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合同彙編(精選33篇)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1、“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2、“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3、“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4、“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
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5、“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6、“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7、“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8、“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9、“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10、“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11、“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爲:____
1、直接特許
2、區域特許
3、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1、具有獨佔性
2、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起至_________,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____________。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___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爲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____標準在____□每月/□每年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元;
2、按照加盟店________(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___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_項方式支付:
1、現金;
2、支票;
3、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
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____□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
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
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____知識產權:
一、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name52。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____□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二、專利。
專利名稱:____,《專利證》編號: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____□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三、其他。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
特許人: 連鎖酒店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受許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____一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____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爲:____ 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爲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____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____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着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爲: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爲: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爲: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爲: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爲: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爲: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____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於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爲__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爲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傢俬、服裝、牀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爲保障對乙方的後續支持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並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爲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爲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爲,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爲,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箇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爲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____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爲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爲乙方放棄續約的權利。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並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爲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於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爲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祕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後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____”即構成侵權行爲,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____”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爲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爲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爲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覆。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覆,則視爲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雙方協商一致;
(3)經法院判決解除;
(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
(5)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6)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爲,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爲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製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爲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祕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後,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後,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爲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____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 ”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3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製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築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爲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爲一箇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僱員或合夥人。受許人不是作爲特許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爲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爲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爲……專利的製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誌的`權利;
(c)查閱並使用作爲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ィ╠)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ィ╡)出售和使用特許人製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築物中行使。ナ苄砣宋淳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築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ニ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爲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爲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築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ケ拘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爲期______年。ケ競賢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箇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ビ黴液判嘔蛉魏紋淥書面傳遞手段,可藉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ケ拘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ジ鞣講環⒊鯻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範圍之內,他們的關係確定爲合作關係。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並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ナ苄砣巳緄1條所載出售(製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ノ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築物
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ブ臉儔拘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箇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ピ詒拘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於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築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並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爲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築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誌,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誌。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シ延糜墒苄砣爍旱#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築物上使用“______”名稱。ナ苄砣艘部殺瓿銎涔
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誌的形象。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 區(鄉、鎮)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5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________”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________”牌產品經營活動。
第二條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後,乙方纔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範圍從事“________”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於特許經營關係,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________”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第三條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以下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_______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的合法單位,並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_________(市)繁華商業街或體育品牌專賣街擁有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佈置並專營“________”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________”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5.甲方要求的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於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佈置。許可乙方用“________”牌標識印製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________”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於提高“________”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____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________”牌(包括:專賣店、專櫃、店中店),必須提前一箇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並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________”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櫃期限內只能銷售“________”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並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範圍___________以外地區銷售“________”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________”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________”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________”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____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爲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________”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________”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________”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_____%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並有權瞭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________”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________”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並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爲宣傳,並統一“________”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________”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第五條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並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______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_____萬元以上,______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______萬元以上,_____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___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返利性質貨物的銷售不計入當年銷售額。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1)申請調換的數量不能超過乙方年購貨量的10%。
(2)打折產品、特價產品和樣品不能調換。
(3)調換商品須經甲方確認同意後方可執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貨,甲方有權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調換商品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乙方專賣店裝修給予支持。(按“________”招商手冊有關規定執行)裝修費以貨物形式支付。但必須在兩年後憑甲方企劃部簽字認可的裝修結算書到公司報銷。
第六條供貨及運輸:
1.供貨地點:甲方倉庫。
2.運輸方式:自提或代辦託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3.收貨要求:乙方收到貨後,必須在每件開箱前稱重(按裝箱單標重),重量相符,開箱驗貨;如重量不符不得開箱,並立即通知甲方或向運輸部門查詢、索賠。否則,開箱後出現任何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以後要貨必須以傳真爲據,如無傳真甲方有權不予發貨。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包括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爲、意外事件、勞工問題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3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違約處理。
第八條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九條協議期限、續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協議。
3.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協議,則甲、乙雙方的特許經營關係自然終止。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_________”牌庫存產品限一箇月期限內自行處理,一箇月以後乙方不得再銷售“_________”牌產品。
5.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築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7
1。協議雙方
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爲:
註冊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2。總則
鑑於甲方爲提高F膠捲沖印之質量及服務水平,保障F膠捲沖印商所賣F產品之供應,確保F產品銷售及沖印服務之合理定價,拓展F產品之市場,維護消費者之合法權益,推出《F專賣店》計劃;鑑於乙方爲膠捲沖印服務及膠捲相關產品零售之合法經營者,並受邀加入《F專賣店》計劃,成爲《F專賣店》之成員;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本着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3。協議宗旨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行《F專賣店》計劃後,確保乙方供貨情況,服務水平及銷售定價,以促進及提高彩擴的質量和標準。
訂立本協議並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擔任甲方或其有關企業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僱人,乙也不得依據本協議,代表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
4。有效期
有效期兩年,由簽訂日計,除非本協議已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協議有效期壹年。
5。乙方權利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期後三個月內,按甲方《F專賣店》之裝修標準和要求,完成其店面裝修,並書面通知甲方派員驗覈。經甲方派員視察,認爲符合《F專賣店》標準裝修要求後三個月內,向乙方提供不超過人民幣元的店面裝修補助費。如實際裝修費用少於此金額時,則按照實際裝修費用支付補助費。甲方支付上述補助費時,乙方須向甲方提出該店裝修成本費用分析表及合法有效發票或其他憑證之複印件副本,以備甲方審覈及存案。
乙方購買F相紙及衝藥可得覈定優惠獎分,乙方憑優惠獎分可向甲方所指定商號購買指定產品可獲優惠價格,優惠獎分之覈定及優惠價格之確定辦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乙方只需支付甲方特別優惠之保養費用,便可享有全年特惠之衝機維修保養服務,技術訓練,指導等。
甲方將以大量廣告,推廣活動作爲宣傳後盾,爲乙方招來更龐大之服務對象,以利乙方得享更高的營業利潤。
6。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於《F專賣店》內主要櫃檯陳列及出售F膠捲及F產品,並積極參與甲方所舉辦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乙方願遵照甲方指示,隨時將店鋪內外陳設、佈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F專賣店》之標準形象設計。但乙方應自行解決有關廣告及宣傳品所需的批覈手續。
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並保證百分之百採用F相紙及F亨衝藥作爲沖印相片之用,並經常保持甲方所定之沖印質量標準。沖印收費必須根據《F專賣店》統一的價格標準。乙方並承諾及保證向甲方指定的銷售商購買F相紙及F亨衝藥。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並保證不接受其他專賣或任何類似形式之指定或資格。
乙方應於進貨前一箇月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訂貨計劃應載明訂貨物之品名、規格、數量等。
7。甲方職責
甲方爲會員提供適當之訓練或輔導,作爲經營《F專賣店》所應具備之條件,以保持《F專賣店》應具備之高質量服務。
甲方爲《F專賣店》作出之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之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F專賣店》一切有關F膠捲及相紙之燈箱廣告品,店鋪內外之陳設,由甲方定出標準形象設計。
在外匯及有關政策未發生較大變動的前提下,甲方負責確定的《F專賣店》人民幣價格向乙方供應每月訂購的藥水、相紙及膠捲等,但甲方有權依據匯率變動之情況相應調整《F專賣店》之人民幣價格,無須徵得乙方之同意。
8。甲方權益
如乙方經營《F專賣店》表現未如理想,包括乙經營虧損、或出現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止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照時、或未達至甲方之標準要求、或違反合約中之任何一項,甲方保留一切權益作爲修改及有權單方面終止此協議。
9。終止賠償
在甲方依據第八章終止合約時,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撤除所有《F專賣店》燈箱及一切有關之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甲方給予乙方之優惠獎分將即時取消。此外,乙方須按下列百分比繳還甲方爲乙方提供之燈箱製作及門面裝修費用之金額,作爲對甲方之補償。
如協議未滿一年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百分之百的裝修補助費金額。
在協議期滿一年但未滿兩年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百分之五十的裝修補助費額。
上述償還之金額將根據第五章第一條呈交之裝修成本費用分析表計算。
第二條如乙方在協議未期滿前,非因第十一章規定之不可抗力而自行提出終止協議,乙亦必須履行第九章第一條之規定。
10。所有權
所有帶有表示“F”或與“F”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擁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的或與甲方有關的企業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
若乙方違反第十章第一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第九章第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其違約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來自第三方的索賠)。
11。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相紙及衝藥,並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之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致令甲方無法履行協議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約,並適用第十一章第三條之規定。
如因第十一章第一條及第二條的原因終止協議,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自行承擔費用擴除所有《F專賣店》燈箱及一切有關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甲方給予乙方之優惠獎分將即時取消,但乙方無須退還甲方之補助費。
12。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規則進行仲裁。
雙方協商解決爭議時,若中國法律對所爭議之事項無相應規定或無明確規定時,雙方可以按照中國加入的相關國際條約、公約或國際社會認可的國際慣例協商解決爭議事項。
13。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義務按本合我中所述雙方的註冊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應視爲送達。
乙方茲承諾簽署本合約,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合約所列條款所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甲方:
乙方:
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爲了廣泛宣傳體育賽事文化、樹立良好的賽事品牌形象,鼓勵優秀的企業參與賽事市場開發,爲特許企業的市場推廣提供平臺,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運作機構,擁有紀念幣上圖案的所有權,乙方是甲方特許企業,擁有使用體育賽事(以下簡稱)開發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是甲方特許的紀念幣生產企業,有權投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生產體育賽事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紀念幣”:指使用製作發行的____系列紀念幣,具體包括____、____、____等紀念幣。
1.2 :指由____組成的標誌,詳見附件1
1.3 “協議期限”:指本協議第____條約定的期限。
1.4 “區域”:指中國內地境內。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以無形資產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承擔由於紀念幣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甲方應當:
2.1 負責紀念幣的報批工作;
2.2 向提供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
2.3 向提供名稱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
2.4 向提供委託印製協議;
2.5 向乙方及提供紀念幣委託銷售授權書;
2.6 負責紀念幣宣傳廣告的把關併爲廣告的發佈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以甲方特許紀念幣的獨家開發權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承擔由於紀念幣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乙方應當:
3.1 向提供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及紀念幣開發權,不得單獨或與其他人合作開發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
3.2 負責紀念幣的設計,並負責解決設計素材的版權問題,保證時限;
3.3 負責紀念幣的銷售。並保證銷售額達到紀念幣總價值的____%以上;
3.4 向提供委託印製協議。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以資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並自願承擔由於紀念幣銷售不利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
4.1 協助甲方辦理紀念幣的報批及協調工作並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2 按照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及紀念幣設計樣稿(見附件2,3)的要求製作紀念幣,保證時限及紀念幣質量;
4.3 負責紀念幣的銷售並保證銷售額達到紀念幣總價值的____%以上;
4.4 負責紀念幣制作費、無形資產使用費等資金的投入,具體資金投入項目詳見附件4
第五條 紀念幣的設計、發行和製作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制定並認可了“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見附件2)和“紀念幣設計樣稿”(見附件3),並將以此兩份文件作爲紀念幣設計、發行、製作的原則,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任何與之不符的情況,三方須共同協商決定,並將修改內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第六條 紀念幣的銷售
6.1 乙、丙雙方共同銷售紀念幣,原則上各自承擔____%的銷售任務,若遇某方超額銷售或達不到銷售目標的情況,雙方將共同協商解決。甲方不負責紀念幣的銷售,但作爲合作一方,有權利隨時瞭解乙、丙雙方的銷售情況、查看銷售報表,乙、丙雙方應給予配合;
6.2 乙、丙雙方在共同銷售紀念幣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關於紀念幣經銷價格的規定”(見附件5)執行,不得擅自調價。若有必要調整紀念幣價格來適____市場,應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並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6.3 乙方將建立並負責管理紀念幣開發專用帳戶,用於本協議所涉及紀念幣開發項目的財務覈算;
6.4 自首批紀念幣上市後,乙、丙雙方應每週出具銷售報表,並在累計銷售收入達到____時,將銷售收入劃轉到紀念幣開發專用帳戶。
第七條 使用費的支付 三方理解並同意,由分三次以資金和實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7.1
第一次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後額人民幣____萬元;
7.2
第二次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後額人民幣____萬元;
7.3
第三次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後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八條 利潤分配
8.1 三方理解並認可,將以扣除紀念幣制作、銷售、宣傳成本及金牌運動員肖像使用費後的淨銷售利潤爲依據(淨利潤的具體計算方式詳見附件6),計算各方的利潤分配額;
8.2 鑑於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擔的風險,三方協商確定利潤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淨利潤的_______%;乙方分配淨利潤的____%;分配淨利潤的_%。
第九條 保密信息的使用 甲、乙、丙三方鄭X承諾,對本協議中的所有不宜公佈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與他方(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除外)討論或向他方披露。
第十條 知識產權 甲、乙、丙三方承認並確認,和名稱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法律的保護。所有本協議項下紀念幣的資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設計,且答應按時製作。作品應於完成時,視同自動成爲甲方獨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資產。甲方擁有這些產品資料的全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甲方應被視爲產品資料的唯一作者;產品應被認定爲適用於法律意義上的、爲甲方提供的“委託創作作品”。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整體性 本協議(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對本協議的全部理解,並取代以前所有的有關口頭、書面的意向、安排和約定。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須經三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並與本協議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署後生效,效力持續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條 保證陳述 三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3.1 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2 本合同經三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爲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四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三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三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爲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5.1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實質違背本協議而致使本協議終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5.2 如果因原因,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於約定的數量,應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於合同的約定數量,應於供貨截止日期前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並協商具體解決方式;
5.3 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的延誤,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6.1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a)]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爲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6.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箇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爲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7.1 本協議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三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除本協議已約定外,須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7.2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解除、終止,均應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書面文件爲準;
7.3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7.4 一方不履行協議使本協議目標不能實現,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7.5 一方因解散、破產等因素喪失履約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7.6 本協議任一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者違反所適用的法律,則甲、乙、丙三方同意該條款全部或者部分被視爲刪除,但並不影響本協議的整體效力。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8.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8.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條 其他
9.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爲正式生效;
9.2 本合同構成三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9.3 甲、乙、丙三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三方同意除非爲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三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爲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爲公衆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9.4 本合同未經三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時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三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9.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爲或之後的違約行爲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爲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9.6 本合同中標題只爲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9.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三方有效,也對三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9.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三方構成約束力;
9.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執____份;
9.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附件1:________標準圖
附件2: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
附件3:紀念幣設計樣稿
附件4:資金投入項目清單
附件5:關於紀念幣經銷價格的規定
附件6:銷售利潤計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9
特 許 人: (甲方)
專利權人:
地 址: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話:
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 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地區 縣(區),經營 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 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 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 %,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 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 %。
7。乙應具有 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 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 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 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簽約人:
甲 方:
乙 方:
時 間: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101 爲規範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註冊地點: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並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於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於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箇或多箇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於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爲或不作爲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爲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佔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採暖需要緊急採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爲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爲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並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併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爲違約金或用於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於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於事項處理後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範圍爲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範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於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以 (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築物、廠區院牆(無院牆的爲單位建築物牆)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於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徵用及徵收
甲方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徵用或徵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並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徵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徵用或徵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准及佔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佔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佔用結束後,乙方應當將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佔用費用。
802 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後應對所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衆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並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衆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採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並批准。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採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覈查的規定,並對認爲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衆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採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採暖諮詢,發放用戶採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並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於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採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爲有必要的時候對屬於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 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並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後180天其後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衆採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衆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採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爲熱用戶供熱,己危及社會公衆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爲,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爲。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並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於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後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並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徵用或徵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餘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並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爲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爲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覈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爲,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後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佔性;
3、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准,佔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爲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衆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託、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准,對於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託、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於特許經營範疇的業務不得委託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爲: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並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爲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築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衆利益並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爲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並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採取一切應當採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並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採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採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並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並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衆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諮詢、安全說明、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徵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後,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並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於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採用非正當行爲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複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爲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爲,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並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並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採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並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採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爲、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所述行爲、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乾旱、爆炸、閃電、暴雨、颱風、龍捲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爲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戶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範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1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系根據法律合法設立的企業,有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其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並保證在中國大陸從事特許經營符閤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乙方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爲此,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節本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據需要選擇或補充)及甲乙雙方以後可能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所有補充合同組成,且各文件間互爲解釋和說明:
《特許經營合同》
《定金合同》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及相應授權書
第二節本合同詞彙釋義
第二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詞彙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特許經營資源”:是指甲方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商號、著作權及其他經營資源。
(二)“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以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爲基礎,以其設計並開發的標準化標誌爲特徵,通過特許經營合同形式,與被特許人合作發展形成的經營系統。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標識,字號,匾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和佈局,制服,名片,文具、商業表格,辦公程序手冊,集中廣告計劃、銷售培訓計劃及人事管理和控制體系,質量和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統一性,著作權信息和資料,門店分佈等。上述各項可由甲方隨時變更和改進發展。
(三)“特許經營費用”: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基於甲方特許經營資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第三節甲乙雙方的法律地位及關係
第三條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地位的法律主體,獨立覈算、自負盈虧。雙方之間基於本合同建立特許經營的商業合作關係,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委託、合夥關係。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甲方亦無權以乙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對方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並使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向擅自以其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的一方進行追償,同時有權要求賠償其商譽損失。
