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貨物運輸購銷合同(通用3篇)
大型貨物運輸購銷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 ,作爲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
保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爲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爲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爲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爲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
民法
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大型貨物運輸購銷合同 篇2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願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爲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爲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爲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三、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覈實後,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託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爲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爲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後,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爲準,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爲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後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願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大型貨物運輸購銷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進行貨物運輸。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前5日向乙方提供有關詳細資料,包括:收貨人(或發貨人)名稱、聯繫方式、詳細地址,貨物名稱、海關編碼、數量、重量、發運日期、運輸期限等。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貨物,甲方應將有關部門審批、檢驗的文件一併提供乙方。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貨物資料真實、完整準確,與實際貨物相符,若包裝沒有破損,發貨人對貨物的真實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貨物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導致的一切責任及經濟後果由甲方承擔。單證及隨車文件,甲方所提供的資料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3、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或貨物需要變更時,應在裝車3日前通知乙方。
4、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及相關費用。
三、乙方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根據甲方委託的代理事項和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乙方只有在完成轉關手續,將有關單據和貨物轉交到收貨人手中纔算完成乙方的義務。
2、及時向甲方報告貨運代理業務的進展情況,並交付有關單據。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文件、資料及有關的商業信息予以保密,對乙方需要的文件和資料要及時和準確的告之甲方。在甲方發貨前提供的所有單據,乙方應仔細覈查是否正確和有遺漏情況。
4、因自然災害、鐵路停限裝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使代理事項不能順利完成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甲方負責將貨物運到指定站,乙方保證把貨物交運到甲方的收貨人指定站點。甲方貨物如屬於易碎易潮物品,如因乙方代理過程中過失原因造成貨物的損壞,甲方有權進行索賠。
四、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費用。雙方同意根據委託的代理事項,按人民幣結算運雜費等費用。
2、結算日期和方式。甲方於發貨前5日將上述費用交付乙方。
3、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4、貨物保險運輸或保價運輸費用,由甲方自行交納或由甲方聯同運雜費一併交乙方結算。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不實或遺漏重要情況,或者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有關資料和貨物,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含因甲方責任造成口岸轉關時的滯留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全面完成甲方委託的代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下列原因乙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鐵路停限裝國家政策調整等);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甲方的過失;
六、合同生效時間和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爲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繼續執行時,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甲乙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
2、若雙方同意合同解除,甲乙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合同解除後的有關結算和清理等事宜。
八、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仲裁委員會或所屬法院訴訟。(仲裁、訴訟只能選擇一項,否則無效)。
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將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解決。
委託方受託方:代表人:代表人:
簽署時間:簽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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