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經營合同(精選3篇)
二人經營合同 篇1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二人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旅遊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旅遊公司______分公司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合作經營______旅遊專線,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經營企業名稱:
1、甲方:______旅遊有限公司
地址:
2、乙方:______旅遊公司______分公司
地址:
二、合作經營項目:
組織______遊客到______旅遊。
三、結算方式:
1、團隊:團到乙方前,經雙方確認後,甲方需預付地接費的80%,團隊行程結束後,若無問題,甲方在一週內付清餘款。
2、散客:半月一次結算。
3、乙方每月28號前將該團所收團款的發票交甲方,以便甲方財務結帳。
四、甲乙雙方經商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 甲方負責按雙方商定的旅遊線路,在______組織遊客交乙方接待。
(2) 甲方組織的旅遊團隊,在未取得乙方同意,不得交其他旅行社接待。
(3) 甲方負責廣告宣傳和促銷。
(4) 甲方安排專人負責以乙方的名義進行同行銷售。
(5)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遊客介紹、講解清楚行程內容,以便乙方在接待時,客人按事先約定的行程旅行。
2、乙方:
(1) 乙方負責制定旅遊線路和地接所需的最低成本價交甲方銷售和覈算報價,以便甲方進行市場的有力競爭。
(2) 乙方必需按計劃要求保質保量的做好甲方團隊的地接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拒絕接團或甩團。
(3) 乙方應根據市場變化隨時向甲方提供地接價格的.變化情況和線路的更新。
(4) 乙方應安排專人協助甲方進行宣傳和促銷。
(5) 乙方有義務就地解決因各種不確定因素造成的客人投訴,不得將問題遺留給甲方。特殊情況,雙方即時協商解決。
五、利潤分配: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地接成本價覈算後銷售所得利潤歸甲方,乙方接待甲方團隊所產生的各類回佣歸乙方。
六、辦事機構:
(1) 甲方派人設立“______旅遊專線”負責該項業務工作。
(2) “______旅遊專線”辦公地址設在甲方。
(3) 甲方“______旅遊專線”由YYY全權辦理,並執行各項業務、團隊操作。
(4) “______旅遊專線”所需費用由甲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
1、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雙方應竭力減少不可抗力因素帶來的損失,在無法避免時按雙方各50%承擔損失。
2、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貴陽市旅遊局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退出,退出方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1萬元作爲違約金給另一方。
4、雙方在本合作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本線路的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爲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八、 雙方協商確定經營的旅遊線路及服務標準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九、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執行。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 二 份。
甲方:________旅遊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旅遊公司______分公司
負責人:負責人:
二00xx年四月二十月
二人經營合同 篇3
合夥人甲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經營大貨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自有 品牌型號貨車一輛(以下簡稱“合夥車輛”),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
二、 乙方出資人民幣伍萬 (¥ 50000 )元向甲方購買合夥車輛 50 %的所有權,使得甲乙雙方各佔有 50 %的股份共同經營合夥車輛。
三、 乙方的出資,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交付給甲方。甲方簽署此協議,表明已經收到乙方的出資款項,可以不另立收條。
四、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貨車車輛營運。
五、 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合夥車輛的經營盈餘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經營盈餘:合夥車輛在一箇經營週期內的經營收入除去各種經營成本後的淨利潤。
2、合夥車輛的`經營虧損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負擔。
經營虧損:合夥車輛在一箇經營週期內的經營收入不足以支付各種經營成本的差額。
3、合夥車輛的收支每個月算帳一次。
六、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合夥車輛爲甲乙雙方共有財產,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未經協商同意私自將合夥車輛進行變賣、轉讓、抵押、出租、外藉以及其它損害另一合夥人利益的用途,否則利益被損害方有權提出賠償。造成不良後果的,將由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 合夥車輛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的任何經營虧損、債務、以及因違法違章行爲與乙方無關。
八、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十、 合夥終止後,合夥車輛的總價值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十一、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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