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通用32篇)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

  特許人: 連鎖酒店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受許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____一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____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爲:____ 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爲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____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____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着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爲: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爲: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爲: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爲: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爲: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爲: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____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於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爲__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爲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傢俬、服裝、牀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爲保障對乙方的後續支持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並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爲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爲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爲,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爲,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箇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爲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____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爲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爲乙方放棄續約的權利。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並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爲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於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爲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祕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後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____”即構成侵權行爲,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____”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爲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爲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爲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覆。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覆,則視爲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一致;

  (3)經法院判決解除;

  (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

  (5)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6)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爲,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爲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製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爲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後,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後,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爲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____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 ”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 區(鄉、鎮)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3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________”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________”牌產品經營活動。

  第二條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後,乙方纔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範圍從事“________”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於特許經營關係,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________”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第三條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以下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_______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的合法單位,並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_________(市)繁華商業街或體育品牌專賣街擁有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佈置並專營“________”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________”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5.甲方要求的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於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佈置。許可乙方用“________”牌標識印製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________”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於提高“________”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____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________”牌(包括:專賣店、專櫃、店中店),必須提前一箇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並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________”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櫃期限內只能銷售“________”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並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範圍___________以外地區銷售“________”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________”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________”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________”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____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爲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________”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________”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________”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_____%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並有權瞭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________”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________”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並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爲宣傳,並統一“________”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________”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第五條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並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______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_____萬元以上,______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______萬元以上,_____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___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返利性質貨物的銷售不計入當年銷售額。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1)申請調換的數量不能超過乙方年購貨量的10%。

  (2)打折產品、特價產品和樣品不能調換。

  (3)調換商品須經甲方確認同意後方可執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貨,甲方有權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調換商品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乙方專賣店裝修給予支持。(按“________”招商手冊有關規定執行)裝修費以貨物形式支付。但必須在兩年後憑甲方企劃部簽字認可的裝修結算書到公司報銷。

  第六條供貨及運輸:

  1.供貨地點:甲方倉庫。

  2.運輸方式:自提或代辦託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3.收貨要求:乙方收到貨後,必須在每件開箱前稱重(按裝箱單標重),重量相符,開箱驗貨;如重量不符不得開箱,並立即通知甲方或向運輸部門查詢、索賠。否則,開箱後出現任何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以後要貨必須以傳真爲據,如無傳真甲方有權不予發貨。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包括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爲、意外事件、勞工問題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3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違約處理。

  第八條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九條協議期限、續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協議。

  3.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協議,則甲、乙雙方的特許經營關係自然終止。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_________”牌庫存產品限一箇月期限內自行處理,一箇月以後乙方不得再銷售“_________”牌產品。

  5.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4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爲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爲一箇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爲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爲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爲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爲……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閱並使用作爲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ィ╠)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ィ╡)出售和使用特許人製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ナ苄砣宋淳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ニ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爲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爲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ケ拘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爲期______年。ケ競賢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箇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ビ黴液判嘔蛉魏紋淥書面傳遞手段,可藉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ケ拘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ジ鞣講環⒊鯻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爲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ナ苄砣巳緄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ノ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ブ臉儔拘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箇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ピ詒拘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爲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シ延糜墒苄砣爍旱#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_”名稱。ナ苄砣艘部殺瓿銎涔

  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5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1、“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2、“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3、“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4、“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

  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5、“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6、“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7、“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8、“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9、“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10、“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11、“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爲:____

  1、直接特許

  2、區域特許

  3、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1、具有獨佔性

  2、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起至_________,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____________。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___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爲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____標準在____□每月/□每年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元;

  2、按照加盟店________(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___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_項方式支付:

  1、現金;

  2、支票;

  3、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

  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____□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

  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

  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____知識產權:

  一、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name52。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____□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二、專利。

  專利名稱:____,《專利證》編號: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____□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三、其他。

  甲方:乙方:日期: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 市(縣) 區(鄉、鎮) 路(街)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 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講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

  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瞭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爲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並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 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爲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塗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後,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並答覆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後,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並由開單組衝還紅單。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7

  總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上列雙方當事人爲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爲:

  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爲準;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仲裁裁決的時間爲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仲裁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清償債務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爲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爲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行業、_________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爲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爲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每季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每季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爲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_________。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爲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制止、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8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

  乙方的直營店爲 家,地址確認爲 省 市 縣(區) 街 號,經營面積爲 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            ”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繫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爲,如有違規行爲,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爲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 元, 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箇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爲:a、特許加盟專賣店爲 家,b、特約渠道商爲 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爲 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爲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爲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僞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爲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泄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箇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9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爲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乙方的直營店爲家,地址確認爲省市縣(區)街號,經營面積爲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繫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爲,如有違規行爲,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爲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元,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箇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爲:a、特許加盟專賣店爲家,b、特約渠道商爲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爲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爲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爲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僞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爲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泄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箇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0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 (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   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 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 部(車牌號附後)。

  2.7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 (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 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 日內,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 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 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 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着裝及設備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着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爲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或 次/年的統一培訓。

  7.4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 (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 (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爲,應當予以改正。

  8.9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被特許人可以發佈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發佈。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 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6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7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 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8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 被特許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1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區________縣(區),經營________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________%。

  7、乙應具有________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________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________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2

  特許人: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受許人:(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xx品牌酒店一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

  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區(縣)(面積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xx品牌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爲: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爲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

  律保護。

  2、乙方僅在省市 區 (面積 平方米)使用xx品牌字號、

  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

  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着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

  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

  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爲: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

  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爲: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

  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爲: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爲: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

  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爲: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

  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爲: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

  (詳見《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

  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1 人,主管2人,收銀2人。於開業前30天到達加

  盟店,總督導時間爲 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

  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

  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爲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

  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傢俬、服裝、牀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

  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

  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

  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

  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5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拾萬元整)。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加盟保證金

  1、作爲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

  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爲,甲方

  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

  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爲,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

  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箇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爲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xx品牌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爲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爲乙方放棄續約的權利。合同約定期滿自行終止(見第十條4款),甲方即可在當地另行開辦加盟店,甲方不再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並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爲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於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三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爲止。

  第十四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祕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後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即構成侵權行爲,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品牌及侵犯“xx品牌”商標專用權行爲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爲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爲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覆。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覆,則視爲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雙方協商一致;(3)經法院判決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爲,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爲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製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爲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八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後,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後,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爲準。

  第二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字樣。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3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5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 年第4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 年第12號)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訂,供當事人簽約使用或參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填寫,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選擇和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被選擇的條款和補充約定的內容視爲雙方同意的內容。

  3.雙方關於快遞服務操作規程有具體約定的,作爲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4

  幸*風”牌特許經營協議書

  合同編號:XYF20__-

  特許方:淄博幸*風體育用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幸*風”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幸*風”牌產品經營活動。

