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精選31篇)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
託運方:
地址:
承運方:
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價款
貨物名稱爲:玉米秸稈壓縮塊。運輸價款爲每噸55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科左後旗勝利農場。
貨物到達地點:昌圖國能生物發電有限公司。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和期限
20xx年12月份承運方開始運輸。至20xx年開春前生產結束。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承運方必須安全運輸貨物到目的地,運輸途中發生各種交通等問題由承運方自行解決。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在起運地由託運方負責裝貨,在目的地由收貨方負責卸貨。
第六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按發生的運輸量以每週用電子劃撥方式進行結算。從第二週開始結算前一週的運輸款,以此類推,至解除合同時全部結算完畢。
第七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繳納過橋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取運費。如果託運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運費,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導致承運方貨物積壓的,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積壓貨物現價10%的違約金。因惡劣天氣造成的無法運輸除外。
2、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承擔尚未運輸貨物總價款的15﹪的違約金。
3、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4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鷂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海上運輸合同樣本
合同號:
日 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
(2)數量____
(3)單價____
(4)金額____
合計____
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 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 險: 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____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於20xx年xx月x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 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爲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爲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 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賣方:
買方: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3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貨物運輸事宜,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制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基本信息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實際運輸量爲準)。
二、合同期限
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內貨物未運輸完的,雙方可協商延長相應期限。
三、運輸方式
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_______________運輸。
四、運輸起止地點
運輸起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六、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
3..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七、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______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運費支付方式爲下列第_______種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不可抗力
如發生地震、颱風、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以及政策因素等不可預見的事情,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受影響的當事人一方無須因此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均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向對方主張權利。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項
一、託運人注意事項
1、託運人關於承運人的主體資格和履行合同能力進行必要的審查和瞭解,才能確定對方是否具備承運資質和保障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的能力。
2、託運人應對託運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因爲託運人填交的貨物託運單經承運人接受,並由承運人填發貨運單後,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3、託運人必須在託運的貨件上標明發站、到站和託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
4、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照料、監護的貨物,應由託運人指派押運員押運。押運員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並遵守運輸有關規定,承運人應協助押運員完成押運任務。
5、託運貨物內不得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
6、如實申報貨物的真實和運輸條件,要求包裝符合運輸安全的要求等。
二、承運人注意的事項
1、承運人承運貨物時,應對託運人填交的託運單進行查覈,並有權在必要時會同託運人開箱進行安全檢查。
2、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上填明的地點,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到貨地點。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應無償運至貨運單上規定的到貨地點,如逾期運到,應承擔逾期運到的責任。
3、承運人應按照通常的或者約定的路線將貨物運送至約定的地點。通常的運輸路線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輪運輸,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時間,固定的到達地,託運人隨時可以辦理運輸手續。
4、承運人應於貨物運達到貨地點後二十四小時內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
5、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交付貨物。交付時,發現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時,應會同收貨人查明情況,並填寫貨運事故記錄。
6、貨物從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經過三十日無人提取時,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繫徵求處理意見;再經過三十日,仍無人提取或託運人未提出處理意見,承運人有權將該貨物作爲無法交付貨物,按運輸規則處理。對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貨物,承運人可視情況及時處理。
7、承運人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貨物在運輸中的安全,完整、完好的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止事故和損失的發生。
8、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4
1.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以下簡稱爲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後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包裝及量保險貨物項目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_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2.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範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江、河、湖泊和沿海經水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爲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金銀、珠寶、鑽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第四條本保險分爲基本險和綜合險,保險人按保險單註明的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五條基本險
由於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崖崩、突發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發生碰撞、擱淺、觸礁,橋樑碼頭坍塌;
(三)因以上兩款所致船舶沉沒失蹤;
(四)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承擔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六)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第六條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一)因受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二)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三)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四)遭受盜竊的損失;
(五)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責任免除
第七條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躁動;
(二)船舶本身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於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爲或違法犯罪行爲。
第八條由於行政行爲或執法行爲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十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單(憑證)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後一箇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註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後的15天爲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謹慎選擇承運人,並督促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保險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被保險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並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險人在當地保險機構,並迅速採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減少貨物損失。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5
