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精選31篇)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在經營上認真貫徹“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更好地爲工農業生產服務,爲人民生活服務。
2.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模範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
3.按規定經營方式和經營範圍經營。
4.加強對職工的培養教育,做到文明經商。
二、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多渠道採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於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准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範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國家招工政策招收職工,招用合同工。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准。
三、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潤定額時,按平均每人_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四、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准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
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覈標準積分計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六、附註: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佈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並徵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電 話: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電 話:
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商鋪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委託經營管理標的
甲方自願將其出資購買的位於浙江商貿城 區 (撞)層 號商鋪的房產(以下簡稱“託管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總價及面積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爲準。
二、甲方自願將該商鋪在一定的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擁有該商鋪的經營權限爲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定價、以乙方名義統一出租、統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託期限:市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計叄週年。乙方承諾於 年 月 日前正式開業,屆時若未能正式開業,則委託期從該日起計。
四、收益 (一)委託期內前二年,雙方約定,乙方承諾給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總價的7%共14%在總房款內抵扣。乙方實際出租收入低於以上標準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
五、委託期內,物業管理費和廣告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直接向實際使用方收取。
六、委託期限過後商鋪使用權爲甲方所有,甲方承諾在不破壞業態規劃的情況下自己經營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對託管商鋪擁有同等條件下接受託管經營管理的優先權,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的,重新簽訂委託合同。
八、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合同獲得收益的權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權利;
3、對所獲取收益依法納稅的’義務;
4、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的義務;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經營,配合乙方對託管商鋪的管理經營事宜;
6、甲乙雙方同意該房產的交付按如下方式進行:甲方委託乙方與該託管商鋪的房產開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無需再與開發公司直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期內對託管商鋪擁有完整的使用權和自主經營權等經營管理權。
2、對形成的市場獨立進行管理的權利。
3、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商鋪出租價格的權利;
4、根基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區域佈局產品調成的權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義務;
6、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義務;
7、保證合同期滿時,託管商鋪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的義務。
九、合同期內,如甲方將託管商鋪轉讓、抵押,應提前一箇月向乙方提交書面通知,同等條件下乙方應有優先受讓權。甲方在委託內將商鋪轉讓、抵押或其他原因產生商鋪所有權變更給其他方的,必須保證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如果由於託管商鋪的所有權變更影響乙方的權利,視爲甲方違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條件:
(一)由於不可抗力或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法律文書或政府規劃改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經營的。
(二)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與託管商鋪開發商之間最終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實上沒有或無法取得本合同約定的託管商鋪所有權的。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爲不可撤銷的委託合同。甲乙雙方均無權中途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違約方需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據本合同委託期限之約定未履行期限,未滿一年的按比例計算。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若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與徐州金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委託房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生效後,《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簽訂地址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3
第1條 定義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築及設備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 保險
第8條 財務項目
第9條 合同期限
第10條 一般期限
第11條 雜項
本合同雙方爲:
1.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爲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爲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爲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爲大約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爲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爲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爲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爲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爲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檯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爲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爲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爲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爲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4
甲方: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後,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範圍:五樓以下(含五樓)全部建築,共間客房,建築面積約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國際商務中心開業後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鑑於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西湖國際商務中心二樓約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三樓全部約平方米建築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後天內辦理完畢;並不受本條第項的限制。
3、爲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國際商務中心地下一、二層約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於_____%的年回報額,並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爲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後覈定爲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5
1.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爲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2.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_________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 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爲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爲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爲大約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爲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爲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爲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爲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爲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檯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爲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爲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爲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爲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爲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爲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爲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准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僱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係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於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爲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範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爲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註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爲“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爲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_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 酒店計劃、建築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於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
_________中西餐廳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禮堂
_________歌舞廳
_________運動/健康設備
_________商店
2.3 建築進行程序
爲進行酒店的建築、佈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有關及需要的建築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於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築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築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章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a)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後執行。
(b)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c)爲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d)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e)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f)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g)採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h)制訂並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i)承擔廣告和公共關係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j)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k)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採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1)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於不遲於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
(2)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其應再包含:
(a)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b)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c)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d)開幕典禮之成本。
(e)一切關於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准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f)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3)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於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a)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b)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4)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
(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於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於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爲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覈全部帳薄。
(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如本合同於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於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
3.3 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採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後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夥紙後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於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後決定,並應在:
(a)傢俬、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後。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後。
(c)雙方認爲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後。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築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章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並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1)酒店設備
(a)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裏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後勤等區域。
(b)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徵。
(c)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於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築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遊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規範客房的詳圖。燈光與園藝佈置詳圖。最終設備的佈置圖與詳細規格。適用於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2)室內設計與裝修
(a)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佈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b)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客房、傢俬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佈局圖。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燈光圖。將要採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牆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傢俬和附屬裝置的材料。特別設計傢俬、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選定物件的相片。模範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3)酒店後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a)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後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b)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採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後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c)爲以上(a)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d)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1)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後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2)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1)酒店業主對4.3(1)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2)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於30日之內付清。