  二.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後,乙方纔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範圍從事“幸*風”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於特許經營關係,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幸*風”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市)工商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的合法單位,並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   (市)繁華商業街或體育品牌專賣街擁有   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佈置並專營“幸*風”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幸*風”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於(人民幣大寫)   萬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幸*風”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於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佈置。許可乙方用“幸*風”牌標識印製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幸*風”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於提高“幸*風”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7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幸*風”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幸*風”牌(包括:專賣店、專櫃、店中店),必須提前一箇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並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幸*風”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櫃期限內只能銷售“幸*風”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並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範圍    以外地區銷售“幸*風”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幸*風”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幸*風”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幸*風”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7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爲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幸*風”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並有權許可第三方在乙方經營“幸*風”牌產品的市場上從事“幸*風”牌特許經營業務。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幸*風”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幸*風”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幸*風”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並有權瞭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幸*風”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幸*風”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並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爲宣傳,並統一“幸*風”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幸*風”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五.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並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壹佰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8%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伍拾萬元以上,壹佰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4%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叄拾萬元以上,伍拾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4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以及總部給予的的支持,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分部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許經營系統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分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分部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總部和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的培訓

  對區域內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及對其他人員的培訓由分部負責。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加盟店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二條 培訓的考覈

  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覈。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店經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應當終止與其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三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分部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分部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按總部向分部統一收取。

  第六章 支持

  第二十四條 前期支持

  在分部開始建立至試營店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與營運;

  (二)試營店的選址、開業與營運;

  (三)特許經營系統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分部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爲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五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分部提供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

  第四十二條 退貨、換貨

  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

  特許經營系統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總部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的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四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分部供應的產品,總部、分部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條 銷售價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總部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分部(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七條 貨款的結算

  由總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第四十八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分部(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統一設計安裝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爲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四十九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總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分部(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總部(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總部(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對總部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九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條 使用許可

  總部將其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許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特許經營系統及爲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6

  1、合同雙方

  特許者: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被特許者: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特許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 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 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________ 萬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 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________________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________________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 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 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 甲方賬戶所在地爲: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 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 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________________個),並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 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 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 ________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________公司標誌。

  5.7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 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 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 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 _________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___________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 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 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 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 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 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 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17、附則

  17.1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爲,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8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3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爲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爲一箇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爲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爲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爲……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閱並使用作爲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製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爲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爲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        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爲期______年。

  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

  一箇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

  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藉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爲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爲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箇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

  。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爲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 2 3第2項如何適用。

  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        上使用”______”名稱。

  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19

  特許者(總部):

  (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 區域內的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爲甲方第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三、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

  四、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爲:加盟費: 萬元; 保證金: 萬元。

  六、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山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於嚴重影響山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負責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總部負責山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總部負責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製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並免費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於業務聯繫的電子郵件一箇。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爲無效。

  8、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爲準則:

  1、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爲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2、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連鎖成員申請退出。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據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依法經營,如果違約,甲方有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違約,乙方有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

  十一、獎勵制度

  總部對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加盟商的經營業績每年評比一次,對優秀經營者給予獎勵。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請見附件。

  特許者(總部):

  (簡稱甲方)

  簽字蓋章: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簽字蓋章: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築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箇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爲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爲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爲,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爲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覈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覈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覈。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爲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爲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爲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爲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爲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爲,一律視爲總部的行爲,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箇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爲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啓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衆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祕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於總部規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祕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祕密;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祕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並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並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祕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祕密人員的過錯而爲公衆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祕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祕密或對總部商業祕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並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祕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係結束後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後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後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並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後,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祕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爲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祕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爲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爲商業祕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並參照國家專利局《關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託(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爲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並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爲採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爲自行進行調查或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調查,蒐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爲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爲並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由總部根據侵權的範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爲採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爲採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 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後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 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爲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爲制止侵權行爲,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爲採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爲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加盟店採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爲案件的代理人蔘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爲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爲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 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佈,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佈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佈廣告。加盟店發佈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於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基金來源與繳付金額(或比例)繳付時間

  總部每年度繳付不少於____元

  總部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

  總部廣告基金的____%

  供應商支付的廣告與促銷費用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於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於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佔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覈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託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爲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於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並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餘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 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爲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元作爲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元作爲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爲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範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於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覈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覈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爲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並視爲違約行爲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保證金

  爲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並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於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於每年(季)結束後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於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並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註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註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並作爲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於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爲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 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後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並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爲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並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註冊資本、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爲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淨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 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後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並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零六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加盟店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零七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加盟店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加盟店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零八條 總部轉讓合同

  加盟店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總部或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加盟店同意。

  轉讓合同簽訂後,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加盟店,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轉讓本合同。

  加盟店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製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一十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本合同的第三人應當符合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並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條 優先權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加盟店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加盟店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加盟店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一十二條 合同文本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條 轉讓補償費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爲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加盟店需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併、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一百一十五條 經營方式

  加盟店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的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合同變更

  第一百一十六條 系統變革

  加盟店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系統共同的目標。

  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爲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一十七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經總部同意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於經營手冊規定的範圍,並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牴觸。

  第一百一十八條 變革的實施

  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於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天通知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加盟店實施系統變革,並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一十九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總部制定的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於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於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爲是對加盟店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二十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加盟店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加盟店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加盟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爲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後,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與對方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同。未能協商一致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加盟店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爲之一的,總部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

  (一)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三)未經總部同意進行分立、合併的;

  (四)未經總部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五)故意向第三人泄漏總部的重大商業祕密的;

  (七)未經總部同意出讓用於特許經營的主要財產的;

  (八)逾期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超過_________天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連續兩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的,以及總部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爲進行處罰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有權解除合同:

  (一)超過總部規定的期限仍未作出令人滿意的改進的;

  (二)在一年內受到總部_________次以上處罰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保留解除權

  在加盟店發生破產、無力償還債務及其他情形時,未經總部的預先書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獲得本合同中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不論債權人對加盟店享有何種權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否則,總部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條 加盟店的解除權

  總部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下列重大違約行爲之一的,加盟店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二)無故停止向加盟店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三)許可使用的商標因未續展而喪失商標專用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專利因未交納年費而失效的;

  (五)公開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盟店亦可解除本合同: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被撤銷註冊的;

  (二)許可使用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

  (三)喪失許可使用的著作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非因第三人原因被公開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終止的執行

  總部或加盟店要求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終止合同的理由,並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經仲裁裁決終止本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對方是否發生足以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爲,總部或加盟店違反上述規定終止本合同履行的,視爲其單方違約解除合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加盟店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二)撤除與總部商標(品牌)有關的內外裝修、招牌、廣告牌等標誌;

  (三)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誌、廣告等交還總部;

  (四)將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總部商業祕密的文件交還總部;

  (五)返還總部指定的使用總部商標與品牌的商品;

  (六)清算對總部、供應商、客戶的債務;

  (七)將租賃的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未履行前款第二項義務時,總部可自行執行,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一百二十五條 優先受讓權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對加盟店的下列財產或財產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一)辦公場所的所有權(或承租權);

  (二)加盟經營場所房屋的所有權(或承租權)及_________的所有權;

  (三)戶外廣告牌的發佈權;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財產的轉讓價格按市場價格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共同委託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按照評估價格執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 存貨處置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沒有義務回購加盟店的存貨,但應允許加盟店以特許經營系統的名義在合理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銷售存貨。

  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證金的返還

  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在加盟店按照本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條全部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完成後滿____個月,總部將保證金返還加盟店

  第二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因一方的違約行爲構成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對方除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外,有權要求違約方同時或單獨償付違約賠償金。

  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爲發生時上一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但最少不低於_________倍。合同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特許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爲標準計算。

  第一百二十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加盟店延期向總部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包括罰款),將追加每日1‰的滯納金,自該款項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一百三十條 罰款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的行爲,總部有權責令其改正,並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在下列處罰標準的範圍內酌情予以處罰:

  序號違約行爲處罰標準(元)

