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精選28篇)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是在平等、自願、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了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爲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馬上返還全部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民間借款協議書5
被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配偶(或親屬):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作爲農業生產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被借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三、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償還借款。
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被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如果超出期限則自超出之日起支付利息,月利爲3%直至追回,不滿一月者按整月計算。
四、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以自己所購買樓房、耕地、工資或個人所有固定資產爲擔保物,在借貸期過後沒有還清,貸款方可以隨意處理。(以房產證和土地合同複印件爲憑)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歸還。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人民法院(以借款方所在地法院爲第一選擇)
六、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借款方需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具有法律效率的家人一同簽字),借款人如若出現意外死亡或者失蹤情況有對方配繼續償還實在無償還能力則有擔保人代爲償還。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憑證爲有效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工作證財產所有證等原件或複印件。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2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在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上,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在收到款項時,應向甲方出具借條,此借條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還款方式: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甲方並按收到的,甲方將借條交還乙方。
二、 保證條款: (一) ,到期不能歸還乙方的,乙方有權處理抵押品。甲方到期如數歸還乙方的,抵押權消失。抵押期間,未經甲方統一,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予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二)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 本借款的擔保人丙方,具有同等還款責任。乙方和丙方的還款義務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約束力。
三、 違約責任
(一) 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以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二)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
(三) 以上違約金,按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四、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各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字)(手印) (簽字)(手印) (簽字)(手印)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支付方式:(1、現金,2、銀行轉賬)。月息1%。
二、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還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若逾期不還,按借款金額的3%每天支付滯納金。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備註 :此合同至甲方還款給乙方(銀行轉賬票據爲準)當時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瞭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5
貸款方:_____
借款方: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________,即每月________元利息,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__%計算利息。
第五條 借款擔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擔保債券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________%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_____(簽字)
借款方: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6
甲方(貸方):
乙方(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現金 萬元借給乙方使用。
一、借款金額(元)大寫: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息每元月息 分 釐(每萬元每月 元利息)。借款利息按季結算,足一年不結算,利息併入本金合計,按本金結算利息,借款利率不變。
四、借款到期,還款優先還息。由乙方一次性將本息一次性償還甲方,如到期不能償還,可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得到甲方同意後延續借款日期,否則,即視爲違約。
五、到期未履約,利息加本金總額從到期日始,利息按(第三條)利率另附加爲季遞增利息(即每元季息)叄釐計算。即原利率每三個月再加叄釐計算。
六、 願將各自房產作抵押擔保,房價爲 萬元,並附房產手續各份。
七、 附身份證複印件,住所地址,聯繫電話。
八、在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移、轉讓、贈予、聯營、再抵押、入股或其它任何方式處理處分。
九、房產產權若有共有人,共有人應簽字,若隨後說有共有人爲無效。
十、待本息超過房價,乙方不能履行約定,該房產權即歸甲方所有,乙方若繼續居住,房租金每月伍仟元,超出房價部分款項繼續履行本借貸協議。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借貸給乙方人民幣(大寫) 元整。
2、借款利息:
3、借款期限:
4、還款日期和期限:
5、違約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 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8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
第三條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________,即每月________元利息,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__%計算利息。
第五條借款擔保
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擔保債券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________%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甲方: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9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詳見後附身份證複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
借款用途:用於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計算。
借款期限:個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併歸還,借款結清後,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佈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爲。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爲抵押,爲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複印件。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後生效。
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
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0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借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據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乙方經營活動的週轉資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借款利率:。
第四條借款期限:。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本金,則繼續計息的同時,乙方應當從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抵押權人必須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爲。
第七條本合同的全部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抵押條款
第八條坐落在的登記在抵押人的名下,現抵押人同意以的借款做抵押擔保。甲方不承擔企業的一切債務債。
第九條抵押人保證上述房屋目前沒有對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爲本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該抵押首先全額保障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債權。
第十條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房屋產權證書、《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十六條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願意無條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丙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甲方向乙方、丙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繫人;甲方按照下列通訊地址和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視爲甲方已經向乙方、丙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權人執兩份;借款人、抵押人各執壹份;公證機關壹份。
甲方(抵押權人)(簽章):
乙方(借款人)(簽章):
丙方(抵押人)(簽章):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1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 款。
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 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 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2
貸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保證人(按照實際情況,是否有保證人):___________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___________作爲保證人,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貸款爲借貸雙方和保證人共同協商的民間貸款;
第二條:本貸款用於借款方的個人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爲___________利息,即月利率爲___________%,年利率___________%;
第五條: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_年,逾期按月利率___________%計算;
第六條:還款方式爲到期本息一次結清。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借款方一次性還給貸款方本息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4、保證人擔保有向借貸雙方追償的權利,借貸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利息加收罰息。
2、貸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違約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相同計算。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___________(簽字)
借款方:___________(簽字)
