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通用28篇)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

  訂立此協議的合夥人:

  1、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3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享有75%的股份;合夥人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享有25%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對於公司在職(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其具體工資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而定。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焊接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商行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焊接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商行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焊接公司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商行的合夥人。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入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夥、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焊接公司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負責保管和收銀,_______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10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焊接公司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焊接公司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焊接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焊接公司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焊接加工業務)、購進常用物料;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焊接公司進行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合夥經營的繼續

  (一)合夥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夥經營:

  1、合夥事業有贏餘;

  2、合夥事業有轉機;

  3、合夥人要求延續;

  4、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三)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夥程序退夥,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以方式出資,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_______________%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第二年年終總利潤_______________%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第三年年終總利潤_______________%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比例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3

  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4

  一、合作方

  甲方: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經營,地址。雙方本着誠信、友好、盈利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二、雙方出資份額:

  本店總共投資:元,共計100股,中甲方出資元,佔股,乙方出資元,佔股。

  三、合作經營時間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四、盈利結算方式:

  1、每月日爲盈利結算日同時召開出資人會議。

  2、盈利分配方式按當月盈利金額各佔股份分配利潤。

  3、虧損承擔方式按當月虧損金額佔股份承擔。

  五、純利潤計算方式:

  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視爲當月純利潤。(卡金未消費前不計入總業績)。

  六、各方權利和責任:

  1、在合作期間若出現虧損或內部矛盾和合作期滿後,導致雙方不願繼續合作經營的和沒有一方願意接納退出方股份的`,將此店作轉讓他人處理,轉讓所有按股份分配。

  2、在合作期間,若有一方不願意繼續合作精英呢的,以自動放棄分股權處理,投資金當作虧空處理;若有一方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或需退股的,經雙方協商同意按當時市值評估股金購買任一方其全部股權。

  3、正常營業後,所有店內行政管理、技術管理、財政收支、都由總部統一管理,每月收取百分之管理費。

  4、所有合作方必須遵守店內一切規章制度,如有違反2倍處理。

  5、所有合作方再開設分店時,由總部統一安排人事調動,願店股雙方協商處理。

  6、如果店面需從新裝修,經雙方協商,按股份出資。

  七、在合作期間經營管理由總部統一管理,合作方有建議權。

  八、當租賃房屋到期時或合作期間房東不願租店鋪時,此店視當時情況處理,也可雙方從新另找店鋪,當另設店鋪時,共同出資從新合作。

  九、合作方股權不得私自轉讓,更不能作個人民事責任或刑事任承擔抵押處理。所有私自轉讓或抵押處理的視爲自動放棄股權。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年月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5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髮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髮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髮廊,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髮廊名字爲: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專業美髮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爲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工資爲底薪一千元加公司業績百分之五爲經營管理策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在合作期間,有任何一方未執行好本身職位工作以及合夥人的責任,拖累其他合夥人,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50的分紅及其扣除百分之50的工資。如情況惡劣給公司帶來嚴重後果可甲方代表給予除名,退夥後按照入夥時的資金扣除一半爲補償公司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方爲代表,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甲方__合夥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10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6

  1,訂立合同的鄉鎮合夥人與法人合夥人及農聯冠合夥直營店分店名:

  (1)鄉鎮合夥人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法人名稱:深圳市孔國聯合商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魯孔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號:______

  (3)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夥組建農聯冠合夥直營店______分店,由鄉鎮合夥人______擔任農聯冠合夥直營店______分店的法人,並負責合夥直營店的經營管理。

  2,合夥宗旨:實現雙贏,互相尊重,爲本地區農村提供質優價廉的電子類產品,爲實現全國鄉鎮範圍的“互聯格局”而努力。

  3,合夥最低期限:10年。

  4,出資額,方式,期限:

  (1)自然人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______元整),出資比率:______

  法人合夥人:深圳市孔國聯合有限公司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______元整),出資比率:______

  (2)雙方的出資,於20xx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者未交齊的,應對未交所造成的損失負直接責任。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100000___元(___壹拾萬___元整),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農聯冠合夥直銷店的財產,直到合夥終止,退還出資金。

  *舉例說明:農聯冠合夥直營店註冊資金爲10萬元,自然人佔比不得超過45%(45000元),不低於40%(40000元),保證法人在農聯冠合夥直營店佔絕對控股權。出資的註冊金額不包括直營店營業時公司出資20萬左右的產品鋪貨金額。10萬元註冊資金只時用來店面的裝修,選址,流動運營資金等其它的費用。