  1違反規定使用總部知識產權

  2超出特許區域開展業務

  3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

  4違反工作指令

  5未按規定簽訂保密協議

  6未按規定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7違反規定行使訴權

  8不按規定行使訴權

  9侵犯消費者權益

  10違反規定發佈廣告

  11不按照規定開展廣告與促銷活動

  12違反規定採購商品

  13銷售不符合質量的產品

  14不執行規定的銷售價格

  15不履行售後服務的職責

  16公開發表不利於總部及系統形象與聲譽的言論

  17不按規定報送財務報表

  18拒不接受財務審計

  19拒不接受檢查

  20不按規定披露信息

  21擅自中止加盟店的營業

  22不按規定參加培訓

  23不按規定處理消費者的投訴

  24不按時支付供應商的貨款

  25違反規定向客戶收取費用

  26對員工的違規行爲不予以處罰

  27……

  對上表以及經營手冊未規定處罰標準的違約行爲,總部有權在修訂經營手冊時參照上述標準作出規定。

  加盟店受到處罰後,應當及時予以改進,在總部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爲新的違約行爲,總部有權再次予以加倍處罰。

  第一百三十一條 類推適用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本合同雖然未明確規定但其行爲損害了總部及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或利益,總部可以比照最相類似的行爲對加盟店予以罰款。

  第一百三十二條 減輕與免予處罰

  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爲,總部可以根據加盟店的悔改態度、補救措施等情節,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 加盟店對員工的處罰

  加盟店對員工應予處罰的行爲,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罰。所得罰款作爲加盟店獎勵基金使用。

  加盟店怠於履行對員工的處罰職責,總部有權根據該員工的違規行爲對加盟店處以_________倍以內的罰款。

  加盟店員工的行爲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視爲加盟店的違約行爲,由加盟店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 告知與申辯

  總部在對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和擬處罰的結果,並告知加盟店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加盟店應當在收到總部擬作出處罰的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

  總部應當充分聽取加盟店的陳述和申辯,對加盟店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加盟店提出的理由成立的,總部應當採納。總部不得因加盟店的申辯而加重對加盟店的處罰。

  第一百三十五條 處罰時效

  總部對加盟店違約行爲的處罰,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約行爲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逾期不得予以處罰。

  第一百三十六條 解除權的放棄

  總部或加盟店因對方的違約行爲享有解除合同權而不解除合同時,不影響其要求對方承擔解除合同以外的違約責任,但權利人在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不得再以此爲由解除合同。

  第一百三十七條 處罰的執行

  根據本合同所作出的處罰,加盟店應當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總部交納罰款。所得罰款作爲_________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總部要求加盟店作出的改進,加盟店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實施,並將改進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總部在必要時,將對加盟店改進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第二十三章 爭議與解決

  第一百三十八條 協商

  總部和加盟店均充分地認識到,在長期的合作中產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協商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雙方均願意本着公平的原則與合作的態度解決發生的爭議,共求發展。

  第一百三十九條 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未能協商解決,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雙方一致認識到,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是消除分歧,保障合同順利執行的有效途徑,不得因爲將爭議提交仲裁而影響雙方的合作。

  第一百四十條 仲裁前置

  總部或加盟店如需解除本合同,應當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如未能協商一致,只有經仲裁裁決解除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經仲裁裁決前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將喪失勝訴權,並承擔解除合同的全部違約責任。

  第一百四十一條 擱置爭議

  加盟店同意,因總部按照本合同規定對加盟店進行處罰的爭議,加盟店應自處罰決定書送達加盟店之日起經過___________日,方可申請仲裁。

  第一百四十二條 訴訟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知識產權許可使用的範圍,製造、銷售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產品(服務)的行爲,不屬仲裁協議管轄的範圍,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四十三條 仲裁(訴訟)費用

  總部或加盟店依據本合同規定提起的訴訟、仲裁,敗訴的一方應負擔勝訴方因此而發生的合理的開支,包括律師費、調查費、鑑定費、公證費、差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但不超過勝訴金額的_________%。

  上述費用的負擔,可以在提起訴訟、仲裁時一併提出,也可以在案件裁決之後向對方提出付費要求。如未在提起訴訟或仲裁時一併申請裁決,因此而發生爭議,應按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章 其他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 送達

  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送達文件,應當將原件直接送達收件方,或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收件方收到文件後應當立即簽署送達回證並加蓋公章,將送達回證交送達方收存或傳真給送達方。

  收件方拒絕提交送達回證的,送達方可以掛號信函、特快專遞或電報的方式送達,信件或電報發出即視爲送達。特殊文件需要公證送達的,公證送達。電報送達和公證送達的費用由收件方負擔。

  第一百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由總部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總部作出的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一百四十六條 可分割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範圍內無法執行,除另有約定之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或履行。

  發生上述情形時,總部可以有效條款代替無效條款,或者將無效條款修改爲合法有效的條款。

  第一百四十七條 標題

  本合同中的所有章、條的標題是爲了便於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並非本合同條款的一部分,不作爲解釋合同條款的依據。

  第一百四十八條 接替營業

  如總部認爲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總部有權派出代表臨時接替加盟店的營業。經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營業後,將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總部接替加盟店營業期間產生的收益和損失,以及總部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加盟店承擔。

  第一百四十九條 僱傭限制

  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僱傭特許經營系統內的現職僱員(含兼職),以及被總部及網絡成員開除或除名的僱員。加盟店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僱傭的,在知悉情況後,應當立即解除僱傭關係。

  第一百五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括一系列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籤署的其他文件:

  (一)《特許店經營手冊》;

  (二)《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

  (四)《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

  (五)《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

  (六)《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

  (七)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保密協議》;

  (八)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競業禁止協議》;

  (九)《擔保協議》;

  (十)《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及附屬文件;

  (十一)《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附屬文件;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五十一條 替代責任

  由於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及其他行爲損害了第三人權益時,加盟店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人因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與品牌而向總部主張權利的,總部應當盡力維護系統的合法權益。總部因此而被要求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過錯責任原則,具體確定系統內部承擔責任的當事人。如屬加盟店過錯的,加盟店應當承擔總部對外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總部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一百五十二條 擔保

  保證人對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擔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責任期間爲二年,自加盟店應當履行債務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五十三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投保險別、投保金額和投保範圍辦理有關財產、人身保險。其中,_________保險應指定總部爲受益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 非盈利保證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向加盟商詳細說明了開辦加盟店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困難及合同內容。總部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加盟店開展業務作出的盈利保證。

  第一百五十五條 商業風險

  加盟商認識到投資特許經營的商業風險,特許經營並非簡單的複製,而是一項依賴於加盟商的獨立努力、商業判斷與技能、市場條件等因素的商業活動。加盟商將通過培訓等途徑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規範與方法。加盟商將與總部同心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不可抗力

  總部或加盟店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發生後24小時之內,總部或加盟店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結束後_________日內,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時通知,則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爲免除責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條 合同文本

  總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總部和加盟商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部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商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應當向總部申請,加盟店不得複製本合同。

  加盟商應當對本合同文本採取保密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加盟店有關人員需查閱本合同文本,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查閱制度,經加盟商(負責人)批准後,在指定地點查閱。