保證方:___________(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4
甲方(貸方):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爲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爲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並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
【附】個人和企業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準。利率標準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其次,利息不能併入本金計算複利,也不能在借款時預先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利率標準,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此發生爭議,一般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借款沒有寫明是否收取利息,則按照無息借款處理。)
二、款項交付
借款一般通過現金直接交付或銀行支付兩種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建議採用銀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憑據。小額借款(十萬以下)可以用現金直接交付,但應當要求借款方開具收條,或者在合同中寫明簽訂合同即確認已收到款項,不再另開收條。
在有的借貸案件中,出借方雖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認收到了借款,而雙方在交付時又沒有開具收條,就會出現無法收回借款的風險。
同樣,在另一些借貸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匯款憑證,但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方就聲稱此款是贈與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是借款,最終也未能順利收回借款。
三、還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寫明瞭還款期限,有的沒有寫明。寫明瞭還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應在到期之日起______年內提起訴訟或發函催告,否則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再保護。
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償還。但在發出要求何時償還的通知之後到期不能收回的,也應該在______年之內提起訴訟或再次發函催告,以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四、擔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應儘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尤其在個人出借款項給公司的時候,爲了避免空殼公司陷阱,應要求公司股東以個人身份提供擔保。擔保時建議約定爲保證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時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償還,而避免約定爲一般保證,即僅約定當借款人不能償還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一般保證的條件下,出借人必須先起訴借款人,在借款人沒有財產可供償還時才能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應特別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時,借款人未償還借款,出借人與借款人雙方未徵求保證人同意而重新對償還期限或利率達成協議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5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
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爲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產租賃事項,訂立本租房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地址
甲方將坐落在 區 路(街) 號的房產(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協議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產做了充分瞭解,願意承租該房產。
二、租金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產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元。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 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其餘使用權
上述房產出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益清楚
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權僅作爲 用房。
五、房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產,甲方將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以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的房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擔上述房產,應提前 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籤協議。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爭執解決方案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稅費
上述房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未盡事項
1、本租房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租房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3、本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
出租人(簽字): 承租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年 月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7
編號:
甲 方(借款人):證件類型及號碼: 住 所: 郵政編碼: 住所電話: 工作單位: 單位電話: 手 機:
乙 方(貸款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依據我國《商業銀行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最高借款額度和用途
第1條 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可向乙方申請使用的最高借款額度爲人民幣(大寫): 用。
第二章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第3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額度的有效使用期間(以下簡稱“最高額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第2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僅限用於 ,不得挪作他
月 日。在該期間內發生的單筆借
款,其履行期限屆滿日不受額度有效期間是否屆滿的限制。
第三章 擔保
第4條 爲保證本合同項下形成的債權能得到清償,採取如下一項或數項擔保: □ 保證人 □ 抵押人 □ 質押人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抵押合同》;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質押合同》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5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章 其他
第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最高借款額度
第8條 乙方有權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並有權調整額度有效期間。
第二章 借款額度的使用
第9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借款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內,甲方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最高借款額度。乙方經審查認爲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應該與甲方再簽訂相應的具體借款合同(簡稱“具體合同”)。
第10條 甲方使用的借款餘額(即在任一時點使用中尚未清償的所有本金數額)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最高借款額度。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甲方對已清償的借款額度可再次申請使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未使用的借款額度在期限屆滿後自動取銷。
第11條 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最高額借款期限內申請使用借款額度,每筆借款合同的借款發放日期不得超過最高額借款期限的截止日。若乙方調整最高額借款期限,則該截止日爲調整後的截止日。每筆借款的使用期限依具體合同的約定。
第12條 本合同不構成乙方向甲方必然發放貸款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最高額借款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作出調整。乙方僅在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簽訂了具體合同時,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履行放款義務。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籤訂的具體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具體合同爲準。
第13條 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籤訂具體合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條之外的擔保。
第三章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第14條 甲方爲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14.1 甲方擁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訂立並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證其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14.2 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將貸款挪作他用;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與本人或直系親屬的證券投資第三方存管賬戶相關聯;保證不將貸款資金用於購臵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房地產;
14.3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和具體合同的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14.4 甲方保證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甲方保證未虛構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對象真實存在;
14.5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屬於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或者
甲方履行還款責任需要通知第三方或取得第三方同意的,甲方保證按照乙方要求使該第三方知曉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約定;
14.6 在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爲購臵房地產時,甲方保證在申請本合同項下借款時甲方的已購房套數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及乙方的`相關要求。
第四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15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5.1 甲方應按本合同及具體合同的約定支用本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及歸還貸款本息。
15.2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的登記、保險、公證、鑑定、評估等所有相關費用。
15.3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個人職業、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
15.4 甲方應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履行具體合同所須的交易文件、交易憑證及書面報告;