甲方(承運方):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託運方):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訂立合同的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運輸的規定,經過甲乙雙方的充分友好協商,意見達成一致。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下,簽訂以下合同:
一、乙方委託甲方爲乙方貨物代辦陸運運輸業務;服務範圍:上門提貨、運輸設計、貨物查詢、代辦保險、打包、送貨上門等服務。
二、運輸事項:
1、貨物名稱:
2、運輸去向:
3、運輸價格:
4、運輸期限: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自收到乙方貨物後至交付客戶止,負責貨物的安全保管。
2、 甲方收到乙方貨物後,按正常運輸進行託運,如出現運輸變動或調整等意外事件,則須及時通知乙方,雙方相互協商另行調整運輸。
3、 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貨物破損、丟失等情況,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等待乙方指令。
4、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不合理運輸業務。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必須提前以傳真或其它形式通知甲方相關運輸信息,方便甲方進行運輸安排。
2、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正確的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錯誤而造成的時間延誤或經濟損失甲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負責。
3、 乙方委託甲方託運的貨物必須填寫正確品名、保證不夾帶危險物品、國家禁運物品、貨物外包裝符合陸運要求,乙方承擔未執行以上規定給甲方造成的經濟責任並負責賠償,涉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關於保險
1、 是否投保以乙方的託運單上委託爲準。物品如需投保,保險費按投保金額的0.3%收取。
六、關於貨損
1、 乙方在貨物運輸前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甲方將按保險公司條款及程序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乙方必須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相關文件。
2、 乙方在貨物運輸前未投保,如發生遺失或損壞,乙方必須提供機場或航空公司的事故簽證,並按航空公司的要求提供相應的單證:貨物價值發票、貨損的鑑定報告等。
3、索賠期限:乙方在貨物發生損壞或缺失後的1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索賠;如超過期限甲方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對以下原因造成乙方貨物損失的或延誤的,不負責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災、罷工、民變、暴亂、戰爭等;
B、乙方提供的信息數據錯誤、不準確造成的損壞、延誤、錯交;
C、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缺陷或貨物性質不適合特定運輸方式以及運輸過程中因氣候原因 引起的貨物損壞或變質;
D、包裝方法不良;
E、交付時外表狀況良好,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或損壞及貨物合理損耗。
F、乙方未對貨物進行防潮處理、對因受潮而導致的貨物損壞或損失。
七、結算方式
1、 乙方必須把加蓋公章或業務人員簽名的託運單交於甲方確定委託關係,甲方開具貨運分單爲結算憑證。如乙方對甲方運單金額有異議請在甲方開具分單後24小時內提出,否則視爲確認。
2、 採用月結方式,每月運輸款結算至當月的20日。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後,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3、 欠款額度爲人民幣發票後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在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付清。支付方式:
4、 所有欠款逾期支付,乙方必須向甲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甲方運費。雙方如有爭執,應按協商原則處理,協商不成,可交由甲方所在地市法院裁決。
八、 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兩年。到期雙方如無異 議,本協議有效期順延。
九、本協議包含以下附件:
A、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兩份 B、簽字代表身份證複印件兩份
十、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進行貨物運輸。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前5日向乙方提供有關詳細資料,包括:收貨人(或發貨人)名稱、聯繫方式、詳細地址,貨物名稱、海關編碼、數量、重量、發運日期、運輸期限等。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貨物,甲方應將有關部門審批、檢驗的文件一併提供乙方。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貨物資料真實、完整準確,與實際貨物相符,若包裝沒有破損,發貨人對貨物的真實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貨物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導致的一切責任及經濟後果由甲方承擔。單證及隨車文件,甲方所提供的資料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3、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或貨物需要變更時,應在裝車3日前通知乙方。
4、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及相關費用。
三、乙方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根據甲方委託的代理事項和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乙方只有在完成轉關手續,將有關單據和貨物轉交到收貨人手中纔算完成乙方的義務。
2、及時向甲方報告貨運代理業務的進展情況,並交付有關單據。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文件、資料及有關的商業信息予以保密,對乙方需要的文件和資料要及時和準確的告之甲方。在甲方發貨前提供的所有單據,乙方應仔細覈查是否正確和有遺漏情況。
4、因自然災害、鐵路停限裝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代理事項不能順利完成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甲方負責將貨物運到指定站,乙方保證把貨物交運到甲方的收貨人指定站點。甲方貨物如屬於易碎易潮物品,如因乙方代理過程中過失原因造成貨物的損壞,甲方有權進行索賠。
四、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費用。雙方同意根據委託的代理事項,按人民幣結算運雜費等費用。
2、結算日期和方式。甲方於發貨前5日將上述費用交付乙方。
3、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4、貨物保險運輸或保價運輸費用,由甲方自行交納或由甲方聯同運雜費一併交乙方結算。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不實或遺漏重要情況,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有關資料和貨物,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含因甲方責任造成口岸轉關時的滯留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全面完成甲方委託的代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鐵路停限裝國家政策調整等);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甲方的過失;
六、合同生效時間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爲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繼續執行時,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甲乙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
2、若雙方同意合同解除,甲乙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合同解除後的有關結算和清理等事宜。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仲裁委員會或所屬法院訴訟。(仲裁、訴訟只能選擇一項,否則無效)。
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將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解決。
委託方受託方:代表人:代表人:
簽署時間:簽署時間: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7
託運方: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 貨物
二、需要車輛數:_________車_________輛;需要車種:_________。
三、起運地:_________;到達地:_________。
四、發貨單位:_________;收貨單位:_________。
五、運到日期:託運日起_________天內。
六、委託注意事項:
1.雨天不運;
2.非危險品;
3.有自備機具裝車;
4.有自備機具卸車;
5.發貨單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6.收貨單位星期_________休息。
七、運輸距離:_________公里;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不按運輸託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當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方未按託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貨物,應償付承運方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8
甲方:
乙方:
爲了促進雙方經濟發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貨物的運輸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委託乙方將貨物從運輸地運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時應把貨物的.規格。件數。噸位。牌號。以及收貨單位。聯繫人。聯繫電話。目的地清楚的告訴乙方。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貨通知時應及時安排。
4、 乙方提貨時應根據甲方提單的要求進行提貨,對所提貨物的質量進行把關,如發現貨物外觀有破損。變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 乙方運輸完成後應及時將甲方所需單據返回甲方。
6、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的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7、 在運輸過程中甲方如需改變運輸目的地,應提前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 運費:應甲方每次運輸目的地不同,運價由雙方另協商定價。
9、 費用結算時間爲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運費,乙方負責提供運輸清單和運輸發票,
10、 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背。
11、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寶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
代表:(蓋章) 年 月
乙方:
代表: (蓋章) 年 月 日 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9
甲方(委託方):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承諾確保按此協議執行。
第一條合作範圍: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應根據甲方運輸貨物的需求,及時調派車輛運輸甲方的貨物,承運車輛的車況應符合甲方貨物長途運輸的`安全要求。
2、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收貨人將貨物送達目的地。
第三條運輸價格的確定及支付
1、運輸價格:每次運輸之前需先確認運價