  因訴訟所需,可以將本合同複印件提交仲裁委員會、代理案件的律師,但應與代理律師簽署保密協議。

  第一百五十八條 聲明

  加盟店聲明:加盟店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十五章 附則——術語定義

  本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總稱。

  主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屬協議——本合同附件中標明“協議”字樣的附屬文件。

  特許店——指特許經營系統設立的營業機構,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與總部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義設立加盟店,則加盟商與加盟店指向同一主體。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立的營業機構。

  網絡成員——特許經營系統內除總部之外的所有獨立覈算的單位,包括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主體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通知——指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發出給對方的文件。

  書面通知——指加蓋單位印章並由主管人員簽名的書面文件,其中有關財務方面的通知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蓋公章。

  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實際使用,但不向客戶銷售的產品。

  專用設備與物品——由製造商按照特許人特定的要求(種類、規格、品牌等)製造,提供給網絡成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除專用設備與物品以外的設備與物品。

  產品——特許經營系統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與無形商品(服務)。

  工作指令——總部、總部按照管理權限向網絡成員發出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通知、指示、決定等書面文件。

  處罰——特許經營系統內對輕微違約行爲的罰款,即要求違約方償付違約金。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1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爲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爲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爲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箇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爲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爲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乙方的直營店爲家,地址確認爲省市縣(區)街號,經營面積爲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繫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爲,如有違規行爲,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爲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_______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_______元,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箇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爲:a、特許加盟專賣店爲家,b、特約渠道商爲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爲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爲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爲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僞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爲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泄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箇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3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區________縣

  (區),經營________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________%。

  7.乙應具有________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________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________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4

  第一章 總 則

  101 爲規範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註冊地點: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並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於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於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箇或多箇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於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爲或不作爲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爲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佔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採暖需要緊急採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爲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爲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並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併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爲違約金或用於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於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於事項處理後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範圍爲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範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於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以 (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築物、廠區院牆(無院牆的爲單位建築物牆)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於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徵用及徵收

  甲方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徵用或徵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並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徵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徵用或徵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准及佔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佔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佔用結束後,乙方應當將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佔用費用。

  802 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後應對所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衆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並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衆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採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並批准。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採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覈查的規定,並對認爲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衆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採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採暖諮詢,發放用戶採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並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於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採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爲有必要的時候對屬於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 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並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後180天其後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衆採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衆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採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爲熱用戶供熱,己危及社會公衆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爲,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爲。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並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於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後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並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徵用或徵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餘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並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爲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爲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覈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爲,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後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佔性;

  3、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准,佔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爲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衆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託、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准,對於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託、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於特許經營範疇的業務不得委託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爲: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並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爲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築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衆利益並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爲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並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採取一切應當採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並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採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採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並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並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衆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諮詢、安全說明、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徵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後,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並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於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採用非正當行爲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複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爲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爲,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並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並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採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並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採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爲、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所述行爲、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乾旱、爆炸、閃電、暴雨、颱風、龍捲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爲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戶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範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5

  甲方(購貨方):_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的簽訂與公證方式

  1.本協議中的網上公證平臺特指由_________公證處運行、管理和維護的網上公證平臺,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該公證處制定的有關規定與要求。

  2.本協議及其相關聯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由甲乙雙方通過國際計算機互聯網(以下簡稱互聯網)各自使用由_________市公證處審覈發放的電子證書(用以表明和確定各方身份),在網上直接簽訂。

  3._________市公證處的網上公證平臺,通過對簽約雙方或多方使用電子證書的驗證,對各方的簽約行爲進行實時公證–核發公證編號,並將公證編號及簽約內容存儲備案;同時將公證編號通過互聯網實時反饋給各簽約方。

  4._________市公證處的互聯網網址(url)爲:_________。

  二、本協議的基本內容

  1.甲方通過其經營的_________網站將乙方合法商品對外進行出口銷售。

  2.乙方通過互聯網經網上公證平臺公證向甲方提交在_________網中銷售的合法商品信息,確定本協議的年交易規模(年度交易總金額上限),確定單項商品的年度交易總量。

  3.甲方基於本協議接受乙方使用電子證書提交併經過公證的《商品報價單》的全部內容和對已經提交給甲方的商品信息的修改內容,甲方在使用或公佈該內容時,不能對乙方提交內容進行任何修改加工(甲方只使用乙方提交的最新內容)。

  4.乙方通過互聯網對已經提交給甲方的商品信息進行修改,並對修改結果使用電子證書加以確認。

  5.乙方在簽署《新商品出口商品購貨協議》時,以確認書的方式作出承諾,對甲方基於本協議及乙方《商品報價單》產生的《購貨商品訂單》以下簡稱《訂單》和《購貨商品訂單生效書》以下簡稱《生效書》予以全部接受,並出具《購貨商品訂單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該確認書隨本協議統一簽名公證生效,不再單獨簽名公證)。

  6.《新商品出口商品購貨協議》文本部分、《購貨商品訂單》、《商品報價單》、《購貨商品訂單確認書》、《購貨商品訂單生效書》共同構成本協議,上述文件不可分割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雙方只執行由《生效書》確認生效的《購貨商品訂單》。

  三、擔保條款

  1.甲方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爲甲方向乙方提供供貨方交易保證金擔保,由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約交易保證金擔保單》。

  2.甲方委託_________公司爲甲方向乙方提供付款擔保,由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約付款擔保單》。

  3._________公司僅對《購貨商品訂單》項下批量採購提供付款擔保,對樣品採購不提供擔保。

  4._________公司對《購貨商品訂單》項下商品的質量及質量問題引起的付款糾紛不予擔保。

  5.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網出口商品交易履約交易保證金、付款擔保條款》作爲本協議附件隨本協議統一由乙方簽名公證,不再單獨簽名公證。

  四、產品質量責任條款

  1.乙方在_________網中銷售的出口商品質量必須是符合質量標準(國家標準)的合法商品(產品)。

  2.乙方承諾承擔由於其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時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貨物交割方式及公路貨物運輸保險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訂單》將甲方購買的商品委託當地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貨公司)完成商檢、出口報關手續後進行出口運輸。乙方將貨物交中貨公司後,填寫《新商品出口貨物發運交割單》(簡稱《交割單》)並簽章,乙方對《交割單》上所載明的商品數量和品種等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上述出口報關費用、商檢費用、運雜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將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於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溼、溼氣、震動、生鏽、粗暴處理。乙方對由於其不適當或不良的包裝所導致的任何破壞和損失負責。

  4.乙方須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並標出包裝號碼、尺寸、毛重、淨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誌。

  5.乙方在裝運期限前以傳真方式告知甲方運輸包裝的尺寸、毛重、淨重、包裝材質等信息。

  6.乙方同意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爲乙方出口的貨物提供從乙方工廠或貨物所在地至貨物出口啓運港口的公路貨物運輸保險(保險條款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現行條款執行),該保險受益人爲乙方,甲方爲投保人,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單自乙方將出口貨物交給當地中貨公司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郵寄給乙方。

  六、退稅條款

  1.本協議中的退稅款是指出口商品符合我國現行出口退稅政策規定,由甲方在_________市國家稅務局辦理退稅事宜,並已取得的退稅款。

  2.甲方在取得退稅款前不向乙方墊支退稅款。

  3.甲方不承擔因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變更導致的無法取得退稅款責任。

  4.出口業務取得的每筆出口退稅款項,由甲方扣收該款10%部分後將所剩款項匯入乙方帳戶。

  七、交易保證金條款

  1.爲保證本協議的執行,乙方按其確定總交易額的4%交納交易保證金。

  2.該保證金匯款時必需在銀行單據上註明本協議編號,否則視爲無效匯款。

  3.該保證金使用期限和本協議有效期限相同,期間產生的銀行利息(企業活期存款利息)歸乙方所有,本協議自然結束或提前終止後隨同交易保證金餘額(本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發生違約,甲方將扣罰相應的交易保證金)一次退還乙方。

