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精選28篇)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五章?燃氣設施建設、維護和更新

  第六章?供氣安全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第八章?_____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章?違約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第十三章?附則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十五章?附件

  第一章?總則

  1.1?爲了規範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註冊地點: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於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於_____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定義的意義或解釋。

  2.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_____地區。

  2.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3?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燃氣管網設施:指用於輸送燃氣的幹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爲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爲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幹、次幹道路_____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採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並收取費用的權利。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爲、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爲、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爲;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_____;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並向社會公佈。

  3.2?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後?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範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範圍爲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附件三、特許經營地域範圍圖示)

  3.5?特許經營業務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範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並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並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爲。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並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爲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並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佔土地爲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燃氣設施徵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徵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供氣安全

  6.1?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衆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並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強制_____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_____,並承擔_____費用。

  6.5?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諮詢,提高公衆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衆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範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並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竈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_____

  8.1?批准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_____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准。

  8.2?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採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表並結算燃氣費。

  8.3?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_____標準調整申請。甲方覈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並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覈實並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衆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衆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後,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於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後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違約

  10.1?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爲,均爲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於非違約方作爲或_____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並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合理補救

  甲方認爲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爲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並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後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於接到異議後____日內重新覈實情況,並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責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12.1?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於由於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於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12.2?_____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_____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13.1?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籤署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的程序。

  13.2?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_____庭或法庭宣佈爲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後,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_____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管道燃氣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准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

  附件六、技術規範和要求

  附件七、設施維護方案

  附件八、_____(注:應包括但不限於,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_____)

  附件九、工程技術方案

  附件十、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十一、安全管理標準?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年?月?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公章)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五章?燃氣設施建設、維護和更新

  第六章?供氣安全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第八章?_____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章?違約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第十三章?附則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十五章?附件

  第一章?總則

  1.1?爲了規範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註冊地點: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於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於_____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定義的意義或解釋。

  2.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_____地區。

  2.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3?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燃氣管網設施:指用於輸送燃氣的幹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爲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爲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幹、次幹道路_____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採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並收取費用的權利。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爲、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爲、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爲;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_____;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並向社會公佈。

  3.2?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後?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範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範圍爲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附件三、特許經營地域範圍圖示)

  3.5?特許經營業務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範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並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並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爲。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並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爲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並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佔土地爲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燃氣設施徵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徵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供氣安全

  6.1?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衆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並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強制_____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_____,並承擔_____費用。

  6.5?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諮詢,提高公衆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衆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範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並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竈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_____

  8.1?批准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_____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准。

  8.2?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採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表並結算燃氣費。

  8.3?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_____標準調整申請。甲方覈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並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覈實並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衆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衆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後,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於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後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違約

  10.1?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爲,均爲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於非違約方作爲或_____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並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合理補救

  甲方認爲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爲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並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後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於接到異議後____日內重新覈實情況,並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責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12.1?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於由於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於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12.2?_____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_____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13.1?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籤署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的程序。

  13.2?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_____庭或法庭宣佈爲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後,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_____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管道燃氣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准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

  附件六、技術規範和要求

  附件七、設施維護方案

  附件八、_____(注:應包括但不限於,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_____)

  附件九、工程技術方案

  附件十、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十一、安全管理標準?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年?月?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公章)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3

  第一章 總則

  1.1 爲了規範_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 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

  1.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於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於高效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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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2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3 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 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 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 燃氣管網設施:指用於輸送燃氣的幹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爲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 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 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 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爲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幹、次幹道路車輛和行人通行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 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採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並收取費用的權利。

  2.12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爲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爲、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爲、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爲;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 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並向社會公佈。

  3.2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後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範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 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範圍爲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南至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3.5 特許經營業務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範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並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 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 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並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爲。

  第四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 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 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 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 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並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 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爲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並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 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 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 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佔土地爲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 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 燃氣設施徵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徵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 供氣安全

  6.1 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 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衆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 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並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 強制保險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並承擔保險費用。

  6.5 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 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諮詢,提高公衆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 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衆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 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範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並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 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 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竈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 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 收費

  8.1 批准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有償服務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准。

  8.2 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採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表並結算燃氣費。

  8.3 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覈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 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 權利和義務

  9.1 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並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覈實並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 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衆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 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 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衆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後,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於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 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於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 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後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 違約

  10.1 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爲,均爲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於非違約方作爲或不作爲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 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並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 合理補救

  甲方認爲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爲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並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後_____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於接到異議後_________日內重新覈實情況,並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免責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11.3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 爭議解決

  12.1 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於由於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於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通過協商未能解決上述爭議,則適用第12.2條的規定。

  12.2 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 附則

  13.1 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籤署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的程序。

  13.2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 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 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庭宣佈爲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 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後,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1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___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2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 附件

  附件一、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技術規範和要求

  附件六、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七、設施維護方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4

  一線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書

  第一章總則

  1.1爲了規範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註冊地點: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於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於高效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定義的意義或解釋。

  2.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2.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3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燃氣管網設施:指用於輸送燃氣的幹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爲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爲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幹、次幹道路車輛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採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並收取費用的權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爲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爲、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爲、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恐怖行爲;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並向社會公佈。

  3.2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後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範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範圍爲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3.5特許經營業務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範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並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並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爲。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並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爲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並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佔土地爲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燃氣設施徵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徵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供氣安全

  6.1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衆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並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強制保險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並承擔保險費用。

  6.5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

  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諮詢,提高公衆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衆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範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並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竈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收費

  8.1批准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有償服務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准。

  8.2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採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表並結算燃氣費。

  8.3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覈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並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覈實並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衆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衆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後,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於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後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違約

  10.1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爲,均爲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於非違約方作爲或不作爲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並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合理補救

  甲方認爲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爲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並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後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於接到異議後____日內重新覈實情況,並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責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12.1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於由於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於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通過協商未能解決上述爭議,則適用第12.2條的規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13.1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籤署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的程序。

