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進貨計劃,以利乙方安排各項勞務計劃,及時做好收發工作。
2、貨物入庫一律憑甲方規定憑證所列數量、名稱,核點無誤後,乙方按規定通知甲方及時記賬備存。
3、貨物入庫前,乙方負責卸車,並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會同有關部門作出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甲方與有關部門處理。
4、凡是貨物出庫一律憑甲方規定的憑證辦法發貨,否則不予辦理。
5、貨物進、出庫過程中,如發生差錯、事故,應由責任方負責。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裝卸過程中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需要發往外埠的貨物,甲方應在鐵路規定的時間內,向鐵路部門申請車皮計劃,然後通知乙方向發站辦理請車,並及時辦理整車發貨事宜,有關鐵路運雜費用暫由乙方墊付,然後再向甲方結算。
(三)勞務費的結算
1、凡整車到達乙方專用線裝卸(包括上下盤站作業)進庫費每噸收 元,出庫費每噸收 元(如火車發貨仍按 元)。爲便於結算應在入庫時一次收清,出庫不另收費。
2、凡甲方在乙方專用線上卸車後,組織直髮貨物,進出庫每噸各收 元,直髮貨物各項手續均由甲方辦理,乙方只負責裝卸勞務。有關數量、質量、外觀由收貨人負責。
3、凡汽車到達貨物進、出庫每噸收 元(入庫前如同第4條辦理)。
4、凡整車到達專用線的重載車輛,每車皮噸按一元計收過軌費,取送調車費每節 元,由乙方墊付,月底向甲方結算。(乙方結算時應將發站、車號、噸位抄寫一份送甲方覈對)
(四)其他事項
1、甲方如需乙方汽車運輸及裝卸貨物時,其費用標準按 市運輸公司規定計算。
2、甲方需乙方在庫內提供勞務時,所需材料由甲方負責供應,乙方提供勞力工,每工日按 元計算。(不足4小時按半工日,超過4小時按一工日)
3、爲確保庫存賬物相符,每月末雙方對賬一次,如發現庫存不符合應及時查清,以免影響正常收發、儲備。
4、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向甲方開戶行託收結算。
(五)共同責任
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期滿雙方無異議,本協議繼續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安排調整倉庫。終止協議時,雙方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密切協作,爭取儘快出庫,最遲在三個月出清。
2、本協議自 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 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日期:
標準倉儲合同範本 篇3
甲方(託運人):
公司地址:
公司營業執照號:
乙方(承運人):
公司地址: 公司營業執照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真誠合作,自願、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從 發往 的貨物,運輸方式爲(或包括): 。
2、乙方應依甲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如有需要,甲乙雙方可指定各自接口人處理甲乙雙方相關貨運事宜;甲乙雙方所指定接口人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對方。
2、經甲乙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文件之行爲或其它履約行爲受本合同所具有法律效力約束。
三、貨物及包裝
1、甲方交付乙方之貨物必須是能安全、合法運送的,不能包含危險物品,違禁、違規之物品。如甲方託運違禁、違規之貨物,乙方有權不退還其運費,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甲方需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如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損貨差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貨物交接
1、乙方按照約定負責在甲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地點。
五、價格、結算與付款
1、甲乙雙方按照約定的價格進行結算,具體結算價格見附件一。如果附件沒有附價格表,則以乙方在信息系統給甲方的報價爲準。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報價均爲人民幣報價,如果涉及到以其它幣種付款,由雙方協商折算的匯率。
2、甲方應預付運費給乙方,當甲方餘額不足以支付運費時,乙方有權暫扣貨物,直到甲方付清運費,再發運貨物。
3、甲方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貨款,乙方收款銀行資料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六、賠償規則
1.所有可追蹤查詢的貨物,在乙方收到貨物以後,實際承運商收到貨物以前(以網站上收件信息爲準),如果貨物出現丟失,乙方按照三倍運費賠償給甲方,不再另外退運費。
2.快遞、專線及EMS類貨物,在乙方轉交給實際承運商,即在承運商網站上可以查詢到包裹的收件信息以後丟失,按照申報價值進行賠償,最高不超過100美金;另外退還運費給甲方;個別單獨說明的運輸服務除外。單獨說明是指達方物流在其官方網站或者系統有文字內容加以說明。
3.小包掛號類貨物(中國郵政掛號除外),在乙方轉交給實際承運商,即在承運商網站上可以查詢到包裹的收件信息以後丟失,乙方會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商申請賠償。如果實際承運商接受索賠申請並確認賠償,乙方按照申報價值進行賠償,最高不超過40美金;是否退回運費,視承運商實際賠償結果而定。
4.中國郵政小包掛號件及所有不可追蹤的貨物沒有賠償。
5.在賠償範圍內的貨物,七個工作日(從出貨當天算起)不上網即認定爲上網前丟失,甲方必須在確認丟失後的1個月內提出索賠申請,過期不受理。
6.貨物上網以後,當實際承運商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貨物丟失以後,才能認定貨物爲上網後丟失,甲方必須在確認丟失後的1個月內提出索賠申請,過期不受理。
7.如果是貴重物品且該類物品在乙方保價服務承保範圍之類,可以使用乙方的保價服務。如未投保,按以上通用規則進行賠償,不再接受任何申訴。
8.如果是因爲海關、爆倉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及丟失,沒有賠償。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可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修改合同條款或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不可抗力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天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沒有徵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把其在合同下的權利或責任轉讓給無關的第三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之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約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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