  4.乙方交易保證金循環使用,可根據業務需求追加交易保證金。

  5.本協議簽訂後2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交易保證金匯至由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交易保證金帳戶。

  八、交易費用、貨款條款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購貨商品訂單》貨款總額5%的金額作爲交易費用。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爲符合第九條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約定的付款條件的《購貨商品訂單》向乙方支付該《訂單》貨款總額95%的貨款(扣除5%的交易費用;如乙方發生違約按違約處理條款處理)。

  3.甲方支付給乙方貨款的結算方式

  (1)境外購買方支付給甲方《購貨商品訂單》項下的貨款爲_________美元。

  (2)以上貨款匯入甲方帳戶後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結匯成人民幣。

  (3)甲方將以上結匯後的人民幣貨款按約定匯入乙方指定貨款帳戶,該帳戶同以下九、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中的相應條款。

  九、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滿足以下條件甲方即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將貨款匯至乙方註冊資料中提交的銀行帳號:

  1.乙方按甲方《購貨商品訂單》要求約定的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指商品品名、規格、型號,以下同)、數量發完成全部貨物出口發貨手續,如因承運人原因(車、船期變化)而導致交貨期限變化,乙方的交貨期則以甲方傳真給乙方的交貨期限變更通知書爲準。

  2.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稅發票等相關單據(見本協議票據條款)。

  3.甲方的境外購貨方在異議期內沒有提出異議及索賠要求。

  4.甲方的付款期限爲中貨公司《新商品出口貨物發運交割單》載明交割日期60天后的14個工作日內。

  十、票據條款

  1.乙方在甲方付款期限前5至10天將每筆《訂單》全部的增值稅票、當地國稅機關出具的繳款證明,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新商品公司。乙方須在增值稅票右上角空白處註明相應的《訂單》編號,否則將被甲方作無效增值稅票退回。

  2.乙方應保存中貨公司《新商品出口貨物發運交割單》,以備覈查。

  十一、違約處理條款

  1.乙方未按《訂單》的約定發貨(包括因乙方未及時下載甲方《訂單》和《生效書》而造成的未發貨),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按《訂單》貨款金額的4%扣收違約罰金,判斷乙方是否違約的標準爲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出具的保險理賠協議中確認的發貨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數量。

  2.甲方付款期限內未將符合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的《訂單》貨款付給乙方(以付款單據上的銀行付款戳日期爲準),乙方有權要求_________公司承擔擔保責任,_________公司除支付《訂單》貨款總額對應的95%貨款項外,再支付貨款總額3%的違約金給乙方作爲賠償。

  3.因乙方原因未按《購貨商品訂單》內容及約定發貨而造成甲方商業利益受到損失,除扣收《購貨商品訂單》貨款金額4%的違約金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商業利潤受到的`損失部分。

  4.乙方在《訂單》約定發貨日期之後發貨,仍然視爲違約,如果《訂單》的境外購買方不接收乙方貨物,乙方無權獲得相應的貨款,並自行處理貨物,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訂單》的境外購買方接收乙方貨物,乙方仍可獲得《訂單》一定比例的貨款,《訂單》貨款金額4%的違約罰金仍從乙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扣收,乙方可獲得貨款的支付比例、時間由甲方確定。

  5.由於乙方發生違約,甲方的境外購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退貨時,甲方可協助乙方將貨物運回,相關運費等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

  6.乙方同意,判定乙方未按《訂單》約定的發貨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數量供貨的行爲是否違約的依據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出具的《理賠通知單》。

  十二、協議終止條款

  1.乙方履行完甲方已發出且生效的全部《訂單》約定的交貨義務後,根據乙方要求可終止本協議。

  2.當乙方發生多次違約或多次因商品質量問題,給甲方或境外購貨方客戶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單獨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有效期限到期,如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協議自然終止。乙方仍須履行協議終止之日前生效的《訂單》約定的交貨義務。

  十三、其他條款

  1.乙方

  (1)使用_________公證處的電子證書通過甲方_________網向甲方提供供貨商品的基本信息――《商品報價單》(包括商品名稱、商品品牌、商品規格型號、產品說明、商品交貨港口即最近一箇可通過_________貨運有限公司完成報關交貨的一箇港口、該商品離岸單價(批量採購價)、商品樣品全球統一單價(以美元報價,包含中國郵政ems國際貨品特快專遞爲方式的樣品郵寄費)、商品最低起批量等信息)等資料。《商品報價單》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完成網上報價後必須把所報商品的彩色照片寄給甲方,在照片背面應標明該商品的廠家生產編號、名稱、規格供等信息,註明供貨商註冊編碼,並加蓋合同章或公司章。

  (3)乙方在寄出樣品後45日內,保證其銷售的貨物與該樣品具有相同的質量品質,否則甲方有權依此向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索賠。

  (4)乙方有責任每天通過國際計算機互聯網訪問_________網站並及時下載《訂單》和《生效書》;由於未及時下載而導致乙方發生違約,此責任由乙方自身承擔。

  (5)如乙方未按《訂單》約定的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數量向_________貨運有限公司交貨,則視爲乙方違約。

  (6)乙方有權對甲方發佈的乙方商品信息即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價格信息等),進行修改並電子簽名經網上公證平臺公證後提交供甲方發佈。

  (7)乙方對其供貨商品進行調價後一小時內,仍接受以甲方採用調價前價格向乙方遞交的《訂單》。

  (8)如果乙方有網站,應該將在_________網銷售的商品在乙方網站上加以宣傳,在宣傳時要標明該商品在_________網的銷售編號(應用碼)。

  2.甲方

  (1)甲方按乙方交納保證金中可用金額確定單筆《訂單》貨款金額。

  (2)在取得退稅款前不向乙方墊支退稅款。

  (3)甲方不承擔因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變更導致的無法取得退稅款責任。

  (4)同意乙方爲宣傳雙方企業、銷售其自身產品對甲方_________網站進行善意鏈接。

  (5)新商品公司轉交給乙方相關境外買方索賠憑證(索賠書、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的《理賠通知書》)。

  (6)對於乙方因數量和品種不符而發生賠付的部分商品的處理方式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如乙方同意支付相關退貨費用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有關退貨事宜。

  (7)乙方對外辦理貿易融資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覈同意並出具書面意見書,將該《訂單》項下的貨款支付給乙方的指定收款人。

  (8)乙方如需甲方提供書面的《新商品出口商品購貨協議》、《購貨商品訂單》、《生效書》等文件,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將上述電子文件打印並蓋章後交寄乙方。

  3.樣品採購:基於本協議甲方採購乙方商品的樣品時,甲方向乙方發出《樣品訂購清單》由甲方發佈在_________網站上由乙方下載後,乙方按《樣品訂購清單》內容要求以甲方名義郵寄樣品給甲方境外的買方,爲保證交易順利進行及甲乙雙方和境外買方的共同利益,乙方應採用中國郵政ems郵件快遞方式郵寄樣品,甲方憑乙方提供中國郵政ems樣品郵寄憑證(應註明新商品樣品清單編號)、商品銷售發票向乙方付款,按人民幣結算(按中國工商銀行當日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現匯買入價折算)。