15.5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賬戶、提交的材料進行查驗或進行現場調查。 15.6 甲方應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5.7 甲方不得以本合同項下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15.8 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爲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15.9 甲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16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6.1 乙方有權瞭解甲方職業、收支狀況、對外負債、提供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等情況。
16.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職業、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予以保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6.3 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覈查本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16.4 乙方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甲方信用狀況的個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8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爲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保證。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爲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爲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推薦合同範文·借款合同表·外匯借款合同·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爲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爲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爲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爲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爲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內存入一箇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19
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乙方(出借人):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身份證號:
甲乙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於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
(二)、本合同借款用於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百分之)。利息每月結算一次,每月利息併入下月本金並計算利息(即計算複利)。
(四)、借款方保證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爲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六)、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爲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止。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爲。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20
第一條借款種類。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合同書向借款人發放下列第________種類貸款。
1、個人汽車消費貸款2、個人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
3、個人綜合消費貸款4、個人小額短期信用貸款
5、個人貸押貸款6、中央貼息助學貸款
7、地方貼息助學貸款8、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
9、個人定向消費貸款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貸款不得用於認購和買賣股票或其他權益性投資,採購合同貸款不得用於經濟實體的註冊資本金。
第三條借款期限。本合同的借款期限爲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
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借款利率。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利率規定,確定爲月利率_________‰。利息從發放之日起計算。遇利率調整時,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施工合同遇法定利率調整,於次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調整,並按原合同簽定的利率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第六條擔保方式。本合同採用__________方式的擔保,具有約定由本合同中相應擔保條款確定。
第七條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將貸款劃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的帳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借款種類爲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學雜費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人授權貸
款人直接將款項劃入指定的汽車經銷商、商戶、保險商或學校帳戶。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21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_____,以下簡稱借貸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借貸,經借貸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借貸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爲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自支用借貸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爲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借貸,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借貸。預定爲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借貸逾期不還的部分,借貸方有權限期追回借貸,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爲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借貸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借貸方責任未按期提供借貸,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借貸方有權檢查、監督借貸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貸,借貸方有權收回部分借貸,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借貸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
借貸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2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下崗人員小額擔保人民幣貸款,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第一條貸款金額、用途
1.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途僅限於在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委託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或其他信用擔保機構(下稱“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情況下,爲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所需的開辦經費和流動資金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具體投向限於以下一種或多種用途(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不得挪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開業(開辦經費)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
□設備貸款。
□購置生產經營用房貸款。
□其他爲貸款人所認可並由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再就業活動所需資金貸款。
第二條貸款期限、利率及計息方式
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爲_______年_______個月,預計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爲準。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爲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爲:貸款利息採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後一日爲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算,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爲: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3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結息日,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爲本合同約定的每期還款日。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下浮_______%確定。簽訂本合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基準利率爲:_______%(年利率)。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若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曆年的首個公曆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調整,不分段計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爲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九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借款人提款條件
3.1除非貸款人同意,否則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及內容方面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前,貸款人無任何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
3.1.1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供符合規定的文件資料。前述“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借款申請書、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以及由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機構出具的同意或承諾對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擔保的文件等。
3.1.2本合同及其相關附件(包括擔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
3.1.3擔保權或類似優先權已合法設立並生效(如有):貸款採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所有權憑證、抵押權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付貸款人佔有;貸款採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物交付貸款人佔有;出質行爲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該登記已完成。
3.1.4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擔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貸款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貸款人要求)。
3.1.5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於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等的銀行賬戶。
3.1.6貸款人提出的其他條件。