第四節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授權內容和性質
甲方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性質:
口直接特許
口分特許
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口具有獨佔性
口不具有獨佔性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爲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特許區域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商號以及商標。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採用甲方統一的店面設計及形象識別系統,按照甲方統一的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加盟點內按照合同的約定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乙方有權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許經營資源:
第七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
乙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屆滿後未與甲方續簽合同,加盟店繼續營業的,應立即停止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特許區域與店址
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本合同簽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面積爲:。
第五節特許經營費用及支付
第九條加盟費(可選擇)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大寫:)。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口當日支付
口日內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條特許權使用費(可選擇)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口每月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爲當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當月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爲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爲每一箇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
口按照加盟店當年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爲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個月。
口其他支付時間和標準:。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可選擇)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口當日/口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爲履約保證金,以保證此合同完全正當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在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時,甲乙雙方應當簽訂諒解備忘錄,載明抵充原因、金額以及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期限。在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並且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下,視爲甲方已經放棄因乙方本次違約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權。
在履約保證金足以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仍有剩餘,並且合同同時終止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剩餘部分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當履行本合同並且合同終止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全部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的費用
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其他費用作爲特許經營費用。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費用的支付
本節所述之特許經營費用採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現金。
口支票。
口銀行轉賬。
口其他:。
甲方指定對公帳戶: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時,均應當開具收款票據。
第六節陳述和保證
第十四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甲方合法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有權授予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權。
(三)甲方具備向乙方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能力。
(四)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甲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爲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業特許經營的相關信息是真實可靠的,並且沒有隱瞞相關信息。
(七)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乙方有能力獲得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須的經營資源。
(四)乙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乙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爲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七節信息披露和競業限制
第十六條信息披露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雙方保證向對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披露虛假信息或隱瞞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投資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在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任職或兼職,乙方還應該要求其僱員遵守此約定,並簽署相應的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股東或實際操縱人不得在授權區域內開展與本合同授權品牌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宣傳推廣和營業。
第八節、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八條商業祕密保護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保密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知識產權範圍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識產權,乙方負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對上述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擁有的知識產權超過法定保護期的,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不負保護義務。
乙方在合同期間基於上述知識產權所開發的新的知識產權,其所有權歸屬應當依照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確定或者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爲確保甲方特許經營系統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有權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區域進行本合同項下商業零售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四)甲方有權制訂特許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全國/區域統一價格/指導價。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帳目、產品銷售及庫存、商業零售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六)甲方有權對特許經營產品的結構進行調整。
(七)甲方有權制定、修改企業識別系統、完善經營管理資料、升級系統軟件,並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統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軟件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決定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提供所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傳授實施本合同內容的方法及技巧義務。
(三)爲乙方提供開業前的培訓和教育義務。
(四)指導、協助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乙方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或培訓服務義務。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推廣宣傳,維護該系統整體形象的義務。
(七)根據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義務。需要甲方指定供應商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組織、協調的義務。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爲乙方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不少於次的技術/經營管理培訓機會,並由甲方通知具體培訓的日期、地點及培訓方式。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經營指導,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
(十)其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覈准地點行使特許經營權,使用甲方的特許經營資源。
(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獲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設備,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協調其指定供應商向乙方供應商品、設備。
(三)乙方有權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所提供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有權決定是否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有關本特許經營活動有關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四)除需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有權拒絕向甲方交納其他費用。
(五)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有知情權。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裝潢、設置應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要求,並拍攝照片,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經營非甲方同意的商業零售服務及商品。
(四)乙方應按照約定將其賬冊、納稅申報資料與記錄提供甲方審計。
(五)乙方的經營行爲必須符合本合同和《管理/運營手冊》中的規定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其經營、資質證書、註冊登記文件及執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應於計劃刊登、出版或推出廣告之前天將其製作的一切廣告或推銷資料提交甲方審查,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發佈。
(七)乙方在發現他人有對甲方的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行爲的事實存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併爲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設立與開業
第二十四條爲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當設立加盟店,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註冊手續。
第一節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設立加盟店僅採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合夥企業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合夥人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纔能與擬定中的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
(二)合夥協議中應載明合夥企業專爲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約定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夥協議應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合夥企業的內部組織、合夥協議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第二十七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新設立公司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股東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纔能與擬定中的股東簽訂出資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於。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則,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權。
(二)在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專爲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爲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應各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內部組織、合同、章程等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四)乙方設立的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元。
第二十八條除乙方採取“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該經濟組織向甲方出具經蓋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該經濟組織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未出具承諾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
第二節加盟店設立時間和開業條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後個月內,加盟店符合開業條件。
第三十條加盟店的開業條件爲:
(一)加盟店完成設立,取得營業執照以及消防、環保、衛生許可證照。
(二)加盟店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五)商品分類展示整齊,營業員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第四章加盟店的運營
第一節特許經營體系運營標準
第三十一條乙方認可甲方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的商業價值並承諾遵守甲方該特許經營體系的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條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經營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六條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許經營費用後,乙方加盟店開業前天,甲方向乙方贈送開業贈品,見《開業贈品清單》。甲方對開業贈品的質量負責。
第三十七條獎勵政策
(一)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二)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三)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第三十八條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
乙方應當按照《管理/運營手冊》規定和甲方的指示進行裝修,並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許經營標識。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經營標識。裝修完成後,加盟店需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管理/運營手冊》後方能開業。
在本合同訂立後,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加盟店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進行粗略估算,該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有乙方負擔。
乙方應當保證經營環境和設備的安全性。如果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標準進行裝修設計,並且因設計不符合規範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購置設備,並且因該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乙方應確實保養店鋪建築、設備及其他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整體形象。
乙方應經常清洗、檢查加盟店外觀、養護內外裝飾、設備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規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關改進通知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自行委託第三方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認爲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隨時派督導員進入加盟店檢查店鋪、設備及其他用具的保養情況。
第三十九條授權產品的銷售限制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點開設或授權開設分店、辦事處、專櫃、銷售點或其他任何方式銷售特許經營產品。
乙方銷售特許經營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
加盟店增售不屬於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十條服務規範
乙方提供的商業零售服務應當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規定。
前款所說的“商業零售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餐飲產品質量、服務水平、設備保養、店面清潔的’要求、餐飲設備和用具的清潔要求、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工作裝、工號牌、與消費者的關係、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免費監督電話號碼的公佈等。
第二節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一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管理/運營手冊》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加盟店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服務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
第四十四條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審計、律師),對乙方的服務記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進行復制和審查。
第四十五條如果甲方通過對乙方審查發現乙方遞交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營業報告:
(一)是準確的,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二)不是準確的,則由乙方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第三節廣告和促銷
第四十六條甲方可根據市場需要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甲方推出與乙方相關的廣告宣傳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之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四十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
第四十八條甲方爲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口由甲方承擔。
口由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口由甲方、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第四十九條如需乙方承擔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乙方有權對該成本費用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異議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後個工作日內將分擔的促銷費用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
第五十條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內張貼統一形象的海報及宣傳品。
第五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授權區域內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四節培訓與指導
第五十二條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組織開業培訓,乙方應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開業培訓,掌握特許授權相關知識和技術。培訓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三條充分考慮到乙方的經濟負擔以及提高服務質量的兩面性,甲方可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再培訓,以鞏固乙方相關知識和技術,提高加盟店餐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再培訓由乙方決定。再培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點進行。乙方參加再培訓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組織加盟店商業零售服務技術競賽,以促進加盟店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業績。
第五十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導:
(一)指導乙方對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在內的說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範的裝修資料和甲方許可的有關範圍內進行改動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十七條根據乙方實際需要和申請,甲方可乙方進行技術和管理人員勞務派遣,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節店址的變更
第五十八條如因環境變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權的變化需要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變更店址申請。由於加盟店店址的變更涉及特許經營體系分佈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對是否允許變更享有完全的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甲方允許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甲方允許乙方變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應當盡其全力,表明其謹慎、忠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第一節合同的變更、轉讓
第六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六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第六十六條在轉讓之日起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二節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條件約定的,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經營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合同簽訂前未就上述事實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經營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
(四)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4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六)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許經營體系的,乙方可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義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合甲方進行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七)乙方爲遵循《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二)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開業條件。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義務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接受監督和檢查義務。
(五)乙方擅自變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
(七)因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八)乙方經營嚴重虧損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條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妨礙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的權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條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強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經營活動,乙方及其員工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關指示。.
