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與個人的借款合同(精選8篇)
個人與個人的借款合同 篇1
借款人: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
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________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爲。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
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爲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爲準。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爲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爲%,並按照以下公式換算:________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並按照第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後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________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後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箇公曆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曆年度內最後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爲準)及上述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________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爲。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________戶名:________賬號: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
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託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髮放前審覈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並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________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複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每期還款日:________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爲貸款到期日。
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爲專門的還款賬戶:________
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並授權貸款人於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並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________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________
b、貸款發放後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後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於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由於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________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後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貸款利率按第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後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週期與利率變動週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________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借款人違約,除第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於因借款人聯繫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爲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________
第十四條抵押物
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條的約定處理。
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爲;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________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第十五條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________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抵押物爲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________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爲。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________
第十八條質物
出質人自願爲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________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________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並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________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於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後,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爲。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________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________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________
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________保證期間爲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全程連帶責任保證:________保證期間爲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第二十六條轉讓
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佈公告等形式作出。由於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________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保險單中應當註明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並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條的約定處理。
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爲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________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地址、聯繫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徵用、被列入拆遷範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擔保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爲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________
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爲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爲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爲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
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其他
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________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共同借款人(簽字):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與個人的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
工商執照號碼:
甲、乙、丙各方經過自願平等、互惠互利、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具體約定
(一)借款額度和期限:人民幣(大寫) 萬元,借款期限 。借款日期和金額以借據爲準。
(二)借款用途:主要用於短期流動資金,甲方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做違法活動。
(三)借款利率: 月 ‰。
(四)還款方式: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本,利息在借款時付清。
二、保證條款
(一)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丙方做爲保證人對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保證人代甲方償還乙方到期資金的本金和新增利息;
2、本合同項下資金的罰息;
3、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4、出借人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責任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保全費、公告費、差旅費等)。
5、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6、保證人在借款合同生效期內,不得出售自己的土地、房產、汽車等固定資產;不得變更、出售、減少自己的股權。特殊情況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7、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三、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甲方違反借款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或保證人擅自處分合同項下的固定資產和股權;
5、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6、甲方或保證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爲。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甲方逾期還款,除應付利息外,延期一日按借款額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四、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鄭州市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五、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借據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貸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貸款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個人與個人的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款
第一條借款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按以下方式確定:________________
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__%。
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有效。
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以現金方式交付於借款人。
第四條還款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______方式還本付息:________________
按(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爲每(月/季末月)的`_______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實施利隨本清,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貸款人與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的,須在下一個還款日到來之前五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後製定新的還款計劃。
第五條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個人與個人的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整,用途爲,借款期限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計算借款利息的利率爲:,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時間.
三、借款期限屆滿,甲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借款人:出借人:(簽字)(簽字)見證人簽名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整,用途爲.
第二條:借款期限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計算借款利息的利率爲:,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支付時間.
第四條:借款期限屆滿,甲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五條: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將借款交付甲方。
第六條:還款方式:.