  5,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農聯冠合夥直營店成立二年內不分紅,所有資產做爲累積資金,由鄉鎮合夥人負責管理,二年以後按實際營業創收情況,一年分紅一次。*分紅時按註冊時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如農聯冠合夥直營店成立時自然人出資45000元,則按45%的比例分配盈利。

  (2)債務承擔:經營二年後如出現債務問題,由深圳市孔國聯合有限公司進行補損,並且承擔農聯冠直營店前期損失。然後由公司派市場建造服務部省級經理與合夥人共同經營管理農聯冠合夥直營店,查找原因,做出具體分析,幫助鄉鎮合夥人扭轉局面。鄉鎮合夥人需無條件接受。

  6,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農聯冠合夥直營店原則上不接受新的合夥人,如需追加投資,由深圳市孔國聯合商貿有限公司追加投資,用以擴大經營或者彌補虧損。

  (2)退夥條件:有正當理由;不得在困難時退夥;退夥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管以何方式入夥,均以現金方式結算;另一方不同意退夥而對方退夥所造成的損失,由另一方承擔。

  (3)出資的轉讓:轉讓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7,合夥負責人及法人合夥人權利

  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爲農聯冠合夥直營店_________分店的法人。其權利與義務是:對外開展業務,負責對農聯冠合夥直營店_________分店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負責合夥直營店的帳務及債務的管理。

  其它事項。

  聽取合夥負責人的開展業務情況報告。

  共同決定合夥直營店的重大事項。

  合夥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7

  第一條: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爲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企業經營場所: 。

  第五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六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到期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進行協議續簽。

  第七條:合夥人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第八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期限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第九條:企業法人

  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爲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方爲企業法人代表, 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利潤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 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一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爲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爲。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七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8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合夥人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風險告知:在合夥協議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合夥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的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合夥企業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命名,則具有欺騙性,由此可能影響正常的交易行爲。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人脈優勢、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特色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酒水、飲料、點心、水果、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不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酒吧轉讓、轉向時止。

  第五條出資額、期限

  1.前期共投資金______萬元。各合夥人的出資、收益相關情況約定如下:

  甲方以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乙方以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丙方以現金___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

  按實際投資金額比例獲取收益,後期如需追加投資,經合夥人會討論通過,各合夥人按各自股份份額相應追加。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人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風險告知: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第六條工資、獎金、紅利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全職參與酒吧經營管理的合夥人發放工資,發放標準按所從事崗位和職務另行制定;兼職或非全職合夥人不發放工資,視具體情況可報銷費用。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每季度向部分合夥人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任務完成情況和個人貢獻度經全體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紅利分配:每月1日分配上月紅利,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折舊損耗、需繳納的稅費等費用,結餘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扣除下月週轉資金後以合夥人的分紅比例爲依據,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原則上不再增加合夥人人數,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不享有入夥前的企業利潤。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2萬元以上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第三人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相關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爲合夥總負責人(持牌人),任期一年,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向合夥人會報告工作;

  3.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具體規章;

  5.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6.聘任或解聘除應由合夥人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7.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8.支付合夥債務;

  9.組織召開合夥人會議、執行紀律;

  10.本合同或合夥人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陳逢源、張俊文分別爲財務會計和出納,任期一年。財務制度、審批制度和財務人員管理權限爲另行制定。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各合夥人按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累計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分紅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對覈對財務帳目的’權利;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企業的利益;

  2.積極爲合夥企業的發展出謀劃策;

  3.執行合夥人會議的決議、遵守合夥企業的章程、接受企業負責人的工作安排;

  4.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5.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此行爲,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按當時的經營狀況清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1.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等報酬費用;2.合夥所欠稅款;3.合夥的債務;4.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債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進行質押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第十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違反達兩次以上,經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對其除名,所涉股份全部衝公。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合夥人(甲):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乙):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丙):__________(簽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9

  甲方姓名身份證

  乙方姓名身份證

  丙方姓名身份證

  丁方姓名身份證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共同發展、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覺、平等、公平、誠實信守的基礎上全面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守信.

  一、項目內容簡介本合夥項目爲花木苗圃供應銷售包括各栽花草、樹木收購、培值、銷售.

  二、項目合作期限第一階段合夥期限爲10年____年12月至____年12月止.到期後四方商榷第二階段項目規劃及合作方式.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乙丙丁三方共出資幣9萬元整作爲項目啓動及花木購買的費用.所有項目貲金交由甲方監管建帳並由其他3方簽名.