3.2儘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條件的設立並不代表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滿足時必然有義務放款,在貸款人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或受政府宏觀貨幣政策或金融監管政策限制,根據貸款人自身額度等情況需調整、增加貸款發放條件,或發生其他重大情事變更的情況下,可暫緩、減少或取消放款,並通知借款人;並且,如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未全部滿足時即放款的,也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四條貸款發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按下列支付方式進行支付:(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4.1.1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支付約定具體如下:(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借款人開立貸款專用賬戶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用賬戶,該賬戶賬號爲,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爲即爲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僅可以將貸款專用賬戶中的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劃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補充變更協議項下向貸款人申請並經貸款人審覈同意與貸款專用賬戶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賬戶。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或者簽署本合同後需要變更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則借款人應與貸款人簽署補充或變更協議予以約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戶劃付的金額應符合雙方的約定,且向所有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戶劃付的合計金額應不超過本合同總貸款金額。借款人同意,根據貸款人的規定和要求借款人應將貸款專用賬戶中不再使用的貸款資金用於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簽署本合同時與貸款專用賬戶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信息如下:
(1)交易對象戶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爲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戶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爲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戶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爲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未開立貸款專用賬戶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對象賬戶,支付條件爲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並經貸款人審覈同意。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支付給下述交易對象賬戶的行爲即爲借款人的支付委託,貸款人的上述支付行爲即爲借款人的提款:
(1)交易對象戶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爲(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戶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爲(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戶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爲(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信息,則在本合同簽署後,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貸款人受託支付申請書(格式見附件),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且在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將貸款資金按照申請支付金額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條件爲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並經貸款人審覈同意。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對借款人交易對象的上述支付行爲即爲借款人的提款。
□4.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即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賬號/存摺號/卡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內,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爲即爲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諾,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的支付情況
4.2如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簽署後的九十天屆滿時仍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貸款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貸款發放後,借款人因使用該借款資金與他人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五條提(還)款
5.1還款方式: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每期利息=期初貸款剩餘本金×期利率)。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爲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爲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期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法。
每期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爲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爲_________________。
5.2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月(公曆概念)約定還款日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後次月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具體爲,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小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根據貸款實際佔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大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將分爲一期的應還利息及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分別計算,其中:一期的應還利息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利息,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根據貸款實際佔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等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即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的當期應還利息。
5.3借款人應於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的零點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賬戶(結算戶)中,還款賬戶的銀行卡卡號或活期一本通賬號爲______________。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賬戶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
5.4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並重新簽訂委託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賬戶啓用日期後方可實施。
5.5若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賬戶爲可透支賬戶,則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進一步授權,當該賬戶中存款餘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貸款人可以在賬戶允許透支金額範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由此發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5.6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及貸款人總行系統內其他營業機構的部分或全部賬戶中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5.7若歸還貸款確有困難,借款人應當於本合同項下貸款最終到期日前的三十天內,向貸款人書面申請貸款展期,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展期。借款人申請展期時應當同時提交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機構關於同意爲該貸款展期繼續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貸款人決定展期的,應與借款人、擔保機構共同簽訂展期合同;展期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一年。
5.8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未還貸款本息的逾期罰息,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併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9對於貸款人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因素而對每期應付本息款額所作的調整,借款人須無條件照此履行。
5.10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徵得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未取得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計收提前還款日之後的貸款利息。
5.12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如正常還款__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還款,可免收違約金。
有關提前還款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3關於貼息。符合貼息政策要求的借款人,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期足額地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應在收到有關財政部門核付的貼息資金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該貼息資金劃入本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還款賬戶。
第六條債權擔保
6.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6.1.1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6.1.2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6.1.3由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6.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與陳述
7.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貸款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7.1.1借款人爲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簽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7.1.2借款人在此保證,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恪守誠實守信原則,其所出具的對外進行貸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資料均爲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7.1.3借款人在此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爲並不違反其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7.1.4借款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時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並且,借款人將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繼續向貸款人承擔上述信息的及時披露義務。在發生前述事件時,借款人應當在有關事件發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7.1.5借款人的工作、住所(或聯繫住址)、聯繫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的,借款人應在該變更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7.1.6借款人保證其爲簽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續均已合法辦理完畢並有效。
