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投資軟件開發科技公司協議書(精選3篇)
國企投資軟件開發科技公司協議書 篇1
甲方(出資人):
乙方(出資人):
爲合作發展,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從事售電業務的公司,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內容,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基本情況
1.1申請設立的公司名稱擬定爲“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甲、乙雙方(以下也稱爲:全體股東)應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辦理公司名稱預覈准登記,公司名稱以工商登記機關覈准登記的爲準。
1.2公司地址:______
1.3公司的經營範圍爲:電力銷售、維修等。
1.4公司的經營期限,暫定爲____年。
第二條、公司出資人的基本情況
2.1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住所地______。
2.2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住所地______。
2.3甲方已知,乙方所持股份中,包含其他自然人股東之股份,由乙方代持股。甲方同意,無論何時,其他自然人股東要求將其姓名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甲方均不提任何異議並願配合出具相關文件、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三條、註冊資本與出資
3.1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萬元整(大寫:____萬元)。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以實物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繳納。甲方出資實物應爲甲方獨立所有、獨立使用的______配電網資產,出資實物由雙方共同委託的評估機構覈實財產並評估作價,評估價值應經雙方共同認可,出資實物應附着清單。乙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以貨幣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繳納。
3.2全體股東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共同開設公司銀行賬戶並委託評估機構,辦理甲方出資財產的委託評估工作。
3.3全體股東均應按本協議第3.1條規定的出資期限,及時繳付出資,實物出資應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3.4全體股東均承諾本協議項下己方出資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財產權轉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3.5如以上資金不足以運行項目,則各方同意按照上述出資比例繼續繳納出資,並增加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登記與資質取得
4.1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爲代表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
4.2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爲代表作爲申請人,向監管機構申請辦法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營業許可證。
4.3各方應保證向申請人提供的己方登記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公司組織結構
5.1公司組織結構爲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
5.2公司設執行董事1名,由乙方委派,執行董事爲公司法定代表人。
5.3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兼任或聘任。
5.4公司設1名監事,由甲方委派。
5.5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的職權範圍及議事規則參照公司法相關規定,以公司章程最終規定爲準。
第六條、甲方用電
6.1鑑於公司從事售電業務且甲方爲公司股東,故公司運行期間,甲方用電由公司全部提供,公司因提供甲方用電而產生的成本由乙方自願承擔。
6.2甲方實際用電量以公司計量爲準。
第七條、紅利分配與風險承擔
7.1雙方同意甲方年度用電量的購、售電差額所產生之可分配紅利,由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7.2甲方年度用電量購、售電差額的計算方法爲:甲方年度用電電費(按公司交給電業局的電度電價計算)-線(變)損-購電成本(發電廠電價+輸配電價+政府基金等)。
7.3除上述7.1、7.2條所約定情況外,公司因其他經營所產生之可分配紅利,由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配。
7.4甲乙雙方以所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按股權比例承擔風險。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8.1隨時瞭解公司的設立工作(含資質申請,下同)進展情況。
8.2簽署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8.3審覈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8.4在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二)義務
8.5及時提供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8.6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爲給其他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7公司成立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抽逃出資。
8.8公司成立後,全體股東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九條、費用承擔
9.1全體股東同意在公司設立成功後,將爲設立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9.2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如因任何一方過錯,導致公司設立不能,則設立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由過錯方全部承擔。
9.3除上述9.2條所約定情形外,如因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或者公司不能設立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本協議第3.1條所約定的股權比例分攤。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如數繳納出資,則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逾期出資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
10.2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則守約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處理,違約方對守約方的任一選擇,均應予以完全同意及配合:
A、單方解除本協議,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B、除按10.1條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外,另將違約方逾期繳納金額所對應的股份,轉爲守約方應享有的股份比例。
第十一條、通知
11.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訴訟文書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郵、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1.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本合同在簽訂或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
13.1簽訂本協議的目的在於對公司的出資、經營管理權等事務做出約定,並根據本約定起草相關章程。
13.2如根據項目所在地相關部門的要求,本協議的相關內容不能體現在章程中或者必須使用相關部門的示範文本等原因導致最終的章程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則章程中不能體現的部分按本協議履行;章程中可以體現的部分,如與本協議不一致,則以章程爲準。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13.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5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簽約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企投資軟件開發科技公司協議書 篇2