  十四、本協議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進行處理。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對其電子簽名並取得公證編號時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購貨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供貨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築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7

  甲方:

  乙方:

  爲了促進和擴大青島多彩扎啤的區域銷售,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公平、互利雙贏的原則,現就青島多彩扎啤區域特許經營事宜,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特許經營權必須具備的條件:

  (1)乙方必須具備一家規模在40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形象店,並按標準形象店或者甲方許可的其他方式推廣青島扎啤專營店(按公司統一模式裝修)。

  (2)乙方必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且經營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壹佰萬元。乙方必須具備相應法人或自然人資格且手續齊備,並將其相關的複印件(如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交予甲方存檔。

  2、甲方授權乙方作爲“青島啤酒扎啤城”的區域特許經營商,在省內的 (地級市、市區)內的 縣(縣級市)範圍內開設“青島扎啤城”並發展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本條款確定的區域內使用,不得跨區域經營。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乙方經甲方授權後方可在所轄區域發展青島扎啤專營店,並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存檔備案。但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以自己的名義同其所轄直銷商簽訂直銷經營合同,乙方與所轄直銷商之間的權利義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二、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期限

  1、自__ 年_ 月_日至__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滿前一箇月內,雙方無異議的,續訂下一期合同。續訂合同的前提條件爲:

  (1) 乙方承諾與歷屆青島扎啤一級經銷商無債權債務關係和其他經濟糾紛。

  (2) 雙方除下述(4)補充條款約定外,乙方承諾上一經銷年度和甲方錢貨兩訖和無其他債權債務關係和經濟糾紛。

  (3)每期合同續訂必須按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簽訂下一期合同,以保證合同的連續性和真實性。(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續簽合同並超出規定時間一箇月以上的,甲方視同乙方自動放棄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收回經銷授權。)

  (4)補充條款:_________。

  2、甲方不得擅自收回乙方第一、2款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但乙方嚴重違約、違規以及合同解除終止條件發生除外。

  三、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爲合同確定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爲人民幣__萬元整(大寫),本保證金應於簽訂合同當日內支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違反合同規定應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相應金額充抵,保證金充抵後,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保證金金額,如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至補足保證金,超過一箇月尚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剩餘保證金不予退還。若合同終止,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四、供貨方式

  乙方在付清所有貨款的前提下,可選擇如下提貨方式:

  1、自提

  2、委託:乙方委託甲方辦理運輸業務所產生的中轉運輸、短途運輸、保管費、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承擔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的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於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的識別系統及店面招牌,室內企業文化等提出書面合理方案,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和考覈,以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同時,甲方有權委託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爲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髮展規劃、人力資源配製、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做營運輔導,並擬出建議供乙方參考。

  6、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扎啤每桶出酒量28升。

  7、甲方應依據經審批後的乙方銷售計劃合理安排扎啤產品生產,滿足乙方銷售需求。

  8、甲方對乙方區域的特許經營給予相應的營銷支持,積極協助乙方開拓市場和促銷。

  9、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多彩扎啤系列啤酒)及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扎啤生產日期等有效證件。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青島多彩扎啤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後,可享受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各項售後服務,由乙方發展的直銷商不受此條款的限制。

  2、經甲方授權乙方有權使用“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它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等提出書面要求的,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權利義務主體,各自對外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各自獨立享有和承擔。乙方和在其特許經營區域內發展的青島扎啤專營店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一切資金及經營上的盈虧,與甲方無關。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作業手冊、規章制度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並對其直營店和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監製和管理,以維護青島多彩扎啤的形象。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有損青島多彩扎啤形象的,甲方有權提出整改,直至取消其區域特許經營權及青島扎啤專營店資格。

  5、對甲方的管理,營銷模式的創新,新產品的開發有建議權。

  6、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不得經營未經甲方許可的其他任何啤酒(青島啤酒除外),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

  7、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特許區域內銷售產品,不得跨出特許區域外銷售產品,嚴禁竄貨,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8、嚴禁乙方灌裝其他廠家酒液,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9、乙方從甲方處購買的扎啤桶、扎啤杯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流入其他市場,如流入其他市場,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0、乙方必須從甲方訂購統一提供的與扎啤特許經營有關的各種機器設備、容器以及其他特許經營物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採購,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仟元/次。

  11、乙方應及時向廠家返回空酒桶,保證廠家及時清洗空酒桶,每批次酒桶在乙方處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兩個月的除加清洗費叄元/桶,另每桶處罰人民幣伍元,年末返桶不及時的每桶再加收罰款貳元。

  12、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其特許區域經銷青島扎啤的所有銷售網點充打扎啤使用的是食品級的二氧化碳;如違法經營,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同時甲方保留斷供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權利。

  13、如因批次產品質量原因,甲方應爲乙方無條件等量調換並承擔所需運費。乙方保證絕不銷售過期扎啤、變質扎啤和其他存有質量問題扎啤給消費者,保證絕不違法經銷青島扎啤。

  14、乙方應積極拓展市場、擴大促銷,使銷售量逐年遞增,力爭實現特許經營區域銷售目標計劃。乙方在該合同年度銷售任務見附件一《合同年度市場銷售獎罰細則》。

  15、乙方每月應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甲方提供下個月銷售計劃,甲方審批後備案落實。

  七、合同的轉讓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份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市場轉讓費金額的百分之二作爲延續市場維護管理費。區域特許經營授權當年合同原則上不能轉讓,如果當年合同轉讓的,甲方就乙方取得的市場轉讓費超額利潤部分另行加收百分之三十作爲先期市場開發管理費。

  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壹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八、保密條款

  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和技術標準等內容爲商業祕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爲解除合同後的5年內不得泄露。

  九、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按本合同以上條款約定的執行,無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貨品的生產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

  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乙方發生合同約定的嚴重違約違規事項;

  2、乙方連續兩年未開發市場;

  3、乙方不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市場或者連續兩年銷售量嚴重下滑(較上年下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十五)時。

  如因國家政策、政府部門、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繼續再經銷青島多彩扎啤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8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註冊號:

  經營範圍: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註冊號:

  經營範圍: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註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佔性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_____省(市)_____縣(區)東至_____路、西至_____路、南至_____路、北至_____路的區域。(見附件一:《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如經批准乙方僅可在特許區域內變更加盟店的地址。

  第四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年,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收取的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或違約金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商標。

  商標名稱:《商標註冊證》編號:,

  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專利證》編號:,

  專利內容:。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二、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規範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註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作出補償。

  六、乙方除爲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二章加盟店的開業

  第七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九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一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經營模式、門店樣式、店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

  第十二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三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十四條乙方認可並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並公佈監督電話。

  第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十八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乙方的交易記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二十四條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二十六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二十七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甲方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制定商業祕密保護制度,並與接觸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二十九條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乙方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乙方需增售不屬甲方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覈准;未經甲方書面覈准,不得向其他廠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三十一條乙方向甲方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二條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要求採購產品或維修設備通知之日起日內,按照乙方要求發出指定產品或派出專人赴乙方營業地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三條甲方應對所提供和配送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當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支付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保證金。

  第三十七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支付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扣除保證金;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八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三十九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合同的解除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全套運營體系;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

  三、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四、喪失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五、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六、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七、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八、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的;