第5章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範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爲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爲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誌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註冊使用名爲“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___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註明_________之服務標誌以便確認酒店爲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後,酒店將繼續使用_________商號,至於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係: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准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係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爲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於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於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爲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並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a)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b)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c)定出及發佈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d)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e)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f)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g)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a)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b)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c)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爲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於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1)日常業務管理: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徵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爲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僱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僱所有僱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僱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僱員在開業後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於_______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僱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僱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僱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採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爲確保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爲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准後,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採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並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僱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採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範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爲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後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2)會計:管理公司應爲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覈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英兩種文對照書寫。
(3)常年計劃
(a)開業日後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後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後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爲已獲業主批准。(a)修葺及保養。(b)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c)酒店各部門所有僱員,包括全部行政僱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於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准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爲合理預測。
(4)會計報告:年度內,管理公司將於每月後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後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爲已被批准。
(5)集團服務及利益:“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僱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意後,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章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傢俬、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
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佈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於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於固定資產範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範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於增添和更換傢俬、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箇儲備金帳戶,並存入明確定於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a)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爲一箇每年相等於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爲每年百分之叄,而以後,每年爲百分之四。
(b)每一箇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爲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應作爲酒店業主之財產。
(c)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 建築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爲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准。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爲該工作不需要或多餘,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箇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儘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業主並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於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於修葺完成後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於第7條上,那麼,如於事件發生後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並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於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爲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稅務
於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並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爲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於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後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後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章 保險
7.1 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投保單上註明酒店業主爲投保人,管理公司爲附加受保人。
(a)財產保險____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____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衆責任險_________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_________即僱主對其僱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僱員忠實險。
(i)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j)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並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 在以上保險範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於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並非由於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爲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章 財政項目
8.1 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覈准簽署後方能蓋章,按照第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於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於更換及增添傢俬“經營再無用之傢俬,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爲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爲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僱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帳戶”中收取一箇相等於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於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於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於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註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後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於酒店業主之款項將於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稽覈後加以覈對調整。
爲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章 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爲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後,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章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並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並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並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後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於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採取行使權利的行動,並不能被視爲放棄其於對方隨後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採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爲違約:
(a)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爲港幣或其它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僱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a)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於下列條款:
(a)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b)取得中國_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僱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夥人,或獨資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係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爲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夥之關係,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爲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託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註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於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並將會盡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章 雜項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後,通過標明日期並由雙方籤的文件並經審批機構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並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雙方根據本通知條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 登記及其它手續
酒店業主應辦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後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記和執行所需之步驟以保證本合同在符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實施。酒店業主將承擔所有手續費用。
管理公司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手續。
本合同經_________批准後生效。
酒店業主(蓋章):_________ 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6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一至六層範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爲“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全體業主的委託對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築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爲¥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爲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託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係,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爲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爲 年 月 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 年 月 日開始在每月的 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後再支付乙方。委託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託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託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併、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託期限結束後,乙方如不委託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託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爲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於爲有利於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佈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並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纔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爲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註冊地址送達後,即應當視爲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爲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或收據複印件、平面圖(商鋪編號及位置圖)、房產證複印件(辦妥房產證後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授權委託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7
甲方:
乙方:
爲搞活xx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將甲方原有的xx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75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新合作經營的xx大酒店共計資金100萬元,甲方佔總股份49%,乙方佔總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xx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51萬元注入xx大酒店賬務(其中26萬元歸甲方獨有,25萬元爲xx大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覈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規範的經營和管理,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爲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爲,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着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僞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僞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擡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衆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爲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爲。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9
甲 方:高密市羣邦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東省高密市密水大街翰林苑對面
聯繫電話:0536-2322222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羣邦·新天地 區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爲 年,自公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爲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爲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後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並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後,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範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爲經營 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範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並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並在裝修結束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並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爲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瞭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僞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後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爲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後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僞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爲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佈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衆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註明的乙方聯繫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註明的聯繫地址爲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爲準)起第三天,視爲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述部分按《租賃合同》及《物業管理合同》執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高密市羣邦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0536-2322222 電 話:
簽訂日期: 20xx 年 11月 13 日 簽訂日期:20xx 年 11月13 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爲: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爲: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爲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爲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爲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爲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以下空白)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1
管理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規範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爲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爲,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着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僞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僞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擡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2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淨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並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繫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於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
編號:身份證編號: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3
甲方:天拓石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爲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運輸市場不斷變化的形式需要,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購置的重型油罐車二輛,自願加入寧夏天拓石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從事運輸經營。加入後牌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號爲寧A31556、寧A31081。
二、經營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經營期內每月向甲方交納經營管理費20xx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宣傳和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
2、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不符合安全行駛要求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3、對嚴重損壞國家和企業利益,拖欠應交稅費者,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4、義務
(1)按有關財務規定,向乙方提供定額貨運票據[代扣稅]。
(2)在乙方按時交納足額的各項稅費的前提下,按照乙方代辦車輛所需的證照手續。
(3)爲乙方代辦年檢、年審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協助乙方處理行車事故、商務糾紛,切實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費用由乙方承擔。
(5)爲乙方有償提供油、材料供應、車輛維修保養及停車場地、冬季加水及車輛用水。
四、乙方的權力
(1)管理經營期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有權選擇車輛維修、保養車廠點、燃油材料。
(3)按規定交納各項稅費後,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處理各種證明手續,由於其他原因未按其辦理時,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甲方給予一定的賠償。
五、乙方在承擔載客載貨所發生的死、傷、貨損、貨差、交通事故、商務糾紛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並承擔事故引起的一切刑事、民事、經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六、定期進行二、三級保養,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按時參加年審、年檢和安全學習活動,保證行車安全,發生行車事故費用自理,造成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外,其餘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處罰從保險公司賠償中扣除。
七、必須無條件接受國家指令性計劃任務和搶險救災等重大政治任務。
八、乙方經營車輛必須參加司乘、車損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投保額必須在二十萬元以上,乙方在及時交清各種稅費辦理規定的保險後,甲方再予辦理所需的證照手續。
九、乙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必須在24小時內電話、電報通知甲方,同時報告保險公司和當地交警隊,對隱瞞不報案者或自行延誤者後果自負。甲方接到報案後即派人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派出人員的交通費、差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十、乙方因故造成停運、無論何種原因應交納稅費不予覈減。必須承擔車輛的債權、債務、民事責任及經濟糾紛。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雙方必須共遵守,全面履行,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對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
A、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合同期的產權轉讓他人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一切有關車輛證照,報車管部門註銷車。
B、拖欠交稅款兩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牌、證、照交主管部門,扣留車輛。
C、嚴重違反本合同條款。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和解除合同。
A、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不損害國家家、企業和個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許變更和解除合同。
B、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C、由於國家政策調整。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有一方不履行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金20xx-5000元,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合同期內,雙方發生糾紛,應通過平等協商、調解解決。
2、協商調解無效,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執行中雙方協商解決,可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合同,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兩,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解釋權屬寧夏天拓石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寧夏天拓石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和平、自願和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在規定區域內銷售甲方提供的產品、配件以及就爲用戶提供售後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授權與認可
1.1甲方授權乙方爲起授權區內經銷商,負責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熱泵各型號產品在___________經銷,如乙方要求新增轄區,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新增轄區內經銷。
1.2甲方負責提供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及合法的銷售合同書及授權書給一方,乙方在所下去內積極開拓銷售網點,努力促銷,完成雙方認可的銷售計劃。
第二條 經銷條款
2.1、甲方嚴格執行授權,對乙方獲得的甲方授權銷售的康特姆熱泵系列產品,在完成合同規定的銷售量並無違規的前提下,甲方無權在乙方經銷區就此係列產品另行設定其他經銷商。
2.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認可乙方經銷區域內銷售量爲每年___________,銷售量爲各型號銷售量累計之和。
以上銷售量爲甲方要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且得到乙方認同的最底銷售量。
因此乙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爲止的銷售量爲___________臺。
2.3、乙方合同簽訂之日起一箇月內,訂購首批產品。
首批進貨量爲合同規定年銷售量的 ___________% 。
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2.4、在本合同簽訂的前_________個月,爲甲方對乙方的考察期。
在此期間,前____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月乙方定貨需達到___________臺,後___________個月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月乙方定貨量累計需達到_______臺。
考察期屆滿時,乙方達到上述定貨量,爲考察合格,方可執行本合同以下條款,否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經銷商。
2.5、如果在合同的任何階段裏,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夠達到適用階段訂貨量的定單並且甲方收到相應的貨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這些訂單而沒有滿足乙方定貨量,則甲方不得行使2.3,2.4 條的權利。
第三條 預約訂貨和退貨
3.1、訂貨時,乙方應提前向甲方下書面訂貨單(以傳真件爲準),訂貨單應有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每份訂貨單均構成一份獨立的購銷合同,該訂單自甲方收到乙方貨款時生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爲該訂單的當然條款。
3.2、合同期內,如乙方未能銷售全部的訂貨產品並對未實現銷售的部分要求退貨,或乙方未達到銷售目標被取消經商資格而要求退貨。
乙方應保證所退貨物包裝完好、附件齊全且無任何損壞。
3.3、貨物抵達地爲銷售地物流倉庫,從倉庫到安裝地的短程路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價格和價格保護
4.1 甲方產品價格的制定權和發佈權均在甲方,甲方實行全國統一批發價格。
4.2、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報的庫存清單和年近期訂單通知後,必須在7日內以傳真方式向甲方彙報庫存和近期訂單,以報表的形式提供庫存產品的總數量和每臺產品的序數號,並保證其報表的真實性。
否則,乙方將失去根據 4.3 條可以要求的任何權利。
4.3、如果甲方在發出產品之日_______天內,甲方降低了產品的進貨價格,甲方將對降價之日前_______天內的訂貨給予價格保護,甲方按_______天內核定的訂貨數量補償乙方老價格與新價格之間的差價。
第五條 履行保證金和加盟金
5.1、爲了更好的規範市場,保護經銷商的利益,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_______周內交納保證金。
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現金或承兌匯票)。
保證金按各經銷商合同銷售額(按批發價覈算)的_______%交納,加盟金爲保證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證金內),乙方不按時交納保證金視同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利另外選擇經銷商。
5.2、經銷商在合同期內如無違約行爲,合同履行期終止時,甲方歸還保證金(不含加盟金和罰金)的3/4,一年後交付剩餘的1/4保證金(不含加盟金和罰金),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當年年利率退還當年利息。
5.3 加盟金爲保證金的_______%(不包含在保證金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不再退回。
第六條 市場推廣和市場保護
6.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體系進行銷售,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低價拋售或抬高售價均屬違約行爲。
一旦違約,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決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6.2、甲方實行區域經銷規定。
乙方只能在授權區域內銷售本合同規定的產品,禁止跨區銷售。
乙方直接或通過轄區內第三方將其訂購的產品在其授權的區域之外銷售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及時通知貨物售出地區域經銷商,違反前述規定擅自銷售的,需以雙倍的零售價格回購違規銷售的產品,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視輕重進行懲罰性罰款直至終止本合同。
6.3、乙方應積極有效的開拓市場,並監控其被授權銷售區域內的違規銷售行爲,一經發現,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義務對舉報違規行爲進行處理,在_______個工作日完成調查並出具書面處理意見。
6.4、爲確保區域化銷售、一體化價格的順利實施,甲方在產品出廠之前對產品編列產品序號,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全程對產品實施監控,且在開具銷售發票時,必須將產品的序號標列在產品的銷售發票上,並且每3月向甲方彙報一次。
第七條 店面陳列及廣告投放
7.1、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市區內不小於_______的店面,至少陳列兩種類型產品,並在顯要位置張貼由甲方提供的統一的宣傳條幅和海報。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廣告及宣傳資料,甲方負責全國性的廣告和宣傳展示,乙方負責經銷區域內的廣告宣傳,宣傳內容必須符合甲方整體企業形象,並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安裝培訓
8.1、甲方負責各經銷商的安裝培訓工作及工程設計的培訓工作,由各經銷商申報培訓人員人數,人員組成情況,由甲方視總體情況統一安排培訓時間、地點,並及時通知乙方。
8.2、方負責所經銷區域的產品安裝工作,如有技術難題,可向甲方請求支持,甲方有義務協助解決。
8.3、乙方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暖通工程設計和安裝人員,上崗人員應經培訓並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崗合格證。
第九條 維修和售後服務
9.1、甲方承諾康特姆產品終身維修,售後2年內因產品質量問題可免費維修,無法維修可申請退貨保修期到期後8年維修只收工本費,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搞好當地的售後服務工作,對確屬甲方產品質量問題,依據保修卡內容的有關規定實行保修,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簡單維修的相關事務;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戶機器損壞等後果並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9.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關產品的技術信息、技術支持和人員培訓,並建立完善的售後服務系統,以便爲用戶更好地服務。
第十條 責任賠償條款
10.1、工程設計由甲方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而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方負責;工程設計由乙方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而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工程設計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的,因設計不合理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由甲、乙兩方負連帶責任。
10.2、在安裝和售後服務過程中,由於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乙方負賠償責任;由於甲方違規操作造成用戶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甲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
11.1、乙方應保證:明確知道“_______”爲甲方商標,乙方僅爲銷售、推廣和宣傳甲方產品,並以甲方認可的方式使用該商標。
11.2、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對有關“康特姆”相關的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指導加以使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甲方產品及其包裝進行修改,不得隨意加貼其他商標。