個人與軟件開發科技公司合作協議書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爲了構建公司利益共同體,強化公司內部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員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識,促進公司增效、員工增收、增強公司凝聚力,甲方決定允許部分員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自願、公開、公平、互助、共贏的原則,簽訂本入股協議書,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持股方式
1、內部員工持股主要採取出資購股和獎勵股權兩種取得方式。
①出資購股是指內部員工有償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持股方式;
②獎勵股權是指甲方對有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者、技術骨幹和員工直接給予股權獎勵的持股方式。
2、內部員工持股由持股員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條經財務審計,甲乙雙方認可,甲方現有資產總額爲人民幣元(即爲甲方公司總股份的100%),共分爲股,每股爲元。
第三條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時間:
1、出資購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此部分乙方出資購股的股份,將按實際持股比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協議書享受權利及承擔義務。
2、出資方式,購股時由乙方一次性轉入相應的購股金額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
3、獎勵股權部分:甲方以激勵方式一次性無償獎勵給乙方公司股份共股,佔公司總股份的%,該獎勵股份部分只限於乙方按持故比例享受分紅;
4、入股時間:出資購股部分自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計算(生效);獎勵股份部分自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計算(生效)。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股權比例(佔甲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乙方按出資購股比例和甲方給予的獎勵股權比例分享共同投資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所佔的實際股份(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甲乙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雙方共同佔有公司的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各自所佔股權(出資)比例取得相應財產。
第五條利潤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
1、淨利潤:是指在利潤總額中按規定交納了所得稅以後公司利潤留存,一般也稱爲稅後利潤或淨收入。
每月收入扣除稅費、成本(材料、人工、制費)、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所有應支出後,是爲當月純利潤。
2、分紅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年)。
3、分配方式:每年1次,拿上年度淨利潤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資比例與獎勵股權進行分紅;剩餘30%作爲公司的發展基金,在乙方退股時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資比例與獎勵股權無條件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獎勵股權的收回
1、甲方根據本企業經營狀況及乙方的工作成績,可以決定部分或全部收回獎勵給乙方的獎勵股權(此爲乙方職務調整或有重大過錯或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經甲方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被收回獎勵股權的持股員工自甲方做出收回決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該獎勵股權部分的分紅。
2、乙方與甲方勞動關係終止時,甲方獎勵給乙方的獎勵股權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時甲方必須據實一次性支付乙方勞動關係終止日上一年度的相應的分紅(勞動關係終止日當年的分紅可視具體情況由甲方決定是否支付)。
注:勞動關係終止包括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和自動離職、因故被辭退或解聘、被開除等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七條出資購股的退股
1、自本協議簽訂日起3年內,如乙方正常辭職申請退股的,甲方應按乙方原出資額購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乙方申請退股當年的分紅;如因乙方自動離職、因故被辭退或解聘、開除等勞動合同解除而終止勞動關係的,甲方按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後,應按乙方原出資額購回乙方所持有出資購股的股份,但可不給乙方申請退股當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紅。
2、如因乙方泄露公司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即視爲乙方自願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賠償並可起訴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協議或作出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爲,則乙方有權立即退股,甲方必須無條件購回乙方所出資持有的股份,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年存款利率的
1.5倍一次性賠償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間的利率損失。
4、自本協議簽訂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滿3年,不論乙方是否在職,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購回乙方出資購買的股份,除乙方書面申請退股外。
第八條持股員工的永久持股權
1、乙方爲甲方服務滿3年以上的,乙方有權終身享有按其出資購股所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紅的權利,該權利不因乙方勞動關係的終止而終止;未經乙方申請或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購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
2、乙方的永久持股權爲乙方出資購買的股權,不包括甲方獎勵的股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
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履行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作爲甲方公司的合法股東,乙方有權且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1)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2)參加公司股東會並按出資比例對公司重大事項行使表決權;
(3)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公司清算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5)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購;內部股東轉讓股份時有優先認購權;
(6)《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2、公司股東會需要對公司的經營方針、投資計劃、選舉執行董事和監事、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批准公司財務預算決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決定公司分立、合併等重大事項進行表決時,乙方有權發表意見或建議,並有權按所佔的股份比例進行表決。
3、若甲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約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經營管理決策和股權收益情況,資產損益表、財務會計報告等,乙方均有權自行決定收回投資款或進行審計、調查等,而所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根據結果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