  13.2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庭宣佈爲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後,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1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___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5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1.1 爲了規範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 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註冊地點: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於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於高效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定義的意義或解釋。

  2.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2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3 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 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 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 燃氣管網設施:指用於輸送燃氣的幹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爲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 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 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 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爲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幹、次幹道路車輛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 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採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並收取費用的權利。

  2.12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爲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爲、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爲、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爲;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 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並向社會公佈。

  3.2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後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範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 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 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範圍爲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附件三、特許經營地域範圍圖示)

  3.5 特許經營業務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範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並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 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 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並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爲。

  第四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 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 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 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 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並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 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爲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並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 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 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 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佔土地爲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 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 燃氣設施徵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徵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 供氣安全

  6.1 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 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衆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 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並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 強制保險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並承擔保險費用。

  6.5 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 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諮詢,提高公衆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 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衆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 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範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並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 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 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竈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 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 收費

  8.1 批准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有償服務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准。

  8.2 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採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表並結算燃氣費。

  8.3 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覈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 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 權利和義務

  9.1 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並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覈實並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 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衆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 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 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衆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後,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於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 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 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後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 違約

  10.1 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爲,均爲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於非違約方作爲或不作爲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 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並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 合理補救

  甲方認爲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爲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並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後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於接到異議後____日內重新覈實情況,並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免責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11.3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 爭議解決

  12.1 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於由於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於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通過協商未能解決上述爭議,則適用第12.2條的規定。

  12.2 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 附則

  13.1 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籤署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的程序。

  13.2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 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 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庭宣佈爲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 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後,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1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___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2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 附件

  附件一 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 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 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 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 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管道燃氣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准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

  附件六 技術規範和要求

  附件七 設施維護方案

  附件八 保險(注:應包括但不限於,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

  附件九 工程技術方案

  附件十 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十一 安全管理標準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6

  甲方:交通運輸局

  乙方:*有限公司

  爲了實現城鄉公交一體化,使廣大人民羣衆享受社會改革、發展成果,感受黨和政府的關愛,根據《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__年第5號)、《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縣委政府城鄉公交一體化工作要求和縣長辦公會議紀要〔20__〕37號和〔20__〕2號決定,經招標確定*有限公司爲道路旅客運輸獨家經營單位(中標等相關文件附後),負責我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造和經營工作。經雙方協商,就相關事宜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如下:

  第一條 特許經營內容及有效期限

  1、縣域內原有126臺農村客運車輛及經營權由乙方進行收購,所需資金由乙方負責。

  2、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相關規定,許可乙方相關經營範圍、期限,並按相關規定進行審驗。許可經營期限屆滿前一年,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延長許可經營期限。

  3、乙方在被授予特許經營權,且完成所有車輛收購後,作爲唯一的道路運輸企業,享有在獨家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營運及相關業務,以獲取合法利潤的權利。

  第二條 政策保障

  1、甲方支持乙方依法享受國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種道路旅客運輸行業扶持政策及優惠政策,建立健全投入、補貼和補償機制,統籌安排,重點扶持。對投入運營的車輛給予每年每車5萬元運營補貼或按實際運輸成本和車輛數予以補貼。

  2、甲方協助乙方爭取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資金支持和補助補貼。爭取的資金做爲企業再發展和投入,不能因爭取到了而取消和減少縣政府的經營補貼資金。

  第三條 特許經營服務的質量標準、安全管理、行業規範

  1、服務質量標準 :按照《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2、安全管理及行業規範: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和《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 改造計劃及運營方案

  1、車輛投放及線路開通。乙方投入運營後,首批投入20輛純電動公交車輛,開通—邢襄古鎮、抗大路—漿水公交線路;按照交通發展規劃如期投入所需的全部純電動的公交車輛,依次開通邢左線—路羅、邢和線—將軍墓、—宋家莊、邢昔線—宋家莊等主線,實行公交運營模式。現有的農村班線實行農村班車運營模式,實現縣域內公交和班車並行經營;公交車、班車配置空調、語音報站、刷卡器、全智能支付、北斗動態監控、視頻監控等設施。

  2、首末班:冬季首班運營時間6:30,末班運行時間17:00;夏季首班運營時間6:00,末班運行時間18:00。運營時間由乙方根據縣政府主管部門要求以及季節與運營實際適時調整。

  3、發車間隔:公交發車間隔20—40分鐘/班,高峯時段、節假日及春節期間,根據需要增加班次。

  4、公交票制:公交票價執行階梯式票價,遵守物價管理部門制定的票價。

  5、建立智能公交系統,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動態地獲取實時交通信息,實現對車輛的實時監控和調度。方便公衆出行、提高營運效率和服務水平,緩解目前城鄉交通擁堵狀況。

  6、運營管理:專業化管理,精細化服務。

  乙方將各線路運營質量每日上報甲方,對運營趟次完成率、首末班準點率、發車準點率、安全事故、有責事故等每日形成數據報表。公交車刷卡器實現銀聯卡聯網。

  7、協調*市公交公司退出西部山區經營線路,以便更好調整服務力度,更好的方便旅客便利出行。

  第五條 公用設施的管理、維護、建設

  1、由乙方墊資建設純電動公交車停放處、保養處、充電處、職工辦公樓、司乘公寓等的建設。公用設施建成後,由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待第三方評估完成後進行回購。

  2、乙方負責站亭等客運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確保其能夠滿足交通運輸發展需要。甲方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對相關的公用設施建設提供審批手續和上級及其它有關部門的資金補貼和投入。

  第六條 甲方的職責

  1、監督乙方履行法定義務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

  2、對乙方的經營計劃實施情況和服務的質量以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3、受理公衆對乙方的投訴。

  4、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緊急情況下,臨時接管特許經營項目。

  5、加強市場監管,打擊非法營運、包車等無審批程序擅自運營車輛,規範公交服務市場行爲。

  第七條 乙方應當履行的責任

  1、在政府公共資源配置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科學合理地實施企業年度客運經營計劃。