口應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活動,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註銷登記手續。
第七章合同終止後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到期且雙方未續期。
(二)甲方或乙方進入破產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註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氣條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以及甲方的任何經營資源。
第七十八條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七十九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複印件、複製品電子存儲介質,不論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八十一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八十二條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八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第八十八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條前條選擇或未作選擇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雙方約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爲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簽訂地爲。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履行的,雙方可協商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變、騷亂、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總動員。
(二)地震、水災、瘟疫、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爲準。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雙方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九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條款行使其權利不應解釋爲其放棄了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
第九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應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爲準。雙方均當面全文通讀,雙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合格內容均無疑義。
第九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備案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權代表:
姓名:
授權代表: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署:
簽署:
日期:
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2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爲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爲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爲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箇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爲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3
1、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簽訂
特許者: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當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註冊地: (營業執照註冊號: )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願申請加盟xx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 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爲: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xx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 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xx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xx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4
甲 方:上海市塗料研究所 (供方)
乙 方: (需方)
爲促進雙方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及特許經營範圍:
1、乙方爲上海市塗料研究所上塗牌建築類產品在範圍內的特許經營戶。
2、試銷期爲六個月即從日至年月日止, 試銷期內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總額達到 萬元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試銷期區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銷售期區域進行試銷。
3、正式銷售期:如乙方在試銷期內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額,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 地區範圍內的特許經營商即從月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銷售網點,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視爲非乙方銷售區域。
4、甲方不能對該地區的其它經營商供應已經授權乙方的上塗牌產品,否則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經營或藉助親友名義經營原來沒有經營的其它品牌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二、價格、訂貨、付款及信用條款:
1、價格:乙方每次進貨按甲方《特許經銷合同》所標的價格供貨,甲方承諾非原材料價格有大的波動不隨意對供貨價進行調整,如有價格變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訂貨:
乙方訂貨(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一箇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訂貨(指非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訂做產品,須詳細說明技術要求或提供實物樣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條款:
乙方購貨採用電匯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每次進貨需付清當筆款項。
匯款後若發生乙方故意解匯行爲,甲方有權索賠或訴諸法律。
三、交貨及運輸:
1、甲方免費將貨物運至乙方上海地區入庫地點。
2、因不可抗力導致貨物運輸延誤,從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損失甲方不負責。
3、乙方訂貨量超過1噸以上,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限乙方經銷範圍內)
四、驗收:
1、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在10天內驗收並有責任告知甲方。
2、責任劃分:
乙方收貨人必須檢驗貨物的狀態,無異狀的纔可御貨,如有異狀(變形、破損)必須由收貨人與運輸單位證明具體情況方可御貨。沒有當事雙方對貨物的證明而發生貨損、貨差,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行委託他人運輸的,則貨物交驗在乙方或其委託人由甲方倉庫提出時即爲完成。
五、質量與退換貨條款:
1、甲方確保所供應的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甲方有責任爲乙方出具關於產品質量的各類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3、貨物的外在質量(包裝、合格證、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有問題乙方應在收貨時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關人員共同認定,否則視爲甲方產品完好無損交付給乙方。
4、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產品質量產生疑義,應立即將原樣封存,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技術服務人員前往處理。
5、甲方承諾如因甲方產品未達到國家或本企業有關質量標準造成乙方用戶賠償問題,經雙方共同確認後,甲方全額賠償油漆損失,且對未使用、未售出產品實施全部退換,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在確定質量問題後5天內退貨。
6、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應嚴格按甲方有關技術標準配套銷售,正確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當或施工不當產生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7、乙方因銷售超出產品標示保質期或銷售補發合格證、標籤、外包裝的產品而造成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8、無論何種原因退貨,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退貨,任何未徵得甲方同意的退貨,甲方均有權拒收或不計貨值處理。
9、退貨質量確認:退貨質量一律等退貨至甲方後,甲方保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檢驗退貨。
六、市場管理條款:
1、甲方承諾:保護乙方的市場不受衝擊,如乙方市場被相同品牌衝擊,甲方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
2、乙方承諾;只在本合同限定的範圍內銷售產品,保證不在其他區域設點銷售。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對乙方經營甲方產品的場所、經營行爲進行指導,對不規範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條款: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業務開展進行扶持,具體方案根據乙方當地市場行情,經甲方業務人員確切調研之後,由雙方共同擬訂,擬訂的扶持方案經雙方簽定認可後,作爲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備檔。
2、乙方有義務在當地進行一定的廣告宣傳(含門牌、店面陳列等)。
3、甲方有義務滿足乙方提出關於產品的售前、售後服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義務積極蒐集和反饋當地市場行情與行業政策、信息,主要競爭對手動態情報(內容包括新產品、價格、市場政策與推廣策略等),並與甲方共同研究市場營銷策略和其它應急對策,配合甲方處理相關的社會事務。
八、合同的終止:
1、自己終止:合同期限到達或因任一方出現合同條款規定終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2、協商終止:合同規定的期限未到,但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同意結束合作,則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終止。
3、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進貨,則經銷權喪失,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產品,乙方將所有甲方產品的存貨,退給甲方並立即停止銷售。
5、乙方不得將經銷權隨意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補充事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乙方須交納3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乙方完成合同內所要求的銷售額指標,甲方則全數退還3萬元保證金並按照當年銷售額(不含稅)的1%作爲獎勵返利給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內的銷售額指標甲方有權沒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證金。
十、合同條款如修改,以雙方最新的簽章確認爲準。
甲方單位名稱:上海市塗料研究所 乙方單位名稱: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 市(縣) 區(鄉、鎮) 路(街) 號的門店以“H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 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6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系根據法律合法設立的企業,有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其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並保證在中國大陸從事特許經營符閤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乙方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爲此,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節本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據需要選擇或補充)及甲乙雙方以後可能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所有補充合同組成,且各文件間互爲解釋和說明:
《特許經營合同》
《定金合同》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及相應授權書
第二節本合同詞彙釋義
第二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詞彙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特許經營資源”:是指甲方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商號、著作權及其他經營資源。
(二)“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以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爲基礎,以其設計並開發的標準化標誌爲特徵,通過特許經營合同形式,與被特許人合作發展形成的經營系統。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標識,字號,匾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和佈局,制服,名片,文具、商業表格,辦公程序手冊,集中廣告計劃、銷售培訓計劃及人事管理和控制體系,質量和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統一性,著作權信息和資料,門店分佈等。上述各項可由甲方隨時變更和改進發展。
(三)“特許經營費用”: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基於甲方特許經營資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第三節甲乙雙方的法律地位及關係
第三條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地位的法律主體,獨立覈算、自負盈虧。雙方之間基於本合同建立特許經營的商業合作關係,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委託、合夥關係。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甲方亦無權以乙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對方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並使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向擅自以其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的一方進行追償,同時有權要求賠償其商譽損失。
第四節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授權內容和性質
甲方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性質:
口直接特許
口分特許
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口具有獨佔性
口不具有獨佔性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爲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特許區域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商號以及商標。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採用甲方統一的店面設計及形象識別系統,按照甲方統一的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加盟點內按照合同的約定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乙方有權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許經營資源:
第七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
乙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屆滿後未與甲方續簽合同,加盟店繼續營業的,應立即停止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特許區域與店址
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本合同簽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面積爲:。
第五節特許經營費用及支付
第九條加盟費(可選擇)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大寫:)。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口當日支付
口日內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條特許權使用費(可選擇)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口每月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爲當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當月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爲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爲每一箇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
口按照加盟店當年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爲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個月。
口其他支付時間和標準:。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可選擇)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口當日/口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爲履約保證金,以保證此合同完全正當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在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時,甲乙雙方應當簽訂諒解備忘錄,載明抵充原因、金額以及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期限。在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並且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下,視爲甲方已經放棄因乙方本次違約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權。
在履約保證金足以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仍有剩餘,並且合同同時終止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剩餘部分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當履行本合同並且合同終止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全部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的費用
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其他費用作爲特許經營費用。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費用的支付
本節所述之特許經營費用採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現金。
口支票。
口銀行轉賬。
口其他:。
甲方指定對公帳戶: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時,均應當開具收款票據。
第六節陳述和保證
第十四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甲方合法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有權授予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權。
(三)甲方具備向乙方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能力。
(四)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甲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爲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業特許經營的相關信息是真實可靠的,並且沒有隱瞞相關信息。
(七)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乙方有能力獲得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須的經營資源。
(四)乙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乙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爲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七節信息披露和競業限制
第十六條信息披露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雙方保證向對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披露虛假信息或隱瞞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投資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在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任職或兼職,乙方還應該要求其僱員遵守此約定,並簽署相應的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股東或實際操縱人不得在授權區域內開展與本合同授權品牌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宣傳推廣和營業。
第八節、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八條商業祕密保護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保密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知識產權範圍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識產權,乙方負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對上述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擁有的知識產權超過法定保護期的,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不負保護義務。
乙方在合同期間基於上述知識產權所開發的新的知識產權,其所有權歸屬應當依照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確定或者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爲確保甲方特許經營系統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有權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區域進行本合同項下商業零售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四)甲方有權制訂特許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全國/區域統一價格/指導價。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帳目、產品銷售及庫存、商業零售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六)甲方有權對特許經營產品的結構進行調整。
(七)甲方有權制定、修改企業識別系統、完善經營管理資料、升級系統軟件,並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統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軟件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決定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提供所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傳授實施本合同內容的方法及技巧義務。
(三)爲乙方提供開業前的培訓和教育義務。
(四)指導、協助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乙方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或培訓服務義務。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推廣宣傳,維護該系統整體形象的義務。
(七)根據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義務。需要甲方指定供應商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組織、協調的義務。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爲乙方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不少於次的技術/經營管理培訓機會,並由甲方通知具體培訓的日期、地點及培訓方式。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經營指導,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
(十)其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覈准地點行使特許經營權,使用甲方的特許經營資源。
(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獲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設備,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協調其指定供應商向乙方供應商品、設備。
(三)乙方有權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所提供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有權決定是否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有關本特許經營活動有關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四)除需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有權拒絕向甲方交納其他費用。