2、運費結算期限爲月結30天,即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個月結清
3、付款方式:轉帳
第四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20xx年月到期後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要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自動繼續有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爲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表: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託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範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託後,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託運單爲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託書上(託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爲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後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戶,甲方爲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託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託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爲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個人或聯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計劃的要求。根據運輸能力與國家物資調撥計劃和公路運輸管理的規定簽訂。
第二章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五條承、託雙方根據需要,可訂立年度、季度、月度貨物運輸合同,亦可按貨物的批量訂立運輸合同。年、季、月度貨物運輸合同簽訂後,託運方應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內,向承運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運輸計劃。運輸計劃是貨物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屬於國家指令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必須根據國家平衡下達的指標籤訂;屬於國家指導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參照國家下達的指標,結合承、託雙方的實際情況簽訂。
第七條代訂運輸合同,要有委託單位證明。根據授權範圍,以委託單位名義簽訂,對委託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運輸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量及包裝標準;
二、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三、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四、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五、貨物的交接手續;
六、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
七、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
八、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十、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2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迴天系列貨物,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價值及包裝標準:以甲方發貨單爲據。
二、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以甲方發貨單爲據。
三、收貨人名稱和詳細地址:以甲方發貨單爲據。
四、運輸質量和安全要求:乙方根據甲方託運的貨物,提供合適的運輸車輛,以公路運輸方式將甲方貨物按時完整的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接貨物並辦理相關手續。
五、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接收貨物,甲乙雙方在貨物發貨單上簽字後,貨物即交付給乙方,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將“發貨單”交給甲方指定貨物接收人簽字或蓋章後,交接貨物。將其中回執聯或貨物收條帶回交給甲方,至此本次貨物運輸任務完成。
六、運輸期限:2-5天。
七、運費範圍和結算標準:見附件
八、運費結算方式:見回單結算。
九、雙方責任:
1、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發生丟失、短少、污染、損壞,乙方按照甲方出廠價格進行金額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或將貨物錯運,錯交收貨人,致使貨物未能如期到達時,乙方應將貨物無償的運到甲方的指定地點交貨,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錯運造成貨物丟失,按九條1款進行賠償。
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不負責賠償責任:A錯報、匿報貨物重量、規格、性質、數量;B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包裝容器不良;C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的變化。如果因上述情況給乙方帶來損失,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但乙方在接收貨物之前需對A、B兩條中的狀況提出質疑,否則視同乙方認可。
4、貨物在承運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堵車、大霧天氣等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時,乙方應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將交貨時間最多順延兩天,如乙方出現上述情況未通知甲方,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交貨承諾期延期的,三天以內按1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三天以上的超過三天按3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貨到目的`地後及時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不能滯留。
6、乙方應在貨送達後一箇月內將客戶簽字的發貨單返回交甲方商務部,憑回執單即可按清單中送貨數量及協議價格標準開具增值稅發票隨時結算運費。
7、乙方必須確保甲方產品在運輸、搬運過程中不損壞,不弄髒,注意保護產品的標識,並注意通風防塵,防溼、防變形。以免損壞甲方產品的形象。對有特殊要求的產品,應按甲方要求制訂和實施相應防護措施,滿足產品特性要求。
8、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失亦由乙方按九條1款承擔責任。
十、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的發貨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附件與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雙方均有權於甲方所在地訴諸法律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執行至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聯繫人:
聯繫人: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3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爲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託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爲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僞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後一小時內蓋章確認,並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併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後,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於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於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並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於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並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溼、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剩餘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 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 萬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覈實收貨人後,協助卸貨,並在場監督,由於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並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乙方負責複印件的補籤,並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 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繫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於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於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於10日內核對無誤後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並審覈無誤後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爲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爲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於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採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於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爲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4
甲方:___ 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乙方:
爲貫徹落實《__省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的有關政策,爲營業性車輛生存、發展創造一箇良好的經營環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買的 車(車輛型號),(車牌號:_ ,車架號: ,發動機號: ,
噸位: ),入戶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辦理有關營運手續,納入甲方服務。乙方是該車的實際車主,對該車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權利,亦負相應的義務。