11.3、對於乙方的錯用和侵權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
11.4、乙方作爲甲方的經銷商,有權利、有義務在其經銷區域內積極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對發現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爲,應及時制止並通報甲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乙方不得違反甲方的價格政策,低價傾銷或抬高價格銷售甲方產品(附價格體系表)。
12.2、乙方不得跨越本合同規定的經銷範圍,向轄區外第三方銷售甲方產品。
12.3、經銷商授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發展經銷商。
12.4、乙方不得與其他經銷商串通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12.5、如甲方發現乙方有上述違約行爲,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性罰款直至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 保密條款
13.1、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各項技術保密。
13.2、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經銷制度、合同及往來的合同、商業信函保密。
13.3、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制定的價格體系保密。
13.4、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整體營銷戰略和具體的營銷戰術部署保密。
第十四條 期限和終止
14.1、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期限_______年,從_______至 _______年。
如果乙方能夠完成雙方簽訂的合同銷售額並無嚴重違約行爲,甲、乙雙方可以續簽合同,但雙方須根據當地、當時的市場情況另行簽訂銷售合同。
14.2、當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後,任何一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書面通知另一方。
1、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
2、任何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15.3、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和解決的方法
15.1、如果因爲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宜引起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
15.2、如果雙方在一定的期限內,彼此無法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爭議的方法,則甲乙雙方均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經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甲方授權的經銷權轉移給其他方,但受讓方必須和甲方重新簽訂經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5
甲方:___________區技工學校
乙方:承包責任人:___________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對東西兩個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制度,學校實行“宏觀管理,整體控制,個人負責,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模式,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時間: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食堂費用的交納:東、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___________元。
三、東西食堂負責人需預交押金___________元,作爲本年度扣罰基金使用,合同終止時,扣罰處理結算後退還剩餘押金給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須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據爲準)。
五、學校借給承包人本食堂現有的機械設備、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備。
六、東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不得無故放假,要滿足在校學生就餐。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配備現有的房屋、餐廳一次性借給乙方現有的設備、炊具;接通水電。電費按供電局的電價計算,水費按(___________ )元/方計算。
(2)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對食堂實行宏觀管理,把握食堂經營方向,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4)乙方如有違規、違法行爲,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業整頓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人要積極帶領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執行《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管理辦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及規定。
(2)乙方負責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費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從業人員的權利,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承包人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健康查體、業務培訓,費用自理。
(4)乙方根據學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設計飯菜。乙方在採購物料、加工製作、出售等環節中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嚴禁出售黴變、腐爛食物,確保食品衛生,餐飲安全。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的發生。若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擔一切醫療費用外,因此而造成的嚴重後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罰承包人___________元,罰當事人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嚴格食品成本覈算,利潤控制在___________%以內,甲方不定期檢查,覈算食堂主、副食品的價格,凡檢查認定不按本合同執行的,一次罰款___________元。
(6)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乾淨的工作衣帽,所有廚房用具要乾淨衛生,嚴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務要熱情主動,耐心聽取有關意見,自覺接受檢查監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8)乙方要嚴格防火、防盜,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在承包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承包期間,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所造成的後果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有違反,要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內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並須向甲方交違約金___________萬元。
(3)經營期間如發生糾紛,均在甲方所在地解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蓋章)
乙方代表: 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6
甲方:地址:電話:
乙方:地址:電話: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共同經營________酒店,相關合作協議如下:
一、合作出資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萬元。雙方各佔酒店資產______%和______%。
二、合作時間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收益分配
1、酒店經營所得利潤根據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______%,乙方佔股權分成______%。在保證酒店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________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酒店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各方認可,且不得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______%。該提留按各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爲各方的股本金投入。
2、在共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在酒店消費,應從其個人賬款中扣除。
3、因業務需要或雙方共同朋友來在酒店消費,從公款中扣除。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雙方對酒店的商號、商標及其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擁有專有權。
2、甲方負責酒店的裝飾、陳列等事宜
3、乙方開業時邀請當地知名人士進行剪裁,相關人員的食宿、車票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酒店經營的行政管理工作,甲方負責日常經營。
5、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酒店的經營情況和營銷辦法。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保密原則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關本協議內容項目下的任何信息。
七、爭議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互惠態度進行協商補充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7
甲方:(以下簡稱爲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爲乙方)
根據《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公開、公平、公正、誠信、互利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廣州錦潤製衣有限公司》特制訂一下具體事項:
一、合作項目:《廣州市錦潤製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二、合作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東華村七隊106國道
三、合作條件:
①、甲方以《廣州市錦潤製衣有限公司》作爲前期資本含公司現有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及該執照具備的法律法規效力。
②、乙方自帶現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人民幣做爲前期資金。
③、如公司因業務及其他因素需要再投入資金,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確定認可後,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一半。
四、合作項目的公司利潤分配
①、甲方爲公司法人代表,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佔公司的總利潤49%
②、乙方可分得公司利潤分配佔公司總利潤的51%50%③、在合作期間,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份額。
五、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採取薪金制,雙方享有同等的酬薪待遇。具體分配由甲乙雙方商定認可。
六、職權職責
①、甲方主要公司外部訂單業務。
②、乙方主要負責公司內部管理事務(含訂單外發必須經甲乙雙方確定許可方能執行)
七、財務管理
①、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借用、挪用公司資金
②、合同簽訂之日起,公司所有票據,必須給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報銷。
③、公司所有的業務訂單合同,合同的款項歸納爲財務管理的`範疇。
八、違約責任:
①、在正常經營狀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變賣、轉租公司現有設備、場地,必須經甲乙雙方認可,方可執行。
②、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合作經營,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否則,必須賠付對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且對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合作。
九、《廣州市錦潤製衣有限公司》自本合同簽訂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有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本合同有效期爲二年,合同期結束後,甲方對前期出資廠房、設備、裝修、固定資產、營業執照等擁有所有權,乙方合同期結束後,對前期投入的人民幣壹拾萬擁有所有權。(在合同期結束,公司的虧損、盈利。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的份額。)。如有不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8
本合同雙方爲: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爲……市……路……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 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鑑於: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爲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爲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爲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爲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爲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爲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爲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爲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檯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爲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爲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爲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 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爲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爲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爲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爲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准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僱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設備,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係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於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爲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 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範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爲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註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項目應解釋爲“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 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設備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爲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築及設備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於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設備,在中國政策許可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
……中西餐廳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禮堂
……歌舞廳
……運動/健康設備
……商店
2.3 建築進行程序
爲進行酒店的建築、佈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
有關及需要的建築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於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築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築設備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序,酒店業 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後執行。
……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爲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 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承擔分析各項應保項目,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採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制訂並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承擔廣告和公共關係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採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 要之牌照和准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a)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於不遲於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
(b)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
(c)其應再包含:
……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 人員的工資。
……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 費用。
……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開幕典禮之成本。
……一切關於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准許 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表之資金於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於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 戶,和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 (a) 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於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於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爲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覈全部帳薄。
如本合同於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於開業 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b) 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
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 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