  九、被指控爲刑事犯罪;

  第四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五、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七、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的行爲;

  八、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九、被指控爲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三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四十四條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七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三章其他約定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九條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爲準)第七日將被視爲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二、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五十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十一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籤於:籤於: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29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已簽訂《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雙方爲了保證上述合同的順利履行和友好合作,特約定如下: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作爲保證金;

  2.保證金的用途: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證金用於:

  保證其依據《廣告管理規定》按月向甲方足額支付廣告基金款項,或向甲方支付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培訓費、協助費等);如果乙方違反本款之規定,甲方有權從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其欠繳部分及相應利息;

  保證按《加盟特許經營合同》規定向甲方足額支付月特許權使用費、其它應付款項,履行加盟特許經營合同中其它義務;如果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甲方有權從乙方交付的保證金中扣除其欠繳款項及相應利息。

  (2)如甲方接到乙方客戶對乙方的投訴,經調查認定乙方應該對該客戶賠償但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拒絕賠償的,甲方有權視情況用乙方的保證金向該客戶進行賠償。

  (3)如乙方違反其應對甲方履行的其他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

  3.保證金的補足: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2條之規定扣除相關款項後,有權通知乙方補足上述差額部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拾日內向乙方補足保證金至元人民幣;

  (2)如乙方接到甲方的補繳通知後未在規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差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4.如果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第2條規定,則在其《加盟特許經營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5.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加盟特許經營合同》。

  6.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欲提起訴訟,則應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甲、乙雙方簽訂的《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終止之日終止。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30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箇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箇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 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 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 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 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 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 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 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 營業賣場的地點;

  2. 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 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 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 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 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 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 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 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 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爲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 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爲了廣泛宣傳體育賽事文化、樹立良好的賽事品牌形象,鼓勵優秀的企業參與賽事市場開發,爲特許企業的市場推廣提供平臺,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運作機構,擁有紀念幣上圖案的所有權,乙方是甲方特許企業,擁有使用體育賽事(以下簡稱)開發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是甲方特許的紀念幣生產企業,有權投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生產體育賽事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紀念幣”:指使用製作發行的____系列紀念幣,具體包括____、____、____等紀念幣。

  1.2 :指由____組成的標誌,詳見附件1

  1.3 “協議期限”:指本協議第____條約定的期限。

  1.4 “區域”:指中國內地境內。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以無形資產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承擔由於紀念幣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甲方應當:

  2.1 負責紀念幣的報批工作;

  2.2 向提供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

  2.3 向提供名稱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

  2.4 向提供委託印製協議;

  2.5 向乙方及提供紀念幣委託銷售授權書;

  2.6 負責紀念幣宣傳廣告的把關併爲廣告的發佈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以甲方特許紀念幣的獨家開發權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承擔由於紀念幣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乙方應當:

  3.1 向提供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及紀念幣開發權,不得單獨或與其他人合作開發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

  3.2 負責紀念幣的設計,並負責解決設計素材的版權問題,保證時限;

  3.3 負責紀念幣的銷售。並保證銷售額達到紀念幣總價值的____%以上;

  3.4 向提供委託印製協議。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以資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並自願承擔由於紀念幣銷售不利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

  4.1 協助甲方辦理紀念幣的報批及協調工作並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2 按照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及紀念幣設計樣稿(見附件2,3)的要求製作紀念幣,保證時限及紀念幣質量;

  4.3 負責紀念幣的銷售並保證銷售額達到紀念幣總價值的____%以上;

  4.4 負責紀念幣制作費、無形資產使用費等資金的投入,具體資金投入項目詳見附件4

  第五條 紀念幣的設計、發行和製作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制定並認可了“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見附件2)和“紀念幣設計樣稿”(見附件3),並將以此兩份文件作爲紀念幣設計、發行、製作的原則,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任何與之不符的情況,三方須共同協商決定,並將修改內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第六條 紀念幣的銷售

  6.1 乙、丙雙方共同銷售紀念幣,原則上各自承擔____%的銷售任務,若遇某方超額銷售或達不到銷售目標的情況,雙方將共同協商解決。甲方不負責紀念幣的銷售,但作爲合作一方,有權利隨時瞭解乙、丙雙方的銷售情況、查看銷售報表,乙、丙雙方應給予配合;

  6.2 乙、丙雙方在共同銷售紀念幣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關於紀念幣經銷價格的規定”(見附件5)執行,不得擅自調價。若有必要調整紀念幣價格來適____市場,應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並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6.3 乙方將建立並負責管理紀念幣開發專用帳戶,用於本協議所涉及紀念幣開發項目的財務覈算;

  6.4 自首批紀念幣上市後,乙、丙雙方應每週出具銷售報表,並在累計銷售收入達到____時,將銷售收入劃轉到紀念幣開發專用帳戶。

  第七條 使用費的支付  三方理解並同意,由分三次以資金和實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7.1

  第一次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後額人民幣____萬元;

  7.2

  第二次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後額人民幣____萬元;

  7.3

  第三次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後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八條 利潤分配

  8.1 三方理解並認可,將以扣除紀念幣制作、銷售、宣傳成本及金牌運動員肖像使用費後的淨銷售利潤爲依據(淨利潤的具體計算方式詳見附件6),計算各方的利潤分配額;

  8.2 鑑於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擔的風險,三方協商確定利潤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淨利潤的_______%;乙方分配淨利潤的____%;分配淨利潤的_%。

  第九條 保密信息的使用  甲、乙、丙三方鄭X承諾,對本協議中的所有不宜公佈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與他方(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除外)討論或向他方披露。

  第十條 知識產權  甲、乙、丙三方承認並確認,和名稱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法律的保護。所有本協議項下紀念幣的資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設計,且答應按時製作。作品應於完成時,視同自動成爲甲方獨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資產。甲方擁有這些產品資料的全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甲方應被視爲產品資料的唯一作者;產品應被認定爲適用於法律意義上的、爲甲方提供的“委託創作作品”。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整體性  本協議(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對本協議的全部理解,並取代以前所有的有關口頭、書面的意向、安排和約定。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須經三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並與本協議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署後生效,效力持續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條 保證陳述  三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3.1 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2 本合同經三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爲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四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三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三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爲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5.1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實質違背本協議而致使本協議終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5.2 如果因原因,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於約定的數量,應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於合同的約定數量,應於供貨截止日期前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並協商具體解決方式;  

  5.3 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的延誤,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6.1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a)]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爲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6.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箇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爲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7.1 本協議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三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除本協議已約定外,須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7.2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解除、終止,均應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書面文件爲準;  

  7.3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7.4 一方不履行協議使本協議目標不能實現,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7.5 一方因解散、破產等因素喪失履約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7.6 本協議任一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者違反所適用的法律,則甲、乙、丙三方同意該條款全部或者部分被視爲刪除,但並不影響本協議的整體效力。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8.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8.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條 其他  

  9.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爲正式生效;  

  9.2 本合同構成三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9.3 甲、乙、丙三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三方同意除非爲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三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爲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爲公衆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9.4 本合同未經三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時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三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9.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爲或之後的違約行爲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爲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9.6 本合同中標題只爲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9.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三方有效,也對三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9.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三方構成約束力;  

  9.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執____份;  