二、乙方車輛在合同期內,因營運需繳納的各項費用,即:保險費、車輛年審費、二級維護費、工商管理費、稅費以及其它應承擔的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代收代繳。如因乙方拖欠費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車輛在合同期內必須購買交強險和足額的商業保險,在掛靠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被搶,貨損貨差,人員傷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時所產生的一切賠償和費用,在保險公司賠償範圍外,差額部分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如相關部門裁決甲方負相關責任,則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僱傭的人員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五、如因掛靠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經法院裁判導致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該賠償責任應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賠償,如甲方被強制執行支付後,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並應承擔甲方因追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第三方的費用、交通費、訴訟費、律師費、誤工費、差旅費等)。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及車輛行使管理權,及時向乙方提供市場信息,宣傳有關政策、法規,組織培訓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爲社會提供優質服務。
七、甲方除協助乙方處理各項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據換取、運費結算,稅費徵收,年度審驗等工作中爲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車輛如果出現大修或出現重大事故,應辦理報停手續,並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覈准後可免收報停期間的服務費,但按規定必須繳納的其他費用仍由乙方負責繳納。
八、協議期內,乙方如需要更新、轉讓、轉租或抵押車輛,需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實施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應在每年的 月 日前按時向甲方繳納一年的車輛服務費元(如該數額不填,既是無償掛靠)。逾期交納,則每日加收服務費20%的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停止協議,停止爲該車輛辦理所有相關手續。
十、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並收回一切營運手續。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治安條例,被勞教或判刑的:
2、違規經營,受到新聞媒體曝光批評,造成嚴重影響的:
3、不服從甲方的管理、服務、處罰等,情節惡劣的:
4、拖欠應繳納的費用達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的。
甲方:__某貨物運輸有限公司(簽章)
乙 方: 電話:
簽約地點:__市
二〇__年 月 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5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第一條: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二、第二條:甲方責任
1、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4、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三、第三條:乙方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
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
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4、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四、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元/天,由甲方支付。
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賬戶名:物流有限公司開戶行:建行支行賬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五、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2、乙方在一箇月內延遲到櫃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六、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6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爲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七、第七條:其它
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6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甲方負責運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運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乙方車輛:________部;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
運距:____________
公里運費:____________元/千米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場。
甲方負責聯繫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項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
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7
託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施工工程的質量和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本着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本合同,雙方願意共同遵守。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
第二條、承運數量
以工程實用量爲準。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運輸單價_________。
第四條、如遇油價上漲、運輸路線發生變化、道路情況有惡劣變化、國家有關運輸政策發生變化等,影響車輛正常運輸時,雙方可另行協商運輸單價,若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可終止合同。
第五條、交貨時間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____小時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據甲方實際用量調運車輛。
二、乙方將水泥運至制定工地後,甲方有義務在____小時內協助乙方完成卸貨工作,並完善相關驗貨及簽收手續。
第六條、驗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實際過磅數量爲準,磅差不能超過千分之三,超過____%時的誤差由乙方承擔賠償。
第七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流失、無錯收等現象發生,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乙方出現車輛及相關人員安全責任事故,由承運方全權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運費結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單據與甲方對賬,甲方應根據所收運輸單及工地收貨入庫單的實際運輸數量結算運輸費用,並在結算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
第九條、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並進行轉賬(需乙方書面提供賬戶,否則視爲無效付款)
第十條、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必須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執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應,造成一切的供貨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賠償義務。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給乙方付款時,則需按銀行同期貸款給付利息。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因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8
委託方: ______________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__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______________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______________ 建行支行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箇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爲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手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19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帳號:
帳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物運輸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範圍:
乙方作爲甲方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接受甲方委託承辦下列國際運輸事宜:
貨物品名: 數量:
始發地: 目的地:
運輸方式: 運期:
其他服務:□訂艙 □報關 □報檢 □拖車 □倉儲
運、雜費: 付費方式:
二、甲方責任:
1. 甲方應當對所提供委託單、報關單、許可證、合同、商檢證明、覈銷文件、發票、裝箱單、提單等有關文件、單證之真實性、合法性、完備性負責。
2.甲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和運、雜費費率規定償付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對於運費到付貨物的運費,甲方作爲第二償付人,在收貨方拒付運費情形下履行運費償付的責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絕或拖延本協議項下運費的償付。
3. 甲方應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及其它後果負責。
4.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並不得以此類要求未能滿足爲由不履行本協議。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應盡力保證甲方委託之運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2. 乙方保證所從事相關活動不超出本協議規定之代理範圍,並保證自覺維護委託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理由損害甲方利益。
3. 乙方應對已經簽收的貨物負責,直至移交給其承運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運輸諮詢,並幫助甲方設計最安全、快捷、經濟之運輸線路和方案。對於已運輸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有責任就貨物狀況作出報告。
5.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應對因乙方過失、故意等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貨物短裝、破損及其它後果負責。
四、結算
1. 甲方收到運雜費發票及清單後,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付清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
2. 甲方若對乙方開出的運雜費帳單有異議,則應在收到運雜費帳單___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並與協助乙方的對帳工作。
3.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雜費帳單甲方且無異議,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運雜費償付或未能在付款協議指定期限內完成運雜費償付,則乙方將就未嘗付運雜費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滯納金.