4、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持股或分紅期間,以及在退股或離職後2年內,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合作在甲方經營區域內經營、投資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或類似的項目,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5、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覈算後由甲方每月召開一次股東大會,公佈上月的經營成果,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
6、甲方保證公司的財務覈算遵行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絕不損
害乙方的合法利益,並向乙方公開覈算結果。
7、自本協議簽訂日前,甲方所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盈利均與乙方無關。
8、乙方接受甲方轉入的包扣但不限於投資(獎勵股)款、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
9、本協議中註明的甲乙雙方的地址、身份證號碼、手機號(以下簡稱聯繫方式)均爲真實有效的聯繫方式,協議一方爲履行本協議,以該通訊地址向另一方發送或者投遞的函件、通知等文件,一經發出就視爲對方知悉(如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10、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時間或情況(包扣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等)及政府行爲,應視爲不可抗力事件;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第十二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姓名(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國企投資軟件開發科技公司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技術開發(委託)合同
委託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手 機: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手 機: 電子信箱:
甲方委託乙方開發 ,並支付開發經費,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要求
1. 項目名稱: 。
2. 技術要求:。
3. 開發進度:
a)
b) 。
4. 驗收:甲方依據驗收標準 ,於乙方提交最終軟件版本7日內組織驗收,驗收通過將開具書面驗收報告。
5. 項目開發截止時間: 年 月。項目於本日期前因乙方原因未能通過甲方驗收,視爲項目開發失敗。
6. 維護時間:乙方提交軟件最終版給甲方並通過甲方驗收後2個月。維護工作主要包含:軟件使用指導、應用效果改進、軟件bug修正等。維護期間原則上甲方不要求乙方派員出差,但甲方確有需要,乙方需派員出差到甲方指定的地方(一般爲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應用現場),期間乙方派出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技術服務費由甲方負責。
第二條 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1. 項目經費爲 萬元。項目經費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所有費用,包含開發費用、維護費用、保密費用、發票費用等。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甲方如需要乙方人員到項目現場去技術支持,則需要支付乙方差旅費、技術人員現場調試費等。
2. 支付方式:銀行轉賬。乙方賬戶資料: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如乙方變更賬戶資料,須以書面方式(可以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3. 支付時間:分期支付。具體如下:
1) 合同簽署後 天內支付總經費的50%(計 萬元);
2) 乙方提交軟件最終版後 天內支付總經費的50%(計 萬元)。維護期內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一條第6項履行維護義務。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 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支付項目經費給乙方。
2.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如對技術條件做說明、及時提供測試環境及協調原設備、平臺廠商。
3. 在乙方提請驗收後,及時組織人員、搭建驗收環境,進行項目驗收。甲方不得隨意增加除本合同開發內容之外的其它開發內容,如有增加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 完成項目規定的軟件開發。開發過程中,向甲方定每月以書面方式(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溝通項目的進展情況,並進行必要的技術交流。
2.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爲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3. 配合甲方的項目驗收,並及時解決驗收過程可能遇到的技術問題。
4. 在項目通過甲方的驗收後,做好維護工作。
5. 在項目通過驗收後或者合同中止後30天內,給甲方開具已收到經費的發票。
第五條 甲方權利
可以隨時瞭解乙方的進展情況。
第六條 乙方權利
可以隨時要求甲方對技術條件做進一步說明。
第七條 研發成果
乙方提交的開發成果應有以下內容:
1) _________________軟件安裝版本。
2) 軟件操作手冊。
第八條 知識產權
1. 甲乙雙方均可在本項開發成果的基礎上進行後續開發,後續開發的知識產權歸各自所有。
第九條 保密義務
1. 保密內容:涉及本項目的所有的技術和商業信息,包含但不限於甲方的經營祕密(經營方針、客戶資料、財務數據等)、甲方的產品和技術祕密(產品規劃、技術資料、技術文檔)、乙方的科研信息(科研計劃、科研項目資料、技術資料、技術文檔)、甲乙雙方的其他內部信息、本合同文本。
2. 保密:是指禁止任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把本合同規定的涉及另一方的保密內容以任何形式透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承擔違約責任;但任一方因申請專利、著作權登記、獎勵等而向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在保密之列,如提供的資料有保密相關的選項必須選上。
3. 保密人員範圍:與本項目直接或間接相關的甲乙雙方所有人員。
4. 保密期限:
1) 非技術祕密 年 月至 年 月。
2) 技術祕密 年 月至 年 月。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和失效
1. 合同有效期: 年 月至 年 月。
2. 因任一方出現違約,另一方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追究違約方的責任外,可選擇中止合同,或繼續履行合同,如違約方不願繼續履行合同,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 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無法執行合同的,本合同隨即中止。
4. 雙方如約執行合同,到合同期限時,本合同隨即終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無法執行合同的,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各自承當已發生的費用。如由於甲方配合<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本身進展等原因導致項目終止,甲方同樣須支付乙方的本合同約定的開發費用,視本合同爲有效合同。
2. 乙方由於技術原因導致項目開發失敗,甲方停止支付後續經費,後續的提交、維護工作自然取消,但保密義務繼續有效。
3. 乙方未能按照“第一條”規定的時間進度和驗收時間完成相應工作,需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計算方法:延遲時間每10日的違約金爲項目總經費的3%,違約金總額不超過項目總金額的30%。違約金從項目總經費中扣除。如由於甲方配合<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本身進展等原因導致項目延遲,乙方無需承擔違約金。
4. 如任一方違反“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有權追究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賠償,賠償金額爲合同總額的1至3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壹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本合同與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相沖突,則服從後者。
3.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4. 合同生效後,雙方另行簽署的書面協議或會議紀要,均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和修改,與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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