  9.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附件1:________標準圖  

  附件2: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  

  附件3:紀念幣設計樣稿  

  附件4:資金投入項目清單  

  附件5:關於紀念幣經銷價格的規定  

  附件6:銷售利潤計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範文彙編 篇32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廈________樓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註冊號: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好友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服務標準、門店裝修、裝潢設計、.專業設備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經營活動,獨立覈算、自負責任、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特許產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備案代購、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及甲方供應且使用甲方商標的果品及衍生產品。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註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使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管理手冊》。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經營模式等經營體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費的總稱,但不包括加盟費和日常管理費。

  "本合同約定使用貨幣"爲人民幣。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水果銷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水果銷售服務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___(在選擇項內打"√")

  □ 單店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___在選擇項內打("√")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權經營權的區域爲:____________中國 市 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則上以其店鋪爲中心方圓600米以內爲特許區域,對於乙方所屬區域商圈內,不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是否屬同一商圈或商圈間有無競爭關係由甲方認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果乙方加盟營業後需要搬遷重新選址,必須報告甲方,經甲方調查後認爲遷入地址與該商圈內已有的____________店鋪距離上已有600米或兩個店鋪之間不構成競爭關係,由甲方出具書面確認書,乙方方可進去新的地址開店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按照___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開設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乙方爲履行本合同而設立的加盟店與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如果乙方轉讓門店,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或經甲方同意後轉給第三方,甲方將收取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輔導費用,___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爲受讓方的可以免除該輔導費。

  第四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 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協商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2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該店的優先續約權。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續約)費人民幣 ,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支付。一旦合同簽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加盟費。

  二、特許商品配送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特許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供貨以及配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採購商品總金額的 ____% 作爲商品提點費(不包含運輸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費用、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

  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7

  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

  3.本合同期滿後,甲方收取的保證金在乙方無欠款、無違約、無違規的情況下,憑甲方所開據的收據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

  4.乙方有義務保持門店持續經營,如因乙方拖欠水電費、租金、員工工資、稅費等導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內被查封或停止經營,給甲方品牌形象帶來損害,則視爲乙方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保證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1.服務管理費:____________服務管理費是門店管理服務部用於門店服務指導、後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費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當月基本服務費,標準爲____________0元 /月 。

  2.門店信息系統管理費–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承擔;

  3.統一促銷活動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4.廣告營銷基金費用–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5.招聘培訓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6. 乙方每日應保證預存 ________元在甲方的指定購貨賬戶裏,用以保證每日的購貨以及相關費用,如由於乙方的預存購貨費用不足而導致門店或者總部所產生的一切問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據收款憑證給乙方。

  第六條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商標識別:____________

  圖片1 圖片2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bcd ___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對________門店銷售服務起到爲美化和識別作用的裝潢,包含裝飾設計方案及實際形成的裝修風格。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約定規範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註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做出補償。

  六、乙方除爲加盟店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七、乙方不得將與甲方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註冊爲企業的字號或域名,並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八、如乙方門店形象過於陳舊影響到特許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統一對招牌等特許標識進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書後,乙方應完全瞭解其屬必要而無條件配合整改,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門店因經營嚴重虧損或其它意外原因停業或關閉,超過三個月不再重新開業或另選地址開業,本合同自動解除。特殊情況應經過公司備案和書面同意方可延長期限,乙方門店停業或關閉後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能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否則合同自動解除。

  十、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外情況不能繼續管理經營門店,爲了保證乙方門店的正常開門營業,根據國家相關性法律法規,乙方可出示委託書指定其法定直系親屬或其他人員託管經營,但所有後果和法律責任概與甲方無關。

  第二章 加盟店的開業

  第一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果乙方已將___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必須在本合同解除後當天停止使用____________商標並註銷營業執照等商號,否則以違約論處,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0元。

  第二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照,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三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門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四條 加盟店的員工招聘和開業培訓

  一、鑑於雙方爲各自獨立之權利實體,雙方除按本合同發生權利義務關係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或代理等關係(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後的補充協議除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訓員工,但甲方與乙方加盟店的員工無任何勞資關係,其對國家職能部門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種法律關係包括債權債務、安全、防火、衛生、計生等,概與甲方無關。乙方在勞動用工過程中,應當遵循國家頒佈的各項勞動法規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開業前一箇月,乙方負責招聘員工,並交給甲方統一培訓;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員工,但以人才市場供求現狀和難易度而定。在新店開業時可由甲方派一名帶店店長和熟手收銀員到新加盟店有償服務,並一幫一培訓新員工,具體操作方案雙方另行協商。

  三、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乙方應予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五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以及相關管理資料、門店樣式、門面佈局方案以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____管理手冊》等。

  第六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___

  一、 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合法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稅費和經營相關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二、加盟店的裝修風格應符合甲方統一連鎖經營的要求,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甲方統一設計裝修,並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裝潢物品等特許標識今後如需增補或更換,費用乙方承擔並由甲方按成本價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設備由甲方統一選購及指定供應商進行維護;加盟店必須安裝公司指定收銀信息系統以便統一進行銷售數據管理,費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擔。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五、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統一形象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一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二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並公佈監督電話;嚴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顧客資金辦理儲值卡消費行爲,一經查實則即可取消加盟資格,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和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二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一條 、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條、 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按甲方的統一要求正確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甲方認爲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及時糾正;甲方認爲不合格人員,可要求乙方辭退。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四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乙方的交易記錄、彙集資料、納稅記錄等文件。

  第五條 、乙方加盟店應遵守良心經營的商業道德,共同維護特許經營體系下的連鎖經營品牌信譽和正常的經營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兩、不得假冒果品名稱欺騙顧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違規行爲,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並根據情節決定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門做相關處理。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四次的統一培訓。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須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一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與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三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與商業祕密保護

  第一條 、乙方確認已經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於簽約前仔細研究過合同文本,並知悉甲方的基本經營信息。乙方應當如實向甲方提供證明其經營能力的資料,並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經營信息。

  第二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乙方及加盟店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指定商業祕密保護制度,並與解除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銷售

  第一條、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銷售的____________及甲方許可的部分邊緣產品和衍生產品。

  第二條 、爲保證特許經營的品質,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統一配送。

  第三條、 如乙方不按照雙方約定,擅自另選供應商或銷售不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經甲方查實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次。

  第四條 、乙方銷售的產品應當遵循甲方的定價原則:____________根據商圈指導定價、特許產品統一定價或最高限價。如乙方違反上述定價原則,被甲方查實一次,即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次。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15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8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30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全額扣除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15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如甲方先行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條、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5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喪失商標使用權。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致使乙方受嚴重損失的;

  三、因管理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到嚴重損害的;

  四、只指控爲刑事犯罪;

  第二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15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時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後續的培訓;

  五、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體曝光等,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嚴重違反甲方採購統一管理;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密)商業祕密的行爲;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爲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同時註銷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統使用權或任何複製品;並在停止營業前三十日內發佈停業廣告,以便消費者等相關人員或單位及時到乙方門店結清債權債務。

  第三條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7日內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七日內撤除帶有甲方標識的門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經催告後有權拆除,並由乙方承擔拆除費用。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

  第四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7 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履行完畢上述四條所屬的義務,是退還保證金的前提條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對方任由損失擴大,應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證明。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基於業務運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關制度、書面文件及其他補充條款或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廈____________室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__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如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許人)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本站原創發佈。 任何個人或組織,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時,禁止複製、盜用、採集、發佈本站內容到任何網站、書籍等各類媒體平臺。 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繫我們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