5. 雙方結算用銀行帳號如前所述。雙方結算聯繫人、電話爲:
6. 本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執行,另有約定除外。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0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 _________元整/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______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箇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爲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爲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20xx】年第2號令)及其他相關交通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及濟寧市東郊熱電檢修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雙方
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並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爲其僱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並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紮繩索等器械, 數量應當滿足需要並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紮固定,對貨物的綁紮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僱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由乙方保管其僱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僱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二、乙方僱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僱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僱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運輸過程中安全防護及安全標誌裝設不齊全或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
3、運輸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幹,不聽從甲方及裝卸地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五、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並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範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爲結算依據;
2.爲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爲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於__天內集中於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爲__元,一次計收。
---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 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此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運輸價格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
2. 甲方按照規定的標準對貨物包裝。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收貨人、收貨地點、電話、收貨單位名稱。
4. 甲方委託運輸油漆屬危險品,乙方應採用國家規定的運輸車輛進行運輸。
5.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收貨人、收貨單位及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到目的地。
6. 甲方因情況變化,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和收貨單位或取消託運時,乙方應給予配合,避免貨物損失。
7. 甲方對在乙方運輸途中發生的各種貨物數量缺少,貨物質量人爲變質、變形,有權向乙 方提出索賠。
8. 乙方應積極參加各種保險,如果運輸途中發生事故導致的貨物短少滅失,無論乙方是否 全責或主要責任,乙方均應向甲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並在30天內進行賠償,若乙方向他人追償損失需由甲方進行協助時,甲方有義務提供書面證據進行協助。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運輸價格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2.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收貨人按時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3. 如甲方提供的地點和收貨人查不到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所運貨物。對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有權按照國家規定收取保管費。
4. 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時,應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通知。
5. 乙方負責運輸的貨物,保證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變形。
6.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之前,如發現貨物包裝不符合要求,有權拒絕運輸或向甲方提出進行重新更換包裝或加固。
7. 乙方在甲方交貨時,應清點運輸貨物數量、包裝情況,避免出現問題造成糾紛。
三、 雙方約定,甲方在收到貨物並複覈後,按實收重量付款。
四、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協調解決。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託運方): 乙 方(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3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箇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4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爲了共同做好運輸業務,雙方根據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及有關貨物運輸法律文件等,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具體甲方要求,爲甲方承擔____公路運輸業務。
二、運輸業務程序: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認可發車。
3、乙方裝車。
4、雙方驗收簽收。
5、發往目的地並簽收回單。
6、下月費用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與職責:
1、甲方權利:
(1)要求乙方按規定時間、地點、數量把貨物安全、及時甲方出庫單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種類主要爲甲方生產是塗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權要求和監督乙方按照特殊危險物品進行裝卸及做運輸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違規等行爲而造成的運輸過程中、風險轉移前的貨物的損壞、滅失,要求乙方先予賠償;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運輸問題通知單》三天內沒有得到回覆,有權作“默認賠償”處理。
(4)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向乙方訂運車輛,乙方需要在半小時內給予答覆,並確保車輛準時到達甲方指定的提貨點,否則甲方有權另找承運單位。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的貨物,按甲方企業包裝標準的規定進行包裝。
(2)甲方須出示明確的送貨詳細地址、聯繫人、電話及發貨時間和數量。
(3)向乙方提供出庫單四聯(三聯做回單,一聯交客戶)。
四、乙方的權利和職責:
1、乙方的權利:要求甲方有運輸業務當日18:00點以前通知乙方,並告知運輸數量、發運目的地地址、所需車類;告知方式爲電話或傳真。
2、乙方義務:
(1)乙方車輛到達甲方提貨地點後須在門衛處登記並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提貨人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乙方介紹信及有關聯繫單。經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擔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及出門手續。
(2)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公司區域或庫房區域時,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車輛進入甲方上述區域時,應減速慢行,並加裝車輛排氣管防火裝置;人員進入上述區域必須申領並掛胸掛臨時出入證,嚴禁在上述區域吸菸,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車間及辦公室等。
(3)乙方承運的運輸業務以甲方填寫並由乙方簽字確認的運輸任務單爲準,運輸任務單一式兩份,乙方保留一份作爲結賬憑證。
(4)乙方負責裝車,對甲方的貨物,應妥善保管,禁止野蠻裝卸,禁止用與有菱角、有腐蝕性的貨物拼裝、混裝及其他不合理的裝運方式裝運,在每一層鐵通包裝貨物的上面,鋪一層甲板再裝第二層或其他貨物以保證貨物的完好無損。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損失外,運輸過程中導致甲方的貨物包裝變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內漆油未溢出的、按貨物價格的50%賠償損失;桶內油漆溢出的。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
(5)貨物到達甲方客戶後,乙方負責卸貨,協同收貨人做好貨物的清點工作,並要求收貨方在甲方的出庫單上簽收並加蓋章與出庫單上所有列收貨人名稱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忽造成送貨單據丟失,客戶收貨後沒有簽字蓋章或所蓋公章與收貨人名稱不一致,所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貨物送完後,乙方將有甲方客戶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有關單據回執及時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車輛不能及時返回,則必須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在規定的日期將回執寄回甲方;單據的回執從客戶簽收後返回甲方的時間:見附件《運輸價格表時間》。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單據回執,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業務往來。
(7)乙方承接運輸後,必須將甲方的全部貨物進行保險。因爲投保導致甲方的損失無法彌補的,有乙方進行賠償。乙方運輸車輛應配備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防止貨物受損。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遭雨淋損壞、被凍壞等情況,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造成貨物短缺、送貨逾期等情況的,也給甲方客戶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的客戶損失也須由乙方承擔。但對上述的賠償,乙方承擔的方式爲先予賠償並按實際損失賠償。
(8)乙方應按運輸任務單及協議附件約定的運輸時間安排運輸到貨時間,如果發生送貨逾期的情況,每逾期6小時甲方將扣除該筆運費的5%,加急運輸的,每逾期6小時,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運費外,同時還扣除該筆運費的10%以做補償。延長時間到貨以此類推,單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洪澇災害、颱風、軍事行動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交通中斷,大霧等突發惡劣天氣造成的拖延等情況造成的逾期到貨除外。
(9)沒有甲方的運輸任務單等單據認可,乙方不得擅自從甲方客戶處帶回貨物至甲方倉庫;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物送到甲方客戶處,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地址有異、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
乙方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不得擅自作任何決定,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將貨物拉回甲方倉庫。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負責人驗貨,並對客戶拒收理由由做書面具體說明(出庫單回執中應做具體說明並請客戶簽字蓋章)。如果客戶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過失造成的,由此產生損失由乙方負責。
(11)運費的結算爲月結,每月5日開始結算上月運費,結算前乙方必須履行完成以下義務:
(a)提交正式發票,發票內容填寫規範、完整。
(b)提交運輸業務發生明細(具體列明:承運日期、運輸任務單號碼、出庫單號碼、客戶名稱、出門證號、噸位、運費金額等)
(c)經客戶簽字蓋章的單據回執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爲貨到付款的單據)
(d)凡運輸貨物單上付款方式一欄註明“貨到付款的”爲甲方替甲方客戶代辦運輸,其運輸按甲乙雙方協議價格執行並由甲方客戶直接與乙方結算,乙方同時向甲方客戶提供正式發票。
(e)乙方對結算月度的賠償全部確認完畢。
五、其他
1、運輸價格及運輸、回單時間見運價表格。該表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益。
2、里程時間省外從裝貨後第二天起算,省內當天到達,
3、本着互惠原則,本合同運費價格爲全年統一價格。(詳見運輸價格時間表)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
5、協議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營業場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5
託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複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爲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着,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聲明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年月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位:職位: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託運人與承運人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運輸時間等:
貨物運到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承運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託運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編號: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
包裝方式:____________
數量(件):____________
重量(千克、噸):____________
保險、保價價格:____________
貨物價值:____________
運雜費:____________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
託運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收貨人簽收:___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貨物的包裝,應當按照承託雙方約定的方式包裝。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又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在足以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依法應當執行特殊包裝標準的,按照規定執行。
第三條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
①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及運輸方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
②貨物交付託運後,到達約定地點之前,可以變更到貨地點和收貨人,或解除合同,但應支付因此給承運人增加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2、託運人的義務:
①按約定支付運雜費;
②如實告知承運人所託運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等;
③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承運人交付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
①要求託運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貨物;