採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後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4.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夥紙後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於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5.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後決定,並應在:
(a)傢俬、裝置和設備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後。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後。
(c)雙方認爲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後。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 有關更正酒店建築及設備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爲__年__月__日。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 並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a)酒店設備
(i)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裏應有的各種設備,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後勤等區域。
(ii)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設備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設備的主要特徵。
(iii)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
(1)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於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築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遊局準證等等)
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文件。
(2)規範客房的詳圖。
(3)燈光與園藝佈置詳圖。
(4)最終設備的佈置圖與詳細規格。
(5)適用於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設備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 到要求。
(b)室內設計與裝修
(i)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佈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ii)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
(1)客房、傢俬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佈局圖。
(2)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
(3)燈光圖。
(4)將要採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牆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傢俬和附屬裝置的材料。
(5)特別設計傢俬、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
(6)選定物件的相片。
(7)模範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
(8)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
(c)酒店後勤的供給、營業設備、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i)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設備以及後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ii)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採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設備,後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iii)爲以上(i)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iv)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a)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後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b)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項目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
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業主對4.3(a)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b)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於30日之內付清。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
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範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爲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爲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
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誌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序註冊使用名爲“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
有關之使用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註明___之服務標誌以便確認酒店爲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
或解約後,酒店將繼續使用___商號,至於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則在解 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5.3.1 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係
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准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係 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5.3.2 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
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5.3.3 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
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爲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
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於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於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
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 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爲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並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 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對象等等之目標。
……定出及發佈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序。
……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文件及小冊。
……派發這些文件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爲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 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於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 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5.5.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徵得監審
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爲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
僱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僱所有僱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僱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僱員在開業後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
不可多於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
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僱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
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僱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 發服務費予僱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
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
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 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採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爲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爲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准後,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採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並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僱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採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
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範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爲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
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後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5.5.2 會計
管理公司應爲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
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
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覈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
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
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5.5.3 常年計劃
(a)開業日後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
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項目之預算。
……修葺及保養。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
……酒店各部門所有僱員,包括全部行政僱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 貼之支出。
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後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
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後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爲已獲業主批准。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
不能過於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
未有酒店業主批准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爲合理預測。
5.5.4 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公司將於每月後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後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爲已被批准。
5.5.5 集團服務及利益
“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
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僱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
意後,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設備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
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傢俬、裝置及設備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佈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固
定資產標準內屬於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於固定資產範圍的物料用
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範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於增添和更換傢俬、裝置和設備之款項貸記入一箇儲備金帳戶,並存
入明確定於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爲一箇每年相等於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爲每年百分之叄,而以後,每年爲百分之四。
每一箇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爲 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應作爲酒店業主之財產。
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傢俬、裝置和設備,所 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 建築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
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爲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准。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爲該工作不需要或多餘,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箇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儘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
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業主並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於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
修葺,依此酒店於修葺完成後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
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於第7條上,那麼,如於事件發生後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並直
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 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於三十天前用掛號郵
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 建或改建應視爲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稅務
於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並要
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
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爲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於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後之 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
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後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條 保險
7.1 投保項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 保險,並在投保單上註明酒店業主爲投保人,管理公司爲附加受保人。
(a) 財產保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 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衆責任險……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項目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項目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即僱主對其僱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 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i)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項目。
以上項目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其 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項目手續,並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在以上保險範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於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並非由於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爲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條 財政項目
8.1 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
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將由兩位 “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覈准簽署後方能蓋章,按照第
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於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於更換及增添傢俬“經營再無 用之傢俬,裝置和設置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爲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爲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
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僱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 業帳戶”中收取一箇相等於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