7.1.7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要求的還款計劃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7.1.8借款人保證在貸款期間,將根據貸款人不時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變更貸款人滿意的擔保措施。
7.1.9借款人確認,貸款人已將本合同在貸款人個人網上銀行或貸款人的營業網點進行公示。
第八條違約事件
8.1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8.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8.1.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8.1.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
8.1.4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8.1.5借款人違反所在國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
8.1.6借款人爲本合同項下貸款所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於擔保人的其他行爲,如擔保人出國未徵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8.1.7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複抵押的;
8.1.8借款人或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的;
8.1.9借款人違反其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協議約定的;
8.1.10借款人或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權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8.1.11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8.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支付方式支付貸款資金的;
8.1.1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七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8.1.14借款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爲的;
8.1.15本合同貸款的擔保人在擔保文件項下發生違約的。
第九條違約處理
9.1當本合同第八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9.1.1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其中,對於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__________%執行;對於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__________%執行。罰息自上述行爲發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全部貸款本息爲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9.1.2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調整爲在調整當日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__________%並立即執行;
9.1.3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還款方式(適用於借款人出現8.1.2條違約事件的);
9.1.4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貸款支付方式(適用於借款人出現8.1.12條違約事件的);
9.1.5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貸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並有權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的任一賬戶(含可透支賬戶)中扣劃款項以清償債務,並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如擬扣劃賬戶中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一致的,有權按貸款人扣劃當日所公佈的匯率自行換算後扣劃,相關風險和損失概由借款人承擔;
9.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9.1.7按借款人爲本貸款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的連帶責任;
9.1.8採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並承擔因其違約對貸款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費用
10.1借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相關費用和稅費。
10.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採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中提及的“貸款本息”包含貸款本金、利息、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與本貸款或貸款之擔保有關的任何未清償費用。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爲準。
11.2若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變更且根據該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必須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的,貸款人有權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本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1.3借款人同意並授權:貸款人有權將有關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全部合同/協議/承諾(以下統稱“合同”)的信息,與上述合同/協議/承諾相關的履約信息和貸款、透支的相關情況,以及借款人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諮詢系統、徵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單位/個人查詢和使用;同時,貸款人亦有權查詢和使用已經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諮詢系統、徵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的有關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1.4借款人同意:當借款人發生本合同項下違約時,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的違約情況酌情決定公開借款人的違約信息,併爲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將有關的貸款情況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1.5前兩款中提及之“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借款人信用狀況的個人信息。“相關貸款情況”是指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發放時間、貸款擔保情況、貸款用途、貸款償還等情況。
11.6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臺灣地區的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1.7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簽署頁填寫的地址爲各方同意的通訊或送達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爲已送達;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於變動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簽約各方,否則對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貸款人地址發生變動的,僅需於營業場所或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公告)。
11.8本合同自滿足以下條件時生效,並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爲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賬戶發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1.8.1借款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確認;
11.8.2貸款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1.9本合同之附件爲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10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貸款人執_____份,借款人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1其他約定事項(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2本合同附件包括:
文件名稱編號
備註:
本合同公證機關(如有)爲:
公證文書編號(如有)爲:
本合同由下述當事方簽署。各方在此確認,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已就全部條款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討論,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借款人
住所地及聯繫電話:
貸款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住所地:
簽署日期:
共同還款人確認(如適用,自然人簽字,法人需簽章並加蓋公章)
我方已仔細閱讀並充分瞭解前述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借款合同條款內容,我方同意作爲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共同還款人,對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包括但不限於按時還款在內的各項義務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自然人填寫):
住所地及聯繫電話:
簽署日期: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2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
前交付甲方。支付方式:(1、現金,2、銀行轉賬)。月息1%。
二、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還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若逾期不還,按借款金額的3%每天支付滯納金。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備註 :此合同至甲方還款給乙方(銀行轉賬票據爲準)當時失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24
甲 方:_______(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 方:_______(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丙 方:_______(保證人) 工商執照號碼:_______
甲、乙、丙各方經過自願平等、互惠互利、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具體約定
(一)借款額度和期限:人民幣(大寫) _______萬元,借款期限 。借款日期和金額以借據爲準。
(二)借款用途:主要用於短期流動資金,甲方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做違法活動。
(三)借款利率: 月 _______‰。
(四)還款方式: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本,利息在借款時付清。
二、保證條款
(一)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丙方做爲保證人對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保證人代甲方償還乙方到期資金的本金和新增利息;
2、本合同項下資金的罰息;
3、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4、出借人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責任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保全費、公告費、差旅費等)。
5、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6、保證人在借款合同生效期內,不得出售自己的土地、房產、汽車等固定資產;不得變更、出售、減少自己的股權。特殊情況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7、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三、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 甲方違反借款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或保證人擅自處分合同項下的’固定資產和股權;