  2、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規範,組織企業安全生產。

  3、爲社會提供足量的、符合標準的優質服務。

  4、執行道路運輸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制定的服務價格標準;

  5、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6、按規定的時間將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報告等報主管部門備案。

  7、加強對營運車輛等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和更新改造,確保車輛、設施完好並符合城鄉公交發展要求。

  8、接受社會公衆的監督和合理的服務建議。

  第八條 乙方的服務承諾及承擔的社會義務承諾

  1、乙方的服務承諾:把公交打造成政府滿意的公交服務的樣板工程。

  2、乙方承擔社會義務的承諾:離休幹部、七十週歲以上老人和三級(含三級)以上殘疾人憑證享受免費乘車;現役軍人、傷殘軍人享受免費乘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優惠乘車政策。

  第九條 緊急調用權和處置權

  1、在社會發生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在合理的限度內,根據需要調用乙方的車輛、人員、公交設施及物資;決定臨時調整乙方線路和採取其他必要且合理的緊急措施,對不服從調用和緊急處置的,甲方可以強制實施。

  2、依照前款規定調用車輛、公交設施及物資的,在緊急情況結束後應及時歸還,由此發生的費用、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承擔政府其他公益性指令任務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4、本條“緊急情況”是指:

  (1)發生騷亂、暴動、上訪、靜坐、遊行、示威、集會等羣體性事件,或舉行大型會議、賽事、演出、紀念等團體活動、迅速疏散、運送人羣。

  (2)搶險救災,避免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特許經營權的變更、延續、提前收回、臨時接管、終止

  1、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若需變更協議內容的,雙方應當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

  2、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單方提出解除協議的,應當提前一年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3個月內作出答覆。在甲方同意解除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服務。

  3、甲方根據發展需要調整規劃和本協議時,應充分保障乙方的合理利益。

  4、乙方須在特許經營權期滿前一年,按照規定申請延長特許權期限,否則視爲乙方放棄延長特許經營優先權。甲方應在考慮保證乙方人員、資產及服務連續性的前提下,給予乙方延長特許經營權的優先性。

  5、乙方在經營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特許經營權並實施臨時接管:

  (1)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並未按照公交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2)擅自轉讓、出租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3)未經公交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停業、歇業,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秩序和安全的。

  (4)疏於管理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

  6、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調整規劃,造成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發生變更或者終止時,甲方對乙方資產按第三方評估或協議進行合理處置、人員按相關規定進行必要的安置,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在特許經營權變更或終止程序完成前,乙方應保證公交服務的連續性與穩定性。

  第十一條 履約擔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署日,向甲方出具一份由甲方認可銀行開具的履約保函,作爲乙方履行本協議義務的擔保。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或無故提出終止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依法認定爲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 風險分擔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規範,組織企業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特許經營過程中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罰款、經濟賠償、訴訟及其他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四條 協議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包括因政府管轄權變更調整),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對本協議的履行已無任何保障或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的。

  4、本協議約定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現的。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不因政府和相關部門撤併及管轄權的變更歸屬而發生變化,要確保道路旅客運輸和本協議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2、雙方對本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3、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接上頁,此頁無正文)

  授予方(甲方): 接受方(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超市特許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門店以“_____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_____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_____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_____%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_____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第二條: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第三條: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第四條: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2、根據本合同約定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9、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2、乙方沒有按時履行支付義務,除向甲方補交餘款外,應按每日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損失,視損失程度支付相應賠償金以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每_____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_____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_____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第九條:保密

  一方對因超市特許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餘用於辦理手續所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8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箇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合同範本《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箇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編輯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箇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爲;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爲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爲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爲,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爲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覈批准,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後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覈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覈。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覈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覈。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爲_________個月,並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爲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並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於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於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係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爲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諮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爲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採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爲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於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採購或製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爲上述租賃物投保,並指定總部爲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採購,並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採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採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採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範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佈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爲,一律視爲總部的行爲,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採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

  產品目錄範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採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准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採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徵得總部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佈批准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並報請總部批准後,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箇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於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爲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爲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誌,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於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爲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後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並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啓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衆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誌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製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製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製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祕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祕密的權利。

  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祕密的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祕密的構成條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0

  城鎮供熱特許經營協議(示範文本gf-20__-2503)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第十章 供熱價格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101爲規範_________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 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 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_________省(自治 區)____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 書),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註冊地 點:_________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

  10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並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 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於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於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03[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箇或多箇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於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爲或不作爲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爲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佔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採暖需要緊急採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履約保函]指爲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爲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 營權”)。

  甲方應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並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303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併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爲違約金或用於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_________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_________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_________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_________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於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於事項處理後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範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402特許經營權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範圍爲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403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範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 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範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於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

  602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以_________(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徵用、徵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築物、廠區院牆(無院牆的爲單位建築物牆)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於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供熱設施徵用及徵收

  甲方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徵用或徵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並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徵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徵用或徵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佔用

  801政府部門的批准及佔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佔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佔用結束後,乙方應當將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佔用費用。

  802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範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 束後應對所佔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衆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 當在非供熱運行期,並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衆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採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並批准。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製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採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覈查的規定,並對認爲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 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衆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採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採暖諮詢,發放用戶採暖手冊。

  1102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並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於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採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爲有必要的時候對屬於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並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後180天其後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嚴重影響社會公衆採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衆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採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爲熱用戶供熱,已危及社會公衆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爲,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爲。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並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 的乙方用於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後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並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1401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徵用或徵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餘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並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爲。

  1403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爲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爲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爲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爲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並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覈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採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爲,可以採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後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佔性;

  3.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 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範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准,佔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爲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衆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託、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准,對於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託、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於特許經營範疇的業務不得委託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爲: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並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 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爲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築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衆利益並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爲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並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採取一切應當採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並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採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採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並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並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衆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諮詢、安全說明、熱費查 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並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徵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後,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並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於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採用非正當行爲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複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爲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爲,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徵用或徵收,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並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萬到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並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並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採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並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採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爲、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所述行爲、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乾旱、爆炸、閃電、暴雨、颱風、龍捲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對不 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20__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儘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爲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戶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範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爲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乙方的直營店爲家,地址確認爲省市縣(區)街號,經營面積爲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繫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爲,如有違規行爲,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爲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_______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_______元,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箇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爲:a、特許加盟專賣店爲家,b、特約渠道商爲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爲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爲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爲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僞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爲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泄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箇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2