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 %)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 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於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於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於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註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後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於酒店業主之款項將於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稽覈後加 以覈對調整。
爲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 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爲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後,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條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
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並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並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 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並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後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於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採取行使權利的行動,並不能被視爲放棄其於 對方隨後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採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爲違約:
(a) 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 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於__年__月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 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爲港幣或其它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僱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 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 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設備,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
號信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 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 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於下列條款:
……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取得中國當局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僱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 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 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 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夥人,或獨資
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係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爲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 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 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夥之關係,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文件,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爲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聲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託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註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於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並將會盡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級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條 其他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
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後,通過標明日期並由雙方簽字的文件並經審批機構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並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 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____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19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依據國家大力推行工學結合,突出實踐能力培養,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等職業教育發展的相關政策,按照我校工學結合一體化爲主要特徵的課程體系建設要求,積極探索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的改革新模式,其中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是學校整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重要一環,目的就是探索學校特色產業、創建學校產教結合新模式,培養學生能夠綜合所學的知識、能力和技能去處理和解決實際工作問題,提高綜合職業能力。承德技師學院委派乙方經營管理承德盛世雙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旅行社),乙方負責學生在旅行社進行的全真實訓和旅行社的經營管理工作,如乙方不能滿足學生正常的全真實訓教學,合同可以解除,旅行社由學校統一安排使用。
乙方在經營管理旅行社期間,工資、獎金和學校各種待遇保持不變,全真實訓產生的盈利,允許乙方有適當的勞動報酬,其餘作爲贏利交予學校,用於改善實訓教學條件,現將相關具體事宜做如下說明:
一、旅行社是由甲方出資註冊的法人單位,旅行社的固定資產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二、經營管理權爲三年,即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期滿雙方另行協商續簽。
三、經營管理期內,乙方要完成管理任務,第一年爲甲方贏利貳萬元人民幣,第二年贏利叄萬五千元人民幣,第三年贏利五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起甲方按照乙方年度經營管理和學生頂崗實習考覈成績,給予乙方一萬元及其以下獎勵(具體獎勵事宜再行商議),承包管理費採取乙方一次行全額支付給甲方的形式一年一交。如乙方不能在承包期內支付,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中扣除,扣回全部承包費爲止,承包期一年以後乙方如不想繼續經營管理可以放棄該合同。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學校的`聲譽和旅行社的權益不受損害;
2、監督乙方在承包期內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合法經營;
3、監管乙方在承包期和現有場地及設備條件下滿足學生和老師的全真實習和培訓;
4、監管乙方對旅行社的場地和設備設施的合理使用和維護保養;
5、爲學生全真實訓和旅行社經營提供電話、網絡、水、電、暖等相應必需設備條件並提供維修服務;
6、甲方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並幫助協調乙方與當地各有關部門的關係;
7、甲方要協助乙方做好各項宣傳工作,提高旅行社檔次和聲譽,學校各種參觀考察培訓旅遊接待工作交予乙方負責安排接待;
8、安排學生到旅行社參加實習實訓。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經營管理期內有權管理和使用甲方交管的場地以及設備、設施,有義務合理使用並維護和保管;有權簽訂用工合同,聘用員工;
2、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公司證件、印章等交由乙方管理,乙方要正確合法使用;經營管理期間旅行社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企業的驗資以及年檢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甲方協助;
3、乙方對外經營需要,有權合理使用旅行社的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和賬戶現有資金爲學校註冊資本,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4、乙方可以根據旅行社經營需要擴大經營業務範圍、設立營業部、分社和辦事處的經營場所,甲方提供協助;
5、乙方的一切經營管理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要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1、本合同修改與補充,應徵得甲、乙雙方同意,經協商一致,形成書面材料,雙方簽字後方可生效。
2、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承德技師學院(蓋章): 乙方:石建華
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對東西兩個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制度,學校實行“宏觀管理,整體控制,個人負責,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模式,特簽訂本合同。
一、經營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食堂費用的交納:東、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___________元。
三、東西食堂負責人需預交押金___________元,作爲本年度扣罰基金使用,合同終止時,扣罰處理結算後退還剩餘押金給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須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據爲準)。
五、學校借給承包人本食堂現有的機械設備、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備。
六、東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不得無故放假,要滿足在校學生就餐。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配備現有的房屋、餐廳一次性借給乙方現有的’設備、炊具;接通水電。電費按供電局的電價計算,水費按(___________ )元/方計算。
(2)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經營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對食堂實行宏觀管理,把握食堂經營方向,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4)乙方如有違規、違法行爲,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業整頓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包人要積極帶領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執行《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管理辦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及規定。
(2)乙方負責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費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從業人員的權利,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承包人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健康查體、業務培訓,費用自理。
(4)乙方根據學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設計飯菜。乙方在採購物料、加工製作、出售等環節中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嚴禁出售黴變、腐爛食物,確保食品衛生,餐飲安全。杜絕食物中毒現象的發生。若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擔一切醫療費用外,因此而造成的嚴重後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罰承包人___________元,罰當事人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嚴格食品成本覈算,利潤控制在___________%以內,甲方不定期檢查,覈算食堂主、副食品的價格,凡檢查認定不按本合同執行的,一次罰款___________元。
(6)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乾淨的工作衣帽,所有廚房用具要乾淨衛生,嚴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務要熱情主動,耐心聽取有關意見,自覺接受檢查監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
(8)乙方要嚴格防火、防盜,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在承包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承包期間,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所造成的後果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處理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有違反,要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內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並須向甲方交違約金___________萬元。
(3)經營期間如發生糾紛,均在甲方所在地解決。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蓋章)
乙方代表: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1
管理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規範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爲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爲,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僞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僞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擡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衆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爲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爲。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這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 方:_____註冊國家: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乙 方:_____註冊地區: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爲: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範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並取得合法利潤爲目的。其宗旨爲,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洋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噸,成鰻_____噸,以及其他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准後,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並委託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後,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方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擔負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中國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採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他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和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覈後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港或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築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並確認在國內訂購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採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託中國銀行的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並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爲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爲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名,任期均爲_____年。董事長由乙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徵得副董事長同意後,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週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其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其委託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其他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後,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並決策任期年限。正副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並定期向董事會彙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並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全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佈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採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責部門制定內外銷產品價格,並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繫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後決定;