5、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6、甲方或保證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爲。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甲方逾期還款,除應付利息外,延期一日按借款額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四、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鄭州市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五、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借據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_______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25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26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100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項目的實施需要資金;
2、乙方受 委託進行個人貸款,有關權利義務均由 承擔,甲方可以代爲行使;
3、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了乙方所需要的部分資料(見附件),並承諾有關資料是真實、準確、完整、沒有任何遺漏,不存在任何欺詐,否則承擔一切責任。同時就有關資料中沒有體現的一些情況作出了承諾說明,甲方也進行了初步的調查,以後根據需要還可以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爲此,甲、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一、貸款金額:————萬元人民幣。
二、貸款期限:至少一年,最長三年。乙方有權根據履行情況和甲方經營情況決定年限,每一年貸款期滿之前一箇月內確定。貸款起始日爲————年 ——月—— 日。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貸款利息爲每年20%。每年貸款發生之前七個工作日內支付。
2、本協議簽定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費用————萬元,該費用在貸款到位後直接抵作利息。若沒有到位,乙方應無條件立即返還,並按照月利2%承擔違約金。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 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應將其簽訂的有關甲方買賣等重要合同
六、貸款償還: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爲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七、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 作爲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八、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1.註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爲50%的罰息。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 (蓋章) 貸款人 (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27
甲方: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出借人)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爲達成本協議,就借貸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及用途
1.借款金額:人民幣(RMB)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並經出借人同意支出。
第二條 利息與費用
1.借款本金本次無需支付利息。
2.借款產生的銀行手續費、管理費等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條 還款方式與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2.借款人應於到期日之前向出借人償還全部本金。如因借款人原因未能按時還款,每日按本金的’_____%向出借人支付滯納金。
第四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在約定期限內或逾期前,有權隨時一次性提前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五條 保證及承諾
1. 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不存在虛假記錄。
2. 借款人承諾如有還款違約行爲,同意出借人採取下列措施:
(1)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催收;
(2)委託律師進行法律追索;
(3)將不良記錄報送人民銀行徵信中心。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借款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協議書集合 篇28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 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 種貸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爲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爲準。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爲基準利率, (上/下)浮 %,據此確定年利率爲 %,並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並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後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後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箇公曆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曆年度內最後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爲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c、其他: 。
第五條 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爲。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 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託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髮放前審覈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並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複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 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 (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f、其他: 。
6.2每期還款日: 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爲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爲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並授權貸款人於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並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後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後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於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d、 。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佔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於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後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 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 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後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週期與利率變動週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於因借款人聯繫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爲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並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 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並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並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爲;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範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 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爲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爲。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 質物
18.1出質人自願爲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於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於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 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 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後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註銷登記手續,並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 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於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後,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後於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後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爲。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範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貸款人應將剩餘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 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 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 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範圍第3頁: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 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佈公告等形式作出。由於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 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註明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並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爲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 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繫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徵用、被列入拆遷範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爲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爲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爲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爲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 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範圍第3頁:其他條款
評論(0)