  甲方(特許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被特許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

  雙方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業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範圍、地域

  1.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補發及相關業務,並允許其使用甲方名稱及其相關的標誌、市場營銷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等。

  2.甲方授權乙方在       範圍內有獨家特許經營權,乙方可在該地區內開設特許網點,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      範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二、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

  1.爲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對違反特許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㈡甲方的義務

  1.經營手冊。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一分祕密經營手冊(包括機密價格表、行業解決方案、營銷策略、模式、操作程序等)的副本,該手冊只供乙方本人祕密使用,手冊的內容不向僱員或其他人透露。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會向乙方提供對該手冊的改進或變動資料,其方式採取增補方式,或者業務通訊方式,或者年度大會方式,視情況而定。作出改動後,乙方將遵照執行。

  2.產品的提供

  a.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及時提供乙方所需合格產品。

  b.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業務指導及售後服務培訓。

  3.總部培訓

  甲方將爲乙方安排一次開辦前的總部培訓,地點在甲方總部。該培訓工作一旦此

  特許協議簽署後立即着手進行,是強制性的安排,此活動必須在乙方正式開展經營活動之前完成。乙方將負責到甲方總部去的路費和食宿費。

  4.後續培訓

  甲方在其權利範圍內有選擇地向乙方或其僱員提供隨時的附加的培訓方案。參加

  這樣的培訓可以是強制的。培訓費(包括指導和資料費)由甲方承擔。培訓期間的其他費用,包括膳宿費、工資和旅差費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還可以通過諮詢的方式提供培訓,方式可以多樣。

  5.甲方將負責乙方的業務監管工作,包括合同的簽訂、市場營銷策略的制定、

  行業解決方案的提供、產品的提供、產品的維修、技術支撐、市場管理等工作。對於乙方具體的銷售渠道和銷售價格,甲方原則上不進行干預,以確保乙方的區域獨家營銷權。

  6.甲方委託乙方舉辦大型市場促銷活動及有關的宣傳廣告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

  2.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培訓和指導。

  ㈡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營運手冊的規定,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政策、渠道管理政策、客戶管理政策,主動自覺地維護和規範補發及相關業務市暢 

  2.義務維護特許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4.乙方每月須完成定額              。

  四、對乙方的培訓和指導

  1.在乙方開業前,甲方應進行一次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並指導乙方做好開店準備工作。

  2.甲方應爲乙方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在業務指導中,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五、各種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加盟金      元人民幣;特許權使用費   元人民幣。

  2.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預付貨款   元人民幣,用完後再續。

  六、保密條款和限制競爭條款

  ㈠乙方應將營銷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除了正常商業經營管理之需要,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二年內,不將其所知悉的任何保密的知識、經營方法等向其他個人、組織、公司等透露。

  ㈡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有效期屆滿後二年內,乙方不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性的經營活動,無論這種活動是作爲顧問、業主、僱員、股票持有者或其他方式進行的。

  七、特許加盟店的轉讓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期限、延期、變更、終止

  ㈠期限:本協議的期限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   年內有效,前提是乙方不斷按照本協議的條款進行經營。

  ㈡延期:如果乙方充分、完全地執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和履行其各項義務,則本協議可由乙方延長期限,在延長期批准之前,乙方應遵守如下各項條件:

  1.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請延長期限的書面通告,此通知應在原協議屆滿前90-180天內提出;

  2.乙方履行特許協議的現行形式(包括各項條款和補充條款);

  3.乙方對甲方及其實體所負各項義務都已清償,並已使甲方合理地認爲滿意;

  4.乙方完全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包括所有必須承擔的費用或其他義務,同時是一箇有聲望的被特許人。

  ㈢變更:任一方均可提前30天向對方書面要求變更本協議有關條款或增加其他條款,但需另一方在30天內書面同意,變更或補充條款方有效。否則,執行原協議條款內容。

  ㈣終止:

  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a.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b.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c.乙方財產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2.協議終止

  任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9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應在清理全部債權、債務及其其他有關事項後終止本協議。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10~100萬元違約金。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3

  甲方:x經貿有限公司

  地址:x市x寺街x琚3單元806室

  電話:13×11800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

  乙方的直營店爲 家,地址確認爲 省 市 縣(區) 街 號,經營面積爲 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繫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爲,如有違規行爲,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爲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 元, 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箇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爲:a、特許加盟專賣店爲 家,b、特約渠道商爲 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爲 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爲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爲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僞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爲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泄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箇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4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註冊號:

  經營範圍: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註冊號:

  經營範圍: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註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直營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 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 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 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 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_____省(市)_____縣(區)東至_____路、西至_____路、南至_____路、北至_____路的區域。(見附件一:《特許區域附圖》)。

  二、 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如經批准乙方僅可在特許區域內變更加盟店的地址。

  第四條 期限

  一、 本合同期限爲_____年,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 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 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 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 □每年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 □當年營業額的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三、 保證金

  1、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 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收取的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或違約金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四、 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 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______________);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商標。

  商標名稱: 《商標註冊證》編號: ,

  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

  專利內容: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二、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規範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註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 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作出補償。

  六、 乙方除爲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二章 加盟店的開業

  第七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 □不允許乙方將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九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條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一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經營模式、門店樣式、店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

  第十二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三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 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 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 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十六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並公佈監督電話。

  第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十八條 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乙方的交易記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二十四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二十七條 信息披露