  2、甲方作爲項目的技術顧問不出資幣.

  3、乙丙丁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建立專用賬戶.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因項目所產生的盈餘按照甲乙丙丁每方25%分配.

  2、債務承擔因項目產生的虧損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照乙丙丁三方每方平均負擔甲方不負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磚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面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力義務.

  2.退夥①確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前3月告知其他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一退夥時的財產狀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慥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磚讓允許合夥人磚讓自己的出資.磚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磚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磚讓人.

  六、禁止行爲

  1、未經全面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七、合夥的中止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停止1合夥期屆滿2全面合作人同意停止合夥關係3合夥項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2、協議中止後按第四項的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進行清算.

  八、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商榷本着有利於合夥項目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商榷不成可以訴諸.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位合夥人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亊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合夥人各持一份.

  合夥人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丁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0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姓名),男(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姓名),男(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項目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天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資料費用總額爲人民幣___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爲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帶給活動場地,帶給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一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務必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資料及質量提出合理推薦,乙方需用心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帶給合同資料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帶給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爲20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條:違約職責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資料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託資料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

  或指定授權人:____________

  或指定授權人:______

  帳戶:______

  開戶行:______

  帳號:______

  全稱:______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2

  (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現住址: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現住址: 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夥宗旨

  促進當地飲食服務業的發展,同時增加合夥各方收入,促進各方事業發展。

  第二條:合夥字號、合夥字號使用限制和合夥期限

  雙方確定合夥飯店名稱爲: ,該合夥名稱歸乙方所有,在合夥終止後,乙方有權繼續使用,甲方在合夥終止後無權使用該名稱。

  合夥期限爲 年,自 起至 止。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新疆風味菜餚,餐飲服務。

  第四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及對出資質量的保證和互負的告知義務

  1、甲方負責轉讓的費用,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15天內,投入50000萬元現金給店的原主。

  2、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所需費用由雙方同等承擔。辦妥手續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30天內。

  3、乙方負責從新疆招聘技術人員並主要負責技術方面事務,技術人員到位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 30 天內,或者是辦妥經營手續後的15天內。

  4、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先期投入 10000 元現金對甲所投入的房屋的前廳和後廚進行裝修,並負責購置桌椅等餐飲設備,具體是:

  5、甲方承諾在飯店開始正常營業後的連續4個月內的所有收入均歸乙方所有,以補償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和購買設備的費用及風險,甲方在此期間內既不負擔任何費用(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的費用等)也不取得飯店的收入。在此4個月時間內的經營風險,雙方按同等比例承擔。如果飯店在此4個月內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下去,對於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費用和購買的設備,甲乙雙方合意這樣處理:

  6、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夥終止,經營飯店的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產生的衛生、稅務等所有經營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同等比例承擔。

  7、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互負如實告知對方情況的義務。甲方對本地區外來因素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如實告知乙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乙方的損失。乙方對事關合夥發展的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告知甲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甲方的損失。

  8、雙方在履行上述1-7條約定時,因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夥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本合同中第五條規定。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入夥,雙方約定在合夥期間內,不接受他人入夥。但確因業務需要的,雙方另行協議。

  2、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對方,並經雙方同意;(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不允許轉讓出資及經營權。

  第七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所有合夥事務均由雙方共同協商和討論決定,不設合夥負責人。如有設的必要再另行協議。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雙方清理合夥事務,如有盈餘按同等比例分配,如有虧損則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合夥雙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雙方各執2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3

  合夥人:甲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現住地址:____。

  合夥人:乙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現住地址: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項目,合夥工作室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甲出讓原有的美術培訓材料____元,(大寫:____)

  室內裝潢____元,(大寫:____)商標設計費用____元(大寫:____),房屋租賃費____元,大寫:____),總計____元,(大寫:____)。

  乙出資____元(大寫:____)。

  總投資爲____元(大寫:____),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佔投資總額的____%。

  第三條:本合夥工作室經營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止,或雙方共同商議同意終止協議爲止。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工作室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工作室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3、原有生源所得仍歸甲方所有。至協議簽訂的日期起,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所收的生源歸共同所有。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4

  合夥人:田華,男,土家族,1972年7月15日出生,駕駛員,住。身份證號碼:_。聯繫電話:.