12.其他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他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各項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企業在每年度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並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採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後,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企業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後,根據年度出口計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並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覈算。隨着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中國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家市場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於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託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覈。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爲記帳本位幣,其他貨幣屬於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於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款規定交納各種稅金,並參照《關於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於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後,餘下的淨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淨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時,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爲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准。然後,合作公司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願意繼續合作,可申請並經上報批准機關批准後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准後,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於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同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後的剩餘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餘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於剩餘財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後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單。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後,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採用“_____”牌商標,由工商管理部門註冊後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論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合同的其他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籤後,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准後,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爲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訴訟,對構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他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儘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並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_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公司地址:_____
第七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電 話:_____
乙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電 話:
專用電訊:_____
電 掛:_____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同中文書寫一式五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主管及審批機關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件
附件一
根據合同第十八條,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在性、價比同等的條件下,可以優先考慮購買_____方提供的設備,同時要符合下列條件:
1._____方提供的生產設備必須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國際先進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術和設備陳舊、落後,造成的損失應由_____方負責賠償;
2.上述設備應有_____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內發生設備質量問題影響生產或達不到生產效率,由_____方負責調換和維修;
3._____方必須提供設備需配帶兩年的備品配件和全套技術資料;
4._____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公司指導安裝、試車並達到正常生產的要求;
5.在收到_____方通過中國銀行開出的信用證_____個月內,_____方必須將全部設備發運到_____港;
6.安裝和試車爭取在一箇月內完成;
7.設備發運時,_____方必須附帶不少於試車生產的原材料;
8._____方派遣到_____的技術人員工資,往返費用和_____的食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負責,以總額不超過_____元爲限。
附件二
根據合同第三十一條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公司職工的平均工資暫定每人人民幣_____元。視以後公司發展結合國內情況,由董事會決定對本公司職工逐年適當增加工資。
2.公司職工的工資水平,根據按勞報酬、多勞多得的原則,視其生產效益和實際表現,由公司總經理平衡。
3.董事會聘用的公司高級職員工資由董事會協商。
4.生產過程中,可以承包給班組或個人的項目應予承包,由公司與其簽訂承包合同。根據生產發展情況,應每年調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據合同第三十八條,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公司自銷價爲國際市場實際銷售價,並隨着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上下浮動。
2.出口產品每三個月交貨付款,其交付款辦法另訂協議規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營業執照批發之日起,乙方必須在兩個月內將_____美元一次性匯給中國銀行_____分行。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3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學歷:_________________。
畢業院校、專業: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初步達成本《聘用意向書》:
1、乙方擔任崗位(工種):_________________。
2、聘用合同期:_________________。
3、月薪待遇:_________________元/月
4、其他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
本《意向書》表示雙方有聘用和求職意向,正式聘用時雙方需簽訂《勞動合同書》。
本《意向書》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旌德縣就業管理中心留存壹份。
甲方(聘用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受聘人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4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羣邦·新天地 區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爲 年,自公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爲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爲人民幣__ __ 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後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並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後,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範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爲經營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範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並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並在裝修結束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並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爲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瞭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僞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後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爲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後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僞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爲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佈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衆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註明的乙方聯繫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註明的聯繫地址爲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爲準)起第三天,視爲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5
管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規範_______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___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爲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爲,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僞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僞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擡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甲方:
乙方: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6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向其提供企業經營管理諮詢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以下管理諮詢服務:
2、領導力、業務流程、銷售管理、銷售技巧等方面的諮詢;
3、培訓體系、培訓制度、課程研發方面的諮詢和服務;
4、提供企業文化大綱設計方面的諮詢;
5、培訓項目實施方面的模板和流程諮詢;
6、協助完成相關通用課程及業務方面的教材開發;
7、協助完成編撰團隊經理工作中常見經典案例集;
8、協助完成團隊經理和營業部經理層面的領導力、執行力、業務運營等方面的課件;
9、協助完成團隊經理、營業部經理訓練班流程模板設計;
10、協助繪製業務線各層級學習地圖;
11、應甲方要求每年不少於6次現場協助,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並安排在雙休日或節假日,所有差旅費由甲方報銷。
第二條服務期間
1、本合同約定的諮詢服務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一年;
2、乙方通過現場指導、電話、郵件、傳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時服務;
3、乙方提供服務的時間一般僅限雙休日或節假日,工作日僅接收郵件,如因甲方事項緊急,乙方應在不晚於收到郵件次日予以回覆。
第三條諮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約定諮詢服務費用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甲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乙方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諮詢服務費用自簽約之日起,共分四期支付,具體付款計劃如下:
一、付款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在每期要求甲方付款前提供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在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
4、乙方應甲方要求到甲方提供現場指導時,甲方應當派遣車輛負責接送,若甲方不能派車接送,則乙方往來車費實行實報實銷。
第四條諮詢服務要求
爲保證本合同的順利進行,甲方應確定1位主要聯繫人,負責與乙方進行接洽與溝通;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的工作期間,甲方應提供完善的辦公條件,包括提供食宿和辦公室;
甲方應給予乙方適當的授權,即乙方對認爲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企業資料有知曉的權力,並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如甲方無法提供部分資料,應與乙方進行溝通,協商解決。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委託乙方辦理第一條服務範圍內事項,並要求乙方按時提交工作成果;
2、與乙方誠信合作,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及時、全面、客觀、合法地提供乙方爲履行本合同義務所必需的有關文件、資料、信息,並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
3、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4、對乙方提供的有關建議和方案,應及時反饋意見和做出決策,並對乙方爲項目實施而提出的合理要求給予積極配合;
5、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6、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規定相沖突。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第一條服務範圍內事項,及時提供諮詢意見,並協助完成工作成果;
2、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應盡足夠的勤勉和謹慎,爲甲方提供準確、全面、充分的諮詢意見和建議,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分析報告及實施方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4、乙方利用專業經驗和應有的職業審慎,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5、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第六條保密
乙方對甲方提供資料和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合同終止時,乙方應返還甲方爲本合同履行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已掌握的上述信息應予保密,如需公開、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長期有效。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有權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並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作爲違約金;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按比例退還甲方已收取的費用,並按照合同總金額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除上述約定外,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作爲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負責補足差額。
3、因乙方原因,導致未能按時完成甲方委託事項超過2次,或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存有重大瑕疵(包括但不限於專業性、合法性、可操作性方面的問題),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返還當期的服務費,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若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進行友好協商,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簽字蓋章部分)
甲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7
甲方: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地址:
聯繫方式:
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學生食堂餐飲服務的要求,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就餐廳服務項目委託乙方實行專業、規範、安全、高質量的經營管理,經雙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範圍
甲方餐廳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年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協議期滿雙方可自願續簽協議,乙方需提前一箇月提交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三、合作方式
1、乙方按照餐廳總營業額的______%作爲上繳給甲方的管理費。
2、乙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如需另外添置設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甲方批准。
3、合同期滿,乙方擁有獨家經營權。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及時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需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原始材料和技術檔案,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4、協助乙方辦理衛生防疫、治安管理等有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協調並協助解決乙方與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的聯繫。
5、尊重乙方的勞動,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不得隨意增大乙方與食堂經營管理無關的負擔。
6、協助乙方處理就餐秩序和偶發事件。
7、有重大活動、節假日或時間修改等影響正常就餐情況的,應提前通知乙方以調整保障計劃。否則,對產生的後果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8、學生食堂原有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9、提供給乙方用於經營的房屋及設施,在協議期內不得改變作其它用途。
10、嚴格監管乙方進貨渠道,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原材料的採購。
11、定期召開學生座談會,瞭解學生對學生食堂飯菜質量及衛生的滿意程度。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無條件服從上級有部門和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國家有關法律,維護甲方名譽。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各項條款,並接受甲方夥委會的質量、衛生檢查監管。爲甲方提供專業衛生、規範安全、高質量的餐飲保障服務。
2、協議期內,在甲方的監督指導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協議期內,在甲方的嚴格監督下,擁有原材料的採購權,並及時建立採購臺賬。所購商品不能是假冒僞劣或“三無”產品,對使用僞劣、變質材料或出售僞劣、變質食品者,每次扣除違約保障金______元。
4、認真做好衛生創建、防火、防盜工作的預防食物中毒工作。確保所服務場所內外整潔,如發現失竊、火災等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應負全額賠償責任,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5、在日常管理中,非本食堂工作人員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進入操作間。
6、對於本項目內的房屋、廚房設備及其配套設施以及其他相關設備,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項目範圍內改建或完善配套項目,必須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在協議期內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設施、設備由乙方精心維護並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需報損設備由甲方處理,協議期滿後移交甲方。
7、根據甲方的作息時間和要求,按時供餐,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供餐。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按甲方要求調整供餐時間。
六、相關責任