  一、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 甲方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四、 乙方由於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 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制定商業祕密保護制度,並與接觸祕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二十九條 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 乙方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乙方需增售不屬甲方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覈准;未經甲方書面覈准,不得向其他廠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三十一條 乙方向甲方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要求採購產品或維修設備通知之日起 日內,按照乙方要求發出指定產品或派出專人赴乙方營業地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三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和配送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當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支付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第三十六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扣除保證金。

  第三十七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支付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扣除保證金;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三十八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三十九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四十條 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 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全套運營體系;

  二、 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

  三、 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四、 喪失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五、 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六、 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七、 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八、 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的;

  九、 被指控爲刑事犯罪;

  十、

  第四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 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 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 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五、 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七、 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的行爲;

  八、 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九、 被指控爲刑事犯罪;

  十、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四十四條 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九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 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爲準)第七日將被視爲已送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二、 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第五十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十一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籤於: 籤於: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爲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爲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總部與加盟店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爲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爲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爲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爲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註冊爲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爲_________,登記機關爲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爲(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爲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於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爲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爲最後一箇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爲促進雙方發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及特許經營範圍:

  1、乙方爲上海市塗料研究所上塗牌建築類產品在範圍內的特許經營戶。

  2、試銷期爲六個月即從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銷期內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總額達到_____萬元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試銷期區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銷售期區域進行試銷。

  3、正式銷售期:如乙方在試銷期內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額,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爲地區範圍內的特許經營商即從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銷售網點,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視爲非乙方銷售區域。

  4、甲方不能對該地區的其它經營商供應已經授權乙方的上塗牌產品,否則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經營或藉助親友名義經營原來沒有經營的其它品牌同類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二、價格、訂貨、付款及信用條款:

  1、價格:乙方每次進貨按甲方《特許經銷合同》所標的價格供貨,甲方承諾非原材料價格有大的波動不隨意對供貨價進行調整,如有價格變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訂貨:

  乙方訂貨(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一箇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訂貨(指非甲方常備產品)需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訂做產品,須詳細說明技術要求或提供實物樣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條款:

  乙方購貨採用電匯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每次進貨需付清當筆款項。

  匯款後若發生乙方故意解匯行爲,甲方有權索賠或訴諸法律。

  三、交貨及運輸:

  1、甲方免費將貨物運至乙方上海地區入庫地點。

  2、因不可抗力導致貨物運輸延誤,從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損失甲方不負責。

  3、乙方訂貨量超過1噸以上,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限乙方經銷範圍內)

  四、驗收:

  1、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在10天內驗收並有責任告知甲方。

  2、責任劃分:

  乙方收貨人必須檢驗貨物的狀態,無異狀的纔可御貨,如有異狀(變形、破損)必須由收貨人與運輸單位證明具體情況方可御貨。沒有當事雙方對貨物的證明而發生貨損、貨差,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行委託他人運輸的,則貨物交驗在乙方或其委託人由甲方倉庫提出時即爲完成。

  五、質量與退換貨條款:

  1、甲方確保所供應的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甲方有責任爲乙方出具關於產品質量的各類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3、貨物的外在質量(包裝、合格證、生產日期、保質期)如有問題乙方應在收貨時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關人員共同認定,否則視爲甲方產品完好無損交付給乙方。

  4、若乙方對甲方供應產品質量產生疑義,應立即將原樣封存,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派技術服務人員前往處理。

  5、甲方承諾如因甲方產品未達到國家或本企業有關質量標準造成乙方用戶賠償問題,經雙方共同確認後,甲方全額賠償油漆損失,且對未使用、未售出產品實施全部退換,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在確定質量問題後5天內退貨。

  6、乙方在銷售過程當中應嚴格按甲方有關技術標準配套銷售,正確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當或施工不當產生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7、乙方因銷售超出產品標示保質期或銷售補發合格證、標籤、外包裝的產品而造成的問題,甲方不予負責。

  8、無論何種原因退貨,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才能退貨,任何未徵得甲方同意的退貨,甲方均有權拒收或不計貨值處理。

  9、退貨質量確認:退貨質量一律等退貨至甲方後,甲方保證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檢驗退貨。

  六、市場管理條款:

  1、甲方承諾:保護乙方的市場不受衝擊,如乙方市場被相同品牌衝擊,甲方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

  2、乙方承諾;只在本合同限定的範圍內銷售產品,保證不在其他區域設點銷售。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派人員對乙方經營甲方產品的場所、經營行爲進行指導,對不規範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條款: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業務開展進行扶持,具體方案根據乙方當地市場行情,經甲方業務人員確切調研之後,由雙方共同擬訂,擬訂的扶持方案經雙方簽定認可後,作爲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備檔。

  2、乙方有義務在當地進行一定的廣告宣傳(含門牌、店面陳列等)。

  3、甲方有義務滿足乙方提出關於產品的售前、售後服務、人員培訓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義務積極蒐集和反饋當地市場行情與行業政策、信息,主要競爭對手動態情報(內容包括新產品、價格、市場政策與推廣策略等),並與甲方共同研究市場營銷策略和其它應急對策,配合甲方處理相關的社會事務。

  八、合同的終止:

  1、自己終止:合同期限到達或因任一方出現合同條款規定終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2、協商終止:合同規定的期限未到,但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簽署書面協議同意結束合作,則自該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終止。

  3、乙方連續兩個月未進貨,則經銷權喪失,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產品,乙方將所有甲方產品的存貨,退給甲方並立即停止銷售。

  5、乙方不得將經銷權隨意轉讓,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補充事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乙方須交納3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如乙方完成合同內所要求的銷售額指標,甲方則全數退還3萬元保證金並按照當年銷售額(不含稅)的1%作爲獎勵返利給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內的銷售額指標甲方有權沒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證金。

  十、合同條款如修改,以雙方最新的簽章確認爲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7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 (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   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 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 部(車牌號附後)。

  2.7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 (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 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 日內,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 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 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 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着裝及設備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着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爲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或 次/年的統一培訓。

  7.4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 (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 (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爲,應當予以改正。

  8.9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被特許人可以發佈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發佈。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 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6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7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 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8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 被特許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8