(五)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有知情權。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裝潢、設置應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要求,並拍攝照片,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經營非甲方同意的商業零售服務及商品。
(四)乙方應按照約定將其賬冊、納稅申報資料與記錄提供甲方審計。
(五)乙方的經營行爲必須符合本合同和《管理/運營手冊》中的規定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其經營、資質證書、註冊登記文件及執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應於計劃刊登、出版或推出廣告之前天將其製作的一切廣告或推銷資料提交甲方審查,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發佈。
(七)乙方在發現他人有對甲方的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行爲的事實存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併爲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設立與開業
第二十四條爲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當設立加盟店,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註冊手續。
第一節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設立加盟店僅採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合夥企業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合夥人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纔能與擬定中的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
(二)合夥協議中應載明合夥企業專爲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約定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夥協議應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合夥企業的內部組織、合夥協議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第二十七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新設立公司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股東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纔能與擬定中的股東簽訂出資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於。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則,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權。
(二)在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專爲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爲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應各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內部組織、合同、章程等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四)乙方設立的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元。
第二十八條除乙方採取“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該經濟組織向甲方出具經蓋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該經濟組織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未出具承諾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
第二節加盟店設立時間和開業條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後個月內,加盟店符合開業條件。
第三十條加盟店的開業條件爲:
(一)加盟店完成設立,取得營業執照以及消防、環保、衛生許可證照。
(二)加盟店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五)商品分類展示整齊,營業員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第四章加盟店的運營
第一節特許經營體系運營標準
第三十一條乙方認可甲方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的商業價值並承諾遵守甲方該特許經營體系的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條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經營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六條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許經營費用後,乙方加盟店開業前天,甲方向乙方贈送開業贈品,見《開業贈品清單》。甲方對開業贈品的質量負責。
第三十七條獎勵政策
(一)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二)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三)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第三十八條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
乙方應當按照《管理/運營手冊》規定和甲方的指示進行裝修,並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許經營標識。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經營標識。裝修完成後,加盟店需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管理/運營手冊》後方能開業。
在本合同訂立後,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加盟店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進行粗略估算,該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有乙方負擔。
乙方應當保證經營環境和設備的安全性。如果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標準進行裝修設計,並且因設計不符合規範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購置設備,並且因該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乙方應確實保養店鋪建築、設備及其他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整體形象。
乙方應經常清洗、檢查加盟店外觀、養護內外裝飾、設備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規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關改進通知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自行委託第三方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認爲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隨時派督導員進入加盟店檢查店鋪、設備及其他用具的保養情況。
第三十九條授權產品的銷售限制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點開設或授權開設分店、辦事處、專櫃、銷售點或其他任何方式銷售特許經營產品。
乙方銷售特許經營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
加盟店增售不屬於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十條服務規範
乙方提供的商業零售服務應當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規定。
前款所說的“商業零售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餐飲產品質量、服務水平、設備保養、店面清潔的要求、餐飲設備和用具的清潔要求、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工作裝、工號牌、與消費者的關係、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免費監督電話號碼的公佈等。
第二節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一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管理/運營手冊》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加盟店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服務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
第四十四條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審計、律師),對乙方的服務記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進行復制和審查。
第四十五條如果甲方通過對乙方審查發現乙方遞交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營業報告:
(一)是準確的,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二)不是準確的,則由乙方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第三節廣告和促銷
第四十六條甲方可根據市場需要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甲方推出與乙方相關的廣告宣傳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之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四十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
第四十八條甲方爲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口由甲方承擔。
口由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口由甲方、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第四十九條如需乙方承擔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乙方有權對該成本費用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異議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後個工作日內將分擔的促銷費用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
第五十條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內張貼統一形象的海報及宣傳品。
第五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授權區域內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四節培訓與指導
第五十二條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組織開業培訓,乙方應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開業培訓,掌握特許授權相關知識和技術。培訓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三條充分考慮到乙方的經濟負擔以及提高服務質量的兩面性,甲方可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再培訓,以鞏固乙方相關知識和技術,提高加盟店餐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再培訓由乙方決定。再培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點進行。乙方參加再培訓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組織加盟店商業零售服務技術競賽,以促進加盟店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業績。
第五十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導:
(一)指導乙方對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在內的說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範的裝修資料和甲方許可的有關範圍內進行改動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十七條根據乙方實際需要和申請,甲方可乙方進行技術和管理人員勞務派遣,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節店址的變更
第五十八條如因環境變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權的變化需要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變更店址申請。由於加盟店店址的變更涉及特許經營體系分佈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對是否允許變更享有完全的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甲方允許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甲方允許乙方變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應當盡其全力,表明其謹慎、忠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第一節合同的變更、轉讓
第六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六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第六十六條在轉讓之日起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二節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條件約定的,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經營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合同簽訂前未就上述事實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經營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
(四)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4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六)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許經營體系的,乙方可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義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合甲方進行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七)乙方爲遵循《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二)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開業條件。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義務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接受監督和檢查義務。
(五)乙方擅自變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
(七)因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八)乙方經營嚴重虧損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條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妨礙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的權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條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強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經營活動,乙方及其員工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關指示。.
口應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活動,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註銷登記手續。
第七章合同終止後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到期且雙方未續期。
(二)甲方或乙方進入破產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註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氣條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以及甲方的任何經營資源。
第七十八條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七十九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複印件、複製品電子存儲介質,不論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八十一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八十二條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八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第八十八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條前條選擇或未作選擇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雙方約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爲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簽訂地爲。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履行的,雙方可協商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變、騷亂、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總動員。
(二)地震、水災、瘟疫、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爲準。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雙方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九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條款行使其權利不應解釋爲其放棄了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
第九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應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爲準。雙方均當面全文通讀,雙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合格內容均無疑義。
第九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備案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權代表:
姓名:
授權代表: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署:
簽署:
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7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1、“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2、“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3、“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4、“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
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5、“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6、“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7、“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8、“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9、“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10、“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11、“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爲:____
1、直接特許
2、區域特許
3、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1、具有獨佔性
2、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起至_________,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____________。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___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爲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____標準在____□每月/□每年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元;
2、按照加盟店________(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___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_項方式支付:
1、現金;
2、支票;
3、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
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____□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
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
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____知識產權:
一、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name52。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____□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二、專利。
專利名稱:____,《專利證》編號: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____□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三、其他。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8
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代表人:職務:
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 份證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高技術雜糧產品(以下簡稱“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2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元,其餘____元應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爲,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90%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______”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爲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爲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繫,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覈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覈,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餘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覈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______”或與“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於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註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19
甲方(特許方):
乙方(受許方):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飾授權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鋪爲中心半徑 公里,商場專櫃除外),獨家特許經銷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授權許可
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範圍內獨家經營甲方品牌系列服飾,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經營的範圍內不得另行設立經銷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經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許可權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資形式,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開設專賣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獨立經營。
3、許可權不包括:製造、批發、郵購、寄賣及任何形式的直銷、傳銷或推銷等許可權範圍外的權利。
第二條 合同保證金
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爲履行本合同書之保證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證金爲成立的必需條件。
第三條 供貨價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的品牌系列產品只能在雙方約定的市場區域內銷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種價格方式供貨
A,供貨折率爲甲方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統一市場零售價的 起供貨(特價類貨品及輔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貨價供貨給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種供貨價格均爲不含稅價格。
3、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經營性質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並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雙方約定自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 天內乙方必須保證店鋪開業,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專賣店的名稱。