第七條:借款期限屆滿,甲方如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八條:甲方對於借款用以下第種方式擔保。
①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②甲方用抵押擔保,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和違約金,抵押期限爲_______年(或至甲方還清乙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爲止)。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日期:
個人與個人的借款合同 篇5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爲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與保證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瞭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可以展期。
第四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 %計收利息。
第五條、保證人責任
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爲第一債務人按貸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貸款人支付,並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合同簽訂地: 。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日期:
個人與個人的借款合同 篇6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____省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浙政採辦字號《關於做好________年第4季度、________年第1季度計算機、打印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的《中標供應商授權函》關於確定爲本次計算機協議供貨商之一的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協議供貨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標產品以及相關產品的伴隨服務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中標貨物 中標貨物的型號、規格、價格、優惠率及調整要求等均與《通知》中的規定保持一致。
第二條甲方和乙方 ____市本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採購單位)與甲方享有同等權力,本協議下述各處所指甲方包含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及採購單位。 乙方爲中標供應商在本地區確定的協議供貨商之一,乙方代表中標供應商履行送貨、售後服務、維修及資金結算並承擔責任。
第三條供貨期限及供貨對象 供貨期限:自本供貨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貨對象:____市本級行政事業和社會團體。
第四條供貨方式及限額標準 採購單位在定點、協議的品牌和供貨商範圍內,直接與供貨商聯繫,選擇產品的具體規格、型號,並由供貨商出具“定點(協議)產品供貨意向單”(詳見附表),然後編制政府採購計劃直接報市採購辦審覈。供貨商憑已審覈的《政府採購計劃表》與採購單位簽訂供貨借款合同補充協議,並在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供貨。供貨時間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供貨數量較大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若單一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採購金額大於人民幣30萬元(含)或數量超過30臺(含)時,採購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報政府採購管理部門另行確定採購方式。(單一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指一箇採購單位單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標廠商訂購同一包貨物所形成的借款合同補充協議)。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與甲方簽署本協議前須交入5000元人民幣品牌的履約保證金。甲方在協議履行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貨款的支付 在乙方完成借款合同補充協議項目供貨並驗收合格後,採購單位根據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約定的付款要求,將已落實的採購資金,直接將貨款支付給乙方。 對納入會計集中覈算的採購單位憑政府採購計劃、政府採購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發票原件、驗收單應及時到市級會計覈算中心辦理支付結報手續,將貨款支付供貨商。 採購單位未按規定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按雙方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獲得違約賠償。
第七條其他約定
1、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協議義務。
2、乙方對到其處購貨的採購單位建立檔案,記錄各採購單位的計算機採購情況,並負責每個月按照甲方提供的報表格式報送報表。
3、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協議供應情況進行檢查。
4、其餘條款及未盡事宜按《____省計算機、打印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協議書》和《通知》執行。
5、若乙方被有效投訴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將被取消該品牌的協議供貨資格。
第八條協議生效及修改
1、下列文件是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中標供應商授權函》;
(2)____省計算機、打印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
(3)____省計算機、打印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協議書;
(4)協議供貨產品一覽表,協議供貨產品配件、耗材、選件表,協議供貨產品服務計劃表;
(5)《通知》 如上述文件與本協議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爲準。
2、本協議經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____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執一份。
4、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協議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附表:
1、定點(協議)產品供貨意向單
2、計算機採購情況統計表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日期:
個人與個人的借款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
出借人:【___】
借款人:【___】
借款人就向出借人借款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___】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爲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爲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爲【___】%。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___】方式歸還:
5.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爲每月的【___】日,還本日爲借款到期日。
5.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爲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_____。還款日爲每月【___】日。
第六條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___】
賬___號:【___】
開戶行:【___】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並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後,出借人在___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爲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___名:【___】
賬___號:【___】
開戶行:___【___】
五、借款人債務範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係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陳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進行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構成詐騙罪,出借人有權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併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爲時,出借人有權在不通知違約借款人的情況下,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措施:
(1)將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提供給其他銀行等金融機構和相關單位;
(2)向媒體、居委會、村委會、用人單位等通報其不履行義務信息;
(3)將違約借款人信息導入和提供給各類社會信用徵信機構。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爲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於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爲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爲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時所欠本金金額的%/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聯繫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地址
電子郵箱
第二十七條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條所預留的聯繫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27.1如爲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爲送達之日;
27.2如爲傳真,發送之日即爲送達之日;
27.3如爲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爲送達之日;
27.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爲送達之日;
27.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爲送達之日。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繫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繫方式視爲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後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爲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市___區
個人與個人的借款合同 篇8
貸款人:
借款人: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爲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爲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爲準.
第四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爲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爲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 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0.3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3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參與重大、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爲的;
(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
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七條 合同的履行:
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之一時即視爲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應爲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爲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附則
1、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簽字):
貸款人 (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