  甲方:X經貿有限公司

  地址:X市X寺街X琚3單元806室

  電話:13×11800

  乙方:

  地址:

  電話:

  本協議是在乙方對甲方企業、產品認真考察、獨立判別經營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願、平等、公開、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承諾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作協議各項條款及有能力認真履行的基礎上籤訂。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願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理區域在

  乙方的直營店爲 家,地址確認爲 省 市 縣(區) 街 號,經營面積爲 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vi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繫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並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爲,如有違規行爲,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係,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爲滿足相應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 元, 先打款後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箇季度或一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 年 月 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爲:a、特許加盟專賣店爲 家,b、特約渠道商爲 家,c、終端客戶開發數爲 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爲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後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爲合格。

  9、由於茶葉製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於或大於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於合作關係,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僞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於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於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爲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範管理並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後,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並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佈、泄露關於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箇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雙方可另行商榷後簽訂協議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19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系根據法律合法設立的企業,有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其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並保證在中國大陸從事特許經營符閤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乙方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爲此,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節本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據需要選擇或補充)及甲乙雙方以後可能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所有補充合同組成,且各文件間互爲解釋和說明:

  《特許經營合同》

  《定金合同》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及相應授權書

  第二節本合同詞彙釋義

  第二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詞彙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特許經營資源”:是指甲方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商號、著作權及其他經營資源。

  (二)“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以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爲基礎,以其設計並開發的標準化標誌爲特徵,通過特許經營合同形式,與被特許人合作發展形成的經營系統。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標識,字號,匾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和佈局,制服,名片,文具、商業表格,辦公程序手冊,集中廣告計劃、銷售培訓計劃及人事管理和控制體系,質量和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統一性,著作權信息和資料,門店分佈等。上述各項可由甲方隨時變更和改進發展。

  (三)“特許經營費用”: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基於甲方特許經營資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第三節甲乙雙方的法律地位及關係

  第三條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地位的法律主體,獨立覈算、自負盈虧。雙方之間基於本合同建立特許經營的商業合作關係,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委託、合夥關係。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甲方亦無權以乙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對方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並使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向擅自以其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爲的一方進行追償,同時有權要求賠償其商譽損失。

  第四節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授權內容和性質

  甲方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性質:

  口直接特許

  口分特許

  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口具有獨佔性

  口不具有獨佔性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爲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特許區域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商號以及商標。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採用甲方統一的店面設計及形象識別系統,按照甲方統一的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加盟點內按照合同的約定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乙方有權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許經營資源:

  第七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

  乙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屆滿後未與甲方續簽合同,加盟店繼續營業的,應立即停止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特許區域與店址

  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本合同簽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面積爲:。

  第五節特許經營費用及支付

  第九條加盟費(可選擇)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大寫:)。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口當日支付

  口日內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條特許權使用費(可選擇)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口每月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爲當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當月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爲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爲每一箇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

  口按照加盟店當年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爲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個月。

  口其他支付時間和標準:。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可選擇)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口當日/口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爲履約保證金,以保證此合同完全正當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在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時,甲乙雙方應當簽訂諒解備忘錄,載明抵充原因、金額以及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期限。在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並且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下,視爲甲方已經放棄因乙方本次違約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權。

  在履約保證金足以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仍有剩餘,並且合同同時終止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剩餘部分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當履行本合同並且合同終止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後日內將全部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的費用

  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其他費用作爲特許經營費用。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費用的支付

  本節所述之特許經營費用採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現金。

  口支票。

  口銀行轉賬。

  口其他:。

  甲方指定對公帳戶: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時,均應當開具收款票據。

  第六節陳述和保證

  第十四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甲方合法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有權授予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權。

  (三)甲方具備向乙方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能力。

  (四)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甲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爲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業特許經營的相關信息是真實可靠的,並且沒有隱瞞相關信息。

  (七)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乙方有能力獲得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須的經營資源。

  (四)乙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乙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爲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七節信息披露和競業限制

  第十六條信息披露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雙方保證向對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披露虛假信息或隱瞞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投資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在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任職或兼職,乙方還應該要求其僱員遵守此約定,並簽署相應的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股東或實際操縱人不得在授權區域內開展與本合同授權品牌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宣傳推廣和營業。

  第八節、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八條商業祕密保護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保密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知識產權範圍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識產權,乙方負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對上述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擁有的知識產權超過法定保護期的,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不負保護義務。

  乙方在合同期間基於上述知識產權所開發的新的知識產權,其所有權歸屬應當依照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確定或者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爲確保甲方特許經營系統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有權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區域進行本合同項下商業零售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四)甲方有權制訂特許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全國/區域統一價格/指導價。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帳目、產品銷售及庫存、商業零售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六)甲方有權對特許經營產品的結構進行調整。

  (七)甲方有權制定、修改企業識別系統、完善經營管理資料、升級系統軟件,並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統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軟件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決定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提供所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傳授實施本合同內容的方法及技巧義務。

  (三)爲乙方提供開業前的培訓和教育義務。

  (四)指導、協助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爲乙方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或培訓服務義務。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推廣宣傳,維護該系統整體形象的義務。

  (七)根據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義務。需要甲方指定供應商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組織、協調的義務。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爲乙方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不少於次的技術/經營管理培訓機會,並由甲方通知具體培訓的日期、地點及培訓方式。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經營指導,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

  (十)其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覈准地點行使特許經營權,使用甲方的特許經營資源。

  (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獲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設備,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協調其指定供應商向乙方供應商品、設備。

  (三)乙方有權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所提供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有權決定是否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有關本特許經營活動有關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四)除需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有權拒絕向甲方交納其他費用。

  (五)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有知情權。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裝潢、設置應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要求,並拍攝照片,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經營非甲方同意的商業零售服務及商品。

  (四)乙方應按照約定將其賬冊、納稅申報資料與記錄提供甲方審計。

  (五)乙方的經營行爲必須符合本合同和《管理/運營手冊》中的規定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其經營、資質證書、註冊登記文件及執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應於計劃刊登、出版或推出廣告之前天將其製作的一切廣告或推銷資料提交甲方審查,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發佈。