②對按約定向託運人或收貨人收取運雜費。
2、承運人的.義務:
①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
②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a、電話;b、書面;c、其它);
③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④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內乾淨無污染物、殘留物。對於承運特種貨物的車輛和集裝箱運輸車輛,需配備符合運輸要求的特殊裝置或專用設備;
⑤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合同記載貨物名稱、數量、包裝方式等,覈對貨物;
⑥對運輸貨物特別是貴重物品,提示託運人保險或者保價。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支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
2、在託運的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和禁運物品,造成車輛毀損或被相關執法部門查封、扣押或貨物滅失,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貨物包裝原因,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人責任
1、由於承運人過錯,造成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承運人應支付給託運人違約金______。
2、因承運人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交,應將貨物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按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按(a、有保價的,按保價聲明價格賠償;b、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協議辦理;c、按______承擔賠償責任;d、按貨物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汽車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由與託運人簽訂合同的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經舉證後承運人不
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變化;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5)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缺、變質。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依法按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承運甲方南寧市旺秀建材銷售部經過廂竹大道——竹溪大道——佛子嶺路——鳳凰嶺路——雲景路至人才公寓工地,共計7000方,現雙方就貨運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的運輸車輛須具備各種公路貨物運輸所需證件,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符合消防安全並配帶滅火器等消防器具。
2、貨物上車時,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託運的貨物、水泥磚數量、質量、體積檢查和監督,如乙方發現貨運憑證清單上貨物與實際貨物不符或危及運輸安全的,則乙方有權拒籤貨運憑證清單或拒運。
3、乙方在貨運憑證清單上簽字或蓋章,即視爲乙方已全部驗收完貨物且對貨物數量、質量、體積等無異議並同意承運。
雙方共同協議以達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8
編號:_________
┌──┬──────┬────────┬────┬──────┬──────┐
│ │ 全 稱│ │ │ 全 稱│ │
│託 ├──────┼────────┤ ├──────┼──────┤
│運 │ 地址、電話│ │承運人 │ 地址、電話│ │
│人 ├──────┼────────┤ ├──────┼──────┤
│ │ 銀行、帳號│ │ │ 銀行、帳號│ │
├──┴──────┼────────┼────┴──────┼──────┤
│ 覈定計劃號碼 │ │ 費用結算方式 │ │
├──┬──┬───┼──────┬─┼─┬─┬────┬──┴──────┤
│ │ │ │ │起│到│換│ │ 收貨人 │
│貨名│包裝│重量(│體積(m3) │運│達│裝│運價率(├──┬──────┤
│ │ │噸) │ │港│港│港│元/噸)│全稱│ 電 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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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特約│ │
│事項│ │
│和違│ │
│約責│ │
│任 │ │
├──┴────────────────────┬─────────────┤
│ 託運人簽章 │ 承運人簽章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附件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承託雙方各執1份,副本若干份。
2.規格:長21 釐米,寬30 釐米。
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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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29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將甲方託運產品按甲方指定的地點起運,通過公路的運輸方式運至甲方的收貨人地點。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的運費。
二、甲方責任:
託運方: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價款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推薦合同範文·煤炭運輸合同·土石方運輸合同·垃圾運輸合同·公路運輸合同·內河運輸合同·航空運輸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承運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30
合同號: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貨物出口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委託甲方將貨物自國內口岸出口運往世界各地港口,業務範圍包括:出口艙位洽訂,代辦倉儲報關,代辦陸路集裝箱運輸,簽發提單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 、服務要求
甲方接受委託後,依照乙方具體要求(以乙方書面/電子託運單爲準)及時快捷、穩妥將貨物運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 、費用結算與付款
海運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根據訂艙委託書上(託運單)約定的價格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來計算,如果在辦理貨物出口運輸過程中發生額外的費用,應該由乙方承擔,具體金額以甲方開具的額外費用通知單爲準。
據實際發生的費用情況,雙方約定按次、按期結算費用:包括運費、附加費、代墊費用以及額外費用。
雙方確認費用後乙方需按約定的時間將費用匯至甲方指定之銀行賬戶,甲方爲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四、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按乙方的委託要求代理貨物出口業務,在辦理委託運輸過程中產生任何意外情況需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期限支付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扣押貨物及提單直至收妥費用爲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則續約,否則合同終止。
六、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關於貨物運輸合同彙編 篇31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貨物運輸預約保險協議書
編號:PYAE
甲方:
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爲使甲方具有保險利益的貨物在國內運輸過程中,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能及時得到經濟補償,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對甲方國內運輸貨物採用預約方式予以承保,同時雙方訂立以下貨物運輸預約保險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 保險標的
在協議期限內,凡屬於保險條款列明保險標的的範圍,由甲方承運的以下產品均屬於預約保險範圍:
1.