  合夥人:田應發,男,漢族,1947年月日出生,務農,住。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合夥人:甘國兵,男,漢族,年月日出生,駕駛員,住。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合夥人:馬澤桂,女,漢族,1970年9月22日出生,務農,住。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合夥人:秦玉祥,男,漢族,年月日出生,務農,住。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合夥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相關規定,現就經營客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人購買的渝G13508客車是掛靠在重慶市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經營,並經營涪陵至溫州的客運路線。

  二、渝G13508客車購買成87.8萬元,其中支付了現金50萬元,按揭37.8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證金2萬元,涪陵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線路牌保證金2萬元。共計出資91.8萬元。其中合夥人田華、田應發和甘國兵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四分之一,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八分之一。

  三、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利潤和承擔虧損。

  四、從車輛開始經營每月提取1.7萬元作爲還按揭款和公司的管理費,餘下的利潤在每年春運結出後按照出資比例分利潤或承擔虧損。

  五、渝G13508客車的駕駛員由合夥人田華、甘國兵駕駛,從涪陵到溫州,又從溫州到涪陵,每人工資1000元。每次出車必須兩人駕駛。

  六、渝G13508客車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管理,每月工資600元。其他合夥人在年底結算時,可以查看賬務。平時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田華和甘國兵處理清楚。

  七、渝G13508客車需要開會、領取利潤等,合夥人田華負責通知合夥人田應發,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田應發承擔;合夥人甘國兵負責通知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馬澤桂和秦玉祥承擔。

  八、合夥人如果需要轉讓自己的出資份額,需徵得其他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不願意購買的,想轉讓的合夥人可以轉讓給他人。

  九、客車經營中出現交通事故時,各合夥人需無條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則做工作的合夥人所花的交通費、電話費、誤工費、伙食費等所有花的費用由其他沒有做工作的’合夥人承擔。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合夥人承擔的,如拒不承擔,就從其出資額中扣除,同時減少其出資比例。交通事故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的以外,由當班駕駛員負責並從其所交風險金中扣除。駕駛員無責任的,不承擔任何損失。

  十、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意見分歧,由各合夥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果,由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出面解決。任何合夥人不得任意攔車,否則承擔車輛停運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協議各合夥人簽字生效,任何一人違約,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20__年5月17日合夥人田華與甘國兵簽訂的作廢。

  合夥人(簽字):

  20__年月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5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培訓機構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合夥人甲: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教育培訓市場現有資源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培訓機構,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企業概況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機構名稱爲: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範圍包括爲針對開展的學生傳統課程、特色課程及各種集訓。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甲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

  乙方___________(姓名) 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乙方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主要是上課老師的工資,按課時分配。招生老師,按照約定提成比例分配。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聯繫方式

  合夥人: (簽字或蓋章) 聯繫方式

  附身份證複印件

  簽約日: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6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就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人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

  (簽字或蓋章)______

  (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7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合夥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相關規定,現就經營客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人購買的渝G客車是掛靠在重慶市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經營,並經營涪陵至溫州的客運路線。

  二、渝G客車購買成87.8萬元,其中支付了現金50萬元,按揭37.8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證金2萬元,涪陵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線路牌保證金2萬元。共計出資91.8萬元。其中合夥人田華、田應發和甘國兵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四分之一,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八分之一。

  三、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利潤和承擔虧損。

  四、從車輛開始經營每月提取1.7萬元作爲還按揭款和公司的管理費,餘下的利潤在每年春運結出後按照出資比例分利潤或承擔虧損,

  五、渝G客車的駕駛員由合夥人田華、甘國兵駕駛,從涪陵到溫州,又從溫州到涪陵,每人工資1000元。每次出車必須兩人駕駛。

  六、渝G客車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管理,每月工資600元。其他合夥人在年底結算時,可以查看賬務。平時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田華和甘國兵處理清楚。

  七、渝G客車需要開會、領取利潤等,合夥人田華負責通知合夥人田應發,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田應發承擔;合夥人甘國兵負責通知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馬澤桂和秦玉祥承擔。

  八、合夥人如果需要轉讓自己的出資份額,需徵得其他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不願意購買的,想轉讓的合夥人可以轉讓給他人。

  九、客車經營中出現交通事故時,各合夥人需無條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則做工作的合夥人所花的交通費、電話費、誤工費、伙食費等所有花的費用由其他沒有做工作的合夥人承擔。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合夥人承擔的,如拒不承擔,就從其出資額中扣除,同時減少其出資比例。交通事故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的以外,由當班駕駛員負責並從其所交風險金中扣除。駕駛員無責任的,不承擔任何損失。