  (七)乙方在發現他人有對甲方的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行爲的事實存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併爲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設立與開業

  第二十四條爲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當設立加盟店,並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註冊手續。

  第一節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設立加盟店僅採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合夥企業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合夥人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纔能與擬定中的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

  (二)合夥協議中應載明合夥企業專爲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約定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夥協議應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合夥企業的內部組織、合夥協議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第二十七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採取新設立公司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股東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乙方纔能與擬定中的股東簽訂出資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於。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則,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權。

  (二)在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專爲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爲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應各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內部組織、合同、章程等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四)乙方設立的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元。

  第二十八條除乙方採取“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該經濟組織向甲方出具經蓋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該經濟組織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完全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未出具承諾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

  第二節加盟店設立時間和開業條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後個月內,加盟店符合開業條件。

  第三十條加盟店的開業條件爲:

  (一)加盟店完成設立,取得營業執照以及消防、環保、衛生許可證照。

  (二)加盟店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五)商品分類展示整齊,營業員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第四章加盟店的運營

  第一節特許經營體系運營標準

  第三十一條乙方認可甲方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的商業價值並承諾遵守甲方該特許經營體系的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條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經營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六條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許經營費用後,乙方加盟店開業前天,甲方向乙方贈送開業贈品,見《開業贈品清單》。甲方對開業贈品的質量負責。

  第三十七條獎勵政策

  (一)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二)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三)乙方在一箇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第三十八條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

  乙方應當按照《管理/運營手冊》規定和甲方的指示進行裝修,並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許經營標識。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經營標識。裝修完成後,加盟店需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管理/運營手冊》後方能開業。

  在本合同訂立後,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加盟店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進行粗略估算,該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有乙方負擔。

  乙方應當保證經營環境和設備的安全性。如果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標準進行裝修設計,並且因設計不符合規範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購置設備,並且因該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乙方應確實保養店鋪建築、設備及其他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整體形象。

  乙方應經常清洗、檢查加盟店外觀、養護內外裝飾、設備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規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關改進通知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自行委託第三方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認爲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隨時派督導員進入加盟店檢查店鋪、設備及其他用具的保養情況。

  第三十九條授權產品的銷售限制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點開設或授權開設分店、辦事處、專櫃、銷售點或其他任何方式銷售特許經營產品。

  乙方銷售特許經營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

  加盟店增售不屬於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十條服務規範

  乙方提供的商業零售服務應當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規定。

  前款所說的“商業零售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餐飲產品質量、服務水平、設備保養、店面清潔的’要求、餐飲設備和用具的清潔要求、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工作裝、工號牌、與消費者的關係、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免費監督電話號碼的公佈等。

  第二節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一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管理/運營手冊》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於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加盟店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服務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

  第四十四條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審計、律師),對乙方的服務記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進行復制和審查。

  第四十五條如果甲方通過對乙方審查發現乙方遞交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營業報告:

  (一)是準確的,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二)不是準確的,則由乙方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第三節廣告和促銷

  第四十六條甲方可根據市場需要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甲方推出與乙方相關的廣告宣傳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之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四十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

  第四十八條甲方爲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口由甲方承擔。

  口由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口由甲方、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第四十九條如需乙方承擔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乙方有權對該成本費用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異議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後個工作日內將分擔的促銷費用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

  第五十條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內張貼統一形象的海報及宣傳品。

  第五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授權區域內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四節培訓與指導

  第五十二條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組織開業培訓,乙方應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開業培訓,掌握特許授權相關知識和技術。培訓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三條充分考慮到乙方的經濟負擔以及提高服務質量的兩面性,甲方可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再培訓,以鞏固乙方相關知識和技術,提高加盟店餐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再培訓由乙方決定。再培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點進行。乙方參加再培訓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組織加盟店商業零售服務技術競賽,以促進加盟店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業績。

  第五十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導:

  (一)指導乙方對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在內的說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範的裝修資料和甲方許可的有關範圍內進行改動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十七條根據乙方實際需要和申請,甲方可乙方進行技術和管理人員勞務派遣,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節店址的變更

  第五十八條如因環境變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權的變化需要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變更店址申請。由於加盟店店址的變更涉及特許經營體系分佈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對是否允許變更享有完全的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甲方允許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甲方允許乙方變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本着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應當盡其全力,表明其謹慎、忠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第一節合同的變更、轉讓

  第六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六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第六十六條在轉讓之日起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二節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條件約定的,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經營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合同簽訂前未就上述事實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經營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

  (四)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4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六)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許經營體系的,乙方可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義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合甲方進行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七)乙方爲遵循《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二)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開業條件。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義務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接受監督和檢查義務。

  (五)乙方擅自變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

  (七)因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八)乙方經營嚴重虧損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條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妨礙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的權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條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強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經營活動,乙方及其員工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關指示。.

  口應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活動,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並辦理相關工商註銷登記手續。

  第七章合同終止後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到期且雙方未續期。

  (二)甲方或乙方進入破產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註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氣條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以及甲方的任何經營資源。

  第七十八條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七十九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複印件、複製品電子存儲介質,不論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誌、樣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八十一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八十二條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八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第八十八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條前條選擇或未作選擇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雙方約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爲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簽訂地爲。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履行的,雙方可協商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變、騷亂、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總動員。

  (二)地震、水災、瘟疫、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爲準。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係儘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雙方意願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九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條款行使其權利不應解釋爲其放棄了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

  第九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應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爲準。雙方均當面全文通讀,雙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合格內容均無疑義。

  第九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備案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權代表:

  姓名:

  授權代表: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署:

  簽署:

  日期:

  日期: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0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爲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爲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並以此作爲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並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採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並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並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貨架、標誌、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後,乙方應妥善保管,並負責驗收後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後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並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並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X元至X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並由甲方審批後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後,組織發貨;開店之後,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後,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週期不少於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箇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爲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二○○一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二○○一年