2、乙方經銷點選址在 市 街 號,營業面積爲 平方米。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店鋪地址及面積或開設新的經營場所均屬違約行爲。
3、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特許經營權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對於乙方私自轉讓特許經營權而開辦的經銷點,甲方不予承認,視爲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4、乙方經銷點內只能專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與商品有關的配飾品。乙方從甲方所進貨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售其它區域市場,否則視爲違約。
5、甲方品牌的商譽系甲方無形資產,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須維護甲方品牌的商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品牌商譽的行爲,對甲方品牌商譽的宣傳須限定於本合同所指定的專賣區域內,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標專用權,否則將被視爲違約,並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轉向(如資產重組),需向甲方申報並獲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否則視爲違約。
第三條 店鋪裝修要求及貨架款返還
1、店鋪確定後,爲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國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平面圖,甲方負責店鋪形象,裝修圖紙等設計工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和規定進行店鋪裝修。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確認後先支付貨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爲乙方安排配置的貨架、模特、燈具,許可經銷名稱的招牌字樣(以下簡稱“傢俬用品”)有關項目、型號、數量等由甲方決定。 乙方負責傢俬用品的運輸,安裝費用以及日常維護,翻新和增補,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營業場地作整體或局部的裝修、翻修,需經甲方審批後按設計圖紙嚴格實施。
4、貨架款返還:
A,甲方所提供貨架的貨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還,第一次返還30%、第二次返還30%、第三次返還40%:第一次返還在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年後,且乙方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第二次在滿二年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第三次在滿三年後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
B,乙方在甲方審批確定的重點拓展區域的地級市開設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專賣店,按照加盟政策規定裝修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可向甲方申請分兩年兩次各返還50%貨架款,未經批准的地級市,縣不享受此政策優惠。
C,上述返還均爲到期日後一箇月內,甲方把款項打進乙方在甲方公司開設的帳戶中,並用作衝抵當季貨款。
第四條 關於商標及商品
1、乙方發現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爲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稱並足以造成誤認的,應該及時通知甲方,並主動協助甲方調查取證,不得擅自採取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行爲。
2、乙方不得製造存儲、經銷,隱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爲上述行爲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場拓展
1、乙方如開新店甲方應給予支持及跟進拓展。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場供貨,開發任何形式的專賣店或批發網點均屬違約行爲,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條 貨品訂購
1、甲方以鋪貨形式向乙方店鋪提供產品,爲保證專賣店的品種齊全之形象。所配貨品基數及品種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報補貨。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舉辦的訂貨會訂貨,乙方必須在訂貨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訂貨金額的20%訂金才能得到入貨保證,否則甲方不保證乙方所訂貨物之數量。乙方所支付的訂金在該批訂貨最後一批貨品發貨時轉作貨款支付。
第二條 貨品運輸
1、爲使貨品能快速、安全、準確運抵乙方銷售市場,原則上要求乙方親臨甲方提貨。如乙方不能親臨提貨,乙方可指定相關的貨運單位並授權甲方人員辦理託運手續,但甲方人員不承擔運輸風險及費用,發貨數量以甲方的出庫單及指定的物流公司開具的託運單爲準,乙方在收到貨物後24小時內核查,並親自或授權其他人在託運單上簽收確認,否則,如有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退換貨方式:
A、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爲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爲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B、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C、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箇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爲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第三條 貨款支付方式
不論是由甲方配給乙方專賣店的貨品基數或者是乙方自訂之貨品,甲方每次出貨給乙方,乙方必須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先行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收到款後,三天內安排發貨給乙方。
第四條 貨品包裝
乙方從甲方購置的貨品,每件服飾均免費配送塑料外包裝袋。
第五條 價格及促銷管理
1、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進行售賣甲方貨品,不可以自行上浮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則視爲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如乙方因銷售情況所需對甲方貨品進行打折處理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及處理方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行,否則視爲違約。
2、甲方公司進行統一的促銷活動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陳列要求對店鋪進行佈置,並在促銷活動結束後對甲方相關意見反饋表進行認真填寫回傳。
3、乙方店鋪自行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執行,相關陳列宣傳品必須是由甲方公司統一設計。
第六章 培訓支授
1、合同簽訂後,乙方可選派有關人員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受訓期間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運營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指導有關物流管理、賣場陳列、信息及財務管理等。
2、甲方人員在乙方店鋪工作,乙方須負責安排甲方人員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條 報表制度
1、爲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貨品進銷存信息情況,乙方須每日向甲方報告銷售報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一次盤點,如乙方不及時提供相應報表,甲方則取消對乙方的各項優惠待遇,甚至終止合同;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財務覈對工作,並將覈實結果於收到甲方覈對報表之日起三天內傳真至甲方財務部。
第二條 商業信息
乙方不得隨意泄露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庫存資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傳真、圖片、電子郵件、宣傳資料及培訓手冊等,否則屬違約行爲。
第八章 廣告事宜
1、甲方在媒體上自行設計、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資料、手冊,數量由甲方確定。如乙方有超額部分需求,則由甲方以成本價提供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銷點所在市場狀況,由甲方負責設計,發佈的廣告或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策劃及實施的活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祕密
1、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
2、甲方的各類傳真、圖片、通知、信函及電子郵件、宣傳及培訓手冊,各類數據及分析報告等。
3、甲方的生產、銷售網絡。
4、甲方未推向市場的服裝款式、促銷方式等。
5、其他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能夠給甲方帶來利益的信息、數據及其他載體。
6、上述內容在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傳閱或複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交國家司法機關。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續約,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如乙方未按時提出續約申請,甲方有權決定將乙方所在地的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自動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未書面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第二條 違約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九章約定的行爲,即視爲嚴重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並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國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鋪消失,而未能在三個月內重新開設經甲方確認的店鋪的;
(2) 乙方的股權轉讓、兼併、分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影響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欺騙甲方或對甲方實施不正當的行爲且情節嚴重的。
第三條 終止程序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終止方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屬違約,另一方可提前一箇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將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文件、手冊、規章、通知、由甲方免費提供的一切陳列用品和美術用品以及其它企業識別系統等相關企業資料歸還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戶內外廣告招牌、店鋪形象標誌等拆除,並將拆除後的照片提供給甲方。乙方的所有貨架、收銀臺、模特道具以及經銷名稱的招牌等陳列用品及傢俬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義務後,甲方將乙方在甲方財務系統的貨款及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在一箇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簽訂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協議以附件的形式作爲本合同的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署的其它協議合同,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作廢,以本合同所列條款爲準。
第十四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權的經營範圍及權限。
第二條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向乙方做了說明,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清晰並充分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地區縣(區),經營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
7、乙應具有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特許人:(甲方)
專利權人:
地址:電話:傳真:
受許人:(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1
城鎮小區供熱特許經營協議
第一章 總則
101 爲規範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 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沒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註冊地點: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並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於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於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儀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 [集中供熱]從一箇或多箇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 [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 [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 [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於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爲或不作爲或不可抗力等。
209 [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爲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佔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 [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 [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 [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採暖需要緊急採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爲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爲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 (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並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並人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爲違約金或用於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於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於事項處理後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401 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範圍爲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範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於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以(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築物、廠區院牆(無院牆的爲單位建築物牆)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於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徵用及徵收
甲方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徵用或徵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並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徵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徵用或徵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准及佔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佔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佔用結束後,乙方應當將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佔用費用。
802 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後應對所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衆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並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衆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採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並批准。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採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覈查的規定,並對認爲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衆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採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採暖諮詢,發放用戶採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並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於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採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爲有必要的時候對屬於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並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後180天其後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岡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衆採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衆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採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爲熱用戶供熱,已危及社會公衆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爲,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爲。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並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廠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後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並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徵用或徵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餘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並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爲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爲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覈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爲,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他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後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佔性;
3.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准,佔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爲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衆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託、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准,對於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託、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於特許經營範疇的業務不得委託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爲: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並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爲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築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衆利益並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爲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並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採取一切應當採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並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採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採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
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並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並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衆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諮詢、安全說明、
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
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徵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後,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並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於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採用非正當行爲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複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爲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爲,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並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
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 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並且確屬乙方的 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採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並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
甲、乙雙方可以採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爲、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所述行爲、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乾旱、爆炸、閃電、暴雨、颱風、龍捲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人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
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爲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2
特許經營合同(樣式三)
總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許經營的需要,雙方根據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本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作品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創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稱及描述_________(詳見附件)。
(二)作品名稱及描述_________(詳見附件)。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作品的權利種類爲: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_________項權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_________項權利。
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1)複製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戶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許可他人臨時使用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