  十、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意見分歧,由各合夥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果,由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出面解決。任何合夥人不得任意攔車,否則承擔車輛停運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協議各合夥人簽字生效,任何一人違約,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20xx年5月17日合夥人田華與甘國兵簽訂的作廢。

  合夥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梅縣新貴街的《盛城酒樓》入股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名稱:《盛城酒樓》經營地址:梅縣新縣城新貴街______________號門店。

  第二條經營場所面積:一至四樓餐廳,總面積約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中餐及其他服務等。

  第四條餐廳總資產估價:該餐廳原由甲乙雙方經營。現經甲、乙、丙三方共同認可餐廳資產估價爲36萬元人民幣含:餐具、設備、裝修及其他資產。

  第五條:入股比例甲、乙、丙三方各出12萬元入股經營。

  第六條:合同簽訂每月甲、乙、丙三方按股權比例分攤盈利或虧損。

  第七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以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八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九條:債夥約定:合同簽訂一年內,各方不得提出退夥,甲、乙、丙、三方將對餐廳資產進行重新折舊估價並經三方確認後,退夥方按折舊估價後的股權比例分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方有優先受讓權。

  第十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同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十一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1.合夥事務的決定、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了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夥人的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有其他原因。

  (三)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後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剛甲乙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夥人的股權比例分配承擔。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爲成,提交梅縣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

  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爲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出資購買一汽大衆捷達出租車車輛一臺牌照號爲該車發動機號:________,車輛行駛證號: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車輛登記日期:________,經營使用權證號:________,掛靠公司。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從事客運出租車營運活動的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及經營使用權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雙方首付款出資共____萬元,車輛產權集出租車經營權份額如下:

  1、甲乙雙方各出資____萬元,各佔購買合夥車輛及經營權總金額百分之五十的產權份額,雙方按份額獲得收益。

  2、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爲合夥車輛及經營使用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及經營使用權在本協議生效期間始終屬於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

  3、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合夥車輛由雙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5、雙方同意於合夥車輛正式開始運營時,由雙方各自記錄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以確定合夥車輛的經營利潤並由雙方按投資份額進行分配。

  6、不管以後車輛及經營使用權是升值或貶值,都有甲乙雙方按份額比例共同承擔並享有。

  7、若出租車大包給第三方,必須簽訂一份出租車承包合同,租金按甲乙雙方份額比例進行分配,細節如下:

  (1)與承包方簽訂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並收取風險抵押金。

  (2)租金按月並按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3)若承包方中途違約,管理方必須通知合夥方,並進行協商處理。

  三、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及出租車經營使用權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4、其它有關合夥車輛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任何一方單獨對合夥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及經營使用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及經營使用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按當時市場價所享有產權及出租車經營使用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五、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及經營使用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兩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有關合夥經營家畜、家禽飼養及淡水魚養殖場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夥經營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協議訂立雙方

  甲方(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建設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約______畝。合夥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修訂籤新協議。

  第三條、合作方式

  甲方負責設備投資、物料採購、銷售配送,財務管理等。乙方負責資金到位,協助甲方銷售產品、協助回款。

  第四條、收益分配

  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甲方以場房、場地、現有設備爲資本入股,佔股___%;乙方出資金___,佔股___%。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半年進行分紅一次。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各方保留每月審覈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覈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大額支出(20__元以上)、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第六條、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2.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第三方不得干預。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戶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爲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成全乙方發展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願將位於北塘村公王爺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爲免日後糾紛,特立三方合夥經營協議範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轉讓土地座落、四至和麪積

  甲方轉讓土地給乙方的土地位於北塘公王爺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體位置(由雙方現場認定)爲: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價款

  1、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價爲每平方米人民幣70元。

  2、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款一次性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權移交

  土地承包和使用權轉讓款於簽訂協議之時一次性付清。轉讓款付清之時,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即永久轉爲乙方所有。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乙方有根據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能幹涉乙方對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行使。

  3、乙方承包經營和使用該土地時,如有權屬糾紛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

  五、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後,甲方及其家屬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該土地,否則退還轉讓款的雙倍給乙方,並賠償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期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戶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22

  甲方:

  乙方:

  爲維護合夥人的共同利益和個人利益,在“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同努力,共分利益”的合夥原則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購買、經營東風牌川S17346貨車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平均出資購買東風牌貨車的車款爲93600元,該車款已由甲方全部出資。乙方的一半出資46800元先由甲方代爲墊付。乙方的出資款46800元從共同經營東風牌貨車的利潤中予以扣減,直到扣足46800元爲止。扣減的`利潤款歸甲方所有。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4、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5、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出售東風牌貨車,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