  月

  日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佔

  □不具有獨佔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_個月

  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爲: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支付:

  □現金;

  □支票;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爲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爲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覈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_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爲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或禁止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覈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佈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_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爲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爲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覈。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覈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_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_____,覈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證》編號:_________,專利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其他。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乙方除爲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爲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在轉讓之日起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爲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_______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的信息;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_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爲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爲: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九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_________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提交_________解決。

  上述三項未作選擇的,視爲約定第一項方式。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2

  特許經營合同範本2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箇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後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爲準,如爲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五條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爲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一箇月內提供坐        落於

  的房屋作爲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爲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爲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爲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爲委託人,乙方爲受委託人的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r>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爲收費標準(經甲方覈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爲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爲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爲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3

  第一章總則

  1.1爲了規範________城市、地區管道燃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1.2協議雙方分別爲: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政府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註冊地點: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遵守中國的法律;

  (3)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有利於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有利於高效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定義的意義或解釋。

  2.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爲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2.3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生產等使用者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天然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4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5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6燃氣管網設施:指用於輸送燃氣的幹線、支線、庭院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爲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7市政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外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8庭院管道燃氣設施:市政規劃紅線內所有燃氣管道設施。

  2.9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爲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_________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_________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幹、次幹道路車輛和行人通行_________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10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採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着火和泄漏等。

  2.11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運營、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搶修搶險業務等並收取費用的權利。

  2.12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爲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爲、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爲、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動亂或恐怖行爲;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3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本協議簽署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並向社會公佈。

  3.2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簽訂協議後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建設項目實施以及第9.4條規定的義務。

  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______。(履約保函金可根據特許經營範圍內用戶數、用氣量和用氣性質等當地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3.3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範圍爲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附件三、特許經營地域範圍圖示)

  3.5特許經營業務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範圍:_________(包括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並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等。)

  3.6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7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並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爲。

  第四章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4.2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爲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並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爲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並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燃氣設施建設

  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範圍內,乙方應根據城市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市政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5.2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甲方投資建設的燃氣設施,所佔土地爲公用事業用地,乙方按照城市基礎設施用地交納有關稅費。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

  5.3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4燃氣設施徵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徵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供氣安全

  6.1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公共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

  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採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儘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衆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並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嚴格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程序,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並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

  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強制保險

  乙方應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並承擔保險費用。

  6.5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救災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並保證在出現事關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啓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6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諮詢,提高公衆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7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____小時告知用戶,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用戶和社會公衆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8緊急事件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事件影響或可能影響範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並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供氣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竈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本協議附件四所規定的質量要求。

  7.2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並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五所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收費

  8.1批准的價格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有償服務價格標準須經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准。

  8.2燃氣費計算

  燃氣氣費的計算可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或採用熱量單價計算。燃氣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表並結算燃氣費。

  8.3價格調整程序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管道燃氣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覈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8.4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管道燃氣企業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並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覈實並依法處理;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9.2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3)爲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

  (4)制訂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衆的利益;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管道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用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乙方義務

  (1)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3)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5)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衆的監督;

  (6)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7)乙方必須將有關市政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8)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後,應在授權主體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於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授權主體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

  9.5定期報告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應當對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定期報告:

  (1)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氣量、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臨時報告

  乙方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後十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乙方制訂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乙方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乙方的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乙方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乙方簽署可能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其他對公司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十章違約

  10.1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爲,均爲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

  如部分損失是由於非違約方作爲或不作爲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並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合理補救

  甲方認爲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爲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並應給予書面告知日後____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於接到異議後____日內重新覈實情況,並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責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爲、事件或情況。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12.1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於由於本協議、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對其條款解釋(包括關於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或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

  通過協商未能解決上述爭議,則適用第12.2條的規定。

  12.2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適用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適用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13.1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籤署本協議,並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准本協議的程序。

  13.2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庭宣佈爲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後,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在本協議規定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十四章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1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付本___________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___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附件

  附件一甲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二乙方簽約授權書

  附件三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圖示

  附件四履約保函格式

  附件五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管道燃氣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准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

  附件六技術規範和要求

  附件七設施維護方案

  附件八保險(注:應包括但不限於,針對燃氣設施安全、公共責任安全、用戶安全購買維持適當的保險)

  附件九工程技術方案

  附件十管道燃氣質量標準、供氣服務標準

  附件十一安全管理標準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爲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4

  特 許 人:(甲方)

  專利權人:

  地址: 電話:傳真:

  受 許 人:(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地區縣(區),經營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

  7.乙應具有 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 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 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簽約人:

  甲方:

  乙方: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鑑於甲方爲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6

  內蒙古五穀高技術雜糧加工*限公司區域特許經營合同書

  甲       方:內蒙古五穀高技術雜糧加工*限公司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       址:中國·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落雁居 124號

  法 定 代 表 人:齊-英    職  務:董事長

  代   表   人:姜-克    職  務:總經理

  乙       方: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職  務:        

  身  份  證  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鑑於甲方爲擴大“五穀潮”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五穀高技術雜糧產品(以下簡稱“五穀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五穀產品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五穀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鑑於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爲五穀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 傷焦餐∈亍 /P>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五穀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爲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於五穀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五穀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五穀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2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元,其餘____元應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五穀”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爲,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五穀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90%作爲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爲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承擔“五穀潮”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五穀”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範爲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爲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乙方保證不以“五穀潮”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爲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繫,並備有文字說明,以便於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五穀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五穀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覈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7

  甲方:

  乙方:

  爲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築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爲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爲特許企業落實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於個),並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覈。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後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覈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於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爲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3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8.3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爲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管道燃氣特許經營協議 篇28

  企業特許經營合同

  特 許 人:(甲方)

  專利權人:

  地址: 電話:傳真:

  受 許 人:(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地區縣(區),經營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爲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爲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賬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

  7.乙應具有 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 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 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爲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爲甲方所在地。

  簽約人:

  甲方:

  乙方: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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