2. 所有與甲方正式簽約或由甲方委託運輸的標的,由甲方負責安排貨流事務,並通過甲方正式簽約承運公司承運的甲方指定的貨物均屬於預約保險範圍。
二、 適用條款和承保險別
1、《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水路、陸路運輸保險條款》(09年版)
2、《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航空運輸保險條款》(09年版)
3、《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偷竊、搶劫保險條款》(09年版)
4、《無人看管車輛除外責任條款》
5、《15天解除保險通知條款》
6、公路運輸時應儘量使用全封閉式卡車。在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必須使用防水布覆蓋保險標的。
三、 承保方式
1、運輸方式:公路、鐵路、航空運輸及聯合運輸。
2、運輸路線:
深圳->客戶臨時倉庫->全國各地(包括香港)
惠州->客戶臨時倉庫->全國各地(包括香港)
3、此協議生效後,視同保單。發貨清單或發貨票應妥善保存,在出險時作爲備查資料。
4、除非甲方要求提供保險單(憑證),乙方不逐單出具保險單(憑證).
5、除本保險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根據甲方書面確認的運輸申報單或運輸明細表,以及相關的保險條款和附加條款承擔保險責任。單獨的預約保險協議項不作爲乙方承擔責任的依據。
四、協議期限
自x年x月x日零時起至 20xx年 月日二十四時止。
五、保險責任起訖
保險責任起訖是採用“倉至倉”方式,按適用條款約定執行。
六、預計投保額:按當期的銷售收入計算,全年預計投保額爲人民幣壹億貳仟伍佰萬元。
保險費率: 0.06%
預計全年保險費:人民幣75,000.00(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
七、結算方式:
1. 簽單時預付保費的RMB20,000.00,保險費每半年結算一次。
2. 每月15日前按甲方申報的上月運輸貨物的保險金額結算上月保費。預付保費將在保險期限最後2個月抵扣,並於保險期限結束後十五日內,根據甲方申報的保險金額及預付的保費結算總保險費,多退少補。
3. 爲覈實運輸保險的實際金額以作爲理賠的依據和最後的計算保費,甲方人應對貨物運出,逐批按起運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運輸路線、車牌、發票/提單號進行登記,並於每月10日前將該登記表送乙方一份
八、免賠額:
1、普通責任:每次事故免賠1000元人民幣;
2、盜搶責任:①部分損失:每次事故絕對免賠損失金額的20%;②全車失竊、失蹤: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爲損失金額的30%。
九、貨運量覈對:
甲方應如實申報實際運輸資料,不得瞞報、漏報或不報。乙方有權隨時覈查被保險人的運輸情況。
十、安全運輸:
甲方必須謹慎選擇承運人和運輸工具,運輸的貨物和承運的工具必須符合國家或其主管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如果甲、乙雙方已事先就承運人、運輸工具、運輸包裝等約定具體標準,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隨意降低標準;乙方將不定期地對甲方的運輸貨物和承運工具進行安全檢查,提供防災防損方案,甲方應予以積極協作。
如甲方有固定的或相對固定的承運人,雙方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承運人的資質證明文件,運輸工具資料以及與其簽訂的運輸契約,以便乙方選擇恰當的承保方案。
十一、特別約定
1、每次意外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引起的連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每一運輸工具運載貨物的.損失以人民幣叄仟萬元(¥30,000,000.00)爲限。如保險標的的條件超出約定的範圍,甲方應於貨物啓運前書面通知乙方,除非經乙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
2、所保貨物如發生本預約保險單項下之損失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查勘,乙方憑本預約保險單、經甲方確認的運輸申報單或甲方每月提供的發貨清單,以及適用條款要求提供的單證給付賠款。
3、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的損失,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承運人責任或其他第三者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甲方不能承諾放棄追償權,並首先向承運人或者第三者索賠。若甲方提出請求,乙方可先予以墊付,但甲方須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乙方,並協助乙方向責任方追償。
4、甲方應選擇具有有效執照的專業承運人進行運輸,並要求承運人運輸貨物時遵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
5、甲方發運的每批保險貨物須符合安全運輸規定的包裝。
6、保險賠款賠付地點爲廣東惠州,所有賠款以轉賬的形式支付給甲方,除非甲方出具書面申請採用其他付款方式,並得到乙方的同意。
十二、終止條款
甲、乙雙方在協議期限內一方因故終止合同,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三、爭議處理
因本保險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惠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本保險協議的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四、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分公司
代表:代表: 日期:x年x月x日 日期: x年x月x日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20xx年版)
總 則
第一條 爲使保險貨物在水路、鐵路、公路和聯運運輸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的安全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保險。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爲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着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除外責任
第三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爲或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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