  7、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23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甲乙丙三方爲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爲,保護合夥項目及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夥目的與經營範圍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體閒食品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企業名稱待定;經營場所以店面租賃地址爲準;合夥經營範圍:零拾壹派休閒食品系列、馬大姐品牌糖果系列、其他配套食品系列、婚慶配套產品系列等。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伍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爲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丙方:出資額爲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首期出資比例爲約定出資額的%,於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工作日內繳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合夥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叄方合夥註冊公司、經營部或項目組,共同出資經營叄方共同商定經營的其他品牌系列,爲商超、終端渠道、門店、企事業單位等渠道提供產品供應與經營協作服務,公司經營費用包括產品進貨費用、門店租金、物業管理費、商超費、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涉及公務經營的開銷,從合夥項目實報實銷。

  2、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盈餘分配

  1、合夥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決策程序遵循協商一致及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七條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進貨款等)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合夥項目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合夥人的職責

  1、擬定合夥人之間分工任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約定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6、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體經營負責人理出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合夥各方有權互相查閱賬簿。

  8、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

  9、合夥人互相監督執行不同分工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10、被委託執行某項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全體合夥人可撤消該委託;

  11、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九條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三條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條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公司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在經營活動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或以合夥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後,該合夥人對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約定爲:承擔100%賠償責任;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2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夥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 未履行出資義務;

  (3)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 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 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 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 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合夥負責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行政經理、財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 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 合夥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 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火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讓的,其行爲無效,由 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 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訴諸法律。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 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範本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目的:

  第二條 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夥人於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出資額中以實物出資的;合夥企業應當於成立後半年內辦理實物過戶手續,並報登記機關備案。

  出資額中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合夥企業應於成立後半年內辦理知識產權轉讓登記手續,並報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夥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 爲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名;

  (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條 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人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後,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 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自合夥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2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就合作經營砂石場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經營砂石場的名稱及地址:

  砂石場的名稱爲:“石場”

  砂場的地址:

  二、合作經營範圍:

  三、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

  1、出資總額由雙方視情況決定;

  2、出資比例爲甲、乙雙方各佔%;

  3、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各出資壹佰萬元作先期開發開支,不足部份

  雙方再按比例分攤,機械設備和新裝載車爲砂場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與風險承擔:

  合作經營期間雙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擔風險,共同承擔債務。

  五、合作經營期間的生產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

  1、合作期間的生產經營由雙方共同協商管理;

  2、合作期間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委派出納,乙方負責委派會計,出納會計應各負其責,財務執行一支筆管理,每月進行一次結算,視賬面餘額情況協商分紅。

  六、協議簽訂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資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轉讓出資股份。

  根據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投資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按約定比例分擔。

  七、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

  凡屬對外賒賬的業務原則上實行誰認可,誰負責。

  八、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商終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終止;

  3、協議終止後,經清算按比例分享債權,承擔債務。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

  乙方:__

  簽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合作在經營開發該地區汽車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一事取得一致意見。

  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甲方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對瀘州地區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共同開展此業務。

  二、合夥期限爲三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每人出資____________萬元,計____________萬元,根據投資實況,可適當追加投資。

  各人的出資,以貨幣方式交付。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萬元。

  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用於門面轉讓費(五千元),門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設備和首期零部件購入。

  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四、甲乙雙方議定:

  汽車維修,改裝,技術業務主要由甲方負責。

  公司財務及日常事務主要由乙方負責。

  公司所有進出貨以及資金流動必須雙方公開透明。

  乙方必須每天向甲方提供當天財務情況。

  五、利潤分配,以資產評估爲依據,按比例進行貨幣分配。

  爲了經營和管理好企業,推選爲負責人,爲了充分發揮和調動合夥人的積極性,利潤的分配按對企業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

  每月每人分費800元作爲工資,剩餘的每四個月分紅一次。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

  對於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況,甲乙雙方按照藝人分擔五成的責任分擔合作風險。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八、企業的事務以負責人爲主,其他人爲輔,共同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

  企業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九、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合夥人參共同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和朋友之間的友誼原則予以解決。

  十一、本協議自訂立之日生效

  十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三)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公司合同範本 篇28

  甲方: ,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電話: 丙方:,身份證號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爲: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總合夥出資的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合夥出資需要追加時,按第五條第一款出資比例追加投資。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在單筆交易額爲 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每週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應由佔出資比例50%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2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

  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甲

  乙

  丙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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