1、乙方在協議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的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3、房屋建築出現質量安全隱患,乙方有責任及時告知甲方,甲方負責及時處理。如果出現安全事故,因乙方未及時告知甲方,由乙方承擔責任,因甲方未及時處理,由甲方承擔責任。
4、協議期內,乙方不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他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違約保證金不再退還。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在協議期內甲方違約解除協議,甲方應按剩餘協議年限每年______元對乙方進行一次性賠償。
2、乙方違約責任:在協議期內乙方違約解除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按剩餘協議年限每年______元進行一次性賠償。
八、其它事項
1、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協商處理。
2、如遇突發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甲方有關部門,甲方項目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適時處理或協助處理有關問題。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協議履行
1、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在協議期內,不得以甲乙雙方法人更換或人事變動而終止協議履行,否則視爲違約。
3、本協議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8
甲方: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的`有關規定,就“東方商廈”項目委託經營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項目
位於新將北路華山公園對面,項目總面積約平方米。“東方商廈”項目,
若“東方商廈”名稱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執行。
甲方委託乙方對該項目進行商業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委託。
二、項目實施原則:
1、全程合作:
從招商階段及後期的商業經營管理階段由乙方全程規劃和實施。團隊組建以及管理:
三、經營管理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合作期限和管理費用:
合作內容:
招商階段由商業經營公司公司全程負責,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對象的選擇及招商執行。
開業最初的3個月爲開業調整期階段,調整、修正各運營環節中的偏差,協調商戶,測算各項運營指標。
乙方履行項目商業經營管理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職能,努力實現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各項經營指標。
乙方履行“制定公司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
合作期限:
雙方約定合作期限爲3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止。
人員配置:
乙方根據項目體量設立公司組織架構包括但不限於:營運總經理、人事及培訓專員、招商負責人、營運負責人,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後7日內,乙方出各部門職能內容,以及負責當地招聘的各部門相關人員。擬定各公司薪資框架。
合作方式:
開業前的合作方式:
招商階段由甲方全程委託乙方,包括市場調研、招商策略的制定、招商對象的選擇及招商執行,並且所有工作內容需有詳細的文字報表呈報甲方負責人,乙方嚴格按照擬定時間計劃完成招商相關工作任務,甲乙雙方確認合作意向後7日內,乙
2、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作計劃出工作計劃內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29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 經營場所位置、面積、期限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高密羣邦·新天地 區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供乙方經營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爲 年,自公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1、 爲保證合同順利進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商鋪經營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爲人民幣__ __元。
2、 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經營期滿後30日內,乙方無違約情況並結清應交納的相關費用後,甲方無息退還乙方。
三、經營方式及經營範圍
1、依據甲方對市場的整體規劃,乙方在該商鋪作爲經營使用,其經營業種(經營範圍)必須符合甲方的業種規劃要求,並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業管理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
2、在經營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非甲方業種規劃調整,不得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鋪使用、裝修和維護
1、經營期間,甲方應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如需進行檢查、維護,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需緊急檢修時,乙方須隨時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向甲方提出,上報裝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圖,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施工。按規定需要向有關部門報批的,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在裝修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裝修管理之規定。
3、乙方的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裝修工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並在裝修結束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結清該等費用,
五、出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商鋪私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乙方如確需將該商鋪出租、轉讓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時,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受讓人的經營業種必須符合甲方的統一規劃,並書面承諾承續本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經營場所擁有支配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經營場地,從事經營期間不會因場地使用權爭議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撓和干涉。
2.甲方應對經營場地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經營場地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爲乙方所屬品牌或品類統一組織一定的推廣或促銷宣傳活動。
4.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可以進行統一培訓、管理,如消防等應急培訓、演練。
5.甲方負責所有公共區域環境美化、商業氛圍營造,保證良好的營業秩序。
6、按時足額收取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費用;
7、有權制定商業街區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約;
8、有權根據街區經營需要,對經營業種進行規劃調整。
9、有權瞭解乙方的經營狀況;
10、 配合、協調乙方辦理各種入駐手續及相關證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公約,服從甲方的管理。
2、 在裝修和經營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商鋪內商品的盜險、火險及第三責任險進行投保。
3、 必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費用。
4、 愛護街區內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5、 經營必須講文明誠信,不得經營假冒僞劣商品。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足額交納本合同所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按應交納款項每延遲一日加收0.5%的滯納金。
(二)、在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單後的三天內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對該商鋪進行斷電斷水及在第三方在場的前提下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限制其經營的權利。同時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即轉爲違約金,甲方不再退還。甲方強行將乙方的財物搬離現場或限制其經營後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予賠償。如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其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的貨物,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或經營業種。
2、在本合同經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該商鋪經營權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種相關費用,經甲方書面催告後十五天內還不支付的。
4、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違反街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5、因經營假冒僞劣商品而被國家相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單位作爲反面事例曝光,嚴重影響街區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對街區的規劃佈局及經營業種調整的。
7、因私拉、亂拉或違章用電引起火災,給他人和甲方財物、名譽造成損害的。
8、欺行霸市、強買強賣,與顧客或商戶吵架、造成惡劣影響的。
9、故意或過失破壞消防設施、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
10、聚衆鬧事,挑撥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糾紛或抗費不交的。
八、合同終止及債權債務的處理
1. 在經營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無息退還乙方的保證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結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3. 乙方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信函發送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均發往本合同註明的乙方聯繫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變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註明的聯繫地址爲乙方送達地址,任何書面信函自發送之日(以寄出的郵戳爲準)起第三天,視爲已向乙方送達。甲方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等信函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
電 話:電 話: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3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規範的經營和管理,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划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爲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制止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爲,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藉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 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划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範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__________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着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僞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僞造、冒用認證標誌、質量標誌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擡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範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並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衆鬥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爲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爲。
三、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佈欠費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 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範文錦集 篇31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 話:
受託方(乙方):
地 址:
電 話:
爲了使甲方物業能夠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甲方購買的億都家居建材城商鋪委託乙方統一經營管理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一、委託經營的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購買坐落在億都家居建材城第 幢 層 號商鋪,共計 間,預測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委託經營目的
1、爲使億都家居建材城規範運作,交易繁榮,擴大知名度,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統一經營管理。
2、乙方對億都家居建材城進行整體規劃,按照業種業態的分佈要求,以優質服務規範的管理培育市場。
3、雙方確認,甲方購買的商鋪通過統一經營和管理,有助於市場的快速成長,有利於提升商鋪的商業價值。
三、委託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該商鋪交由乙方統一經營管理,委託期限爲十年,即從 年 月 日(以實際開業日期爲準)至 年 月日止。在委託經營期限內,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否則按本合同第三條處理。
四、 委託條款
1、甲方同意將所購商鋪在合同履行期間的前三年(即年月日至年 月 日)給乙方無償使用,乙方享受對該商鋪的使用、收益權,並不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2、上述三年經營委託期爲市場的培育期,甲方委託乙方統一招商,統一經營,培育費用(即招商費用、廣告費用、管理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3、後七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統一代爲出租,爲更好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同意按以上時間開始計算給甲方固定的租金收益(若乙方收入超出支付給甲方的固定回報時,超出部份按8:2分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10%做爲市場管理費,所有收入稅費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第四、五年每年租金爲¥元(大寫元整),第六、七年每年租金爲¥元(大寫 元整),第八、九、十年每年租金爲¥ 元(大寫 元整)。
五、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1、支付時間:後七年的租金,每滿一年期最後一箇月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則付款時間順延。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間內將租金打入由乙方指定銀行,甲方自行開設的銀行帳戶中。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有關委託事項。
二、甲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及時與開發商辦理商鋪交接手續,並在此後十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的商鋪經營使用時間相應延長;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乙方的商鋪使用期限不延長。
三、乙方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因該商鋪使用而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不可撤銷地賦予乙方使用,出租該商鋪及收益的權利,確認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始終有上訴權利。根據本條約定,乙方除有自己的名義直接與承租人簽訂租憑合同獲取收益外,在本合同經營期間或租憑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因侵權人或承租人違反租憑合同等管理制度行爲的,乙方還有權利以自己的名義或者甲方的名義向承租人提起訴訟,需甲方提供相關授權和證照配合的,甲方因給予以協助,否則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方若轉讓商鋪,應提前十日告知乙方轉讓條件,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當書面告知受讓人本合同之內容,並要求受讓人嚴格遵守本合同之約定。
六、乙方應積極招商,採用多種經營方式,儘可能在短時間內搞活市場。
七、如果該商鋪具備提前裝修、試營業的條件,則在此期間甲方不享受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甲方參加業主委員會等業主行使的權利交由乙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建材城總體規劃、統一經營和管理,在建材城使用約定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使用權。
十、乙方有權根據其對億都家居建材城業種的定位和商鋪的整體業態規劃,自主決定該商鋪的經營業種,業態;爲實現統一經營目的,乙方有權根據經營者的需要對該商鋪進行必要的改造,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拆除該商鋪隔斷等;組織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期滿後,甲方可以繼續將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商鋪租金收益按8:2分成(即甲方獲取租金收益的80%,另20%收益歸乙方所有),具體條款雙方可另行商定;如果甲方不再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應將商鋪以清潔適用狀態交付給甲方,無須恢復到開發商交房之狀態。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合同條款,乙方延遲支付租金的,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如果發生商鋪所有權主體發生變動的情形,甲方承諾在產權變更前取得受讓方遵守並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諾書,並會同乙方與甲方共同訂立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合同。甲方擅自解除,終止委託關係或者被司法行政機關強制性處分商鋪,使乙方經營權喪失或者其它阻礙乙方行駛經營權行爲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的,甲方同意按未履行合同期每年人民幣萬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給予相應賠償。
三、如有其它違約行爲的,違約方按年租金數的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其它
一、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商鋪及乙方裝飾由各方分別負責辦理財產保險,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所購商鋪發生損毀,滅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認爲合同條款對雙方而言都是公平合理的,願按合同的規定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一方有權提出索賠。
三、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提交鎮江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定,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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