(4)展覽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公開陳列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_________技術設備公開再現作品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衆傳播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衆提供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_________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_________文字轉換成_________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_________方式,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獲得報酬權,即按照總部規定的_____標準向客戶收取費用的權利。
三、許可使用的方式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_________作品(計算機軟件)爲(非)專有使用權,具體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許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於特許經營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範圍限於分部(加盟店)特許區域內,並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項條件:
(1)在特許區域內的特許店向客戶銷售;
(2)其銷售的客戶限於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分支機構;
(3)_________;
五、許可使用的期間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於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付酬標準和辦法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協議規定的作品,其著作權使用費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
按照_________標準交納專利許可使用費,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七、著作權的歸屬
分部(加盟店)在總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八、違約責任
分部(加盟店)違反本協議及《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規定,使用許可的作品,以及其他違約行爲的,應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並按照以下標準向總部(分部)償付損失賠償金。
(1)擅自發表總部許可使用的作品,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總部作品上署名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總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4)違反本協議許可權利的種類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5)違反本協議許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6)__________________。
九、總部的權利
加盟店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商業祕密
總部許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業祕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內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1)不得公開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2)不得向客戶提供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3)_________。
分部(加盟店)的行爲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違約責任。
十一、專利權
總部許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總部的_________專利權,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專利實施許可協議》的規定予以執行。分部(加盟店)的行爲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違約責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協議文本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總部(簽章):_________分部(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爲促進雙方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及特許經營範圍:
1、乙方爲上海市塗料研究所上塗牌建築類產品在範圍內的特許經營戶。
2、試銷期爲六個月即從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銷期內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總額達到_____萬元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試銷期區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銷售期區域進行試銷。
3、正式銷售期:如乙方在試銷期內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額,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地區範圍內的特許經營商即從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銷售網點,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視爲非乙方銷售區域。
4、甲方不能對該地區的其它經營商供應已經授權乙方的上塗牌產品,否則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經營或藉助親友名義經營原來沒有經營的其它品牌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二、價格、訂貨、付款及信用條款:
1、價格:乙方每次進貨按甲方《特許經銷合同》所標的價格供貨,甲方承諾非原材料價格有大的波動不隨意對供貨價進行調整,如有價格變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訂貨:
乙方訂貨(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一箇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訂貨(指非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訂做產品,須詳細說明技術要求或提供實物樣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條款:
乙方購貨採用電匯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每次進貨需付清當筆款項。
匯款後若發生乙方故意解匯行爲,甲方有權索賠或訴諸法律。
三、交貨及運輸:
1、甲方免費將貨物運至乙方上海地區入庫地點。
2、因不可抗力導致貨物運輸延誤,從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損失甲方不負責。
3、乙方訂貨量超過1噸以上,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限乙方經銷範圍內)
四、驗收:
1、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在10天內驗收並有責任告知甲方。
2、責任劃分:
乙方收貨人必須檢驗貨物的狀態,無異狀的纔可御貨,如有異狀(變形、破損)必須由收貨人與運輸單位證明具體情況方可御貨。沒有當事雙方對貨物的證明而發生貨損、貨差,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行委託他人運輸的,則貨物交驗在乙方或其委託人由甲方倉庫提出時即爲完成。
五、質量與退換貨條款:
1、甲方確保所供應的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甲方有責任爲乙方出具關於產品質量的各類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3、貨物的外在質量(包裝、合格證、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有問題乙方應在收貨時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關人員共同認定,否則視爲甲方產品完好無損交付給乙方。
4、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產品質量產生疑義,應立即將原樣封存,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技術服務人員前往處理。
5、甲方承諾如因甲方產品未達到國家或本企業有關質量標準造成乙方用戶賠償問題,經雙方共同確認後,甲方全額賠償油漆損失,且對未使用、未售出產品實施全部退換,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在確定質量問題後5天內退貨。
6、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應嚴格按甲方有關技術標準配套銷售,正確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當或施工不當產生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7、乙方因銷售超出產品標示保質期或銷售補發合格證、標籤、外包裝的產品而造成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8、無論何種原因退貨,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退貨,任何未徵得甲方同意的退貨,甲方均有權拒收或不計貨值處理。
9、退貨質量確認:退貨質量一律等退貨至甲方後,甲方保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檢驗退貨。
六、市場管理條款:
1、甲方承諾:保護乙方的市場不受衝擊,如乙方市場被相同品牌衝擊,甲方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
2、乙方承諾;只在本合同限定的範圍內銷售產品,保證不在其他區域設點銷售。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對乙方經營甲方產品的場所、經營行爲進行指導,對不規範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條款: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業務開展進行扶持,具體方案根據乙方當地市場行情,經甲方業務人員確切調研之後,由雙方共同擬訂,擬訂的扶持方案經雙方簽定認可後,作爲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備檔。
2、乙方有義務在當地進行一定的廣告宣傳(含門牌、店面陳列等)。
3、甲方有義務滿足乙方提出關於產品的售前、售後服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義務積極蒐集和反饋當地市場行情與行業政策、信息,主要競爭對手動態情報(內容包括新產品、價格、市場政策與推廣策略等),並與甲方共同研究市場營銷策略和其它應急對策,配合甲方處理相關的社會事務。
八、合同的終止:
1、自己終止:合同期限到達或因任一方出現合同條款規定終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2、協商終止:合同規定的期限未到,但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同意結束合作,則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終止。
3、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進貨,則經銷權喪失,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產品,乙方將所有甲方產品的存貨,退給甲方並立即停止銷售。
5、乙方不得將經銷權隨意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補充事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乙方須交納3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乙方完成合同內所要求的銷售額指標,甲方則全數退還3萬元保證金並按照當年銷售額(不含稅)的1%作爲獎勵返利給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內的銷售額指標甲方有權沒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證金。
十、合同條款如修改,以雙方最新的簽章確認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4
甲方(特許方): 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受許方):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飾授權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鋪爲中心半徑 公里,商場專櫃除外),獨家特許經銷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授權許可
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範圍內獨家經營甲方品牌系列服飾,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經營的範圍內不得另行設立經銷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經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許可權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資形式,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開設專賣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獨立經營。
3、許可權不包括:製造、批發、郵購、寄賣及任何形式的直銷、傳銷或推銷等許可權範圍外的權利。
第二條 合同保證金
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爲履行本合同書之保證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證金爲成立的必需條件。
第三條 供貨價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的品牌系列產品只能在雙方約定的市場區域內銷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種價格方式供貨
A,供貨折率爲甲方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統一市場零售價的 起供貨(特價類貨品及輔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貨價供貨給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種供貨價格均爲不含稅價格。
3、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經營性質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並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雙方約定自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 天內乙方必須保證店鋪開業,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專賣店的名稱。
2、乙方經銷點選址在 市 街 號,營業面積爲 平方米。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店鋪地址及面積或開設新的經營場所均屬違約行爲。
3、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特許經營權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對於乙方私自轉讓特許經營權而開辦的經銷點,甲方不予承認,視爲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4、乙方經銷點內只能專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與商品有關的配飾品。乙方從甲方所進貨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售其它區域市場,否則視爲違約。
5、甲方品牌的商譽系甲方無形資產,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須維護甲方品牌的商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品牌商譽的行爲,對甲方品牌商譽的宣傳須限定於本合同所指定的專賣區域內,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標專用權,否則將被視爲違約,並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轉向(如資產重組),需向甲方申報並獲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否則視爲違約。
第三條 店鋪裝修要求及貨架款返還
1、店鋪確定後,爲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國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平面圖,甲方負責店鋪形象,裝修圖紙等設計工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和規定進行店鋪裝修。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確認後先支付貨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爲乙方安排配置的貨架、模特、燈具,許可經銷名稱的招牌字樣(以下簡稱“傢俬用品”)有關項目、型號、數量等由甲方決定。 乙方負責傢俬用品的運輸,安裝費用以及日常維護,翻新和增補,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營業場地作整體或局部的裝修、翻修,需經甲方審批後按設計圖紙嚴格實施。
4、貨架款返還:
A,甲方所提供貨架的貨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還,第一次返還30%、第二次返還30%、第三次返還40%:第一次返還在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年後,且乙方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第二次在滿二年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第三次在滿三年後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
B,乙方在甲方審批確定的重點拓展區域的地級市開設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專賣店,按照加盟政策規定裝修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可向甲方申請分兩年兩次各返還50%貨架款,未經批准的地級市,縣不享受此政策優惠。
C,上述返還均爲到期日後一箇月內,甲方把款項打進乙方在甲方公司開設的帳戶中,並用作衝抵當季貨款。
第四條 關於商標及商品
1、乙方發現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爲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稱並足以造成誤認的,應該及時通知甲方,並主動協助甲方調查取證,不得擅自採取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行爲。
2、乙方不得製造存儲、經銷,隱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爲上述行爲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場拓展
1、乙方如開新店甲方應給予支持及跟進拓展。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場供貨,開發任何形式的專賣店或批發網點均屬違約行爲,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條 貨品訂購
1、甲方以鋪貨形式向乙方店鋪提供產品,爲保證專賣店的品種齊全之形象。所配貨品基數及品種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報補貨。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舉辦的訂貨會訂貨,乙方必須在訂貨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訂貨金額的20%訂金才能得到入貨保證,否則甲方不保證乙方所訂貨物之數量。乙方所支付的訂金在該批訂貨最後一批貨品發貨時轉作貨款支付。
第二條 貨品運輸
1、爲使貨品能快速、安全、準確運抵乙方銷售市場,原則上要求乙方親臨甲方提貨。如乙方不能親臨提貨,乙方可指定相關的貨運單位並授權甲方人員辦理託運手續,但甲方人員不承擔運輸風險及費用,發貨數量以甲方的出庫單及指定的物流公司開具的託運單爲準,乙方在收到貨物後24小時內核查,並親自或授權其他人在託運單上簽收確認,否則,如有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退換貨方式:
A、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爲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爲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B、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C、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箇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爲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第三條 貨款支付方式
不論是由甲方配給乙方專賣店的貨品基數或者是乙方自訂之貨品,甲方每次出貨給乙方,乙方必須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先行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收到款後,三天內安排發貨給乙方。
第四條 貨品包裝
乙方從甲方購置的貨品,每件服飾均免費配送塑料外包裝袋。
第五條 價格及促銷管理
1、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進行售賣甲方貨品,不可以自行上浮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則視爲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如乙方因銷售情況所需對甲方貨品進行打折處理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及處理方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行,否則視爲違約。
2、甲方公司進行統一的促銷活動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陳列要求對店鋪進行佈置,並在促銷活動結束後對甲方相關意見反饋表進行認真填寫回傳。
3、乙方店鋪自行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執行,相關陳列宣傳品必須是由甲方公司統一設計。
第六章 培訓支授
1、合同簽訂後,乙方可選派有關人員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受訓期間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運營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指導有關物流管理、賣場陳列、信息及財務管理等。
2、甲方人員在乙方店鋪工作,乙方須負責安排甲方人員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條 報表制度
1、爲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貨品進銷存信息情況,乙方須每日向甲方報告銷售報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一次盤點,如乙方不及時提供相應報表,甲方則取消對乙方的各項優惠待遇,甚至終止合同;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財務覈對工作,並將覈實結果於收到甲方覈對報表之日起三天內傳真至甲方財務部。
第二條 商業信息
乙方不得隨意泄露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庫存資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傳真、圖片、電子郵件、宣傳資料及培訓手冊等,否則屬違約行爲。
第八章 廣告事宜
1、甲方在媒體上自行設計、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資料、手冊,數量由甲方確定。如乙方有超額部分需求,則由甲方以成本價提供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銷點所在市場狀況,由甲方負責設計,發佈的廣告或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策劃及實施的活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祕密
1、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
2、甲方的各類傳真、圖片、通知、信函及電子郵件、宣傳及培訓手冊,各類數據及分析報告等。
3、甲方的生產、銷售網絡。
4、甲方未推向市場的服裝款式、促銷方式等。
5、其他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能夠給甲方帶來利益的信息、數據及其他載體。
6、上述內容在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傳閱或複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交國家司法機關。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續約,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如乙方未按時提出續約申請,甲方有權決定將乙方所在地的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未書面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第二條 違約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九章約定的行爲,即視爲嚴重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並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國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鋪消失,而未能在三個月內重新開設經甲方確認的店鋪的;
(2) 乙方的股權轉讓、兼併、分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影響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欺騙甲方或對甲方實施不正當的行爲且情節嚴重的。
第三條 終止程序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終止方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屬違約,另一方可提前一箇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將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文件、手冊、規章、通知、由甲方免費提供的一切陳列用品和美術用品以及其它企
業識別系統等相關企業資料歸還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戶內外廣告招牌、店鋪形象標誌等拆除,並將拆除後的照片提供給甲方。乙方的所有貨架、收銀臺、模特道具以及經銷名稱的招牌等陳列用品及傢俬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義務後,甲方將乙方在甲方財務系統的貨款及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在一箇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簽訂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協議以附件的形式作爲本合同的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署的其它協議合同,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作廢,本合同所列條款爲準。
第十四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權的經營範圍及權限。
第二條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向乙方做了說明,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清晰並充分理解。
甲 方: 服裝有限公司(蓋章) 乙 方:(指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店鋪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5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註冊號:
經營範圍: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註冊號:
經營範圍: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註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 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 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 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 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_____省(市)_____縣(區)東至_____路、西至_____路、南至_____路、北至_____路的區域。(見附件一:《特許區域附圖》)。
二、 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如經批准乙方僅可在特許區域內變更加盟店的地址。
第四條 期限
一、 本合同期限爲_____年,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 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 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 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 □每年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 □當年營業額的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三、 保證金
1、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 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收取的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或違約金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四、 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 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______________);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商標。
商標名稱: 《商標註冊證》編號: ,
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
專利內容: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二、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規範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註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 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作出補償。
六、 乙方除爲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二章 加盟店的開業
第七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 □不允許乙方將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九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條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一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經營模式、門店樣式、店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
第十二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三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 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 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 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十六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並公佈監督電話。
第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十八條 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乙方的交易記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二十四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二十七條 信息披露
一、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 甲方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四、 乙方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 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制定商業祕密保護制度,並與接觸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二十九條 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 乙方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乙方需增售不屬甲方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覈准;未經甲方書面覈准,不得向其他廠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三十一條 乙方向甲方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要求採購產品或維修設備通知之日起 日內,按照乙方要求發出指定產品或派出專人赴乙方營業地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三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和配送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當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支付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第三十六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保證金。
第三十七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支付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扣除保證金;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三十八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三十九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四十條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 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全套運營體系;
二、 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
三、 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四、 喪失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五、 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六、 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七、 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八、 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的;
九、 被指控爲刑事犯罪;
十、
第四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 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 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 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五、 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七、 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的行爲;
八、 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九、 被指控爲刑事犯罪;
十、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四十四條 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九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 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爲準)第七日將被視爲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二、 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第五十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十一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籤於: 籤於: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6
特許人:__________(甲方) 受許人:__________(乙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地區縣(區),經營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
7、乙應具有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簽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7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郵政編碼:
1、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爲: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
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
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
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爲了拓展____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爲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爲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____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____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爲,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____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30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爲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爲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爲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 元至 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箇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爲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31
特許人(甲方):上海嬰幼兒用品有限公司
受許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爲了在上海嬰幼兒用品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過認真協商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將上海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合同中下列名詞的含義
1.1知識產權:是指上海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誌、商號、企業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
1.2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誌、圖案、廣告畫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特許經營的區域保護範圍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鎮(街道)的管轄範圍內開辦上海特許專營店。
2. 2區域保護範圍:縣政府所在的鎮、縣以下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縣級市的市區、中等城市的區,每區開設只開兩家上海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範圍內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區轄鎮、市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方式
3.1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誌、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上海企業的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設立上海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3 在統一商店形象,統一由甲方提供商品,並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5 乙方須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統一的標準及規範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 甲方對有損上海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督和制止的權力。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1.4 甲方爲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並行使相應權力。如上海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許專營店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並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詳見合同附件一)。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上海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無償爲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爲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並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5.1.2 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爲乙方的進貨量。
5.1.7 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 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並無其他違約行爲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已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絡設備,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製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
整,並保持上海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0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 爲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後一箇月內,必須將專營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它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爲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 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爲:第一年爲8萬元,第二年爲9萬元,第三年爲10萬元。
5.2.8 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 必須於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於質量問題應在一箇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持許經營權, 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
第六條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8000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並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8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9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10萬元時返還20xx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三年內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 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
第七條訂貨、補貨、換貨和退貨
7.1 訂貨方式:
7.1.1 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配置適銷的商品。
7.1.2 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樣訂貨。
7.1.3 乙方在甲方的網站上看樣訂貨。
7.1.4 由甲方給乙方發商品圖冊或光盤,由乙方採樣定貨。
7.1.5 訂貨的品種和數量由乙方自主決定。
7.1.6 乙方開業時首次配貨量標準:按店內面積每平方米乘以600元(進貨價)爲標準。一般首批進貨不得低於1萬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體的配貨要求, 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貨清單後給乙方確認。
7.2 爲降低運輸成本,乙方補貨時,按進貨價每次應不低於20xx元。
7.3 乙方在甲方所購的商品,無論質量問題還是銷路問題,在沒有污損,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均可向甲方換貨(詳見合同附件二)。
7.4 首批進貨運輸費用由甲乙兩方各承擔50%。以後乙方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除外)。如乙方一次性進貨達5000元(按進貨價計算),運費由甲方承擔。
7.5 乙方如需退出加盟,應寫《退出加盟申請書》,提前一箇月以書信或傳真形式交給甲方,甲方保證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請書》一箇月內,將其供應給乙方的商品按原供應價收回(詳見合同附件二)。
第八條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各地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vis系統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保證不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 甲方堅持按區域保護髮展的原則,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不在乙方加盟辦店的保護區域內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制度、營銷經驗、商品批發價等有形和無形的資產均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 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應在1-5日內向乙方發貨。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如乙方構成違約,保證金將作爲違約金繳納給甲方,不再返還給乙方。
9.2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12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
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修改、補充和解除
12.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12.2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補充。
12.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合同的有效期爲3年:
從200___ 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在無違約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而且不需交保證金。
甲方:上海嬰幼兒用品有限公司
辦事機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
聯繫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200年月日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200 年月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32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管轄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本質上屬於合同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原則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實踐中,當事人往往對管轄問題作出約定,人民法院經審查合法有效的,不違反關於知識產權案件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規定的(上海爲楊浦區法院,北京爲朝陽區法院),可以按照約定確定管轄法院。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法律適用
處理該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合同法》第124條和總則部分相關規定,以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注意事項
特許經營合同在我國是一種比較新型的合同類型。特許經營在買踐中往往被稱爲加盟經營或者特許連鎖。對於特許經營的類型和具體範圍,各國認識並不完全一致。特許經營作爲一種合同行爲,在我國合同法上並沒有作出明確界定,但作爲一種市場經營行爲,已經普遍存在而且有不斷擴張、蓬勃發展的明顯趨勢。在我國,原國內貿易部曾於xx年11月14日頒佈《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20xx年12月30日商務部令第25號發佈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xx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485號發佈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自20xx年5月I日起施行),這個行政法規是我國目前專門規制特許經營的’最高層級的規範性文件。
參照我國有關的行政法規並結合國外立法例和一些學術理解,特許經營應當具有如下特徵:
(1)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爲合同關係;
(2)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並進行營業指導和援助;
(3)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即被特許人服從特許人的控制);
(4)被特許人向特許人支付報酬;
(5)兩當事人是獨立的經營者,被特許人依其自有資本進行經營,但並不排除特許人的資金支援。
雖然特許經營也被稱爲特許連鎖,但並非連鎖經營都構成特許經營,直營連鎖因連鎖店屬於總部自有、非獨立經營而不屬於特許經營範疇。特許經營與特約經銷、特約代理、獨家經銷(如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也有所不同。特許經營是總部將商標、商號、專利、經營訣竅等的使用許可和經營指導等作爲組合提供與加盟店的,由此獲得加盟店支付的使用費。與此相反,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是基於定型合同(格式合同),就附有某一製造商商標的特定商品進行持續性地買人、再賣出,或者受其委託經銷該產品。在特許經營中,必須要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即總部對加盟店的經營給予全面的指導、援助;在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中,也有製造商對其進行指導、援助的,但這只不過是製造商附隨商品的批發銷售的二次行爲,該行爲自身通常不能請求支付使用費。
特許經營本身是一項民商事行爲(合同行爲),本質上屬於民商事法律的調整範圍。特許經營的核心內容是涉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的許可使用問題。因此,對於因特許經營引發的糾紛,除了適用(合同法》以外(儘管特許經營合同不屬於《合同法》列名合同),一般情況下都會涉及《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知識產權法律的適用問題,而其他相關法律多是偶爾或者附帶涉及。可以說,因特許經營產生的糾紛一般情況下都是直接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因此,《規定》將之列入知識產權合同糾紛。
特許經營合同彙編 篇33
1、合同雙方
特許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_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_________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_____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6甲方賬戶所在地爲: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覈。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覈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並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公司標誌。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係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特許企業的財產及僱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12.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水爲、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於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年,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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